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群己與(yu) 德法——法家與(yu) 《呂覽》的思想衝(chong) 突
作者:王正
來源:“陝師哲學”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九月廿九日戊辰
耶穌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10月27日晚,陝西師範大學哲學學院主辦的喜迎校慶80周年係列名家講座第二十七講:“群己與(yu) 德法——法家與(yu) 《呂覽》的思想衝(chong) 突”講座順利舉(ju) 辦。本期講座由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大學哲學院王正教授主講,陝西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江求流副教授主持,宋寬鋒教授與(yu) 談。來自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的師生數十人共同參加了本次講座。
講座伊始,江求流老師從(cong) 研究領域、學術成果等方麵對王正教授做了簡要的介紹。隨後,王教授從(cong) 三大方麵依次展開了本場講座。
首先,王正教授從(cong) :“法家的政治治理思考-以群己和德法關(guan) 係”為(wei) 切入點展開了論述。他從(cong) 曆史大背景下分析法家誕生的起源,以及法家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對諸子百家的批判。他認為(wei) 唯一可以代表“群”的是國家,而代表“己”的則分為(wei) 三個(ge) 部分,分別是君、臣、民。在民的方麵,王正教授介紹法家以刑罰治民才能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通過製定的嚴(yan) 厲刑罰,讓民眾(zhong) 畏懼犯法,才能達到國家的長治久安。法家用“去強弱民”的理念,通過“摶民力”與(yu) “殺民”使民眾(zhong) 勢力處於(yu) 平衡狀態,不至於(yu) 威脅國家君主的統治。在臣的方麵,法家認為(wei) ,臣作為(wei) 利益集團會(hui) 劫要君主,君主需要用刑德“二柄”來控製群臣。在君的方麵,王正教授認為(wei) 君是沒有“主體(ti) 性”的主體(ti) ,主觀性與(yu) 客觀性融貫的主體(ti) ,法術勢合一的主體(ti) 。王正教授一一辨析了刑德的反與(yu) 合,德與(yu) 得的關(guan) 係。著重強調了統治者的德與(yu) 得,以曆史觀的力、智、德做了第一部分的總結。

接著,王正教授以“《呂氏春秋》對天下治理的認識:關(guan) 於(yu) 群己與(yu) 德法關(guan) 係的思考”導入第二部分。王正教授認為(wei) 《呂氏春秋》重視生命至上,強調對底層百姓的生命關(guan) 懷。在群道與(yu) 利群中,非占有性的君——是治理主體(ti) 的君,占有性的民——是非治理主體(ti) 的君。在論述君如何具有公共性的問題時,強調君主要無為(wei) 以治身。當君主不適合作君主後,可以廢掉舊君主,再立新君主,標準就在於(yu) 君主的治理是否有利於(yu) 天下人的利益。在關(guan) 於(yu) 變法問題上,王正教授認為(wei) 法的設立是為(wei) 了人生活得更好、社會(hui) 秩序變得更優(you) 良。即《呂氏春秋》認可的變法是為(wei) 了人本身的持久性幸福與(yu) 發展這一目標。

最後,王正教授總結了法家與(yu) 《呂氏春秋》的衝(chong) 突和結局,法家站在國和君的立場上維護統治者利益,而《呂氏春秋》中的法是為(wei) 了民。王教授指出法家理論麵臨(lin) 一巨大困境:君主這一個(ge) 體(ti) 因為(wei) 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對法、術、勢的控製權,反而會(hui) 陷入絕對主觀化,無視自身的客觀化意義(yi) ,這就使君主和國家利益產(chan) 生巨大的張力。《呂氏春秋》其努力的方向是盡可能讓君主知曉自己的不足從(cong) 而尚賢使能,讓君主努力消除和天下人之間的緊張從(cong) 而維護天下人的利益,讓君主了解到自己雖是治理的主體(ti) 卻不是天下的主人,進而真正尊重天下人的主人地位。

王正教授分享完畢後,宋寬鋒教授發表了自己對法家的理解和看法。宋教授認為(wei) 在研究先秦諸子方麵不應該偏執於(yu) 一家,而是應該兼容並蓄。他認為(wei) 儒家代表了民貴君輕的思想,而法家則是君本論思想。在對《呂氏春秋》的認識中,宋教授認為(wei) 其與(yu) 陰陽家思想也有很大的關(guan) 聯性。現場的老師也就儒法之辯、法墨之辯等相關(guan) 問題做了討論,同學們(men) 也向王正教授提出了一些關(guan) 於(yu) 講座內(nei) 容的問題思考,王正教授分別從(cong) 功利主義(yi) 、重刑之辨和禮法治國等方麵進行了一一答複。最後,全體(ti) 在場師生再次向王正教授致以衷心的感謝,此次講座圓滿結束。
責任編輯:近複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