【任文利】今日平墳與古之掩骼埋胔

欄目:殯葬改革
發布時間:2012-11-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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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利

作者簡介:任文利,筆名溫厲,男,西元一九七二年生,內(nei) 蒙古錫林浩特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博士。現為(wei)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東(dong) 方道德研究所副研究員。著有《心學的形上學問題探本》(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治道的曆史之維:明代政治世界中的儒家》(中央編譯出版社2014年)等。

     
       
     
     
    近日河南轟轟烈烈行“平墳”之政,非但悍然行之,並美其名曰移風易俗。不徒冠以美名,並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以頌歌之。無恥之恥,莫斯為甚。敬天法祖,慎終追遠,本吾人之信仰,此不待言。世間之惡,無過於掘人祖墳,今則由肉食者行之,令人扼腕發指。
    
    古人雲,王者有澤及枯骨之政,此雖褒美文王之詞,然並非徒具虛文,曆朝曆代,莫不奉行。《禮記·月令》雲孟春掩骼埋胔,此即澤及枯骨之製度、令典。凡遇天災人禍,野有遺骨之時,主政者於賑濟生者的同時,掩骼埋胔,亦其義之所在。
    
    漢哀帝時,今日平墳之河南,穎川水患,詔“賜死者棺材錢人三千”,助其入土為安。漢桓帝時,今日平墳之河南,南陽大水,詔郡縣收葬流失屍骸者。晉武帝時,今日平墳之河南,伊洛河溢,詔生者振貸,死者給棺。似此類詔書政令,曆朝曆代,不勝枚舉。
    
    災禍時如此,承平之日,因貧窮而無法收葬或無主之屍骸,政府亦有義務為其收葬。有宋之漏澤園,即為此而設。
    
    今日之平墳者,藉口於土地資源之短缺,誠不知其何謂,竟致人於死無葬身之地。古之政府,對貧窮者,不但給以棺殮之資,且會撥以“官壖地”、“官不毛地”,供人收葬死者。
    
    盡人皆知,“平墳複耕”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後,遮掩的是巨大的經濟利益,乃至不可告人之私利。古之執政者以私利而覬覦他人祖墳者,亦有其人。宋神宗屢失太子,有佞人告以民間之墓,迫近京城,不利於嗣,欲遷民墳數十萬計。王安石之弟王安禮告以“未聞遷人之塚以利其嗣者”,終罷。今日平墳以謀利者如何?
    
    褒美者冠之以“移風易俗”之美名,如何化民成俗,自有其可鏡鑒者。掩骼埋胔,雖著在令典,然此義務,並非僅在政府,導之而成就一公序良俗,更為政府之責任。
    
    古之僧侶乃民間社會一大組織力量,同為宋神宗,曾詔下今日平墳之河南開封府,除撥官府不毛之地供人安厝之外,命僧侶主其葬事。為此,並頒布相關法令,葬三千人,許度僧一人,以勵成之。降及後世,收葬無主之骸骨,逐漸成為僧侶階層人間慈善之重要一端。而埋葬佛教僧侶的普同塔,也逐漸向四眾人等開放,真正成其為普同。此亦化民成俗,比於今之移風易俗如何?
    
    今日民間,非無此美俗,曾聞有船夫長年沿江打撈溺死者屍骸以葬之,誠古之仁人君子。有此美俗,非但無以玉成之,且逆而行之,奈何?
    
    惠州由官府主持葬無主之骸骨,蘇東坡讚曰,“是豈無主,仁人君子,斯其主矣”,並勸勉後人雲“後有君子,無廢此心。陵穀變壞,複棺衾之”。送與今日河南平墳之主政“君子”,捫心自問,可當於仁人君子否?
    
     
    
    附識
聲聞河南平墳,數日來寢食難安。憤懣之餘,草此千言,幾不成文。非為借古非今,亦以告猶不遠於天壤之間二百萬逝者之生靈。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