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武】王船山的法治思想及其啟示意義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12-17 1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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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的法治思想及其啟示意義(yi)

作者﹕劉建武(湖南省社科院黨(dang) 組書(shu) 記﹑院長﹐湖南省湘學研究院院長)

來源:《光明日報》( 2015年12月17日 14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一月初七日丁卯

            耶穌2015年12月17日

 

 

偉(wei) 大思想家王船山博大精深的治國思想中包含著豐(feng) 富的法治思想﹐以致有“儒者尚法治﹐獨推王船山”之評與(yu) “東(dong) 方孟德斯鳩”之譽。船山明確指出﹕“治道之裂﹐壞於(yu) 無法。”即一個(ge) 國家之所以陷於(yu) 分裂混亂(luan) ﹐首先就是因為(wei) 沒有法製造成的。而國家長治久安的關(guan) 鍵就在於(yu) “豫定奕世之規﹐置天子於(yu) 有無之外”。祗有製訂出一套不以統治者的個(ge) 人意誌為(wei) 轉移﹐也不以統治權力的更替而改變的法律規章﹐才能保證社會(hui) 政治穩定。

 

由於(yu) 高度重視法治﹐船山進而提出了諸多實行法治的重要原則與(yu) 方法。

 

第一﹐“立法貴簡”。船山認為(wei) ﹕“律簡則刑清﹐刑清則罪允﹐罪允則民知畏忌。”並指出﹕“法貴簡而能禁﹐刑貴輕而必行。小過不察﹐則無繁苟﹔大罪不漏﹐則止奸慝。”同時﹐他堅決(jue) 反對封建專(zhuan) 製下的特殊產(chan) 物──株連法﹐指出﹕“一章之獄﹐連逮證佐數百人﹐少者數十人﹐遠者數千裏﹐所逮問者幾千萬(wan) 人。嗚呼﹗民之憔悴亦至此哉﹗”

 

第二﹐“刑尤詳貴”。船山認為(wei) “嚴(yan) 以治吏﹐寬以養(yang) 民”是“無擇於(yu) 時而並行焉”的治國規律﹐如果“嚴(yan) 下吏之貪﹐而不問上官﹐法益峻﹐貪益甚﹐政益亂(luan) ﹐民益死﹐國乃以亡”﹐祗有“嚴(yan) 之於(yu) 上官﹐而貪息於(yu) 守令﹐下逮於(yu) 簿尉胥吏﹐皆啄息而不敢逞……使安職業(ye) ﹐民無怨尤﹐而天下已平矣。”為(wei) 此﹐針對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一直奉行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思想﹐船山提出了“刑尤詳於(yu) 貴﹐禮必逮於(yu) 下”這樣一個(ge) 在當時可謂振聾發聵的思想主張。堅持認為(wei) 法律要更多地對達官顯貴說“不”﹐而禮則應普及到下層民眾(zhong) 中去﹐倡導建立一個(ge) “以法相裁﹐以義(yi) 相製﹐以廉相帥﹐自天子始而天下鹹受裁焉”的社會(hui) 。船山關(guan) 於(yu) 法律具有普遍約束性的思想﹐彰顯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是其法治思想具有近代性因素的重要體(ti) 現。

 

第三﹐“平情行法”。船山認為(wei) ﹐最重的刑罰莫過於(yu) 死刑﹐製定死刑的目的是為(wei) 了“止惡”“懲惡”﹐殺一懲百﹐這是“以生道殺人也”﹐是“不得已而用也”。他反對在死刑之上還加什麽(me) “磔刑”“梟刑”等慘無人道的酷刑﹐認為(wei) 這樣隻會(hui) “徒使罪人之子孫﹐或有能知仁孝者﹐無以自容於(yu) 天地之間。一怒之伸﹐慘至於(yu) 斯﹐無俾於(yu) 風化﹐而隻令腥聞上徹於(yu) 天”。船山還堅決(jue) 反對各種傷(shang) 害人身的肉刑體(ti) 罰﹐反對在執法行刑時隻求“大快一時”“大快人心”的做法﹔反對那種對別人受刑而幸災樂(le) 禍﹐“導天下以趨於(yu) 殘忍”的社會(hui) 風氣。他說﹕“快之快之﹐而快人者行將自及……為(wei) 政者﹐期於(yu) 紓一時愚賤之忿疾而使之快﹐其率天下以賊仁也﹐不已甚乎﹗”字裏行間充滿了人道主義(yi) 精神而又不流於(yu) 寬大無邊。

 

第四﹐“罰必當罪”。船山主張在量刑定罪的時候﹐必須具體(ti) 分析﹐區別對待﹐不可一概而論﹐尤其不可以小過定重罰。船山還認為(wei) ﹐即使對那些竊權弄國﹑禍國殃民的奸臣﹑小人﹐也應當罰必當罪﹐做到“罪以正名﹐名以定法﹐法必稱情﹐情得法伸﹐奸以永懲﹐天下鹹服﹐而小人亦服其罪而莫能怨”。同時指出﹕“正大持理法之衡﹐刑賞盡忠厚之致﹐不可不慎也。”這是指要維護法律的嚴(yan) 肅性與(yu) 執法的公正性﹐不可摻雜個(ge) 人恩怨和使用權術。

 

第五﹐“德法並舉(ju) ”。船山在充分肯定法治的基礎上﹐同時指出了法治不是治國的唯一手段﹐而必須與(yu) 禮治﹑德治等多種措施結合運用﹐才能達到治國興(xing) 邦的目的。他從(cong) “法之立也有限”與(yu) “人之犯也無方”的矛盾視角﹐提出了“法以德立”的觀點﹐同時從(cong) 統治者可以用法律保證自己的道德在天下推廣的角度﹐論證了“法伸而後道德”的觀點。船山關(guan) 於(yu) 德與(yu) 法相輔相成關(guan) 係的論述﹐以及一係列如何實行德法結合治理國家的思想﹐將儒家思想中的德法並舉(ju) 傳(chuan) 統推向了一個(ge) 新的高度。

 

不容置疑﹐王船山的法治思想豐(feng) 富了我國古代法治思想的寶庫﹐為(wei) 我們(men) 今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提供了思想借鑒。特別是他的以德治與(yu) 法治相結合的思想﹐對我們(men) 今天的依法治國與(yu) 以德治國相結合﹐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yi) 。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應當弘揚中華民族的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從(cong) 包括船山思想在內(nei) 的民族傳(chuan) 統文化寶庫中汲取思想營養(yang) 。


責任編輯:梁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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