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之有節
作者:塗可國(山東(dong) 社會(hui) 科學院文化研究所)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一月十四日庚午
耶穌2016年12月12日
在生態倫(lun) 理方麵,儒家不僅(jin) 提出了“取予有度”的責任律令,還提出了“用之有節”的行為(wei) 規範,從(cong) 而確立了節用的道德責任。儒家並沒有係統創建過節用責任倫(lun) 理學說,但是從(cong) 兩(liang) 方麵闡發了相關(guan) 理念。
一方麵是為(wei) 政之道的節用責任倫(lun) 理。談到治國方針時,孔子指出:“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朱熹在《論語集注》把這段話理解為(wei) 敬事、信任、節用、愛人和使民以時“五者”,但他同時又引證《周易》經文“節以製度,不傷(shang) 財,不害民”,加以解釋說:“蓋侈用則傷(shang) 財,傷(shang) 財必至於(yu) 害民,故愛民必先於(yu) 節用。”顯然依照《周易》的論說,孔子的話講的理應是三層意思,而不是朱熹所說的“五者”。孔子的思想所要表達的正是因民信而敬事、因愛人而節用,前後構成因果關(guan) 係。雖然孔子這裏講述的是治理諸侯國的行為(wei) 原則,而不是直接針對天人關(guan) 係的生態倫(lun) 理,但是,猶如朱熹所言,侈用必傷(shang) 財,而傷(shang) 財必浪費自然資源;而且,奢侈消費必定害民,必定與(yu) 民爭(zheng) 利,與(yu) 民爭(zheng) 利又必定驅使民眾(zhong) 獲取自然資源。故為(wei) 政者的節用不僅(jin) 是一種政治責任,也是調節人與(yu) 自然關(guan) 係的生態責任。
無獨有偶,孟子同樣立足於(yu) 民本與(yu) 王道,一再倡導節製的責任要求。他說:“賢君必恭儉(jian) 禮下,取於(yu) 民有製。”孟子深刻認識到,民為(wei) 邦本,而以土地為(wei) 生的廣大民眾(zhong) 求生艱難,故而強調聖賢的君主應當以恭敬節儉(jian) 為(wei) 己任,禮賢下士,同時要善於(yu) 體(ti) 恤民眾(zhong) ,有節製地獲取民利。盡管孟子旨在提倡以民為(wei) 本的執政理念,卻暗含著生態倫(lun) 理的指向。這是因為(wei) ,做到恭儉(jian) 和有製,不但自己可以節省財物,減少向自然的索取,不致奢侈貪婪,而且不會(hui) 向百姓橫征暴斂,從(cong) 而緩解民眾(zhong) 的生存欲求與(yu) 自然界資源之間的緊張。
在論述富國之道時,荀子圍繞人與(yu) 物的生態問題做了更為(wei) 明確、較為(wei) 係統的闡發。基於(yu) “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zheng) 矣”的現實,荀子認為(wei) 要保持自然資源和人類社會(hui) 的協調發展,就必須“節用裕民,而善臧其餘(yu) ”,就必須“謹養(yang) 其和,節其流,開其源”。可以說,“節用裕民”與(yu) “節流開源”充分體(ti) 現了天人分合的宇宙觀思想,它不失為(wei) 保持人與(yu) 自然生態平衡的根本大法。
另一方麵是為(wei) 人之道的節用責任倫(lun) 理。不論是道家、法家、墨家還是儒家,雖然道與(yu) 術都有所不同,甚至出現分裂,卻在提倡節用義(yi) 務方麵達成一致。孔孟荀因其重禮而主張厚葬、長喪(sang) 受到古人和今人共同詬病,但與(yu) 此同時他們(men) 又無一不倡導節約儉(jian) 樸。在奢侈與(yu) 節儉(jian) 兩(liang) 種價(jia) 值之間,孔子明確選擇了後者。他說:“奢則不孫,儉(jian) 則固。與(yu) 其不孫也,寧固。”孔子之所以看重節儉(jian) 而放棄奢侈,是因為(wei) 從(cong) 後果上他認定與(yu) 其不謙遜不如寒酸一點。他還說:“禮,與(yu) 其奢也,寧儉(jian) ;喪(sang) ,與(yu) 其易也,寧戚。”本來,孔子儒學重禮、尚禮,不謙遜意味著越禮、違禮,因而為(wei) 儒家所不許,可是,在同因節儉(jian) 帶來的寒酸相比,孔子寧願加以舍棄而選擇過一種儉(jian) 樸的生活,足見他是如何推崇節儉(jian) 道德。作為(wei) 一種個(ge) 人性美德,節儉(jian) 無疑從(cong) 廣泛意義(yi) 上包含了對自然資源的愛惜和珍惜。荀子的節儉(jian) 觀點更為(wei) 鮮明,也更為(wei) 直接,在如何對待天人關(guan) 係、力命關(guan) 係問題上,他凸顯了人的主體(ti) 能動作用和責任擔當意識,他說:“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荀子是想告訴我們(men) ,人類即便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天吃飯”,如果夯實農(nong) 業(ye) 這一根本,注意精耕細作,同時又力行節約、適度消費,就是有時無情的自然之天也不能使人陷入貧困境地。由此可見,強化生態責任觀念,克製個(ge) 人的不當欲望,追求一種儉(jian) 樸生活方式,是實現天人和諧的倫(lun) 理根基。
節用責任賴以成立的根本理據就是荀子反複強調的欲與(yu) 物之間的矛盾。首先,自從(cong) 人類誕生以來,這一矛盾就伴隨始終。雖然從(cong) 原始儒學發展到近代儒學,其生成和發展的土壤為(wei) 小農(nong) 自然經濟,人們(men) 的欲望被壓製,不是那麽(me) 強烈,但是,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畢竟低下,因而人與(yu) 物之間存在著緊張關(guan) 係,為(wei) 此曆代儒家必然要用節用、節儉(jian) 的責任倫(lun) 理去調節人類社會(hui) 同自然物資之間的關(guan) 係,以保持二者之間的平衡。其次,人的欲望具有過當性而資源具有有限性。總體(ti) 上說,自然資源稟賦是相對有限的,尤其許多是不可再生的,即使人類運用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借助於(yu) 工具理性對自然物進行加工改造所提供的產(chan) 品也不是無限的,天然資源和人工資源連人的基本需要都不能滿足,更何況在儒學所處的短缺經濟時代社會(hui) 中一部分人的欲望還具有膨脹性、無止境性。為(wei) 解決(jue) 人和物之間的本體(ti) 性供需矛盾,既滿足人的正當性需求又不對自然界造成破壞,維持人與(yu) 物之間的生態平衡,儒家必定要倡導注重節用的倫(lun) 理義(yi) 務要求和“存天理滅人欲”的節製責任誡命。再次,自然資源分配不均衡。儒學所處的社會(hui) 是一個(ge) 存在等級差別的社會(hui) ,無論是權力、身份、名譽等社會(hui) 資源還是土地、人口、礦產(chan) 、森林等自然資源在不同人群中間分配往往不均等,一些權貴者和富有者常常出現奢侈性消費、炫耀性消費、過度性消費行為(wei) ,它們(men) 既會(hui) 造成與(yu) 民爭(zheng) 利的虐民現象,又會(hui) 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生態平衡,為(wei) 遏製這些現象的滋生,儒家勢必提出用之有節的適度消費主張。
中國古代,思想家也好,普通民眾(zhong) 也好,強調節儉(jian) 、節用、節約主觀動機上更多的可能是因為(wei) 資源的短缺、生活的貧困而做出的無奈、被動的選擇,也許還包含著維持社會(hui) 生態平衡的責任考量。但是,應當肯定,他們(men) 所持守的節用責任倫(lun) 理客觀上有助於(yu) 培養(yang) 當今為(wei) 人們(men) 提倡的綠色消費觀念、綠色消費習(xi) 慣和綠色消費生活,有助於(yu) 促進人與(yu) 自然之間保持必要的生態張力。要踐行節用責任殊為(wei) 不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猶如宋代思想家、政治家司馬光所言:“顧人之常情,由儉(jian) 入奢易,由奢入儉(jian) 難。”即便如此,仍然要以“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的強烈責任感加以推行,以確保人的生活消費不至突破生態環境的承受能力,不至超過自然資源的限度。
責任編輯:柳君
【上一篇】孔學堂陽明館正式開館
【下一篇】首屆中華儒商論壇在上海召開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