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暉】從現代化到文明重建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2-03-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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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朝暉

作者簡介:方朝暉,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樅陽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曆史係/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中學”與(yu) “西學”——重新解讀現代中國學術史》《春秋左傳(chuan) 人物譜》《儒家修身九講》《學統的迷統與(yu) 再造》《文明的毀滅與(yu) 新生》《“三綱”與(yu) 秩序重建》《為(wei) “三綱”正名》《性善論新探》《何以經世:儒家治道及其現代意義(yi) 》等。

     
     
    我在新近出版的《文明的毀滅與新生:儒學與中國現代性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一書中這樣寫道:“今日之中國正麵臨著民族複興的偉大時刻,值此特殊時期,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中國人今天遭遇的真正挑戰決不僅僅是如何建立一個政治大國、經濟富國或軍事強國,而是正確理解中華文明在未來人類文明之林的位置。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決定未來中華民族能否永久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並為人類進步作出巨大貢獻的,決不僅僅取決於是否有強大的綜合國力,而主要取決於中華民族能否建立一種新型的、有獨特價值和意義的文明。”
    
    借用亨廷頓的用法,我把文明當作高級、發達、成熟而完整的文化實體,在相當廣大的區域裏發生影響力、而不局限於種族和國界。比如我們不稱伊朗社會(作為一個文化實體)為“伊朗文明”,而認為伊朗是整個伊斯蘭文明的一部分。同樣,我也不主張日本或韓國現代社會代表一個獨立的文明,而傾向於認為一個不同於西方現代文明的東亞現代文明是可能的。此外,我主張一個可以稱為“文明”的文化實體,必定在核心及主流價值、製度架構、社會整合方式、宗教及精神傳統等方麵表現出自身的“獨特性”來,這也正是它能在相當廣泛的範圍內發生持久影響力的原因所在。正如曆史所多次見證過的那樣,“文明”作為大的文化實體,其形成、興起和衰落往往經曆較長的時段,這不僅與外部的事件或影響(包括其他文明及自然環境等因素)有關,也與內部的矛盾和衝突有關。每一個文明都是矛盾的複合體,充滿了深刻而劇烈的對立、鬥爭和融合過程,並在這一過程中前進或倒退、興起或衰落。
    
    我們深深認識到,要正確理解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必須實現認識上的一個重要轉軌,即從現代化範式到文明範式——:
    
     
    
    (1)現代化範式的局限性
     
    
    首先,我們知道,“現代化”在西方曆史上並不是一個中性詞,而是一個帶有鮮明的價值立場的術語。這一術語主要盛行於18世紀以後,與當時流行的文化進化論相聯,即相信有一種單線的曆史進化過程,認為從傳統社會到現代社會是人類所有民族所不能避免的。早在20世紀初葉開始,就有不少人開始批判這種文化進化觀,因為它否定了文化的特殊性,把西方現代文明當作人類一切文明的最高階段或共同目標,是典型的西方文化中心論的產物。對於後發現代化國家來說,由於現代化本身就意味著學習西方,所以不可避免地帶有“西方化”特征。由此所帶來的最深刻問題就是無法為人們回答現代化與本土化之間的矛盾提供方向。
    
    其次,“現代化”這一研究範式還有一個先天的理論局限性,即預設了傳統與現代的斷裂。這種對傳統與現代的割裂,來源於近代早期此起彼伏的時代浪潮,肇始於18世紀風起雲湧的革命運動,而非出於冷靜理性的思考、客觀科學的研究。今天我們認識到,無論是在西方還是在東方,任何一個成功的現代化國家,都往往成功地做到了傳統與現代的融合,而不是最成功地拋棄了傳統。尤其是那些後發現代化國家,能否成功地利用傳統資源、實現製度創新,恰恰是決定能否成功地實現現代化的關鍵因素。
    
    最後,一個多世紀以來,對於廣大非西方國家而言,“現代化”這一名詞包含著極為複雜的情感和心理因素,它意味著學習西方發達的科學和技術,意味著追求民族富強以與西方抗衡;它包含對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還包含在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傳統與現代之間找不到恰當自我定位等一係列痛苦掙紮。正是這一係列微妙複雜的心理左右支配著無數學人的心靈,影響了他們的學術研究思路,造成了我們今天看到的教育體製和學術體製,形成了我們今天所見的學科體係和許多學術思潮。
    
     
    
    (2)文明範式的必要性
     
    
    一個多世紀以來,有良知的中國文化人在精神上最深刻的焦慮來源於失去了對一個偉大的中華文明的基本信念,找不到自己在精神上的真正落腳點。與此相應,無數先進的知識分子,從內心深處喪失了對中國文化的自信,在中學與西學、中國文化與西方文明、古代傳統與現代文明等之間的相互激蕩中彷徨四顧。這個問題不解決,使無數文化人在精神上無法擺脫無家可歸的狀態。由於中國人沒有深刻的彼岸意識(即不以死後世界來規範現實生活方式,如在基督教等宗教中所見),高度注重世俗生活,一旦喪失了文明的理想,就意味著這個民族失去了精神的支柱和向前發展的動力源泉。因此,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文明的重建不僅關係著千千萬萬有教養、有良知的中國人心靈的自我安頓問題,而且是決定了中華文化今後數百年或更漫長歲月根本方向的大問題。
    
    首先,文明重建意味著中國人需要走從對西方列強的消極防禦或對抗心理,轉變為對中國文化的積極建設或再生心理。
    
    今天中國的民族主義,來自於近代中國特殊的曆史境遇。一個多世紀倍受蹂躪和欺壓的曆史,那些難以忍受的割地賠款的屈辱,以及遠遠落後於世界強國的現實,都使得國人至今對那段曆史耿耿於懷,不能正確看待過去,不能正確定位自己的國家與西方發達國家、與世界其他國家之間的關係。然而,將中國與列強對立起來、將中國文化置於其他文化之上,從來都是心理自卑的表現,是一個民族還不夠成熟的標誌。隻要中國人還停留於對自身文化的孤芳自賞,中國人就不可能成為引領全人類進步的優秀民族;隻要中國人還沉浸於對自身傳統的顧影自憐中,中華民族就不能真正融入全世界。今天的中國人應當需要擺脫狹隘的民族主義,走出“落後挨打”的曆史悲情,再次拿出廣闊的胸襟和恢弘的氣度,在全世界色彩紛呈的文化之林中找到中華文明的正確定位。
    
    在過去五千年裏,中華民族曾經曆過無數次被侵略和蹂躪,無數次分裂和戰爭,它之所以能曆經風雨而不衰,不是我們的先輩擅長打仗,也不是由於中國的國力自古比別國強大,而是由於我們的文化價值理念或文化理想。其中最值得我們拾起的曆史經驗之一是,早在距今3000年前甚至更早的時候起,華夏民族就曾是一個在語言、宗教、製度、科技等方麵遠比周邊民族發達的民族。正是文化的先進性才使得在日後漫長的歲月裏,每當中華民族走向衰微或被占領,它的文化仍然是別人學習的榜樣,從而保證了這個民族的曆史延續。
    
    今天,我們應該拋棄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結,提出這樣的問題:中華民族還能象在曆史上那樣,創造真正先進的政治製度、經濟模式、文化複興和宗教繁榮嗎?我們應該相信:隻有真正文明、進步的文化,才是一個民族持久生命力的象征;隻有令全世界望風而從的文明生活,才能讓我們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真正找到文化自信。孔子雲:“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孟子·公孫醜》)。
    
    其次,文明重建不是著眼於中華民族在未來世界格局中贏得一時一地的國家利益,而是著眼於它在世界民族之林中長存的千年大計、萬年大計。
    
    曾幾何時,我們忘記了祖先的教訓,把一切寄托在經濟發展和國力增強上,寄托在有一天能夠打敗某些大國上,寄托在所謂的“實力”上。這其實是心靈空虛的表現,也使我們變成了別人眼中的野蠻人。綜觀曆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永遠保持經濟繁榮,也沒有任何一個民族能永遠保持國力強盛,而文化的底蘊、文明的信念、人性的活力等等,才是一個民族長治久安的根本,是一個文化長盛不衰的千年大計、萬年大計。今天的國人,有幾個認識到了這一點?一些宣揚儒學的學者,口口聲聲大談“和而不同”,但一遇到國際爭端,馬上想到訴諸武力,強調實力決定一切。這一現象本身,就是他們內心深處缺乏文化自信的典型寫照。
    
    我們非常可悲地發現,多年來,我們在強調“落後挨打”的同時,很少有人強調過:我們應當如何來包容、理解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民族,中國人應該如何學會尊重和愛其他的人從而使其獲得拯救,包括那些與我們對立、仇視我們的人們。我們從來認識不到,隻有我們學會了尊重和愛每一個與我們不同種族的人,學會了包容和寬恕那些曾經深深傷害過我們的人,我們這個民族才能真正成熟,在這個世界上站起來,贏得世人的尊重。
    
    綜觀曆史我們發現,數千年來,中華文明的最高理想從來都不是追求成為一個經濟富國、政治大國或軍事強國,也不是為了追求主宰人類事務或淩駕於他人之上的霸權,更不是為了證明來自於華夏中心論的種族優越性;而是追求一個偉大文明的理念,一種可使一個民族長治久安、永遠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偉大文明理想。儒家“夷夏之辨”認為,一個真正文明、進步、合乎人性需要的生活世界,必定會贏得千千萬萬人的衷心擁戴,隻有以善養人的文化才真正有生命力,隻有以德服人的民族才無敵於天下。
    
    其三,文明範式意味著徹底擺脫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全球、東方與西方之間的二元對立思維方式,從文化理想、主流價值、各項製度、社會整合等不同角度來積極建設自己的現代性,以實現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全球、東方與西方之間創造性的融合。正如我們今天在日本、韓國乃至歐美各國經驗中所學到的那樣,現代化不是傳統資源的摒棄,而是其創造性的利用;不是地方性知識的清除,而是其積極的再生;不是東西方必然的對立,而是其有張力的結合。
    
    文明範式不是文明衝突範式。享廷頓的文明衝突論,預設了各國文化之間難以調和的衝突;對於不同文化價值體係如何與現代西方文化價值融合發展,基本上持悲觀態度。更重要的是,它雖然主張文明的多樣性,但對於今日世界各國文化如何結合西方現代文明進行創造性的融合,重建自身新的文明模式或文化價值係統,並無任何任何積極的思路和深入的探討。由於享廷頓關注的是世界政治問題,他更多地看到的不是文化的融合與創新,而是文明的衝突與戰爭。
    
     
    
    (3)文明重建的主要任務
     
    
    文明重建的首要任務,是重鑄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所謂文化的最高理想,我指一個民族對於共同體生活最高境界的夢想或追求,或通向這一境界的核心價值。文化的最高理想是人性體驗永恒價值、實現自我超越、找到安身之本的文化價值,可以給一個民族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帶來無窮的生機與活力,成為激發無數人奮鬥不息的無盡的精神源泉,和該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真正找到自信的精神支柱。一個文化的最高理想往往表現在該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核心價值或文化理念中,為文化中有教養的人士所闡發或論證,為不同階層的精英分子所廣泛接受和崇尚;它往往是誌士仁人們舍生忘死、保家衛國的精神動力,和一個民族在殘酷的打擊和磨難中堅強地站起來的精神支柱,或成為該文化中一代又一代人前赴後繼、鞠躬盡瘁追逐的人生夢想。
    
    讓我們從“夷夏之辨”來談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儒家“夷夏之辨”的精神實質在於對文明與野蠻的區分。盡管在中國曆史上,也曾有人把中國等同於文明,把少數民族等同於野蠻,使夷夏之辨演變成中國文化中心論甚至於文化霸權主義,但是我們從古人的學說中可以發現,這種中國文化中心論或文化霸權主義從來不是儒家夷夏之辨的精神實質。“修文德以來遠”(《論語·季氏》),“仁者無敵”(《孟子·梁惠王》)才體現夷夏之辨的根本精神。 
    
    從“夷夏之辨”出發,今日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或者可以這樣來表述:每一個人乃至每一個生命尊嚴與價值的實現,潛能與個性的發揮,幸福與自由的確保。這些或許可表達為八個字:“保合太和”,“各盡其性。
    
    文明重建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重新確立什麽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在過去兩千多年的歲月裏,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是由孔子等人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就奠定了的,包括仁、義、忠、信、孝、禮等。20世紀以來,中國人在對西方文化價值如民主、自由、人權等的崇拜中,忘記了中國文化的正確方向。我曾在有關文章中指出,
    
     
    
    如果問什麽是中國人最重要的精神品質?你也許舉出忍辱負重、自強不息、勤勞樸實、將心比心、善良厚道、老實本分等,但決不可能舉出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權這些以自我為中心、以個人利益膨脹為特點、很少“反求諸己”的價值。[在中國曆史上,]仁、義、忠、信可以成為推動中國社會進步和發展的核心價值,但是民主、自由、人權則不能,原因在於它們可能導致人與人關係的平衡被打破,導致無止境的紛爭、仇恨甚至殺戮;當麵子被徹底撕破,當人情不複存在,中國人之間是很難相互妥協的,嚴重時導致社會分裂、解體或劇烈動蕩;一旦分裂發生,戰爭和殺戮少則幾十年,多則數百年。這裏麵的邏輯十分簡單,那就是我們無法逾越中國文化的習性。惟其如此,與其提倡拋棄它,不如研究和認識我們在多大程度上受製於它,以及如何對症下藥地診治它。比如,今天我們崇拜的英雄人物,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的,包括孫中山、魯迅在內,都是為他人、為民族而獻身的人,而不是什麽自由主義者。相反,在西方文化中,真正的英雄往往是那些將個人自由看得比生命還高貴的人。這種差異就是文化習性決定的,同時也說明了個人自由在不同文化中的功能並不一致,也不必強求一致。但這決不是說,中國人不需要自由、人權和平等,我隻是說相對於仁、義、忠、信等來說,它們在中國文化中居於相對次要的地位。(《中華讀書報》2010年5月26日)
    
     
    
    顯然,未來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不可能局限於仁、義、忠、信、禮、孝等,也不可能排斥民主、自由、人權等西方價值,但是隻有我們正確地理解了儒家所曾倡導的那些價值為何曾長期成為推動中國文化進步的核心價值,我們才能找到重建中國文化基本或核心價值的正確道路。
    
    文明重建的第三個重要任務是實現行業及社會的自治及理性化。我曾在有關論著中指出,那種認為儒家將治國希望寄托於個別人的道德與人格、而不能落實於一套製度體係這一流行觀點過於地簡單化了。正如狄百瑞在《亞洲價值和人權》等書中所揭示的那樣,中國文化中自古不乏促進行業和社會自治的優良傳統;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傳統之一,在儒家思想中有著極為豐富的資源,是儒家王道思想的自然要求。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借助於行業傳統、職業規範和社會風尚,來約束大多數人和一代代後來者,可以達到與西方的“法”同樣的功效。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代表了中國文化中尊重人的尊嚴、個性和價值的傳統,卻避免了西方自由主義的形式至上和過份倚重個人權利的缺點,對於我們理解“中國特色”的現代性乃至未來中華文明的樣式有啟發意義。須知西方自由主義所代表的形式至上特點和個人權利絕對化傾向,並不完全適用於中國文化土壤。
    
    文明重建的第四個重要任務是製度創新。我曾有關地方指出,隻有理解了中國文化的習性(即以人情和麵子等為樞紐的關係本位等,包括梁漱溟、費孝通、許烺光、黃光國、Richard Nisbett等人對此多有研究),才能真正理解為什麽中國文化中的製度建設適合於走“禮大於法”的道路。與此相應地,我們也才能理解,為什麽中國文化不適合於走一條以抗爭和大眾運動為特色的民主政治道路。這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民主,而是說以儒家賢能治國所代表的政治製度模式與現代民主政治未必是相互矛盾或衝突的。顯然,我們不可能簡單地照搬西方的自由民主製。與此同時,我們還需要思考,以分權為特色的西方法治模式如何在中國文化中演變為一種相對自治而不是絕對獨立的法治模式。
    
     
    
    (原發表於《文匯報》2012年2月27日。發表時有刪節,此文以發表前原文為基礎修訂而成)
    
     
    
     
    從現代化到文明重建(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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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朝暉
    
    北京清華大學人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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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新近出版的《文明的毀滅與新生:儒學與中國現代性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一書中這樣寫道:“今日之中國正麵臨著民族複興的偉大時刻,值此特殊時期,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中國人今天遭遇的真正挑戰決不僅僅是如何建立一個政治大國、經濟富國或軍事強國,而是正確理解中華文明在未來人類文明之林的位置。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決定未來中華民族能否永久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並為人類進步作出巨大貢獻的,決不僅僅取決於是否有強大的綜合國力,而主要取決於中華民族能否建立一種新型的、有獨特價值和意義的文明。”
    
    借用亨廷頓的用法,我把文明當作高級、發達、成熟而完整的文化實體,在相當廣大的區域裏發生影響力、而不局限於種族和國界。比如我們不稱伊朗社會(作為一個文化實體)為“伊朗文明”,而認為伊朗是整個伊斯蘭文明的一部分。同樣,我也不主張日本或韓國現代社會代表一個獨立的文明,而傾向於認為一個不同於西方現代文明的東亞現代文明是可能的。此外,我主張一個可以稱為“文明”的文化實體,必定在核心及主流價值、製度架構、社會整合方式、宗教及精神傳統等方麵表現出自身的“獨特性”來,這也正是它能在相當廣泛的範圍內發生持久影響力的原因所在。正如曆史所多次見證過的那樣,“文明”作為大的文化實體,其形成、興起和衰落往往經曆較長的時段,這不僅與外部的事件或影響(包括其他文明及自然環境等因素)有關,也與內部的矛盾和衝突有關。每一個文明都是矛盾的複合體,充滿了深刻而劇烈的對立、鬥爭和融合過程,並在這一過程中前進或倒退、興起或衰落。
    
    我們深深認識到,要正確理解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必須實現認識上的一個重要轉軌,即從現代化範式到文明範式——:
    
     
    
    (1)現代化範式的局限性
     
    
    首先,我們知道,“現代化”在西方曆史上並不是一個中性詞,而是一個帶有鮮明的價值立場的術語。這一術語主要盛行於18世紀以後,與當時流行的文化進化論相聯,即相信有一種單線的曆史進化過程,認為從傳統社會到現代社會是人類所有民族所不能避免的。早在20世紀初葉開始,就有不少人開始批判這種文化進化觀,因為它否定了文化的特殊性,把西方現代文明當作人類一切文明的最高階段或共同目標,是典型的西方文化中心論的產物。對於後發現代化國家來說,由於現代化本身就意味著學習西方,所以不可避免地帶有“西方化”特征。由此所帶來的最深刻問題就是無法為人們回答現代化與本土化之間的矛盾提供方向。
    
    其次,“現代化”這一研究範式還有一個先天的理論局限性,即預設了傳統與現代的斷裂。這種對傳統與現代的割裂,來源於近代早期此起彼伏的時代浪潮,肇始於18世紀風起雲湧的革命運動,而非出於冷靜理性的思考、客觀科學的研究。今天我們認識到,無論是在西方還是在東方,任何一個成功的現代化國家,都往往成功地做到了傳統與現代的融合,而不是最成功地拋棄了傳統。尤其是那些後發現代化國家,能否成功地利用傳統資源、實現製度創新,恰恰是決定能否成功地實現現代化的關鍵因素。
    
    最後,一個多世紀以來,對於廣大非西方國家而言,“現代化”這一名詞包含著極為複雜的情感和心理因素,它意味著學習西方發達的科學和技術,意味著追求民族富強以與西方抗衡;它包含對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還包含在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傳統與現代之間找不到恰當自我定位等一係列痛苦掙紮。正是這一係列微妙複雜的心理左右支配著無數學人的心靈,影響了他們的學術研究思路,造成了我們今天看到的教育體製和學術體製,形成了我們今天所見的學科體係和許多學術思潮。
    
     
    
    (2)文明範式的必要性
     
    
    一個多世紀以來,有良知的中國文化人在精神上最深刻的焦慮來源於失去了對一個偉大的中華文明的基本信念,找不到自己在精神上的真正落腳點。與此相應,無數先進的知識分子,從內心深處喪失了對中國文化的自信,在中學與西學、中國文化與西方文明、古代傳統與現代文明等之間的相互激蕩中彷徨四顧。這個問題不解決,使無數文化人在精神上無法擺脫無家可歸的狀態。由於中國人沒有深刻的彼岸意識(即不以死後世界來規範現實生活方式,如在基督教等宗教中所見),高度注重世俗生活,一旦喪失了文明的理想,就意味著這個民族失去了精神的支柱和向前發展的動力源泉。因此,對於中華民族來說,文明的重建不僅關係著千千萬萬有教養、有良知的中國人心靈的自我安頓問題,而且是決定了中華文化今後數百年或更漫長歲月根本方向的大問題。
    
    首先,文明重建意味著中國人需要走從對西方列強的消極防禦或對抗心理,轉變為對中國文化的積極建設或再生心理。
    
    今天中國的民族主義,來自於近代中國特殊的曆史境遇。一個多世紀倍受蹂躪和欺壓的曆史,那些難以忍受的割地賠款的屈辱,以及遠遠落後於世界強國的現實,都使得國人至今對那段曆史耿耿於懷,不能正確看待過去,不能正確定位自己的國家與西方發達國家、與世界其他國家之間的關係。然而,將中國與列強對立起來、將中國文化置於其他文化之上,從來都是心理自卑的表現,是一個民族還不夠成熟的標誌。隻要中國人還停留於對自身文化的孤芳自賞,中國人就不可能成為引領全人類進步的優秀民族;隻要中國人還沉浸於對自身傳統的顧影自憐中,中華民族就不能真正融入全世界。今天的中國人應當需要擺脫狹隘的民族主義,走出“落後挨打”的曆史悲情,再次拿出廣闊的胸襟和恢弘的氣度,在全世界色彩紛呈的文化之林中找到中華文明的正確定位。
    
    在過去五千年裏,中華民族曾經曆過無數次被侵略和蹂躪,無數次分裂和戰爭,它之所以能曆經風雨而不衰,不是我們的先輩擅長打仗,也不是由於中國的國力自古比別國強大,而是由於我們的文化價值理念或文化理想。其中最值得我們拾起的曆史經驗之一是,早在距今3000年前甚至更早的時候起,華夏民族就曾是一個在語言、宗教、製度、科技等方麵遠比周邊民族發達的民族。正是文化的先進性才使得在日後漫長的歲月裏,每當中華民族走向衰微或被占領,它的文化仍然是別人學習的榜樣,從而保證了這個民族的曆史延續。
    
    今天,我們應該拋棄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結,提出這樣的問題:中華民族還能象在曆史上那樣,創造真正先進的政治製度、經濟模式、文化複興和宗教繁榮嗎?我們應該相信:隻有真正文明、進步的文化,才是一個民族持久生命力的象征;隻有令全世界望風而從的文明生活,才能讓我們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真正找到文化自信。孔子雲:“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孟子·公孫醜》)。
    
    其次,文明重建不是著眼於中華民族在未來世界格局中贏得一時一地的國家利益,而是著眼於它在世界民族之林中長存的千年大計、萬年大計。
    
    曾幾何時,我們忘記了祖先的教訓,把一切寄托在經濟發展和國力增強上,寄托在有一天能夠打敗某些大國上,寄托在所謂的“實力”上。這其實是心靈空虛的表現,也使我們變成了別人眼中的野蠻人。綜觀曆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永遠保持經濟繁榮,也沒有任何一個民族能永遠保持國力強盛,而文化的底蘊、文明的信念、人性的活力等等,才是一個民族長治久安的根本,是一個文化長盛不衰的千年大計、萬年大計。今天的國人,有幾個認識到了這一點?一些宣揚儒學的學者,口口聲聲大談“和而不同”,但一遇到國際爭端,馬上想到訴諸武力,強調實力決定一切。這一現象本身,就是他們內心深處缺乏文化自信的典型寫照。
    
    我們非常可悲地發現,多年來,我們在強調“落後挨打”的同時,很少有人強調過:我們應當如何來包容、理解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民族,中國人應該如何學會尊重和愛其他的人從而使其獲得拯救,包括那些與我們對立、仇視我們的人們。我們從來認識不到,隻有我們學會了尊重和愛每一個與我們不同種族的人,學會了包容和寬恕那些曾經深深傷害過我們的人,我們這個民族才能真正成熟,在這個世界上站起來,贏得世人的尊重。
    
    綜觀曆史我們發現,數千年來,中華文明的最高理想從來都不是追求成為一個經濟富國、政治大國或軍事強國,也不是為了追求主宰人類事務或淩駕於他人之上的霸權,更不是為了證明來自於華夏中心論的種族優越性;而是追求一個偉大文明的理念,一種可使一個民族長治久安、永遠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偉大文明理想。儒家“夷夏之辨”認為,一個真正文明、進步、合乎人性需要的生活世界,必定會贏得千千萬萬人的衷心擁戴,隻有以善養人的文化才真正有生命力,隻有以德服人的民族才無敵於天下。
    
    其三,文明範式意味著徹底擺脫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全球、東方與西方之間的二元對立思維方式,從文化理想、主流價值、各項製度、社會整合等不同角度來積極建設自己的現代性,以實現傳統與現代、本土與全球、東方與西方之間創造性的融合。正如我們今天在日本、韓國乃至歐美各國經驗中所學到的那樣,現代化不是傳統資源的摒棄,而是其創造性的利用;不是地方性知識的清除,而是其積極的再生;不是東西方必然的對立,而是其有張力的結合。
    
    文明範式不是文明衝突範式。享廷頓的文明衝突論,預設了各國文化之間難以調和的衝突;對於不同文化價值體係如何與現代西方文化價值融合發展,基本上持悲觀態度。更重要的是,它雖然主張文明的多樣性,但對於今日世界各國文化如何結合西方現代文明進行創造性的融合,重建自身新的文明模式或文化價值係統,並無任何任何積極的思路和深入的探討。由於享廷頓關注的是世界政治問題,他更多地看到的不是文化的融合與創新,而是文明的衝突與戰爭。
    
     
    
    (3)文明重建的主要任務
     
    
    文明重建的首要任務,是重鑄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所謂文化的最高理想,我指一個民族對於共同體生活最高境界的夢想或追求,或通向這一境界的核心價值。文化的最高理想是人性體驗永恒價值、實現自我超越、找到安身之本的文化價值,可以給一個民族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帶來無窮的生機與活力,成為激發無數人奮鬥不息的無盡的精神源泉,和該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真正找到自信的精神支柱。一個文化的最高理想往往表現在該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核心價值或文化理念中,為文化中有教養的人士所闡發或論證,為不同階層的精英分子所廣泛接受和崇尚;它往往是誌士仁人們舍生忘死、保家衛國的精神動力,和一個民族在殘酷的打擊和磨難中堅強地站起來的精神支柱,或成為該文化中一代又一代人前赴後繼、鞠躬盡瘁追逐的人生夢想。
    
    讓我們從“夷夏之辨”來談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儒家“夷夏之辨”的精神實質在於對文明與野蠻的區分。盡管在中國曆史上,也曾有人把中國等同於文明,把少數民族等同於野蠻,使夷夏之辨演變成中國文化中心論甚至於文化霸權主義,但是我們從古人的學說中可以發現,這種中國文化中心論或文化霸權主義從來不是儒家夷夏之辨的精神實質。“修文德以來遠”(《論語·季氏》),“仁者無敵”(《孟子·梁惠王》)才體現夷夏之辨的根本精神。 
    
    從“夷夏之辨”出發,今日中國文化的最高理想或者可以這樣來表述:每一個人乃至每一個生命尊嚴與價值的實現,潛能與個性的發揮,幸福與自由的確保。這些或許可表達為八個字:“保合太和”,“各盡其性。
    
    文明重建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重新確立什麽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在過去兩千多年的歲月裏,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是由孔子等人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就奠定了的,包括仁、義、忠、信、孝、禮等。20世紀以來,中國人在對西方文化價值如民主、自由、人權等的崇拜中,忘記了中國文化的正確方向。我曾在有關文章中指出,
    
     
    
    如果問什麽是中國人最重要的精神品質?你也許舉出忍辱負重、自強不息、勤勞樸實、將心比心、善良厚道、老實本分等,但決不可能舉出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權這些以自我為中心、以個人利益膨脹為特點、很少“反求諸己”的價值。[在中國曆史上,]仁、義、忠、信可以成為推動中國社會進步和發展的核心價值,但是民主、自由、人權則不能,原因在於它們可能導致人與人關係的平衡被打破,導致無止境的紛爭、仇恨甚至殺戮;當麵子被徹底撕破,當人情不複存在,中國人之間是很難相互妥協的,嚴重時導致社會分裂、解體或劇烈動蕩;一旦分裂發生,戰爭和殺戮少則幾十年,多則數百年。這裏麵的邏輯十分簡單,那就是我們無法逾越中國文化的習性。惟其如此,與其提倡拋棄它,不如研究和認識我們在多大程度上受製於它,以及如何對症下藥地診治它。比如,今天我們崇拜的英雄人物,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的,包括孫中山、魯迅在內,都是為他人、為民族而獻身的人,而不是什麽自由主義者。相反,在西方文化中,真正的英雄往往是那些將個人自由看得比生命還高貴的人。這種差異就是文化習性決定的,同時也說明了個人自由在不同文化中的功能並不一致,也不必強求一致。但這決不是說,中國人不需要自由、人權和平等,我隻是說相對於仁、義、忠、信等來說,它們在中國文化中居於相對次要的地位。(《中華讀書報》2010年5月26日)
    
     
    
    顯然,未來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不可能局限於仁、義、忠、信、禮、孝等,也不可能排斥民主、自由、人權等西方價值,但是隻有我們正確地理解了儒家所曾倡導的那些價值為何曾長期成為推動中國文化進步的核心價值,我們才能找到重建中國文化基本或核心價值的正確道路。
    
    文明重建的第三個重要任務是實現行業及社會的自治及理性化。我曾在有關論著中指出,那種認為儒家將治國希望寄托於個別人的道德與人格、而不能落實於一套製度體係這一流行觀點過於地簡單化了。正如狄百瑞在《亞洲價值和人權》等書中所揭示的那樣,中國文化中自古不乏促進行業和社會自治的優良傳統;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傳統之一,在儒家思想中有著極為豐富的資源,是儒家王道思想的自然要求。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借助於行業傳統、職業規範和社會風尚,來約束大多數人和一代代後來者,可以達到與西方的“法”同樣的功效。行業的自治與理性化,代表了中國文化中尊重人的尊嚴、個性和價值的傳統,卻避免了西方自由主義的形式至上和過份倚重個人權利的缺點,對於我們理解“中國特色”的現代性乃至未來中華文明的樣式有啟發意義。須知西方自由主義所代表的形式至上特點和個人權利絕對化傾向,並不完全適用於中國文化土壤。
    
    文明重建的第四個重要任務是製度創新。我曾有關地方指出,隻有理解了中國文化的習性(即以人情和麵子等為樞紐的關係本位等,包括梁漱溟、費孝通、許烺光、黃光國、Richard Nisbett等人對此多有研究),才能真正理解為什麽中國文化中的製度建設適合於走“禮大於法”的道路。與此相應地,我們也才能理解,為什麽中國文化不適合於走一條以抗爭和大眾運動為特色的民主政治道路。這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民主,而是說以儒家賢能治國所代表的政治製度模式與現代民主政治未必是相互矛盾或衝突的。顯然,我們不可能簡單地照搬西方的自由民主製。與此同時,我們還需要思考,以分權為特色的西方法治模式如何在中國文化中演變為一種相對自治而不是絕對獨立的法治模式。
    
     
    
    (原發表於《文匯報》2012年2月27日。發表時有刪節,此文以發表前原文為基礎修訂而成)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