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與(yu) 女性主義(yi) 真的勢不兩(liang) 立嗎
作者:劉沁(北京大學哲學係中國哲學專(zhuan) 業(ye) 儒藏博士生)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三月十五日癸酉
耶穌2016年4月21日
儒家與(yu) 女性主義(yi) 似乎已成為(wei) 一組無法調和的二項對立,無論是所謂“隻有儒家才能安頓現代女性”,還是所謂儒家也有一種獨特的女權思想,這些立論之所以無法建立有效性和說服力,其原因皆在於(yu) 對儒學的根源性價(jia) 值進行現代轉化過程中的失敗。
我們(men) 很難完全否認古典儒學的某種男性中心主義(yi) ,因為(wei) 早在先秦儒學的經典體(ti) 係建立之前,一個(ge) 基於(yu) 男性的權力優(you) 勢的不平等的社會(hui) 秩序已經客觀存在。然而事實上,每一個(ge) 時代的哲學理論都不能建立超越其曆史境域的可能性邊界的應然價(jia) 值,這也是理論隨“時”而推進並自我更新的必要性所在。先秦儒學思想打開了個(ge) 體(ti) 精神世界的自足領域,由此使得人文精神的延續與(yu) 積澱成為(wei) 可能。宋明理學的理論突破則在於(yu) 賦予主體(ti) 以普遍性的潛能,這一立場在理學關(guan) 於(yu) 太極陰陽、變化氣質與(yu) 君子人格等一係列核心論述中呈現出來。當然,理學中男性中心主義(yi) 的論述同樣比比皆是,如常被抨擊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等,但是我們(men) 要關(guan) 注的是,這樣一種“新儒學”的理論形態所開啟出的真正的可能性在何處。
太極陰陽:性別並非本質差異

北宋思想家周敦頤作為(wei) “儒學第二期發展”的開拓者,以《太極圖說》的本體(ti) 論建構奠定了儒家生活方式的合理性根基。南宋思想家朱熹認為(wei) ,周敦頤所謂之“太極”構成了所有事物的普遍本質。朱熹說:“太極隻是個(ge) 極好至善底道理。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太極作為(wei) 具有普遍性的本體(ti) ,在每一個(ge) 人與(yu) 事物中都完整地具備,這並非意味著它已被現成地具有,而是作為(wei) 一種潛在的普遍可能性而存在。但是這種普遍的可能性並不能被每一個(ge) 事物完整表達出來,這是因為(wei) 不同的人與(yu) 事物在其現實性構成上存在具體(ti) 差異,這也造成了不同存在者的不同特殊規定性。所謂現實性構成上的具體(ti) 差異,就是“氣”的差異。“氣”指的是一切構成經驗實存的現成性因素,即事物的構成材料、包括人的身體(ti) 以及現實社會(hui) 關(guan) 係作為(wei) 身體(ti) 的延伸,乃至現實的權力關(guan) 係、社會(hui) 環境、曆史處境等等。雖然天地萬(wan) 物都隻是一氣流行,但是氣的凝結有精純與(yu) 粗糙之分,人與(yu) 物的差異性的根源在於(yu) “氣秉”之精粗不同,導致能夠實際發用的天理就有偏有全,這是“氣”對於(yu) 天理構成遮蔽的結果。
性別差異屬於(yu) “氣”這個(ge) 層次上的差異。北宋思想家程頤所謂“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道/太極作為(wei) 形而上的本體(ti) ,是具有普遍性並且無所謂差異的。男女的差異來自於(yu) 形而下之“氣”的差異,但是這個(ge) 差異絕不是以男性為(wei) 陽氣而以女性為(wei) 陰氣。氣有陰陽,陰陽是根據氣的兩(liang) 種基本運動方式來定義(yi) 的,也就是動和靜,動者為(wei) 陽,靜者為(wei) 陰。動靜事實上意味著擴張和收斂,二者是相互界定的,周敦頤稱之為(wei) “一陰一陽,互為(wei) 其根”。孤陰或者孤陽都不存在,因為(wei) 陰陽相互作為(wei) 彼此成立為(wei) 自身的條件,朱熹稱之為(wei) “一動一靜,循環無端。無靜不成動,無動不成靜”。男女皆有陰陽,在陰陽之中又各自再分陰陽,二者始終處在一個(ge) 永不停息的相互轉化過程之中。周敦頤《太極圖說》所謂“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不過是用“男”這個(ge) 意象指稱“乾”,用“女”這個(ge) 意象指稱“坤”,乾指的是陽氣健動,坤指的是陰氣隨順,這兩(liang) 種傾(qing) 向相互交織才能化生萬(wan) 物。
氣質的差異更顯著地表現為(wei) 社會(hui) 關(guan) 係與(yu) 權力結構中所處位置的差異。所謂“氣者,體(ti) 之充也”,身體(ti) 是個(ge) 體(ti) 的有限性的定在和邊界,也是社會(hui) 關(guan) 係與(yu) 權力關(guan) 係的構造物。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性別在社會(hui) 身份意義(yi) 上的差異是權力關(guan) 係所建構的結果,並不具備先驗的應然性。我們(men) 所說的“女”有兩(liang) 層含義(yi) ,一層是生理構造上的雌性,一種是社會(hui) 身份與(yu) 符號意義(yi) 上的“女性”,而後者是我們(men) 使用“女性”這個(ge) 概念的時候實際上意指的東(dong) 西。《周易》用“女”這個(ge) 意象指代“陰”,事實上指的是在氣的交織運動中受動、收斂的方麵。社會(hui) 身份與(yu) 符號語境中的“女性”,則常常是指在不平等的權力關(guan) 係中的被支配者。因此一個(ge) 男人在其上司或在資本麵前,也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女性”,東(dong) 方文明在十八世紀開始遭遇西方文明時亦常自比為(wei) 睡美人。“女性”作為(wei) 一個(ge) 意象,與(yu) 生理性別為(wei) 女的事實並非完全同一,在古代經典的話語中更是如此。《孟子·滕文公下》中景春問孟子:“公孫衍、張儀(yi) 豈不誠大丈夫哉?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孟子答曰:“是焉得為(wei) 大丈夫乎?……以順為(wei) 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yu) 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結合語境來看,事實上孟子指公孫衍、張儀(yi) 為(wei) “妾婦”,因為(wei) 他們(men) 的所作所為(wei) 不過是順從(cong) 於(yu) 國君一人的私意。可見生理性別為(wei) 男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即是大丈夫,他們(men) 也可以在君主麵前成為(wei) 妾婦。而真正的大丈夫是以天下為(wei) 己任、廓然大公、自作主宰而無所偏倚,各中差別完全來自於(yu) 主體(ti) 的道德選擇。
如果我們(men) 撥開這些話語的迷霧,從(cong) 《周易》所揭示的辯證真理來說,陰陽本身並非一組截然相對的二項式,因為(wei) 陰陽都不具備在其自身之內(nei) 的本質。“所以陰陽者是道也”,而道作為(wei) 陰陽之“所以然”的依據,它產(chan) 生差異而其本身不具有任何差異性,太極毋寧是神妙不測、貫通於(yu) 陰陽消長的所有運動變化之中,表現為(wei) 二者相互轉化、相互感通的根本趨勢。這就是所謂太極不離於(yu) 陰陽亦不雜於(yu) 陰陽。我們(men) 看到的是對於(yu) 不可消除的差異的肯定,同時又指出所有的差異都不具備自在的本質而必須以普遍本體(ti) 作為(wei) 本質。“一陰一陽之謂道”,無論生理性別為(wei) 男性還是女性,都是陰陽二氣共同和合的產(chan) 物。陰陽兩(liang) 儀(yi) 、乾坤二體(ti) 乃至太極本體(ti) ,是同樣全具於(yu) 每一個(ge) 人之中的。當健則健,當順則順,德性的恰當性在於(yu) 因時而用中。性別差異是氣質層麵的自然稟賦的差異,並不妨礙人格精神的平等,更不構成存在的根本可能性上的不平等。
因此,有三種所謂的女性主義(yi) 需要我們(men) 加以批判和反思:第一種,出於(yu) 對男權的否定,將兩(liang) 性對立起來,爭(zheng) 取女性在男性之上的權力;第二種,認為(wei) 兩(liang) 性完全不存在差異,又將落入將女性歸為(wei) 男性的窠臼;第三種,強調女性的特質與(yu) 獨特體(ti) 驗,但當過分強調所謂“女性特質”時,又容易回到男性中心主義(yi) 的話語之中。
生生之理:創造新的可能性
承認每一個(ge) 人的“氣秉”是具有差異性的,也就承認了在客觀上每一個(ge) 人達至真理的起點不同。“女性”的氣秉更偏,意味著她在修德成人的過程中麵臨(lin) 的障礙將更多。這種障礙並非是生理因素造成的,而是不平等的社會(hui) 關(guan) 係所導致的教化的不平等。教化本應是普遍而平等的,《論語》中孔子有“有教無類”之語。然而真正的平等在曆史上由於(yu) 特定的權力秩序而未能獲得實現。例如《朱子語類》中或問:“女子亦當有教。自孝經之外,如論語,隻取其麵前明白者教之,何如?”曰:“亦可。如曹大家女戒、溫公家範,亦好。”對女子教育的不平等對待,背後隱含著對於(yu) 女性在理解力上較弱的預設,然而事實上,生理性別為(wei) 女的個(ge) 體(ti) 在理解力上較弱作為(wei) 一個(ge) 在當時的曆史處境中的經驗事實,本身是這一不平等教化的結果而非其原因。即便當下的曆史情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轉變。女性在社會(hui) 關(guan) 係中的客觀位置仍然使得她們(men) 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將遭受更大的阻礙。

然而,盡管宋明理學從(cong) 來沒有明白說出“女子可以為(wei) 聖人”這一立場,但是它在理論建構中保留了這一張力。“道”/“太極”作為(wei) 對於(yu) 最高普遍者的指稱,被“天理”這一新的理論範疇所涵蓋。“天理”作為(wei) 宋明理學的核心概念,在先秦儒家的話語體(ti) 係中並不存在。北宋思想家程顥與(yu) 程頤創造性地提出了“天理”的概念,並且更進一步將“理”與(yu) 人性的本質傾(qing) 向相對應,提出了“性即理”的命題,把本體(ti) 論與(yu) 人生論結合起來。然而“天理”並非某種超驗性的“實體(ti) ”,而是指出了經驗世界的自身運動的根本傾(qing) 向,並且強調這種根本傾(qing) 向作為(wei) 一種“所當然”,對於(yu) “所以然”本身具有建構意義(yi) 。
那麽(me) ,天理究竟意味著什麽(me) ?首先,天理作為(wei) 世界運動的根本傾(qing) 向,它的核心含義(yi) 是“生生之理”。“生生”意味著天地之於(yu) 萬(wan) 物的絕對創生,這種創生具有價(jia) 值意義(yi) 上的善,人秉承天地的生生之理,被賦予了“仁之性”。“仁”在根本上隻是一個(ge) “生意”,根源於(yu) 天地的大化流行。仁作為(wei) 生命力的發顯,又有其自身發展和運動的節次,在人性中就分別表現為(wei) “義(yi) 禮智”,“仁義(yi) 禮智”構成了人性的根本傾(qing) 向,歸本而言都是“生生之理”的體(ti) 現。“生生”即是生成,生成即是創造,創造不僅(jin) 僅(jin) 意味著將不存在的事物實現為(wei) 存在著的事物,更要使得存在之不可能成為(wei) 存在之可能,也就是打開新的可能性界域。“生生”是“生而又生”,這意味著這種創造是連續並且不會(hui) 停息的,可能性的生成沒有邊界,朱熹稱之為(wei) “此所謂‘生生之理’,自然不息也”。這樣的“生生”才是在所有尺度上的“生生”,它是世界的一種不斷超出自身的根本性傾(qing) 向。這也意味著,天理本身是自我生成的,因此不可被把握為(wei) 某種不變的、本質主義(yi) 的實體(ti) 。
天理隻能在氣的經驗實存中獲得現實性的呈現,氣構成了可能性的實現界域。氣秉上的差異導致每個(ge) 事物能實際發用的理有偏有全。因此不同的事物具有自身的特殊的規定性。對於(yu) 除了人以外的其他存在者來說,不具備突破這種與(yu) 生俱來的規定性的可能性,在陸者不可以入水,在水者不可以居陸,這就是事物成其為(wei) 實然。天隻是如其所是地呈現出它自身,“四時行焉,百物生焉”,這個(ge) 世界如果沒有人的參與(yu) ,隻是自在地如此,它並無意欲要如何的自由意誌。因此,在一個(ge) 純然的自然世界中,一切實然的現象都服從(cong) 於(yu) 必然的因果法則。然而,“善”作為(wei) 超越因果法則的應然性價(jia) 值,隻能從(cong) 人的自由意誌中誕生。人作為(wei) 天地間最特殊的存在者,獨具心知與(yu) 靈明,因此唯獨能變化自身的氣質,並且最終與(yu) 普遍天理貫通為(wei) 一,這是終極的應然性與(yu) 真正的能動性所在。
人的存在就是他的存在具有無限可能性這件事情本身,因此人可以自由地選擇成為(wei) 什麽(me) 樣的人,他甚至可以選擇不成為(wei) 一個(ge) 人而成為(wei) 禽獸(shou) 。因此,在存在的無限可能性之中,具有一種屬於(yu) 人的本質的、最根本的可能性,使得人與(yu) 禽獸(shou) 、與(yu) 其他無生命的事物相區別,這就是人在本己的可能性上具有完全實現天理並與(yu) 此普遍者並立同體(ti) 的能力。世界要真正擴寬它的可能性、讓不可能之事成為(wei) 可能,隻有依靠人的能動性才能實現。也就是說,人的自由和能動性是天地生生之德所內(nei) 在要求的必然邏輯環節,天地需要人來成就自身。這就是張載所謂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因此這是人與(yu) 天地並立為(wei) 三才的原因,中庸所謂人“可以參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意味著隻有通過人的能動性,天理才能獲得自在且自為(wei) 的現實性,隻有人才能將具有應然性價(jia) 值的秩序不斷生成和實現出來。這是真正最高的自由,人的自由是對天理的最高必然性的順應和對於(yu) 自身的本質給定性的主動實現,這也就是《中庸》所謂“天命之謂性”。
變化氣質:普遍而平等的潛能

主體(ti) 實現天理的能動性從(cong) 潛能的意義(yi) 上來說是普遍而平等的。周敦頤作為(wei) 宋明理學的開創者而提出“希聖希賢”、“聖人可學而至”這些重要的命題,它發展了古典儒學中一個(ge) 固有的傾(qing) 向,就是將普遍性指認為(wei) 所有主體(ti) 所共有的、平等的潛能。孔子所謂“君子不器”,朱熹認為(wei) 這意味著“成德之士,體(ti) 無不具,故用無不周,非特為(wei) 一才一藝而已”,人能夠通過變化氣質、修身成德而超越自身的有限性。《中庸》所謂“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被理學家著力發揮。氣質弱者,可以涵養(yang) 到剛勇,比氣質強健清明者更需勉強用力,但是可以為(wei) 聖人則一。對於(yu) 女性來說,在客觀上修身成德、自我實現所遭遇的社會(hui) 阻力更大,這也可以成為(wei) 自我磨練的環節,如“天將降大任於(yu) 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一個(ge) 刻苦用力以求變化氣質的人,必然能磨練出更強的主體(ti) 意誌,從(cong) 這一點上來說,客觀的不幸也可以成為(wei) 大幸。
從(cong) 天理層麵來說,每一個(ge) 事物都應當完全地實現自身配享的所有生命可能性。對於(yu) 人來說,人的可能性在潛在的意義(yi) 上是全具的,從(cong) 主體(ti) 的層麵來說,人也能夠具備配享所有可能性的主體(ti) 能力。“配享”這一概念與(yu) 主體(ti) 的責任能力密切相關(guan) 。在儒學作為(wei) 一種“份位倫(lun) 理”的意義(yi) 上,主體(ti) 的能力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承擔其社會(hui) 角色所要求的職分與(yu) 義(yi) 務,決(jue) 定了主體(ti) 在這一禮樂(le) 秩序中所能配享的位置。
現實中的差異源自於(yu) 人對於(yu) 自身本質的實現程度不同。這固然源於(yu) 個(ge) 體(ti) 本身的主體(ti) 意誌與(yu) 現實能力的差異,但是如果單純脫離權力關(guan) 係談自由意誌,這樣的自由意誌是抽象而不具備現實性的,個(ge) 體(ti) 在現實中的可能性界域決(jue) 定了他所能夠理解的具體(ti) 的“所當然”。然而,教化的意義(yi) 則在於(yu) ,開放個(ge) 體(ti) 生存的可能性的界域,並且現實地幫助每一個(ge) 個(ge) 體(ti) 通過為(wei) 學來變化氣質、以“配享”他自身所開啟的可能性。在教化所指明的普遍真理的基礎上,才具有真正的自由意誌的選擇。個(ge) 體(ti) 可以通過對於(yu) 自身的內(nei) 在價(jia) 值的體(ti) 認,而與(yu) 天理作為(wei) 普遍者相貫通,這賦予個(ge) 體(ti) 以反思與(yu) 批判社會(hui) 建製的能力,即程顥所謂:“有天德便可語王道”,教化是賦予整個(ge) 社會(hui) 以流動性的根本所在。
人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普遍的主體(ti) ,並非意味著要人站在非人的立場上。現實中的個(ge) 體(ti) 總是處在特定社會(hui) 關(guan) 係中的、具有現實的規定性與(yu) 差異性的存在者。然而這種本性的潛在普遍性,意味著人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在各種社會(hui) 關(guan) 係與(yu) 現實處境之中流動的主體(ti) 。每一個(ge) 人自身真正的本性永遠處在一個(ge) 自我發現的動態過程中。主體(ti) 潛在的普遍性也並不意味著這種普遍性的實現,普遍性的實現隻存在於(yu) 主體(ti) 的行動之中。然而從(cong) 行動來說,我最終選擇並從(cong) 事的事業(ye) 隻能是此時此刻的這一個(ge) 。君子固然不器,聖人可以具備周流普遍的主體(ti) 狀態,但是聖人同時又是“素位而行”的,每一個(ge) 現實的處境之中都存在天理,也就是說,存在一個(ge) 至善的恰當分寸。每一個(ge) 現實的社會(hui) 角色都要求主體(ti) 在其位置上承擔相應的義(yi) 務與(yu) 責任。聖人恰恰是因為(wei) 無論在哪一個(ge) 份位上都能恰如其分地踐履這一處境中的中道,承擔起應盡的職分,才具有這種流動的可能。可見,主體(ti) 對於(yu) 普遍性的實現必須是一個(ge) 積累的過程。如果不能在此時此刻的這一個(ge) 份位上承擔它所要求的責任,主體(ti) 在現實上就不能具備這種普遍性。因此,這事實上要求每一個(ge) 主體(ti) 必須通過對於(yu) 每一個(ge) 特殊義(yi) 務的踐履來最終成就自身。隻有通過不斷“在事上磨練”,主體(ti) 才能不斷擴充自己能夠配享其權利的主體(ti) 能力。換言之,能承擔多少責任,就能夠享受多少權利。這樣看來,某一種要求獲得權利卻不願承擔義(yi) 務與(yu) 責任的“女權主義(yi) ”,就是很值得警惕的。
這並非意味著單方麵承認現實名份與(yu) 禮製的合理性,而是要求人們(men) 在具體(ti) 的格物致知的過程中,在禮製與(yu) 自我之間進行雙向建構。因此在每一步具體(ti) 的踐履中,都存在著一個(ge) 微觀的權力鬥爭(zheng) 。份位可以流動,而禮也要因時損益。“禮者,天理之節文”,名份與(yu) 禮樂(le) 的製定是在特殊的曆史處境之中對於(yu) 其所呈現的天理的可能性在社會(hui) 製度上的建構。如果說“天理”是事物之間最具恰當分寸的應然關(guan) 係,那麽(me) 這種恰當的分寸絕不是某種可以被當作規範與(yu) 教條來把握的東(dong) 西。禮必須作為(wei) 天理在具體(ti) 的曆史處境中的呈現方式,因此禮本身也不能是一成不變的。因為(wei) 具體(ti) 的事物在發生著變化,事物之間的恰當關(guan) 係也處於(yu) 變化之中。禮製建構的合理性在於(yu) ,肯定每一個(ge) 存在者的差異性並使其在自身的本性的特殊性之中實現自身。但是,人的本性恰恰在於(yu) 這種特殊的差異性與(yu) 流動的普遍性之間的張力,在於(yu) 一種不斷持守自身又超出自身、建構界域又跨越界域的衝(chong) 突過程。因此,名份與(yu) 禮製作為(wei) 事物與(yu) 人與(yu) 人之間的恰當分寸,必須始終處於(yu) 變動之中,這個(ge) 變動的節度本身又是由衝(chong) 突與(yu) 鬥爭(zheng) 所建立的。
所以然與(yu) 所當然:現實可能性的延伸

南宋理學家陳淳繼承朱子學的天理觀念,認為(wei) “理有四然”:“理有能然、有必然、有當然、有自然處,皆須兼之,方於(yu) 理字訓義(yi) 為(wei) 備。”能然、必然、自然指的是“所以然”,以現實的可能性作為(wei) 根據。當然即是“所當然”,建立在“所以然”的基礎之上的,構成了“所以然”的應然指向。所以然與(yu) 所當然都不是抽象的,前者描述的是現實世界的可能性,而後者則指向對這個(ge) 界域的突破,所當然才是天理的關(guan) 鍵所在。變化著的曆史處境產(chan) 生著新的所以然,也延伸出新的所當然,現實的可能性在推動現實自身的變革中不斷延伸與(yu) 實現。
不可能性要成為(wei) 可能性,可能性要獲得實現,都必須要基於(yu) 現實的“氣”、“時勢”作為(wei) 曆史條件的積蓄。在父權與(yu) 夫權尚根深蒂固的19世紀,女性即便喚起了自身的獨立的主體(ti) 性意識,在現實中仍然找不到立足之地。沒有堅實的社會(hui) 現實基礎作為(wei) 支撐,她們(men) 隻能成為(wei) 一個(ge) 孤零零的“斷點”。魯迅在《娜拉走後怎樣》一文中論及“娜拉出走”後的可能下場:“娜拉或者也實在隻有兩(liang) 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女性主體(ti) 性的真正確立麵臨(lin) 著兩(liang) 個(ge) 現實困境:一是缺乏經濟基礎;二是缺乏社會(hui) 關(guan) 係基礎。因此必須重提孟子所謂“養(yang) 氣”。“養(yang) 氣”不僅(jin) 僅(jin) 是個(ge) 體(ti) 修身成德的功夫途徑,還必須被擴展為(wei) 一種社會(hui) 行動。氣需要不斷“集義(yi) 而生”,孟子所謂“非義(yi) 襲而取之”。這意味著,可能性的實現隻能通過氣作為(wei) 現實性基礎的延伸,而不能跨越自身的發展階段。這是一個(ge) 漸進積累、不斷展開的過程。這同時又意味著在每一個(ge) 曆史處境中突破其可能性邊界的意義(yi) ,一代又一代企圖超越現實性的界域、企圖創造出當下之不可能性的人們(men) ,構成了氣的延伸的環節。事實上,時代仍然在發生改變,這不僅(jin) 僅(jin) 是一代又一代女性堅持自我追尋的結果,同時也是人心所向的普遍觀念向現實力量聚集的結果。為(wei) 此我們(men) 緬懷每一代追求真理與(yu) 堅持抗爭(zheng) 的人,每一次堅持道義(yi) 的失敗都是一個(ge) 有意義(yi) 的環節。氣的延伸積聚到一定的程度,就會(hui) 使得不可能性成為(wei) 可能性,從(cong) 而從(cong) 新的實然中創生出新的所當然。
今天我們(men) 已經看到了曆史正在揭示出它的真理,平等與(yu) 平權的觀念已經成為(wei) 人心之所向,在此實然的基礎上,一種複古主義(yi) 的憂思已經徹底成為(wei) 了回不去的鄉(xiang) 愁,而我們(men) 每一個(ge) 人都對這個(ge) 時代以及下一個(ge) 時代是否能開啟出新的可能性而負有責任。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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