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的幾個(ge) 特征
作者:楊華(武漢大學曆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武漢大學學報》2015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廿九日甲戌
耶穌2018年8月10日
摘要:禮儀(yi) 製度是華夏文明的根本特征之一,它具有等級性、象征性和政治性三個(ge) 特點,這從(cong) 禮器、禮物、禮辭、禮儀(yi) 動作、行禮的時間和空間等要素中都可得到說明。中國古代禮製的繁複程度及其對民眾(zhong) 生活的影響之深巨,它與(yu) 專(zhuan) 製政治、宗法社會(hui) 結構結合之緊密,都為(wei) 世界其他文明所罕見。由之可以透視中國傳(chuan) 統文明的其他特點。
關(guan) 鍵詞:禮儀(yi) 製度;專(zhuan) 製政治;宗法社會(hui)
《左傳(chuan) ·定公十年》孔疏謂:“中國有禮儀(yi) 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華、夏一也。”華夏文明的一大根本特征,便是禮儀(yi) 製度。禮儀(yi) 活動,無非由行禮者、禮器、禮物、禮辭、禮儀(yi) 動作、舉(ju) 行禮儀(yi) 的時間和場所等幾個(ge) 要素組成。從(cong) 這些要素可歸納出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的一些特征,進而分析中國古代文明的部分特征。
一、“名位不同,禮亦異數”的等級性
中國古代社會(hui) 曆來等級森嚴(yan) ,在上古時期,封國之間有公、侯、伯、子、男的等級,貴族之間則有公、卿、大夫、士的等級。社會(hui) 的資源配備,包括宮室、車旗、輿服、器用之類都按照所謂“命”的等級來安排,比如,天子用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天子“九命”,享受桓圭九寸,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侯伯一級則是“七命”,這些器用都按照七的數量來安排。其他以此類推,大夫一級“五命”,士“三命”。庶人無“命”,沒有政治特權,也沒有享受教育的權利。
禮製的等級性首先當然表現為(wei) 禮器的差別。孔子說:“唯名與(yu) 器,不可以假人。”因為(wei) “器以藏禮”[1],禮製通過禮器得以表現。一般來說,禮器規格與(yu) 行禮者的身份成正比。但是並非所有的禮器都以多、大、高、文為(wei) 上,有時則是以少、小、卑、質為(wei) 上,總的原則是“唯其所稱”,隻要通過禮器差別來表現身份等級即可。據《禮記·禮器》的解釋,“以多為(wei) 貴”的禮製有廟製、牲牢、席薦、葬期和葬具之類,貴族等級越高,其數量越多;以“以少為(wei) 貴”的禮製也有不少,比如有貴族吃飯時“告飽”的遍數(“天子一食,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以大為(wei) 貴”的禮製有宮室、器皿、棺槨、墳丘之類;宗廟祭祀時獻祭的酒具則是“以小為(wei) 貴”,身份越高反而用的器具越小。“以高為(wei) 貴”的禮製有如堂屋、台門之類;而先秦時期行禮時盛酒之器的托架,則是“以卑為(wei) 貴”的。貴族的服飾是“以文為(wei) 貴”的;但也有“以質為(wei) 貴”的,所謂“至敬無文,父黨(dang) 無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
除此之外,禮製的等級性還表現在禮儀(yi) 活動的細節上。清代禮學家淩廷堪將上古禮製的儀(yi) 式總結出200多條禮例,第一條便是“凡迎賓,主人敵者,於(yu) 大門外;主人尊者,於(yu) 大門內(nei) ”[2]。二人相見,尊卑貴賤不同,其出迎的方式便不相同,其他禮儀(yi) 的差別就更不用說了。比如在居喪(sang) 禮儀(yi) 上,喪(sang) 主一般專(zhuan) 注於(yu) 悲傷(shang) 之情,不會(hui) 迎送吊客,但當本國君主使人來吊、襚、賵時,則要迎送至外門外,鄭玄謂之“唯君命出,以明大夫以下,時來吊襚,不出也”。不僅(jin) 如此,他人來吊、禭、賵時,一般“拜而不踴”,當君主使人來吊、禭、賵時,則要“拜稽顙成踴”。喪(sang) 禮有時還因為(wei) 君主的來臨(lin) 而中斷某些細節,例如“凡君臨(lin) 大斂,則主人拜稽顙成踴”[3]。鄭玄早就指出,喪(sang) 服製度“隆殺”差別的實質,就是“親(qin) 親(qin) 、尊尊、長長”和“男女之有別”[4]。曆代禮製在細節上或有變化,但其總的原則並無大異,即使異族入侵,一旦認同了中華文明,也會(hui) 加以堅守。元代脫脫等人所撰《遼史》,也一再標榜“尊卑之分,不可易也”[5]。
關(guan) 於(yu) 禮製的等級性問題,曆來闡述得十分豐(feng) 富,不煩贅引。很多學者曾經一度把它視為(wei) 奴隸主階級的意識形態,視為(wei) 中國古代奴隸社會(hui) 的文化特征,引以為(wei) 古史分期的基本證據[6]。實際上整個(ge)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都講禮製,其等級性規定向來庚續不輟,很難理解為(wei) 某一時段或某一種社會(hui) 形態的特點。始皇二十八年東(dong) 巡,在琅邪刻石,其中就特別強調“尊卑貴賤,不逾次行”[7]。西晉泰始十年,楊皇後死後,將遷葬於(yu) 故峻陽陵,關(guan) 於(yu) 當朝天子及群臣是否服喪(sang) ,朝臣們(men) 爭(zheng) 論不休,杜預等人上疏說:“自上及下,尊卑貴賤,物有其宜。故禮有以多為(wei) 貴者,有以少為(wei) 貴者,有以高為(wei) 貴者,有以下為(wei) 貴者,唯其稱也。不然,則本末不經,行之不遠。天子之與(yu) 群臣,雖哀樂(le) 之情若一,而所居之宜實異,故禮不得同。”[8]這說出了禮製的實質。清朝仍然如此,順治十三年規定,對外藩之喪(sang) “自王以下,致祭如前儀(yi) ,唯牲醴物品,則依其爵為(wei) 隆殺”[9]。禮製的等級性一以貫之,將它僅(jin) 僅(jin) 視為(wei) 奴隸製度的特性,顯然有所偏頗。
儒家被尊為(wei) 中國古代社會(hui) 的官方意識形態之後,其“尊尊親(qin) 親(qin) ”的根本特點也轉化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運作法則。曆代的法令,都有維護等級製度的功能。唐代的刑書(shu) 有律、令、格、式四種,其中的“令”就是“尊卑貴賤之等數,國家之製度”[10]。瞿同祖先生指出,中國古代的法律是“儒家化”的:“家族和階級是中國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法律不僅(jin) 明文規定生活方式因社會(hui) 和法律身分不同而有差異,更重要的是不同身分的人在法律上的待遇不同”[11]。換言之,儒家“名位不同,禮亦異數”的禮製原則在法律條文中得到了具體(ti) 實施[12]。
二、“尚文飾物”的象征性
禮儀(yi) 活動其來有本,或源於(yu) 敬天法祖,或源於(yu) 田獵生產(chan) ,或源於(yu) 飲食男女,但它畢竟不是現實實務的重複和移植,而是一種濃縮性的再現,限於(yu) 時間、場地、人數、規模等因素,儀(yi) 式必須選取具有代表性的人,借助具有象征意味的禮器,在具有象征性的時間和空間,采取象征性的動作來完成。
禮器的象征性可以冠禮為(wei) 例。冠禮有三次加冠,始加緇布冠,次加皮弁,三加爵弁。根據楊寬先生的研究,每一道都有象征意味,緇布冠象征著冠者具有貴族“治人”的特權,皮弁象征他有服兵役的義(yi) 務和保護貴族的責任,爵弁象征在宗廟中參與(yu) 祭祀的權利[13]。古人早就指出,始加緇布冠是為(wei) 了象征遠古先民的布冠舊貌,因為(wei) 上古“吉凶同服,惟有白布衣、白布冠而已”,惟有祭時染黑(“大古冠布,齋則緇之”)。
眾(zhong) 所周知,西周金文中記載了大量的賞賜之物,有人口、土田、金屬、幣類、兵器、酒醴、車馬器具等。如果說這些賜物都具有實用功能的話,那麽(me) ,賞賜服飾、祭器、旗幟的象征意義(yi) 則大於(yu) 實用功能,如圭、瓚、璋、鍾、玄衣、鑾旗、芾(韠膝)、黃(璜)之類,它們(men) 被當作禮器賞賜時,更多的是為(wei) 了讓下一級貴族獲得政治權力的合法性,象征著周天子對臣下的權力控製。周初分封時,“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這些東(dong) 西,與(yu) “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一同被視為(wei) 分封冊(ce) 命時的重要法器[14]。張光直先生把它們(men) 稱作“祭祀法器性的裝飾美術品”,視之為(wei) 中國進入文明階段的九大標誌之一[15]。

洛陽西工區戰國墓出土玉瓚
古人早就認識到,禮器的象征性意義(yi) 往往大於(yu) 其實用功能。《禮記·禮運》篇說,最初先民用“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一樣可以達到“致其敬於(yu) 鬼神”的效果。這也就是孔子講的“禮雲(yun) 禮雲(yun) ,玉帛雲(yun) 乎哉?樂(le) 雲(yun) 樂(le) 雲(yun) ,鍾鼓雲(yun) 乎哉”[16]。行禮者追求的是禮義(yi) 而不是禮儀(yi) ,更不是禮器。新出上博簡《天子建州》篇中有“禮者,儀(yi) 之兄也”[17],說的也是這個(ge) 意思。周王室派周公閱到魯國使聘,魯國以昌蒲菹、熬稻、熬黍和虎形鹽巴招待他,周公閱推辭說:“備物之饗,以象其德。”這場朝聘禮儀(yi) 式上的招待之物,都有具體(ti) 的象征含義(yi) ,具體(ti) 說來,熬稻、熬黍象征著文治,而虎形鹽巴則象征著武功”[18]。又如,《周禮·大宗伯》說,不同等級貴族的相見之禮所執禮物不同,“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之所以如此,是由於(yu) 這些動物各有其象征意義(yi) :羔象征著卿“群而不失其類”,雉象征著士“守介而死,不失其節”,鶩象征著庶人“不飛遷”,而雞則象征著工商者“守時而動”。這些禮物的設計,寓含了行禮者的身份和職守。
不僅(jin) 禮器具有象征性,禮製活動的空間也具有象征性。在《儀(yi) 禮》中,行禮的場所一般在類似於(yu) 四合院的建築中,又根據儀(yi) 式的不同而分為(wei) 門內(nei) 、門外,堂上、堂下,室內(nei) 、室外。總體(ti) 來說,堂上尊於(yu) 堂下,室內(nei) 尊於(yu) 室外,門內(nei) 尊於(yu) 門外。郭店楚簡中有“門內(nei) 之治紉(恩)弇義(yi) ,門外之治義(yi) 斬紉(恩)”的說法(《六德》簡26—31)[19],這與(yu) 《禮記·喪(sang) 服四製》中“門內(nei) 之治恩揜義(yi) ,門外之治義(yi) 斷恩”之句相同。父、子、夫均屬“內(nei) 位”,即有血緣關(guan) 係者;君、臣、婦屬“外位”,即無血緣關(guan) 係者。古代的血緣宗法關(guan) 係,落實到根本,即來源於(yu) 其日常生活起居的位置,他們(men) 在禮儀(yi) 活動中的站位便據此而定。
即使同在門內(nei) ,也有左右方或東(dong) 西方的差別,總體(ti) 來說,北方是主位,南方是客位,北方尊於(yu) 南方;東(dong) 方是主位(東(dong) 階、阼階),西方是客位(西階、賓階),東(dong) 方尊於(yu) 西方[20]。行禮之前有主客入門程序,其原則是:“凡入門,賓入自左,主人入自右,皆主人先入”[21]。但是,當來賓的身份低於(yu) 主人(以臣禮相見)時,來賓會(hui) 主動從(cong) 門右進入,以此來象征自己不敢以賓客自居;然後主人會(hui) 辭其“入門右”,這時來賓便退出門,然後再以賓客之禮由門左進入[22]。這樣一套複雜的入門儀(yi) 式,其象征意味不言自明。又例如,婚禮次日早晨,新婦行見舅姑之禮。一番儀(yi) 式後,“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即新婦從(cong) 主階下堂,而公婆反而自賓階下堂。《禮記·昏義(yi) 》明言是為(wei) 了“著代”,即通過下台階的路徑改變來象征新婦將來要代替公婆成為(wei) 主婦。在冠禮中也是這樣,“嫡子冠於(yu) 阼,以著代也”[23],即通過在主位上行成人禮,來象征著這個(ge) 被加冠的嫡長子將來要成為(wei) 一家之主。

張惠言《儀(yi) 禮圖》
行禮的時間也有象征意味。《檀弓下》:“葬於(yu) 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之幽之故也。”為(wei) 什麽(me) 要北首而葬?古人認為(wei) 南方屬於(yu) 陽位,北方屬於(yu) 陰位。“鬼神尚幽暗”,北方是幽暗的死位。在親(qin) 人始死時的招魂儀(yi) 式上,要爬上屋頂朝北方呼號,叫作“望反諸幽”[24],即擔心親(qin) 人的魂魄誤入鬼神之域,含有把他從(cong) 幽冥之地呼喚回來的意思。然而,在死後、葬前的“殯”這個(ge) 環節,屍首卻是南向的,為(wei) 什麽(me) 如此?經學家認為(wei) ,“孝子猶若其生,不忍以神待之”,孝子此時仍以生者之禮待之。到了下葬環節,到居民區的北方擇塋,北首而葬,象征著讓死者“往詣幽冥”[25]。同樣是屍體(ti) ,由於(yu) 行禮時間的差異,其方位儀(yi) 節都發生了變化,其間所象征的意味也不相同。
行禮的儀(yi) 式過程尤其具有象征性。在漢代以前,中國人祭祖禮中用“屍”代替祖先來享祭,此屍多由孫輩的幼孩充當;漢代以後,祭祖多用木主或神像。無論以屍代祖,還是以主代祖,或以像代祖,都是“祭神如神在”,是對祖先神的模擬。從(cong) 屍的享祭過程,尤其可以看到這種代享過程的細節。主祭者要迎屍、妥屍、侑屍、飯屍(十一飯)、獻屍、儐(bin) 屍,屍要穿著祖先生前的舊衣,享受祭者為(wei) 之準備的酒、食,屍還與(yu) 主祭者之間往還獻酢,然後屍又命祝向主人致祝辭。儼(yan) 然享祭的祖先還魂回到現實中來了。
再舉(ju) 射禮為(wei) 例。大射在大學舉(ju) 行,鄉(xiang) 射在鄉(xiang) 學舉(ju) 行,都具有軍(jun) 事訓練的性質,同時又通過射箭比賽來選拔人才。射禮的指揮和掌管者叫司馬,要在庭中張侯(靶子),侯上畫有虎、熊、豹、麋、鹿、豖等動物,射中謂之“獲”,可見整個(ge) 儀(yi) 式都是上古田獵活動的模擬再現。將野外田獵活動移植到學校,一是受到了時間和空間限製,二是增加了若幹具有象征意味的儀(yi) 節,顯得更“文”了。舉(ju) 行射禮的要點在於(yu) “三耦射”,即二人一組進行三次象征性的射箭競賽,這完全是野外馳逐競賽的再現,隻不過是站在固定的位置、從(cong) 固定的距離、按照一定的節奏來進行的射擊。大射禮的射侯(靶子)之前,有祭侯的祝禱環節,即念著“嗟爾不寧侯,為(wei) 爾不朝於(yu) 王所,故亢而射汝”的祝辭[26],這實際上是對那些不來朝拜周王的諸侯進行的一種詛咒巫術[27]。“不寧”的地方國君叫作“侯”,而射擊的靶子也叫作“侯”,這本身就具有語言的象征性。
行禮者通過周旋揖讓、迎送饋受、興(xing) 坐行止來表達禮儀(yi) 的內(nei) 涵,總之,所有的視聽言動都富於(yu) 象征意味。例如,孟春之月的藉田禮中,天子親(qin) 載耒耜,率領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去田間“躬耕”,實際上他們(men) 都不可能完成親(qin) 自耕地的動作,隻是“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即象征性地做了幾個(ge) 耕地的動作而已。後來曆代帝王都行藉田禮,無非也是通過簡單的農(nong) 耕動作來號召天下緊扣農(nong) 時、開始春播。再比如,“祭先”是中國上古飲食禮的起始環節,所有的飲食活動都離不開它。其具體(ti) 動作是,每道飲食前先取出一點,置於(yu) 麵前的俎豆之間。其寓意是為(wei) 了“不忘本”,即不忘“先代造食之人”,以此動作來表達行禮者的懷念和報恩之情[28]。
聘禮中授圭時的“屈繅”、“垂繅”儀(yi) 節,最能體(ti) 現禮儀(yi) 動作的象征味。使臣出使之前,要到國君處受命,國君命人把帶到出使國的禮物(玉圭)授給使者。這一簡單的儀(yi) 節,卻要圍繞著墊玉圭的牛皮套子上的絲(si) 帶(繅),做多次變化:賈人垂繅(讓絲(si) 帶下垂)授給宰→宰接過圭而使之屈繅(把絲(si) 帶握在手中),然後授給使臣→使臣接過玉圭時又使之垂繅,然後複述國君之命,再授給上介(副使)→上介接過玉圭時又屈繅。如此反複的細節變化,按照鄭玄的解釋,就是要通過變化來表達禮敬意(“禮以相變為(wei) 敬”)。這種“相變”而帶來的儀(yi) 式細節的複雜化,便是所謂“周人尚文”的效果。孔子的“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表達了他對禮儀(yi) 複雜變化的追慕和認同。

周代玉圭
三、“經國序民”的政治性
“功成作樂(le) ,治定製禮”[29],每當新的統治集團奪取政權之後,便著手禮樂(le) 製度建設。曆代都有所謂“議禮”,通過這種禮製大討論,製定符合本朝的禮樂(le) 大典,如隋朝有《開皇禮》《仁壽禮》和《江都集禮》,唐代有《貞觀禮》《顯慶禮》和《開元禮》,宋代有《政和五禮新儀(yi) 》,明代有《大明集禮》、《大明會(hui) 典》,清朝有《皇朝三通》、《大清會(hui) 典》《大清通禮》《皇朝禮器圖式》《滿洲祭神祭天典禮》,等等。在25部曆代正史中,有17部專(zhuan) 門列有《禮誌》《樂(le) 誌》或《禮樂(le) 誌》;有15部列有《律曆誌》(或《曆誌》),其中有8部專(zhuan) 門討論過樂(le) 律。還有一些正史,另外列有記載專(zhuan) 門禮儀(yi) 活動的《祭祀誌》《郊祀誌》《輿服誌》等名目。(詳後文附表)
中國曆代統治者為(wei) 什麽(me) 熱衷於(yu) 製禮作樂(le) 呢?我們(men) 認為(wei) ,其目的在於(yu) 通過禮器的所有、禮儀(yi) 活動的舉(ju) 行、禮儀(yi) 活動的渲染,來獲得並彰顯統治的合法性。
禮製可能是推動中國文明起源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張光直先生曾指出,中國文明的形成過程中沒有物質條件的飛躍,沒有所謂“突破”(Breakthrough),隻有政治權力和階級分化所造成的財富集中。中國早期文明越是輝煌,越是說明那時候階級分化明顯,愈顯示其國家對基層人的剝削強度之大。如何彰顯國家的強大?如何彰顯階級的分化?正是通過文明初現的一些標誌性內(nei) 容,如文字、青銅器、城市之類。中國古代城市大都具有禮儀(yi) 性建築,這些禮儀(yi) 性建築是什麽(me) 呢?這就是禮書(shu) 中歸納的“麵朝後寢,左祖右社”,可以說沒有宗廟建築,就談不上城市。另外,中國最早的文字(如甲骨文、金文),記載的正是祖先祭祀內(nei) 容。中國最早的青銅器,並不是生產(chan) 工具,而是作為(wei) 祭祖禮儀(yi) 的法器而存在的。越來越多的學者相信,中國早期文明的出現,並不是靠生產(chan) 技術的突破作為(wei) 推動力的,而以祖先崇拜為(wei) 核心的禮製活動可能是中國文明出現的直接推動力,這也是中國早期文明區別於(yu) 世界其他文明模式的特點之一。從(cong) 禮製的視角可以重新譜寫(xie) 西周以前近萬(wan) 年的中國早期曆史[30]。
進入文明時代之後,禮製便成為(wei) 彰顯統治者合法化、神秘化和神聖化的文化手段,這可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得到理解。
第一,名號之製。孔子說:“唯名與(yu) 器,不可以假人。”禮器之重要性已如上言,“名”的重要性與(yu) 之相同,它也是“君之所司”,不可由他人染指。禮書(shu) 記載:“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31]自稱上天之子,統治者在稱謂上便把自己神化了。不僅(jin) 是天子,諸侯、大臣也有專(zhuan) 門的名號:
凡自稱,天子曰“予一人”。伯曰“天子之力臣”。諸侯之於(yu) 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某”;其於(yu) 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32]。
鄭玄等經學家認為(wei) ,天子稱“餘(yu) 一人”是“謙自別於(yu) 人”(《白虎通義(yi) 》亦如是注)。恐非如此,它將最高統治者與(yu) 其他人區別開來的獨尊性質,非常明顯。秦始皇二十六年統一天下後,以“皇帝”名號獨尊,天子自稱曰“朕”,命為(wei) “製”,令為(wei) “詔”。曆代沿襲了這種獨專(zhuan) 之製,從(cong) 名號上確定了皇權的唯一性和合法性。
第二,敬天法祖的祭祀之禮。古人認為(wei) ,“國之大事,在祀與(yu) 戎”[33],祭祀之禮製竟然與(yu) 戰爭(zheng) 一樣,成為(wei) 維係國家存在和發展的要務,這在其他民族文化中恐不多見。首先,通過祭祀天、地顯示出王權來源的合法性。甲文中天、帝之神已常受祭,周代郊天禮也明載於(yu) 禮書(shu) ,其祭祀的時間在夏曆二月,要在高處築壇而祭[34]。其實質是營造與(yu) 天最接近的環境來實現與(yu) 天神的溝通,而溝通的根本目的自然是獲得天神的認同。後代皇帝登基便要郊天,改元也要郊天,如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當年九月崩逝,晉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35]。秦朝和西漢前期在西方關(guan) 中建立了完善的郊天係統,但秦皇、漢武仍不滿足於(yu) 此,還要到東(dong) 方泰山去封禪,因為(wei) 東(dong) 方儒家學說構建了一個(ge) 以泰山為(wei) 中心的天神崇拜係統,隻有親(qin) 臨(lin) 泰山、秘祝天神,才算是獲得東(dong) 方天神的正式認同[36]。東(dong) 漢以降,南郊圜丘祭天、北郊方丘祭地之製成為(wei) 一般常禮。曆代正史《禮儀(yi) 誌》首卷記載的大都是郊祀製度,因為(wei) 這關(guan) 涉到開國皇帝的合法性問題。皇帝印璽上雲(yun) “奉天承運”,是這種觀念的集中概括。其次,通過祭祀祖先顯示出皇帝血統的沿續性和惟一性,進而彰顯其政權的合法性。曆代正史《禮儀(yi) 誌》的次卷大多是明堂祖祭之禮,其中爭(zheng) 論最多的是廟製問題。由於(yu) 曆代王朝中都出現過“非嫡長子繼位”的現象(如兄終弟及、叔侄相繼乃至祖孫傳(chuan) 位等),那麽(me) 其法統的合法性往往受到挑戰,於(yu) 是禮學家便通過廟製的爭(zheng) 論(如七廟五廟之爭(zheng) 、昭行穆行之爭(zheng) )來表達政治見解,或加以質疑,或為(wei) 之回護。再次,曆代都要以祖先配祭天神,更是將天、人的合法性聯係在一起了。《孝經》說:“孝莫大於(yu) 嚴(yan) 父,嚴(yan) 父莫大於(yu) 配天。”據說上古沒有以父配天之禮,周公始行此禮,他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後來曆代也以始祖配天,並選擇明王聖宗陪祀,意在打通天神和祖先神,強化法統的合法性。總之,曆代統治者都熱衷於(yu) 祭天和祭祖,其目的在於(yu) 昭告天下,自己是天意的代表,其法統具有神授的依據。在敬天法祖的儀(yi) 式中,皇帝執圭向天神和祖先神進獻,以示他是天之子、天之臣;然後在朝堂上,大臣們(men) 又向皇帝執圭而朝,據說這時候“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37],即用一種叫作冒的玉器來覆蓋朝臣之圭,象征著天子之德亦能覆蓋天下。此種身份的轉換非常具有象征意味[38]。
第三,營建都城和陵墓。儒家理論認為(wei) :“王者受命,必徙居處,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變犧牲,異器械,明受之於(yu) 天,不受之於(yu) 。”[39]都城建設與(yu) 國家的曆法、服色、徽號一樣,也是受命於(yu) 天的表征。左祖右社、南壇北丘的都城設計,包含了天、地、人三大神祇係統對朝代合法性的認同和庇護,此種都城布局影響了中國古代幾千年。隋唐長安城的建設采取“象天設都”的理念,帝王居住的宮城如同北極星周圍的紫微垣,城內(nei) 的建築根據居住者的等級身份展開:宮殿地勢最高,政府機關(guan) 次之,寺觀和官僚住宅又次之,一般居民等而下之。此種“天人合一”的建築格局無疑神化了統治者的等級身份,強化了他的王權合法性。
唐長安城示意圖
營造陵寢的初旨是為(wei) 了朝拜已故的帝王,從(cong) 這種朝拜中可以獲取自己法統的合法性,其作用與(yu) 上文所言的祭祖禮相同。陵墓的存在與(yu) 明堂祖廟的存在性質相同,都是用實物和建築來對其法統加以昭示。漢高祖死後,惠帝即位,此時大家都不知道園陵寢廟的相關(guan) 禮製(“先帝園陵寢廟,群臣莫習(xi) ”),於(yu) 是惠帝令故秦博士叔孫通為(wei) 奉常,“定宗廟儀(yi) 法”[40]。此時的宗廟儀(yi) 法,與(yu) 此前他演練大臣的朝堂儀(yi) 法意義(yi) 相同,都是為(wei) 了建立君臣秩序。問題是,為(wei) 什麽(me) 皇帝即位伊始便開始為(wei) 自己營造陵墓呢?始皇初即位,即在酈山開始建造陵墓,兼並天下後又謫發天下刑徒七十餘(yu) 萬(wan) 人為(wei) 之建造,其意何在?當然,其目的之一是讓自己死後在陰間世界也延續帝王的奢華享樂(le) 。另一個(ge) 更重要的目的,是通過巨大的陵墓將自己神聖化、神秘化。所以曆代皇帝都有禁止接近陵墓的專(zhuan) 法,以保護陵墓不受侵犯。“君子雖貧不粥(鬻)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wei) 宮室不斬於(yu) 丘木”[41]。唐朝的《盜賊律》規定:“諸盜園陵內(nei) 草木者,徒二年半。”[42]如同為(wei) 皇帝的出生編造神話一樣,統治者的死亡也被神聖化、神秘化。
不僅(jin) 要營建都城和陵墓,而且要建得十分壯觀,通過它們(men) 來顯示帝王的威嚴(yan) 。西漢八年,劉邦帶兵東(dong) 征反叛的韓王信,丞相蕭何在都城大興(xing) 土木,營作未央宮,立東(dong) 闕、北闕、前殿、武庫、太倉(cang) ,高祖回京,見其宮闕“壯甚”,大為(wei) 惱怒,認為(wei) 天下苦戰連年,國力弊端,這樣過於(yu) 浪費。但一向穩健的蕭何卻說:“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宮室。且夫天子以四海為(wei) 家,非壯麗(li) 無以重威。”[43]這個(ge) 回答非常明確,壯麗(li) 的宮闕建築,是為(wei) 了增加天子的“威”。秦朝末年,秦二世胡亥奪取帝位後,繼續建造乃父秦始皇就開始的浩大工程阿房宮,當李斯、馮(feng) 去疾、馮(feng) 劫等人進諫,勸其停止建造阿房宮時,胡亥大為(wei) 惱火:“作宮室以章得意,而君觀先帝功業(ye) 有緒。”他認為(wei) 建造華麗(li) 的宮室,一可顯示出自己為(wei) 所欲為(wei) 的至尊權威,二可顯示出乃父的事業(ye) 正在得到承續[44]。
古人說,禮的功能在於(yu) “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45]。大而言之,君權的合法性通過禮儀(yi) 活動來獲得,並在禮儀(yi) 活動中得到彰顯;小而言之,族權的合法性、夫權的合法性,也必須通禮儀(yi) 活動來獲得,並在禮儀(yi) 活動中得到彰顯,限於(yu) 篇幅,茲(zi) 不贅述[46]。
四、古代禮製與(yu) 中國文明的特點
上述中國古代禮製的特點,是否為(wei) 中華文明所特有?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首先必須認識到,中國古代的禮儀(yi) 製度的行用範圍本來就不限於(yu) 中國本土,它影響到東(dong) 亞(ya) 文化圈的其他地區。由於(yu) 地域、種族和文化等方麵的原因,長期以來在東(dong) 亞(ya) 形成了一個(ge) 以中國為(wei) 中心的“東(dong) 亞(ya) 文化圈”,它包括朝鮮半島、日本、越南以及東(dong) 南亞(ya) 、蒙古高原、青藏高原的部分地區在內(nei) 。日本學者西島定生早就指出,構成這個(ge) 曆史性文化圈的要素大約有漢字、儒教、律令製度、佛教等幾項。[47]這其中,儒教和律令製度都與(yu) 禮儀(yi) 製度有關(guan) 。借助中原王朝的強力政治,這幾大要素逐漸向外輻射,禮儀(yi) 製度傳(chuan) 播到整個(ge) “東(dong) 亞(ya) 世界”,是曆史的必然。至今,當禮儀(yi) 製度在中國本土出現缺失時,“禮失而求諸野”,在東(dong) 亞(ya) 文化圈的其他地區還可見到中國傳(chuan) 統古禮的遺蹤,比如朝鮮半島、日本部分地區還保留有冠禮,東(dong) 南亞(ya) 部分地區還保留藉田禮,等等。
其次,上述等級性、象征性和政治性是否中國古代禮製獨有的特點?這涉及民俗學、人類學、民族學、社會(hui) 學、文化人類學等多種學科,還需要文化比較研究,一時很難做出回答。筆者淺見,等級性、象征性和合法性這三個(ge) 特性,在世界其他民族的禮儀(yi) 製度中或多或少都有反映。例如,中國祭祖禮儀(yi) 中的祭品與(yu) 西方文化中進獻於(yu) 墓前的鮮花,其實質並無差別,都是以象征的形式來表達對祖先的情感。
但是,將這些禮儀(yi) 特點與(yu) 中國文明的其他更深層次的根本特點聯係起來考察,便會(hui) 發現,它對於(yu) 中國文明特質的構築,發揮著極為(wei) 重要的功能。
第一,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的繁複程度及其對民眾(zhong) 生活的影響之深巨,在其他文明中少見。現存《儀(yi) 禮》十七篇不能肯定是上古禮儀(yi) 的全部記錄,實際的名目恐怕要比這豐(feng) 富得多。僅(jin) 禮的分類就足以讓人炫目,《禮記·禮運》把古禮分為(wei) 八類(喪(sang) 、祭、射、禦、冠、昏、朝、聘),《禮記·昏義(yi) 》分作五類(冠、昏、喪(sang) 祭、朝聘、鄉(xiang) 射),《禮記·王製》分作六類(冠、昏、喪(sang) 、祭、鄉(xiang) 射、相見),《周禮·大宗伯》分作五類(吉、凶、賓、軍(jun) 、嘉),《禮記·祭統》亦與(yu) 之同。孔門弟子對禮儀(yi) 活動各有側(ce) 重,分類自然不會(hui) 相同。曆來理解的春秋戰國之際的“禮崩樂(le) 壞”,並不是禮製的消亡和減少,而是指禮製的下移,實際上東(dong) 周出土的禮器要遠比夏、商和西周時期量多、複雜、精致。後來曆代統治者(包括以法家立國的秦朝)在奪取政權之前,都要打倒禮製,但建國之後無不重視禮製。《禮記·禮器》所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並不限於(yu) 先秦時期,後代何嚐不是如此。
中國禮儀(yi) 製度不僅(jin) 門類多、數量多,而且複雜細密。《儀(yi) 禮》十七篇所敘述的每種禮儀(yi) ,其儀(yi) 節記載之詳,世界其他文化罕有可比。其流程簡直就是一部多幕劇,可以用西方學者的“禮儀(yi) 劇”(Ritual Opera)為(wei) 之命名[48]。正如李亦園先生所說,中國宗教儀(yi) 式所用祭品多,是由於(yu) 我們(men) 要用不同的祭品來表達對超自然的分類,而這種分類又是我們(men) 社會(hui) 的現實存在。換言之,中國人對於(yu) 神靈世界的詳細分類,正反映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裏具有“差序格局”的親(qin) 族關(guan) 係[49]。
第二,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與(yu) 專(zhuan) 製政治的結合程度,估計超過任何民族。各民族人類的人生曆程、時空概念和宗教情感從(cong) 本質上並無大異,所以世界各地都存在生命禮儀(yi) 、歲時禮儀(yi) 和宗教禮儀(yi) 。中國文化中這些禮儀(yi) 活動的特點是,它們(men) 都與(yu) 專(zhuan) 製政治結合在一起,皇帝和大臣、貴族們(men) 從(cong) 生到死的各個(ge) 人生環節,都有國家性的禮儀(yi) 規定,規定了他們(men) 必須采用的等級性的禮器和儀(yi) 式。皇帝的生日成為(wei) 全國大典,皇帝的死日成為(wei) 國家祭日。歲首有全國朝賀,國家的惠民行為(wei) 通過大酺、賜牛酒這類禮製行為(wei) 來實現。皇室成員的禮儀(yi) 活動(如加元服、結婚、生子)都有可能導致全國放假。而具有政治身份的大臣和貴族,他們(men) 的所有禮製活動又受到天子和上級官吏的幹預,例如,大臣死後國君要為(wei) 之賜諡或賜葬具,官府會(hui) 按照等級規定來直接介入私人的葬禮,而民間會(hui) 引以為(wei) 榮。總而言之,禮法合一,禮製活動直接參與(yu) 國家的政治運作,或者就是國家政治的一部分。
第三,中國古代禮儀(yi) 製度與(yu) 宗法社會(hui) 結構的結合程度,也為(wei) 其他民族文化所罕見。眾(zhong) 所周知,禮製的起源與(yu) 血緣宗法製度有關(guan) ,這幾乎是世界各民族共有的現象。但是,由於(yu) 宗法製度在中國特別早熟、延續時間特別長、紮根社會(hui) 土壤特別深,故而導致中國社會(hui) 結構的種種特點。禮製無疑根植於(yu) 這種社會(hui) 結構,並且加劇了這種社會(hui) 結構的穩定性。《儀(yi) 禮·喪(sang) 服》:“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絕。”鄭注:“收族者,謂別親(qin) 疏,序昭穆。”中國古代禮儀(yi) 活動的核心部分是冠、婚、喪(sang) 、祭,而從(cong) 《儀(yi) 禮》記載看來,舉(ju) 行這些活動的基本單位是家族,即以父子、昆弟、兄弟等人作為(wei) 行禮的主體(ti) 來展開。家族、宗族的“別親(qin) 疏,序昭穆”,為(wei) 禮儀(yi) 製度的存在和延續,提供了直接需求。即使在戰國末年、魏晉南北朝、五代十國這樣的動亂(luan) 時期,禮製並未因為(wei) 國家的動蕩而消亡,反而被穩定地繼承下來,沿襲不輟。同時,由於(yu)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家國同構”,這些基於(yu) 宗法製度的禮儀(yi) 活動又被移植或放大到國家層麵。
注釋:
[1]《左傳(chuan) ·成公二年》,《十三經注疏》,中華書(shu) 局1980年,第1894頁。
[2]淩廷堪:《禮經釋例》卷一,彭林點校,台灣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古籍整理叢(cong) 刊”(6),2002年,第71~74頁。
[3]淩廷堪:《禮經釋例》卷八,第412~416頁。
[4]《禮記·喪(sang) 服小記》,《十三經注疏》,第1496頁。
[5]《遼史》卷七一《後妃傳(chuan) ·序》,中華書(shu) 局1974年,第1197頁。
[6]金景芳:《中國奴隸社會(hui) 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9~153頁。蔡尚思:《孔子思想體(ti) 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8~72、238~243頁。
[7]《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中華書(shu) 局1973年,第245頁。
[8]《晉書(shu) 》卷二十《禮誌(中)》,中華書(shu) 局1974年,第620頁。
[9]《清史稿》卷九三《禮誌·凶禮二》,中華書(shu) 局1977年,第2722頁。
[10]《新唐書(shu) 》卷五六《刑法誌》,中華書(shu) 局1975年,第1407頁。
[11]瞿同祖:《中國法律與(yu) 中國社會(hui) 》,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326頁。
[12]《左傳(chuan) ·莊公十八年》:“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十三經注疏》,第1773頁。
[13]楊寬:《冠禮新探》,載氏著《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70~789頁。
[14]《左傳(chuan) ·定公四年》,《十三經注疏》,第2134頁。
[15]張光直:《論“中國文明的起源”》,載《文物》2004年第1期。
[16]《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第2525頁。
[1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shu) (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25~153、309~338頁。
[18]《左傳(chuan) ·僖公三十年》,《十三經注疏》,第1830~1831頁。
[19]參拙作《楚簡中的上下與(yu) 內(nei) 外——兼論楚人祭禮中的神靈分類問題》,載《古禮新研》,商務印書(shu) 館2012年,第136~166頁。
[20]《儀(yi) 禮·覲禮》中,天子巡狩見諸侯之時的站位是:王升立於(yu) 壇上南麵,諸公中階之前北麵,諸侯東(dong) 階之東(dong) 西麵,諸伯西階之西東(dong) 麵,諸子門東(dong) 北麵,諸男門西北麵。由其身份等級和所立之位,可知方位的尊卑問題。
[21]淩廷堪:《禮經釋例》卷一,第75~77頁。
[22]淩廷堪:《禮經釋例》卷一,第77~79頁。
[23]《儀(yi) 禮·士冠禮·記》,《十三經注疏》,第958頁。
[24]《禮記·檀弓下》,《十三經注疏》,第1301頁。
[25]《禮記·檀弓下》孔疏,《十三經注疏》,第1302頁。
[26]《大載禮記·投壺》,方向東(dong) 《大戴禮記匯校集解》,中華書(shu) 局2008年,1256~1257頁。《周禮·考工記·梓人》,《十三經注疏》,第926、930頁。
[27]參楊寬《“射禮”新探》之附錄“關(guan) 於(yu) 射‘不來侯’或‘不寧侯’問題”,載前引氏著《西周史》第739~741頁。
[28]《禮記·曲禮下》:“主人延客祭”下鄭注:“祭,祭先也。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十三經注疏》,第1242頁。
[29]《禮記·樂(le) 記》,《十三經注疏》,第1530頁。
[30]張光直:《從(cong) 商周青銅器談文明與(yu) 國家的起源》、《連續與(yu) 破裂:一個(ge) 文明起源新說的草稿》,載氏著《中國青銅時代》,三聯出版社1999年。卜工:《文明起源的中國模式》,科學出版社2007年。許宏:《禮製遺存與(yu) 禮樂(le) 文化的起源》,《古代文明》第3卷,文物出版社2004年。
[31]《禮記·曲禮下》,《十三經注疏》,第1260頁。
[32]《禮記·玉藻》,《十三經注疏》,第1485頁。
[33]《左傳(chuan) ·成公十三年》,《十三經注疏》,第1911頁。
[34]楊天宇:《西周郊天禮考辨二題》,載氏著《經學探研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7~69頁。
[35]《南齊書(shu) 》卷九《禮誌上》,中華書(shu) 局1972年,第122頁。
[36]參拙作《試論秦漢帝國的神權統一:出土簡帛與(yu) <封禪書(shu) ><郊祀誌>的對比考察》,載《曆史研究》2011年第5期。
[37]《周禮·考工記·玉人》,《十三經注疏》,第922頁。
[38]Howaard J.Wechsler(魏侯衛):Offeringsof Jade and Silk: Ritual and Symbol inthe Legitimation of the Tang Dynasty(《玉帛之獻——唐代合法化過程中的禮製與(yu) 象征》),New Haven and London: Ye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39]《春秋公羊傳(chuan) ·隱公元年》何休《解詁》。《十三經注疏》,第2196頁。另《禮記·大傳(chuan) 》亦謂:“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yu) 民變革者也。”
[40]《漢書(shu) 》卷四三《叔孫通傳(chuan) 》,中華書(shu) 局1962年,2129頁。
[41]《禮記·曲禮下》,《十三經注疏》,第1256頁。
[42]《唐律疏議》卷一九“盜園林內(nei) 草木”條,劉俊文:《唐律疏議箋解》,中華書(shu) 局1996年,第1369~1373頁。
[43]《史記》卷八《高祖本紀》,中華書(shu) 局1963年,第386頁。
[44]《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中華書(shu) 局1963年,第271頁。
[45]《左傳(chuan) ·隱公十一年》,《十三經注疏》,第1736頁。
[46]日本學者妹尾達彥的《唐長安城的禮儀(yi) 空間》、渡邊信一郎的《宮闕與(yu) 園林》、久保田和田的《宋代開封研究》、金子修一的《古代中國和皇帝祭祀》等著作,都致力於(yu) 解釋中國古代圍繞皇帝製度而展開的“禮儀(yi) 空間”,相關(guan) 研究已相當豐(feng) 富,值得注意。
[47]西島定生:《東(dong) 亞(ya) 世界的形成》,載《日本學者形容中國史論著選譯》(二),中華書(shu) 局1993年,第88~103頁。
[48]David Johnson(薑士彬)ed.,RitualOpera, Operatic Ritual:Mulien Rescues His Mother in Chinese PopularCulture(Chinese Popular Culture Project),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89.
[49]李亦園:《人類學的視野》,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292~293頁。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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