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唐宋聖旨與明清聖旨有什麽不同?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19-09-17 00:36:06
標簽:唐宋聖旨、明清聖旨
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唐宋聖旨與(yu) 明清聖旨有什麽(me) 不同?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八月十六日甲寅

          耶穌2019年9月14日

 

 

 

唐宋聖旨與(yu) 明清聖旨有什麽(me) 不同?從(cong) 聖旨的文書(shu) 格式來看,唐宋聖旨與(yu) 明清聖旨的差異非常大,不少編寫(xie) 古裝電視劇的編劇朋友不了解這些差異,往往會(hui) 將唐宋時期的聖旨寫(xie) 成了明清聖旨的格式。那麽(me) 唐宋聖旨與(yu) 明清聖旨的文本格式到底有什麽(me) 不同呢?

 

記得2017年2月,有媒體(ti) 報道,浙江紹興(xing) 市的草塔鎮某村莊發現了一份“唐朝聖旨”,是唐代宗李豫於(yu) 廣德三年(即公元765年)頒給河中節度使郭子儀(yi) 的告身。告身,就是皇帝頒發的任命狀。據說那個(ge) 小村莊有多戶人家姓郭,自稱是唐代名將郭子儀(yi) 的後代,郭家人一直保留著這份“唐朝聖旨”,作為(wei) 傳(chuan) 家寶,2017年農(nong) 曆正月初三取出來祭拜先祖時,被前來考察的人發現,這才有了“紹興(xing) 小村驚現唐代聖旨”的新聞。

 

從(cong) 新聞配發的“聖旨”圖片來看,這份“聖旨”的文字大意是說,因為(wei) 郭子儀(yi) 平定叛亂(luan) 、政績卓著,皇帝賜封郭子儀(yi) 為(wei) 河中節度使。“聖旨”的開頭,有八個(ge) 字:“奉天承運皇帝製寶”。

 

 

 

10多年前,浙江的武義(yi) 縣也發現了一份宋代的聖旨,是南宋末宋度宗授予馬光祖為(wei) “參知政事兼管文殿學士”的告身。“聖旨”的開頭也是八個(ge) 字:“奉天承運皇帝製曰”;落款是:宋鹹淳二年八月十五日,並加蓋“敕命之寶”的印章。

 

我們(men) 可以非常肯定地說,這兩(liang) 份所謂的唐朝“聖旨”與(yu) 宋朝“聖旨”,都是後人偽(wei) 造的。因為(wei) 唐宋聖旨的文書(shu) 格式不是這個(ge) 樣子的。唐宋聖旨的開頭,通常是兩(liang) 個(ge) 字:“門下”;或者一個(ge) 字:“敕”。到了明代,才用“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作為(wei) 聖旨的開頭語。

 

唐宋聖旨的落款,也不是蓋一個(ge) “敕命之寶”的皇帝寶印,而是一大串簽名,從(cong) 宰相、副宰相,到中書(shu) 舍人、給事中,再到接受這份聖旨的尚書(shu) 省官員、製作聖旨的工作人員,等等,都要簽名。到了明清時候,這一大串簽名就不見了,隻蓋一個(ge) 皇帝的寶印。

 

這種聖旨格式的差異反映了什麽(me) ?不僅(jin) 僅(jin) 是官方文書(shu) 形式的改變,更是皇帝聖旨出台程序的變遷。宋代聖旨常用的開頭語“門下”,是指宰相機構——門下省,表示這道聖旨是經由宰相機構頒發的;而明清聖旨的開頭語變成了“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則意味著聖旨是皇帝直接下發的。

 

 

 

這是因為(wei) ,朱元璋廢除了宰相製度之後,皇帝直接指揮政府,成了政府的首腦,代表皇帝命令的聖旨,當然也是由皇帝直接頒發。而在宋代,皇帝隻是國家元首,並非政府首腦,政府首腦是宰相。一般情況下,皇帝並不能直接指揮政府,而是由宰相來指揮,皇帝的聖旨,雖然是以皇帝的名義(yi) 發布的,但在程序上,必須經由宰相機構頒發。繞過宰相機構直接發布的聖旨,通常會(hui) 被認為(wei) 不合法。

 

宋朝的聖旨,不但必須由宰相機構頒發,而且,從(cong) 起草到生效,通常都需要經過非常嚴(yan) 密的程序。現在我們(men) 就來看看宋朝時一道聖旨的出台流程。所有的聖旨,當然都是以君主的名義(yi) 發布,君主有權力直接授意擬旨,但更為(wei) 常見的情況,是宰相機構先將意見寫(xie) 成劄子,進呈皇帝,獲得認可,再授意起草聖旨。

 

負責起草聖旨的人,是中書(shu) 省的中書(shu) 舍人,元豐(feng) 改製前則是知製誥起草聖旨,並不是說皇帝指定哪一個(ge) 親(qin) 信太監大筆一揮,就可以成為(wei) 聖旨。

 

中書(shu) 舍人的職責有二,一為(wei) “製詞”,即根據皇帝的旨意起草聖旨。宋朝人將皇帝的旨意稱為(wei) “詞頭”。中書(shu) 舍人有一項特權:如果他覺得“詞頭”不合法度,無論這詞頭出自皇帝本人的意思,還是宰相進呈的意思,他都可以拒絕草詔,這叫做“封還詞頭”,是宋朝法律明確賦予中書(shu) 舍人的權力。

 

中書(shu) 舍人若“封還詞頭”,而皇帝又固執地非要下詔不可,那麽(me) 可以由次舍人草詔,但次舍人同樣可以“封還詞頭”。理論上,隻要中書(shu) 舍人達成“拒不草詔”的一致意見,便可以將一道不適宜的聖旨書(shu) “扼殺於(yu) 萌芽狀態”。

 

如果負責草詔的中書(shu) 舍人認為(wei) 詞頭並無什麽(me) 失當,將詔書(shu) 起草好,便可以進呈皇帝認可,然後抄在黃紙上行下,叫做“錄黃”。但這不代表聖旨就一定可以頒發下去,它還要經中書(shu) 舍人“宣行”,這就涉及到宋代中書(shu) 舍人的另一項職權:宣行聖旨。

 

如果宣行的中書(shu) 舍人認為(wei) 聖旨不當,他有權拒絕在錄黃上簽名,不宣行,實際上就是駁回聖旨。如果負責宣行的中書(shu) 舍人並無異議,便可簽名表示通過,即完成宣行的程序,這叫做“書(shu) 行”,再發至門下省審核。

 

負責審核錄黃的門下省機構是給事中(元豐(feng) 改製前為(wei) “封駁司”)。給事中如果認為(wei) 聖旨不當,也有權力封駁。宋代給事中封駁聖旨的權力也是法定的。

 

作為(wei) 正式政令的聖旨,還必須有宰相副署。宰相如果不副署,聖旨也無法生效。有了宰相的副署,聖旨才能夠生效。

 

那些同意這道聖旨生效、頒發的人,從(cong) 中書(shu) 舍人、給事中,到三省的長官,即宰相,都需要在聖旨上簽名。所以,我們(men) 在宋朝傳(chuan) 下來的聖旨中,可以看到一長串簽名。簽名既代表權力,更代表責任。將來若是發現這道聖旨是錯誤的政令,那麽(me) 所有在聖旨上簽名的人,都需要問責。

 

了解了宋朝聖旨的出台流程,我們(men) 會(hui) 知道,在以宋代為(wei) 曆史背景的古裝電視劇裏,皇帝喊一聲“擬旨”,馬上就可以發布一道聖旨的鏡頭,這不過是編劇的想象而已。

 

 

 

但這麽(me) 周密的聖旨出台程序,到了明清時期便找不到了,明代廢除了宰相製度,宰相副署聖旨的機製也就不複存在,不過明朝的內(nei) 閣學士在草擬聖旨時,還可以封還詞頭,六科給事中在審核聖旨時,也可以封駁,而在清代,封還詞頭與(yu) 封駁聖旨的做法基本都消失了,理論上,清代皇帝隨隨便便就可以下一道聖旨。

 

體(ti) 現在聖旨的文書(shu) 格式上,就是聖旨的開頭出現了“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常用語,聖旨的結尾不見了一串簽名,換成了皇帝的寶印。這其實也是皇權得到強化的反映。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