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王安石“置邏卒、察謗議”考辨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賜稿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十二日癸未
耶穌2024年5月19日

自北宋所謂“元祐更化”以降,直至今日,所有反感王安石、反對王安石變法的人,似乎都眾(zhong) 口一詞地說:王氏在推行變法的過程中排斥異己,鉗製人言,極力打壓反對新法的士大夫。近讀趙冬梅教授的《法度與(yu) 人心》(中信出版社,2021)與(yu) 《大宋之變》(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便讀到趙教授對王安石“鉗製人言”的批判:
開邊受挫之後的宋神宗開始接受王安石的主張,把內(nei) 政暫時放到了第一位,加大了排斥、打擊異己分子的力度,力圖掃清新法推行路上的所有障礙。……(熙寧五年)正月,京城開始設置“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開封變成了一個(ge) 不能隨便說話的城市。那些自以為(wei) 置身事外、洞若觀火的政治觀察家,也都閉緊了嘴巴,哪怕在自己家裏——隔牆有耳,言者獲罪。(《大宋之變》P288)
對批評者,王安石和神宗的打擊是毫不容情的。為(wei) 了平息反對的聲音,首都設置了“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開封變成了一個(ge) 不能隨便說話的城市。北宋政治進入“危辱時代”。(《法度與(yu) 人心》P354)
趙教授兩(liang) 部著作都提到王安石與(yu) 宋神宗在京城設置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這裏的邏卒,指隸屬於(yu) 皇城司的巡卒。王安石究竟有沒有鼓動宋神宗置“邏卒”監視謗議時政者,是一個(ge) 需要考辨的問題。若有,則不但王安石“打擊異己分子”的罪名可坐實,而且“開封變成了一個(ge) 不能隨便說話的城市”、“北宋政治進入‘危辱時代’”之論也可成立;若沒有,則上述推論恐怕失之武斷。
多部南宋文獻都有王安石變法期間設置邏卒伺察謗議的記載,如陳均《九朝編年備要》載:“熙寧五年春正月,置京城邏卒。皇城卒七十人、開封府散從(cong) 官數十人,巡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呂中《宋大事記講義(yi) 》載:“熙寧五年正月,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罪之。此商鞅議令之罰,而安石亦為(wei) 之。”《備要》隻說熙寧五年春置京城邏卒,並未明確指出是王安石所置;《講義(yi) 》卻言之鑿鑿稱此乃“安石為(wei) 之”。
元人修《宋史》,也沿襲《備要》的說法:“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查趙冬梅《大宋之變》的注釋,可知趙教授的引文即援引自《宋史》,不過讀趙教授文意,顯然她認為(wei) 置京城邏卒者即為(wei) 王安石與(yu) 宋神宗(王安石排在神宗前麵,或不是無意,而是視王氏為(wei) 置邏卒的“罪魁禍首”),或者說,是宋神宗接受了王安石打擊異己分子的主張,才設置邏卒“察謗議時政者”,這可能是采信了呂中《講義(yi) 》之說。
但我們(men) 辨析王安石置邏卒一事,不可止步於(yu) 《講義(yi) 》與(yu) 《備要》。我們(men) 需要考究《講義(yi) 》與(yu) 《備要》的相關(guan) 記載來源於(yu) 何處。竊以為(wei) ,對“置京城邏卒”敘事的溯源,可先查閱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因為(wei) “長編”的體(ti) 例決(jue) 定了它的編撰特點是寧繁毋簡、事無巨細、有聞必錄、述而不作,使用的材料多是原始記錄,對文人筆記的引用比較審慎,史料價(jia) 值極高。而且,李燾的個(ge) 人立場傾(qing) 向於(yu) 保守派,他不可能會(hui) 偏袒王安石。
那麽(me) 李燾有沒有記錄“置京城邏卒”之事?也有。《長編》卷二百二十九載:“是月(熙寧五年五月),命皇城司卒七千餘(yu) 人巡察京城,謗議時政者收罪之。”這裏的皇城司卒,即是《講義(yi) 》《備要》《宋史》所記的邏卒,兩(liang) 者是同義(yi) 的。但《長編》使用的動詞是“命”,《講義(yi) 》《備要》《宋史》則用了“置”,趙冬梅教授也延用《宋史》的說法,說是“設置”。“命”與(yu) “置”的涵義(yi) 是大不一樣的,“置”意味著邏卒是神宗朝創設的,宋神宗與(yu) 王安石是始作俑者。但實際上,宋初已有皇城司這一機構,也很早就配置了邏卒,其職責就是伺探情報。《長編》用“命”,無疑更為(wei) 準確。這一細微而關(guan) 鍵的差異,趙教授似乎未察。
更重要的是,《長編》在記錄“命皇城司卒七千餘(yu) 人巡察京城”一事時,還特別注明:“此據司馬光日記,係(熙寧)五年正月末事,今附見此,更詳考之。”李燾畢竟是史學大家,有著史家的審慎,注明了信源是司馬光,並提出應該“更詳考之”,因為(wei) 司馬光的日記並不是原始資料,且缺乏旁證,所以隻能“附見此”,尚不可全信。
查《溫公日記》,果然熙寧五年正月條記有:“是月,命皇城司卒七千餘(yu) 人巡察京城,謗議時政者收罪之。”不過,這裏司馬光並未明言是王安石派遣了皇城司邏卒。到了熙寧七年四月,因神宗下詔求言,司馬光上劄子攻擊新法,便毫不客氣地將矛頭直指“執政之臣”(即王安石),稱執政之臣“獨任己意,惡人攻難。群臣有與(yu) 之同者,則擢用不次;與(yu) 之異者,則禍辱隨之。……又潛遣邏卒,聽市道之人謗議者,執而刑之;又出牓立賞,募人告捕誹謗朝政者”。
趙冬梅教授在《大宋之變》中也引述過司馬光的這份劄子,並作了生動的翻譯:“(為(wei) 了封住批評者的口)又偷偷派出邏卒,到市場上去,到道路上去,偷聽人們(men) 的閑談,遇有謗議新法的,立即抓起來行刑。街頭掛出了榜文,懸立賞格,鼓勵告發誹謗朝政的人。”(《大宋之變》P301-302)
趙教授將司馬光的劄子讚為(wei) “獅子吼”。但假如司馬光指控不實,是不是就有點辜負趙老師的讚譽了呢?所以這裏我們(men) 要探究一下司馬光的這一指控是否可靠。

先說我的結論:不可靠。因為(wei) 熙寧五年,司馬光已經遠離京城,隱居於(yu) 洛陽,京城之事顯然是他道聽途說的。而熙寧年間,為(wei) 抹黑王安石變法,反對變法之人捏造了許多謠言,朝野上下,流言滿天飛。
其中一個(ge) 流言版本見北宋林希的《野史》。林希與(yu) 王安石大致生活同一時代,其記錄神宗朝政事的《野史》今已佚失,幸好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引述林希《野史》的記載,讓我們(men) 得以一窺相關(guan) 流言的麵目:
林希《野史》雲(yun) :初,司馬光貽書(shu) 王安石,闕下爭(zheng) 傳(chuan) 之。安石患之,凡傳(chuan) 其書(shu) 者,往往陰中以禍。民間又偽(wei) 為(wei) 光一書(shu) ,詆安石尤甚,而其辭鄙俚。上聞之,謂左右曰:“此決(jue) 非光所為(wei) 。”安石盛怒曰:“此由光好傳(chuan) 私書(shu) 以買(mai) 名,故致流俗亦效之,使新法沮格,異論紛然,皆光倡之。”即付獄窮治其所從(cong) 得者,乃皇城使沈惟恭客孫杞所為(wei) 。惟恭居常告杞時事,又語常涉乘輿,戲令杞為(wei) 此書(shu) 以資笑謔。獄具,法官坐惟恭等指斥乘輿流海島,杞棄市,以深禁民間私議己者。其後,探伺者分布都下。又明年,曾孝寬以修起居注侍上,因言民間往往有怨語,不可不禁。安石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於(yu) 道,有語言戲笑及時事者,皆付之獄。上度其本非邪謀,多寬釋之。
按林希《野史》的記載,王安石之所以深罪孫杞,是因為(wei) 孫杞冒司馬光之名寫(xie) 了詆毀王安石的書(shu) 信,導致王安石惱羞成怒,不但殺了孫杞,殺雞儆猴,“以深禁民間私議己者”,還派“探伺者分布都下”;而且,次年因曾孝寬打小報告稱“民間往往有怨語,不可不禁”,王安石又“使皇城司遣人密伺於(yu) 道,有語言戲笑及時事者,皆付之獄”,而神宗皇帝對王安石的作為(wei) 是頗不以為(wei) 然的,多次將那些被王氏抓起來的人釋放了。這或許就是王安石“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一事的文本源頭。
然而,治宋史的學人都知道,林希《野史》的可信度極低,收集的多是詆毀王安石及其變法的流言蜚語、不實傳(chuan) 聞、抹黑材料。如沈惟恭一案,實跟王安石無關(guan) ,沈惟恭是因為(wei) 幹請恩澤不得,心生怨恨,指使門客孫棐(林希誤記為(wei) 孫杞)偽(wei) 造司馬光的奏稿,非議時政,詛咒宋神宗:“天不祐陛下,致聖嗣不育”。沈惟恭還將偽(wei) 奏稿拿出來示人,結果被閤門使李評獲悉,李評報告了神宗,沈惟恭、孫棐偽(wei) 造奏稿、指斥乘輿之事這才敗露。而李評是王安石極討厭的一個(ge) 人,決(jue) 無可能受王安石指使。相關(guan) 史事,李燾《長編》有詳盡記述。
林希《野史》稱沈惟恭案發生後,曾孝寬“言民間往往有怨語,不可不禁”,王安石“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於(yu) 道,有語言戲笑及時事者,皆付之獄”,這也是不實的謠言,因為(wei) 事實是,曾孝寬報告王安石的事情無關(guan) 民間怨語,而是關(guan) 乎軍(jun) 營隱秘,請見李燾《長編》記載:
先是曾孝寬為(wei) 王安石言:“有軍(jun) 士深詆朝廷,尤以移並營房為(wei) 不便,至雲(yun) 今連陰如此,正是造反時,或手持文書(shu) ,似欲邀車駕陳訴者。”
“移並營房”是王安石新法之一,旨在通過合並軍(jun) 營、裁撤冗兵節省養(yang) 兵成本。但這一變法觸動了冗兵的既得利益,所以有一部分軍(jun) 士反應激烈,揚言要告禦狀,甚至“造反”。變法派陣營中的曾孝寬得悉傳(chuan) 言,便報告了王安石。時為(wei) 熙寧四年末或熙寧五年初。於(yu) 是在熙寧五年正月的一次早朝上,身為(wei) 宰相的王安石便將此事提出來討論。
樞密使文彥博趁機打擊變法:“近日朝廷多更張,人情洶洶非一。”
王安石說:“朝廷事合更張,豈可因循?如並營事,亦合如此。此輩乃敢紛紛公肆詆毀,誠無忌憚。至言欲造反,恐須深察,又恐搖動士眾(zhong) 為(wei) 患。”事關(guan) 煽動士兵造反,這種事情在任何時代都會(hui) 受到“深察”,我們(men) 不能因此認為(wei) 王安石是在倡言打壓輿論。
神宗皇帝決(jue) 定查出煽動造反的主謀姓名。樞密院提議由殿前司、侍衛馬軍(jun) 司、侍衛步軍(jun) 司三帥負責調查;王安石則提請委皇城司;神宗說:“不如付之開封府。”最終神宗決(jue) 定由皇城司派邏卒暗中刺探兵營動向,開封府則負責審訊。
數月後,熙寧五年十一月,參知政事馮(feng) 京反映說:“皇城司近差探事人多,人情頗不安。”
神宗說:“人數止如舊,探事亦不多,藍元震(時任皇城使)又小心,緣都不敢乞取(受賄枉法),故諸司不安。”
執政團隊說:“外間以為(wei) 若十日不探到事即決(jue) 杖,故多捃摭細碎。”外間傳(chuan) 言,皇城司邏卒若十日探不到情報,就要被打板子,所以邏卒便四處搜羅細事、羅織罪名。
神宗說:“初無此處分。此輩本令專(zhuan) 探軍(jun) 中事,若軍(jun) 中事但嚴(yan) 告捕之法,亦可以防變。”強調隻是讓皇城司刺探軍(jun) 中之事。
不過我們(men) 需要說明,熙豐(feng) 變法期間,保甲法的保丁教閱、上番也屬於(yu) 軍(jun) 中之事,王安石行保甲法,本意就是想以民兵(保丁)代替一部分募兵,所以熙寧八年,保甲由隸司農(nong) 寺改隸兵部,其政令則聽於(yu) 樞密院。正由於(yu) 保甲具有軍(jun) 事屬性,所以保丁的教閱與(yu) 上番也被列入皇城司邏卒的探事範圍。熙寧五年閏七月,便有開封府界的保丁“以教閱不時及買(mai) 弓箭、衣著勞費,往往訕詈”,而被邏卒逮住,神宗詔“開封府鞫其事”,但王安石對神宗的做法是不太讚成的,說:“探報口語難辨之事,豈可必信?”
熙寧五年十一月禦前議事時,王安石更是明確反對邏卒探事範圍的擴大化。我們(men) 不妨聽聽王安石是怎麽(me) 說的:
專(zhuan) 令探軍(jun) 中事即無妨,若恃此輩(指皇城司邏卒)伺察外事,恐不免作過。孫權、曹操用法至嚴(yan) ,動輒誅殺,然用趙逵、呂壹之徒,皆能作奸亂(luan) 政。陛下寬仁,不忍誅罰,焉能保此輩不作奸?三代聖王且不論,如漢高祖、唐太宗已不肯為(wei) 孫權、曹操所為(wei) ,但明示好惡賞罰,使人臣皆忠信,不敢誕謾,天下事安有蔽匿不聞者?細碎事縱不聞,何損於(yu) 治體(ti) ?欲聞細碎事,卻致此輩作奸,即所損治體(ti) 不細。
以上史事李燾《長編》均有詳盡記述。顯然,王安石隻是支持“專(zhuan) 令(邏卒)探軍(jun) 中事”,而堅決(jue) 反對讓邏卒“伺察外事”、“聞細碎事”,可見他不可能如林希《野史》所言,“使皇城司遣人密伺於(yu) 道,有語言戲笑及時事者,皆付之獄”。須知宋朝的皇城司直隸於(yu) 內(nei) 廷與(yu) 樞密院,非中書(shu) 所能指揮,況且樞密院的長官還是王安石的死對頭文彥博,豈有可能聽命於(yu) 王安石?再者,以王安石“人言不足恤”的自負,又怎麽(me) 會(hui) 浪費心力去理會(hui) 市井間的議論?
從(cong) 另一件事也可看出王安石不讚成鉗製人言——那是熙寧六年,樞密副使吳充給神宗提了一個(ge) 議案:“朝廷開廣言路,微至於(yu) 庶人皂隸,苟有可言,皆得上聞,此至公之誼也。而比來士大夫輒以書(shu) 啟或家信投有位,其間排詆營救,增飾事情,嫌愛在心,言無忌憚,因緣聞達,以快私欲。雖朝廷必加審核,至蒙原察,則被誣之人亦已困辱。且排詆者既難於(yu) 反坐,營救者又陰以為(wei) 德,含沙射人,束縕還婦,懷陰害以中良善,托公誼以售私恩,此風浸成,實黯聖政。乞有司申嚴(yan) 法禁,庶懲薄俗。”(見李燾《長編》)
吳充的意思是,為(wei) 避免有人“言無忌憚,因緣聞達,以快私欲”,朝廷應該立法嚴(yan) 禁士庶投書(shu) 高官。神宗采納了吳充之議,詔“中書(shu) 、樞密院自今並遵立條製”。但王安石告訴神宗,沒有必要設立限製言路的法禁:“堯、舜所以治人,但辨察君子小人明白,使人不敢誕謾,自不須多立法禁。”這便是王安石對人言的態度。

現在我們(men) 來總結一下:熙寧五年初,皇城司確實派出邏卒“探事”,但指揮皇城司的人當是神宗皇帝,或者是樞密院長官,而不可能是宰相王安石;皇城司邏卒的數目也不可能是“七千餘(yu) 人”,因為(wei) 熙寧五年皇城司的整個(ge) 編製也才三千多人(參見汪輝《兩(liang) 宋皇城司製度探析—以其探事職能的拓展及人員的管理為(wei) 主》第二部分,河南大學碩士畢業(ye) 論文,2005年),神宗自己也說邏卒“人數止如舊,探事亦不多”,因此“七千餘(yu) 人”當為(wei) “七十餘(yu) 人”之訛;而且,朝廷對邏卒的“探事”範圍也有限製:“專(zhuan) 探軍(jun) 中事”,以防有將士密謀不軌,並不是“伺察外事”,盡管邏卒在實際“探事”時可能出現了“多捃摭細碎”的濫權做法,但王安石對此是明確反對的。
可是,反對變法的保守派士大夫為(wei) 攻擊王安石及其新法,卻謠稱是王安石“深禁民間私議己者”,“乃使皇城司遣人密伺於(yu) 道,有語言戲笑及時事者,皆付之獄”。這類流言從(cong) 京城傳(chuan) 到洛陽,司馬光聽信了,不但記入日記,而且在奏疏中將鍋直接扣到王安石頭上。
由於(yu) 王安石變法期間反對派熱衷於(yu) 造謠、傳(chuan) 謠,司馬光道聽途說又信以為(wei) 真,南宋以降史家以訛傳(chuan) 訛,王安石便背上了鉗製人言、“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的大黑鍋。令人遺憾的是,今天不少宋史研究者也聽信司馬光一麵之詞,不作考證,也認定王安石派了皇城司邏卒,伺察於(yu) 市井間,發現哪個(ge) 人訕謗新法,就立即抓起來治罪。甚至進而宣稱“開封變成了一個(ge) 不能隨便說話的城市,北宋政治進入‘危辱時代’”,這就未免有些危言聳聽,故作驚人之論了。
最後我想說,縱觀北宋元祐以降保守派士大夫(及其追隨者)對王安石與(yu) 熙寧變法的敘事,不實之處甚多。出於(yu) 反對變法之立場,他們(men) 不僅(jin) 誇大了新法的弊端,甚至無中生有、捏造事實抹黑王安石,尤其是林希的《野史》與(yu) 邵伯溫的《邵氏聞見錄》,誠如有識之士所指出:“《邵氏聞見錄》凡涉熙寧變法處,幾近謗書(shu) 。”(見劉成國《王安石年譜長編》,中華書(shu) 局,2018,P1773)林希《野史》亦差不多如此。今天我們(men) 評價(jia) 王安石及其變法,不論觀點為(wei) 何,首先決(jue) 不可隻聽保守派一麵之詞,而應當細心辨析史料,多方求證,以成公允之論。
責任編輯:近複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