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人禽之辨”:中國傳統文化之始基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1-10 13:40:44
標簽:人禽之辨
劉強

作者簡介:劉強,字守中,別號有竹居主人,筆名留白,西曆一九七〇年生,河南正陽人,複旦大學文學博士。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詩學研究中心主任,詩學集刊《原詩》主編、古代文學與(yu) 語言學研究所所長。出版《世說新語會(hui) 評》《有刺的書(shu) 囊》《竹林七賢》《魏晉風流》《驚豔台灣》《世說學引論》《清世說新語校注》《論語新識》《古詩寫(xie) 意》《世說三昧》《穿越古典》《曾胡治兵語錄導讀》《世說新語研究史論》《世說新語資料匯編》(全三卷)《四書(shu) 通講》《世說新語新評》《世說新語通識》等二十餘(yu) 種著作。主編《原詩》四輯、《中華少兒(er) 詩教親(qin) 子讀本》十一卷、《世說新語鑒賞辭典》及論文集多種。

“人禽之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之始基

作者:劉強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儒家文化研究》第十一輯(郭齊勇主編,嶽麓書(shu) 社2020年12月)


內(nei) 容提要:在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形成發展史上,由孔孟原始儒學所開出的“人禽之辨”,具有源頭性價(jia) 值和始基性意義(yi) ,不唯催生了孝道與(yu) 禮製、仁心與(yu) 善性、德治與(yu) 仁政等一係列人倫(lun) 正道,而且,作為(wei) 一種蘊含人類學和倫(lun) 理學雙重視域的視角和方法,在詮釋中華傳(chuan) 統文化核心價(jia) 值、解決(jue) 中西文化的現代性差異方麵,“人禽之辨”比之司空見慣而多有遮蔽的“中西之辯”和“古今之辨”,更能超越時間和空間等平麵物理維度之局限,從(cong) 一種較為(wei) 宏觀的垂直倫(lun) 理維度或曰價(jia) 值維度看問題,因而具有更為(wei) 終極的文化學價(jia) 值和更為(wei) 有效的方法論意義(yi) 。從(cong) “人禽之辨”這一角度切入對中西文化的比較研究,則近代以來基於(yu) “西方中心論”而展開的對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眾(zhong) 多指摘和批判,其荒謬性和專(zhuan) 斷性可一目了然,無處遁形。

 

關(guan) 鍵詞:人禽之辨;原始儒學;傳(chuan) 統文化;始基

 


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研究和詮釋中,常見的視角和方法有兩(liang) 個(ge) :一是中西之辨,一是古今之辨。中西之辨屬於(yu) 空間維度的橫向比較,無論是“中學為(wei) 體(ti) ,西學為(wei) 用”,還是“以西釋中”或“以中化西”,常常要借助“西學”來反觀“中學”,從(cong) 而凸顯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相較於(yu) 西方文化的特點。古今之辨則是時間維度的縱向比較,或借古察今、古為(wei) 今用,或以今律古、厚今薄古,常常帶有先入為(wei) 主的進化論色彩,尤其是以所謂“現代性”來反觀古代文化時,不免帶有某種基於(yu) 知識或時代的“傲慢與(yu) 偏見”。在對傳(chuan) 統文化做具體(ti) 的闡釋時,這兩(liang) 種視角和方法不能說毫無作用,但對於(yu) 一些根本性的文化差異問題,卻常常陷入詮釋的困境。比如,關(guan) 於(yu) 孝道和禮製、宗教與(yu) 祭祀、性善與(yu) 性惡以及理學、心學中天理人欲之辨等問題時,采用中西文化差異或者古今文化演變之類的視角論說,盡管不無道理,卻常常主題先行,得出的結論未必能讓人心悅誠服。這就不得不讓人思考一種更為(wei) 可靠、或者說更為(wei) 徹底究竟的詮釋理路。竊以為(wei) ,由孔孟原始儒學所開出的“人禽之辨”,在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的形成發展史上,具有源頭性價(jia) 值和始基性意義(yi) ,其作為(wei) 一種蘊含人類學和倫(lun) 理學雙重視域的命題,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等平麵物理維度的局限,轉而從(cong) 一種更為(wei) 宏觀的垂直倫(lun) 理維度或曰價(jia) 值維度看問題,因而具有更為(wei) 終極的文化學價(jia) 值和更為(wei) 有效的方法論意義(yi) 。

 

一、“人禽之辨”與(yu) 傳(chuan) 統孝道


在對傳(chuan) 統文化的詮釋和討論中,常常存在著一種理想主義(yi) 或者烏(wu) 托邦式的悖論:本來是基於(yu) 正義(yi) 和進步的對於(yu) 傳(chuan) 統文化弊端或慣性的批判——如對禮製、孝道、家庭、婚姻乃至私有製的批判——最終卻矯枉過正,得出了徹底顛覆這些文化現象的結論,其結果隻能有一個(ge) :就是是將人類文明推倒重來!造成這樣的悖論,歸根結底,是言說者僅(jin) 以“古今之辨”和“中西之辯”為(wei) 參照,而沒有注意到作為(wei) 中華文化甚至人類文明始基的“人禽之辨”。

 

眾(zhong) 所周知,新文化運動以來,有一種對於(yu) 傳(chuan) 統文化的激進批判,尤其對家庭與(yu) 孝道,竟有斥之為(wei) “萬(wan) 惡之源”者。如傅斯年在《萬(wan) 惡之源》一文中說:“想知道中國家族的情形,隻有畫個(ge) 豬圈。”[1]魯迅在《我們(men) 現在怎樣做父親(qin) ?》一文中,更認為(wei) “父子間沒有什麽(me) 恩”,“飲食的結果,養(yang) 活了自己,對於(yu) 自己沒有恩;性交的結果,生出了子女,對於(yu) 子女當然也算不了恩。”[2]這兩(liang) 位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在反傳(chuan) 統的戰陣中衝(chong) 在最前麵,手裏拿著自以為(wei) 先進的西方武器(說穿了不過是將人“生物化”或者“禽獸(shou) 化”罷了),卻最終使文化的批判轉向了反文化和反文明的一麵。

 

吊詭的是,傅斯年的“豬圈論”恰恰反用了儒家的“人禽之辨”。他也許忘了,原始儒學的家庭建構和親(qin) 情倫(lun) 理,本來就是以讓人擺脫“禽獸(shou) ”和“犬馬”為(wei) 目的的!盡管“家”的字形中確乎有一個(ge) “豬”(豕),但家之所以為(wei) 家,不是因為(wei) 有豬圈,而是因為(wei) 有人倫(lun) !竊以為(wei) ,傅斯年之所以產(chan) 生家庭與(yu) 豬圈的認識論反差,正是原始儒學苦心建構的“人禽之辨”長期作用於(yu) 國人心理的結果。換言之,如果傳(chuan) 統文化中沒有“人禽之辨”的倫(lun) 理設計,人類的家庭和豬圈相差無幾又有什麽(me) 可驚詫的呢?

 

通常以為(wei) ,“人禽之辨”肇端於(yu) 孟子,其實在孔子關(guan) 於(yu) 孝道的言論中,早已十分注意人與(yu) “犬馬”之別。《論語·為(wei) 政》篇載:“子遊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ang) 。至於(yu) 犬馬,皆能有養(yang) ,不敬,何以別乎?’”[3]這裏,孔子已將“養(yang) 父母”與(yu) “養(yang) 犬馬”做了明白斬截的區分。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對於(yu) 孝道的詮釋,已經蘊含著不易覺察的“人禽之辨”。《禮記·坊記》子雲(yun) :“小人皆能養(yang) 其親(qin) ;君子不敬,何以辨?”[4]這裏又把“養(yang) 親(qin) ”的敬與(yu) 不敬,作為(wei) 區分君子與(yu) 小人的重要依據了。又《大戴禮記·祭義(yi) 》引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qin) ,其次弗辱,其下能養(yang) 。”言下之意,僅(jin) 知贍養(yang) 父母而不知愛敬,乃最下等之孝行。就孝子事親(qin) 而言,僅(jin) 提供口腹之欲的滿足,而沒有發自內(nei) 心的敬愛,便是把孝行本身的人文價(jia) 值抽空了。養(yang) 父母與(yu) 養(yang) 犬馬在結果處有著某種相似性,但在起點處和過程中卻有著本質的不同。而敬愛之情,毋寧說就是“現象背後的本質”!

 

孔子將養(yang) 父母與(yu) 養(yang) 犬馬相提並論,指出敬愛之情的重要,實已開啟了孟子的“人禽之辨”。孟子說:“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shou) 畜之也。”(《孟子·盡心上》)毫無敬愛之情的贍養(yang) ,缺乏良知靈明的孝行,其實就是孟子所說的“豕交獸(shou) 畜”,隻能謂之小人之孝。孟子還以曾子及其子曾元為(wei) 例,將孝行做了“養(yang) 其誌”與(yu) “養(yang) 口體(ti) ”的分判[5]。曾子是大孝子,其對父親(qin) 曾皙敬愛有加,有求必應,而其子曾元對他則按部就班,例行公事,無視其內(nei) 在需求。孟子稱曾子之孝為(wei) “養(yang) 其誌”,曾元之孝為(wei) “養(yang) 口體(ti) ”,真是一針見血!“養(yang) 其誌”便是孝中有敬,而“養(yang) 口體(ti) ”則無法體(ti) 現敬愛之情。正是在此意義(yi) 上,孟子才要說:“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離婁下》)孟子並未說庶民接近於(yu) 禽獸(shou) ,隻是強調,相比君子,庶民或小人更容易喪(sang) 失“人禽之辨”的持守,放棄人類應有的文明性和倫(lun) 理性的生活追求,尤其在對父母的贍養(yang) 中,更容易隻養(yang) 口體(ti) ,不養(yang) 心誌。

 

不僅(jin) 孝道的外在行為(wei) 隱含“人禽之辨”,進而言之,孝心和孝行的產(chan) 生本身就是“人禽之辨”的自然結果。孟子與(yu) 墨者夷之論厚葬,講了一個(ge) 故事:“蓋上世嚐有不葬其親(qin) 者。其親(qin) 死,則舉(ju) 而委之於(yu) 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wei) 人泚,中心達於(yu) 麵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qin) ,亦必有道矣。”(《滕文公上》)此人由“不葬其親(qin) ”到“掩其親(qin) ”,正是孝道萌生於(yu) 內(nei) 心的自然反應。而人類的喪(sang) 葬之禮,實亦可以視為(wei) 人類擺脫禽獸(shou) 狀態,由野蠻走向文明的開始。正是孝道的產(chan) 生,直接將人與(yu) 動物區分開來。

 

因為(wei) 孝道關(guan) 乎“人禽之辨”,孔子才將其提升到“德之本”的地位。《孝經·開宗明義(yi) 章》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同書(shu) 《三才章》又說:“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6]這裏的“民之行”其實也即“人之行”。也就是說,如果背離了孝,人將非人!正如謝幼偉(wei) 先生所說:“中國文化在某一意義(yi) 上,可謂為(wei) ‘孝的文化’。孝在中國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談中國文化而忽視孝,即非於(yu) 中國文化真有所知。”[7]所以,在“以孝治天下”的中國古代,不僅(jin) 有人會(hui) 因孝行而受到表彰,也會(hui) 因不孝而受到刑律製裁,甚至以不孝處死的亦不乏其例。

 

與(yu) 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西方的價(jia) 值體(ti) 係中並無孝道的地位。在西方,不孝不是問題,因為(wei) 瀆神而治罪的卻大有人在。據統計,從(cong) 1481年到1808年的327年中,歐洲天主教的異端裁判所就處罰了犯有瀆神罪的34萬(wan) 人,其中用火燒死的大約三萬(wan) 二千人[8]。我們(men) 會(hui) 問:為(wei) 什麽(me) 在西方的文化中,沒有出現這種孝道與(yu) 人性的張力?究竟應該如何解釋這種中西兩(liang) 大文明的差異呢?其實也不難理解。因為(wei) 中西兩(liang) 大文明所以產(chan) 生的文化根基不同,價(jia) 值原點不同:中國文化是“以人為(wei) 本”的文化,故強調“人禽之辨”,隻有擺脫禽獸(shou) 之性才能提升人的道德品位,並獲得人的價(jia) 值和尊嚴(yan) ;西方文化則是“以神為(wei) 本”,更強調“神人之辨”,神或上帝的價(jia) 值是絕對的,人是上帝的“子民”,且一生下來就犯有“原罪”,必須通過神的信仰才能獲得救贖。正是因為(wei) 最初的文化原型或價(jia) 值起點不同,所以兩(liang) 種文化同樣都能獲得自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中國,因為(wei) 有“人禽之辨”,非人的行為(wei) 比如不孝非禮,便會(hui) 受到貶抑;而在西方,因為(wei) 有“神人之辨”,瀆神便是一項大罪,會(hui) 受到嚴(yan) 厲的製裁。兩(liang) 種文化,是從(cong) 不同的起點立論,故皆能獲得提升人類自身價(jia) 值的動力和源泉:在中國,是盡力擺脫禽獸(shou) 狀態,敬天法祖,戒慎恐懼,起敬起孝,希聖希賢,從(cong) 而完成作為(wei) 人的道德生命和內(nei) 在超越;在西方,則是盡力擺脫人類的“原罪”,通過信仰無限向神靠近,懺悔告解,痛改前非,希望獲得救贖,從(cong) 而實現外在超越。

 

其實,孝道也不僅(jin) 限於(yu) 東(dong) 方文明。西方文化中雖無“孝道”這一概念,但親(qin) 子之間的“愛”一直被主流文化所強調。《舊約》中也有一些和孝道相似的箴言[9]。新的人類學研究發現,“使用工具、自身意識、運用語言符號、政治權術等,都在動物中發現”,因此也不是人特有的,唯有“孝”,這種需要“更深長的內(nei) 時間意識”才能擁有的情感,才使人成其為(wei) 人。“孝即孟子所講的‘不忍人之心’的發端,不忍見年老之父母有淒涼晚景,如老年黑猩猩之遭遇。‘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作為(wei) 人的標誌,這惻隱或不忍人之心以孝為(wei) 源頭。動物特別是鳥類和哺乳類,也有親(qin) 代對子代的不忍之心,但缺少子代對於(yu) 親(qin) 代的不忍之心。人從(cong) 能孝開始,才算是與(yu) 其他動物有了不同生活世界的人”。[10]這和本文從(cong) “人禽之辨”去看待中華傳(chuan) 統文化所倡導的孝道及其本源性價(jia) 值,不謀而合。這說明,孝道在人類社會(hui) 中產(chan) 生,絕非偶然,孝不單純是文化發展的結果,而幾乎是一種人類先天具有的“天賦”或曰“良知良能”。

 

新文化運動對於(yu) 孝道的批判常常與(yu) 對“父權”的批判結合在一起。如李大釗就說:“孔子所謂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個(ge) 性,乃是使人犧牲他的個(ge) 性,犧牲個(ge) 性的第一步就是盡‘孝’。君臣關(guan) 係的‘忠’,完全是父子關(guan) 係的‘孝’的放大體(ti) 。因為(wei) 君主專(zhuan) 製製度完全是父權中心的大家族製度的發達體(ti) 。”[11]以為(wei) 隻要是對權力的批判,就天然占據某種道德製高點,這是激進主義(yi) 者常犯的“左派幼稚病”。對積重難返的君主集權專(zhuan) 製和父權中心予以嚴(yan) 正批判是一回事,為(wei) 了批判而徹底否定父子、君臣之義(yi) 則又是另一回事。[12]其實,若從(cong) 人類學和社會(hui) 學的角度看,家族製度和父權中心的確立恰恰是人類文明的一大進步。

 

要解決(jue) 這一問題,還是不得不訴諸“人禽之辨”。中國古代典籍對於(yu) “父子之親(qin) ”確立的重要意義(yi) 早有論說。《呂氏春秋·恃君覽》說:“昔太古嚐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知母不知父”,“從(cong) 母不從(cong) 父”[13],正是母係氏族社會(hui) 的基本狀態。人類學的研究表明,相比其他靈長類動物,“人類的夫婦關(guan) 係模式”並非後天文化發展所導致,“夫婦形成的理由既有生理性的,也有超生理性而又非體(ti) 製性的”,是一種“不尋常的人性特征”[14]。《禮記·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同書(shu) 《效特牲》:“夫昏(婚)禮,萬(wan) 世之始也。取(娶)於(yu) 異姓,所以附遠厚別也。……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qin) ,父子親(qin) ,然後義(yi) 生。義(yi) 生,然後禮作。禮作,然後萬(wan) 物安。無別無義(yi) ,禽獸(shou) 之道也。”這裏說到“男女有別”,其實是從(cong) 遺傳(chuan) 學和優(you) 生學角度出發而言,其實質是源於(yu) 人類社會(hui) 自覺形成的“亂(luan) 倫(lun) 禁忌”。“就是將性別原則推及人類,在家庭和家族內(nei) 防止男女亂(luan) 倫(lun) ,將親(qin) 親(qin) 之愛(親(qin) 愛)與(yu) 男女之愛(性愛)嚴(yan) 格區別和隔離,於(yu) 是就必須‘取於(yu) 異姓,所以附遠厚別’。……從(cong) 這種‘別’‘區別’或‘男女有別’出發,才有‘父子親(qin) ’”。[15]這也即是《郭店楚簡·六德》中所謂“男女不別,父子不親(qin) ”。換言之,隻有確立了“父子有親(qin) ”,人類才真正有了禮義(yi) 廉恥,從(cong) 而擺脫了禽獸(shou) 世界。“從(cong) 現實的生成順序看,有夫婦才有親(qin) 子;但從(cong) 人類學、哲學人類學或人類形成史的發生結構上看,有親(qin) 子才有夫婦”。[16]《晉書(shu) ·阮籍傳(chuan) 》載:“有司言有子殺母者,籍曰:‘嘻!殺父乃可,至殺母乎!’坐者怪其失言。帝曰:‘殺父,天下之極惡,而以為(wei) 可乎?’籍曰:‘禽獸(shou) 知母而不知父,殺父,禽獸(shou) 之類也;殺母,禽獸(shou) 之不若!’眾(zhong) 乃悅服。”阮籍說“殺父,禽獸(shou) 之類”,正說明父子一倫(lun) 的確立乃是人類擺脫禽獸(shou) 狀態的重要標誌。至於(yu) “殺母,禽獸(shou) 之不若”,乃出於(yu) 修辭性義(yi) 憤,本身並無實踐意義(yi) 。

 

美國當代人類學家康拉德·科塔克(Conrad Kottak)在《人類學:對於(yu) 人類多樣性的探討》一書(shu) 中說:“人類從(cong) 自己出生社群之外的社群中選擇性伴侶(lv) ,因此夫妻兩(liang) 人中至少有一個(ge) 是外來的。然而,人類終生都與(yu) 兒(er) 子們(men) 和女兒(er) 們(men) 保持聯係。維持這些親(qin) 屬和婚姻關(guan) 係的體(ti) 製造就了人類與(yu) 其他靈長類的主要區別。”[17]在另一部關(guan) 於(yu) 父親(qin) 的文化人類學的書(shu) 中,作者也坦言父親(qin) 這一角色在孩子成長中的重要意義(yi) :“我們(men) 確實不僅(jin) 僅(jin) 是在年幼時依賴父親(qin) 的觀照,在我們(men) 成熟時期,甚至年老時,我們(men) 仍然渴望得到他的讚許並譴責他的缺點。父親(qin) 給與(yu) 孩子的記憶遠遠超出了他自己在世的這段時間,並且對孩子們(men) 的深刻意義(yi) 一直持續到孩子自己去世時為(wei) 止。”[18]就此而言,母係氏族的社會(hui) 狀況,就好比母親(qin) “愛上了一個(ge) 不回家的人”;而父係氏族取代母係氏族則意味著,那個(ge) “隻管生不管養(yang) ”的男人回歸了家庭,開始承擔起了家庭的責任和父親(qin) 的義(yi) 務。你可以批判父權中心極端化帶來的種種社會(hui) 弊端,及其對女性權利的現實壓抑,並力求改善之,但不能釜底抽薪地認為(wei) ,家庭和父權的形成從(cong) 根本上就不該發生甚至慘無人道!

 

恩格斯在其名著《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一書(shu) 中,詳細征引19世紀中期以來的人類學及倫(lun) 理學著作,初步梳理了家庭(包括婚姻)、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盡管他表示“母權製底顛覆,乃是女性底具有全世界曆史意義(yi) 的失敗”,語氣中不無惋惜之意,但也不得不承認:“自有了家長製的家庭,我們(men) 才進入成文曆史底領域,……它在這裏確實引起了很大的進步。”[19]不過,在恩格斯用經濟基礎和階級地位來論證未來的無產(chan) 者的婚姻時,卻主觀得不可思議。他說:“在這種場合之下,古典的一夫一妻製底全部基礎,也就除去了。在這裏沒有任何財產(chan) ,而一夫一妻製與(yu) 男子底支配權原是為(wei) 了保存和繼承財產(chan) 而建立的;因之,在這裏是沒有確立男子支配權底任何衝(chong) 動了。”[20]這種對人類家庭和婚姻的顛覆性展望,等於(yu) 取消了人類婚姻和家庭的人類學價(jia) 值和經濟學基礎,隻能說是一種烏(wu) 托邦式的“革命浪漫主義(yi) ”,經不起人類曆史和邏輯的雙重考量。

 

二、“人禽之辨”與(yu) 傳(chuan) 統禮製


1915年9月15日,《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一號刊發了陳獨秀的《敬告青年》一文,文中說:“固有之倫(lun) 理,法律,學術,禮俗,無一非封建製度之遺。……吾寧忍過去國粹之消亡,而不忍現在及將來之民族,不適世界之生存而歸削滅也。”又說,“忠孝節義(yi) ,奴隸之道德也”。[21]被胡適譽為(wei) “隻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的吳虞更是大聲疾呼:“我們(men) 如今應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22]不用說,這顯然又是基於(yu) “古今之辨”的立場對於(yu) 傳(chuan) 統禮教的誤判和偏見。

 

誠然,滿腦子自由、民主、平等、人權及個(ge) 性的現代人在閱讀《儀(yi) 禮》《禮記》這樣的禮學經典時,難免會(hui) 為(wei) 書(shu) 中記載的繁文縟節而頭昏目眩,以為(wei) 不近人情。但是,如果心平氣和地探討傳(chuan) 統禮製的產(chan) 生,恐怕不得不承認,禮之製定蓋本乎人性人情,所謂“稱情而立文”(《禮記·三年問》)、“緣人情而製禮,依人性而作儀(yi) ”(《史記·禮書(shu) 》)也。《禮記·冠義(yi) 》說:“凡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禮義(yi) 也。”同書(shu) 《曲禮》:“道德仁義(yi) ,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zheng) 辨訟,非禮不決(jue)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qin) 。班朝治軍(jun) ,涖官行法,非禮威嚴(yan) 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又說:“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shou) 。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shou) 之心乎?夫唯禽獸(shou) 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為(wei) 禮以教人,知自別於(yu) 禽獸(shou) 。”這說明,禮本就是為(wei) “自別於(yu) 禽獸(shou) ”設計的。

 

一方麵,禮的製定是為(wei) “自別於(yu) 禽獸(shou) ”;另一方麵,禮的情感源頭,也有對鳥獸(shou) 行為(wei) 的進一步提純和升華。《禮記·三年問》就特別強調:

 

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今是大鳥獸(shou) 則失喪(sang) 其群匹,越月踰時焉,則必反巡其故鄉(xiang) ,翔回焉,鳴號焉,蹢躅焉,踟躕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yu) 燕雀,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者,莫知於(yu) 人,故人於(yu) 其親(qin) 也,至死不窮。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yu) ?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cong) 之,則是曾鳥獸(shou) 之不若也。[23]

 

這一事實說明,在人類“自別於(yu) 鳥獸(shou) ”之前,還有一個(ge) “比德於(yu) 鳥獸(shou) ”的心理過程。通常所說的“虎毒不食子”“螻蟻尚且貪生”“狐死必首丘”……何況人乎?正是基於(yu) 這種與(yu) 動物的“通感”和“移情”作用。所以,針對上引吳虞的那種激進反文化之狂言,我們(men) 也可以反駁他:如果沒有禮教,人將非人,又何來“吃人”一說?若無忠孝節義(yi) ,則人類文明將墮入無父無君的禽獸(shou) 之域,弱肉強食,群居亂(luan) 倫(lun) ,不過回到叢(cong) 林罷了,又談何自由與(yu) 平等、進步與(yu) 解放?!

 

事實上,在原始儒家對於(yu) “人禽之辨”的預設中,“禽獸(shou) ”代表了與(yu) 人類不同出處的三種存在。首先,“禽獸(shou) ”和“洪水”一樣,最初是作為(wei) 一種“害人之物”而被認知的。孟子說:“當堯之時,水逆行,泛濫於(yu) 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wei) 巢,上者為(wei) 營窟。禹掘地而注之海;驅蛇龍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是也。險阻既遠,鳥獸(shou) 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居之。”又說:“堯舜既沒,聖人之道衰,暴君代作。……邪說暴行又作,園囿、汙池、沛澤多而禽獸(shou) 至。及紂之身,天下又大亂(luan) 。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yu) 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滕文公下》)這裏,堯舜禹和武王、周公這些聖王對於(yu) 暴君暴行的消除,是跟驅逐禽獸(shou) 對人類的危害等量齊觀的。

 

其次,“禽獸(shou) ”還是人的“異類”。孔子雖然說讀《詩經》可以“多識於(yu) 鳥獸(shou) 草木之名者”,卻也指出“鳥獸(shou) 不可與(yu) 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yu) 而誰與(yu) ?”(《論語·微子》)朱熹《集注》說:“言所當與(yu) 同群者,斯人而已,豈可絕人逃世以為(wei) 潔哉?”正是“人禽之辨”的意思。“同群”,即“同類”,既不“同類”,便不可與(yu) “同群”。孔子之後,孟子更將“人禽之辨”整飭化和謹嚴(yan) 化,說:“犬馬之與(yu) 我不同類也。”“故凡同類者,舉(ju) 相似也。”“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shou) 不遠矣。”(均見《孟子·告子上》)又說:“豈惟民哉?麒麟之於(yu) 走獸(shou) ,鳳凰之於(yu) 飛鳥,泰山之於(yu) 丘垤,河海之於(yu) 行潦,類也。聖人之於(yu) 民,亦類也。”(《公孫醜(chou) 上》)可以說,在明辨“人禽”差異這一點上,儒家比主張“齊物”的道家更具人文價(jia) 值和人道精神。

 

第三,“禽獸(shou) ”雖然在生物本能上與(yu) 人相似,但隻能“發乎情”,不能“止乎禮義(yi) ”。孟子說:“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yu) 禽獸(shou) 。”(《滕文公上》)換言之,人類所以是人類,關(guan) 鍵在於(yu) 人能夠明教化、知禮義(yi) ,否則與(yu) 禽獸(shou) 何異?正如《詩經·鄘風·相鼠》所唱:“相鼠有體(ti) ,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人而無禮,連相鼠都不如,活著又有何意義(yi) ?而且,人類的禮義(yi) 和良知“非由外鑠”,而是本心自具,並貫穿於(yu) 飲食起居、行止坐臥等整個(ge) 人類生活。《禮記·禮運》說:“禮之始,始諸飲食。”“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shou) 之肉,飲其血,茹其毛。”同書(shu) 《王製》也說:“東(dong) 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在人類尚未掌握“火食”技術之前,茹毛飲血,被發文身,雖說已與(yu) 禽獸(shou) 有別,但究竟尚未開化,還屬於(yu) 蠻貘夷狄。《論語·鄉(xiang) 黨(dang) 》篇記孔子“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試想,茹毛飲血、刀耕火種之原始初民,斷不至於(yu) “割不正不食”也。孔子平素對於(yu) 飲食的這種近乎挑剔的審美性講求,其實也是人性自覺後的禮之自覺,其中隱含著不易覺察的“人禽之辨”。飲食如此,服飾亦然。《左傳(chuan) ·哀公七年》雲(yun) :“大伯端委以治周禮,仲雍嗣之,斷發文身,祼以為(wei) 飾,豈禮也哉。”又《淮南子·原道訓》:“九疑之南,陸事寡而水事眾(zhong) ,於(yu) 是人民斷發文身,以象麟蟲。”“斷發文身”“被發左衽”在今天或以為(wei) 時髦,在遠古則無異於(yu) 野蠻和非禮。《論語·雍也篇》出現過一次的子桑伯子,被孔子稱為(wei) “簡”,劉向《說苑•辨物》則載其“不衣冠而處”,直斥其“欲同人道與(yu) 牛馬”。而三國魏末時竹林七賢的阮籍“嗜酒荒放,露頭散發,裸袒箕踞”,引起西晉貴遊子弟如阮瞻、王澄輩的效尤,王隱《晉書(shu) 》記載此事時,故意說他們(men) “去巾幘,脫衣服,露醜(chou) 惡,同禽獸(shou) ”。“蓋莊生齊物之論,本自天真,然亦常導人如此邪道”,以至不辨人禽也[24]。

 

所以,從(cong) “人禽之辨”去解釋傳(chuan) 統禮製,往往左右逢源,易入腠理。比如,古代設“男女之大防”,《禮記·曲禮上》規定“取妻不取同姓。故買(mai) 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寡婦之子,非有見焉,弗與(yu) 為(wei) 友”,“男女不雜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櫛,不親(qin) 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漱裳”。同書(shu) 《內(nei) 則》:“禮始於(yu) 謹夫婦。為(wei) 宮室,辨內(nei) 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內(nei) 。……男不入,女不出。”“道路,男子由左,女子由右”,等等。這些禮製規定,今人多以為(wei) 迂腐可笑,缺乏人道,甚而以為(wei) 那是對女性的一種壓製和歧視。然若換一個(ge) 角度看,在尚無禮教約束的“父子聚麀”“奔者不禁”“匪寇婚媾”的遠古時代,女性被劫持和強暴的事情時有發生,設計這些看似煩瑣的禮,完全可以理解為(wei) 對強者(男性)的約束,以及對弱者(女性)的一種保護。反觀今日的“米兔”運動[25],正可見出傳(chuan) 統禮製中“男女大防”的設計至少初心良善,有俾於(yu) 公序良俗的建構。盡管在某些特殊的曆史時期,禮教被統治者推至極端,確有“吃人”“殺人”之可能,然不能倒果為(wei) 因,懷疑禮教最初設計之正當性和必要性。俗話說:“寧防君子,不防小人。”竊謂禮教的設計初衷,恰是防小人,而非防君子。換言之,禮教的目的,不是壓抑正常、正當的“人性”(所謂“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色性也”),而恰恰是遏製人的隨時可能會(hui) 出現的“獸(shou) 性”的!所以,當有人對送嫂子回娘家的阮籍說三道四時,阮籍才會(hui) 說:“禮豈為(wei) 我輩設也?”(《世說新語·任誕》)阮籍一言道出了禮教的真諦和奧秘,以往常以此為(wei) “反禮教之宣言”,實亦未能窺破阮籍之深衷心曲矣!

 

而且,儒學的禮義(yi) 並非鐵板一塊的教條,不容變通。孔子說:“君子之於(yu) 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yi) 之與(yu) 比。”(《論語·裏仁》)孟子也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yi) 所在。”(《孟子·離婁下》)義(yi) 者,宜也。“禮”必須合乎“義(yi) ”。若不合於(yu) 義(yi) ,亦必不合於(yu) 禮。《禮記·樂(le) 記》雲(yun) :“仁近於(yu) 樂(le) ,義(yi) 近於(yu) 禮。”正此意也。下麵這個(ge) “嫂溺援手”的辯論最能說明問題:

 

淳於(yu) 髡曰:“男女授受不親(qin) ,禮與(yu) ?”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孟子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qin) ,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孟子·離婁上》)

 

孟子所說的“權”,與(yu) “義(yi) ”略同,正是對“禮”的極端化的一種調適和矯正。換言之,禮本來是為(wei) “區別人禽”而設,如果為(wei) 了守禮竟然到了見死不救的地步,便背離了禮的真正價(jia) 值。那不是人性的自然狀態,恰恰是獸(shou) 性(豺狼之性)的故態複萌!這裏,孟子再一次精彩闡釋了“人禽之辨”之與(yu) 傳(chuan) 統禮製的辯證關(guan) 係。今有論者說:“中國人的責任感無論看起來多麽(me) 自覺、多麽(me) 堅定、多麽(me) 坦蕩,隻要追溯到它的最終根據,我們(men) 總可以得出某種並非自己自由選擇的前提(三綱五常之類),最後則總是歸結到生物學上的生殖和世代繁衍上去。……既然我們(men) 的傳(chuan) 統文化植根於(yu) 生物學上的傳(chuan) 種接代,它就沒有能力用真正人性的東(dong) 西與(yu) 溶化人心中非人性的、獸(shou) 性的東(dong) 西,而隻是掩蓋、包容甚至保存和維護著獸(shou) 性的東(dong) 西。”[26]這種把人類試圖擺脫獸(shou) 性的努力,統統說成是“非人性的、獸(shou) 性的東(dong) 西”的論調,甚至連尖刻都談不上,根本就是無知!

 

再比如三年守喪(sang) 之禮,原為(wei) “散哀”而設,蓋“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禮記·三年問》:“三年之喪(sang) ,二十五月而畢。”為(wei) 何要守三年之喪(sang) ?孔子的理由是,“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父母亡故,子女卻“食夫稻,衣夫錦,於(yu) 女安乎?”(《論語·陽貨》)此一禮製規定,看似不近人情,實已充分考慮到生者的現實需要,也與(yu) 人類嬰兒(er) 期的成長過程不無關(guan) 係。西方心理分析理論有“心理學的出生”一說,認為(wei) 孩子並非一生下來就意識到自己是一個(ge) 獨立的實體(ti) 並與(yu) 父母分離,“心理學的出生”比肉體(ti) 上的出生更為(wei) 複雜,而且需要更長的時間。“這種分離和個(ge) 體(ti) 化的簡單過程一般認為(wei) 至少需要三年”[27]。這與(yu) 孔子的“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不謀而合。孔子的理由不是基於(yu) 科學,而是基於(yu) 人情和人性,因為(wei) 父母給了我們(men) “三年之愛”!孔子擔心的是,死生事大,若無養(yang) 生送死之禮,則人心必然奸惡叢(cong) 生,放辟邪侈,甚至淪為(wei) 禽獸(shou) 而不自知矣。故孟子說:“養(yang) 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離婁下》)儒家所以重視喪(sang) 祭之禮,正在敦化人心,不使其因生死存亡而有別,此正儒學與(yu) 宗教相通之處也。[28]

 

如上所述,因為(wei) 禮的創設乃為(wei) 人類“自別於(yu) 禽獸(shou) ”,“禽獸(shou) ”無形中就替代了西方宗教意義(yi) 上的人類“原罪”,故在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並無“救贖”一說,一神論的宗教也不發達,這是因為(wei) 禮製中的祭祀和喪(sang) 葬之禮等的精密設計,基本上可以滿足人們(men) 的宗教訴求和靈魂安頓。“儒教徒並不希望通過棄絕生命而獲得拯救,因為(wei) 生命是被肯定的;也無意於(yu) 擺脫社會(hui) 現實的救贖,因為(wei) 社會(hui) 現實是既有的。儒教徒隻想通過自製,機智地掌握住此世的種種機遇。他沒有從(cong) 惡或原罪(他對此一無所知)中被拯救出來的渴望。他惟一希望的是能擺脫社會(hui) 上的無禮貌的現象和有失尊嚴(yan) 的野蠻行為(wei) 。隻有對作為(wei) 社會(hui) 基本義(yi) 務的孝的侵害,才是儒教徒的‘罪孽’” [29]。這個(ge) 罪孽,其實也是基於(yu) “人禽之辨”的“罪孽”。因為(wei)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則祖先與(yu) 神靈並不自外於(yu) 人而存在,而是存在於(yu) 每個(ge) 參與(yu) 祭祀的人心中。所以孔子一麵說“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獲罪於(yu) 天,無所禱也”,一麵又說“吾不與(yu) 祭,如不祭”。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中國人不是沒有宗教信仰,隻是其宗教形式有別於(yu) 西方罷了。敬天法祖,祭祀祖先、神靈和聖賢,皆是中國特色的宗教信仰。如果說西方宗教是“神教”,中國宗教(無論儒釋道)則可謂之“人教”。孔子說:“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詩教、禮教、樂(le) 教,皆“人教”應有之義(yi) 也!

 

三、“人禽之辨”與(yu) 善性仁心


“人禽之辨”還與(yu) 性善論密切相關(guan) 。西方的人類學和人性論研究,由於(yu) 有一宗教神學的背景作為(wei) 支撐,“上帝麵前眾(zhong) 生平等”,故比較專(zhuan) 注於(yu) 人的動物性或生理和心理現象及行為(wei) 的研究,無論其研究多麽(me) 科學和精密,最終依然無法擺脫對人的動物性認知。西方學者致力於(yu) 發現人類本性的統一性和同質性,到最後卻發現,這種莫須有的統一性和同質性,竟然隻能落實在人的動物性之上。所以,無論是盧梭的“沉思默想的人乃是一種墮落的動物”,還是尼采對人的權力意誌的公開讚揚;無論是弗洛伊德對人的性欲本能的突顯,還是馬克思對人的經濟本能的發現和推崇,並沒有從(cong) 根本上提升人類作為(wei) “上帝的映像”的神聖性和崇高性。盡管卡西爾致力於(yu) 把人定義(yi) 為(wei) “符號的動物”,以便取代“理性的動物”,似乎在對人的研究中“與(yu) 時俱進”地實現了哲學的“語言學轉向”,但他的結論“換湯不換藥”,依舊沒有超越自然主義(yi) 或曰莊子式的“齊物論”思維理路。正如馬克斯·舍勒所說:“在人類知識的任何其他時代中,人從(cong) 未像我們(men) 現在那樣對人自身越來越充滿疑問。……從(cong) 事研究人的各種特殊學科的不斷增長的複雜性,與(yu) 其說是闡明我們(men) 關(guan) 於(yu) 人的概念,不如說是使這概念更加混亂(luan) 不堪。”[30]西方思想史對於(yu) 人的認識和定義(yi) 的種種坎陷,或許正是“神人之辨”帶來的後果。也就是說,因為(wei) 神的絕對價(jia) 值的確定和神在人的現實世界中的不確定,導致其對人的認知隻能走向無窮無盡的“分析”,而不能達到本質意義(yi) 上的“綜合”。

 

與(yu) 此相反,中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人禽之辨”則有效地解決(jue) 了這一難題。在中國人“天人合一”的思維模型中,作為(wei) “三才”(天地人)之一的人,既是生物界唯一具有“參讚天地化育”之能力的存在,故人為(wei) “天地之心”“萬(wan) 物之靈”,有著某種天賦的超越性稟賦,所謂“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詩經·大雅·烝民》)。同時,在“人禽之辨”的原型思維模式中,因為(wei) “禽獸(shou) ”作為(wei) 人的參照物是可見可感的真實存在,故人類對自性的確認便是確定無疑的,人可以在對“禽獸(shou) ”的認知和排拒過程中,達到對人的自我本性的“綜合”性認知。從(cong) 西周以來,禮樂(le) 文明的建構便已達成了這樣一種效果,即人類不再憑靠神和上帝的恩賜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完成所謂“救贖”,而是隻要發現和擴充“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良知良能”,善根善性,便可以“自別於(yu) 禽獸(shou) ”,獲得自我認識和完善的契機和可能。《荀子·王製篇》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相比“神人之辨”,“人禽之辨”自然更接近於(yu) 理性主義(yi) 和人文主義(yi) 的價(jia) 值精神。

 

正因為(wei) 沒有神來引領,隻有靠自己把握自己的命運,通過與(yu) 禽獸(shou) 的區分彰顯人的自性和價(jia) 值,以孔孟為(wei) 代表的原始儒家才特別強調人的“仁心仁性”和“善根善性”。性善論便由此導源而出。孔子說:“天地之性人為(wei) 貴。”(《孝經·聖治章》)“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又說:“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正是從(cong) 根本上確定人有著天賦而且相近的忠信之質,善根善性。孔子的後兩(liang) 句話,孟子取前者,開創了“性本善”論,荀子取後者,認為(wei)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也”(《荀子·性惡》),故其極力“勸學”,以改善人之惡性。相比荀子的基於(yu) 現象認知和功利訴求的“性惡論”,孟子的基於(yu) 本源性和體(ti) 認性的性善論,可以通過每一個(ge) 人都具有的普遍心理活動加以驗證。如孟子講“心之四端”:“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公孫醜(chou) 上》)又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告子上》)正是從(cong) “人禽之辨”立論。既然這種心理活動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據的,是出於(yu) 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稱之為(wei) “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盡心上》)並在此基礎上,反複辯難,論證人性本善的思想。與(yu) 其說孟子的性善論是一種學說,不如說是一種信念和信仰來得更準確。孟子深刻地認識到“人性惡”這一觀點彌合“人禽之辨”後的危害性,說:“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孟子·離婁下》)焦循解釋說:“孟子拒楊墨,比之為(wei) 禽獸(shou) ,正所以息其無父無君之患也。若言人之不善,而轉貽將來之患,則患不在人之不善,而轉在吾之言矣。”[31]由此可見,孟子辟楊墨、言性善,正為(wei) 絕其後患,所謂“防患於(yu) 未然”。

 

“性善論”徹底證成了儒家“天人合一”之文化模型。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心上》)《中庸》隻講“天命之謂性”,乃從(cong) “上”往下講;至孟子講“性善”“良知”“心之四端”“盡心、知性而知天”,存心養(yang) 性以事天立命,則是從(cong) “下”往上講,通過“心”“性”這一入口,使“人”與(yu) “天”徹底貫通。馬克斯·韋伯對於(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誤讀雖然比比皆是,但他說“人性本善,惡乃是由外部通過感官侵入內(nei) 心的;……這種特殊的觀點是由於(yu) 缺乏一位超世的倫(lun) 理之神”[32],這一判斷,還是值得肯定的。有論者說:“中國傳(chuan) 統倫(lun) 理講善惡,總是有意無意地繞開了人的自由意誌,取消了人的本原自發性和選擇權。人行善或作惡都與(yu) 人的自由意誌沒有根本的關(guan) 聯,獎懲總是針對著人身上的自然存在(肉體(ti) 及肉體(ti) 所屬的家庭宗法體(ti) 係)。”[33]針對此一謬論,大可用錢穆先生的話回應之:“蓋孟子道性善,其實不外二義(yi) :啟迪吾人向上之自信,一也。鞭促吾人向上之努力,二也。故凡無向上之自信與(yu) 向上之努力者,皆不足以與(yu) 知孟子性善論之真意。若從(cong) 別一端論之,則孟子性善論,為(wei) 人類最高之平等義(yi) ,亦人類最高之自由義(yi) 也。人人同有此向善之性,此為(wei) 平等義(yi) 。人人能到達此善之標的,此為(wei) 自由義(yi) 。凡不主人類性善之論者,此皆不主人類有真平等與(yu) 真自由者。”[34]誠哉斯言也!

 

可能有人會(hui) 說,既然“人禽之辨”如此嚴(yan) 格界定了人與(yu) 禽獸(shou) 的差別,儒學豈不成了自絕於(yu) 眾(zhong) 生和自然萬(wan) 物的狹隘學問?這種擔心其實是多餘(yu) 的。針對“人禽之辨”或曰禮樂(le) 文明所可能造成的“道德優(you) 越”或“道德自閉”,古聖先賢們(men) 一直在進行著彌縫和推擴的努力。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一體(ti) 之仁”的發明。如果說孝道、禮製和性善論,有效地將人類與(yu) 禽獸(shou) 做了倫(lun) 理學和人類學的斬截切割的話,那麽(me) ,孔子所開創的仁學以及後儒所標舉(ju) 的“一體(ti) 之仁”,則又將儒學的宇宙意識和道德生命推廣拓展,“仁愛”不僅(jin) 可以“博施濟眾(zhong) ”,而且可以普惠萬(wan) 物,這就使“人禽之辨”的局限性得到了有效彌補。孔子一方麵說“鳥獸(shou) 不可與(yu) 同群”,但另一方麵,又能“釣而不綱,弋不射宿”,正是將人的善性仁心由“人”進一步推及於(yu) “物”。孟子說:“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矣。”“君子之於(yu) 物也,愛之而弗仁;於(yu) 民也,仁之而弗親(qin) 。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在這裏,“禽獸(shou) ”這個(ge) 貶義(yi) 詞被“物”或“萬(wan) 物”所置換,從(cong) 而將“人禽之辨”的社會(hui) 倫(lun) 理,向“萬(wan) 物一體(ti) ”的宇宙倫(lun) 理巧妙轉換並獲得精神上的不斷飛躍。

 

以此推衍開去,遂有“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思想,也即“一體(ti) 之仁”。《禮記·禮運》說:“故聖人耐以天下為(wei) 一家,以中國為(wei) 一人者。”此一論說,開啟了後儒對於(yu) 仁學的不懈研探和發揮。如宋儒程顥認為(wei) “人與(yu) 天地一物也”,“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35]。張載《西銘》亦謂:“民吾同胞,物吾與(yu) 也。”王陽明將此意表述得更為(wei) 婉轉動人:

 

大人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其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與(yu) 天地萬(wan) 物而為(wei) 一也,豈惟大人,雖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顧自小之耳。是故見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孺子而為(wei) 一體(ti) 也。孺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shou) 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與(yu) 鳥獸(shou) 而為(wei) 一體(ti) 也。鳥獸(shou) 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草木而為(wei) 一體(ti) 也。草木猶有生意者也,見瓦石之毀壞而必有顧惜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瓦石而為(wei) 一體(ti) 也。是其一體(ti) 之仁也,雖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於(yu) 天命之性,而自然靈昭不昧者也,是故謂之明德。(《大學問》)[36]

 

往聖先賢無不有此“一體(ti) 之仁”,此亦可謂儒家之慈悲也。劉宗周說:“善無窮,以善進善亦無窮。……而過無窮,因過改過亦無窮。”(《劉子全書(shu) ·人譜》)杜維明認為(wei) :“宗周的《人譜》是一個(ge) 不確定性的開放係統。人是不確定性的,人既可以成聖成賢,也可以成魔成鬼,可以做禽獸(shou) ,這裏的幅度非常大,所以他絕對是一個(ge) 開放的係統。”[37]

 

準乎此,則孔子建構的“仁學”,其實也是“人學”;孟子標舉(ju) 的“善性”,其實正是“人性”。其出發點並非抬高人類,貶低禽獸(shou) ,目的在於(yu) 提醒人類之良知良能,使其存養(yang) 不失。朱熹說:“仁者,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也。”[38]就此而言,“仁”是“人的本質規定性”,是“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的根本所在。郭沫若認為(wei) 這是“人的發現”[39],切中肯綮。孔子的仁學和孟子的性善論,在“人禽之辨”基礎上又提出一“凡聖之辨”,即人在擺脫“獸(shou) 性”確立“人性”之後,還應當擴充此仁心善性,法地則天,養(yang) 成君子,希賢希聖。曾國藩說:“不為(wei) 聖賢,便為(wei) 禽獸(shou) 。”正此意也!

 

五、結語:“人禽之辨”與(yu) 治理之道


“人禽之辨”,由仁心善性生發,還可在現實層麵的治理之道上結出果實。就儒學而言,禮為(wei) 政治儒學之開端,仁為(wei) 心性儒學之始基,然歸根結底,仁為(wei) 禮之本,無仁不禮,無禮不仁。因為(wei) 儒學是仁學,主張“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謂易”(《周易·係辭》),故凡真儒家,必主張德治、禮讓和仁政,反對苛政、極權與(yu) 暴政。孔子說“苛政猛於(yu) 虎”,正是從(cong) “人禽之辨”的角度反對暴政。孔子還說:“子為(wei) 政,焉用殺?”“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能以禮讓為(wei) 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wei) 國,如禮何?”也是主張用人的方法來對待人,而不是率獸(shou) 食人、貪殘好殺。

 

孟子在推崇“堯舜之道”“法先王”“保民而王”“民貴君輕”等的“仁政”思想時,也反複從(cong) “人禽之辨”上立論。如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離婁下》)“行一不義(yi) ,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wei) 也。”(《公孫醜(chou) 上》)孟子還把“邪說暴行”當作“禽獸(shou) ”加以反對,說:“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wei) 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shou) 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yi) 也。仁義(yi) 充塞,則率獸(shou) 食人,人將相食。”(《滕文公下》)清儒顧炎武以“仁義(yi) 充塞,而至於(yu) 率獸(shou) 食人,人將相食”為(wei) “亡天下”[40],又說“魏晉人之清談何以亡天下?是孟子所謂楊墨之言,至於(yu) 使天下無父無君而入於(yu) 禽獸(shou) 者也”,其所依據者也是“人禽之辨”。《孟子·梁惠王上》記載孟子與(yu) 梁惠王的一段著名的辯論,其最精彩處亦涉及“人禽之辨”。齊宣王見殺牛,“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欲“以羊易牛”。孟子說:“君子之於(yu) 禽獸(shou) 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今恩足以及禽獸(shou) ,而功不至於(yu) 百姓者,獨何與(yu) ?”勸其“推恩”於(yu) 百姓。可以說,孟子的性善論和良知說,由天道下貫及人事,推演出一係列類似古希臘哲學“自然法”意義(yi) 上的“正義(yi) 體(ti) 係”,形成了一整套涉及天下治理、公序良俗的良知公義(yi) 係統。不僅(jin) 能夠貫通形上與(yu) 形下,直接啟發了王陽明的良知學;還可接通西方西政治學,其民貴君輕說、君主易位說、商紂一夫說,都與(yu) 西方近代的民主政治若合符節。

 

有必要指出的是,道家思想也不是沒有“人禽之辨”,但其價(jia) 值方向卻不是“向上”而是“向下”。老子的“天地不仁,以萬(wan) 物為(wei) 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wei) 芻狗”(《道德經》第五章),莊子的“至德之世,同與(yu) 禽獸(shou) 居,族與(yu) 萬(wan) 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莊子·馬蹄》)正麵看是無私無欲“齊萬(wan) 物”的超然,反麵看則是“同禽獸(shou) ”“無君無父”的墮落。老子所標榜的“小國寡民”“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無政府主義(yi) 烏(wu) 托邦,不僅(jin) 古代的儒家不能同意,即便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men) ,怕也不能苟同。就此而言,作為(wei) 傳(chuan) 統文化始基的“人禽之辨”,與(yu) 儒家和儒學關(guan) 係更密切,效用更積極,惠澤更普遍。蓋儒家所弘揚者,乃人文主義(yi) 與(yu) 人道主義(yi) 之普遍原則,悖離此一普遍原則,無論多麽(me) 先進的學說,多麽(me) 發達的時代,都有可能驅人類入於(yu) 蠻貘之邦、禽獸(shou) 之域。牟宗三先生在論及儒學之普遍原則有功於(yu) 人類時說:

 

儒家學術之責任在擔負普遍之原則。……此普遍原則作為(wei) 特殊原則之根據,然後可以用心不濫。商鞅變法,旨在成事,儒者不反對,而以法家精神為(wei) 根據,即以之為(wei) 變法時之特殊原則之普遍原則,則儒者必反對。推之革命,儒者不反對,然以唯物史觀為(wei) 根據,則必反對。故人民有飯吃,儒者不反對,以人民為(wei) 號召,儒者尤不反對,然隻是吃飯,或盜竊以食之,或依唯物史觀而清算鬥爭(zheng) 以食之,則儒者必反對。隻是人民而忘其國,而剝奪其曆史文化,使之成為(wei) 光禿禿之“人民”,則儒者尤反對。為(wei) 其與(yu) 禽獸(shou) 無以異也。清算鬥爭(zheng) ,儒者亦非一往反對。以古語言之,不仁不義(yi) 不忠不孝,貪汙瀆職,罪大惡極,法所必誅,豈止清算鬥爭(zheng) 而已哉?然鬥爭(zheng) 無辜之農(nong) 民,而又出之以殺戮,則尤罪大惡極,天理難容。以此衡之,孰謂儒家學術無功於(yu) 人類?人不防濫,必歸於(yu) 禽獸(shou) ;人無所守,必至於(yu) 濫行。普遍原則之功效即在防濫也。小之,防一身一家之濫;大之,防一國之濫,再大之防人類之濫。[41]

 

“人不防濫,必歸於(yu) 禽獸(shou) ”,言猶在耳,真可為(wei) 萬(wan) 世之鑒!

 

行文至此,不由想起2012年發生的一個(ge) 事件。是年夏天,學者秋風帶領學生在曲阜孔林跪拜孔子,一時掀起軒然大波。很多網友怒斥跪拜禮是“奴性與(yu) 專(zhuan) 製的根源”,說什麽(me) “隻怕這一跪就從(cong) 此站不起來了”,甚至說這是“千年來封建思想愚弄華夏”,義(yi) 正辭嚴(yan) ,不容置辯。不用說,這還是基於(yu) 新文化運動以來的“古今之辨”。麵對質疑,秋風從(cong) 古代起居禮俗加以解釋,並說:“儒者所跪拜者,實乃通體(ti) 是道的孔子,儒者所跪拜者乃是道,貫通古今之間、天人之際的中國文明之道。經由跪拜,孔子駐留於(yu) 自己的身體(ti) ,道灌注於(yu) 自己的生命。”[42]這些解釋誠然在理,但我總覺得陳義(yi) 過高,且未撓到癢處。其實,回答今人對於(yu) 宗教信仰及傳(chuan) 統禮製的諸多現代性困惑,還是“人禽之辨”最為(wei) 斬截痛快!我們(men) 隻須問一句:“禽獸(shou) ”世界既無宗教,也無祭祀,更無跪拜之禮,是否意味著它們(men) 比人類更先進,更文明,更具獨立精神,更“站起來了”呢?說實話,某些以批判文化來反文化的“新青年”們(men) ,骨子裏是最無文化,也最具“獸(shou) 性”的,跟他們(men) 談文化,不祭出“人禽之辨”這樣的“拔本塞源之論”來,恐怕隻能是郢書(shu) 燕說、對牛彈琴!

 

反觀今日,中華傳(chuan) 統文化一陽來複,百廢待興(xing) 。朝野上下,雖不同程度地認識到複興(xing) 傳(chuan) 統文化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但由於(yu) 對傳(chuan) 統文化的理解存在分歧和誤區,故在操作層麵上問題多多,泥沙俱下。職是之故,不少有誌之士對今天儒學之複興(xing) 冷眼旁觀,憂心忡忡,甚至以為(wei) 孔子或如古代一樣有再度被利用之可能。揆諸當今之現實,吾亦不能不深懷隱憂。然而,事情總有兩(liang) 端,兩(liang) 害相權取其輕,相較孔子在“十年浩劫”時被侮辱、被踐踏、被詛咒,我更願意看到孔子被理解、被尊敬、被信仰。換言之,孔子被野心家利用,或可培養(yang) 一大群順民甚至是愚民;但孔子若被當權者毀棄,則會(hui) 豢養(yang) 出一大批暴民甚至是禽獸(shou) !此有浩劫殷鑒在前,何勞辭費?一個(ge) 什麽(me) 都不信、欺師滅祖、毀聖侮賢的民族,禍哉禍哉!故以為(wei) 尊孔或使國人陷入愚昧者,似右實左,皆囿於(yu) 一時一地之功利得失,隻能兼顧中西,而未能會(hui) 通古今、分際人禽者也。一言以蔽之:執兩(liang) 用中,守中達權,不偏不倚,無過不及,方是王道正途;而極左或極右,皆悖離吾土文化之本,絕非蒼生之福也。

 

“人禽之辨”對於(yu) 中華傳(chuan) 統文化之始基價(jia) 值已如上述。最後,我想引用兩(liang) 位近世大儒的話收束此文。一是陳寅恪先生在《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冊(ce) 審查報告》中所說:

 

凡著中國古代哲學史者,其對於(yu) 古人之學說,應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筆。蓋古人著書(shu) 立說,皆有所為(wei) 而發。故其所處之環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則其學說不易評論,而古代哲學家去今數千年,其時代之真相,極難推知。吾人今日可依據之材料,僅(jin) 為(wei) 當時所遺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殘餘(yu) 斷片,以窺測其全部結構,必須備藝術家欣賞古代繪畫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後古人立說之用意與(yu) 對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謂真了解者,必神遊冥想,與(yu) 立說之古人,處於(yu) 同一境界,而對於(yu) 其持論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詣,表一種之同情,始能批評其學說之是非得失,而無隔閡膚廓之論。否則數千年前之陳言舊說,與(yu) 今日之情勢迥殊,何一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

 

一是錢穆先生在《國史大綱》卷首所說:

 

一、當信任何一國之國民,尤其是自稱知識在水平線以上之國民,對其本國已往曆史,應該略有所知。二、所謂對其本國已往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已往曆史之溫情與(yu) 敬意。三、所謂對其本國已往曆史有一種溫情與(yu) 敬意者,至少不會(hui) 對其本國曆史抱一種偏激的虛無主義(yi) ,亦至少不會(hui) 感到現在我們(men) 是站在已往曆史最高之頂點,而將我們(men) 當身種種罪惡與(yu) 弱點,一切諉卸於(yu) 古人。四、當信每一國家必待其國民具備上列諸條件者比較漸多,其國家乃再有向前發展之希望。[43]

 

重溫兩(liang) 位先生的教言,不能不使人油然而生敬意。曆朝曆代,無論世道多麽(me) 屯蹇動蕩,總有人能將此一種“了解之同情”與(yu) “溫情與(yu) 敬意”牢牢守住,並傳(chuan) 之後世,托諸來者。此正吾中華文化所以曆數千年,迭遭摧折磨難,而能薪盡火傳(chuan) 、永續不亡者也!

 

2018年10月18日完稿於(yu) 滬上守中齋

 

注釋:
 
[1] 《新潮》第一卷第二號,1919年2月1日。參丁守和主編:《中國近代啟蒙思潮》中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
 
[2]《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號,1919年11月,署名唐俟。
 
[3] 本文所引《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均參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頁碼不詳注。
 
[4] [清]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北京:中華書局,第1289頁。下引同此,頁碼不詳注。
 
[5] 《孟子·離婁上》載:“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複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誌也。”
 
[6] [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頁、第28頁。
 
[7] 謝幼偉《孝與中國文化》中語。轉引自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頁。
 
[8] 參黃啟祥:《孝的哲學基礎——評<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中華讀書報》2017年3月1日。
 
[9] 如:“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箴言》1:8)“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4)“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言》19:18)“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裏喜樂。”(《箴言》29:17)
 
[10] 張祥龍:《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第110頁。
 
[11] 李大釗:《由經濟上解釋中國近代思想變動的原因》,《新青年》第7卷第2號,1920年1月1日。
 
[12] 筆者對此有專文論析。參劉強:《<論語·微子篇>“不仕無義”新詮——兼論儒學“君臣之義”的人學意涵與現代價值》,原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
 
[13] 幹寶《搜神記》卷三:“宣帝之世,燕、岱之間,有三男共取一婦,生四子,及至將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爭訟。廷尉範延壽斷之曰:‘此非人類,當以禽獸從母不從父也。’請戮三男,以兒還母。”
 
[14] 張祥龍:《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第89頁。
 
[15] 張祥龍:《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第145頁。
 
[16] 張祥龍:《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第97頁。
 
[17] 轉引自張祥龍:《家與孝——從中西間視野看》,第68頁。
 
[18] [美]阿瑟·科爾曼,莉比·科爾曼:《父親:神話與角色的變換》,上海:東方出版社,1998年,第74-75頁。
 
[19] 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張仲實譯,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4、56頁。
 
[20] [德]恩格斯:《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第68頁。
 
[21] 陳獨秀:《獨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6頁。
 
[22] 吳虞:《吃人與禮教》,《新青年》第六卷第六號,1919年11月1日。
 
[23] [清]孫希旦:《禮記集解》(下冊),北京:中華書局,第1373-1374頁。
 
[24] 劉強:《有竹居新評世說新語》,長沙:嶽麓書社,2013年,第13頁。
 
[25] 女性反對性侵的維權運動。2017年10月,好萊塢製片人哈維·韋恩斯坦性騷擾醜聞曝光,女星艾麗莎·米蘭諾轉發了自己朋友的“Me too”口號,並附上文字:“如果你曾受到性侵犯或性騷擾,請用‘我也是’(MeToo)來回複這條推文。”米兔,即Me Too或MeToo,直譯為“我也是”,中文音譯為“米兔”,象征著弱小對象被強勢一方所侵犯。“米兔運動”作為女性反抗“性侵”的維權運動,迅速由美國蔓延至全世界。
 
[26] 鄧曉芒《靈之舞》。參氏著:《文學與文化三論》,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08-109頁。
 
[27] [美]阿瑟·科爾曼,莉比·科爾曼:《父親:神話與角色的變換》,第76頁。
 
[28] 劉強:《論語新識》,長沙:嶽麓書社,2016年,第498頁。
 
[29] [德]馬克斯·韋伯:《儒教與道教》,洪天富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5頁。
 
[30] 馬克斯·舍勒:《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轉引自[德]恩斯特·卡西爾:《人論》,甘陽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5年,第29頁。
 
[31] [清]焦循:《孟子正義》(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54頁。
 
[32] [德]馬克斯·韋伯:《儒教與道教》,第156頁。
 
[33] 鄧曉芒《靈之舞》。參氏著:《文學與文化三論》,第155-156頁。
 
[34] 錢穆:《四書釋義》,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 193頁。
 
[35] 參見《宋元學案》卷十三《明道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540、552頁。
 
[36] 王守仁:《王陽明全集》(下),吳光等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67頁。
 
[37] 杜維明、東方朔:《杜維明學術專題訪談錄——宗周哲學之精神與儒家文化之未來》,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頁。
 
[38]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67頁。
 
[39] 郭沫若:《十批判書》,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78頁。
 
[40] [清]顧炎武《日知錄》卷一七“正始”條。張京華:《日知錄校釋》,長沙:嶽麓書社,2011年,第557-558頁。
 
[41] 牟宗三:《道德的理想主義》,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版,第9-10頁。
 
[42] 秋風:《我為什麽跪孔子》,《南方都市報》2012年8月20日。
 
[43] 錢穆:《國史大綱》修訂本,上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