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如果宋朝有《查理周刊》,悲劇會發生嗎?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1-15 0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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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如果宋朝有《查理周刊》,悲劇會(hui) 發生嗎?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澎湃新聞

時間:甲午年十一月廿四

          西曆2015年1月14日

 

 

每個(ge) 時代都有言論的禁忌,這些禁忌通常被排除在言論自由的邊界之外,隻不過隨著社會(hui) 的進步,有的禁忌被突破了,同時又有新的禁忌形成;有的禁忌借助強硬的立法進行維護,有的禁忌則是社會(hui) 成員通過自發的約定相互遵守。西方社會(hui) 在中世紀及之前,普遍存在“瀆神”的禁忌,據說柏拉圖就主張,對犯了瀆神罪的人,應該加以監禁,必要時須處以死刑。諷刺的是,他的老師蘇格拉底就被雅典的民主法庭以瀆神罪處死。如今西方基本上沒有瀆神罪了,而種族歧視、性別歧視與(yu) 宗教歧視則發展成新的言論禁忌。

      

中國社會(hui) 由於(yu) 很早就完成了西歐要等到文藝複興(xing) 時才完成的人文化,所以幾乎一直都不設瀆神罪。不過在傳(chuan) 統時代,儒學為(wei) 治國之正統,侮辱、褻(xie) 瀆儒家聖賢也是彼時的社會(hui) 禁忌,當然聖賢的學說可以質疑、重新詮釋,但聖賢本身是應當受到尊敬的,瀆聖侮賢,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話說北宋時候,川地出了一位叫做龍昌期的民間學者。在正統士大夫的眼裏,這個(ge) 龍昌期就是一名“異端”,因為(wei) 他的言論觸犯了“瀆聖”的禁忌。      

 

龍昌期的“瀆聖”言論  

   

龍昌期學問很好,博覽群書(shu) ,精通諸子百家,自成一派,以“議論怪僻”著稱,曾別注《易》、《詩》、《書(shu) 》、《論語》、《孝經》、《陰符經》、《道德經》,蜀地很多名士都拜他為(wei) 師,“知名士皆師事之,其徒甚眾(zhong) ”。龍昌期早年曾經“攜所注(著作)遊京師”,希望朝中有伯樂(le) 賞識他這匹千裏馬,但朝廷沒有用他,隻好失望而歸。後大臣韓琦在劍南當安撫使,得知龍昌期之才學,便力薦他到國子監當了一名助教。另一位大臣文彥博也很賞識他,又向朝廷推薦,於(yu) 是獲授“校書(shu) 郎,講說府學”。此時,龍昌期已年過八旬,他把自己曆年出版的著作“百餘(yu) 卷”獻給宋仁宗,以證明自己的學問確實很牛掰。    



北京故宮南薰殿舊藏宋仁宗坐像軸,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宋仁宗將龍昌期的著作發給翰林院,想聽聽大學士們(men) 的意見。皇帝本人其實非常欣賞龍昌期的學問,下詔“賜龍昌期五品服,絹百匹”。然而,翰林學士在通讀了龍昌期的著作之後,發現了一個(ge) “大問題”:龍昌期“著撰雖多,然所學雜駁,又好排斥先儒”,甚至“以周公為(wei) 周之賊”。周公為(wei) 儒家心目中的聖賢,龍昌期居然責斥周公為(wei) “賊人”,在當時,這是毫無疑問的“瀆聖”言論。

      

一些正統的翰林學士很憤怒,向宋仁宗報告了他們(men) 的看法:“觀其(龍昌期)穿鑿臆說,詭僻不經,甚者至毀訾周公,疑誤後學,難以示遠。乞下益州毀棄版本。”要求撤銷龍昌期的教職,並銷毀他的著作。



清人繪畫的儒家聖賢周公像

      

但翰林院“未聞朝廷卓然有所施行”,反倒聽到皇帝加賜龍昌期“五品章服及絹百匹”的消息,這下更是怒火衝(chong) 天,知製誥劉敞立即上了一道火藥味很濃的“論龍昌期學術乖僻疏”:龍昌期之書(shu) ,褻(xie) 瀆聖賢,要是放在從(cong) 前,早已像少正卯那樣被誅殺了(但“孔子誅少正卯”是否確有其事,曆朝都有人質疑,許多學者相信那是法家栽贓給孔子的)。現在陛下“縱昌期之妄而不誅,乃反褒以命服,厚以重幣,是非貿亂(luan) ,沮勸顛倒,使迷國之計行於(yu) 側(ce) ,而非聖之俗倡於(yu) 下,臣竊為(wei) 陛下不取也”。

      

不過,宋朝的士大夫還不至於(yu) 殺氣騰騰,劉敞話說得狠,實際上倒無誅殺龍昌期之意,隻是要求皇帝追還賞賜的詔書(shu) 。他說,如果不追回,說明皇上堅持相信龍昌期是國之賢能,也就說明我劉敞“蔽賢而害能”,那麽(me) 請陛下治我等之罪。——這差不多是在要挾宋仁宗了。文壇領袖、翰林學士歐陽修也認為(wei) ,龍昌期“異端害道,不當推獎”。台諫官也上書(shu) “交攻”。不過,從(cong) 劉敞疏中抨擊“執政不能謹重政體(ti) ”、“藉人情賣弄國恩”等語看,當時的執政官卻是同情龍昌期的。

   

正當物議沸騰之際,年邁的龍昌期跑到登聞鼓院,遞狀自辯,並“還納所賜”,辭職回鄉(xiang) 。這場由“瀆聖”言論引發的爭(zheng) 端,因為(wei) 龍昌期有尊嚴(yan) 的退讓,終於(yu) 平息了下來。回川路上,龍昌期途經洛陽,去拜見了提攜他的文彥博。文彥博向他表達了歉意,又說,“朝廷方崇尚周孔之教,而先生非之,故至此耳。”龍昌期說:“某何嚐非孔子,但非周公耳。”文彥博說:“亦足矣。”      

      

以今天的目光來看,我們(men) 可能會(hui) 覺得劉敞、歐陽修等人反應過度了。不就說“周公為(wei) 周之賊”嗎?何必上綱上線喊打喊殺?不過,如果我們(men) 設身處地去體(ti) 會(hui) 那時候士大夫的感受,你將儒家最尊敬的聖賢誣為(wei) “賊人”,也難怪他們(men) 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了。而且,想想同時期的中世紀歐洲教會(hui) 對“瀆神罪”的殘酷處罰,我們(men) 不能不承認,宋代儒家對民間學者“瀆聖”言論的態度其實是相當寬容的——隻是要求朝廷不可褒獎“瀆聖”的人,不希望“瀆聖”的言論得到傳(chuan) 播,但後來宋人編撰經學著述,還是收錄了龍昌期的作品,可見朝廷最終還是沒有禁毀他的書(shu) 。



曲阜孔廟石刻畫《孔子行教像》

 

宋朝滑稽戲曾拿孔子開涮   

      

龍昌期自辯“何嚐非孔子,但非周公耳”,不過在宋代,“非孔子”的也大有人在。     

      

宋朝民間流行滑稽戲,而滑稽戲有個(ge) 特點,即敢於(yu) 拿“神聖不容侵犯”的人物開涮,有點像今日美國脫口秀、法國《查理周刊》的風格。當朝宰相被開涮過,孔子也被開涮過,並且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劇目,叫做“弄孔子”優(you) 戲。“弄孔子”優(you) 戲興(xing) 起於(yu) 唐朝,盛行於(yu) 兩(liang) 宋,而在元、明、清三朝衰微下來,這種興(xing) 衰的趨勢可能跟社會(hui) 寬容度的變遷有關(guan) 。



宋畫《眼藥酸》,圖中人物為(wei) 宋代滑稽戲演員。

      

可以想象,正統的儒家士大夫對“弄孔子”優(you) 戲是非常惱火的。話說宋哲宗朝的某個(ge) 元宵節,在一次宮廷禦宴上,有教坊優(you) 伶表演滑稽戲助興(xing) ,表演的節目,居然就是“弄孔子”,而席間恰好坐著孔子後裔孔宗翰——這伶人膽子也真夠大。孔宗翰當然很生氣,要求懲處伶人。同僚勸他:“此細事,何足言?”孔宗翰反駁說:“非爾所知。天子春秋鼎盛,方且尊德樂(le) 道,而賤伎乃爾褻(xie) 慢,縱而不治,豈不累聖德乎!”史料說“聞者慚羞歎服”。

      

平心而論,先祖被優(you) 伶拿來開涮,孔宗翰心中惱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國宴上表演戲弄聖賢的滑稽戲,也確實不成體(ti) 統。不過依宋朝的慣例,優(you) 伶應該不會(hui) 受到太嚴(yan) 厲的懲罰,通常是打一頓板子以示薄懲。朝廷也沒有明令禁毀,民間“弄孔子”優(you) 戲照演不衰。到了明代,朱元璋才下令要求“天下樂(le) 人,毋得以古聖賢、帝王、忠臣、義(yi) 士為(wei) 優(you) 戲,違者罪之”。

      

南宋初年,王十朋赴湖州任太守,在嵊縣看到東(dong) 嶽祭神賽會(hui) 表演的滑稽戲,就是“設盜蹠以戲先聖”的“弄孔子”優(you) 戲,“不忍觀”,還寫(xie) 了一首詩發泄胸中憤恨:“裏巷無端戲大儒,恨無司馬為(wei) 行誅!不知陳蔡當時厄,還似如今嵊縣無?”

      

“盜蹠戲孔子”的情節應該本自《莊子》雜篇中的《盜蹠》,說的是孔子與(yu) 其弟子顏回、子貢被柳下蹠辱罵戲弄的故事。但學者考據認為(wei) ,“盜蹠戲孔子”實無其事,是莊子編造出來的,這也是為(wei) 什麽(me) 王十朋要在詩中說“裏巷無端戲大儒”。王十朋說得咬牙切齒,“恨無司馬為(wei) 行誅”,但隻是嘴上說說而已,並沒有將演員抓起來殺掉。“恨無”二字道出了士大夫對民間“弄孔子”優(you) 戲的無奈。



陝西韓城宋墓出土的北宋雜劇演出壁畫

      

近世學人多認為(wei) “弄孔子”優(you) 戲的流行是社會(hui) 風氣自由、開放的體(ti) 現,而視王十朋的態度為(wei) “專(zhuan) 製流毒”,如民國時期的詞曲理論家任二北先生就說:“王狀元看優(you) 戲,對藝人亦動殺心,分明承‘先聖’衣缽,孔丘所倒行逆施於(yu) ‘夾穀笑君’者,流毒之遠,一至於(yu) 此!不知當時戲中,果能演蹠為(wei) 人民英雄,演丘為(wei) 巧偽(wei) 人否。”因為(wei) 認定孔丘“流毒之遠,一至於(yu) 此”,任先生不大敢相信在“禮教森嚴(yan) ”的宋朝,人民有權利戲弄孔子。      

      

我個(ge) 人覺得,宋朝的滑稽戲敢拿孔子開涮,確實反映了當時的文化氛圍比較寬鬆。但我不認為(wei) 在戲台上以調戲先賢為(wei) 樂(le) 是多麽(me) 值得推崇的事情。在眾(zhong) 語喧嘩的社會(hui) ,“瀆聖”的言論不妨傾(qing) 聽,但它不應該大行其道,獲得加冕般的禮讚;相反,它應該感受到來自主流社會(hui) 的自發形成的道德壓力,它也應該懂得在公序良俗之前保持謙卑。

      

事實上,宋代的戲曲界是具有這樣的自覺與(yu) 自治能力的:在宋朝,表演戲劇的藝人成立了自治組織——遏雲(yun) 社,並訂立了社條,其中一條稱:“如對聖案,但唱樂(le) 道、山居、水居清雅之詞,切不可以風情、花柳豔冶之曲。如此則為(wei) 瀆聖,社條不賽。筵會(hui) 、吉席、上壽、慶賀不在此限。”意思是說,在莊嚴(yan) 、神聖的場合,隻能演唱樂(le) 道、山居、水居等清雅之詞,切不可唱風情、花柳豔冶之曲。否則,便是褻(xie) 瀆神聖,社條不容。而筵會(hui) 、吉席、祝壽、慶賀等場合則不在此限。



宋徽宗趙佶繪畫的《文會(hui) 圖》,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館。此圖表現的是宋代士大夫的生活。

      

說到這裏,請允許我引用《紐約時報》專(zhuan) 欄作家布魯克斯《我不是查理》一文的結尾,來表達我對“瀆聖”言論的基本立場:“健康的社會(hui) 不會(hui) 打壓言論,但會(hui) 對不同類型的言論者給出不同禮遇,人們(men) 對睿智、考慮周全的學者的聲音給予高度尊重,給予諷刺者‘半尊重’,但對種族主義(yi) 者和反猶太主義(yi) 者則給予羞辱和鄙視。對那些想得到人們(men) 關(guan) 注的人士來說,你自己的行為(wei) 方式,也決(jue) 定了你能贏得的不同禮遇。”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