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躍】朱熹《常州宜興縣社倉記》成文前後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23-10-02 21: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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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成文前後

作者:陳永躍

來源:《學習(xi) 時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七月廿七日壬申

          耶穌2023年9月11日

 

清代嘉慶《增修宜興(xing) 縣誌》詳細記述了南宋時期朱熹寫(xie) 《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這篇文章的經過:江蘇宜興(xing) 縣令高商老為(wei) 解決(jue) 本縣的災荒,設立了社倉(cang) 。朱熹對社倉(cang) 的設立、實際運行存有一些疑慮,但是經過長期觀察,他發現社倉(cang) 確實在賑災中突顯出了其獨特功用,最終深表讚許。當時,社倉(cang) 的設立不僅(jin) 在賑災中有效調劑了災民的糧穀,更為(wei) 重要的是,這一舉(ju) 措將救災與(yu) 勸農(nong) 促生產(chan) 有機結合起來,如此真正實現由社倉(cang) 的“他救”到農(nong) 民的“自救”,最終實現恢複正常生產(chan) 生活的良性循環。

 

這篇《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成文於(yu) 南宋慶元元年(1195年)三月十六日,這一年,朱熹已是60多歲。何以一個(ge) 小小的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竟讓朱熹如此刮目相看?說到這兒(er) ,就不得不說南宋時期的“社倉(cang) ”這個(ge) 公益性救濟實體(ti) 的由來。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朱熹正在福建崇安家中侍奉他的老母親(qin) 。之前從(cong) 乾道四年(1168年)開始,福建北部建陽、崇安、浦城一帶因為(wei) 災荒嚴(yan) 重,遂出現了缺糧少食饑民騷動的情況。看到這一情況後,朱熹便找到崇安知縣及其他鄉(xiang) 賢,發動富庶之戶拿出自家存餘(yu) 的糧食集中在一個(ge) 地方,以市場最低的價(jia) 格來賑濟災民,緩解災荒造成的吃飯問題。之後,當地便在朱熹的倡導下設立社倉(cang) 。社倉(cang) 的運作方式是:頭年秋冬之時,從(cong) 富庶之戶撥出餘(yu) 糧存於(yu) 倉(cang) 中,到了次年春夏青黃不接的時候拿出這些糧食接濟災民,賑放鄉(xiang) 裏。而災民在得到救濟之後,他們(men) 在次年也因此得以恢複生產(chan) ,重回正常生活,不至於(yu) 發生次生的災情。社倉(cang) 這個(ge) 民間公益性倉(cang) 庫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官倉(cang) 在救濟災荒上的不足。後來,崇安人民為(wei) 紀念朱熹而稱之為(wei) “朱子社倉(cang) ”。這也是為(wei) 什麽(me) 朱熹如此充滿感情地來稱道宜興(xing) 的社倉(cang) ,並著文詳述的原因。

 

在《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裏,朱熹開頭就講了他在20多年前創建社倉(cang) 的經過和目的。後來孝宗趙昚知道這件事後,便頒發詔書(shu) 加以推廣。但是當時積極響應的人不多,隻有福建的趙汝愚、宋若水執政的幾個(ge) 縣借鑒了。直到紹熙五年(1194年),高商老任宜興(xing) 縣令後,他積極響應朝廷號召,先後建了11個(ge) 社倉(cang) ,存儲(chu) 的米達到10餘(yu) 萬(wan) 斤之多。為(wei) 了保證這些救災糧食斤兩(liang) 無差地發放到災民手中,高商老遴選了鄉(xiang) 裏公認的趙善石、周休等20多位賢達人士加以管理。當時承義(yi) 郎趙善石、周休、周世德就給朱熹寫(xie) 信,請他著文表彰這件事情。作為(wei) 社倉(cang) 創立者的朱熹也思忖著文以記,奈何卻遲遲沒有動筆。後來浙江西部先後發生了水澇和旱災,常州一帶饑民尤其多,當時夏糧未收,所以宜興(xing) 災民隻有依靠領取社倉(cang) 的糧食濟困了。在朱熹看來,確保社倉(cang) 的糧穀發放固然重要,更為(wei) 關(guan) 鍵的是,如果次年這些受到救助的災民未能償(chang) 還所借糧穀,社倉(cang) 也就不能繼續有效運轉。這也是他之前沒著文表彰的主要原因。朱熹還需要再觀察社倉(cang) 的實效究竟如何。

 

到了第二年,宜興(xing) 縣令高商老將調任其他地方,朱熹在與(yu) 趙善石、周休的書(shu) 信來往中得知,自己所顧慮的一切並未發生。因為(wei) 社倉(cang) 在對災民救濟的同時,勸農(nong) 自救生產(chan) 實現自足是在賑災時同步展開的,故而實現了收儲(chu) 良性循環。從(cong) 此情況來看,這個(ge) 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好處的善政可以著文予以表彰了。可朱熹還是很慎重,他在文中仍然表達了對社倉(cang) 能不能長久堅持下去的擔心。

 

俗話說:有治國的人,沒有固定不變的治國之道。以往的中國傳(chuan) 統,是讓老百姓耕種3年糧食,必須要有1年的蓄積,故積30年,則必須有10年的蓄積,這樣老百姓才不至於(yu) 出現饑荒,這個(ge) 才可謂萬(wan) 世良法。在漢代雖也設立類似救災“常平倉(cang) ”之法,立意雖好,但到了宋代,也隻有法令、簿書(shu) 和倉(cang) 庫的鑰匙放在那裏,無人問津。這是為(wei) 何呢?良法的生命在於(yu) 執行,如果沒有人公而忘私持之以恒推行,則法令徒為(wei) 法令。更何況這樣的民間社倉(cang) ,聚集糧食在鄉(xiang) 間荒閑之地,又沒有官吏主管。朱熹擔心,如果沒有高商老這樣負責的縣令和忠信無私的20多位宜興(xing) 鄉(xiang) 賢同心同德,並心一力,這樣的社倉(cang) 還是很難持久發揮功效的。“苟非嚐得聰明仁愛之令如高君,又得忠信明察之士如今日之數公者,相與(yu) 並心一力,以謹其出入而杜其奸欺,則其法之難守,不待他日而見之矣。”這是他自己創立社倉(cang) 的親(qin) 身體(ti) 驗。現在,朱熹把這些情況都記在這裏,以告知後來從(cong) 事和管理社倉(cang) 事務之人引以為(wei) 戒。這就是被收錄在《朱文公全集》和《重修宜興(xing) 縣誌》中的《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成文的前後經過。

 

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nei) 省。在朱熹《常州宜興(xing) 縣社倉(cang) 記》著文以後,宜興(xing) 這個(ge) 在西晉以三興(xing) 義(yi) 兵平亂(luan) 得名的古縣,自南宋以降一直以朱熹的表彰為(wei) 激勵,在明朝繼續設立常豐(feng) 倉(cang) 、預備糧儲(chu) 倉(cang) 、濟農(nong) 倉(cang) 、東(dong) 倉(cang) 、南倉(cang) 、縣庫,到了清朝還有架閣庫儲(chu) 糧食以應饑荒。而當年這件被朱熹稱讚的義(yi) 舉(ju) ,則一直被此地的群眾(zhong) 傳(chuan) 承不息。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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