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衢】德法論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4-02-03 1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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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衢

作者簡介:劉青衢,字天之,號鬆塘,男,西元1983年生,貴州甕安人,同濟大學哲學博士。研究方向:先秦儒學,宋明理學。


德法論

作者:劉青衢

來源:作者惠賜本站發表

時間:2014129

 

 

 

吾友吳君者,博學通才,好考時政。吾嚐與(yu) 論德法之義(yi) ,吳君曰法先德後,吾曰德先法後,各持異議,往來辨詰,因以成文。

吳君曰:【我們(men) 堅持一種理念,在於(yu) 它能給我們(men) 帶來物質上或精神上的好處,在這個(ge) 道德崩潰的時代,堅守道德往往要吃虧(kui) ,所以,宏揚傳(chuan) 統美德還需要好的土壤,這就是需要用法律與(yu) 製度來規範自由人的行為(wei) 邊界。說一千道一萬(wan) ,讓一個(ge) 人信什麽(me) 做什麽(me) ,得到好處及有可能得到好處永遠是驅動人所做所信的根本力。信仰法律往往遠比信仰無任何內(nei) 容的空洞的道德更有效,畢竟靠自然法與(yu) 德性統治的古老時代已經不存在,道德的力量隻是配角,而不是中心。】

吾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法製者,亦道之一用而已。細察法製之襄定者,人也;執行者,人也;監督者,人也。備法製之條文而不具行法之良吏,有施法之衙司而無法治之精神,則法製之於(yu) 冠蓋,不過鑽營牟利之幕幛耳。今之觸法者原為(wei) 執法者,衛法者淪為(wei) 試法者,非法之不有或其製衡之不足,乃法不入其心故也。

欲法製之實為(wei) 用,則必先樹行法之人,舍此無他也。所謂文武之道,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ju) ,其人亡則其政息是也。樹人者何?先樹其心也。其心何樹?有所向也。其向何從(cong) ?非以律法之蠻橫施戒,而必以仁義(yi) 之德循循導之也。使日日以化之,事事以勸之,則感其於(yu) 不覺之間,然後知善之所從(cong) ,惡之所拒也。此不可謂法之無用,而在法後尚有人心,人心得治,其本治也!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其是之謂乎!

吾向聞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梁惠王初見孟子則曰:『叟,不遠千裏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yi) 而已矣。』竊窺足下之言,乃以道德為(wei) 謀利之手段,世人所以尊道德者不過趨利而為(wei) 誘。此或錯解古人之意也。

韓文公曰:『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yi) ,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而無待於(yu) 外之謂德。』是故,道德也者,道稟於(yu) 天,德成於(yu) 人,克己複禮,行於(yu) 仁義(yi) 也。克己者,克己之私欲也;仁者,人也;義(yi) 者,宜也,是皆舍己而全人,非以自利也。使行道為(wei) 德而動於(yu) 利,則孔孟何以明知其道不行而不舍?文丞相何以殺身以成仁?命之不存,利將焉附?是以,道德者,人之本也,所以別於(yu) 禽獸(shou) 也。今者禮崩樂(le) 壞,學絕道喪(sang) ,人皆不識禮義(yi) 廉恥,尤宜推本溯源,大中至正,以德明世,以道勸人。若以法逼人而從(cong) 德,人或懼懲而強行偽(wei) 德,或視行德有利而趁其便,則德不幸而流為(wei) 器也,待人之惑於(yu) 利而淪為(wei) 禽獸(shou) ,複求其返本,是恐南轅北轍、緣木求魚也。

兄引秦皇一海內(nei) 、南北朝五代十國由分而合、泰西民主興(xing) 盛為(wei) 行法之效而申其義(yi) ,及夫清末山崩、文革浩劫則咎在賢德之不可恃。所論皆在德不如法矣。

吾謂:夫子周遊列國,棲棲遑遑以求道行天下,縱未獲諸侯用,而千載以降之文明衍進造端乎周,文武之道以此流澤悠遠也。又以國祚言之,秦為(wei) 天下共主方十數年,可得比乎周邪?而況秦法非今日之法也,唯刑法而已。秦一海內(nei) ,所倚者何?盛行商韓之術,極君權,弱百姓,強兵弩,抑百工。舉(ju) 國上下,民其二類:一則農(nong) ,一則兵,後世所謂專(zhuan) 製獨裁者,正自秦始。及秦王掃平山東(dong) 諸國則不旋踵而亡,良可笑也。『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wei) 天下笑者,何也?仁義(yi) 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賈太傅之言不謬也。

若夫滿清之治,女真本夷狄,其初入關(guan) 則迫漢人剃發易服,以夷變夏,遂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之悲。既而,康雍乾相繼之世,文字獄之盛為(wei) 華夏千古未見,其殘獨之恣,士大夫所不齒也。複次,兄所謂賢人政治者,亦迥乎吾所聞也,乃乎雍正之勤者耶?《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故君之德不在萬(wan) 事親(qin) 為(wei) ,而在選賢與(yu) 能,規矩天下,以其愈能則諸事非親(qin) 臨(lin) 而不可行,是專(zhuan) 製之極也,此不可謂之賢也。若實為(wei) 仁德,則當如聖人之選賢與(yu) 能,以致天下為(wei) 公也。滿清之政,其可謂之賢乎?至若文革者,亦不足論,不特非賢君民主,尤乃法家者流暴虐獨裁,一夫而已。是故,天下治亂(luan) ,非德之不可依,乃行者下德而為(wei) 器,或德淺行薄不敷其用也。

兄又謂德治無可行者。吾謂其果不可乎?其必可行也!《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為(wei) 道也,修道之為(wei) 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而理亦賦焉,人稟理之自然,以為(wei) 五常之德,則謂之性也。故有天此有道,有道此有德,德此有人。德者,匹夫匹婦存於(yu) 心,日用事物而不離,所異唯在大小而已矣。

然德治必待其術而行,倡文明、新風化、純人心、複禮儀(yi) 之屬是也。欲行其術,又在其人。《大學》曰:『上老老而民興(xing) 孝,上長長而民興(xing) 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故君子有絜矩之道。』君子者,有德有位之謂也。漢之循吏,宋之士夫,皆行德治;漢之文景,宋之南北,皆有德之君。何謂不可行也?或有不行者,不得其人耳。古之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孟子曰:『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治國不可謂不大也,其機則不可謂不小也,在方寸之間耳。故德治之理在教化張於(yu) 天地,君子出於(yu) 庶民,良法製於(yu) 仁人,德行彌於(yu) 裏巷,若此則人善而法優(you) ,天下知所風從(cong) 也。或謂:君子寡而小人眾(zhong) ,何以望之?吾謂此不足憂也,治國者,固非小人之責也,乃君子之責也。以治國之位崇而藝高,微斯人則何以當之?吾之所患不在君子之不多,而在學道其喪(sang) ,君子無由以化也。

治以教為(wei) 本,教因治而成,故法亦未可忽焉。商韓乃霸道之法,孔孟則王道之法也。霸道之法張極權,王道之法行仁義(yi) 。今法其少乎?觸法者不為(wei) 之減,何也?法之不為(wei) 百姓,而出於(yu) 權貴故也。法者,則應何出?出於(yu) 德也。若法而悖德,誰與(yu) 守之?嬴秦之法,嚴(yan) 而備也,其效何如?此間或大同而小異,亦或反之,不可不明也。

要之,德者,人之本也,非趨利之途也,雖販夫走卒,亦必有其德哉。今禮崩樂(le) 壞,人心不古,德性式微,而天下未崩析者,唯在德之未盡滅也,非畏法也。故欲歸王治,宜首正人心,先德後法,庶乎其不差也!

愚之不敏,其見或淺,惟有識者察之。

 

                                                          責任編輯: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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