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舜清】儒家持有係統性的生命觀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17-09-13 21: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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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持有係統性的生命觀

作者:張舜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七月廿二日壬寅

          耶穌2017年9月12日

 

儒家視野中的生命觀念是一種係統的生命觀念。它認為(wei) 天地間的一切存在都是“天命”的狀態和結果,因而在性質上具有相通性,其生命存在具有內(nei) 在的關(guan) 聯性,具有休戚與(yu) 共的微妙聯係。這個(ge) 意義(yi) 上的“生命”,不僅(jin) 視“活的有機體(ti) ”為(wei) 生命,甚至認為(wei) 山石等無機物亦是生命。故儒家強調“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評價(jia) 一個(ge) 人是否有真正的德行,就在於(yu) 這個(ge) 人是否對生命存有同情共感的能力。

 

當代生命倫(lun) 理學語境下的“生命”定義(yi) 主要是一種現代科學思維下的“結構主義(yi) ”或“功能主義(yi) ”的生命定義(yi) 。無論是“功能主義(yi) ”,還是“結構主義(yi) ”的定義(yi) ,都隻是對生命內(nei) 涵的部分揭示,都不足以說明生命的全體(ti) 性征。於(yu) 是,人們(men) 試圖綜合現有的生命觀點,提出一種整體(ti) 性的生命概念。《不列顛百科全書(shu) 》認為(wei) ,生命隻是某種物質複合體(ti) 或個(ge) 體(ti) 為(wei) 執行某些功能而存在的狀態,並且認為(wei) 生命是有機分子的一種聚合生成的狀態。這種關(guan) 於(yu) 生命的定義(yi) ,實際上是把生命看作一種生物有機體(ti) 的存在形式,它包括這種有機體(ti) 的構成特征、功能表現等係統的生命現象;強調生命的動態存在形式,即能夠繁殖、和外界具有能量交換能力且能不斷適應環境的生存能力。簡言之,即把生命視為(wei) “活的有機體(ti) ”。

 

然而,儒家對生命的解釋與(yu) 當代生命倫(lun) 理學語境中的生命定義(yi) 有很大的不同。儒家對生命的理解幾乎不觸及現代生物學意義(yi) 上的生命構成或自然存在本身的物理特性、生物特性,而是強調生命的形成、演化、存在以及諸生命之間關(guan) 係的哲學義(yi) 、倫(lun) 理義(yi) ,是通過一整套的宇宙化生論、生命本源論、價(jia) 值論和道德哲學來討論各種生命現象,特別是人的生命以及萬(wan) 有生命之關(guan) 聯性。因此,儒家對“生命”的理解在內(nei) 涵上大大超出了現代科學思維下的“生命”定義(yi) ,包含了儒家對生命的根源、存在的本質和意義(yi) 、生命的實現方式等一係列哲學問題的回答。

 

儒學語境中的“生命”和當代生命倫(lun) 理語境中的“生命”的不同之處,不隻表現為(wei) 語文的古今差異,更體(ti) 現在根本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機製上。首先,今日作為(wei) 合成詞的“生命”一詞根本不見諸於(yu) 原始儒家文獻中。據徐複觀的說法,“生命”作為(wei) 合成詞被廣泛使用乃是東(dong) 漢以後的事情。其次,在原始儒家文獻中,儒家表達其生命意識及相關(guan) 問題時用的是“生”、“命”、“性”等概念。儒家的這些概念有其獨特內(nei) 涵,且涉及儒家特有的思維方式,表現為(wei) 整體(ti) 的天道人倫(lun) 思想機製。

 

在儒家的生命觀念中,“生”是一個(ge) 具有本體(ti) 意義(yi) 的觀念,既指生命的存在狀態和實體(ti) 性,亦是對一切存有本源的強調。“天”是萬(wan) 物之本源,儒家的一切學說從(cong) 根本上說都建立在“天”這個(ge) 概念之上。而“天地之大德曰生”,“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生”就是作為(wei) 萬(wan) 物之母的天之本性,是天存在的根本性質,在這一意義(yi) 上,一切生命存在就是“生”的結果,因此可以用“生”來說明。所謂“大凡生於(yu) 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命”的本義(yi) 是指天的命令,體(ti) 現的是天的意誌。一切生命存在都體(ti) 現了天的意誌,即“天命”,所以一切存在也都可以說是“命”。對於(yu) 儒家而言,“天命”意味著一種根本的決(jue) 定力量,一切實體(ti) 性的生命存在,都是“天命以生”。故“生”和“命”連用在一起,對儒家而言,表明的是生命的存在本源和根本屬性,即“命由天賦”,其性在“生”。在此意義(yi) 上,儒家所謂“生命”,是指天地之間的一切存在。正因如此,王陽明等儒者把磚木草石都看作有生命特征的存在,強調“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

 

儒家重視的另一個(ge) 概念即“性”。“性”從(cong) 構字上說從(cong) “心”從(cong) “生”,這表明“性”字本質上是對“生”的一種認識結果。萬(wan) 物皆是天創生的,而天創生的萬(wan) 物必遵循一定法則和規律,“性”就是人類對萬(wan) 物生長之方向性和規律性的理解和認識。一切存在都是天規定的,其生長化育都有一定之規,從(cong) 而表現為(wei) 萬(wan) 物之“性”。所以,“性”實質上是對“生”的一種規定,這種規定性不僅(jin) 決(jue) 定此生命的狀態,也決(jue) 定了此生命的方向性。因為(wei) “性”的根源在於(yu) 天,故儒家曰“天命之謂性”、“性自命出”。把“性”和“命”連接起來形成的“性命”,即是說萬(wan) 物之存在都有一個(ge) 本源,且都具有一定的生命開展的方向性,是按一定之規而存在的靈性存在。在此意義(yi) 上,儒家賦予一切存在以“活性”,這顯然不同於(yu) 現代把“生命”僅(jin) 限於(yu) “活的有機體(ti) ”的說法。

 

“生”、“性”、“命”在不同向度上體(ti) 現了儒家對於(yu) “生命”的理解。孔子在回答魯哀公時說:“分於(yu) 道謂之命。形於(yu) 一謂之性。化於(yu) 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終也。”“生”、“性”、“命”三者有機統一,意義(yi) 相互涵攝,所謂“有生有命”、“有性有生”、“有命有性”,儒家關(guan) 於(yu) “生命”的主張和倫(lun) 理思想就蘊含在這些概念之中。

 

總之,儒家視野中的生命觀念是一種係統的生命觀念。它認為(wei) 天地間的一切存在都是“天命”的狀態和結果,因而在性質上具有相通性,其生命存在具有內(nei) 在的關(guan) 聯性,具有休戚與(yu) 共的微妙聯係。這個(ge) 意義(yi) 上的“生命”,不僅(jin) 視“活的有機體(ti) ”為(wei) 生命,甚至認為(wei) 山石等無機物亦是生命。正因為(wei) 萬(wan) 物具有“生命相通性”,“萬(wan) 物皆一氣相通”,所以生命之間亦存在依賴性,因而人類可以取自然之金石草木療治己身之生命。不過,儒家雖然具有這種普遍聯係的、整體(ti) 的生命觀念,但也不否認各種生命之間具有層級結構,從(cong) 而區分出人的生命、動植物的生命等不同的生命體(ti) 係。但須注意的是,儒家不是在價(jia) 值上區分生命的高低,而是在生命存在的使命和義(yi) 務上區分生命的層級。儒家認為(wei) 人是天地創生中最具有靈性的生物,是最能領會(hui) 天命精神的存在,這決(jue) 定了人在萬(wan) 有中的特有地位,那就是“參讚天地之化育”,促使天地之大德,即“生”的更為(wei) 完整和充分的實現,而非虐殺萬(wan) 物為(wei) 己之用。故儒家強調“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評價(jia) 一個(ge) 人是否有真正的德行,就在於(yu) 這個(ge) 人是否對生命存有同情共感的能力。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代儒家生命倫(lun) 理思想研究”(17BZX099)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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