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會軍、朱漢民】郭嵩燾政治思維的方法論探析

欄目:《原道》第31輯
發布時間:2016-12-04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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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嵩燾政治思維的方法論探析

作者:李會(hui) 軍(jun) (湖南女子學院副教授)

           朱漢民(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教授)

來源:《原道》第31輯,陳明 朱漢民 主編,新星出版社2016年出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一月初六庚申

          耶穌2016年12月4日

 

 

 

內(nei) 容提要:郭嵩燾久經政治曆練,具有相當的西學知識,走出國門後能以成熟的政治家眼光來觀察西方世界。郭嵩燾試圖將他的儒家政治理想與(yu) 西方民主政治理念和法製思想有效統一協調起來,為(wei) 積弊深重的晚清政治尋求一條擺脫危機的出路,並因此從(cong) 根本上區別於(yu) 僵化死守儒家信條的頑固派,從(cong) 而在中國政治文化的近代轉型中展現了他的特殊思想貢獻和曆史地位。從(cong) 郭嵩燾政治思維的整體(ti) 來看,“當思大而公者”“就中外情勢參稽互證,以辨其輕重緩急之宜”“實事求是”三者是相互聯係、相輔相成的。其實質是隻有尚通(通觀古今中外)才能務實(實事求是),隻有務實才能尚通。正是立足於(yu) 上述三者所共同構成的方法論基礎,郭嵩燾以儒學的基本立場實現了對現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接納,對晚清中國政治積弊的深刻反思,以及對未來中國政治改革出路和模式的初步理論探索。

 

關(guan) 鍵詞:郭嵩燾;儒家政治思想;西方政治文明;方法論;

 

郭嵩燾(1818-1891)是中國清政府派駐外國的首任公使,由於(yu) 他在國內(nei) 早已是飽學之士,且久經政治曆練,具有相當的西學知識,故而走出國門後能以成熟的政治家眼光來觀察西方世界。[i]作為(wei) 一個(ge) 堅持儒家“三代之治”政治理想的思想家,郭嵩燾能以十分開放的政治態度來對待西方政治文明,並因此根本區別於(yu) 僵化死守儒家信條的頑固派,從(cong) 而在中國政治文化的近代轉型中展現了他的特殊思想貢獻和曆史地位。郭嵩燾是如何將儒家思想合理轉化為(wei) 順利接納西方文明的思想資源的呢?本文認為(wei) ,郭嵩燾獨特的政治思維方式是一個(ge) 重要原因。

 

一、  當思其大而公者

 

郭嵩燾在鹹豐(feng) 十一年(1861)十二月二十一日記中寫(xie) 道:“君子之論事,當思大而公者。大者,通觀乎古今之理勢而窮其變。公者,審量乎天下之人心而協其平。”[ii]這其實關(guan) 涉到窮通古今理勢之變的曆史主義(yi) 思維方法和協平天下人心的民本主義(yi) 價(jia) 值取向。

 

(一)通觀乎古今之理勢而窮其變

 

郭嵩燾早在道光年間致劉蓉的書(shu) 信中就表明了自己的學術誌趣和進學之方:“杞意謂五經者,堂奧也;四子書(shu) 先儒語錄者,門戶也;廿一史者,牆壁窗牖也;諸子百家者,則又廂房客廳之屬也。不泛覽群書(shu) 以博其趣,深求夫古今之故以盡其變,通觀夫賢聖之蘊以會(hui) 其源,則雖入門戶,究無遮闌歸宿,或有心明其理而不能措之事,驗之當世者,恐亦非問學之道也。”[iii]後來郭嵩燾以熟知洋務而聞名朝野,而他對洋務理論的高度自信正是源於(yu) 這種“深求夫古今之故以盡其變”的曆史分析方法。[iv]他對晚清厘捐稅收政策的見解也是如此,“在粵東(dong) 陳複厘捐情形,援古證今,自謂能得其要領。”[v]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郭嵩燾諸如此類的內(nei) 政外交主張確非朝廷當局和士林輿論所能接納,但他對此卻有充分的學理自信,無疑是得益於(yu) 一種“考古證今”或“援古證今”的曆史主義(yi) 思維方法,其內(nei) 在根據是社會(hui) 曆史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即“古今之理勢”。

 

作為(wei) 深具原道意識的理學家,郭嵩燾認為(wei) “理”是所有時代與(yu) 所有人都不能超越和違背的是非標準,是具有全麵性的普遍法則。就其全麵性來說,道理“須是麵麵俱到,凡隻得一麵者,皆私見也,不可謂之道理”;就其對所有時代的普遍適用性來說,“萬(wan) 世所不能越者,理也”。[vi]郭嵩燾所謂的“勢”是特定曆史條件下人們(men) 所共同麵對的情勢或趨勢,它是不受人的主觀意誌支配、控製的客觀必然性,即“一時所不能違者,勢也”。他對“勢”的這一界定顯然與(yu) 王夫之將勢視為(wei) “一動而不可止”“不容違阻”之趨向的理解相一致。王夫之的“理勢合一論”特別強調,“理成勢”“勢成理”的相因相成關(guan) 係,“時異而勢異,勢異而理亦異”的理勢無定變化,“隻在勢之必然處見理”“因理以得勢”和“順勢以循理”的認識論方法意義(yi) ,對於(yu) 郭嵩燾具有重要的影響。

 

曆史世界的理與(yu) 勢究竟是何種關(guan) 係呢?郭嵩燾認為(wei) ,凡事有理有勢,理勢是相因相通的。“事理”在曆史過程中的開展總會(hui) 呈現出“事勢”;“事勢”的形成不僅(jin) 因為(wei) 特定的情形,也因為(wei) 其內(nei) 蘊的“事理”。理勢辯證統一而不可分割。理勢之間存在“理勢相因之數”,[vii]即有其相因相成的必然性和規律性。他所謂的“情勢所必然也”,表征的是具體(ti) 的曆史的情勢總是普遍的必然之理的現實表現,也就是“理勢之所必然”;所謂“勢所應然”,表征的是這種應然趨勢符合當然之理,總有當然之理貫通其中,實際上就是“理勢之當然”。正是“理勢之通”的神妙的相互作用,[viii]達成了合規律性和合目的性二者曆史的統一。另一方麵,理勢的現實表現隻能是“理之萬(wan) 殊”“勢之無定”。理有是非、曲直、公私、偏全等不同性狀,曆史世界中的“民彝物則之理”,必然是“理之萬(wan) 殊”。“理一”不離“分殊”,且隻能由“分殊”達成“理一”,“惟其理之一也,而必待推而行:家、國、天下,自然之分;由己以及人,由近以賅遠,其分不能不殊,是以仁至義(yi) 盡即行乎其間。”[ix]理是存在於(yu) 一切社會(hui) 曆史過程之中的普遍規律,但隻有與(yu) 隨時變易的勢相結合而呈現出來的理才是真正具有普遍性的道理。勢有順逆、輕重、緩急、強弱、難易等不同表現,曆史世界中的“天下之勢”,必然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無定勢”的,這就是“時移勢變”。[x]因此曆史當事人應根據時代變化來把握事物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因時審勢以應之可矣。”[xi]

 

實際上,郭嵩燾正是運用理勢統一的思維方法來分析曆史和現實中的各種政治問題的。如他論中外戰爭(zheng) :“自古中外交兵,先審曲直。勢足而理固不能違,勢不足而別無可持,尤持理以折之。”[xii]他預測太平軍(jun) 餘(yu) 勢,“惟(福建漳州)西麵踞地甚廣,皆與(yu) 粵境毗連,賊或不能逞誌於(yu) 閩,必仍全力趨注於(yu) 粵,乃理勢之所必然。”[xiii]他論外交使臣的重要性,如“竊觀漢詔求使絕國與(yu) 將相並重,西洋猶存此意。是二者皆據理勢之要,持安危之機,所宜慎選而專(zhuan) 用之者也。”[xiv]他將“理勢”統一作為(wei) 曆史主義(yi) 思維方法,持之終身,如《遺折》仍強調要“隨事揣度理勢”。[xv]由上述材料可知,郭嵩燾是將理勢統一原則作為(wei) 他考察具體(ti) 行政事務直到國家大計方針的思想基礎的。正因為(wei) 關(guan) 之切而責之深,郭嵩燾經常直切指責諸當國大臣、當世士大夫的不察理勢,提出“大臣謀國之忠,通古今理勢之大而運量於(yu) 一心,非持一端之議論者所能及也。”[xvi]

 

怎樣才能真正做到“通古今理勢之大”呢?在郭嵩燾看來,其關(guan) 鍵就是要研幾,或謂“審幾”“知幾”。“幾者,動之微,而理勢之自然者也。”[xvii]可見,幾是“動之微”,是自然曆史中宇宙萬(wan) 物演化的萌動狀態,它介於(yu) 動靜之間,其初甚微,卻是事關(guan) 全局得失成敗的關(guan) 鍵點或節點,得幾則勢如破竹,不得幾則處處抵牾。幾在社會(hui) 曆史中也普遍存在,“大而治國平天下,小而處置一事,皆有幾者存其間”,[xviii]“豈惟兵事之大哉?雖治一邑,處一事,莫不有幾焉”。[xix]幾是“理勢之自然者”,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客觀趨勢所自然而然形成的,理勢也必須通過“幾”才能自然而然表現出來。質言之,郭嵩燾所強調的“幾”,其實是“吉凶善惡之幾”,[xx]既是繼承了《周易》自然哲學意義(yi) 上的“吉凶之幾”,又發揮了周敦頤《通書(shu) 》的人格哲學意義(yi) 的“善惡之幾”。相應地,“知幾”也就意味著要在事物變化的萌發狀態中把握其可能的變化趨勢,同時也意味著要在個(ge) 體(ti) 心靈念慮未發時無欲主靜或在善惡念頭初發時懲忿窒欲。他多次引用周敦頤“誠、神、幾,曰聖人”的觀點來說明這個(ge) 道理:作為(wei) 具有最高智慧的人格典範或擁有最高權力的理想君主,聖人是“誠”的充分體(ti) 現,無思無為(wei) ,寂然不動,在事勢“微而不彰”“動而未形”之時就已全麵懂得駕馭萬(wan) 事萬(wan) 物的道理,而事變一起,則能感而遂通、知幾善動、了無形跡地引導轉化萬(wan) 事萬(wan) 物以使其各得其所、各正性命,這種過化存神的功能作用是神妙無比的。因此,“幾”雖然容易被一般人所忽視,卻是聖賢、豪傑、君子修己治人的著力之處,“聖人研幾以成天下之務,豪傑審幾以赴事機之會(hui) ”,“大政之行、大變之生,知幾之君子所必爭(zheng) 也。”[xxi]

 

關(guan) 於(yu) “幾”的本質屬性,郭嵩燾站在儒家的立場上,特別強調如下兩(liang) 點:一是“幾”不能以“術”論。術是“非事與(yu) 理之所宜,而假術以運之”;幾則是“事與(yu) 理之所不能越也。”[xxii]二者的根本差異在於(yu) 是否合乎事理之正。二是“審幾”要以“誠”為(wei) 本。如果說前述“幾非術”論主要表現了郭嵩燾政治思維的“負的方法”,那麽(me) ,此處“幾以誠為(wei) 本”論,則可視為(wei) 一種“正的方法”。他說:“然幾之失,大抵由於(yu) 一念之私。或蔽而不及見,或見及之而不能決(jue) ,皆此一私之縈繞也。故審幾者,尤以誠為(wei) 本。”[xxiii]由於(yu) “一念之私”的遮蔽,人們(men) 往往不能準確把握和利用事物發展變化的內(nei) 在規律、客觀趨勢及其具體(ti) 表現之發端,造成“不得幾”的後果,要想真正做到“得幾”,就離不開人心之“誠”和“公”。

 

(二)審量乎天下之人心而協其平

 

儒者素以治國平天下為(wei) 職誌,郭嵩燾也不例外,在他看來,“平天下者,在平天下之好惡,而固以治國為(wei) 本。”[xxiv]一方麵,平天下之好惡即是平人之好惡,平天下之人心:“平天下無他,平人之好惡而無餘(yu) 義(yi) 矣。”之所以需平人之好惡,是因為(wei) 好善惡惡之心是人心之同然,這一點,可以說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所謂“一國之人心同,天下之人心亦同”。之所以能平人之好惡,關(guan) 鍵在於(yu) “為(wei) 政者因人心之同然以昭示之,而廓然順於(yu) 其大公。夫苟達於(yu) 人心之公,即政無不達矣。”[xxv]這就要求在位任職者遵行絜矩之道,推人及己,“盡天下之好惡以絜矩之,而自行其裁成輔相之宜。”[xxvi]既要“一準民之好惡行之”,以民之所好、民之所惡作為(wei) 製定實施各種道德禮儀(yi) 和法律政策的人性依據,即製禮緣人情,製律亦緣人情;又要從(cong) 他人返回自我,通過度量天下人心之好惡,準人而推之己的思維方法,來確定“裁成輔相”的適當方式與(yu) 具體(ti) 途徑。這實際上是要以規矩法度來整齊天下,通過以“禮”為(wei) 核心的紀綱法度來規範引導民眾(zhong) ,使之行不逾矩,各當其分。

 

另一方麵,平天下須以治國為(wei) 本。民心好惡之所係,莫切於(yu) 治國者之理財和用人,故“治國之道無他,裕民生,厚民性而已矣。”[xxvii]裕民生,關(guan) 鍵是統治者要根據春耕秋收等生產(chan) 情況來確定給與(yu) 補助和征收稅賦的適當原則與(yu) 製度。這就民心來說,是國家要藏富於(yu) 民,使財富分散在民間而非聚斂於(yu) 府庫,富國須先富民,隻有民生富裕才能使民心聚而不散;就君德來說,則是天命之得失,在於(yu) 君心之善與(yu) 不善,隻有君主存心至公無私,方能得好惡之正,使其所好者必天下之公好,所惡者必天下之公惡。厚民性的關(guan) 鍵是要嚴(yan) 賢不善之別,明義(yi) 利之防。所以說,“聖人深究人情之變,以立萬(wan) 世之防。家國天下,其理一也。”[xxviii]郭嵩燾“裕民生厚民性”的政教觀點,無疑是遠源於(yu) 孔子“富之”“教之”,孟子“製民之產(chan) ”“謹庠序之教”,荀子“不富無以養(yang) 民情,不教無以理民性”的儒家政治思想。

 

進一步說,郭嵩燾自覺繼承孔子安民愛民、孟子民貴君輕、荀子立君為(wei) 民等傳(chuan) 統民本主義(yi) 思想,特別強調為(wei) 政者要充分了解人情民心或天下人心。他在鹹豐(feng) 九年接受皇帝召對時就直言陳說了“通下情”的政見。[xxix]天子和王公大臣高高在上,對民間疾苦、軍(jun) 事形勢、社會(hui) 情實、人心順逆都渺無所知,怎麽(me) 可能推出善政,贏得民心呢?根本的辦法隻能是“抑惟天子以天下之政公之天下,而人能自效其誠也”。[xxx]郭嵩燾提出“天下之政公之天下”的命題,其具體(ti) 語境是他憤然指責上海官吏因罔利之私心托洋人之名以蒙蔽朝廷而朝廷當局也因隻顧私利不顧大局竟為(wei) 所玩弄,並根據漢光武帝采納班彪的建議而公平對待南北匈奴的曆史經驗,指出隻有朝廷立心為(wei) 公,廣聽人言,善納群議,才能使人才興(xing) 盛、國政美善。但其理論內(nei) 涵還包括推崇君相分權共治製度,要求公開政治,避免專(zhuan) 製獨裁,擴大臣民參政議政機會(hui) ,建立合理有效的政治決(jue) 策機製等,是郭嵩燾“驗之人與(yu) 政,以知其心之所存”[xxxi]的現實主義(yi) 政治倫(lun) 理觀的必然要求。正是這種“公天下之政”思想構成了郭嵩燾日後認識現代西方民主理念和民主製度的堅實基礎。

 

郭嵩燾出使英國時,從(cong) “公天下”的儒家政治理念出發,肯定了英國“順從(cong) 民願”的政治體(ti) 製。[xxxii]他從(cong) 治國理政應廣泛征詢民眾(zhong) 意見的角度來看待西洋新聞製度所體(ti) 現的言論自由,“當事任其成敗,而議論是非則一付之公論。《周禮》之‘訊群臣”‘訊萬(wan) 民’,亦此意也”。[xxxiii]他從(cong) “君民一心”的角度來看待英國稅法製度的合理性,“三代製用之經,量入以為(wei) 出,西洋則量出以為(wei) 入,而後知其君民上下,並心一力,以求製治保邦之義(yi) ”。[xxxiv]他認為(wei) 萬(wan) 國公法的基本目標是“協人心之平”,“各國交際,輕重得失,反複較論,以求協人心之平,而符天理之宜”。他認識到西洋路政是為(wei) 了更好地“利國便民”,“猶設立公會(hui) ,相與(yu) 考求其實,期於(yu) 利國便民”。[xxxv]可見,無論近代西方人本主義(yi) 的民主政治理念,還是“君民兼主國政”的政治體(ti) 製、“務求便民”的各項具體(ti) 政治製度,郭嵩燾都能以儒者開放的心態對此異域文明予以接納和表示讚賞,並深刻認識到它們(men) 才是西方之所以取得“富強之效”的根本原因,才是西洋的立國之本。

 

實際上,郭嵩燾認為(wei) 中國學習(xi) 西方、循用西法最重要的是:“國家大計,必先立其本。其見為(wei) 富強之效者,末也。本者何?紀綱法度、人心風俗是也。無其本而言富強,隻益其侵耗而已”。[xxxvi]這種特別注重“人心風俗”的民本主義(yi) 社會(hui) 政治倫(lun) 理觀念,確是表現了郭嵩燾鮮明的儒學立場。[xxxvii]在郭嵩燾看來,要挽救敗壞的人心風俗,培育良善的政教風俗,首先是朝廷要作出政治道德榜樣。作為(wei) 君主,要正君心,修君德,大公無私,同民好惡,嚴(yan) 以馭吏,寬以撫民,導民情使之無不達,順民欲使之無不遂;作為(wei) 各級官吏,要公忠體(ti) 國,嚴(yan) 公私義(yi) 利之辨,先破“利”字一關(guan) 而後能公,稍進則須破“名”字一關(guan) 而後能實,再進則須破“氣”字一關(guan) 而後誠,再進則須破“意”字一關(guan) 而後能純。其次是改革學校教育,提倡實學精神,“明學術以正人心”,[xxxviii]進退人才,化民成俗。最後是落實到社會(hui) 個(ge) 體(ti) 道德修養(yang) 工夫上,即通過讀書(shu) 明理廣識,以義(yi) 理來涵養(yang) 心性,變化氣質,存“真氣”消“客氣”,養(yang) “性氣”去“習(xi) 氣”。

 

總之,上述郭嵩燾的政治思想都是出於(yu) 其“當思大而公”的政治思維方法,即在“積誠”“知幾”的基礎上,遵循萬(wan) 事萬(wan) 物之理,順應天下大勢,通知古今之變,協和人心之平,以實現國家的富強和文明。

 

二、就中外情勢參稽互證,以辨其輕重緩急之宜

 

現代史家一般都將張之洞視為(wei) 晚清中國洋務運動的後期代表人物之一,作為(wei) 同時代人的郭嵩燾卻認為(wei) 張之洞的“鄂中新政”雖有“豪傑之風”,是“便民之舉(ju) ”,但作為(wei) 國家“富強之計,則固未嚐就中外情勢參稽互證,以辨其輕重緩急之宜也”。[xxxix]因為(wei) 按照郭嵩燾的思路,麵對鴉片戰爭(zheng) 以來世界政治格局的重大變化,中國富強文明之路必須建立在熟悉中外形勢、既知己又知彼的基礎之上。郭嵩燾早在鹹豐(feng) 九年(1859)正月二十四的《請飭令推求諳習(xi) 夷語者入京傳(chuan) 習(xi) 以通知夷情片》中就提出“所以製禦遠夷之道,……必務疏通其情”。[xl]他首倡學習(xi) 外國語言文字、掌握外國情形虛實,成為(wei) 洋務運動期間創辦京師同文館、上海廣方言館、廣州同文館等外國語學校的先聲。隨著國人日漸了解洋情,他又進一步提出“盡其窾要”“求其所以然”的深層次認識要求,“然知洋情之為(wei) 然,而不知測知中國之能行與(yu) 否以求其所以然,殆猶知彼而不能知己者也。”[xli]

 

知己知彼,才能比較鑒別。郭嵩燾從(cong) 政治、學術、禮俗、教化四個(ge) 方麵對中西文明異同作了初步比較和“參稽互證”。在政治方麵,西方將天下之政完全“公之臣庶”,且“治民以法”,中國“治民以德”的三代聖人於(yu) 此猶有不足,秦漢以來尊君卑臣、劫製天下則更等而下之;在學術方麵,西方近代以來一意崇尚科學,中國卻自秦漢以後不知講求三代聖學,一味“習(xi) 為(wei) 詩文無實之言”;[xlii]在禮俗方麵,歐洲各國獨擅其勝,中國自戰國秦漢以來“三代禮樂(le) 政教蕩然無存”、“風尚之日趨於(yu) 汙下”;[xliii]在教化方麵,中國聖人之教博大精深,但自漢以來日益微滅,未能溉之天下,西方基督教則強調博愛、平等而遍傳(chuan) 天下。[xliv]他據此認為(wei) ,中國必須坦然正視千年巨變後的落後現實,積極學習(xi) 西方現代文明:“雖使堯舜生於(yu) 今日,必急取泰西之法推而行之,不能一日緩也”。[xlv]中國必須全麵學習(xi) 西方,但又該如何確定取法西洋的重點、力度和速度呢?這就需要“就中外情勢參稽互證,以辨其輕重緩急之宜”。也就是說,既要懂得西法的本末體(ti) 用,又要熟知中國自身的實際情況,還要在兩(liang) 者的反複權衡比較中掌握好中國改革的次序先後、力度輕重、速度快慢,從(cong) 而達到“行之甚易”“曆久無弊”的理想效果。

 

關(guan) 於(yu) 西法本末體(ti) 用的問題,郭嵩燾在《條議海防事宜疏》中對其本末觀作了較為(wei) 係統的論述:“西洋立國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教,其末在商賈,造船、製器,相輔以益其強,又末中之一節”。[xlvi]在他看來,對於(yu) 西方國家的富強,不僅(jin) 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不僅(jin) 要看到“造船、製器”的器物層麵,還要看到更為(wei) 深層的“朝廷政教”的政治製度層麵和文化觀念層麵。郭嵩燾在駐英期間,出於(yu) 對西洋“法治”重要性的高度認識,重點考察了英國法律的律師製度、刑事案件審判製度、陪審製度、回避製度、監獄製度,[xlvii]並進一步認識到西洋的民主政治是長期政治教化、多方麵因素醞釀積累的結果:風俗人心為(wei) 立國之本。

 

關(guan) 於(yu) 晚淸中國求治之難的現實處境,郭嵩燾有著清醒的認識,[xlviii]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務實地進行政治改革呢?

 

首先,應當“先立其本”,即實行“紀綱法度”(政治體(ti) 製和製度)、“人心風俗”(政治倫(lun) 理和社會(hui) 道德觀念)的改革和建設。郭嵩燾認為(wei) ,在製度設計層麵上,應采取“君民交相維係”的模式,使“國家與(yu) 其人民交相比倚”,“國家有所舉(ju) 廢,百姓皆與(yu) 其議;百姓有所利害,國家皆與(yu) 讚其成而防其患”。[xlix]在政治倫(lun) 理和社會(hui) 道德觀念層麵上,應使“公私兩(liang) 得其利”,即“凡利之所在,國家與(yu) 民共之,而又相與(yu) 忘之,斯所以為(wei) 大公也”。[l]

 

其次,應當確定“輕重緩急之宜”,做到循序漸進,日益推廣,切忌驟行操切之政,急功近利。在郭嵩燾看來,學習(xi) 西方科學技術固然是姑務其末,當也需講究本末主次,輕重緩急。從(cong) 本末主次來看,製器是末中之末,需“習(xi) 其末而徐探其本”;從(cong) 輕重來看,興(xing) 修鐵路應“小試之,徐徐推廣之,庶無大失也”;從(cong) 緩急來看,“輪船、電報,必宜通行,鐵路暫必不能行。”[li]進一步來看,凡事講究“輕重緩急之序”,是因其本有“輕重緩急之勢”和“輕重緩急之理”,如“審知彼我情勢之異,而又有其可以通行者,使輕重緩急之理先得於(yu) 吾心,而後可與(yu) 考求西法。”[lii]郭嵩燾講究本末之序、輕重之分、緩急之別的政治思維方法,極大地擴展了湖湘哲學傳(chuan) 統中的“循序漸進”思想的理論內(nei) 涵和理論品格。[liii]

 

三、實事求是

 

“實事求是”本是漢學家們(men) 考辨名物數度的真假虛實問題的治學方法、路徑、態度和風格。郭嵩燾肯認漢學家實事求是的學氣,[liv]他也肯定實事求是的治學途徑在漢學中的地位和作用,[lv]但郭嵩燾對漢學專(zhuan) 注度數訓詁的狹隘立場和不切修身實功的明顯弱點也有清晰認識。[lvi]他甚至擔心漢學流弊使某些末流“幾於(yu) 脫盡範圍,越禮犯義(yi) ”,從(cong) 而影響到整個(ge) 社會(hui) 的人心風俗。[lvii]在郭嵩燾看來,漢學“征實”,宋學“言理獨精”,隻有充分汲取兩(liang) 家之長,並超越名物數度和空談性理的狹隘範圍而廣泛關(guan) 注國計民生的實際問題,才是真正的“實學”。

 

郭嵩燾的實學有著明確的經世致用誌趣,修身成己要用“實功”,著書(shu) 立說以“征實”為(wei) 宗旨,學校教育講求“有用之學”,熱心向朝廷推舉(ju) “實學人才”,居官任事則求“實心實政”等等,體(ti) 現了他擴大“實事”涵蓋範圍和“實學”學術視野的諸多努力。[lviii]從(cong) 哲學淵源來看,郭嵩燾繼承了王船山的“實有”思想,如他將《尚書(shu) 》“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解釋為(wei) :“有者,實有之,而非老氏欲張固翕、欲取固與(yu) 之謂也。君子所以貞天下之變,利害名實皆無與(yu) 於(yu) 其心,不足於(yu) 物,有餘(yu) 於(yu) 己,不足於(yu) 身,有餘(yu) 於(yu) 心,乃以出入乎險阻,而自蓄其德。”[lix]又將《中庸》“知止而後有定”解釋為(wei) “有定是實有於(yu) 心”,強調“故夫中也者,非能虛擬之以為(wei) 中也,必實有所持焉”,“知仁勇之德積誠而實有之者也”。[lx]這些都說明心實有道、德、中、定等內(nei) 在德性結構,故心為(wei) 實有而非虛無。心能“以誠應物”,正是因為(wei) 天地萬(wan) 物是客觀世界的實有,心是主觀世界的實有,二者之間具有“誠”的共同本質和“應”的感通渠道。

 

將這種哲學認識論運用到政治實踐上,就要“以實行政”,[lxi]要以“至誠之心”辦理“實有之事”,務求“實政在民”。因此,大臣格君心之非,要因其偏處,隨事開諭,即事明理。[lxii]朝廷用人行政,要即事求才,“隨事試之,而授以職”,使人才有曆試磨練的機會(hui) ,避免“輕進易退”的草率態度。[lxiii]郭嵩燾曾特別向總署指出“官吏行文書(shu) 相督相禁,而不知何者之為(wei) 情實;士大夫尚議論相推相獎,而不知何者之為(wei) 事功。洋人乃悉窺見其底蘊,事事以實核之,而發其覆,而不能以虛言解也”,[lxiv]認為(wei) 中國不求“情實”“事功”,不像洋人那樣“窺見其底蘊”“事事以實核之”,所以也就不能取得實事求是之效,這種“文之弊”實是中國的一大患。推而廣之,“天下之事,揆情度理,皆有一定之準則,隨事體(ti) 察,以求事理之平而斷行之,是即君子精義(yi) 之學也”。[lxv]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郭嵩燾主張“有即事以窮理,無立理以限事”的“實事求是”的認識論。[lxvi]

 

郭嵩燾擔任駐英公使期間,進一步將“實學”與(yu) 西方科學溝通起來——“實學,洋語曰賽英斯”。[lxvii]他通過對光學、熱學、天文、化學、動物之學、植物之學、電學乃至性理之學(科學哲學)的親(qin) 身了解,發現西方人對於(yu) 各門自然科學、社會(hui) 科學及實用技術都是立誌專(zhuan) 一,百挫不懲,隨事考求,反複推演,窮究底蘊,精益求精,而且高度重視專(zhuan) 業(ye) 教育和普及教育。這就使“實事求是”成為(wei) 西方學術、學校和社會(hui) 政治各領域的基本精神。由此,他得出“實事求是,西洋之本也”,[lxviii]“西人格致之學,所以牢籠天地,驅役萬(wan) 物,皆實事求是之效也”[lxix]的考察結論。歸國返裏之後,郭嵩燾從(cong) “大抵天下人心風俗,成乎學校,而必歸本於(yu) 吏治”的認識出發,致力於(yu) “由學校以端求人心風俗”的教育事業(ye) 。[lxx]更重要的是,郭嵩燾把中國傳(chuan) 統的“實事求是”命題與(yu) 西方近代的科學精神結合起來,從(cong) 而為(wei) 剛開始向西方學習(xi) 的中國人提出了一個(ge) 正確的思想方法。[lxxi]

 

歸根結底,郭嵩燾“實事求是”的政治思維方法,就是從(cong) 尊“實有”出發,切實地去了解“實事”本身的原委,在隨事體(ti) 察和即事明理中精微“求是”,這樣才能有實“學”,也才能有實“行”和實“效”。

 

四、結論

 

作為(wei) 一個(ge) 儒家學者和政治家,郭嵩燾試圖將他的儒家政治理想與(yu) 西方民主政治理念和法製思想統一起來,為(wei) 風雨飄搖的晚清中國政治大廈尋求擺脫危機的出路。從(cong) 郭嵩燾政治思維的整體(ti) 來看,“思大而公者”“就中外情勢參稽互證,以辨其輕重緩急之宜”“實事求是”三者是相互聯係、相輔相成的。第一,通觀古今的曆史意識與(yu) 公共意識(“大而公”)是“實事求是”的必要前提和必然結果。郭嵩燾強調的“審幾之知”,是必須建立在明理、因勢的曆史理性精神和心懷天下、順應民意、大公至平的公共理性精神的思想前提和心理基礎之上的實事求是之知。同時,“學必先識其大”或通古今理勢之大的“大識”,就是要超出流俗之見和聞見之知,而“事事要考求一個(ge) 實際”,務求“有實際”之“識”,即實事求是的遠見卓識。第二,會(hui) 通中西的世界意識與(yu) 開放意識(“中外情勢參稽互證”)是“實事求是”的必要前提和必然結果。在晚清中國的政治舞台上,且不論頑固抗拒西方政治文明和中國政治改革的顢頇無識之輩,就是那些熱心洋務自強運動的開明官吏也要麽(me) 是對洋情所知有限,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要麽(me) 是隻知道外國的情況,卻不知道從(cong) 西洋引入的具體(ti) 改革措施是否適合中國的實際國情,總之是眛於(yu) 中外情勢而無從(cong) 製定輕重適度、緩急適宜的改革方案,這當然是缺乏實事求是精神的必然結果。同時,實事求是之學又必須以天下一家的世界意識和勇於(yu) 接受中西文明差異、善於(yu) 學習(xi) 他人(含西人)長處的開放意識作為(wei) 思想前提。第三,“實事求是”是通觀古今、會(hui) 通中西的必要前提和必然結果。隻有以現實為(wei) 依據,從(cong) “實事”出發來“求是”,即以實事求是為(wei) 前提,才能通觀古今、因時變通、不拘成法,才能會(hui) 通中西、取法西洋、借法自強。同樣,隻有通觀古今理勢變化、參酌中外情勢異同,在明確的時空坐標下處理一切實際問題,做到隨事體(ti) 察、即事明理,才能真正取得實事求是之效。三者之間互為(wei) 前提、互為(wei) 因果的密切聯係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隻有尚通才能務實,隻有務實才能尚通。正是上述三者共同構成了郭嵩燾政治思想的方法論基礎。由此,他站在儒家學者的基本立場上完成了對現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接納,對晚清中國政治積弊的深刻反思,以及對未來中國民主政治改革出路和模式的初步理論探索。




注釋:


[i] 章開沅:《離異與(yu) 回歸——傳(chuan) 統文化與(yu) 近代化關(guan) 係試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81頁。

[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梁小進主編,嶽麓書(shu) 社2012年版,第497頁。下引從(cong) 簡。

[ii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2頁。

[iv]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278頁。

[v]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277頁。

[vi]《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364頁。

[v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526頁。

[vii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81頁。

[ix] 《郭嵩燾全集•日記四》第11冊(ce) ,第42頁。

[x]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357頁。

[x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63頁。

[xii]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793頁。

[xii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257頁。

[xiv]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781頁。

[xv]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871-872頁。

[xv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61頁。

[xv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532頁。

[xvii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76頁。

[xix]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311頁。

[xx]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90頁。

[xx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80頁。

[xx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57頁。

[xxi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311頁。

[xxiv]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51頁。

[xxv] 《郭嵩燾全集•日記二》第9冊(ce) ,第510頁。

[xxvi]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49頁。

[xxvii]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52頁。

[xxviii]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60頁。

[xxix]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183頁。

[xxx]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97頁。

[xxx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35頁。

[xxx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357頁。

[xxxi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352頁。

[xxxiv]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446頁。

[xxxv]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539頁。

[xxxv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473頁。

[xxxv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75頁。

[xxxvi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76頁。

[xxxix]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472頁。

[xl]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6頁。

[xl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696-697頁。

[xlii] 《郭嵩燾全集•日記四》第11冊(ce) ,第72頁。

[xliii] 《郭嵩燾全集•文集》第15冊(ce) ,第52頁。

[xliv] 李清良編著:《湖湘文化名著讀本(哲學卷)》,湖南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252頁。

[xlv] 《郭嵩燾全集•文集》第15冊(ce) ,第690頁。

[xlvi]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782-783頁。

[xlvii] 李遊、李棟:《西法對中國法製近代化的影響——以郭嵩燾的政治思想為(wei) 主線》,《比較法研究》2013年第3期。

[xlviii] 《郭嵩燾全集•奏稿》第4冊(ce) ,第261頁。

[xlix] 《郭嵩燾全集•文集》第15冊(ce) ,第692頁。

[l] 《郭嵩燾全集•文集》第15冊(ce) ,第690-691頁。

[l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458-459頁。

[li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474頁。

[liii] 李清良編著:《湖湘文化名著讀本(哲學卷)》,第264頁。

[liv]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25頁。

[lv] 《郭嵩燾全集•集部二》第14冊(ce) ,第291頁。

[lv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484頁。

[lvii] 《郭嵩燾全集•日記四》第11冊(ce) ,第418、603頁。

[lviii] 夏泉:《開眼看世界與(yu) 郭嵩燾的教育思想》,《暨南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99年第2期。

[lix] 《郭嵩燾全集•日記二》第9冊(ce) ,第523頁。

[lx] 《郭嵩燾全集•經部二》第2冊(ce) ,第731、789、804頁。

[lxi]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62頁。

[lx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317頁。

[lxi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434、434頁。

[lxiv] 《郭嵩燾全集•書(shu) 信》第13冊(ce) ,第186頁。

[lxv] 《郭嵩燾全集•日記一》第8冊(ce) ,第532頁。

[lxvi] 張靜:《郭嵩燾思想文化研究》,南開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頁。

[lxv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164頁。

[lxviii] 《郭嵩燾全集•日記三》第10冊(ce) ,第697頁。

[lxix] 《郭嵩燾全集•日記四》第11冊(ce) ,第19-20頁。

[lxx] 《郭嵩燾全集•日記四》第11冊(ce) ,第557頁。

[lxxi] 王興(xing) 國:《湖湘哲學發展的四個(ge) 階段及主要特點》,《湖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08年第3期。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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