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至漢代律曆關(guan) 係演變
作者:嶽冠林 張淑一(華南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閏二月二十日戊戌
耶穌2023年4月10日
先秦時期,中國已發展出相當成熟的曆法和聲律體(ti) 係,二者在當時都被賦予了濃厚的政治色彩。《論語·衛靈公》載:“顏淵問為(wei) 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le) 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在當時人看來,曆法可以安排民時,音樂(le) 可以教化人心,都是治理國家的重要工具。春秋以前,曆法和聲律是分列的,兩(liang) 者各自單獨與(yu) 政治理念相聯係。戰國時期,曆法和聲律與(yu) 當時發展起來的陰陽學說結合在一起,出現了某種融合。漢代大一統國家建立後,亟須構建一套與(yu) 之相符的世界觀和政治理論體(ti) 係。隨著天人之學對陰陽五行理論的整合,曆法和聲律也在該體(ti) 係下完成了合言。
春秋以前律曆分列
作為(wei) 曆史悠久的農(nong) 業(ye) 國,中國的天文曆法很早就具有較為(wei) 成熟的觀測體(ti) 係。距今四千多年前的山西省襄汾縣陶寺村觀象台遺址證明,當時人們(men) 已經有了明確的夏至和冬至觀念,開始係統觀測和總結太陽與(yu) 月亮的運行規律。《尚書(shu) ·堯典》謂:“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尚書(shu) ·洪範》也提到:“歲月日時無易,百穀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可見,曆法是安排農(nong) 桑庶務和百官行政的重要保障,在早期國家治理中占據了重要地位。春秋以前,曆法還處於(yu) 觀象授時階段,月份的大小和閏月的安排尚未總結出穩定的推算體(ti) 係,需要專(zhuan) 門的觀測人員根據天象隨時調整,技術僅(jin) 為(wei) 少部分人掌握。故而,頒布曆法就成為(wei) 統治權力的象征。
曆法之外,聲律在中國也有悠久的曆史。1986年,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骨笛證實,早在八九千年前,中國先民就已經有了七聲音階的概念。湖北省隨縣出土的曾侯乙編鍾,總音域跨越五個(ge) 八度,中心音域十二個(ge) 半音齊全,可奏出完整的五聲、六聲或七聲音階的樂(le) 曲。如同曆法一樣,聲律在當時也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yi) 。《尚書(shu) ·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le) ,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尚書(shu) ·益稷》:“帝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成熟的聲律體(ti) 係及音樂(le) 所具備的感化人心和抒發情感的作用,使聲律成為(wei) 下化民眾(zhong) 和上諷時政的重要手段。
春秋以前,曆法是君主頒布四時政令的主要依據,體(ti) 現的是政治的權威性和指導功能;聲律則是教化民眾(zhong) 的工具,體(ti) 現的是政治的道德意義(yi) 。曆法、聲律各自與(yu) 政治發生關(guan) 聯,彼此之間卻是獨立分列的。但是,這一現象在進入戰國時代後發生了改變。
戰國律曆初步融合
隨著生產(chan) 技術的發展和知識經驗的積累,人們(men) 認識世界和解釋世界的能力與(yu) 理論也發生了變化,曆法的神秘性與(yu) 權威性逐漸式微,演變成可為(wei) 大眾(zhong) 掌握的一種對客觀世界的認知。張汝舟曾考訂出周考王十四年甲寅(前427年)為(wei) 我國殷曆的近距始年(張汝舟:《二毋室古代天文曆法論叢(cong) 》,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頁)。也就是說,從(cong) 戰國早期起,普通大眾(zhong) 已經可以擺脫觀象授時的限製,自行推演出相應的朔閏幹支,如《孟子·離婁下》所雲(yun) :“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其實,早在春秋後期,象征君主權威的頒朔、告朔之禮就已不再為(wei) 大眾(zhong) 所重視。《論語·八佾》:“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吾愛其禮。’”這表明,當原本僅(jin) 有上層貴族才掌握的曆法逐漸為(wei) 大眾(zhong) 所熟知時,它的政治色彩也開始消解。
為(wei) 了繼續保持君主政治的神聖性,曆法與(yu) 戰國時期發展起來的陰陽學說結合在一起,不再以滿足民眾(zhong) 生產(chan) 生活需要為(wei) 主要目的,從(cong) “時政”發展為(wei) “德政”,出現了以“敬授民時”“陰陽刑德”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四時觀念,增加了天人互動的內(nei) 涵,曆法和聲律也在此時因陰陽五行理論而實現了某種融合。
《管子·四時》即將國家治理分為(wei) 刑、德兩(liang) 部分,與(yu) 四時相配,謂“唯聖人知四時。不知四時,乃失國之基……是故陰陽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時者,陰陽之大徑也。刑德者,四時之合也。刑德合於(yu) 時則生福,詭則生禍”。《管子·五行》則以天文配陰陽,以五聲配五行,將二者提高到了道的高度,謂“故通乎陽氣,所以事天也,經緯日月,用之於(yu) 民。通乎陰氣,所以事地也,經緯星曆,以視其離。……五聲既調,然後作立五行,以正天時”。但在此結構下,曆法與(yu) 聲律尚未完全糅合在一起,隻是形成了較為(wei) 簡單的對應關(guan) 係。
至戰國晚期,《裏耶秦簡》《嶽麓書(shu) 院藏秦簡》《周家台秦簡》等出土材料中的曆譜都顯示,曆法的數理演算已為(wei) 當時一般民眾(zhong) 所熟知;同時期的聲律也由五聲演變成十二律。這使得二者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有了進一步融合的基礎。《呂氏春秋·十二紀》表明當時人已以十二律搭配十二月:“孟春之月,日在營室,昏參中,旦尾中……其音角,律中太蔟。……孟夏之月,日在畢,昏翼中,旦婺女中……其音徵,律中仲呂。”《呂氏春秋·大樂(le) 》在陰陽之外又設置了“太一”作為(wei) 律、曆的共同起源,謂“音樂(le) 之所由來者遠矣,生於(yu) 度量,本於(yu) 太一。太一出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出陰陽……四時代興(xing) ,或暑或寒,或短或長,或柔或剛,萬(wan) 物所出,造於(yu) 太一,化於(yu) 陰陽”。至此,曆法與(yu) 聲律的融合更具係統性。
兩(liang) 漢律曆最終合言
戰國時代雖已出現了曆法與(yu) 聲律的初步融合,但與(yu) 之密切關(guan) 聯的天人互動關(guan) 係還構建得不夠完善。進入秦漢以後,人們(men) 通過總結春秋時期的災異現象,整飭出一套天人雙向互動的世界觀和宇宙論。漢初陸賈的《新語·明誡篇》:“聖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錄星辰之度……平四海,分九州,同好惡,一風俗。”《道基篇》:“禮義(yi) 不行,綱紀不立,後世衰廢,於(yu) 是後聖乃定五經,明六藝……乃調之以管弦絲(si) 竹之音,設鍾鼓歌舞之樂(le) ,以節奢侈,正風俗,通文雅。”皆強調君主應順天而行,因時而動,以天象決(jue) 人事,以人事感天象。較之早期時政思想中強調對自然的單向順從(cong) ,此時對曆法和聲律的闡述明顯增加了天人交互感應的內(nei) 容。
漢武帝時期,漢朝在承襲了近百年的秦製之後,亟須建立一套屬於(yu) 自己的新政治理論,董仲舒於(yu) 是在前人思想的基礎上,將曆法、聲律、陰陽五行皆融入“天人合一”的係統中。他認為(wei) ,受命之君作為(wei) 天子,應將尊天放在第一位,其以曆法代表天道、聲律代表人道。他在《春秋繁露·楚莊王第一》中提出:“製為(wei) 應天改之,樂(le) 為(wei) 應人作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製禮作樂(le) 之異,人心之動也,二者離而複合,所為(wei) 一也。”至此,律曆融合已呈現出較為(wei) 完善的架構。嗣後司馬遷作為(wei) 董仲舒的弟子,於(yu) 繼承前者天人之學的基礎上,在《史記》中首次將“律曆”合稱,《史記·律書(shu) 》即謂:“律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氣,天所以成熟萬(wan) 物也。……建律運曆造日度,可據而度也。”《史記·太史公自序》亦謂:“律居陰而治陽,曆居陽而治陰。律曆更相治,間不容飄忽。”
太初元年(前104),漢武帝下詔改曆。其後鄧平、落下閎等人創製太初曆,即是按照“以律起曆”的原則編排,使用聲律上的黃鍾之數作為(wei) 曆法的推算依據。《漢書(shu) ·律曆誌》謂:“律容一龠,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鄧平等人將日法定為(wei) 81分,導致太初曆的回歸年、朔望月長度均大於(yu) 四分曆數值,這就比《史記·曆書(shu) 》所載的曆法更加偏離實際天象。鄧平依據聲律的三分損益法,硬性將本來屬於(yu) 不同係統的曆法和聲律雜糅在一起,隻是為(wei) 了實現二者數理性的融合。到西漢末,鄧平“以律起曆”的傳(chuan) 統又為(wei) 劉歆所繼承。受此影響,班固作《漢書(shu) 》諸誌時,將律曆合在一起,統稱《律曆誌》。《晉書(shu) ·律曆誌》即謂:“劉歆更造三統,以說《左傳(chuan) 》,辯麗(li) 非實,班固惑之,采以為(wei) 誌。”從(cong) 此,律曆合言為(wei) 曆代正史相關(guan) 誌書(shu) 所沿襲。
綜上,春秋以前,曆法和聲律彼此獨立,各自分別與(yu) 政治相關(guan) 聯。戰國時期,因應陰陽五行觀念,二者開始出現初步融合。至漢代,曆法、聲律進一步融入“天人合一”的政治理論係統中,成為(wei) 天人之學的基礎,二者也被合稱為(wei) “律曆”。從(cong) 春秋到漢代,中國古代的曆法和聲律實現了從(cong) 分列到合言、從(cong) 自然科學向政治哲學的演變。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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