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學論學四則
作者:曾維術
來源:“虛中書(shu) 舍”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西元2021年11月15日
一·首事
《春秋》莊公元年“三月,夫人孫於(yu) 齊”,《傳(chuan) 》曰:“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對此《傳(chuan) 》文,何紹公注雲(yun) :“禮,練祭取法存君,夫人當首祭事。時莊公練祭,念母而迎之,當書(shu) 迎,反書(shu) 孫者,明不宜也。”徐彥疏謂:“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雲(yun) ‘正月,歲終而複始,臣子喜其君父與(yu) 歲終而複始,執贄存之’,然則,今此練祭者,亦是臣子閔君父往年此日沒,今年複此日存而禮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當首祭事’者,謂夫人當為(wei) 首而營其祭事也。言‘時莊公練祭’者,謂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為(wei) 練祭,而欲迎母,非謂此時已為(wei) 練矣。”這一注一疏,初看上去好像沒有問題,徐彥好像給何紹公作了更詳細的闡發;但仔細讀來,徐彥其實有點幫倒忙:他提及的襄二十九年注,旨在解釋經文“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以及傳(chuan) 文“何言乎公在楚?正月以存君也”,在那裏,“君”明顯是指當時身在楚國的魯襄公;“存君”即所謂的“危錄之”,替陷於(yu) 險境的魯襄公著急。引用襄二十九年的經傳(chuan) 來為(wei) 莊元年的經傳(chuan) 作注腳,不經意間暴露了何注的一個(ge) 問題:莊元年所說的“存君”,存的到底是誰?是已去世的魯桓公,還是剛即位的魯莊公?
要搞清這個(ge) 問題,首先要明白“正月”到底意味著什麽(me) 。何注在襄二十九年說到,“正月,歲終而複始,臣子喜其君父與(yu) 歲終而複始,執贄存之”,這個(ge) 解釋是合乎《公羊傳(chuan) 》的精神的。《公羊傳(chuan) 》在文九年提到,“逾年稱公矣,則曷為(wei) 於(yu) 其封內(nei) 三年稱子?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緣終始之義(yi) ,一年不二君,不可曠年無君;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這是從(cong) 三個(ge) 角度來看待天子、諸侯即位的時間點,《春秋繁露·玉杯》由此引申出“以君隨天”的義(yi) 理:“《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曰: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一日不可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wei) 君心之未當立也。此非以人隨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當。三年不當而逾年即位者,與(yu) 天數俱終始也。此非以君隨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yi) 也。”正月的“終始之義(yi) ”,來自天氣一年的變化周期,這個(ge) 周期是要強製服從(cong) 的,哪怕孝子三年不忍即位。而天子、諸侯即位的正當性,又與(yu) “正月”緊密相連:天子頒朔、諸侯視朔,是所有政治活動的起點,這是“政者,正也”的題中之義(yi) 。由此我們(men) 不難推斷,“正月”象征著政治的正當性,“正月以存君”,存的應該是當年的天子或國君。《春秋》十二篇的篇首,按例書(shu) 寫(xie)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繼弑君等特殊情況除外)”,這是在確立新君即位的正當性;以後每一年所記的“正月”,都帶有確認國君主政的意義(yi) (參隱十一年傳(chuan) “隱何以無正月?隱將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特殊情況如襄二十九年,則是在替國君的安危擔憂,害怕國家失政。因此,莊元年的“正月以存君”,當指該篇第一條例“元年,春,王正月”確立了魯莊公即位的正當性,存的是莊公而非桓公。既然如此,練祭的說法也就無從(cong) 談起;既然不是練祭,“念母以首事”也就不應該從(cong) 祭祀的角度去理解,而應該像“正月以存君”一樣,從(cong) 篇章結構的角度去看待:莊公念母,是整個(ge) 莊公篇所記載的第一件實事。
這種解釋早就為(wei) 皮錫瑞所發現,不過因為(wei) 何注、徐疏在公羊學領域的強大統治地位,尚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倘若我們(men) 認真琢磨這句“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我們(men) 就有可能發現一條解讀《春秋》的線索:首事的提示作用。
天下之大,可記的事情那麽(me) 多,孔子在每一篇記載第一件實事的時候,一定有所考慮。退一步講,即便孔子沒有刻意安排,潛意識中也會(hui) 將他認為(wei) 較重要的事情擺在首位,何況我們(men) 沒有理由假設孔子作《春秋》時會(hui) 如此隨意。那麽(me) ,我們(men) 將十二篇的“首事”都羅列出來的時候,就可能發現整部《春秋》經的大綱:
隱公篇:三月,公及邾婁儀(yi) 父盟於(yu) 眜。
桓公篇:三月,公會(hui) 鄭伯於(yu) 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莊公篇:三月,夫人孫於(yu) 齊。
閔公篇:齊人救邢。
僖公篇:齊師、宋師、曹師次於(yu) 聶北,救邢。
文公篇: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宣公篇: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薑至自齊。
成公篇: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襄公篇:仲孫蔑會(hui) 晉欒黶、宋華元、衛寧殖、曹人、莒人、邾婁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昭公篇:叔孫豹會(hui) 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酌、宋向戌、衛石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軒虎、許人、曹人於(yu) 漷。
定公篇: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yu) 京師。
哀公篇: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
——《春秋》
集中思考每篇的首事,可能有助於(yu) 我們(men) 把握一篇的主旨或重點,此其一;其二,這種篇章結構的安排,可能並非僅(jin) 限於(yu) 每一篇的前兩(liang) 條條例,而有可能貫穿整部《春秋》經。這並非什麽(me) 不可能的事情。晚近的西方古典學術研究表明,西方的古典作家如柏拉圖、色諾芬等人的作品,都經過了嚴(yan) 密的安排,幾乎可以說從(cong) 開篇第一個(ge) 詞貫穿到結尾的最後一個(ge) 詞。我們(men) 沒有理由假定孔子會(hui) 不如柏拉圖、色諾芬。如果我們(men) 能重視《春秋》的結構安排,從(cong) 中讀出某些義(yi) 理來,我們(men) 就有可能使《春秋》擺脫“斷爛朝報”的罵名,使得《春秋》學的研究更為(wei) 深入。然而,光是重視篇章結構,並不足以體(ti) 會(hui) 《春秋》的精氣神;即便從(cong) 西方古典學那裏學到一整套字裏行間的閱讀工夫,尚不能說跨越了由西學轉向中國經學的門檻。我們(men) 需要更多的東(dong) 西。
二·取象
閱讀《春秋》的第二個(ge) 基本功是取象。要知道,孔子作《春秋》,是在韋編三絕之後,對易象如此熟悉的夫子,不可能不在《春秋》中流露出易學的特點。取象對於(yu) 很多讀者而言,都過於(yu) 玄乎,我們(men) 可以暫且把它當成譬喻來理解,這是第一;第二,《春秋》中的取象不會(hui) 很複雜,都是最為(wei) 基本的取象,《繁露》後半部分的陰陽五行諸篇基本可以滿足解讀的需要,當然如果你的易學造詣很深,那就更好了。《春秋》經的象學本身並不難,學者之所以覺得無從(cong) 入手,多半是忽視了取象有一個(ge) “太極體(ti) ”的問題:《春秋》按節律書(shu) 寫(xie) ,一年一個(ge) 單位,一篇一個(ge) 單位,這是分了一節一節的,就像竹子、蓮藕一樣。在一節之中,事件互相呼應,氣息融為(wei) 一體(ti) ;到了下一節,氣息就有所分隔。比如公子翬為(wei) 隱公之罪人,因此在隱公篇不稱公子,到了桓公篇,就恢複公子的稱謂。同理,災異發生在一年的“天數終始”之內(nei) ,它一般隻是當年事件的感應,不能把它讀成往後N多年事件的征兆——除非這災異是像文公篇那樣擺在首事,那才有統攝全篇的作用。如果不遵守這樣的規則,災異取象就漫無邊際,怎麽(me) 說都行,這是導致後人筆伐公羊學的重要原因。
明乎此之後,我們(men) 嚐試舉(ju) 些例子來說明取象在解經時的作用。比如僖十四年“沙鹿崩”,這是講黃河邊上的一座城邑整座陷入地中了,由易理可知,地屬陰,這是陰氣妄動、陰不承陽之象,同年有什麽(me) 事情呢?“季姬及鄫子遇於(yu) 防,使鄫子來朝”,《傳(chuan) 》曰:“鄫子曷為(wei) 使乎季姬來朝?內(nei) 辭也。非使來朝,使來請己也”,這是陰氣妄動之象。同年,“冬,蔡侯肹卒”,這位蔡繆公之前做過什麽(me) 事呢?僖四年,“四年,春,王正月,公會(hui) 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這是《春秋》首次記載國潰,《傳(chuan) 》曰:“潰者何?下叛上也”。僖十四年為(wei) 蔡侯肹記卒,似有意讓我們(men) 想起下層“潰爛”之象,這個(ge) 陰不承陽之象,跟“沙鹿崩”是一致的。再看僖十四年的另一件事情“十有四年,春,諸侯城緣陵”,《傳(chuan) 》曰:“孰城?城杞也。曷為(wei) 城杞?滅也。孰滅之?蓋徐、莒脅之。”杞國為(wei) 史實上的二王後,徐、莒是小國,小國滅二王後,同樣是陰不承陽或下叛上之象。真從(cong) 取象的角度去理解僖十四年,會(hui) 發現全年的事件都有關(guan) 聯,並非初看起來那麽(me) “斷爛朝報”。而從(cong) 這相互呼應的四條經文,我們(men) 可以確證“沙鹿崩”不可能是榖梁、左氏講的山崩,因為(wei) 山為(wei) 王公之象,是陽性的,而僖十四年的側(ce) 重點全在於(yu) 陰麵的敗壞。
從(cong) 僖十四年可知,不僅(jin) 災異可當成象來讀,其實人事本身也有象的意義(yi) 。桓九年“紀季薑歸於(yu) 京師”,經文此前已稱季薑為(wei) “王後”,此處稱“紀季薑”,有特別的含義(yi) 。《傳(chuan) 》曰:“自我言,紀父母之於(yu) 子,雖為(wei) 天王後,猶曰吾季薑。”意思是說,哪怕貴為(wei) 天子、王後,仍有父母所生,仍要尊重父母,天王不來親(qin) 迎,派了個(ge) 大臣了事,這是不把王後當王後、不把王後的父母當父母來看待了。這層“貶天子”的意思,當然不可明說,隻能用映襯的方式來表明。同年還有另一個(ge) 事件:“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曹伯老了,不想行朝聘之禮,就派了他的世子來朝。這個(ge) “父老子代從(cong) 政”之象,跟天王不親(qin) 迎之象,正好互相說明。臣道、子道、妻道是互通的,都是坤道;君道、父道、夫道也是互通的,都是乾道。這些基本的易象轉化,是閱讀《春秋》之前就需要掌握的。
除了事件,就連地點也有提示作用。比如郜地,原來是魯國的同姓國,後來被宋國吞並,在隱十年又為(wei) 魯國所取。這個(ge) 地方因此就有特別的含義(yi) :懷舊。注意到這個(ge) 象,你就能明白桓二年“取郜大鼎於(yu) 宋”、“戊申,納於(yu) 太廟”的刺意,也就能明白莊二年“夫人薑氏會(hui) 齊侯於(yu) 郜”的刺意。這並不是自創的體(ti) 例,《春秋》在隱元年的傳(chuan) 文就已經提到“眜者何?地期也”,提醒我們(men) 注意地點的意義(yi) 。同理,日期有時也與(yu) 義(yi) 理相關(guan) ,比如桓十三年“春二月,公會(hui) 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傳(chuan) 》曰:“曷為(wei) 後日?恃外也。其恃外奈何?得紀侯、鄭伯,然後能為(wei) 日也。”書(shu) 日,是偏戰的常例。又如隱三年提到的葬例“葬者曷為(wei) 或日或不日?不及時而日,渴葬也;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過時而日,隱之也;過時而不日,謂之不能葬也。當時而不日,正也;當時而日,危不得葬也。”這裏,書(shu) 日、不書(shu) 日的義(yi) 理差別,就體(ti) 現得更淋漓盡致了。
我們(men) 要注意,日例、地例,都是《公羊傳(chuan) 》明確提到的義(yi) 理點;但何紹公的月例,卻很難在公羊傳(chuan) 中找到依據。書(shu) 月有沒有意義(yi) 呢,應該是有的,比如葬期的問題,就需要通過記月來確定。除此之外,何紹公通過書(shu) 月不書(shu) 月來讀出義(yi) 理,這種方法能否行得通,就值得商榷了。首先,《公羊傳(chuan) 》並沒有明確的例子說明“書(shu) 月不書(shu) 月”的差別(歲首的“王正月”除外,那是另一回事);其次,根據何紹公的月例解讀出來的義(yi) 理,能否與(yu) 全年的經文合拍,仍值得考究。第一個(ge) 問題,《公羊傳(chuan) 》沒有明確的例子,那麽(me) 是否可以從(cong) 其他地方引申出“月例”來,比如隱六年提到的“時例”?隱六年“秋,七月”,《傳(chuan) 》曰“此無事,何以書(shu) ?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shu) 。首時過則何以書(shu) ?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wei) 年。”這是屈人而伸天的筆法,通過隱六年的經傳(chuan) ,的確可以為(wei) 某些缺少了“秋”、“冬”二時的年份提供解讀依據(當然也不排除經文散佚的可能性)。那麽(me) 可不可以同理推出“月例”呢,書(shu) 不書(shu) 月,有著特殊的含義(yi) ?這個(ge) 推理要成立,就需要對除王正月之外的所有月份做出定性,四月、七月、十月因為(wei) 是夏、秋、冬之首月,尚可以特殊看待;但五月、十一月這些月份,又有什麽(me) 特殊含義(yi) 呢?書(shu) 月不書(shu) 月的變化實在太多,雖然不能完全排除“月例”的可能性,但這條路線真的很難走通。
第二個(ge) 問題,何紹公本人的月例能否跟全年乃至全篇的經文合拍呢,我們(men) 試著看一個(ge) 例子:隱十年的“春,王二月,公會(hui) 齊侯、鄭伯於(yu) 中丘”。《公羊傳(chuan) 》沒有下傳(chuan) 文,何注曰:“月者,隱前為(wei) 鄭所獲,今始與(yu) 相見,故危錄內(nei) 。明君子當犯而不校也。”這個(ge) 重點落在了魯鄭的恩怨上,為(wei) 魯隱公的安危擔憂。隱公在隱六年的確被鄭國俘獲過,然而隱八年“鄭伯使宛來歸邴”,通過私自交易天子的土地,魯鄭已經和解或曰同流合汙。至於(yu) 齊國,隱公在隱六年被獲之後,即與(yu) 齊侯盟於(yu) 艾,隱七年“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兩(liang) 國關(guan) 係已完全正常化。即便隱八年因為(wei) 爭(zheng) 奪邴地而產(chan) 生矛盾,隱九年“公會(hui) 齊侯於(yu) 邴”,齊魯之間也已經談妥,魯齊鄭相會(hui) ,而且會(hui) 於(yu) 中丘——魯國自己的城邑,這有何危險可言呢?至於(yu) “犯而不校”,則完全偏離了隱公篇對齊鄭同盟的定位:隱元年“鄭伯克段於(yu) 鄢”,這是入《春秋》以來第一件壞事,《春秋》是把鄭莊公當成是壞諸侯的典型來書(shu) 寫(xie) 的,根本談不上“犯而不校”的問題。同年(隱十年),“夏,翬帥師會(hui) 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yu) 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魯隱公跟著齊侯、鄭伯兩(liang) 個(ge) 大壞蛋,連下宋國三城,這在孔子看來是很過分的惡事,雖然尚不構成“內(nei) 大惡”,但夫子仍以急促的筆法來表明自己對隱公“一月而再取”的厭惡。如果中丘之會(hui) ,孔子主張隱公“犯而不校”,那就無異於(yu) 縱容隱公為(wei) 惡了。這是萬(wan) 萬(wan) 不可想象的。
總而言之,“月例”雖然看上去美好,但真要操作起來,會(hui) 無比困難,有可能會(hui) 打亂(luan) 對經文本身的解讀,學者宜小心對待。
三·史實
注意到編章結構、掌握了取象方法之後,接下來就要破除閱讀《春秋》的一大障礙:史實的問題。《春秋》經向來難讀,由於(yu) 不懂得從(cong) 編章結構、象學切入,多少學者選擇了看上去容易把握的《左傳(chuan) 》。《左傳(chuan) 》對西漢後中國曆史的影響,可能比《春秋》經的經文還要大,這是儒家經學的悲哀,也是儒生的悲哀。《漢書(shu) ·楚元王傳(chuan) 》寫(xie) 得很明白,“初,《左氏傳(chuan) 》多古字古言,學者傳(chuan) 訓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傳(chuan) 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yi) 理備焉”,左氏原本是單行的一本史書(shu) ,引此史書(shu) 來解《春秋》,是劉歆為(wei) 之,並非傳(chuan) 自孔子。《左氏》原與(yu) 《春秋》無涉,這一點,相信學者是比較容易接受的。問題是,有的學者會(hui) 說,即便《左氏》與(yu) 《春秋》無涉,它也提供了詳實“史料”,我們(men) 難道不可以將之引入來解讀《春秋》?更有些學者會(hui) 認為(wei) ,《春秋》是經、是哲學,是理論性的著作,而《左氏》才是信史,並因此提出所謂的經史同參,認為(wei) 光讀經會(hui) 把人讀傻了,隻有讀史,才能足夠“聰明”,才能適應真實而汙濁的世界。是不是這樣呢?
要搞清楚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首先要確認,《公羊傳(chuan) 》也有自己的史實。昭十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yu) 陽。”《傳(chuan) 》曰“伯於(yu) 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側(ce) 者曰:‘子茍知之,何以不革?’曰:‘如爾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hui) 則主會(hui) 者為(wei) 之也,其詞則丘有罪焉耳!’”從(cong) 這段傳(chuan) 文我們(men) 可以直接感受到孔子的真誠,這可以首先破掉“理論性著作”不屬於(yu) 信史的問題。孔子在作今本《春秋》時,的確以舊魯史為(wei) 依據,而他對此舊史的態度是相當謹慎的,隻是變動“其詞”,也就是《繁露·俞序》中廣為(wei) 人知的說法:“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後人因為(wei) 新周、故宋、王魯的筆法,就把《春秋》完全當成是哲學之書(shu) ,以為(wei) 不如此無法跳出二百四十二年的時代限製,無法成為(wei) 跨越古今的經,這種看法其實很可能未懂得“新周、故宋、王魯”的真正理由。如果我們(men) 盯著宣公十六年、襄公二十九年的經傳(chuan) 來看,尤其是仔細揣摩延陵季子的故事,我們(men) 就有可能明白,“王魯”並非一種虛寫(xie) ,或者說不是我們(men) 一般理解的“虛寫(xie) ”,而是有“史實”的成分。
確認了《公羊傳(chuan) 》有自己的舊魯史之後,我們(men) 還要進一步分析,孔子變動“其詞”,到底到了何種程度。昭十二年傳(chuan) 的說法是比較保守的;比較激進的說法是莊七年傳(chuan) :“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則曷為(wei) 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複。’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從(cong) 莊七年傳(chuan) 可以看出,孔子對舊魯史是有所不滿的,他重作《春秋》,除了要在義(yi) 理上作出重大變革之外,可能也要修改舊魯史對史事的記載與(yu) 評價(jia) 。我們(men) 不可能設想,魯國的史官擁有與(yu) 孔子水平相當的見識;倘若魯國史官的見識低於(yu) 孔子,那麽(me) 他對二百四十二年史事的看法(還不涉及“王魯”等新筆法的問題),必然與(yu) 孔子有異。孔子對舊魯史,似乎不可能沒有筆削。因此,比較可能的情況是,孔子對舊魯史的態度介乎昭十二年傳(chuan) 與(yu) 莊七年傳(chuan) 之間:盡可能不改動舊魯史的史料,但必要時也會(hui) 作出修改。這樣,我們(men) 就可以在舊魯史與(yu) 《春秋》之間,排出一個(ge) “史實”的等級序列:即便從(cong) 地底挖出了一本舊魯史,它的真實性也要低於(yu) 孔子所編定的《春秋》。
這個(ge) 序列完全可以放到《左氏》與(yu) 《春秋》的關(guan) 係上。我們(men) 無法確定《左氏》是不是孔子作《春秋》時依據的魯史底本;即便《左氏》是魯史底本,那又如何?它的真實性仍要低於(yu) 孔子新修定的《春秋》。
要深入理解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必須舉(ju) 例說明。我們(men) 可以轉向襄七年的鄬之會(hui) :“十有二月,公會(hui) 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於(yu) 鄬。鄭伯髠原如會(hui) ,未見諸侯。丙戌,卒於(yu) 操。”《傳(chuan) 》曰:“操者何?鄭之邑也。諸侯卒其封內(nei) 不地,此何以地?隱之也。何隱也?弒也。孰弒之?其大夫弒之。曷為(wei) 不言其大夫弒之?為(wei) 中國諱也。曷為(wei) 為(wei) 中國諱?鄭伯將會(hui) 諸侯於(yu) 鄬,其大夫諫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yu) 楚。’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wei) 義(yi) ,則伐我喪(sang) ;以中國為(wei) 強,則不若楚。’於(yu) 是弒之。鄭伯髠原何以名?傷(shang) 而反,未至乎舍而卒也。未見諸侯,其言如會(hui) 何?致其意也。”對比《左氏》的記載:“鄭僖公之為(wei) 大子也,於(yu) 成之十六年,與(yu) 子罕適晉,不禮焉。又與(yu) 子豐(feng) 適楚,亦不禮焉。及其元年,朝於(yu) 晉。子豐(feng) 欲愬諸晉而廢之,子罕止之。及將會(hui) 於(yu) 鄬,子駟相,又不禮焉。侍者諫,不聽,又諫,殺之。及鄵,子駟使賊夜弑僖公,而以瘧疾赴於(yu) 諸侯。”
從(cong) 這兩(liang) 個(ge) 故事,我們(men) 可以看出,公羊與(yu) 左氏的史料有相同的部分:都是臣弑君,都是卒於(yu) 操。除此之外,細節與(yu) 評價(jia) 幾乎完全相反:公羊表彰鄭伯髠原有中國之心,責大夫自甘夷狄;左氏則重點責難鄭伯無禮,導致臣子起弑。麵對這種差異,我們(men) 首先要確定,哪個(ge) 故事更符合《春秋》經文的意思;然後,我們(men) 要思考,兩(liang) 個(ge) 故事能否反映出公羊與(yu) 左氏各自的修為(wei) 層次。
第一個(ge) 問題,可以通過《春秋》經文互證來判斷。公羊傳(chuan) 的重點在於(yu) 夷夏之辯,在夷夏之辯中,又分了兩(liang) 類人物:國君有中國之心,臣子自甘夷狄。同年,“楚公子貞帥師圍陳”,這是明顯的蠻夷猾夏。陳侯麵臨(lin) 楚國圍城的壓力,仍然參加了鄬之會(hui) ,這是除鄭伯之外的另一個(ge) 焦點。然而在鄭伯被弑之後,緊接著的就是“陳侯逃歸”,顯然,陳侯被鄭伯的遭遇嚇怕了,叛變到楚國的一邊去。連續三條都是非常緊張的華夷之爭(zheng) 。再往前看,“七年,春,郯子來朝”、“夏,四月,三卜郊,不從(cong) ,乃免牲”、“小邾婁子來朝”,這三條是“王魯”的筆法,“三卜”合禮,魯國國君的舉(ju) 動尚無大問題。然後就是“城費”、“季孫宿如衛”,費是季氏的私邑,後來孔子墮三都,費是其中之一。這兩(liang) 條連讀,可以讀出“季氏專(zhuan) 政”的意思。接著,“八月,螽”,蝗蟲為(wei) 鱗蟲,鱗蟲屬木,木德之傷(shang) ,可讀為(wei) “不仁”。然後,“衛侯使孫林父來聘。壬戌,及孫林父盟”,此處省略了與(yu) 盟者,若無特別說明,應該是替魯襄公避諱,因國君與(yu) 大夫的地位不對等。由此也可以看出,衛國的朝政為(wei) 孫林父所把持,這同樣是一個(ge) 權臣的象。整一年讀下來,你會(hui) 發現,所有事件都與(yu) 公羊傳(chuan) 解釋下的鄬之會(hui) 相關(guan) ,無論是作為(wei) 大背景的“夷夏之辯”,還是細節上的“臣下逼上”。
反觀《左氏》,鄬之會(hui) 若是國君失禮而招致臣下起弑,其他的事件很難與(yu) 之合拍。從(cong) 經文的貫通程度,我們(men) 可以果斷判定,《公羊傳(chuan) 》的史料當為(wei) 《春秋》采用的史料,而《左氏》的史料另有出處。這個(ge) 判斷並不必然推出《左氏》連史料都“作偽(wei) ”的結論。《左氏》所記完全可能出自當時鄭國史官之手,輾轉傳(chuan) 至魯國史官的耳中,也有可能是魯國史官直接觀察到鄭國的亂(luan) 局而記下。故事中的情節,比如鄭伯對臣子不禮、殺侍者,完全有可能發生過。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左氏》的故事始終局限於(yu) 一國的視野,而《春秋》是站在天下的角度去考慮的。因此,同樣一個(ge) 故事,同樣一些細節,《春秋》能看得更深,能看得更符合“實情”。我們(men) 可以設想,舊魯史呈現的可能是《左氏》這樣的細節,而孔子通過“夫子至於(yu) 是邦也,必聞其政”,了解到事情的“真相”、更大的“真相”,那麽(me) ,孔子完全可以做出相應的修改:是的,當時鄭伯的確對臣子失禮,君臣之間的確有過爭(zheng) 吵,乃至侍者勸諫,也被殺掉,但是,這種失禮、爭(zheng) 吵背後仍然有原因,這就是鄭伯想回歸中國,而臣子不順從(cong) 。從(cong) 這更大的道義(yi) 去看,失禮、爭(zheng) 吵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臣子脅迫君上投降夷狄,才是大事。
道義(yi) 的大小,是《春秋》與(yu) 《左氏》之爭(zheng) 的核心。這個(ge) 大小之別,絕不僅(jin) 限於(yu) 鄬之會(hui) 這段史料,可以說,《左氏》大部分史料、細節描寫(xie) ,都是從(cong) 諸侯國利益的角度去考慮的,隻有少數事件——比如鄢陵之戰——會(hui) 上升到天下或者人類文明的高度。僅(jin) 僅(jin) 是出於(yu) 這個(ge) 理由,我們(men) 就應該更加重視《春秋》,而不是《左氏》。這種取舍並不必然會(hui) 導致“讀經就傻、讀史才聰明”的結論。正如我們(men) 反複強調的,《春秋》並不是西方的“理論著作”,它是對曆史的真實記載,其真實程度比《左氏》還要高——因為(wei) 孔子看得更全麵。從(cong) 《左氏》裏讀出的“聰明”,其實往往就是孔子在《春秋》裏一再批評的目光短淺、自私自利,這種小聰明在短期內(nei) 可能有點效果,但從(cong) 長遠看,其實是害人害己、貽害子孫。
《春秋》站得比《左氏》高,這個(ge) 判斷已可成立。然而有的朋友仍會(hui) 問,《左氏》呈現的史料如此詳細,我們(men) 不可引用來解經嗎,畢竟《公羊傳(chuan) 》中像鄬之會(hui) 這樣的長段傳(chuan) 文是極少的,我們(men) 從(cong) 《公羊傳(chuan) 》中得不到足夠的曆史細節。對此問題的回答是:讀《春秋》不需要那麽(me) 多曆史細節。讀《春秋》貴在得孔子之意,我們(men) 時刻要提醒自己:孔子到底想要告訴我們(men) 什麽(me) 。從(cong) 編章結構、取象入手,你會(hui) 發現,孔子時刻與(yu) 你對話;倘若陷入《左氏》的細節中去,那就失去對話的感覺。“稱國以殺者,君殺大夫之辭也(僖七年傳(chuan) )”,“大夫相殺稱人,賤者窮諸盜(文十六年傳(chuan)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你隻需要知道到底是君殺大夫,還是大夫相殺就行;聯係上下文語境,你可以再推斷到底是講國君不仁,還是大臣專(zhuan) 權,抑或僅(jin) 僅(jin) 是表明該國出現混亂(luan) 。很多時候,到這裏就可以得孔子之意;你不需要去摳,到底這大夫相殺,是因為(wei) 搶女人呢,發酒瘋呢,還是因為(wei) 爭(zheng) 權位。如果真有必要知道細節,《公羊傳(chuan) 》一定會(hui) 毫不吝嗇,給你下大段大段的傳(chuan) 文;不給你下傳(chuan) 文,就表明可以按例類推。實在推不出來,其實可以暫時放下,一兩(liang) 個(ge) 條例解不出,不影響全經的閱讀。這總比引入《左氏》的細節要好,《左氏》的細節一旦引入,《春秋》經文基本上是不可能貫通的,學者自己嚐試一下便知。
四·先師
若果斷扔掉《左氏》這個(ge) 包袱,跳出何注、徐疏的限製,你可能就會(hui) 發現,《春秋》學真正的先師是公羊子與(yu) 董子。《春秋繁露》給出了學習(xi) 《春秋》的標準,學《春秋》學到什麽(me) 程度才算到家,可以《繁露》解經的水平為(wei) 準。此外,《繁露》給出了研讀《春秋》的方法,通過觀看《繁露》如何解經,我們(men) 也就學到了如何解讀《春秋》。《繁露》解經,最重要的一個(ge) 原則是,緊跟《公羊傳(chuan) 》的腳步,幾乎到了寸步不離的地步。
一般學者研究製度,都依據專(zhuan) 門的禮製文獻,比如《王製》《周禮》;或者是依賴出土文獻,但在《繁露·爵國》篇,董子竟然依據《春秋》經傳(chuan) 來推斷周朝的製度:
《春秋》曰:
“宰周公”,《傳(chuan) 》曰:“天子三公。”
“祭伯來”,《傳(chuan) 》曰:“天子大夫。”
“宰渠伯糾”,《傳(chuan) 》曰:“下大夫。”
“石尚”,《傳(chuan) 》曰:“天子之士也。”
“王人”,《傳(chuan) 》曰:“微者,謂下士也。”
凡五等。
——《繁露·爵國》
如果《公羊傳(chuan) 》是《春秋》的真傳(chuan) ,那麽(me) ,《春秋》經文的確就已經給出了孔子眼中的周製,董子的推斷是成立的。不過,我們(men) 在此不打算進入製度這個(ge) 複雜的領域;我們(men) 隻是要表明,董子讀《春秋》,是何等重視《公羊傳(chuan) 》的指引。在董子看來,《公羊傳(chuan) 》的傳(chuan) 文,幾乎到了箭無虛發的地步,《繁露·玉杯》:“《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繙援比類,以發其端。卒無妄言而得應於(yu) 《傳(chuan) 》者。”言下之意,問無虛問,答無虛答,凡下傳(chuan) 文,必有深意。如果我們(men) 真遵從(cong) 董子的教誨,那麽(me) ,那些看上去毫無義(yi) 理可言的傳(chuan) 文,比如僖二十五年“楚人圍陳。納頓子於(yu) 頓”的傳(chuan) 文“何以不言遂?兩(liang) 之也”,就值得我們(men) 死磕。磕不出來,按董子的態度,“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繁露·玉杯》)”,讀不懂,寧可暫且放下,以後慢慢品味,斷不可貿然否定傳(chuan) 文。
這是董子對待傳(chuan) 文的態度。問題是,有的學者可能會(hui) 說,《公羊傳(chuan) 》不是每段經文都下傳(chuan) 啊,那些沒有下傳(chuan) 的經文,怎麽(me) 辦?要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還是要回到《繁露》。《繁露·竹林》:“《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chuan) 而著,不可不察也。”《春秋》經文本身也會(hui) 說話。當然,以董子對《公羊傳(chuan) 》的尊重態度,這裏絕不是後世所理解的“離傳(chuan) 說經”的意思,而是說,《公羊傳(chuan) 》在認為(wei) 必須給指引的地方,都給了指引,剩下的經文,《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後世學者可以按理類推。《繁露·精華》:“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此之謂連而貫之。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這實際上就是前麵談過的象法。
我們(men) 不可認為(wei) 公羊先師在偷懶。《公羊傳(chuan) 》之所以寫(xie) 成這樣,有其良苦用心。一者,大的關(guan) 節都點到了,後世解經不會(hui) 偏離太遠;再者,留給後世學者足夠的思考空間,不剝奪他們(men) 自悟的機會(hui) 。這實際上是貫徹《禮記·學記》的教學原則:“善歌者,使人繼其聲;善教者,使人繼其誌。其言也約而達,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謂繼誌矣。”要使得後世讀者繼承孔子的誌向,必須讓他們(men) 自己與(yu) 孔子對話,而對話是靠讀通“譬喻”達成的。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春秋》和《易》《詩》及《論語》一樣,都是譬喻。真正領會(hui) 這個(ge) 教學原則的人,一定會(hui) 嚴(yan) 守“紀律”,不會(hui) 給每一條經文詳下注疏,因為(wei) 一旦下了這種注疏,後世讀者自悟的機會(hui) 就被剝奪了,即便你的注疏全合經意,學者學到的也是一套太極拳的“套路”,永遠不會(hui) 用來技擊。更何況,你的注疏還有可能不合經意,卻被當成了標準答案——後世《春秋》學之不競,與(yu) 此並非全無關(guan) 係。
除了這條紀律,還有兩(liang) 條紀律值得我們(men) 注意:第一,“無聞焉爾”(隱二年傳(chuan) 、桓十四年傳(chuan) 、文十四年傳(chuan) ),知之為(wei) 知之,不知為(wei) 不知,不知道就不要亂(luan) 說。第二,在傳(chuan) 文沒有提到,而自己確有新發現的時候,要使用推測的語氣,這就是《公羊傳(chuan) 》經常使用“蓋”字來發文的原因。出於(yu) 最後這條紀律,我必須強調,本文也隻是個(ge) 人的閱讀體(ti) 會(hui) ,也屬於(yu) “蓋”的範疇,如有錯誤,可以推翻重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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