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郝敬著、穀繼明、李昕 點校《周易正解》出版

書(shu) 名:《周易正解》
作者:〔明〕郝敬
點校者:穀繼明、李昕
出版社:崇文書(shu) 局
出版時間:2023年5月
【編者按語】
為(wei) 了聚焦學界經學研究的學術動態和分享經學研習(xi) 過程的參考書(shu) 目,《經學研究》公眾(zhong) 號近期開設了新的推送欄目——「新書(shu) 信息」。本欄目主要介紹近年來經學相關(guan) 文獻的出版信息和內(nei) 容概要,與(yu) 諸位同道展開更加豐(feng) 富的學術交流。每期介紹的書(shu) 籍文獻,源自近幾年與(yu) 經學相關(guan) 的出版物,大體(ti) 分為(wei) 「學者新著」「學術輯刊」「新校古籍」等三類。
本期介紹的是由明代經學家郝敬撰寫(xie) ,穀繼明教授、李昕博士點校的《周易正解》。《周易正解》為(wei) 《九部經解》之首,後者近期由崇文書(shu) 局統一出版,並入選「全國古籍出版社百佳圖書(shu) 推薦」名單,榮獲「2022年度優(you) 秀古籍整理圖書(shu) 」稱號。(詳情可點擊標題閱讀《崇文書(shu) 局4種圖書(shu) 入選2021、2022年度「全國古籍出版社百佳圖書(shu) 推薦」名單》一文)
【作者、點校者簡介】
作者:
郝敬(1558—1639),字仲輿,號楚望,又號楚望主人、康樂(le) 園主人,湖廣(今湖北)京山人。萬(wan) 曆十七年中進士,曆知縉雲(yun) 、永嘉二縣,後升為(wei) 禮科給事中、戶科給事中,因直言敢諫,引起神宗皇帝、內(nei) 宦和一些官員的不滿,於(yu) 萬(wan) 曆三十二年(1604)掛冠歸園著書(shu) ,崇禎十二年(1639)逝世,年八十二。郝敬著有《九部經解》《山草堂集》《四書(shu) 雜言》《大學解》等書(shu) ,為(wei) 明代著名經學家。其學說流傳(chuan) 甚廣,《明儒學案》評價(jia) 道:「疏通證明,一洗訓詁之氣。明代窮經之士,先生實為(wei) 巨擘。」
點校者:

穀繼明,同濟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著作有《王船山周易外傳(chuan) 箋疏》《周易正義(yi) 讀》,點校有《易學啓蒙通釋周易本義(yi) 啓蒙翼傳(chuan) 》《易漢學新校注》,發表學術論文多篇。

李昕,現為(wei)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博士研究生。
【內(nei) 容概要】
《周易正解》為(wei) 《九部經解》之首,采用王弼本,上下經十七卷,說解較詳;《係辭》以下三卷,稍簡略。郝始解《易》以義(yi) 理為(wei) 主,兼及象數。在易學觀上,他認為(wei) 「四聖一揆」,提倡以《易傳(chuan) 》之學去統合自伏羲以來的整個(ge) 易學傳(chuan) 統;重視卦象,以象聯係具體(ti) 事物與(yu) 卦爻辭,其取象標準本《說卦》而又有所發揮,亦不同於(yu) 漢易之象數體(ti) 例;《易》中的天地並非純粹客觀的對象化世界,而是人在其中生存和感知的世界:「蓋易者,天命人心而已矣。」
【目錄】
整理說明
周易正解卷目
一卷 乾
二卷 坤
三卷 屯 蒙 需 訟
四卷 師 比 小畜 履
五卷 泰 否 同人 大有
六卷 謙 豫 隨 蠱
七卷 臨(lin) 觀 噬嗑 賁
八卷 剝 復 無妄 大畜
九卷 頤 大過 坎 離
十卷 鹹 恆 遯 大壯
十一卷 晉 明夷 家人 睽
十二卷 蹇 解 損 益
十三卷 夬 姤 萃 升
十四卷 困 井 革 鼎
十五卷 震 艮 漸 歸妹
十六卷 豐(feng) 旅 巽 兌(dui)
十七卷 渙 節 中孚 小過 既濟 未濟
十八卷 繫辭上
十九卷 繫辭下
二十卷 說卦 序卦 雜卦
【整理說明】
穀繼明
一、生平與(yu) 著述
郝敬(1558-1639),字仲與(yu) ,號楚望,湖北京山人。郝敬幼稱神童,嚐殺人係獄。其父執李維楨援出之,館於(yu) 家。郝敬於(yu) 是折節讀書(shu) ,舉(ju) 萬(wan) 曆十七年(1589)進士。曆知縉雲(yun) 、永嘉二縣。後升為(wei) 禮科給事中,乞假歸養(yang) ,又改戶科給事中。時國庫空虛,明神宗派宦官等到各地任礦監、稅監,搜刮錢財。山東(dong) 的稅監陳增貪橫,為(wei) 益都知縣吳宗堯所奏,郝敬及山東(dong) 巡撫尹應元皆極論陳增之罪,惹怒了神宗皇帝。陳增嫉恨吳宗堯,誣訐其貪贓。郝敬又力詆陳增,疏救吳宗堯。然而皇帝還是包庇了陳增。郝敬其他直言敢諫的事還很多,也因此引起皇帝、內(nei) 宦和一些官員的不滿。萬(wan) 曆二十七年(1599),郝敬在京察中被指斥浮躁,降為(wei) 宜興(xing) 縣丞,次年調任為(wei) 江陰知縣。萬(wan) 曆三十二年(1604),郝敬因不為(wei) 上司所喜,在考課中被評為(wei) 下下等,於(yu) 是掛冠而歸,築園著書(shu) ,不通賓客。崇禎十二年(1639)逝世,年八十二。
《九經解》成於(yu) 郝敬棄官歸隱之時,在明代崇尚遊談的風氣中崇尚經術的,誠為(wei) 難得。《明儒學案》稱其「明代窮經之士,先生實為(wei) 巨擘」。《周易正解》為(wei) 《九經解》之第一部,張學智老師在《中國儒學史·明代卷》中已有介紹。茲(zi) 更略作引申。
二、郝敬的經學與(yu) 易學觀
古代的經典尤其次序,或為(wei) 《詩》《書(shu) 》《禮》《易》《春秋》,或為(wei) 《易》《書(shu) 》《詩》《禮》《春秋》。郝敬注釋九經則有自己的順序。其順序基於(yu) 他對經典品格和曆史文明進程的看法:
首《易》何也?八卦,文始也。次《書(shu) 》何也?二《典》,帝始也。次《詩》何也?二《南》,王始也。次《春秋》何也?王降也。次《禮》何也?記也,非經也。次《儀(yi) 禮》何也?儀(yi) 也,非禮雲(yun) 也。次《周禮》何也?非周公也。
《易》始自伏羲,是華夏先民進入人類文明進程的象征。《尚書(shu) 》斷自堯典以來,體(ti) 現了五帝之道。《詩經》二南為(wei) 文王之化,體(ti) 現了王道。孟子說「王者之跡熄然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詩》代表王道,其後的《春秋》自然是王者之降。《禮記》是傳(chuan) 記;《儀(yi) 禮》在漢代是正宗的「禮經」,在郝敬看來隻是「儀(yi) 」;《周禮》作於(yu) 戰國,故此三《禮》在《春秋》之後。郝敬的排列與(yu) 《漢書(shu) ·藝文誌》不同,但仍可以看出受到其文明觀的影響。
《九經解》以《易》居首,而其對《易》之作者的認識也承自《漢誌》,即所謂「人更三聖,世曆三古」之說。郝敬謂:「庖義(yi) 作《易》,文王演次,周公係爻,孔子讚翼。四聖相授,道本一致。」又說:「易自羲聖始畫,文王演彖,周公係爻,孔子翼讚。先聖後聖,所言惟一。皆本造化,明人事,辨善惡,決(jue) 從(cong) 違之方而已。」

不過郝敬並非僅(jin) 僅(jin) 為(wei) 了繼承《漢誌》之說,而是實有所針對的學說,即朱子的四聖分觀之說。朱子認為(wei) :
今人讀《易》,當分為(wei) 三等:伏羲自是伏羲之易,文王自是文王之易,孔子自是孔子之易。讀伏羲之易,如未有許多《彖》《象》《文言》說話,方見得《易》之本意隻是要作卜筮用。如伏羲畫八卦,那裏有許多文字言語,隻是說八箇卦有某象,幹有幹之象而已。……及文王、周公分為(wei) 六十四卦,添入幹元亨利貞,早不是伏羲之意,已是文王、周公自說他一般道理了。然猶是就人占處說,如卜得幹卦則大亨而利於(yu) 正耳。及孔子係《易》,作《彖》《象》《文言》,則以元亨利貞為(wei) 幹之四德,又非文王之《易》矣。到得孔子盡是說道理。[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六六,中華書(shu) 局一九八六年,第一六二九頁。]
朱子將伏羲、文王、孔子之《易》各自分觀。推朱子之意,他並不反對伏羲、文王、孔子之間的連續性,但反對以後世哲學義(yi) 理的闡發去理解伏羲之易。然朱子以伏羲時代隻是卜筮,孔子盡是說道理,此觀點稍加放大,便不免有割裂之嫌。所以明代諸儒,多反對其三聖分觀之說,主張「四聖一揆」。如郝敬稍前的季本撰《易學四同》,提出“千聖一心”之說。王夫之《周易內(nei) 傳(chuan) 發例》謂:
蓋孔子所讚之說,即以明《彖傳(chuan) 》《象傳(chuan) 》之綱領,而《彖》《象》二傳(chuan) 即文、周之彖、爻;文、周之彖、爻即伏羲氏之畫象。四聖同揆,後聖以達先聖之意而未嚐有損益也,明矣。……繇此思之,則謂「文王有文王之易,周公有周公之易,孔子有孔子之易」;而又從(cong) 曠世不知年代之餘(yu) ,忽從(cong) 畸人得一圖一說,而謂為(wei) 伏羲之易,其大謬不然,審矣。[王夫之《周易內(nei) 傳(chuan) 發例》,見《船山全書(shu) 》第一冊(ce) ,嶽麓書(shu) 社二〇一一年,第六四九頁。]
其中「文王有文王之易……」雲(yun) 雲(yun) ,即朱子之說。王船山堅決(jue) 反對朱子的看法,而提出「四聖同揆」(或「四聖一揆」)。此說還有一個(ge) 考慮,即堅決(jue) 反對邵雍的先天易學。因為(wei) 邵雍所推的先天八卦、六十四卦生成次序與(yu) 相傳(chuan) 文王卦序是不同的。為(wei) 調和其關(guan) 係,亦是朱子區分三聖易的學術背景之一。船山既然強調「四聖一揆」,則所謂「先天易學」之說,即在否定之列。
然在王船山之前,郝敬即已有類似的認識。上文已引及他的「四聖一揆」之語,此觀點也是對朱子主卜筮和先天之學的反駁,故他說:
近世學《易》,主朱子《本義(yi) 》,謂《易》爲卜筮作。其論八卦筮策,準邵雍《先天圖》,牽強附合。及其乖於(yu) 仲尼之旨,則曰「此伏羲之易,非孔子之易也」。惡,是何言與(yu) ?《易》至孔子,尚謂未盡乎?舍易簡而趨隱怪,遠托太古,浮淫於(yu) 伎方之家,是庖羲之許行,尼父之楊、墨也。學者但主《十翼》,《易》道自中天矣。
據此可知,郝敬反對邵雍先天之學,而以《易傳(chuan) 》之學統合自伏羲以來的整個(ge) 易學傳(chuan) 統。
三、象意關(guan) 係的新理解
郝敬反對朱子主「易本卜筮之書(shu) 」,是否就回到了純粹的義(yi) 理派立場呢?其實不然。我們(men) 需要注意,卜筮與(yu) 明理的區分是基於(yu) 《易》之功用所作的劃分;象數與(yu) 義(yi) 理則是基於(yu) 《周易》之詮釋所作的劃分,象數並不必然與(yu) 卜筮等同。故郝敬謂:「程正叔《易傳(chuan) 》,大抵因王輔嗣之舊,廓而充之。但象數闊略,執君子小人治亂(luan) 作解,於(yu) 三極之道微覺偏枯。朱元晦作《本義(yi) 》,直欲懸空說影,以俟占者自合,究竟將《易》作卜筮之書(shu) ,而愈隘矣。」朱子《本義(yi) 》雖主占筮,有「戒占者」一類的話,但基本上沒有「取象」的詮釋,故郝敬批評為(wei) 「懸空說影」。反觀郝敬,他認為(wei) 卦象與(yu) 卦爻辭之間仍需要建立象的聯係。故他說:「凡爻辭,皆象也。凡象,皆辭也。故有即辭是象。」具體(ti) 來說,他的取象標準在《說卦》,又推《說卦》之意而列了以下幾種取象的類型:
有《說卦》所本無,而彖爻隨宜取象者;有《說卦》所有,其類別,而爻辭通用者。
有內(nei) 外二體(ti) 合成一象者。
有二畫成象者。有獨用一畫成象者:凡陽在下者,動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者,止之象。凡隂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麗(li) 之象;在上者,悅之象。顧其時位何如。
有一爻取數象;又有一卦象一物,仍象兩(liang) 物。
有雖用八卦之象,而不顯言其象;又有不用八卦之象,但以卦體(ti) 大勢情形示象。
有以互體(ti) 爲象;又有不主本卦,而以爻所變卦爲象者;又有不待變,而以本體(ti) 所伏卦爲象者。
有以卦名爲爻象。又有依《序卦》一正一倒,往來相因爲象。又有依八卦方位、六爻周流爲象。有用文字爲象,又有以字音假借爲象。
以上取象方法有些與(yu) 漢儒相通,比如「凡陽在下者,動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者,止之象」雲(yun) 雲(yun) ,實即鄭玄之屬爻說(張惠言稱之為(wei) 「爻體(ti) 」)。

郝敬對於(yu) 象的重視,可知他不同意王弼的「得意忘象」理論。他反駁王弼道:
學者觀象,斯得意矣。而魏王弼氏曰:「得意在忘象。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當牛。義(yi) 苟應健,何必幹乃爲馬。」然此乃既有象後之言,非未有象先之言也。蓋象由畫始也。方羲聖始作《易》,不言而示人以畫。一畫立而參兩(liang) 具,八卦成,萬(wan) 象應。……故易者,象而已矣。……惟《易》以象告,故言健則必言馬;他經健可不必馬,而《易》不言馬,則焉知⚊之象馬?言順則必言牛;他經順可不必牛,而《易》不言牛,則焉知⚋之象牛?則是爻畫不與(yu) 萬(wan) 物通,而八卦爲虛文矣。豈聖人見賾擬諸形容之意乎?學者誠欲忘象,並忘《易》乃可。如言《易》而廢象,意雖是,終鹵莽而不順理。蓋意有象,猶方圓有規矩。意不準諸象,必且師心馳辯於(yu) 意外。王弼懲漢魏諸家之附會(hui) ,矯枉過直,毀繩墨而尚清言,習(xi) 氣使然,不可以爲訓也。
郝敬「意有象,猶方圓有規矩。意不準諸象,必且師心馳辯於(yu) 意外」說理尤佳。聖人之意,透過卦象表現出來,而其辭的撰寫(xie) ,亦參考斟酌卦象而確定,是不能離《象》來說《易》。但反對王弼並不意味著就回到漢《易》,他批評漢易謂:「得唐人李鼎祚所集漢魏諸家解,讀之,荊棘滿眼。鄭康成輩多聞醜(chou) 記,於(yu) 名物製度且不勝牽強,而欲以說《易》,是圜鑿而方枘也。」郝敬說其書(shu) 中的的象數體(ti) 例多所自得,其實多有與(yu) 漢儒相合者,而今直接指責《周易集解》「荊棘滿眼」,又批評鄭玄「不勝牽強」,失之公允。但我們(men) 亦由此可知郝敬雖主取象之說,與(yu) 漢易的區別,恰在於(yu) :漢儒堅持取象體(ti) 例,求體(ti) 例之一貫,故有卦變、爻變之正、取象、互體(ti) 、爻體(ti) 注重學說;郝敬雖以卦象對應爻辭,卻不執著於(yu) 一貫的象數體(ti) 例。郝敬又謂:
凡象與(yu) 爻,無弗合也。見爻而不見象,如王弼之說,索理而遺事物也;見象而不見爻,如於(yu) 寶諸家之說,狥事物而忘理也。故拂義(yi) 而強象者,失之苦;執義(yi) 而廢象者,失之踈。苦者穿鑿而失眞,踈者支離而不屬,皆非也。
王弼之學以爻為(wei) 主,漢易以象為(wei) 主,這是一個(ge) 非常準確的觀察。郝敬認為(wei) 漢代重視象而忽略爻,導致「狥事物而忘理」,從(cong) 而穿鑿失真。這意味著郝敬取象說《易》,卻拋棄了漢代那種成體(ti) 係的象數建構,而是雖卦義(yi) 來取象以說卦爻辭。
郝敬對象的重視,意味著對「事」和具體(ti) 之物的重視,也就與(yu) 佛道「二氏」之學象區別。故他說:「《易》者,聖人窮理盡性之書(shu) 。理無形,性無跡,命無聲臭。故聖人不言性與(yu) 天道,而言象。譚玄說空,二氏所以多言愈離也。舍象更無容言,更無處見易。」如果說王弼所重者在「意」,程頤所重者在「辭」,那麽(me) 郝敬所重視者確實在「象」,以及由「象」所勾連起來的辭及其意義(yi) 。
四、炁、太極、陰陽
《易》為(wei) 天道之寄托,故說《易》者必解說太極兩(liang) 儀(yi) 究竟為(wei) 何。如鄭玄以太極為(wei) 中和未分之氣,朱子則以太極為(wei) 無形象之實理。郝敬則謂:「一非空虛,即元炁之始,所謂元陽也。謂之大極,皆不可名而強立之名。」在這裏,元炁、太極、元陽是一致的。
「炁」字雖然出現在後漢,但後來成為(wei) 道教的標誌性核心概念。炁、氣似相通,仍有區別。朱越利指出,炁「本義(yi) 指服氣中的純陽真氣,與(yu) 道或神仙相結合的氣或符咒中的氣,帶有宗教色彩」。[朱越利:《炁、氣二字異同辨》,《世界宗教研究》1982年第1期。]雖然古字書(shu) 以為(wei) 氣、炁為(wei) 一,然既然道教經典對此二字使用有區別,就說明在道教教義(yi) 中此二字有不同的所指。氣與(yu) 一般意義(yi) 的空氣、呼吸、風氣等相聯係,而炁則具有「更根本的真氣」意味。近世的道教常以先天之氣稱為(wei) 炁,後天之氣稱為(wei) 氣。
中國古代有豐(feng) 富的氣論傳(chuan) 統,也有不少思想家以氣為(wei) 存在之本源。但排斥道教的郝敬,又緣何不惜自亂(luan) 陣腳,引入道教之「炁」字呢?這說明郝敬在理論上遇到的問題要求他不得不增加「氣」的概念。在傳(chuan) 統哲學中,氣是一個(ge) 通貫和豐(feng) 富多樣的概念。氣凝聚成形,產(chan) 生具體(ti) 的有形之物;有形之物複散而為(wei) 一般的氣。這裏的氣可能給人以被動、滯礙的感覺,那麽(me) 它又何以成為(wei) 存在之本源呢?是以郝敬要為(wei) 氣賦予以更能動性的本元,亦即區別於(yu) 一般氣的「氣之本」。氣之本仍然是氣,但具有造化的動力。道教以「炁」為(wei) 先天之氣,區別於(yu) 一般之氣,郝敬正好借過來以來表達「氣之本」的含義(yi) ,又以「炁」為(wei) 太極。

郝敬不僅(jin) 借用了道教炁—氣的結構性區別,「炁」的內(nei) 容或含義(yi) 也為(wei) 他所吸收。「炁」在道教為(wei) 純陽之氣,而郝敬即以「炁」為(wei) 元陽。以往的不少氣論思想皆以氣之本為(wei) 混沌未分之氣,而《係辭傳(chuan) 》稱「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則太極為(wei) 陰陽之本,又緣何為(wei) 「元陽」?周敦頤《太極圖說》稱「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複動。」朱子以太極為(wei) 理,自然是超越於(yu) 陰陽的;但以太極為(wei) 氣的詮釋者,亦多理解為(wei) 陰陽未分之氣。郝敬則以「炁」為(wei) 元陽,是不是與(yu) 作為(wei) 兩(liang) 儀(yi) 的陰陽混淆了呢?其實「元陽」與(yu) 第二層的「陰陽」之陽仍有區別。郝敬謂:
元陽靜則爲隂,動則爲陽。獨隂無成,獨陽無生。一隂一陽,交錯往來,變化而生萬(wan) 事萬(wan) 物。……本惟元陽一炁,變則成偶,偶不離一,故曰「一隂一陽」。變而不失其初,兩(liang) 而不離乎一,故謂之道。孟子性善之說本於(yu) 此。……然元炁謂之陽,何也?陽主生。元者,生炁也。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謂易,造化無一息不生,故生炁謂之陽也。
由此可見,炁即是對「生化之本源」的指稱。炁之自身是「元陽」,其未發用的狀態稱作陰,發用的狀態稱作陽。故他又說「虛靈一炁爲象數之先」。郝敬的這種理解,與(yu) 《周易》畫卦過程緊密相關(guan) 。元陽即畫為(wei) 一(陽爻),故複可見天地心。清代易學家如張惠言「易有幹元為(wei) 太極」的觀點,與(yu) 郝敬有類似的思考。
然郝敬又以人心為(wei) 太極。如謂:「大極者,大之極,即大虛也。大虛無象,發揮萬(wan) 象;大虛無體(ti) ,人心即體(ti) 。天地至神,待人而存。人心死,則儀(yi) 象沒。人心寂然之中,即大虛即易。」大極、大虛、炁是一事,而「大虛無體(ti) ,人心即體(ti) 」,說明郝敬所試圖論述或詮釋的天地、世界並非一個(ge) 純粹客觀的對象化世界。他要論述的是人在其中生存和感知的世界。在這樣的世界之外(或這樣的宇宙之外)可能還存在著無數的世界,但既然是存在者之外的世界,故不必更加考慮。在這個(ge) 世界裏,人具有關(guan) 鍵性的意義(yi) 。人來自天,故性善,有靈性,人心即炁,所謂「人生元陽眞炁謂之誠」,又謂「陽者,天地之元氣,人心之元神,即仁也」。郝敬對人的意義(yi) 之凸顯,並非認為(wei) 人可以創造天地,而是因為(wei) 天地之造化無心、自然,人卻具有自己的創造力和選擇。這其實要回歸到《易》的主題:吉凶悔吝皆是人心及其行為(wei) 造作的結果。故他總結道:「蓋易者,天命人心而已矣。」
以上略舉(ju) 數語,遠不能盡《周易正解》之佳處。要言之,此書(shu) 在明代經學史以及明代哲學史中,都應當得到重視。
五、凡例
《周易正解》收在《九經解》中,由其子郝千秋、郝千石刻於(yu) 萬(wan) 曆四十四年(一六一六),此後經過多次剜改修版。就《周易正解》而言,《續修四庫全書(shu) 》所收錄者當為(wei) 較早印本,哈佛燕京圖書(shu) 館所藏為(wei) 後印本。後印本有所改訂,包括改正訛字、增補詮釋內(nei) 容等。今以《續修四庫全書(shu) 》影印本為(wei) 底本,以哈佛燕京圖書(shu) 館所藏本為(wei) 對校本,後者在校記中簡稱「後印本」。

「易」字有時指易之道,有時指書(shu) 名。隻有在確切作書(shu) 名意義(yi) 的時候才加書(shu) 名號《易》。《周易》的六十四卦,在本書(shu) 中大量出現,有時指卦象、卦名,有時指稱《周易》的某卦文本。本此點校隻有在明確標引卦爻辭時才加書(shu) 名號。如:《幹》九五曰「飛龍在天」之類。
底本中若上一段文字已滿格,為(wei) 區別下一段,於(yu) 段首加○標,今整理本每段既已首行縮進,則底本中凡○標皆刪去。
凡底本顯然訛誤者,直接在原文中改正,以校記說明。底本文字並非明顯錯誤,而後印本有改動者,今仍據底本,以校記列出後印本異文。
此次整理,穀繼明分任卷一至卷四、卷十五至卷二十,李昕分任卷五至卷十四,然後交換審讀。最後由穀繼明統稿。
注:部分圖文信息源於(yu) 「崇文古籍」公眾(zhong) 號、「豆瓣讀書(shu) 」官網。感謝穀繼明老師授權提供《整理說明》。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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