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學與(yu) 社會(hui) 治理
作者:孫廣華(湖州學院人文學院湖州史誌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九月十六日乙卯
耶穌2024年10月18日
湖學的社會(hui) 治理思想以胡瑗為(wei) 典範,主要承繼孟子“以德治國”“以禮治國”的理念,強調仁義(yi) 道德的“內(nei) 聖之學”,注重理想社會(hui) 建構的倡導和實踐,首開宋代學術“內(nei) 聖外王”風氣。湖學的社會(hui) 治理思想承前啟後,接續傳(chuan) 統儒家的社會(hui) 治理觀念,奠定了宋明理學社會(hui) 治理的理論基礎。
在社會(hui) 治理過程中,胡瑗認為(wei) 應“擴仁義(yi) 之道,使教化行於(yu) 天下,德教深被於(yu) 四海,則天下之人自然感悅於(yu) 上”。要通過仁愛和正義(yi) 的教育來引導民眾(zhong) ,使他們(men) 的內(nei) 心充滿善意和正義(yi) 感,從(cong) 而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wei) 習(xi) 慣。這種教化過程不僅(jin) 有助於(yu) 提升個(ge) 人的道德素養(yang) ,還能促進整個(ge) 社會(hui) 風氣的向善、向理。由此可見,社會(hui) 治理應以仁義(yi) 的推行為(wei) 第一要義(yi) ,隻要開啟仁心,行仁義(yi) 之道,則天下之民自然“感悅於(yu) 上”,德行日深。
胡瑗繼承並發揚孟子的思想,認為(wei) 道德是處理社會(hui) 關(guan) 係和其他事務的基本衡量準則,是社會(hui) 穩定和諧的基礎。在政治實踐中,僅(jin) 僅(jin) 依靠法律和製度是不夠的,還需要道德的支撐和引領。道德仁義(yi) 作為(wei) 社會(hui) 治理的重要基石,能夠為(wei) 政治舉(ju) 措提供價(jia) 值導向和道德支撐。這樣的政治舉(ju) 措不僅(jin) 能夠得到社會(hui) 的廣泛認同和支持,還能夠有效地促進社會(hui) 和諧與(yu) 穩定。正如胡瑗在《周易口義(yi) 》中提到的“君子之人有仁義(yi) 之術,可以濟於(yu) 天下為(wei) 生民之福,而潛身晦跡以自卑下,不務升進以行其道,其澤不能及於(yu) 物,以是天下之所共不與(yu) 者也”。所謂“仁義(yi) 之術”是仁愛思想的外化,應該成為(wei) 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邏輯和思想基礎。在這種政治理念的指引下,才能施仁於(yu) 民,化民以德。由此,胡瑗認為(wei) 社會(hui) 治理“當以仁恩之令而為(wei) 之先”,彰顯出他以仁德為(wei) 本的社會(hui) 治理思想。
《論語·先進》中說:“為(wei) 國以禮。”禮一直是傳(chuan) 統儒家的理論核心之一,關(guan) 注禮,在很大程度上是為(wei) 了論政治道,為(wei) 社會(hui) 治理提供形而上的終極依據,進而為(wei) 社會(hui) 治理提供製度性的保障,落腳點最終指向社會(hui) 治理。胡瑗提倡以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學,他在湖州教學數年之後,“東(dong) 南之士莫不以仁義(yi) 禮樂(le) 為(wei) 學”。禮是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綱領,禮不僅(jin) 為(wei) 社會(hui) 治理確立了規範和準繩,也是社會(hui) 治理政策合理與(yu) 否的判定標準,如果缺禮少樂(le) ,社會(hui) 就會(hui) 陷入無序狀態,治理便無從(cong) 談起。他主張君主應該以禮治國,推行禮樂(le) 而不違禮;臣子應該以禮奉君,誠摯懇切;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丈夫對妻子溫柔寬厚,妻子對丈夫恭敬有節。胡瑗認為(wei) ,家庭是社會(hui) 治理的基本單位,建立良好的家庭人倫(lun) 關(guan) 係是社會(hui) 穩定和諧的基礎。同時,胡瑗非常重視樹立典型的示範意義(yi) ,認為(wei) 君主和大臣言行都應合禮,以禮為(wei) 中心,最終自然而又平實地將禮儀(yi) 規範貫徹於(yu) 日常治理實踐中,深入民心,滲透到社會(hui) 的各個(ge) 層麵,形成統一的禮儀(yi) 文化意識,從(cong) 而更有利於(yu) 國家的社會(hui) 治理。
胡瑗稱:“聖人舉(ju) 此文明之道,發於(yu) 天下國家,以文成其治,……製作禮樂(le) ,施為(wei) 政教,以化成天下而成天下之治也。”他通過教育,將禮樂(le) 思想傳(chuan) 授給民眾(zhong) ,使他們(men) 理解並接受這一思想。當社會(hui) 中的人都能遵循禮的規範自我約束時,整個(ge) 社會(hui) 的和諧安寧就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胡瑗認為(wei) ,國家社會(hui) 的治理,能否獲得民心的支持至關(guan) 重要。他在《周易口義(yi) ·剝卦》中說:“夫民者,君所賴為(wei) 本也。在《書(shu) 》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民眾(zhong) 是構成國家、支撐國家存在的最根本要素。民眾(zhong) 生活穩定幸福,國家的根基就穩固,國家的安寧和穩定就能實現。胡瑗深知這一點,他又說:“蓋國以民為(wei) 本,本既不立,則國何由而治哉?”民心穩定是國家社會(hui) 穩定、秩序井然的重要基石。由此要了解民眾(zhong) 所需所想,使政策法規的推行盡量與(yu) 民眾(zhong) 的利益相符合,才能在社會(hui) 治理上獲得成功。反之,沒有民眾(zhong) 的支持和參與(yu) ,國家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一旦民心不穩,民眾(zhong) 的不滿和焦慮情緒積聚,就會(hui) 埋下社會(hui) 動蕩的隱患。
同時,胡瑗認為(wei) 治理社會(hui) 應當為(wei) 民製產(chan) ,輕徭薄賦,均平社會(hui) 財富,為(wei) 人民提供必要的物質生活保障。由此出發,他主張在社會(hui) 財富分配方麵,政府應注重財富的均平分配,使其不要過於(yu) 集中,以免貧富懸殊,影響社會(hui) 治理。他以市場貨物流通為(wei) 喻,認為(wei) “貨財之道,必主於(yu) 均平,使多者不得積其私,少者皆得盡其養(yang) 。天下之民,各得其所,各得其宜”。商品流通遵循均平的原則,不要過於(yu) 集中,同理,財富也應當分散分配,使少者不致匱乏,社會(hui) 財富處於(yu) 一種動態的平衡。在政府稅收方麵,胡瑗認為(wei) 稅收不是聚斂財富的途徑,應當根據百姓的實際情況征收賦稅。在百姓生活困苦、入不敷出的情況下,不得加征賦稅。並且,應當對稅收的使用采取謹慎的態度,不要鋪張浪費,虛耗民力。
此外,胡瑗認為(wei) ,“天下之廣,生靈之眾(zhong) ,一賢不可獨治,故必群賢並進於(yu) 朝廷,則可大行其道”。廣土眾(zhong) 民的社會(hui) 遠非一人之力所能承擔,必須選用賢能之士以保證政策製定與(yu) 實施。用人方麵要小心慎重,應以嚴(yan) 辨小人與(yu) 君子為(wei) 前提。至於(yu) 具體(ti) 的區分方法則是“夫君子之所務,上思忠於(yu) 君,下思利於(yu) 民,其一謀一慮,必以天下之利存於(yu) 心。小人則不然,其意日以殘賊良民、侵削君子為(wei) 務”。君子忠君愛民,而小人則殘害百姓、陷害君子。
作為(wei) 宋代理學先聲的湖學,其代表人物胡瑗在社會(hui) 治理方麵,以接續孟子仁政思想為(wei) 己任,推行禮樂(le) 教化以期化民成俗,主張以為(wei) 民製產(chan) 、民為(wei) 國本的思想來穩定社會(hui) 秩序,以上幾點雖然角度不同,但都互相貫通,相互關(guan) 聯。胡瑗社會(hui) 治理思想表現出強烈的經世情懷、民本思想,開啟了湖學視域下的社會(hui) 治理思想之先河。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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