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虎】《性自命出》“性善”傾向和“性”“情”關係的哲學解釋與來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3-13 14:39:30
標簽:

《性自命出》“性善”傾(qing) 向和“性”“情”關(guan) 係的哲學解釋與(yu) 來源

作者:王小虎(南昌大學人文學院國學院)

來源:《哲學動態》2023年第12期


摘要:《性自命出》中“自然人性論”和“性善”傾(qing) 向的不同,不足以成為(wei) 其被劃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獨立篇章或部分的充分條件,關(guan) 鍵要看這兩(liang) 者是否有內(nei) 在的聯係,是否符合孔孟之間儒學發展之心性論轉向的思想特征和趨勢。答案是肯定的。《性自命出》正是在“心”之哲學地位提升的基礎上區分“性”“情”並主張“情生於(yu) 性”:“性”根植於(yu) “命”,而“命”源自“天”的大化流行。因此,生而即有的“性”具有普遍性和同一性,可以為(wei) 善也可以為(wei) 惡,但需借助於(yu) “情”才能呈現於(yu) 外;“情”則是“性”由於(yu) “物取”或“心取”而於(yu) “心”上的形著和證顯;承繼孔子“為(wei) 仁由己”的思路,故有“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的“性善”傾(qing) 向。

 

 

孔子罕言心、性,孟子卻強調“四端之心”和“性善”。孟子自認為(wei) 私淑於(yu) “諸人”,“予未得為(wei) 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孟子·離婁下》),則“諸人”就成為(wei) 孔學向孟學轉變的重要環節。《性自命出》就是這個(ge) 環節的主要代表文獻之一。【1】《性自命出》不必因為(wei) 上半部分主張“自然人性論”而下半部分體(ti) 現“性善”傾(qing) 向就必須分篇或者分成兩(liang) 部分,因為(wei) 其所反映的正是孔孟之間儒學心性論轉向的動態過程,本身就是進行思想的探索,故而用語樸實、細致,與(yu) 《中庸》的高概括性不同。換言之,由於(yu) 《性自命出》的作者處於(yu) 儒學心性論轉向的突破期,出現思想的起伏變化是可能的。這與(yu) 孔子一方麵說“道之將行也與(yu) ,命也;道之將廢也與(yu) ,命也”(《論語·憲問》),一方麵又說“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也”(《論語·述而》)相似。最重要的是“自然人性論”,與(yu) “性善”傾(qing) 向是否真的是獨立並行、主次有別的兩(liang) 條思路?惟其如此,《性自命出》才有必要分成兩(liang) 篇或兩(liang) 部分。

 

誠如梁濤所言,竹簡《性自命出》的內(nei) 容主要是“自然人性論”但已出現向“道德人性論”的轉化(參見梁濤,2008年,第148頁),竹簡上篇的心是“認知心”“理智心”,而下篇則具有了“道德心”的含義(yi) (參見同上,第155頁),這與(yu) 它“性善”的主張一致(參見同上,第154頁)。這種過渡不是偶然的,而是竹簡成書(shu) 處於(yu) 儒學分化、過渡時期的反映。(參見梁濤,2002年,第69頁)“性善”傾(qing) 向與(yu) “自然人性論”不但不是獨立並行的兩(liang) 條思路,反而是先秦儒學人性論史上前後相即、內(nei) 在相承的邏輯鏈條,不必言主次之別,即竹簡下半部分並非對上半部分的否定而是補充和發展,故“性善”傾(qing) 向並非憑空突現,而是延續“即生言性”傳(chuan) 統對“自然人性論”的反思和超越,是“自然人性論”發展的必然結果之一。(參見王小虎,第332—341頁)這從(cong) “性”字的意義(yi) 演變可得輔證,“性”字由“生”字演化而來,且“性”字之所以從(cong) 心,正是從(cong) “性”字生而即有之欲望、能力等本義(yi) 引申出來(參見徐複觀,第4頁)。這是孔孟之間提升“心”之哲學地位的思維邏輯在《性自命出》中的集中反映,且所以提升“心”之哲學地位正是由於(yu) “自然人性論”對“心”的掩蓋遮蔽。所以簡文主張“自然人性論”並表露“性善”傾(qing) 向,與(yu) 孔孟之間提升“心”之哲學地位並追尋其“貴”和“發用”之所以然的思想演進趨勢是相符合的。“性”源出於(yu) “天”,故而有著普遍性和同一性;“情”則由於(yu) “物取”或“心取”的緣故,因人而異隨時變化。“性”之發用流行必須借助於(yu) “情”,“性”由“情”顯;“情”則依賴“性”之發用形著於(yu) “心”,“情”生於(yu) “性”。兩(liang) 者統一於(yu) “心”,皆依賴“心術”即“心”的活動和流行得以發用證顯,因此“心”的主體(ti) 性被突顯出來。

 

一 、分篇與(yu) “性善”傾(qing) 向

 

對於(yu) 《性自命出》的人性論思想,學術界有著基本的共識:全篇存在著“自然人性論”和“性善”兩(liang) 種傾(qing) 向或論調。據筆者初步統計,主要有四種代表性看法:第一種看法認為(wei) 《性自命出》主張“自然人性論”,以李澤厚(參見李澤厚,第414頁)、陳來(參見陳來,1999年,第304頁)、李銳(參見李銳,第255頁)為(wei) 代表;第二種看法認為(wei) 《性自命出》主張“性善論”或包含“性善論”的思想,屬於(yu) 思孟學派的重要代表作,是孟子心性思想的主要來源,以郭齊勇(參見郭齊勇,第24—28頁)、歐陽禎人(參見歐陽禎人,2000年,第362—370頁;2010年,第223—259頁)為(wei) 代表;第三種看法認為(wei) 《性自命出》的人性論是一種“性有善有不善”的二重構造,是前孟荀時代儒家人性論中重要的一種,以王中江(參見王中江,第181—186頁)為(wei) 代表;第四種看法認為(wei) 《性自命出》分為(wei) 上下兩(liang) 部分,上半部分是“自然人性論”,下半部分又表現出強烈地“性善”傾(qing) 向,為(wei) 孟子道德人性論的前驅,以梁濤(參見梁濤,2008年,第142—148頁)為(wei) 代表。各家言之鑿鑿,皆有可證可據之理。應該說,要想說清楚《性自命出》的人性論問題,先要解決(jue) 其由內(nei) 容差異而引起的分篇問題。

 

關(guan) 於(yu) 《性自命出》的分篇,如李學勤認為(wei) 簡1到簡36以論樂(le) 為(wei) 宗旨,簡37到簡67以論性情為(wei) 宗旨,前後不一致,可能表明其是一書(shu) 中獨立的兩(liang) 篇文章(參見李學勤,1999年,第23—24頁);李零和梁濤則持不同意見,他們(men) 都認為(wei) 《性自命出》不是獨立的兩(liang) 篇,但應從(cong) 簡35開始分為(wei) 上下兩(liang) 部分,簡35及以前為(wei) 上篇(參見李零,第136—139頁;梁濤,2008年,第135頁)。此外還有更多如錢遜、梁立勇、周鳳五、陳偉(wei) 、林素清、劉昕嵐、李天虹、餘(yu) 謹等諸學者對《性自命出》的分篇和具體(ti) 竹簡的位置提出自己的看法。(參見廖名春,2000年,第14—21頁)

 

《性自命出》雖然上半部分談“自然人性論”,下半部分表現出強烈地“性善”傾(qing) 向,但這不能作為(wei) 兩(liang) 者為(wei) 獨立文獻的充分依據,相反,這正反映了其所處時代的劇烈的思想變遷及其動態過程。換言之,《性自命出》作為(wei) 一篇完整的文獻同樣有其正當性,理由有四:

 

第一,《性自命出》時代的思想創作和寫(xie) 作大不同於(yu) 現代,寫(xie) 作《性自命出》這樣一篇文獻是長時間交流和創作的過程,作者在這個(ge) 過程中出現思想的波動和變化是很正常的,甚至可能與(yu) 其他大多數先秦文獻一樣不是同一個(ge) 作者所書(shu) 寫(xie) 。

 

第二,《性自命出》本身就處於(yu) 孔孟之間心性論的轉向中,則其在長期的創作過程中,先主張“生之謂性”(古無“性”字,“性”字是從(cong) “生”字孳乳而來,所以人性論的早期理論形態皆逃不過“即生言性”),後提升“心”的哲學地位,表露“性善”傾(qing) 向,正符合孔孟之間儒學發展的趨勢。

 

第三,“即生言性”(自然人性論)與(yu) “性善”傾(qing) 向並沒有本質矛盾,因為(wei) 兩(liang) 者皆依於(yu) 氣論而成,前者依形氣主要講論身體(ti) 氣質,後者依“情氣”“德之氣”主要講論道德心性,故此兩(liang) 者應是一脈相承的關(guan) 係而不是對立或並行的兩(liang) 種傳(chuan) 統,就如同先秦儒大多不專(zhuan) 論氣化宇宙觀但依然以此作為(wei) 自己思想的宇宙論基礎一樣【2】,即“自然人性論”既不獨立於(yu) 先秦儒家“即心言性”之“性善”思路之外而為(wei) 其他學派獨有【3】,也不是先秦儒家相對於(yu) “即心言性”之“性善”思路的“消極麵”“非正宗處”或“暗流”(牟宗三,1999年,第185頁),更不是先秦儒家正宗本質之外的內(nei) 容,而是先秦儒家討論人性問題的共同基礎和一貫傳(chuan) 統。

 

正因為(wei) 有了“自然人性論”才有了“性善”傾(qing) 向,同時“性善”傾(qing) 向正是“自然人性論”發展的自然而然,故說兩(liang) 者是同一人性論傳(chuan) 統發展的兩(liang) 個(ge) 階段:前者是後者的理論基礎,後者是對前者的進一步探索和升華,能且隻能以“性善”思路所表露之“仁義(yi) 禮智”乃能統攝“自然人性論”所表露之“自然生命之欲”【4】。這從(cong) 《五行》的“德之氣”、孟子的“誌氣之辯”和“浩然之氣”、荀子的“性之所以然者”可以看出。要之,先秦儒講人性並沒有完全否定“生之謂性”,而是在此基礎上實現的超越,不然就無法解釋現實人性對“四端”的遮蔽,如此才有宋明儒“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之分,以及兩(liang) 者隻是一個(ge) “性”的說法。【5】

 

第四,若上半部分的“自然人性論”與(yu) 下半部分的“性善”傾(qing) 向皆為(wei) 成熟論調,則在一篇文章所有段落都用“凡”字開頭的有限論述中出現兩(liang) 種對立或並行的成熟論調是不符合常理的。相應的,《性自命出》下半部分隻是表現出思想的傾(qing) 向性,並非成熟的論調,隻是用一種猜測的語氣。如“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李零,第138頁),不但沒有否定上半部分的“自然人性論”,而且沿著上半部分的思路試著向前探索了一步,即追問“生之所以然者”並試圖解釋之,這一思想進一步發展才有了後來的孟子和荀子之說,這是“性”字演化的必然,也是人性論思想發展的必然,不能算是完全不同的兩(liang) 種成熟論調。

 

故此,不必非得將《性自命出》人為(wei) 的分成兩(liang) 篇或兩(liang) 個(ge) 部分,而應該將其當作一個(ge) 整體(ti) 來看,即主要主張“自然人性論”,但有了“性善”的傾(qing) 向,而非“性善”的正式提出和完成。因為(wei) 《性自命出》正麵提“性善”隻有一處即“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同上,第139頁),但這裏的“性善”與(yu) “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同上,第136頁)一致,仍然是“自然人性論”的思路,即“性”可以為(wei) 善也可以為(wei) 不善,但在第13條簡文“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愛類七,唯性愛為(wei) 近仁”(同上,第138頁)即有所保留地提出了“性”之善,其猶疑的語氣如“或”“近”則表明了作者的傾(qing) 向性。同時也說明“性善”的傾(qing) 向指向的是天賦之善,這是繼承發揚孔子“為(wei) 仁由己”思路的必然趨勢。因為(wei) 孔子的“仁”在於(yu) “克己複禮”,講究的是後天的努力,即簡文“教所以生德於(yu) 中者也”(同上,第137頁),《性自命出》要更進一步就必然要超越後天的學習(xi) 而將“仁”的品德內(nei) 化為(wei) “心”之本然或為(wei) 其找到更加根本的人性根據(這正是孟子“四端之心”和“性善”的思路),而“心”之中更加根本的是“性”(《性自命出》的“性”已然突破了孔子的“性相近”的“性”而與(yu) 作為(wei) 生命存在之本源根據的“天”有了直接的聯係),“情生於(yu) 性”(同上,第136頁),則“性”生“仁”就成為(wei) 必然思路,這與(yu) “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同上,第136頁)並不矛盾,反而可以看到《五行》中“仁之氣”的影子。

 

然而,整篇簡文並沒有完全突破“自然人性論”的桎梏而達到本體(ti) 的思維高度,而隻是在思維的突破期作出探索性的思考,如“性或生之”(同上,第138頁)。這樣的思路確實與(yu) “自然人性論”有差異,但如果從(cong) 動態的先秦儒家之整體(ti) 的角度去看孔孟之間的思想發展過程,則“即生言性”之傳(chuan) 統本是人性論討論的共同基礎,隻是在經曆了心性論的轉向後才有了“性善”的傳(chuan) 統。《性自命出》正處於(yu) 這個(ge) 轉變過程中,由此出現前後部分不完全一致的思想傾(qing) 向也屬正常,且若將《性自命出》作為(wei) 一篇正在創作過程中的學術文章,而非完全成熟的作品,則其前後的不一致更可以理解。

 

綜上,《性自命出》是一篇完整的文獻,主要表現的仍然是一個(ge) “自然人性論”係統。隻是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後,尤其是“心”的哲學地位提高,作者意識到人性論問題的複雜,並作出探索性的思考,表現為(wei) 將人性內(nei) 在化的傾(qing) 向,這便是《性自命出》上半部分講“自然人性論”下半部分表露“性善”傾(qing) 向的原因。

 

二、 “性”的普遍性及其發動

 

《性自命出》開篇曰:

 

凡人雖有性,心無定誌,待物而後作,待悅而後行,待習(xi) 而後定。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及其見於(yu) 外,則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於(yu) 情,情生於(yu) 性。(同上,第136頁)

 

“凡人雖有性,心無定誌”實際上是一個(ge) 轉折表達,意思是雖然人人都有“性”,但“性”在“心”之中,即“性”的顯現依賴於(yu) “心”的活動及其流行,且“心”之活動和流行由其“誌”主宰,然而“誌”卻不定。“凡人雖有性”說的是凡人都有“性”,這種“性”是普遍的人人生而即有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體(ti) 現的是人與(yu) 人之間的同一性,即“四海之內(nei) ,其性一也”(同上,第136頁);“心無定誌”則體(ti) 現的是人與(yu) 人之間現實人性的差別性,因為(wei) “性”會(hui) 借助於(yu) “心”的活動與(yu) 流行“見於(yu) 外”,可“誌”所主宰的“心”的活動是因人而異、因“物”而異的,即“待物而後作,待悅而後行,待習(xi) 而後定”。要之,雖然最初的“性”是同一的、普遍的、生而即有的,但“性”的發動或說現實的人性卻是千差萬(wan) 別的,人人都有得之於(yu) 天的“喜怒哀悲”以及“好惡”的本能之“性”。這種本能之“性”會(hui) 因為(wei) 後天習(xi) 染的不同和“心”的活動流行而各有不同的表達,如“養(yang) 性者,習(xi) 也”(同上,第136頁),“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同上,第136頁)。

 

然則本能之“性”究竟是被動靜止還是主動發用的呢?應該說,不可以執守動靜任何一端,因為(wei) “性”源出於(yu) “天”,且“道始於(yu) 情,情生於(yu) 性”,無論“天”還是“道”又都是自然而然的,所以“性”的發動本是一個(ge) 自然的過程。又因為(wei) 人生活在一定的環境中,必然會(hui) 與(yu) 外在之“物”接觸,所以“性”之“見於(yu) 外”的自然過程邏輯地先表現為(wei) “物取”的過程,“及其見於(yu) 外,則物取之也”。但隨著人類思維的發展(特別是《性自命出》正處於(yu) 心性論轉向的突破期),外在的“物”並不能成為(wei) 主導人生人性的決(jue) 定力量。隻有通過人自身的學習(xi) 和“由己”的行“仁”才有出路,這是先秦儒家自孔子推翻人格神之“天命”“命定”思想後開啟的“求諸己”的價(jia) 值追尋。孔孟之間儒者在延續這條思路的基礎上更進了一步,找到了“心”的主體(ti) 性並提升其哲學地位,從(cong) 而使得籠罩人生的外在的主宰力量轉向內(nei) 在的心性修養(yang) 成為(wei) 可能。

 

《性自命出》第一簡就將外在的“天”內(nei) 化為(wei) 人之“情”“性”,提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於(yu) 情,情生於(yu) 性”,後麵又說“凡道,心術為(wei) 主。道四術,唯人道為(wei) 可道”(同上,第136頁),這樣就將“物取”的過程納入到“心術”之中。又因為(wei) “心術”就是“心”中之“情”的發用流行及其所以然和思維相應對(“情”之發用主要討論“情生於(yu) 性”,“情”之流行主要討論“道始於(yu) 情”),故而與(yu) “情”一樣有著外在和內(nei) 在兩(liang) 個(ge) 動因。其中外在動因即“物取”(“物取”雖然有著“性”之自然發動的原因,但兩(liang) 者是相即相成、互為(wei) 原因的關(guan) 係),“道者,群物之道”(同上,第136頁);內(nei) 在動因即“心取”,“凡性為(wei) 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聲,弗扣不鳴。人之雖有性,心弗取不出”(參見李天虹,第139頁;丁四新,第174頁)【6】。“物取”和“心取”雖然不同【7】,但 都是“道”的反映。更重要的是,這裏的“心弗取不出”指的是“性”的自然發用必須依賴“心”這個(ge) 載體(ti) ,即“物取”必然要引起“心取”的過程才能最終完成“性”的自然發用。但“心取”則可直麵“性”而不必然要有“物取”的原因,因為(wei) “心”中之“誌”才是“作”“行”“定”的主宰。故而,就“性”之“見於(yu) 外”的源頭來說,“心取”與(yu) “物取”有所不 同8;若就“性”之“見於(yu) 外”的過程來說,則“心取”與(yu) “物取”是同一個(ge) 整體(ti) 過程的不同階段。一言以蔽之,“性”之“見於(yu) 外”必須要憑借“心術”,憑借“心”中之“情”的發用流行。

 

可見,《性自命出》在這裏主張的是人人生而即有的“自然人性論”而非有天賦的“善端”,所以“心無定誌”。其所提升的“心”的哲學地位主要體(ti) 現在反思的知覺功能,“性”也更多體(ti) 現的是氣聚而為(wei) 萬(wan) 物的神妙變化,而不是宇宙間的終極之善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心”中之“誌”當然寄托的是儒家向“善”的追尋,但由於(yu) 其在“心”中沒有本體(ti) 的依據,現實之人又各不相同,所以隻能依賴後天環境的習(xi) 染養(yang) 成。就此而言,其與(yu) 孟子的“良知”和“良能”之先後關(guan) 係一目了然。

 

三、 “性”由“情”顯與(yu) “心”之主體(ti) 性的突出

 

“性”之“見於(yu) 外”必須要憑借“心術”,而“心術”就是“心”中之“情”的發用流行和思維應對,所以“性”之發動及其外顯實際上就是經由“物取”或“心取”而形著“心”中之“情”的過程。“性”“情”由此區別開來,“性”是先天生而即有的人的本性,而“情”則是“性”發動後所產(chan) 生的,是所謂“情生於(yu) 性”。換言之,“心”之所發即為(wei) “情”,喜怒哀悲皆是也,故簡文說“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就等於(yu) 說“心”之所發之情有著氣聚萬(wan) 物的功能性、身體(ti) 性及生成性的原因,這個(ge) 原因就是生而即有的“性”。可見,《性自命出》主要是基於(yu) “自然人性論”角度區分了“性”“情”,主張“情”是“心”之情感活動和欲求,屬動態的現象層麵,可因時因地因環境不同變化;“性”則就人生而即有的本性而言,具有同一性和普遍性。前者是後者的表顯,後者是前者的來源且必經前者才能顯現出來,“性”由“情”顯。順著先秦儒家“性”“情”連用互為(wei) 注腳的思路,如《禮記·樂(le) 記》說:“先故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製之禮儀(yi) ,合生氣之和。”《禮記·禮運》言:“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性自命出》提出了“以情論性”的思路。

 

所謂“以情論性”者,正在於(yu) 展現“性”由“情”顯的動態過程。這是由於(yu) “情”之結果,如喜、怒、哀、悲、好、惡之狀態,並不是“性”本身。因為(wei) 人“情”多變,即使同一人麵對同一環境下的同一對象也可能喜怒不一。若僅(jin) 僅(jin) 依此結果和狀態論“性”,則“性”也必然千變萬(wan) 化無可捉摸,就必然違背其同一性、普遍性的本質,所以隻能就“情”之所由發的內(nei) 在根據及其流行過程談“性”。又因為(wei) “氣”本身就是變動不居的功能性概念,它不隻是被賦予描述人之身體(ti) 性的質料含義(yi) ,同樣被賦予描述人之心理和精神活動的含義(yi) 。(參見丁四新,第175頁)所以“喜怒哀悲之氣,性也”可以理解為(wei) :“喜怒哀悲”之“情”源自於(yu) “性”,或“性”的“喜怒哀悲之氣”是“喜怒哀悲”之“情”由以發的內(nei) 在根據。這應該被理解為(wei) “情生於(yu) 性”的思路,則“好惡,性也”指的就是好惡之情“根於(yu) 性”並由此顯現“性”,而不是具體(ti) 的“好惡”之情就是“性”。

 

追尋“以情論性”的深層次根由,主要在於(yu) “心”之主體(ti) 性的突出。《性自命出》認為(wei) “性”具有同一性,借由“情”發顯現於(yu) 外,“情”的產(chan) 生途徑有兩(liang) 種,一者是“物取”,即當“性”被外物刺激時便借助於(yu) “心”之流行及活動而表顯於(yu) 外,“凡性為(wei) 主,物取之也”(李零,第136頁),“凡動性者,物也”(同上,第136頁),“凡性,或動之,或逆之,或交之,或厲之,或出之,或養(yang) 之,或長之”(同上,第136頁);一者是“心取”,依賴於(yu) 心之思,“詠思而動心”(同上,第137頁),“凡憂思而後悲,凡樂(le) 思而後忻,凡思之用心為(wei) 甚”(同上,第136頁)。無論是“物取”還是“心取”,都不過是“心術”,是以“心”的流行及活動非常重要,成為(wei) “性”之外顯的決(jue) 定者,而其本身也是“情”之源頭,心之所發皆是“情”,所以簡文特別重視“心”的作用,強調“心”為(wei) 身之主,“君子身以為(wei) 主心”(同上,第139頁)。

 

“誌”又為(wei) “心”之主,“凡心有誌也,無與(yu) 不[可,性不]可獨行,猶口之不可獨言也”(參見同上,第136頁;梁濤,2008年,第149頁),則人的一切肢體(ti) 和精神活動都取決(jue) 於(yu) “心”及其“誌”,足見“心”的作用已經上升到“道”的層麵,“凡道,心術為(wei) 主”(李零,第136頁)。這便意味著“心”的感受和活動決(jue) 定了“性”之外顯發用的善惡,“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同上,第136頁)。此句意思是:“性”是生而即有的,其善惡是一定的,所有人都一樣,其之所以表現出來時,人之善惡各有異,是因為(wei) 後天的情勢。何謂後天的情勢?這取決(jue) 於(yu) 兩(liang) 個(ge) 方麵:一個(ge) 是外在的“物取”及由此引發的“心誌”對於(yu) “物取”的感受、反應及其流行與(yu) 活動,一個(ge) 是“心取”。無論哪一種或者兼而有之,後之情勢都非常複雜,足夠成為(wei) 決(jue) 定人各有異的根本原因,“四海之內(nei) ,其性一也,其用心各異,教使然也”(同上,第136頁)。

 

如此,則上文之“心無定誌”即可理解為(wei) :“心”之“誌”並不如“性”一般具有普遍的先天同一性,而是後天習(xi) 養(yang) 形成的,自然的人各有異,故而隻能“待物”“待悅”“待習(xi) ”才能“作”“行”“定”。所以“心”所發之“情”是關(guan) 鍵,“性”之顯全賴於(yu) “情”【9】,則《禮記·中庸》“率性之謂道”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理解為(wei) :“率性”就是努力做到讓“情”顯現“性”的過程,且“情”之發而皆中節,簡文說“道始於(yu) 情,情生於(yu) 性”,即此之意。

 

關(guan) 於(yu) “情生於(yu) 性”的思想,先秦時期並不是《性自命出》的專(zhuan) 有之論。如《大戴禮記·文王官人》說:“民有五性,喜怒欲懼憂也。喜氣內(nei) 畜,雖欲隱之,陽喜必見。怒氣內(nei) 畜,雖欲隱之,陽怒必見。欲氣內(nei) 畜,雖欲隱之,陽欲必見。懼氣內(nei) 畜,雖欲隱之,陽懼必見。憂悲之氣內(nei) 畜,雖欲隱之,陽憂必見。五氣誠於(yu) 中,發形於(yu) 外,民情不隱也。”此段文字同時見於(yu) 《逸周書(shu) ·官人解》,除個(ge) 別字不同,大意沒有變化。與(yu) 《性自命出》一同被發現的《語叢(cong) 二》,更有明確地說明:“情生於(yu) 性……欲生於(yu) 性……愛生於(yu) 性……喜生於(yu) 性,樂(le) 生於(yu) 喜……慍生於(yu) 性……懼生於(yu) 性”(李零,第220—221頁)。可見在先秦時期,“性”“情”關(guan) 係從(cong) 互為(wei) 注腳到相互區別的討論已經逐漸成為(wei) 儒家學者們(men) 的共識,甚至是當時的流行觀點。

 

推而廣之,“性”之自然發用必須要形著於(yu) 心中之“情”,而“情”屬於(yu) “心”之已發,“心感於(yu) 物”而成。朱子所說“既發為(wei) 情”(《朱子語類》卷五)就是對《性自命出》“情生於(yu) 性”的最好注腳。可見,“性”“心”“情”三者雖各有不同,卻通過“心”被聯結起來:“性”自然的通過“心”發用流行為(wei) “情”,“情”根於(yu) “心”中之“性”。無論“性”還是“情”,其發用都是通過“心”的活動和流行才能證顯,“心”的哲學地位由此更加重要。雖然這裏的“性”非宋儒所謂“性”,但其與(yu) “心”“情”之間關(guan) 係似可在一定程度上看作張載和朱熹之“心統性情”思想在先秦時期的萌芽。【10】

 

四、 作為(wei) “性”之來源的“天”“命”辨正

 

“情”生於(yu) “性”,則“性”從(cong) 哪裏來?簡文曰:“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這與(yu) 《中庸》首章所論“天命之謂性”很相似,意思是“性”由“命”生,“命”由“天”成。要回答“性”從(cong) 哪裏來的問題就必須先理解“天”“命”是什麽(me) 。

 

關(guan) 於(yu) “天”的理解,在先秦時期,主要有三種含義(yi) ,即“主宰之天”“義(yi) 理之天”和“自然之天”。【11】

 

首先,可以排除“主宰之天”。因為(wei) 自西周“以德配天”的觀念出現後,作為(wei) 至高主宰的“天”的觀念已經開始動搖。到春秋時期,“自然之天”的觀念已經興(xing) 起,更進一步衝(chong) 擊了“主宰之天”的地位。雖然這種有意誌的人格神的“天”依然存在,但以孔子為(wei) 首的儒家學者開始以道德的倫(lun) 理的德行觀念替代“天”之主宰性。及至孔子後學轉向心性論、性情論,“天”在儒家中完全被轉變成“道德之 天”【12】,而 成為(wei) 儒家心性道德的理論來源。於(yu) 是“主宰之天”除了被宗教神學繼續沿用外,便慢慢淡出了哲學的視野,繼之以形成“自然之天”和“道德之天”雙重含義(yi) 的結 構。

 

其次,可以排除“義(yi) 理之天”而代之以“道德之天”。《性自命出》作為(wei) 孔孟之間的過渡階段的文獻,並沒有真正形成孟子的“性善”思想是學術界的共識,故而其“天”不能解釋為(wei) “義(yi) 理之天”。但其道德的屬性和價(jia) 值的意義(yi) 卻被學者所認同,如蒙培元說:“天絕不是在人之外、高高在上、主宰人的命運的絕對主體(ti) ,而是通過命授人以性,使人成其為(wei) 人的。對人而言,天是親(qin) 切的、親(qin) 近的,是有價(jia) 值意義(yi) 的。”(蒙培元,第37頁)梁濤也認為(wei) :“這裏的天主要是外在禮儀(yi) 、倫(lun) 常的製定者。”(梁濤,2008年,第144頁)需要說明的是,“道德之天”作為(wei) “義(yi) 理之天”的來源,兩(liang) 者有本質區別,“道德之天”隻認為(wei) “天”有道德的屬性和價(jia) 值的意義(yi) ,是人倫(lun) 道德的終極根源,自“天”至於(yu) “人”,其“天人合一”的思路是由外而內(nei) 的,並不必然導出“性善論”;而“義(yi) 理之天”是以心性論為(wei) 前提,以“性善論”為(wei) 根據,由內(nei) 而外的從(cong) 本體(ti) 論角度得證“天人合一”。所以兩(liang) 者雖都是“天人合一”的思路,但尚有距離,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後者是前者的延續和完成。如西周時期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之思想,實即認為(wei) “天”有道德的含義(yi) ,君王隻有“以德配天”才能永保長久。蓋先賢皆認為(wei) “天”是最有德行的,因其生長萬(wan) 物不為(wei) 己有,化育宇宙萬(wan) 物、為(wei) 生民立命也不居功,《詩經·大雅·烝民》說:“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說:“天生民而立之君。”郭店竹簡《成之聞之》也說:“天降大常,以理人倫(lun) 。製為(wei) 君臣之義(yi) ,著為(wei) 父子之親(qin) ,分為(wei) 夫婦之辯。”此皆其證。

 

最後,“道德之天”也可以排除。因為(wei) 從(cong) 哲學的層麵看,“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主要體(ti) 現的是一種生成關(guan) 係而非體(ti) 用關(guan) 係。蓋先秦儒家在解釋宇宙生成的方麵,仍然是遵循氣論思想的思維邏輯的,即以陰陽(天地)的和合變化為(wei) 萬(wan) 物化生之根本內(nei) 在動力,所以萬(wan) 物相生即是陰陽(天地)的自然運行,“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係辭下》)。而“道德之天”作為(wei) 早期儒家對“主宰之天”超越的結果,隻是象征性的價(jia) 值意義(yi) 上的“天”,隻是說“天”有道德的屬性,既未達到孟子之“天”的概念那般必然為(wei) 人之根本的價(jia) 值來源的思維程度,如“義(yi) 理之天”;也不是宇宙生成論意義(yi) 上的“天”,如“自然之天”。所以在孔孟之間的心性論、性情論思想的發展過程中,“道德之天”作為(wei) 人性本原的思想已然不夠成熟,或者說難以作為(wei) “心”之哲學地位持續提高的哲學依據,這點從(cong) 《中庸》即可看出。孟子正是受此啟發,從(cong) 而將“道德之天”進一步提煉為(wei) “義(yi) 理之天”,並作為(wei) “性善”的本體(ti) 依據和價(jia) 值來源,從(cong) 而打通“盡心”以“知性”進而“知天”的思路。

 

所以,確切地說,“命自天降”的“天”更適合作“自然之天”解釋。這也是《性自命出》主要主張“自然人性論”的根本原因。

 

故此,“命”也當相應的隻有一個(ge) 含義(yi) ,【13】與(yu) “自然之天”相對,“命”可解釋為(wei) 生命,即由氣聚而形成的現實的生命個(ge) 體(ti) ,也就是《荀子·王製》所講的“生”:“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 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宇宙萬(wan) 物皆由“氣”聚而成,所以說“水火有氣”,但隻有草木、禽獸(shou) 和人類才有“生”。“生”即生命,因為(wei) 隻有在有生命之後才可能產(chan) 生“知”,但不必然有“知”,所以在解釋“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時,陳來強調:“這裏的命,我覺得也具有生命(如後世道教所說的命)的意思。‘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意思是:性根於(yu) 生命軀體(ti) ,而生命是天所賦予的。這就與(yu) 全篇以生論性,以氣論性的思想一致了。”(陳來,2009年,第88頁)為(wei) 突出“命自天降”的含義(yi) ,可以借鑒朱子的說 法【14】,將 “命自天降”理解為(wei) 生命正是在天之大化流行的過程中自然生成的。如此一來,“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可解釋為(wei) 人性根植於(yu) 生命,生命是在天之大化流行過程中自然生成和流行,人性亦隨著生命的不斷流行而呈現。換言之,生命的自然延續就是“性”順遂氣化的過程自然發動和呈顯的過程,而“性”的發用流行就是“情氣”的發用流行,如此便與(yu) 簡文“以氣釋性”“以情論性”的思維路徑相一 致。

 

結 語

 

綜上所論,“以氣釋性”“以情論性”可以說是《性自命出》重大的理論特點,其意義(yi) 有二。第一,其所反映的是孔子後學轉向心性論的理論趨勢和動態過程,呈現了孔子後學到孟子“性善”的思維邏輯的演變曆程,即從(cong) 孔子的罕言性命到孔子後學的心性論和性情論,從(cong) 而開出孟子“性善”和荀子“性惡”兩(liang) 種儒家人性論的傳(chuan) 統,使得二人的人性論和性情思想不至於(yu) 出現的太突兀而喪(sang) 失思想史的連續性。第二,這也反映了先秦“性”字意義(yi) 演變的軌跡和“心”之哲學地位的提升,充分體(ti) 現了先秦由心性分言到心性合一論之思維發展的邏輯曆程。當然,心性合一論在《性自命出》中並沒能最終完成。

 

《性自命出》一方麵強調“自然人性論”,一方麵又表現出“性善”傾(qing) 向,尤其是從(cong) 理論上區別“性”“情”,並主張“情生於(yu) 性”和“性”由“情”顯,不但充分說明了“性”的普遍性和同一性,也指明了“性”之由來,似暗含了“心統性情”的思路。這些不僅(jin) 填補了孔孟之間思想史、哲學史的部分缺失,更是孟子的“性善”和“浩然之氣”思想的直接邏輯前提,對先秦心性論思想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正如王博所說:“我透過《性自命出》這個(ge) 文獻,看到了一個(ge) 很強烈的討論人性的角度,這個(ge) 角度如果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就是以氣論性……像告子‘生之謂性’這樣一個(ge) 說法……基本上也可以納入以氣論性的這樣一個(ge) 傳(chuan) 統中來。”(杜維明等,第92—93頁)

 

《性自命出》處於(yu) 先秦儒家思想轉變的轉折期和突破期,其所表現的素樸的“自然人性論”與(yu) 體(ti) 現“性”之內(nei) 在化的“性善”傾(qing) 向並不矛盾。這正好反映了當時思想轉變和萌發時複雜多變的動態特征。對於(yu) 《性自命出》的成書(shu) 時間,我們(men) 似可以作出這樣的推測:《性自命出》可能是晚於(yu) 《五行》的作品,是沿著《五行》的思路進一步探索的作品,《中庸》又繼之。15因為(wei) 帛書(shu) 《五行》提出了明確的“心貴”論,“‘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心也者,悅仁義(yi) 者也。此數體(ti) 者皆有悅也,而六者為(wei) 心役,何也?曰:心貴也”(龐樸,1980年)。但《五行》無明確人性論,即在提升“心”之哲學地位的思潮下尚未找到“性”,而《性自命出》已然在“誌”的基礎上強調了“心”的重要性,提出“雖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貴”(李零,第137頁),並明確找到了“性”,所以比《五行》更進一步。但《性自命出》卻陷入“自然人性論”與(yu) “性善”傾(qing) 向的漩渦中,沒能最終找到本體(ti) 的“心”和“性”,而《中庸》不但找到了“性”,更是開宗明義(yi) 就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直接指出了“性”之本原、內(nei) 涵和去處,更以“誠”作為(wei) 天人之道和“心”之根本,這比《性自命出》的“道始於(yu) 情”又進了一步。換言之,《性自命出》的“情生於(yu) 性”隻是素樸的總結“情”之根於(yu) “性”和顯性的自然和必然,所謂的“性善”也隻是一種傾(qing) 向,與(yu) 《中庸》凝練總結出“情”之“發而皆中節”的“致中和”不同,更不要說“自誠明”和“自明誠”的本體(ti) 和工夫指向。故《性自命出》可能作於(yu) 《五行》和《中庸》之間(參見廖名春,1998年;薑廣輝),則其找到的“性”主要體(ti) 現為(wei) “即生言性”的傳(chuan) 統和“性善”傾(qing) 向就更好理解了。

 

注釋
 
1關於《性自命出》的作者有許多爭論,如子遊、子思、世碩、公孫尼子、子夏,等等。(參見李天虹,第107—125頁;丁四新,第189—209頁;朱心怡,第129—140頁)更多相關論述可參見《郭店楚簡研究》(參見《中國哲學》編輯部)。
 
2氣化宇宙觀應是先秦諸子主流的共識。對於儒家來說,不必作長篇說明,可以直接運用,所以孟子有“氣,體之充”(《孟子·公孫醜上》)、荀子有“水火有氣”(《荀子·王製》)等說法。
 
3唐君毅、徐複觀、牟宗三、梁濤等皆稱孟子所代表之先秦儒家強調“四端”和“性善”的傳統為“即心言性”,此“心”即為道德心和情性心。
 
4荀子雖不是“性善”思路,但同樣以“仁義禮智”為道德根本並統攝“無義”“無知”之禽獸、草木。
 
5如羅欽順在《困知記》中說:“但曰‘天命之性’,固已就‘氣質之性’言矣;曰‘氣質之性’,性非天命之謂乎?”(《困知記》卷七)王夫之也說:“是氣質中之性,依然一本然之性。”(《讀四書大全說》卷七)
 
6李零斷本句為“人之雖有性心,弗取不出”(李零,第136頁),陳偉與此同(參見陳偉,第6頁),李天虹和丁四新則斷句為“人之雖有性,心弗取不出”。一語孔孟之間心性論轉向的思想趨勢,“心”的主體性被凸顯的邏輯,筆者讚成後者的意見。
 
7學者於此處常認為“心取”與“物取”是同一過程,即“心”感於物而“動”。(參見趙建偉,第36頁;李天虹,2002年,第140頁)郭齊勇則認為兩者形式相同性質有別(參見郭齊勇,2000年,第49頁)。筆者以為“心取”應該不同於“物取”,所體現的是“心”的反思和知覺能力,即“心”之活動流行不必然隻有外因,隻是被動的接受“物”之“動”,“凡動性者,物也”(李零,第136頁),因為從“心有誌”及其“作”“行”“定”以及“詠思而動心”(同上,第137頁),“凡用心之躁者,思為甚”(同上,第138頁),“君子身以為主心”(同上,第139頁),可以看出“心”的主動反思和知覺能力。
 
8“心取”與“物取”的不同應表現在前者不需要外在之“物”去“動”性,即“性”之“見於外”不必然依賴外在的“物”,而隻是從人自身的內心出發。然《性自命出》主張的是“自然人性論”,其對於“心”的哲學地位還沒有提升到足夠高度,所以沒有完全突破先秦儒家如《禮記·樂記》雲“人心之動,物使然也”的思想牢籠,更強調“物取”,而對於“心取”的討論不多,如其隻討論了“誌”,而沒有發揮討論“意”“誠”以及“意”所涉著的“物”乃至“物”與“事”的關係等。換言之,《性自命出》對於“心取”的思路更多是在“物取”的視野下進行討論而沒有單獨予以強調。隻是承認“心取”有一定的可能和空間,這便是其在下半部分表露“性善”傾向的原因之一。隻有當“心”的哲學地位被進一步提升,獨立且有了本體的意味,“心取”才能順理成章地獨立於“物取”之外。
 
9李景林認為郭店楚簡的《性自命出》篇若命名為“性情論”更加合適,因為此篇著重討論的便是心性和性情問題,用“性情論”更能突出該篇特點,從而提請學者關注先秦儒家的心性和性情論。(參見李景林,第91—95頁)
 
10張載提出心統性情的思想,朱子深為讚同,稱其“顛撲不破”,並說:“在天為命,稟於人為性,既發為情……唯心乃虛明洞徹,統前後而為言耳。據性上說‘寂然不動’處是心,亦得,據情上說‘感而遂通’處是心,亦得。”(《朱子語類》卷五)
 
11關於天的意涵,學者有多種不同見解,遠超三種。潘誌峰統計共有一義、二義、三義、四義、五義、六義等說法。(參見潘誌峰,第226頁)筆者通過比較幾種說法,發現隻要三種及以上意涵,則主宰、自然、義理三意涵皆在,且這三種意涵的說法也並非始於張岱年(參見張岱年,第1頁)。朱子在回答問者關於“天”的含義時已有明確說法,“也有說蒼蒼者,也有說主宰者,也有單訓理時”(《朱子語類》卷一)。筆者以為,“蒼蒼者”即自然之天,從道家為代表;“主宰者”即主宰之天,從古代宗教(包括墨家)為代表;“理”即義理之天,從儒家為代表。可以說,“天”之三義源於中國傳統文化源頭的三家。其後,隨著儒、道兩家與宗教思想(包括墨家)的不斷融合,致使三義交融產生出更多微妙的意義,如四義、五義說即是如此。但若論最原初的本原意義,“天”合當隻有自然、主宰、義理三個基本義項。
 
12“天”自孔子開始就已經有“道德之天”的意涵,但此時與老學的“道德之天”有相似且似乎“同大於異”,到孔子後學漸漸與老學的“道德之天”區別開來。因為其致學的思路轉向了心性的層麵,於性情上用功區別於老學的“無為”“無欲”;而到孟子後,一般認為“道德之天”始發展成為較成熟的“義理之天”,這主要是孟子“性善論”開辟了本體論思路的緣故。所以“道德之天”一開始並無儒道的區分,而是“六經”原始的說法,故為“義理之天”的來源。
 
13“性自命出,命自天降”中的兩個“命”字應該是相同的意思,兩個短語也應該是一個連續的整體。所以“天”與“命”的意思應該是一一對應的關係才解釋得通,而不能割裂的看,這從《語叢三》的“有天有命有生”可得證明。但實際上,學術界關於“命”的解釋有多種,除了“生命”之外,還有帶宗教神學色彩的“天命”一說,如劉釗就認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應該解釋為“天性來自天命,天命從天而降”。(參見劉釗,第92頁)李天虹則認為“命”有“天命”和“生命”雙重含義:“性由天之命所派生而來。能夠衍生自然人性的命,應該具有生命的內涵。但是,這樣的命又是由天降達的。考慮到一般情形下天命之命的含義,這裏的命可能具有雙重含義:就天而言,它是天的意旨,天的命令;就人而言,它確實是純粹的生命。”(李天虹,第63—64頁)
 
14朱熹在解釋《中庸》的“天命之謂性”時把“命”看作天賦,他說:“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四書章句集注·中庸》)
 
15廖名春認為《性自命出》距孔子、《中庸》最近,可備一參。(參見廖名春,1999年,第59—60頁)
 
 古籍:《大戴禮記》《讀四書大全說》《困知記》《禮記》《論語》《孟子》《詩經》《四書章句集注》《荀子》《逸周書》《中庸》《周易》《朱子語類》《左傳》等。
 
陳來,1999年:《荊門竹簡之〈性自命出〉初探》,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9] 年:《竹帛〈五行〉與簡帛研究》,載《儒林》第1輯,山東大學出版社。
 
陳偉:2000年:《郭店簡書〈人雖有性〉校釋》,載《中國哲學史》第4期。
 
丁四新,2000年:《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東方出版社。
 
杜維明等,2012年:《“出土文獻與古代思想記憶的新方位論壇”紀要》,載《中國儒學》第7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郭齊勇,1999年:《郭店儒家簡與孟子心性論》,載《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期。
 
[2000] 年:《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的心術觀》,載《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期。
 
薑廣輝,1998年:《郭店楚簡與〈子思子〉——兼談郭店楚簡的思想史意義》,載《哲學研究》第7期。
 
李零,2007年:《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李銳,2021年:《新出簡帛的學術探索》,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李景林,2002年:《讀〈上博簡〉性情論的幾點聯想》,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第6期。
 
李天虹,2002年:《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
 
李學勤,1999年:《郭店簡與〈樂記〉》,載《中國哲學的詮釋與發展——張岱年先生九十壽慶紀念論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
 
李澤厚:1999年:《初讀郭店竹簡印象紀要》,載《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梁濤,2002年:《竹簡〈性自命出〉的人性論問題》,載《管子學刊》第1期。
 
[2008] 年:《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廖名春,1998年:《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載《孔子研究》第3期。
 
[1999] 年:《荊門郭店楚簡與先秦儒學》,載《中國哲學》第20輯,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0] 年,《郭店簡〈性自命出〉的編連與分合問題》,載《中國哲學史》第4期。
 
劉釗,2005年:《郭店楚簡校釋》,福建人民出版社。
 
蒙培元,2008年:《〈性自命出〉的思想特征及其與思孟學派的關係》,載《甘肅社會科學》第2期。
 
牟宗三,1999年:《心體與性體》,上海古籍出版社。
 
歐陽禎人,2000年:《在摩蕩中弘揚主體——郭店楚簡〈性自命出〉認識論檢析》,載《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
 
[2010] 年:《從簡帛中挖掘出來的政治哲學》,武漢大學出版社。
 
潘誌峰,2003年:《近20年關於“天人關係”問題的研究》,載《社會科學戰線》第4期。
 
龐樸,1988年:《帛書五行篇研究》,齊魯書社。
 
阮元,1993年:《揅經室集》,中華書局。
 
王夫之,2010年:《船山全書》第6冊,嶽麓書社。
 
王小虎,2018年:《“新子學”視域下的“即生言性”與“即心言性”關係再探討》,載《諸子學刊》第16輯,上海古籍出版社。
 
王中江,2011年:《簡帛文明與古代思想世界》,北京大學出版社。
 
徐複觀,2005年,《中國人性論史》,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楊慶中,2004年:《中國古代天人之論真能解決當今人類麵臨的危機嗎?》,載《河北學刊》第5期。
 
張岱年,1985年:《中國哲學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剖析》,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1期。
 
趙建偉,1999年,《郭店竹簡〈忠信之道〉、〈性自命出〉校釋》,載《中國哲學史》第2期。
 
《中國哲學》編輯部,1999年:《郭店楚簡研究》,載《中國哲學》第20輯,遼寧教育出版社。
 
朱心怡,2004年:《天之道與人之道——郭店楚簡研究儒道思想研究》,台灣文津出版社。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