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四川達州衛承芳:一代醇儒 淇竹家風

欄目:家風家訓
發布時間:2017-04-18 2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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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達州衛承芳:一代醇儒 淇竹家風

作者:成良臣(四川文理學院文學與(yu) 新聞學院教授)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廿二日乙亥

           耶穌2017年4月18日


 

衛承芳

 

衛承芳(1542-1615年),字君大,號淇竹,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亭子鎮花園村人。幼通經史,博覽群書(shu) ,明隆慶二年(1568年)中進士。萬(wan) 曆中,任溫州知府,公正廉明,善撫百姓,升任浙江副使。後任山東(dong) 參政、南京鴻臚卿、南京光祿卿、江西巡撫等職,官至南京戶部尚書(shu) 、吏部尚書(shu) 。萬(wan) 曆四十三年(1615年),病逝於(yu) 任上,歸葬之日,家無積蓄,其子孫變賣田宅以畢喪(sang) 事。朝廷追贈太子太保,諡“清敏”。

 

衛承芳家風家訓

 

衛承芳秉承衛氏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風,一生以清白自矢,嚴(yan) 絕饋贈,嚴(yan) 格約束下屬、家人,朝廷旌表“三朝元老”“一代醇儒”,其為(wei) 人做官品性給衛氏一族留下深遠影響。

 

衛承芳的家風家訓散見於(yu) 他的文章著作以及後人編寫(xie) 的《衛氏宗譜》中。如在《四川萬(wan) 縣尹方登遺愛碑記》中,衛承芳告誡後裔俊秀“史傳(chuan) 備記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為(wei) 實效……憂在民窮,勤在民事,興(xing) 在民利,除在民害”,鼓勵為(wei) 官要多為(wei) 百姓做好事、實事。在衛氏後人編寫(xie) 的《衛氏宗譜》中,則把衛承芳的事跡、道德情操,提煉總結出來,四字一句,教育子孫繼承清白家風,勤讀詩書(shu) ,修身養(yang) 德,如“先祖芳輝,清忠正直”“錢財鑒心,不可奢求”“讀書(shu) 明理,修身養(yang) 性”。至今,這些家風家訓仍是衛氏後人寶貴的精神財富。

 

視頻腳本

 

衛承芳:清忠正直淇竹家風

 

 

 

【朗誦《詩經·衛風·淇奧》】

 

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終不可諼兮……

 

《詩經》中《衛風·淇奧》這首詩,賦予淇河兩(liang) 岸之竹以人的精神、道德、情操,讚美的是衛氏先祖——春秋時期衛國第十一任國君衛武公。

 

四川文理學院文學與(yu) 新聞學院教授成良臣:

 

《毛詩序》中說:“《淇奧》,美武公之德也。”衛武公九十多歲了,還謹慎廉潔從(cong) 政,寬容別人的批評,開啟了衛氏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風。在淇竹家風的影響下,衛氏一門人才輩出,明朝廉吏衛承芳就是其中的傑出代表。

 

淇竹家風誌存高遠

 

衛承芳(1542-1615年),字君大,號淇竹,今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亭子鎮花園村人。

 

《衛風·淇奧》對衛承芳影響頗深,他深為(wei) 衛武公謹慎廉潔、寬容豁達的美德而陶醉。因此,自號“淇竹”,昭示其秉承衛氏淇竹家風,並發揚光大的誌向。

 

衛承芳第十四代嫡孫衛其情:

 

衛承芳的名字和號都很有內(nei) 涵。“承芳”意為(wei) 循禮數、隆家風、崇德行,傳(chuan) 承光大先祖芳輝。衛承芳後來也做到了。據《衛氏宗譜》記載,衛承芳一生秉承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風,嚴(yan) 以修身,清廉為(wei) 官。

 

為(wei) 官三朝清忠正直

 

明隆慶二年(1568年),時年二十六歲的衛承芳中進士,次年任吏部清吏司主事。因辦事勤懇,萬(wan) 曆初年出任溫州知府,更勤政撫民,很快升任浙江副使。其後,又升任山東(dong) 參政,繼回南京任鴻臚卿。不久,吏部推舉(ju) 太常卿朱敬循為(wei) 右通政,衛承芳為(wei) 副通政,朱敬循之父、大學士朱賡當庭反對。

 

四川文理學院曆史學教授、達州市衛承芳研究會(hui) 會(hui) 長劉長江:

 

朱賡在朝堂上說,衛承芳是我同年進士,論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節操,當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兒(er) 子不應位在承芳之前,應該任命衛承芳為(wei) 通政使司正職,提議當即被允準。

 

此後衛承芳又出任南京光祿卿,不久升任右副都禦史。曆數年,他出任江西巡撫。任上,他不但自身嚴(yan) 厲杜絕地方官吏饋贈,並嚴(yan) 令下屬、隨員要自我警惕,不得索取、收受錢財。

 

巡撫江西回南京後,衛承芳升任兵部侍郎,繼而任戶部尚書(shu) ,成為(wei) “閣臣”,執掌財政大權。

 

四川文理學院曆史學教授、達州市衛承芳研究會(hui) 會(hui) 長劉長江:

 

衛承芳對上“清忠正直”,對下“清白自矢”,不趨炎附勢,不同流合汙,卓而不群。《明史》記載“萬(wan) 曆年間,南京戶部尚書(shu) 有清名者,前有張孟男,後則稱承芳”,對衛承芳給予了很高的評價(jia) 。

 

疏浚河道造福桑梓

 

達州市民俗專(zhuan) 家米元雙:

 

衛承芳不僅(jin) 為(wei) 官清廉,而且善撫百姓,為(wei) 民辦實事。“衛閣老開河”的義(yi) 舉(ju) 在達州婦孺皆知,廣為(wei) 傳(chuan) 頌。

 

明月江是達州州河最大支流,流域麵積600多平方公裏,下遊李家渡以下河床極窄,巨石林立,泥沙淤積,遇洪水,亭子、大風等平坦之地常被淹沒,為(wei) 當地一大水患,百姓深受其害。

 

明萬(wan) 曆年間,衛承芳回家養(yang) 病,適逢明月江洪水爆發,沿江兩(liang) 岸一片汪洋,大片莊稼、房屋被淹沒。目睹此景,他決(jue) 意疏浚河道,傾(qing) 其所有家資,又動員當地富紳捐錢捐物,親(qin) 率民眾(zhong) 除巨石、清淤泥。民眾(zhong) 踴躍參與(yu) ,沿江狹窄之地,人聲鼎沸,曆時月餘(yu) 。

 

一代醇儒垂範後世

 

萬(wan) 曆四十三年(1615年),七十三歲的衛承芳病逝於(yu) 南京留都內(nei) 閣吏部尚書(shu) 任上,因家無積蓄,歸葬之日,其子孫不得不變賣田宅辦理喪(sang) 事。朝廷賜太子太保,追封為(wei) “清敏公”。

 

 

 

萬(wan) 曆四十五年(1617年),朝廷為(wei) 表彰衛承芳,在達州州署前賜建牌坊,內(nei) 額題“一代醇儒”四個(ge) 大字,清嘉慶丁卯年(1807年)修繕時在外額題“三朝元老”。

 

四川文理學院文學與(yu) 新聞學院教授成良臣:

 

一代醇儒坊曆經久遠歲月雖已不在了,但據《嘉慶達縣誌》記載,“一代醇儒”四字由萬(wan) 曆親(qin) 筆禦書(shu) ,以揚厲衛承芳的“清忠正直”。“清忠正直”也是衛氏淇竹家風的核心要義(yi) ,惕勵後世子孫做人要正直,做事要務實,做官要清廉。

 

衛承芳為(wei) 官四十餘(yu) 載,留給後人的既無重樓大院,亦無萬(wan) 貫家產(chan) ,但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風卻代代相傳(chuan) ,為(wei) 後世子孫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衛氏後裔清名流芳者,代不乏人。衛承芳四世孫衛如璠、五世孫衛鵬羽“克承清白之風”,為(wei) 人方正,為(wei) 官清廉,嘉慶盛讚其“禔躬淳厚,垂訓端嚴(yan) ”“清白之芳聲,澤留後世”;八世孫衛榮藻任陝西佛坪廳巡檢時,逢天災肆虐,力排眾(zhong) 難,為(wei) 民請命,救活眾(zhong) 多饑民。

 

衛承芳第十三代嫡孫衛之祥:

 

淇竹家風世代相傳(chuan) ,衛氏子孫都以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為(wei) 立身做人之本,既以此律己,更以此訓教後人。

 

衛承芳家風家訓摘編

 

廉潔

 

衛承芳,字君大,號淇竹①……聰慧嗜學,善屬文,工草書(shu) ,尤長詩律。惕勵②中外,一以清白自矢③。

 

——摘自《直隸達州誌·人物誌》

 

【注釋】

 

①淇竹:出自《詩經·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描寫(xie) 淇河兩(liang) 岸的竹林風光,借竹歌頌君子美好的道德、情操。衛承芳以“淇竹”自號,表明自身對良好品德的追求。

 

②惕勵:亦作“惕厲”,警惕,戒懼。

 

③自矢:猶自誓。立誌不移。

 

【譯文】

 

衛承芳,字君大,號“淇竹”……他聰明好學,擅長作文章,寫(xie) 草書(shu) 字,尤其長於(yu) 詩詞創作。無論對內(nei) 對外,都嚴(yan) 格要求自己,始終堅持以品行端正、廉潔自律作為(wei) 做人做事的原則。

 

(衛承芳)廉善撫字①……嚴(yan) 絕饋遺②,屬吏爭(zheng) 自飭③。

 

——摘自《明史·列傳(chuan) 第一百九》

 

【注釋】

 

①撫字:撫養(yang) ,也指對百姓的安撫體(ti) 恤。

 

②饋遺(wèi):饋,進獻;遺,贈與(yu) 。泛指贈送。

 

③自飭(chì):自行整肅、警戒。

 

【譯文】

 

衛承芳為(wei) 官清廉,體(ti) 恤百姓……嚴(yan) 格約束自己,拒收各類賄賂、饋贈,下屬受其影響,也紛紛自行整肅。

 

製曰①:衛如璠②……嗣清白之芳聲,澤留後世。衛鵬羽③……禔躬淳厚,垂訓端嚴(yan) ……克承清白之風,嘉茲(zi) 報政。

 

——摘自《衛氏宗譜》

 

【注釋】

 

①製曰:嘉獎令中說。

 

②衛如璠:衛承芳四世孫。

 

③衛鵬羽:衛承芳五世孫。

 

【譯文】

 

(嘉慶)嘉獎令中說:“衛如璠……秉承前輩清白的芳名,並將其傳(chuan) 給後人。衛鵬羽……純樸厚道,訓教後代端莊嚴(yan) 肅……能繼承前賢清白的風尚,特此嘉許,希望你更加致力於(yu) 政務。”

 

忠直

 

歸葬之日,子孫至鬻①田宅,以畢喪(sang) 事。清忠正直,純臣之品也。諡②清敏。從(cong) 祀鄉(xiang) 賢。

 

——摘自《衛氏宗譜》

 

【注釋】

 

①鬻(yù):賣。

 

②諡(shì):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後,朝廷根據他們(men) 的生平行為(wei) 給予一種稱號以褒貶善惡,稱為(wei) 諡或諡號。

 

【譯文】

 

衛承芳死後,因家無積蓄,歸葬之日,其子孫不得不變賣田宅給他辦喪(sang) 事。如此清廉忠誠、公正剛直,確實是忠純篤實之臣啊。朝廷根據他的的生平行為(wei) ,賜諡號“清敏”。家族人立鄉(xiang) 賢牌位祭祀他。

 

先祖芳輝,清忠正直;祠宇整修,春秋祭祀。積穀防饑,積德延祚;耕讀為(wei) 業(ye) ,勤善醇德。

 

——摘自《衛氏宗譜》

 

【譯文】

 

先祖衛承芳清廉忠誠、公正剛直,光耀後世;我族後裔當整修祠宇,緬懷祭祀。蓄糧預防饑餓,修德延續福祿;以耕讀為(wei) 本,勤於(yu) 為(wei) 善,培養(yang) 好的德行。

 

吏部推太常少卿朱敬循為(wei) 右通政,以承芳貳①之。敬循,大學士賡子也。賡言:“承芳臣同年進士,恬澹②之操,世罕能及。臣子不當先。”

 

——摘自《明史·列傳(chuan) 第一百九》

 

【注釋】

 

①貳:第二,副。

 

②恬澹:同“恬淡”。清靜淡泊。

 

【譯文】

 

吏部推舉(ju) 太常卿朱敬循為(wei) 右通政,衛承芳為(wei) 副通政。朱敬循是是大學士朱賡的兒(er) 子。朱賡說:“衛承芳是我同年進士,論才能以及淡泊名利的節操,當今世上少有人能及,我兒(er) 子不應位在承芳之前,應該任命衛承芳為(wei) 通政司正職。”

 

為(wei) 民

 

史傳(chuan) 備記循良①,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為(wei) 實效……憂在民窮,勤在民事,興(xing) 在民利,除在民害。

 

——摘自衛承芳《四川萬(wan) 縣尹方登遺愛碑記》

 

【注釋】

 

①循良:指奉公守法官吏。

 

【譯文】

 

史書(shu) 詳載許多奉公守法官吏,以為(wei) 官一任、造福一方,得百姓擁戴為(wei) 念,務實而不圖虛名……做官之人要心憂百姓之窮苦,勤懇為(wei) 民辦事,發展一方民利,革除害民之舉(ju) 。

 

(衛)榮藻①任陝西佛坪廳巡檢,會(hui) 天災流行,阻於(yu) 上聞。公憫哀鴻莫告,具文條陳弊端。稟請大憲賑濟,全活秦鄂兩(liang) 省饑民不下億(yi) 萬(wan) 餘(yu) 人。

 

——摘自《衛氏宗譜》

 

【注釋】

 

①衛榮藻:衛承芳八世孫。

 

【譯文】

 

衛榮藻任陝西佛坪廳巡檢期間,時逢天災肆虐,嚴(yan) 重的災情上級並不知道。他憐恤流離失所的災民沒人同情和賑濟,於(yu) 是上書(shu) 朝廷,痛陳弊端,為(wei) 民請命,請求撥款撥物,賑濟災民,在他的努力下,救活陝西、湖北兩(liang) 省眾(zhong) 多饑民。

 

儉(jian) 樸

 

錢財鑒心,不可奢求;貪慕富豪,有辱宗親(qin) 。稀珍古寶,喪(sang) 家財物;周窮恤孤,濟物助人。

 

——摘自《衛氏宗譜》

 

【譯文】

 

錢財檢驗人心,不能過分要求;若貪慕富貴,則有辱家族。稀世珍寶是敗家的東(dong) 西,不可貪求;應該大力周濟窮人,體(ti) 恤孤兒(er) ,經常幫助別人。

 

讀書(shu) 明理,修身養(yang) 性;苦讀成器,丕振家門。勤奮儉(jian) 樸,造就典型;胸懷倫(lun) 理,終成賢達。

 

——摘自《衛氏宗譜》

 

【譯文】

 

勤讀詩書(shu) 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修養(yang) 身心以培養(yang) 好的性情;鼓勵子孫發憤讀書(shu) 成為(wei) 有用之才,大力振興(xing) 家門。要勤勞儉(jian) 樸,成為(wei) 族中的楷模;胸懷天地倫(lun) 理,努力成為(wei) 一代賢達。

 

專(zhuan) 家觀點

 

成良臣:清白家風最為(wei) 貴

 

明代廉吏衛承芳,一生秉承衛氏家風,弘揚淇竹精神,對上“清忠正直”,對下“清白自矢”。萬(wan) 曆四十三年(1615年),他熬盡了生命的最後“一滴油”,於(yu) 任上殉職。史料載:“歸葬之日,子孫至鬻田宅,以畢喪(sang) 事。”這位閣臣高官、一代醇儒,留給後人的並無高樓大院,而是淇竹風骨、清白家風。

 

簡靜剛毅,政聲不凡得民心。衛承芳堅定“天道高遠,民心是路”的指向,憐憫百姓,以民為(wei) 本,因而處事果斷,簡靜剛毅。

 

萬(wan) 曆十四年(1586年),浙江全省荒年,地處甌江出口處的溫州較之其他地區可謂豐(feng) 收,於(yu) 是有奸民倒賣糧食牟利,致使米價(jia) 飛漲。時任溫州知府的衛承芳對此頒布禁令,嚴(yan) 懲奸商,同時統計饑荒人口,給予賑濟。

 

衛承芳在溫州知府六年任上,政聲卓著,深得民心。《溫州府誌》載:“遇事能斷……絲(si) 粟不染。”

 

在後來的戶部、吏部尚書(shu) 任上,他同樣勇於(yu) 任事,清廉有為(wei) 。禮部稱其“有亭亭特立之節,無矯矯啖名之心”。《明史》中說:“萬(wan) 曆間,南京戶部尚書(shu) 有清名者,前有張孟男,後則稱承芳。”

 

光前裕後,清白家風勵後人。衛承芳廉正清忠效力朝廷,勤政嘔心體(ti) 恤百姓,不僅(jin) 是一代廉吏,更是衛氏族人中的俊傑楷模,為(wei) 後裔子孫樹立起了精神豐(feng) 碑。

 

《衛氏宗譜》記載,明萬(wan) 曆甲寅年夏月,衛承芳親(qin) 筆為(wei) 支係族人撰寫(xie) 碑記,在《四川萬(wan) 縣尹方登遺愛碑記》中告誡後裔俊秀:“史傳(chuan) 備記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為(wei) 實效……憂在民窮,勤在民事,興(xing) 在民利,除在民害”;明萬(wan) 曆三十二年甲辰年三月撰寫(xie) 的《市郭裏陳渡鄉(xiang) 八聖宮萬(wan) 人燈碑記》中,則訓誡做人要懂禮數、有恒心。

 

繼烈考之事跡,啟後代之瞻依。衛氏十五世孫衛心浩在《家祠記》中感念衛承芳的清忠品德,留下抒懷敬仰的文字:“箕裘未墜,世哉其英……”

 

時過200年後,達川衛氏族人商議,又定下祠規26條,刻在牆壁上,與(yu) 淇竹家風、勤善醇德的內(nei) 涵互相輝映。祠規獎罰分明,懲惡揚善,約束不肖子孫,教育本族子弟發憤讀書(shu) ,行善仗義(yi) ,扶貧濟困,不得做有辱家族家聲之事。這些內(nei) 容與(yu) 衛承芳為(wei) 官做人品性一脈相承,成為(wei) 子孫牢記在心的精神財富。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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