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運好】中國古代文論的認識誤區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5-04-11 2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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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文論的認識誤區

作者:劉運好(安徽師範大學中國詩學研究中心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三月初三日己亥

          耶穌2025年3月31日

 

情與(yu) 理是中國古代文論一對重要的理論範疇。認為(wei) 情與(yu) 理是二元關(guan) 係的存在,幾乎成為(wei) 學界共識。事實上,這種二元存在隻是主觀所作的理論區分,如果將它作為(wei) 審美過程中的客觀存在,就成為(wei) 認識的誤區。

 

在中國早期文論中,《周禮·春官》說“興(xing) ”,《禮記·樂(le) 記》說“感”,至魏晉遂形成具有詩學範疇意義(yi) 的“興(xing) 感”,由此又衍生出“玄感”“理感”新的詩學範疇。雖然在心理內(nei) 容上,“興(xing) 感”觸物生情,屬於(yu) 感覺;“玄感”“理感”直覺玄理,屬於(yu) 直覺,但是在心理現象上三者皆因“感”而生。也就是說,作為(wei) 審美觀照之“感”,既包含情也包含理。情與(yu) 理生生互證,而不是二元存在。

 

在詩歌文本中,情與(yu) 理的表達主要有三種情形:一是感覺與(yu) 意象並生,即景抒情。如《詩經·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因月起興(xing) ,抒寫(xie) 月下懷人之情。二是感覺與(yu) 直覺並生,理寓情中。如王維《終南別業(ye) 》:“興(xing) 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行到水窮處,坐看雲(yun) 起時。”乘興(xing) 獨往,美景自知,行坐之間,直覺水窮雲(yun) 起的無限禪境。三是感覺與(yu) 頓悟並生,情寓理中。如蘇軾《和子由澠池懷舊》:“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複計東(dong) 西。”詩人赴鳳翔任職,途徑澠池僧舍,當年老僧已死,壁上題詩蕩然,所以心生感慨。這種感慨並非直接抒發,而以“雪泥鴻爪”的人生哲理出之。是一覺即悟,又蘊含無限感慨。漢代以前的詩歌文本多描述前一種,魏晉以降則三者並存。特別唐宋以後詩歌受禪學浸染日深,感覺與(yu) 頓悟並生的詩歌則比比皆是。

 

東(dong) 晉時期,隨著玄釋之學的深度融合,《周易》論“神”的理論滲透,深刻影響了漢代詩學“情誌”說的內(nei) 涵。情理一體(ti) ,成為(wei) 新的詩學理論形態。慧遠《形盡神不滅》說:“神也者,圓應無生,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化以情感,神以化傳(chuan) 。情為(wei) 化之母,神為(wei) 情之根;情有會(hui) 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易》學倡“神”,神的特點是周遍一切而無相,妙盡物理而無名,應感萬(wan) 物而心動,隻能借助筌蹄之言表達之;物化因情而感發,神乃因物化而無盡;情是感發物化的母體(ti) ,神是情感產(chan) 生的根本;情可體(ti) 察物理之道,神有冥移遷化之功。所以神的內(nei) 容或指生命現象之神,類似精神;或指認知主體(ti) 之神,類似心識;或指妙達物理之神,類似證悟。按照慧遠理論,“神→情→物”構成一個(ge) 先驗的認知邏輯。這與(yu) 《禮記·樂(le) 記》“感物”(刺激—反應)的經驗的認知邏輯,是大相徑庭的。唯因神是產(chan) 生情的母體(ti) ,情是感發物的母體(ti) ,所以“感物而動,假數而行”皆以神與(yu) 情的先驗存在為(wei) 前提。尤為(wei) 重要的是,“情”不僅(jin) 感物而動,而且妙盡物理。這就是說,感情和認知是不可分割的整體(ti) ,在“感物而動”的瞬間,就完全能夠直覺事物的本質。所以東(dong) 晉辛玄子《詩三首》之二曰:“寂通寄興(xing) 感,玄氣攝動音。高輪雖參差,萬(wan) 刃故來尋。蕭蕭研道子,合神契靈衿。委順浪世化,心標窈窕林。同期理外遊,相與(yu) 靜東(dong) 岑。”所說的委任自然、身遊世俗,且棲心幽冥大道,同時又期待遊心於(yu) 玄理之外,達到我空、法空的靜寂,完全是一種“遊玄”的境界,這也是莊子逍遙遊“無何有之鄉(xiang) ,廣莫之野”的境界。在這裏,“興(xing) 感”與(yu) “玄感”“理感”的內(nei) 涵完全等同。觀照外物所產(chan) 生的“感”,或為(wei) 情,或為(wei) 理,或為(wei) 情理並生。

 

從(cong) 南朝至隋唐,作為(wei) 宋明理學的先導,竺道生汲取《易·說卦》以闡釋涅槃,強調“窮理盡性,勢歸兼濟”。他認為(wei) ,“理”既是“不易之體(ti) ,為(wei) 湛然常照”的本體(ti) ,也是“法性照圓,理實常存”的法性。後來智顗即認為(wei) :“性是實性,實性即理性。極實無過,即佛性異名耳。”一切真理,也就是真性。湛然又從(cong) “感應”的角度論述“理具三千”的意義(yi) ,其《法華玄義(yi) 釋簽》卷十四曰:“眾(zhong) 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諸佛由三千理滿故,能應。應遍機遍,欣赴不差。不然,豈能如鏡現像?鏡有現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若一形對不能現像,則鏡理有窮形事不通,若與(yu) 鏡隔則容有是理,無有形對而不像者。”所謂“理具三千”,即一切現象無不蘊含世界真諦;“三千理滿”,即世界真諦無不圓照一切現象。最為(wei) 重要的是說,在一切現象之中,眾(zhong) 生可感知“理”,聖者能應之“理”。二者的關(guan) 係就如同明鏡能顯現像、外形可產(chan) 生物象。這說明象與(yu) 理圓融一體(ti) ,是不可分離的存在。

 

從(cong) 詩學理論上說,情景理是一個(ge) 不可分割的整體(ti) 。雖有部分詩歌僅(jin) 僅(jin) 描寫(xie) 生活中的小情致,如杜甫《江畔獨步尋花》、楊萬(wan) 裏《小池》,直接描寫(xie) 詩人觸目水光物色所產(chan) 生的審美愉悅,但是大多詩歌寫(xie) 景都是托物言誌。“誌”既是抒情,也是寄托,是情理合一的產(chan) 物。即便這些描寫(xie) 小情致的詩歌,一旦超越水光物態、超越刹那情境,仍然可以獲得生活真諦的覺悟。試想溪花上的鶯蝶、小荷上的蜻蜓,自在的心態、自由的神態,不正是世俗人生所匱乏的嗎?試與(yu) 李白《玉階怨》“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卻下水晶簾,玲瓏望秋月”相比較,不是能獲得一種更真切的人生體(ti) 悟?自然生物的自由自在與(yu) 世俗人生的煩惱纏結恰恰構成了鮮明的對照。所以清代葉燮《原詩·內(nei) 篇下》指出:“曰理、曰事、曰情三語,大而乾坤以之定位,日月以之運行,以至一草一木、一飛一走,三者缺一,則不成物。”大到乾坤日月,小到草木禽獸(shou) ,舉(ju) 凡入詩,情景理“三者缺一,則不成物”,隻是“理”自然地圓融於(yu) 詩境詩情之中而已。

 

從(cong) 人生經驗上說,物象的本質意義(yi) 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誌所轉移;物象的應感意義(yi) 具有主體(ti) 性,是隨人的移情而產(chan) 生。“以我觀物”,得之以情;“以物觀物”,應之以理。這二者既是“經驗”和“先驗”的關(guan) 係,又構成生生互證的包孕關(guan) 係。所以在詩歌文本中,情與(yu) 理有顯有隱,卻不可分離。在主體(ti) 觀照對象的刹那,對象的本質意義(yi) 就潛意識地沁入主體(ti) 的情感中。王維詩禪一體(ti) 自不待言,白居易也有數首以禪論樂(le) 的詩歌,如《好聽琴》:“本性好絲(si) 桐,塵機聞即空,一聲來耳裏,萬(wan) 事離心中。情暢堪銷疾,恬和好養(yang) 蒙,尤宜聽三樂(le) ,安慰白頭翁。”詩人聽琴,瞬時在音樂(le) 審美中洗盡機心,頓覺萬(wan) 事皆空。這種恬淡之“情”正是由“三樂(le) ”的本質屬性而沁入心理的結果。詩人之所以感覺“情暢”“恬和”,也正是音樂(le) 所蘊含的禪境所產(chan) 生。從(cong) 應感的角度說,白居易聽樂(le) ,興(xing) 感與(yu) 玄感、感覺與(yu) 直覺就構成合一而非分離的關(guan) 係。這說明,隨著人類思維的不斷進化,情與(yu) 理互相包孕,尚理也成為(wei) 一種審美常態。

 

然而,在中國詩學中,那種超越情感而直達理境的“玄感”“理感”之類,卻一直為(wei) 人所詬病。玄言詩向來不為(wei) 理論家所待見,自不必再說;宋人尚理,也遭到嚴(yan) 羽的嚴(yan) 厲批評。其《滄浪詩話·詩評》曰:“詩有詞理意興(xing) 。南朝人尚詞而病於(yu) 理;本朝人尚理而病於(yu) 意興(xing) ;唐人尚意而理在其中;漢魏之詩,詞理意興(xing) ,無跡可求。”其中“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詩辨》),是詩境的最高審美準則。事實上,“詩有詞理意興(xing) ”即證明文、理、意、興(xing) 是詩歌最基本的存在方式。“不涉理路”,也不是說詩不言理,而是理在境中,意超象外。宋詩自不必說,即如唐人杜甫《後遊》“江山如有待,花柳自無私”,沈德潛《說詩晬語》卷下不也謂之“入理趣”麽(me) ?嚴(yan) 羽所說的“興(xing) ”既是“詞理意興(xing) ”圓融一體(ti) ,必然包含著情理。問題在於(yu) :從(cong) 詩歌發生上說,情與(yu) 理有無先後邏輯、主次之別?中國詩學沒有細致論證,現象學美學卻作了深入闡釋。“情感先驗”是現象學美學的基本主張。然而,基於(yu) “情感先驗”的感覺,還蘊含一個(ge) “先知”的問題。杜夫海納《審美經驗現象學》即從(cong) 藝術審美角度闡釋了“知”與(yu) “感”即情與(yu) 理的關(guan) 係問題:“知不是在感之後。知不是對感的一種思考,不是感借以從(cong) 某種盲目狀態(走)向某種知性狀態,從(cong) 參與(yu) 走向理解的那種思考。感覺是立刻是有智性的。……感覺使這種知複活;這種知使感覺具有智力。我所感到的東(dong) 西——審美對象表現的東(dong) 西——有一種意義(yi) 。”主體(ti) 感知的“意義(yi) ”當然指理。從(cong) 心理現象上說,情感的“先驗”蘊含著“先知”,“感覺”與(yu) “智性”始終並生。

 

這說明,情與(yu) 理既無先後次序,也無主次之別,而互相包孕,互證生生。劉禹錫《竹枝詞》之七:“瞿塘嘈嘈十二灘,此中道路古來難。長恨人心不如水,等閑平地起波瀾。”說人心惟危,固然可以說是言理,何嚐不是詩人迭遭陷害之後的人生感慨?可以說,一切情感或包孕生命的關(guan) 懷,或透視世界的真諦。海德格爾的《林中路·藝術作品的本源》說,“我們(men) 對凡·高的油畫的提示試圖道出這種真理的生發”,“美是作為(wei) 無蔽的真理的一種現身方式”。移植到中國詩學中,也可以作為(wei) “興(xing) 感”與(yu) “玄感”“理感”相提並論的又一理論依據。因此,在審美過程中,情與(yu) 理是並生關(guan) 係而非二元分立關(guan) 係,不可將“理”逐出詩境之外。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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