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及其心性論意涵
作者:董衛國
來源:《哲學動態》2014年第7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六月廿八日甲寅
耶穌2016年7月31日
作者簡介:董衛國,男,山東(dong) 人。哲學博士、現為(wei) 西南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哲學係教師。師從(cong) 北京師範大學李景林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儒學、宋明理學,在《中國哲學史》、《齊魯學刊》等雜誌發表論文多篇。
一
在《大學》詮釋史上,對格致思想詮釋最係統、影響最大者當屬朱子和陽明。而陽明之說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朱子學的反動。朱子認為(wei) 《大學》由經和傳(chuan) 兩(liang) 部分構成,“未之有也,此謂知本”之前為(wei) 經一章,“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之後的部分為(wei) 傳(chuan) 十章,係“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1]]”。朱子又認為(wei) 《大學》存在錯簡和闕文,所謂錯簡就是傳(chuan) 文部分與(yu) 經文部分不是一一對應的關(guan) 係,因此對《大學》原文的順序進行調整,使得傳(chuan) 文與(yu) 經文部分的“三綱八目”一一對應。然而,在經傳(chuan) 對應時,朱子發現原文中沒有專(zhuan) 門對格物致知的解釋,遂認定有闕文,在綜合前人之說的基礎上作格致補傳(chuan)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yu) 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yu) 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2]]這個(ge) 補傳(chuan) 言簡意賅,表達了朱子格物致知思想的核心觀點。經過朱子整理之後的《大學》,即通常所謂《大學》新本。新本《大學》有其自身的意義(yi) 和學術價(jia) 值,在某種意義(yi) 上,甚至可以說新本《大學》的影響力超過了古本《大學》,但從(cong) 朱子之義(yi) 不必與(yu) 古本相符。
首先,朱子對經傳(chuan) 的劃分和對應本身並無充分的根據,對此學者一直存在質疑。王陽明力推古本《大學》,說“舊本析而聖人之意亡矣。”[[3]]清儒崔述認為(wei) :“玩通篇之文,首尾聯屬,先後呼應,文體(ti) 亦無參差,其出一人之手明甚。恐不得分而二之也。”[[4]]汪中也反對經傳(chuan) 的劃分,“周秦古書(shu) ,或一篇述數事,必先詳其目,而後乃備言之。……今定為(wei) 經傳(chuan) ,以為(wei) 二人之辭,而首末相應,實出一口,殆非所以解經也。”[[5]]朱子對經傳(chuan) 的劃分雖然有其自身的價(jia) 值,但是古本《大學》本身體(ti) 例完備,並無區分經傳(chuan) 的必要。所謂經部分,其實可以算是全篇的總論,而傳(chuan) 部分則是分說。總論與(yu) 分說的區分與(yu) 經傳(chuan) 的劃分是不同的。如果是經傳(chuan) 關(guan) 係,前後必須一一對應,傳(chuan) 部分是對經部分的闡述。但是總分之說則不同,總分之別隻是為(wei) 了著述說理的方便,綱舉(ju) 目張,一目了然,然後在分說部分詳細闡述其理。如此,分說部分並不必然與(yu) 總論部分一一對應,而是自有其內(nei) 在理路。先秦古書(shu) 多有此例,如《大戴禮記·曾子立孝》開篇說:“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也”,之後通篇都圍繞以忠與(yu) 禮來行孝道展開論說;再如,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篇,開篇說:“凡人雖有性,心亡奠誌,待物而後作,待悅而後行,待習(xi) 而後奠”,下文又對此進行解釋:“凡動性者,物也;逢性者,悅也……習(xi) 也者,有以習(xi) 其性也”[[6]],通篇大部分內(nei) 容與(yu) 詩書(shu) 禮樂(le) 對人性情的教化有關(guan) 。皆是其例證。
然而,朱子對八條目的認識及其對闕文的判定,根本上還取決(jue) 於(yu) 他對《大學》思想脈絡之把握。所謂八條目的關(guan) 係在《大學》中是這樣表述的:“古之欲明明德於(yu) 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朱子或多或少認為(wei) 文中的“而後”不僅(jin) 僅(jin) 是邏輯關(guan) 係,還是“工夫次第”上的時間先後關(guan) 係[[7]],這是把八條目理解為(wei) 一種直線性的關(guan) 係。這種思路,尤其影響了他對格物致知與(yu) 誠意關(guan) 係的理解。朱子認為(wei) 意誠是物格知至以後之事,但實際上,《大學》的格物致知與(yu) 誠意、正心是同一道德實踐活動的不同麵向。格物致知的含義(yi) 其實蘊含在對誠意、正心的解釋之中[[8]],《大學》並不缺少對格物致知的義(yi) 理闡述,古本《大學》是一篇完整的論文,亦具有嚴(yan) 謹的思想體(ti) 係。
二
按照“八條目”的表述次序,《大學》在總論部分結束之後,似乎應該先對格物致知做詳細闡述,但是《大學》原文卻直接對誠意進行詳細申說。這是因為(wei) 誠意、慎獨是《大學》工夫核心宗旨所係。八條目最終落實於(yu) 格物致知,但是誠意慎獨的工夫實際是格物致知的保證。若不以誠意為(wei) 基礎,總論部分所說的目標次第將無法落實[[9]],所以總論部分之後,即是對誠意做進一步說明。
《大學》本身並不缺少對格物致知的義(yi) 理闡釋,對於(yu) 格物致知的義(yi) 理解釋實際上蘊含於(yu) 對誠意、正心的解釋之中。從(cong) 上下文語境推論,在《大學》作者的時代,格物一詞大概是無須解釋的。格物之“格”,鄭玄曰“來”,朱子曰“至”,陽明曰“正”,在《大學》作者的時代這些意思也許都有,因為(wei) 字意的分化是一個(ge) 曆史的過程,在此分化過程之中,這些含義(yi) 未必劃分得十分清晰。格物二字連言在先秦典籍中並不多見,但是兩(liang) 字都是常用字。“格”在《尚書(shu) 》中出現頻率頗高[[10]],格之本意為(wei) “度量”。“物”,從(cong) 鄭玄到朱子皆解為(wei) “事”,諸家無異論。此“事”並不是指客觀存在的物體(ti) ,而是指以人為(wei) 中心而成立的價(jia) 值事實[[11]]。所謂格物,是指人對事的判斷、處理。“格物”在《大學》作者的時代大概意思相當於(yu) 今語所謂“應接事物”、“處理事情”之義(yi) 。大部分人從(cong) 生至死都在與(yu) 事交接,從(cong) 事相上來說,可以說人人都在格物,因此是不必別加解釋的。章太炎從(cong) 《樂(le) 記》中的“物至知知”來理解《大學》格物致知說,認為(wei) “雲(yun) 物至知知者,所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格者,來也。致者,送詣也。物來而知詣之,外有所觸,內(nei) 有所受,此之謂致知在格物”,強調“本記舉(ju) ‘格物,、‘致知’、‘誠意’,皆泛論心法自然,不待告教,不督以施功,督施功自‘慎獨’始,猶《樂(le) 記》言施功始於(yu) 反躬”[[12]]。章氏之意,“格物”、“致知、“誠意”,指的都是人認知外物的自然過程(所謂“心法自然”),並不涉及學者主動的修養(yang) 工夫,主動的修養(yang) 是從(cong) “慎獨”開始的。章氏說格物是人認知外物的自然過程,認為(wei) 道德修養(yang) 的工夫自“慎獨”開始,此皆真知灼見。但是說致知誠意也是自然認知過程則不符合《大學》本義(yi) 。因為(wei) 誠意即所謂“惡惡如惡臭,好善如好好色[[13]]”,顯然有道德修養(yang) 的意義(yi) ,而“慎獨”是達到意誠的工夫。
格物無須解釋,那麽(me) 致知為(wei) 何亦無解釋?朱子認為(wei) 格物致知是一事之兩(liang) 麵。朱子說:“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14]],“致知格物隻是一事,非是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15]]知是格物發生的主觀效果,格物是實現致知的客觀途徑。朱子說,“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陽明則認為(wei) ,致知即是致良知,格物致知即是“致吾心之良知於(yu) 事事物物。”[[16]]後人對於(yu) 朱王兩(liang) 家的格致義(yi) ,爭(zheng) 論最多。但是從(cong) 核心觀念上來看,朱王思想相通之處恐怕大於(yu) 其分歧,所以會(hui) 產(chan) 生很多爭(zheng) 論,主要是後人囿於(yu) 文字表述,而不知匯通。受西方哲學思維影響的現代學者,尤其容易對朱子所謂“知識”產(chan) 生誤會(hui) [[17]]。此處所謂“知識”並非現代語境中客觀的物理知識,而是“知”(側(ce) 重對道理的了解)和“識”(側(ce) 重對運用道理對價(jia) 值事實的判斷能力)的合稱,主要是人道德理性的認識能力和判斷能力。陽明“致良知”的說法則明白得多,良知顯然並非某種相對心靈的對象性的知識,而是一種關(guan) 乎道德判斷能力的情意之知。在致知的內(nei) 容上,兩(liang) 者實際上並無差別,然而陽明所言致良知則不容易讓人誤解。此情意之知,可由知情意三個(ge) 麵向來理解其作用。知的一麵偏重於(yu) 覺照、思維和知識運用,情、意則偏重於(yu) 感受和價(jia) 值判斷[[18]]。就《大學》本文來說,致知是格物的效果,二人對致知的最終目的並無異議[[19]]。
此致知之“知”是就人心應物之處,與(yu) “物”對應而言的。人心如何應物?其中有情感、有認知亦必有價(jia) 值判斷。此知乃是一種人心應物的情意之知。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特別重視情感與(yu) 意誌,而並不重視認知之知,認為(wei) 認知之知不過是附加於(yu) 情意之上,或者說被情意運用的覺照、思維和知識工具。所以,此知一定要落實到後麵的誠意和正心來講,若脫離誠意與(yu) 正心(正心章實際上是講情),知則僅(jin) 僅(jin) 成立認知之知,顯然不合乎《大學》致知的內(nei) 涵。簡單說來,脫離了誠意之意和正心之情則無知可致。必須立足於(yu) 此傳(chuan) 統儒學心性論的基本觀念,才能恰當把握《大學》格物致知的工夫內(nei) 涵。
《大學》在總論部分結束之後,馬上開始對誠意思想的詳細說明,因為(wei) 誠意慎獨是《大學》徹上徹下的工夫,從(cong) 修身至於(yu) 治國平天下,誠意慎獨之工夫並無從(cong) 無間斷,而對於(yu) 致知的解釋即蘊含於(yu) 對誠意和正心的解釋之中。《大學》誠意章:“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yu) 中,形於(yu) 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yan) 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ti) 胖,故君子必誠其意。”朱子雲(yun) “意者,心之所發也”[[20]]。朱子又對情和意進行了區分[[21]]。意,即主導內(nei) 心情感之方向者,即今語所謂意誌。誠者,實也。誠其意,即讓人以其真實的意誌作為(wei) 人心應物之主宰。既雲(yun) “誠其意”,其言下之意則說明,真實的意念或者說意念的真實狀態本來是向善的。隻有意念之真實狀態是向善的,那麽(me) 誠意才有道德意義(yi) [[22]]。但是現實人的意念卻並非總是如此,而是常常偏離或者背叛其本然的好善惡惡狀態,從(cong) 而表現為(wei) 一種“自欺”,所謂自欺,就是明明知道是善,但是不能真心地好,明明知道是惡,不能真心地厭惡。所謂“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就是這種狀態。綜上,“誠其意”這個(ge) 命題其實有兩(liang) 層含義(yi) ,第一,意的本來的或者說真實的狀態就有一定的道德方向,即好善而惡惡,否則“誠其意”就沒有了道德價(jia) 值。第二,現實人的意念往往是偏離了意的本真狀態,即所謂“自欺”,否則誠其意就沒有了必要。
“如好好色,如惡惡臭”,此係打比方,何者如好好色,如惡惡臭呢?即“好善如好好色,惡惡如惡臭”(朱子注:“使其惡惡則如惡惡臭,好善則如好好色。[[23]]”)。好好色,惡惡臭,這種好惡本於(yu) 人血氣生命而發,可以稱為(wei) “自然意欲”。自然意欲是人的生理本能,促使人維係其生命的直接動因。好善惡惡——對善的主張,對惡的拒絕——可以說是一種“道德意誌”,是人類社會(hui) 道德倫(lun) 理得以建立的根源。但是就現實人的情感生活而言,心的意欲方向總是一個(ge) 。也就是說,並非有兩(liang) 個(ge) 意誌,道德意誌和自然意欲乃是人情感生活之中兩(liang) 個(ge) 層麵而已,兩(liang) 者是本源統一的。人的道德意誌通過人血氣生命的意欲能力而發用,並且主宰乎血氣生命的情感生活之中。
自然意欲本身“即知即欲”,知覺此好色、惡臭,當下就發起好與(yu) 惡的情欲衝(chong) 動,從(cong) 而直接貫徹於(yu) 行動。因為(wei) 這種意欲是本於(yu) 人的血氣生命而有的。克就其本身而言,它是依於(yu) 自然律而活動,外物刺激人的自然感官,從(cong) 而產(chan) 生相應的意欲。但是就人之現實的情感生活而言,此種意欲之中,並非沒有主宰和方向。有時候,人看到美色也並不好,聞到惡臭也並不惡,例如,知道一個(ge) 美女心如蛇蠍,即便看到她的美色也並不升起喜好之心。從(cong) 根本上說,是因為(wei) 人的情感生活之中,總是貫通著道德意誌的價(jia) 值方向。
道德意誌本身是有價(jia) 值方向的,即好善惡惡。但現實生活中人們(men) 往往明明知道善的事情,而不能喜好,見到惡的事情,往往也不能厭惡。因此也就不能貫徹落實於(yu) 行動。其原因在於(yu) 道德意誌在通過本乎血氣生命的意欲而發用時,現實的意欲方向總是受到自然欲望的牽引,從(cong) 而偏離道德意誌的主宰方向。然而,此時道德意誌對內(nei) 心情感之統攝作用並未完全泯滅,即表現為(wei) “不安”“厭然”之情。相反,內(nei) 心情感若能完全服從(cong) 道德意誌之規定,真心好善惡惡,則內(nei) 心表現為(wei) 一種自得之樂(le) ,即所謂“自謙”。自謙即是“好善如好好色,惡惡如惡惡臭”。也就是說,人的道德意誌能夠完全主宰駕馭本乎自然生命而有的情感生活,持之既久,從(cong) 而超越了生理欲望的束縛,進而對其生命實存產(chan) 生轉化意義(yi) ,即所謂“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ti) 胖”。亦即通常所謂身心一體(ti) 。
然而,要讓道德意誌成為(wei) 人之情感生活的主宰,從(cong) 而達到身心一體(ti) 之境界,就必須於(yu) 人心應事接物處,對發於(yu) 心的意念有深度的省察,反思其是否符合一種純粹的道德意誌。此即所謂“慎獨”工夫。誠意章對“君子必慎其獨”凡再稱,足見其重要性。經學史上對“慎獨”的理解經過了較為(wei) 曲折的過程[[24]]。《中庸》鄭玄注:“慎獨者,慎其閑居之所為(wei) 。”[[25]]朱子注曰:“人所不知而己獨知之之地。”[[26]]按鄭注,“獨”為(wei) 獨居無人的狀態。朱子之說對鄭注有繼承。然而,解獨為(wei) 獨居無人的狀態,於(yu) 理未洽。人在獨處無人之時,慎其所為(wei) ,潔身自好,固然重要。但在群體(ti) 生活之中,敢於(yu) 堅持內(nei) 心的道德主張,不為(wei) 常見所動,有時則更加有意義(yi) 。所以,僅(jin) 僅(jin) 把獨解為(wei) 獨處無人的生活狀態,含義(yi) 偏窄。劉宗周解“獨”為(wei) “意”,即今語所謂動機,此說契合《大學》本義(yi) 。帛書(shu) 和竹簡《五行》篇的出土,佐證了劉說的正確性,結合對出土文獻的解讀[[27]],現代學者把慎獨理解為(wei) “珍重意念之所發”是較為(wei) 妥當的解釋[[28]]。
為(wei) 什麽(me) 《大學》等文獻把發於(yu) 心的意念、動機稱為(wei) “獨”呢?李景林先生認為(wei) ,此獨代表了一種充分的個(ge) 體(ti) 化和內(nei) 在化,意味著一種內(nei) 在精神世界的開拓[[29]]。李先生從(cong) 主觀精神世界的角度理解“獨”的含義(yi) 是非常恰當的。“獨”之立名,是本於(yu) 一種對道德意誌的真切體(ti) 驗。“獨”應該有兩(liang) 義(yi) ,其一為(wei) “絕對”,其二為(wei) “無對”,這兩(liang) 者又是統一的。道德意誌,本身即是絕對的善,借用康德的話說,僅(jin) 僅(jin) 因為(wei) 意誌而善,並不因為(wei) 其意誌的內(nei) 容(或說質料)而善[[30]]。如上所說,此道德意誌不以向外逐取物欲為(wei) 目的,而以實現其自身——善——為(wei) 目的。對此道德意誌之絕對性的體(ti) 認,則以“獨”稱之。此絕對的善,即以愛人利物為(wei) 動機,在此之上產(chan) 生出無私的情感[[31]],因而遂對天地萬(wan) 物產(chan) 生無限的善待之、成就之的一體(ti) 感通之情,與(yu) 天地萬(wan) 物感通為(wei) 一,此即“無對”之境界。絕對與(yu) 無對乃是究竟上的“獨”的含義(yi) 。然而,道德意誌並非是一盲目之意誌衝(chong) 動,而是有附加於(yu) 其上的明覺。即人心之意念純為(wei) 道德意誌之發用時,覺照亦與(yu) 之為(wei) 一體(ti) ,僅(jin) 僅(jin) 是對其當下行為(wei) 的自覺而已,此時所謂“惟精惟一”。就“獨”作為(wei) 一種主觀的精神境界而言,從(cong) 其意念的角度說,意是純善而無惡的;從(cong) 其情的麵向說,情是與(yu) 物感通為(wei) 一的;從(cong) 其知的麵向說,知是明覺而常照的。此時,道德意誌亦完全作為(wei) 情感生活之主宰,即所謂身心合一;情感通於(yu) 萬(wan) 物,是故能達於(yu) 人我一體(ti) ;知覺能夠明察覺醒,是以能夠對外在之價(jia) 值事實作出分別判斷,即能夠處萬(wan) 事而得宜。
情感與(yu) 意誌並非判然分離的兩(liang) 者,而是人內(nei) 心情感生活的不同麵向。《大學》言誠意,其本身表明好善惡惡乃是意之本真取向,然而,人心之現實動機常常為(wei) 血氣生命之自然意欲所幹擾從(cong) 而偏離道德意誌之規範和主宰。因此,必須要經過慎獨格物之工夫從(cong) 而恢複意之本真狀態。《大學》曰:“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又曰“意誠而後心正”。誠意正心本身並非分離的兩(liang) 個(ge) 過程,而是在以情應物之修養(yang) 過程之中深淺不同的兩(liang) 個(ge) 工夫層次。意既是情感方向之主導,那麽(me) 正心的工夫實際上落實於(yu) 誠意,更具體(ti) 地說是落實於(yu) 慎獨。《大學》對修身正心的討論:“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le) ,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所謂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患即所謂情,心之現行內(nei) 容為(wei) 情。正心即是於(yu) 人心應事接物處,能夠矯正情之偏頗和執著,從(cong) 而使發而中節。此處言,身有此四者則不得其正,並非是說要絕去四種情,而是說不執著於(yu) 四者。憤怒、憂患、恐懼等,這是偏重於(yu) 情中感受性而言,而意則是此情感中的方向性和主導者。人心接物,情感未著之時,對物之動機已經萌生:我心以什麽(me) 目的與(yu) 此物交接者?此動機即決(jue) 定了我與(yu) 物之間的價(jia) 值關(guan) 係。動於(yu) 私欲,必是人心牽扯於(yu) 物而動也,在此發動之幾上,已經以逐外物為(wei) 目的(比如占有欲、征服欲、嫉妒心等等,此皆所謂逐物),此意自然不能自作主宰。意散發為(wei) 情,憤怒、憂患、好樂(le) 、恐懼之情則是以物之能否遂我之欲而變化,如此則不能因任當下價(jia) 值事實本有之尺度而發用,而為(wei) 偏頗的情緒所牽引,如此則心不得其正。
如前所言,人情的本真狀態有是通達而不隔,是自足而常樂(le) 的,在應物之中,更強調其通性和對物之親(qin) 愛的感情。此通性和親(qin) 近之感,乃是人以情應物之心靈底色。但是現實中的人其情多已經失其本然。常人為(wei) 私欲束縛、奴役,從(cong) 根本上說,緣其意欲之發動處,即以逐物為(wei) 趨向。若要回歸於(yu) 心靈本然的狀態,工夫即在於(yu) 慎獨。於(yu) 意念之發動處,自作省察,讓心念隨純粹的道德意誌而動,如此則情自然由獨體(ti) (劉宗周曰“意根”)而發出,生生不已,與(yu) 物感通,自然能應物得宜。聖人以情應物,一體(ti) 感通之情乃是其心靈底色,而必在此底色之上,對外物之不同的價(jia) 值判斷和處置則是知的功用。聖人並非無喜怒哀樂(le) 也,而是喜怒哀樂(le) 之發皆能因任當下正在發生的價(jia) 值事實。大程子曰:“聖人之喜怒不係於(yu) 心而係於(yu) 物”[[32]],說的正是此意。其對於(yu) 物之喜怒,並非因為(wei) 其個(ge) 人利益之得失而產(chan) 生,其喜怒之情亦皆以愛人利物之心為(wei) 前提。聖人之忿懥,怒物之不得其正也;聖人之憂患,恐其物之不遂其生也;聖人之好樂(le) ,好物之得其時也。聖人之恐懼,畏天命或懼己之過也。總之,聖人之以情應物實際是以善為(wei) 標準,所謂好善而惡惡也。《大學》說“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焉,即此也,指當下正在發生的事。所謂“心不在焉”,即心不能在當下所應之物。意若純善無私,則應事亦專(zhuan) 一,因無他物牽引故。若有他物牽引,則意不能自我主宰。
綜上可知,《大學》格物致知與(yu) 誠意、正心乃是同一道德實踐工夫的不同麵向。格物本身不必然有道德修養(yang) 的意義(yi) ,致知之知乃是一種本於(yu) 道德理性的情意之知,此知之內(nei) 容必須落實於(yu) 誠意之意和正心之情才能得到恰當的理解。《大學》言誠意,實際上認為(wei) 意的本真狀態是好善惡惡的,慎獨工夫即是要求人心接物處,通過深度地省察,從(cong) 而對自己之本真的善良意誌有以自覺,並且由此善良意誌作為(wei) 情感發用的方向主宰和理智運用的價(jia) 值基礎。
三
學術史上,對《大學》格致思想解讀的文獻爭(zheng) 議,實際多上是思想分歧。而理解《大學》格致思想的關(guan) 鍵,在於(yu) 理解由此問題而涉及到的心性思想。《大學》沒有形式上獨立的心性論,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皆是實踐工夫,然而,此工夫論主張卻建立於(yu) 對人之心性的洞見之上。或者說《大學》的心性論實際蘊含在工夫論之中,這尤其體(ti) 現了傳(chuan) 統儒學“即工夫即本體(ti) ”的學術精神。從(cong) 根本上說,傳(chuan) 統儒家的心性論是一種形上學,而非現代意義(yi) 上的心理學。儒家的心性之學並非把人的心性作為(wei) 客觀的對象加以觀察和分析,亦不是以社會(hui) 學的態度通過對人心理現象的統計而得出見解,而是在主體(ti) 之道德實踐的過程中,經反省與(yu) 體(ti) 驗而探究道德實踐及其超越性價(jia) 值的形上學根據,因此儒家之心性論必然突出一種道德的主體(ti) 性[[33]]。
現代人由於(yu) 受到西方哲學思維方式的影響,往往把心物關(guan) 係理解為(wei) 一種認知關(guan) 係,這必然導向對格致思想的誤讀。中國古人何以不重視認知之知,而把心的內(nei) 容統括理解為(wei) 一種情意之知呢?此與(yu) 中國古代的基本的世界觀有直接關(guan) 係。所謂世界觀,即是人對待世界的基本態度。從(cong) 古希臘以來,西方哲學主流的世界觀皆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對象性思維基礎上。人是認識主體(ti) ,世界是被認識的客體(ti) ,主體(ti) 重視通過思辨理性把握的概念和邏輯推理等方式,對世界作靜態的、抽象的分析。人對物是一種客觀認知的態度。但是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對待世界的態度則與(yu) 此不同。在古人看來,世界是由以人為(wei) 價(jia) 值中心的一係列價(jia) 值事實構成的。人之道德理性乃是諸價(jia) 值事實的價(jia) 值本源。人心應物,即是以本於(yu) 道德理性的情意之知來應對周遭之諸多價(jia) 值事實,從(cong) 而擺正人物之間的關(guan) 係,由此,人物都有以實現其本身的價(jia) 值,此即是一種以情應物的心性觀和心物統一的世界觀。人心之德性必須通過對價(jia) 值事實的處置而實現其自身,因此人心應物就成為(wei) 人實現其自身德性的必要方式。在以情應物的世界觀背景下,人對於(yu) 物是一種價(jia) 值實現論的態度,而非客觀認知的態度。在此價(jia) 值事實的判斷中,必然強調心靈中情意方麵的作用。古人認識到,心物之間更根本的聯係是通過心靈之情意方麵的作用而實現的,情感的關(guan) 聯總是先於(yu) 理智的認知。按照這種以情應物的觀念,人與(yu) 物之間最根源上的聯係不是通過概念範疇等認知理性,而是情感。傳(chuan) 統儒家認為(wei) 人心以情應物,其情感的“底色”是對物的親(qin) 愛或者說感通。人情本是與(yu) 物通而不隔閡的。大程子說:“仁者,渾然與(yu) 物同體(ti) 。[[34]]”朱子《仁說》特別強調本乎仁性發用的“惻隱”之情“貫乎四端”[[35]]。王陽明化用《禮記·禮運》的話說:“大人者,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者也,其能以天下為(wei) 一家,中國猶一人。[[36]]”都是對這一儒家通義(yi) 的洞見。或者說,此一體(ti) 通感之情,乃是物向我敞開其存在的基本場域,也是人之情的本真狀態。
儒家之性善論雖然至孟子而充分闡發,但此觀念其實本就是孔門儒學應有之義(yi) 。《大學》倡導“誠意”,其實已經認定人心意念之本真的善惡方向。所以強調“慎獨”工夫,即是強調在人情應物之幾處有理性之反省,從(cong) 而不斷澄清人心之本真的善良意念,以作為(wei) 感情之主宰。善僅(jin) 僅(jin) 作為(wei) 意念當然不必涉及知識,然而,善要發動為(wei) 行為(wei) 時,卻必然牽涉到知識。格物若以善的意誌為(wei) 動機,那麽(me) 一切的知識學習(xi) 皆能納入到德性修養(yang) 的過程之中來。程朱都強調格物之對象沒有限定[[37]],這是對的。其實,格物致知的工夫不在於(yu) 格什麽(me) 物,而是強調以什麽(me) 方式去格物。慎獨的工夫,實際上能夠把一切是生命活動都變成道德修養(yang) 的途徑。把生命視為(wei) 一場修行,把人間萬(wan) 事視為(wei) 一個(ge) 道場,這也是儒家與(yu) 其他宗教不同之處。儒家並非不追求“超功利道德的價(jia) 值”(馮(feng) 友蘭(lan) 先生語),但是人生的超越性價(jia) 值,從(cong) 形式上看,並不在日常生活之外。
注釋:
[1]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4頁。
[2]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6、7頁。
[3]王陽明:《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42頁。
[4]崔述:崔東(dong) 壁遺書(shu)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74頁。
[5]汪中:《汪中集》台灣“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古籍整理叢(cong) 刊》,2000年,第66頁。
[6]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135頁。
[7]朱子認為(wei) “反身而誠,乃為(wei) 物格知至以後之事”(《大學或問》,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六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30頁)“《大學》所謂“知至、意誠”者,必須知至,然後能誠其意也。”(黎敬德:《朱子語類》卷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299頁)但是,朱子認為(wei) 格物致知是一體(ti) 兩(liang) 麵的關(guan) 係。例如說:“致知格物隻是一事,非是今日格物,明日又致知。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又“物格於(yu) 彼,則知盡於(yu) 此。”(同上書(shu) ,第191頁、292頁)
[8]自宋代以來,有不少學者認為(wei) ,“知之而後有定”到“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是格物致知的傳(chuan) ,如宋董槐、王柏等(參見李紀祥《兩(liang) 宋以來<大學>改本研究》,第90、91頁,學生書(shu) 局(台灣)1988年版)。我們(men) 認為(wei) ,“知止而後有定”一段文字,雖然與(yu) 格物致知有關(guan) 係,但是此章還是針對三綱領而總說通過明德、親(qin) 民而行仁道的過程,並不能完全歸於(yu) 是對格物致知的解說。
[9]明末劉宗周即說:“《大學》言格致而未有正傳(chuan) ,獨於(yu) 誠意章言慎獨,明乎慎獨為(wei) 格致第一義(yi) 。”參見《劉宗周全集》第三冊(ce)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23頁。
[10]如“格於(yu) 上下”(《尚書(shu) ·堯典》);“格於(yu) 皇天”(《尚書(shu) ·君奭》)等等。
[11]李景林先生明確指出“《大學》所言物,則非實然意義(yi) 上的隻是對象,而是與(yu) 認知存在相關(guan) 的價(jia) 值事實。”李景林:《教養(yang) 的本原》,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35頁。
[12]章太炎:《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五冊(ce) ,第61,62頁。
[13]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7頁。
[14]黎敬德:《朱子語類》卷第二十四,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292頁。
[15]同上注。
[16]王陽明:傳(chuan) 習(xi) 錄中,《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2頁。
[17]馮(feng) 友蘭(lan) 先生對朱子《大學》補傳(chuan) 提出質疑。馮(feng) 先生質疑“眾(zhong) 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和“窮至物理之極”的說法,因為(wei) 對於(yu) 事物的知識(科學知識)是無限發展的,所以不可窮到其極致,他同樣也認為(wei) 由朱子的格物致知的求知道路不能達到“吾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的道德修養(yang) 境界。(參見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新編》,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68、169頁)
[18]例如朱子認為(wei) “知與(yu) 意皆出於(yu) 心。知是知覺處,意是發念處。”(參見黎敬德:《朱子語類》卷第二十四,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292頁)(改為(wei) “300”)
[19]來自儒學心學一派的質疑,一直集中在朱子所言格物的工夫能否達到致知(從(cong) 王陽明到牟宗三皆是如此)。但是朱王兩(liang) 家的致知說的目的雖相同,即實現道德理性之自覺,追求理想的人格自由,但兩(liang) 家實現致知的途徑則有差別。朱子雖然並非認為(wei) 此知乃是純認知意義(yi) 上的知,但是在朱子看來,致知畢竟還屬於(yu) 知一截的工夫(相對於(yu) 行而言),朱子知先行後的理論宗旨,強調先講明道理,然後再去踐履。但是朱子同樣看到,貫通於(yu) 整個(ge) 道德修養(yang) 過程中的知行互發作用,因此又以“知的淺深”(知煞有淺深)來統攝從(cong) 認知之知到情意之知(即所謂“真知”,真知即貫徹於(yu) 意誌層麵的知,亦即直接可以發動為(wei) 人行的知)的差別性。也即是說,到真知的時候,或者說是究竟意義(yi) 上的知也是即知即行,知情意合一的。但是對於(yu) 這些道理的內(nei) 容,則主要是倫(lun) 理道德方麵的道理,此絕不可誤會(hui) 。(參見黎敬德:《朱子語類》卷第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
[20]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3頁。
[21]“情是性之發,情是發出恁地,意是主張要恁地。如愛那物是情,所以去愛那物是意。情如舟車,意如人去使那舟車一般。”(黎敬德:《朱子語類》卷五,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95頁)又,“性、情則一。性是不動,情是動處,意則有主向。如好惡是情,‘好好色,惡惡臭’,便是意。”(同上注,第96頁)
[22]劉宗周反對陽明四句教中“有善有惡意之動”的說法,說“好善惡惡者,意之動,此誠意章本語也”,劉宗周實際認為(wei) 好善惡惡是意本有的趨向。參見《劉宗周全集》第四冊(ce)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79頁。
[23]朱子注:“使其惡惡則如惡惡臭,好善則如好好色。”(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Z].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年,第7頁。)
[24]廖名春先生認為(wei) “慎獨”說本義(yi) 的揭破,關(guan) 鍵是四步:一是以王棟、劉宗周為(wei) 代表的明代心學派,以心之主宰“意”解“獨”,破除了鄭玄“閑居”之誤;以“誠意”釋“慎獨”,將漢、宋學者的修養(yang) 工夫論上升為(wei) 心學本體(ti) 論。二是王念孫、淩廷堪的《禮器》與(yu) 《大學》、《中庸》的“慎獨”不當有二義(yi) 說,開啟了破解《大學》、《中庸》“慎獨”之謎的大門。三是梁濤的簡、帛《五行》與(yu) 《大學》、《中庸》之“慎獨”之義(yi) 相同說,以兩(liang) 重證據法逼近了“慎獨”的本義(yi) 。四是廖名春釋出了“慎獨”之“慎”的本義(yi) 。詳見廖名春《慎獨本義(yi) 新證》學術月刊,2004年第3期。
[25]鄭玄、孔穎達:《禮記正義(yi)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1422頁。
[26]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1983年,7頁。
[27]帛書(shu) 《五行·說部》:“慎其獨也者,言舍夫五而慎其心之謂□。”(參見龐樸《帛書(shu) 五行篇研究》,齊魯書(shu) 社,1980年,第31頁。)
[28]廖名春《慎獨本義(yi) 新證》學術月刊,2004年第3期。
[29]李景林,《帛書(shu) 五行慎獨說小議》人文雜誌,2003年6期。
[30]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原理,苗力田譯.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7年,47頁。
[31]梁漱溟先生把此“無私的感情”稱之為(wei) 理性。參見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第111頁。
[32]二程:《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二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1261頁。
[33]牟宗三:《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
[34]二程:《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二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16頁。
[35]朱熹:《朱子全書(shu)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七《仁說》.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279頁。
[36]王陽明:《大學問》,《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968頁。
[37]“問:‘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伊川。筆者注)曰:‘不拘。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皆有理’”(二程:《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二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247頁)朱子解釋格物之“物”說:“蓋天下之事,皆謂之物,而物之所在,莫不有理。”(黎敬德:《朱子語類》卷十五.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295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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