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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宋朝“官二代”犯了法,是受嚴(yan) 懲還是被包庇?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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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臘月初一日癸卯
耶穌2019月1月6日

晚清京師大學堂的總教習(xi) 吳汝綸在一封教訓兒(er) 子的家書(shu) 上說:“凡為(wei) 官者,子孫往往無德,以習(xi) 於(yu) 驕恣澆薄故也。”他點破了一個(ge) 自古存在的“官二代”現象——官宦子弟因為(wei) “習(xi) 於(yu) 驕恣澆薄”,故而“往往無德”。
在宋朝,官二代叫做“衙內(nei) ”,今日人們(men) 從(cong) 《水滸傳(chuan) 》中了解到的高衙內(nei) ,就是一個(ge) 典型的“習(xi) 於(yu) 驕恣澆薄”的惡少形象——“那廝在東(dong) 京倚勢豪強,專(zhuan) 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誰敢與(yu) 他爭(zheng) 口,叫他做花花太歲”。不過宋代的“衙內(nei) ”並未含有道德暗示的意義(yi) ,凡官家子弟都慣稱衙內(nei) ,不一定就是驕橫之徒。隻因元朝時王孫公子為(wei) 非作歹,欺男霸女,無法無天,令人忿恨,於(yu) 是在元雜劇中,衙內(nei) 多以橫行不法的角色出現。
《水滸傳(chuan) 》裏麵的高衙內(nei) ,有姓無名,隻說是“高太尉螟蛉之子”,因為(wei) “高俅新發跡,不曾有親(qin) 兒(er) ,無人幫助,因此過房這高阿叔高三郎兒(er) 子在房內(nei) 為(wei) 子。本是叔伯弟兄,卻與(yu) 他做幹兒(er) 子”。將堂兄弟認作幹兒(er) 子,亂(luan) 了人倫(lun) ,自然是小說家言,故意惡心高太尉的。曆史上的高俅其實有三個(ge) 親(qin) 生兒(er) 子,都沾老爹的光當了官,但似乎談不上臭名昭著,因為(wei) 史料中找不到他們(men) 作惡的故事,如果真的劣跡斑斑,應該是難逃史筆的。
到了清代宮廷連台大戲《忠義(yi) 璿圖》中,高衙內(nei) 則有了一個(ge) 名字,叫做“高登”,其中一出《拿高登》的戲,說的便是高衙內(nei) 的故事:高俅兒(er) 子高登倚仗父勢,為(wei) 害一方。一日帶著家丁在郊外遊玩,碰到上山掃墓的梁山後人徐士英一家,高登見徐士英的妹子徐佩珠生得貌美如花,色心大起,竟叫喚家丁將徐佩珠搶回府中,欲納為(wei) 妾。佩珠誓死不從(cong) ,被軟禁在豔陽樓上。徐士英為(wei) 救妹子,一路追來,得花逢春、呼延豹、秦仁三位好漢(這三位也是梁山後人)拔刀相助,潛入高府,殺了高登及其爪牙,救出徐佩珠。
中國傳(chuan) 統戲劇有個(ge) 套路:人物初登場時,往往先來一段自白,以亮明身份與(yu) 品格。高登的出場,便是以四句搖板開唱:“我父在朝為(wei) 首相,亞(ya) 賽東(dong) 京小宋王,人來帶馬會(hui) 場上,順者昌來逆者亡。”高衙內(nei) 敢強搶民女,自然是倚著爹爹高俅之勢。
麵對高衙內(nei) 的欺淩,徐士英采取的是“私力救濟”的方法,這是一種高風險的行為(wei) ,如果沒有花逢春、呼延豹、秦仁三位好漢拔刀相助,徐士英未必能從(cong) 虎口中救出妹子;即使現在救出來了,也意味著從(cong) 此可能要走上“逼上梁山”之路。若不是公力救濟的司法渠道淤塞不通,恐怕沒有多少人願意選擇這種鋌而走險的私力救濟方式。
不過小說《水滸傳(chuan) 》與(yu) 戲劇《拿高登》都是虛構出來的文藝作品,不足為(wei) 信。平心而論,宋代的司法體(ti) 係還不致讓人這麽(me) 絕望。一般來說,衙內(nei) 如果觸犯國法,恐怕還是難逃法律的懲處,即使有個(ge) 地位顯赫的爹,也未必罩得住。
宋哲宗元佑年間,時任京西北路潁昌府陽翟縣知縣的趙仁恕為(wei) 官貪酷,不但枉法貪贓,且私製酷刑,迫害無辜,“又強取民家女使數十人”,劣跡斑斑。這趙仁恕就是一名高級衙內(nei) ,其父為(wei) 翰林學士兼侍讀趙彥若。但他的劣跡被京西路提刑官鍾浚查悉、告發,非要法辦他。趙彥若護犢心切,也不說請朝廷寬容他兒(er) 子之類的場麵話,直接就給皇帝打了一個(ge) 報告:“臣往為(wei) 諫官,嚐劾王安禮,浚實安禮黨(dang) ,恐挾此報怨,獄有不平,願移獄改推。”意思是說,他以前當台諫官時,得罪過資政殿學士、青州知州王安禮(前宰相王安石之弟),而鍾浚呢,是王安禮的黨(dang) 羽,他這次乃是挾私報怨,我兒(er) 子的案子不能由他來審,請異地審理。
宋哲宗與(yu) 垂簾聽政的太皇太後高氏沒有同意異地審理,而是采取了一個(ge) 折中的方法:委任淮南東(dong) 路宿州符離縣的知縣孟易為(wei) 製勘院法官,前往潁昌府主持推勘趙仁恕案。孟易並不是一個(ge) 有風骨的司法官,而是“觀望風旨”,將天平向趙家傾(qing) 斜(也難怪,老趙是皇室宗親(qin) ,又是天子近臣,不可謂不顯貴),得出一個(ge) 犯罪情節較輕的審訊結果,跟之前提刑官所推勘的罪情大有出入。
這時候,宋代司法製度中的防弊設計功能就發揮出來了,獨立於(yu) 推勘官的錄問官對孟易的推勘結果很有疑問,便上疏反駁。朝廷隻好另派法官再勘,審了十餘(yu) 月,還不能結案。最後才由大理寺與(yu) 刑部作出裁決(jue) :認定趙仁恕一部分犯罪事實,給予撒職除名處分,並“罰銅十斤”。應該說,這個(ge) 判決(jue) 太輕了,“刑名未當罪”。
這一下,負有監督、審查、司法之權責的台諫官炸開鍋了,“公議甚喧”。左諫議大夫鄭雍、右正言姚勔、監察禦史安鼎、虞策等都上疏抗議,認為(wei) 此案中趙仁恕“酷虐貪贓,犯狀甚明”,必須嚴(yan) 懲;主審官孟易“觀望事勢,出入人罪”,也應處罰;趙仁恕之父趙彥若“欲示人以形勢,動搖獄情”,更是“罪不可赦”。“言者既不止”,迫於(yu) 台諫壓力,趙仁恕案不得不改判,“增仁恕以陳州編管”。“編管”是宋朝創設的刑罰,即將趙仁恕流放陳州,看管起來,限製其人身自由。其父趙彥若也因為(wei) 台諫的彈劾,被罷去侍讀一職。但台諫官們(men) 還是不依不饒,趙彥若複罷翰林學士之官,怏然回青州老家。宋代的台諫,權力、聲勢都很大,被他們(men) 彈劾下台的宰相也有不少見,他們(men) 才不怕趙彥若哩。

台諫官在抗議趙仁恕案被輕判的奏疏中,再三強調了一個(ge) 觀點:司法公正。右正言姚勔說,“臣竊以法者,天下之公共,非一人法也”,因此,決(jue) 不可為(wei) 趙彥若一人而“屈天下法”;監察禦史安鼎說,若不追究趙彥若之責,則“示朝廷用法不平,急疏賤而緩貴近也”;侍禦史賈易說,“臣聞公義(yi) 勝則天下治,公義(yi) 廢則天下亂(luan) ”,對趙氏父子當“究其實犯,然後議罪定刑,以示天下大公無私之政。”追求公正之司法也是宋代士大夫的共識,司馬光說得很明白:“有罪則刑之,雖貴為(wei) 公卿,親(qin) 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寬假。”
官宦子弟“習(xi) 於(yu) 驕恣澆薄”,在所難免。要緊的是,法律不能成為(wei) 他們(men) 的擋箭牌,“有罪則刑之”,即便是衙內(nei) ,也不得法外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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