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儒詞訓解之十六:自作自受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7-12-15 2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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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儒詞訓解之十六:自作自受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月廿八日丙子

          耶穌2017年12月15日

 

 


 

自作自受,自己做的事情,後果自己承擔;自己做了蠢事壞事,自己倒黴。與(yu) 自食其果,皆為(wei) 貶義(yi) 詞。語出宋•釋普濟《五燈會(hui) 元》:“僧問金山穎:一百二十斤鐵枷,教阿誰擔?穎曰:自作自受。”

 

其實,自作自受與(yu) 自食其果,都應該是中性詞。吳元士解釋自作自受曰:“作是勞作,受是享受。”甚是。作有勞作義(yi) ,也有興(xing) 作、振作、造作、作為(wei) 諸義(yi) 。自作孽不可活,自食惡果,是自作自受;積德就是積福,為(wei) 善自有善果,也是自作自受。作善受善,作惡受惡,無非自作自受。

 

自作自受符合因果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句俗話,實為(wei) 真理,具有至高無上的普適性,普適於(yu) 古今中外,普適於(yu) 一切時代一切社會(hui) ,包括逆淘汰的社會(hui) 。

 

因果律為(wei) 儒佛道三家共識,儒經屢屢言之。《尚書(shu) 大禹謨》:“惠迪吉,從(cong) 逆凶,惟影響。”順著天道而行就是吉祥,違背天道而行就有凶災。兩(liang) 者的關(guan) 係如影隨形,似響應聲。孔傳(chuan) :“迪,道也。順道吉,從(cong) 逆凶。吉凶之報,若影之隨形,響之應聲,言不虛也。”

 

《大禹謨》中大禹“迪吉逆凶”之言,在道家《屍子》中說為(wei) 舜帝的話,並加了個(ge) 必字:“舜雲(yun) :從(cong) 道必吉,反道必凶,如影如響。”可見儒道兩(liang) 家在這方麵頗為(wei) 一致。《太上感應篇》是道家勸善之書(shu) ,清朝惠棟、俞樾兩(liang) 位大儒都曾為(wei) 之作注,並以儒家經義(yi) 印證之。

 

《坤文言》說:“積善之家必有餘(yu) 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yu) 殃。”孟子說:“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這些必字下得非常堅決(jue) 、堅定,意味著一定如此,必然如此,絕對如此,沒有例外,不容置疑。可見這個(ge) 定律非常鐵。

 

因果律是宇宙鐵律,宇宙萬(wan) 象包括生命現象,無不在因果的羅網之中。中西多種學說和宗教都講因果,唯儒家因果論,最為(wei) 中正,如理如實。關(guan) 於(yu) 中道因果論,東(dong) 海在《儒家大智慧》中有詳闡,茲(zi) 不贅。

 

自作自受近義(yi) 詞有:自做自當,自食其果,自掘墳墓,咎由自取,作法自斃,作繭自縛,玩火自焚,引火燒身,自作元命。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