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春華】“中國的”與“哲學的”雙重理路——以蔡元培之“序”、陳寅恪與金嶽霖之“審查報告”為中心的探討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8-26 23:05:20
標簽:中國哲學

“中國的”與(yu) “哲學的”雙重理路

——以蔡元培之“序”、陳寅恪與(yu) 金嶽霖之“審查報告”為(wei) 中心的探討

作者:許春華

來源:《孔子研究》2022年第4期


摘    要:20世紀初期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創建了“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蔡元培為(wei) 胡適所作之“序”,陳寅恪、金嶽霖為(wei) 馮(feng) 友蘭(lan) 所作“審查報告”,意味著對“中國哲學史”的不同理解。蔡元培以“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對應於(yu) “哲學家的哲學思想發達史”。金嶽霖以“中國哲學的史”“好的哲學史”,對應於(yu) “在中國的哲學史”,明確了“中國民族的”、“中國哲學的”在“中國哲學史”中的主體(ti) 地位。陳寅恪“同情之了解”的態度與(yu) 方法,堅持“思想”比史料更根本的學術信念;金嶽霖突出“論理學”與(yu) “講道理”的論證方式,確立了“中國哲學史”中“哲學的”特質。這種“中國的”與(yu) “哲學的”雙重理路,有益於(yu) 推動中國哲學本土敘事的深入探討。


關(guan) 鍵詞:中國哲學史; “中國的”; “哲學的”; 本土敘事;

 

作者簡介:許春華,男,1963年生,河北雄縣人,哲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河北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學學院學術委員會(hui) 主任,河北大學畿輔哲學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諸子與(yu) 儒道哲學。


 

20世紀初期,隨著“哲學”進入中國,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創建了“中國哲學史”的學科形態。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蔡元培親(qin) 自為(wei)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作“序”,兩(liang) 位大師級學者陳寅恪、金嶽霖亦為(wei) 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撰寫(xie) “審查報告”。三位先生的“序”和“審查報告”,對於(yu)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或讚同或批評,體(ti) 現出一代學人對“中國哲學史”的不同理解,梳理和闡釋這種不同理解的思想義(yi) 理與(yu) 學術價(jia) 值,便是本文的任務。

 

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篇幅不長,可謂專(zhuan) 論中國哲學的短文。從(cong) 中國哲學界的研究情況來看,20世紀中晚期以前,對於(yu) 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的整體(ti) 研究成果,與(yu) 對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的研究及對蔡元培、陳寅恪、金嶽霖思想的研究相比,確實不成比例。原因何在?簡明先生說:“也許是由於(yu) 作為(wei) 曆史學家的陳寅恪先生在曆史學所取得的成就,和作為(wei) 哲學家的金嶽霖先生在哲學和邏輯學所取得的成就過分突出,而使人們(men) 無意中忽視了這三篇關(guan) 於(yu) 中國哲學史研究的短文的緣故吧。長期以來,這三篇‘審查報告’沒有引起學術界,特別是哲學史界的足夠重視。”【1】這種說法當然也可以包括蔡元培之“序”。20世紀晚期以來,關(guan) 於(yu) 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的研究成果逐漸增多,主要圍繞中國哲學史學科構建進行探討。其主張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一種是把陳寅恪、金嶽霖合在一起,並立足於(yu) 陳寅恪、金嶽霖學科的不同,闡釋他們(men) 關(guan) 於(yu) “中國哲學史”的創見【2】;另一種是把蔡元培、陳寅恪、金嶽霖分別開來,或者強調他們(men) 在推動中國哲學史學科建構中“哲學的”的意義(yi) ,或者突出中國哲學史學科建構中民族性與(yu) 現代性的內(nei) 在衝(chong) 突【3】。這些研究成果絕大多數是以分別探討為(wei) 主,也有把陳寅恪、金嶽霖串並討論的論著,但極少把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合並討論的,因而便很難尋繹三位先生的共同之處。從(cong) 所持觀點來看,論者更多強調三位先生對中國哲學史學科建構的“哲學的”貢獻,而對其“中國的”的主體(ti) 地位則不夠明確、不夠突出。

 

本文在上述學界既有研究的基礎上,嚐試從(cong) 以下兩(liang) 點加以推進。其一,從(cong) 形式上來看,盡管蔡元培之“序”,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三者的學科立場、研究方式、敘述方法並不完全一致,但他們(men) 麵對的是共同的評述對象,即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評述的是同樣的問題,即“中國哲學史”如何構建的問題。這意味著蔡元培、陳寅恪、金嶽霖三位先生並沒有局限於(yu) 自己的學科,而是作為(wei) “中國哲學史家”【4】,一起對“中國哲學史”作出判定,因而完全可以把三者作為(wei) 一個(ge) 思想整體(ti) 來看待。其二,從(cong) 思想價(jia) 值來看,蔡元培之“序”,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是三位先生對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的共同評判,這種評判體(ti) 現出他們(men) 對“中國哲學史”的不同理解,有些觀點甚至與(yu) 胡適、馮(feng) 友蘭(lan) 截然相反。這種不同理解實際是三位先生對“中國哲學史”的創見,透顯出一代學人對“中國哲學史”的憂慮、省思、期許,其中既有對“中國哲學史”中“哲學的”構想、省思,也充滿了對“中國哲學史”中“中國的”憂慮、期許。


一、“中國哲學史”的學科形態

 

20世紀初期,隨著西方“哲學”由日本傳(chuan) 入中國,學術界亦開啟了重新闡釋中國思想傳(chuan) 統、建構“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曆程。當時出現了四種影響較大的《中國哲學史》,陳黻宸《中國哲學史》(1916年初版)、謝無量《中國哲學史》(1915年初版)、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1918年初版)、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1931年初版)。

 

就這四種《中國哲學史》而言,陳黻宸與(yu) 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具有較多的共同性,他們(men) 從(cong) 中國的早期文明開始講起,普遍重視“《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即儒家“六經”中的“哲學”。如陳黻宸的《中國哲學史》,從(cong) 伏羲、神農(nong) 講到周太公,羅列了早期中國的聖賢多達31位,其所選材料,多出自儒家經典文獻。陳氏《中國哲學史》“總論”雲(yun) ,“故上觀於(yu) 《莊子》道術方術之辨,而下參諸太史公《六家之旨》與(yu) 劉氏父子《七略》之義(yi) ,輯為(wei) 此篇。”【5】主張以傳(chuan) 統的“道術”對應於(yu) 西洋“哲學”,“歐西言哲學者,考其範圍,實近吾國所謂道術。”【5】尤為(wei) 推崇儒家“內(nei) 聖外王之道”為(wei) “道術”之首,“儒術者,乃哲學之極軌也。”【5】再如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在第一編《上古哲學史》中,專(zhuan) 設第一章《哲學之淵源》和第二章《六藝哲學》,然後再講孔子、子思、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其中第一章《哲學之淵源》有三節,第一節“邃古哲學之起源”,第二節“唐虞哲學”,第三節“夏商哲學”;第二章《六藝哲學》有三節,第一節“總論”,第二節“易教”,第三節“五學之教”。

 

兩(liang) 者相比較而言,陳氏《中國哲學史》的書(shu) 寫(xie) 方式,因其過於(yu) 不夠“哲學”,曆來不被學界所看重。而謝氏《中國哲學史》,乃中國第一部比較係統的哲學史。在《緒論》中,謝氏對於(yu) 哲學及哲學史都作了說明。第一,西方哲學,猶如莊周所論“道術”,“哲學之名,舊籍所無,蓋西土之成名,東(dong) 邦之譯語,而近日承學之士所沿用者也。雖然,道一而已,莊周論道術裂而後有方術,道術無所不統,方術則各明其一方,道術即哲學也,方術即科學也。”【6】中國哲學傳(chuan) 統中所謂“儒學”“道學”“理學”,“西方則謂之哲學,其實一也。”【6】這就指明了中國亦有與(yu) 西方哲學相對應的“哲學”。第二,從(cong) 哲學內(nei) 容上看,中國哲學傳(chuan) 統亦與(yu) 西方哲學大致相同,“所謂哲學之分類,今昔略有不同。近世學者,論其大別,率分形而上學、認識論、倫(lun) 理學三種。吾國古有六藝,後有九流,大抵皆哲學範圍所攝。”【6】第三,從(cong) 哲學史傳(chuan) 統看,謝氏認為(wei) 遠自孔子,即有相關(guan) 記述,《論語·堯曰》論述堯、舜、禹執中之傳(chuan) ,《係辭》載伏羲至堯舜之取於(yu) 《易》道者,“宜是哲學史之濫觴也。”6稍後莊子之《天下篇》、荀卿之《非十二子》、司馬談之《論六家要旨》、《淮南子·要略》、劉向之《別錄》、班固之《藝文誌》,再後記述學派之源流者,如朱子《伊洛淵源錄》、黃宗羲《宋元學案》《明儒學案》,皆類似於(yu) 西方哲學史之體(ti) 例者。陳氏、謝氏對《中國哲學史》的這種處理方式,源於(yu) 他們(men) 的“哲學”學科意識不夠強,分析“哲學”的味道不濃,也許正因如此,使得他們(men) 可以“更多地立足於(yu) 中國傳(chuan) 統來看待‘哲學史’的寫(xie) 作問題。”【7】

 

與(yu) 陳氏、謝氏之《中國哲學史》相比,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稍微晚出,但是在哲學問題的厘定、哲學史料的選取、哲學史的架構等問題上,明顯與(yu) 前兩(liang) 者不同。第一,在關(guan) 於(yu) 哲學問題上,胡適、馮(feng) 友蘭(lan) 沿用古希臘哲學的劃分方式,將哲學分為(wei) 宇宙論、人生論、知識論。所謂哲學史即是把這些哲學問題及對應的哲學方法,按照年代的先後和學派的係統,依據一定的主線選錄而敘述之。第二,在選取哲學史料的問題上,胡適認為(wei) ,哲學史中史料的真偽(wei) 是基本前提,由此提出審定史料的五種方法:一是史事,二是文字,三是文體(ti) ,四是思想,五是旁證。進而又提出整理史料之方法:一是校勘,二是訓詁,三是貫通。其中思想僅(jin) 僅(jin) 屬於(yu) 審定史料的方法之一,而且地位也排列在後。相對於(yu) 胡適的“膽識”來說,馮(feng) 友蘭(lan) 則顯得相對“謹慎”,提出凡探討哲學問題、貫徹哲學家思想體(ti) 係之“新見”、有哲學中心觀念貫穿、以理智的辯論證出、表現哲學家人格之文獻,皆可選為(wei) 哲學史料。第三,在框定哲學史之範圍問題上,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否定了孔子、老子之前存在哲學思想的可能性。胡適認為(wei) ,老子時代之前的“《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等經典文獻,並非沒有思想,而是缺乏“哲學家之哲學”的係統性,“中國哲學到了老子孔子的時候,才可當得‘哲學’兩(liang) 個(ge) 字。我們(men) 可把老子、孔子以前的二三百年,當作中國哲學的懷胎時代。”【8】馮(feng) 友蘭(lan) 則明確反對“經”“子”皆可為(wei) 哲學史之材料的觀念,斷定孔子時代之前的《詩》《書(shu) 》《左傳(chuan) 》《國語》等文獻,其中的“鬼神”“術數”“天”等觀念隻能說明“有宗教而無哲學”【9】。

 

這四種“中國哲學史”尤其是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和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突破了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學術範式,在創建專(zhuan) 業(ye) 化、係統化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上,有其不可替代的開創性地位。蔡元培親(qin) 自為(wei)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作“序”,從(cong) 證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係統的研究四個(ge) 方麵,對《中國哲學史大綱》大加讚賞,斷定胡適“編成一部完全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把我們(men) 三千年來一半斷爛、一半龐雜的哲學界,理出一個(ge) 頭緒來,給我們(men) 一種研究本國哲學史的門徑。”【10】陳寅恪、金嶽霖兩(liang) 位學界大師,親(qin) 自為(wei) 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撰寫(xie) “審查報告”,陳寅恪認為(wei) 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取材嚴(yan) 謹,持論精確,允宜列入清華叢(cong) 書(shu) ,以貢獻於(yu) 學界。”其最大的優(you) 點在於(yu) ,“凡著中國古代哲學史者,其對於(yu) 古人之學說,應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筆。”【11】金嶽霖則認為(wei) ,哲學史的書(shu) 寫(xie) 不需要“成見”,也不需要“主張”,“以一種哲學主張去寫(xie) 哲學史,等於(yu) 以一種成見去形容其他的成見。”【12】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是一種“沒有以一種哲學的成見來寫(xie) 中國哲學史”【12】,這一點與(yu)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截然不同,“馮(feng) 先生這本書(shu) ,確是一本哲學史而不是一種主義(yi) 的宣傳(chuan) 。”【12】蔡先生充分肯定了胡適及陳、金二先生對於(yu) 馮(feng) 友蘭(lan) 對構建“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開創性貢獻均作出了肯定性評價(jia) 。


二、蔡元培:“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

 

蔡元培在為(wei)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作“序”時,說明了編撰“中國哲學史”的兩(liang) 點困難:第一,材料問題,受清儒考據學的影響,認為(wei) 周秦時代哲學史材料的真偽(wei) 難以辨別;第二,形式問題,古代學術的記述,沒有編成係統的、縱向的“史”,《莊子·天下篇》《漢書(shu) ·藝文誌》中的“六藝略”“諸子略”都是橫向的、平行的記述。所以,“我們(men) 要編成係統,古人的著作沒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學史。”【13】蔡元培認為(wei) ,胡適深受漢學傳(chuan) 統的影響,又留學於(yu) 美國,這兩(liang) 個(ge) 材料問題、形式問題,在胡適的手中自然迎刃而解。

 

不過,蔡元培在充分肯定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的同時,也提出了自己對“中國哲學史”的理解,這種理解既受到了陳黻宸與(yu) 謝無量《中國哲學史》書(shu) 寫(xie) 方式的影響,也是對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家的思想發達史”學科形態的一種糾正。在為(wei)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所作之“序”中,蔡元培明確提出了“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以與(yu) “中國古代哲學家的思想發達史”相對應。後者源於(yu) 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在構建“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時,提出的“哲學家之哲學”的標準。按照這一標準,“中國哲學史”明顯滑向了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子部”、“子學”一係。胡適確立“老子”為(wei) 中國哲學史第一位哲學家,因為(wei) 老子是一位“革命家”,其“學說議論是帶有破壞的、批評的、革命的性質。老子根本上不滿意當時的社會(hui) 、政治、倫(lun) 理、道德”【14】。與(yu) 此不同,馮(feng) 友蘭(lan) 則認定“孔子”為(wei) 中國哲學史上的第一位哲學家,因為(wei) 孔子是一位“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論語·述而》)的“教育家”,是一個(ge) 秉持“有教無類”(《論語·衛靈公》)信念的“老教書(shu) 匠”,是中國第一個(ge) 使學術民眾(zhong) 化、以教育為(wei) 職業(ye) 的“教授老儒”,孔子在中國哲學史中“占開山之地位”,被後世尊為(wei) “惟一師表”【15】。因此,在馮(feng) 友蘭(lan) 書(shu) 寫(xie) 的《中國哲學史》中,孔子由刪削“六經”而改製立法的“素王”、超凡入聖的“聖人”,改頭換麵變成首開平民教育、被尊為(wei) 萬(wan) 世師表的“教育家”,類似於(yu) 古希臘蘇格拉底的“哲學家”。解除了孔子與(yu) “六經”的關(guan) 係,孔子就隻是先秦諸子之一的儒家創始人【16】。蔡元培在給胡適所作之“序”中,可以說是一半欽佩,一半感歎:“適之先生認定所講的是中國古代哲學家的思想發達史,不是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所以截斷眾(zhong) 流,從(cong) 老子孔子講起,這是何等手段!”【13】這種“截斷眾(zhong) 流”的價(jia) 值判定,恐怕不僅(jin) 適用於(yu) 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亦可適用於(yu) 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隻不過胡適的“革命家”方式更為(wei) 激烈,馮(feng) 友蘭(lan) 的“教育家”方式較為(wei) 溫和【17】。

 

對於(yu) “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蔡元培雖未明確所指,不過從(cong) 對應“中國古代哲學家的思想發達史”可以看出,“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顯示了一種“通達的哲學史觀念”【18】,它至少還應該包括三類內(nei) 容。其一,是先秦諸子之前的經典文獻如《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中的哲學思想,蔡元培提出,“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遠在老子、孔子之前,是無可疑的。”【19】盡管它們(men) 的文本形態不是所謂純粹“哲學”,思想不夠完整“係統”,從(cong) 中“抽出純粹的哲學思想,編成係統,不是窮年累月不能成功的。”【19】這是對《詩》《書(shu) 》《禮》《樂(le) 》《易》《春秋》作為(wei) 先秦諸子哲學的思想根源的一種肯定,這種肯定的態度既是對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創建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中“截斷眾(zhong) 流”的一種警思,亦為(wei) 平等地看待“經學”與(yu) “子學”,尤其是傳(chuan) 統“經學”中的哲學思想,提出了一種理論預設。呂思勉早在20世紀20年代所著《經子解題》中就指明,“蓋人類之學問,必有其研究對象。……就現象加以研求,發明公理者,則為(wei) 經、子。……經、子本相同之物,自漢以後,特尊經學,乃自諸子書(shu) 中,提出儒家之書(shu) ,而稱之曰經。此等見解,在今日原不必存。”【20】其二,是哲學家學說中的“經學”思想,如先秦諸子尤其是儒家對《詩》《書(shu) 》《禮》《樂(le) 》的闡釋。謝無量在《中國哲學史》中關(guan) 於(yu) 孔子思想體(ti) 係即“孔子”排列設定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孔子傳(chuan) 略,第二部分孔子之述作,第三部分孔子之學說。其中第二部分孔子之述作,包括《易》《尚書(shu) 》《詩》《春秋》《禮》《論語》《孝經》七種“經學”文獻。第三部分孔子之學說,包括孔子之仁說、性說、德治論、忠恕、孝弟、五倫(lun) 及五常、孔子教義(yi) 之標準及範圍總論。這種內(nei) 容框架預設了一種理論路向,即哲學家的“經學”思想,包括對“六經”的闡釋,應該與(yu) 哲學家的學說同樣受到認可。幾乎與(yu) 謝氏同時的王國維在《孔子之學說》中亦明確提出,考察孔子之學說,“當先研究夫子所研究之《詩》《書(shu) 》《易》《禮》等古書(shu) 。”【21】這些經典文獻中的思想應屬於(yu) “哲學家之哲學”的組成部分。其三,是在傳(chuan) 統的“經史子集”學術範式中,除“子部”外,絕大部分“經部”文獻的哲學思想,部分“史部”文獻如《史記》中《論六家要旨》《漢書(shu) ·藝文誌》中“六藝略”與(yu) “諸子略”,部分“集部”文獻如《文心雕龍》《人間詞話》等文獻中的哲學思想,同樣亦應得到“哲學的”平等對待。相對於(yu) 胡適的“中國古代哲學家的思想發達史”,蔡元培以“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對於(yu) “中國哲學史”的理解,縱向上更為(wei) 久遠,橫向上更為(wei) 廣博,不僅(jin) 拓展了“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哲學的”外延,而且從(cong) 理論上預設了“中國哲學史”作為(wei) “中國民族的”哲學史的純粹與(yu) 整全。

 

三、陳寅恪:“了解之同情”的態度與(yu) 方法

 

鑒於(yu) 胡適在當時的學術地位,其《中國哲學史大綱》還未麵世,即已成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門的專(zhuan) 業(ye) 教材,而且在第一版兩(liang) 個(ge) 月後,馬上能夠再版,胡適自稱“這是我自己不會(hui) 夢想到的事”【22】。在《中國哲學史大綱》的內(nei) 容結構上,胡適的安排煞費苦心,第一篇“導言”,第二篇“中國哲學的發生時代”,第三篇“老子”,第四篇“孔子”,第五篇“孔門弟子”,第六篇“墨子”,第七篇“楊朱”,第八篇“別墨”,第九篇“莊子”,第十篇“荀子以前的儒家”,第十一篇“荀子”,第十二篇“古代哲學的終局”。從(cong) 篇章結構的安排上,可以看出胡適對墨家學說格外重視。雖然胡適極力推崇“老子”,把“老子”安排在第一位,但僅(jin) 僅(jin) 用了四個(ge) 大問題來申述其學說;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也僅(jin) 僅(jin) 占據了一篇(共5章)。而對於(yu) 墨家學說,從(cong) 形式上來說,胡適用了第六篇“墨子”(共4章)、第八篇“別墨”(共6章,其中第4章和第五章為(wei) 名家惠施、公孫龍的學說)來進行申述,並且還把第六篇、第七篇(楊朱哲學)、第八篇連續作為(wei) 在北京大學學術研究會(hui) 的演講稿,題目即定為(wei) 《墨家哲學》,此後由北京大學學術研究會(hui) 於(yu) 1918年8月10日印行單行本,同年9—11月又連載於(yu) 《北京大學日刊》。翌年《太平洋》第1卷第11—12號又連載此文【23】。胡適認為(wei) 墨家學說對於(yu) 中國古代哲學史有著非常突出的學術價(jia) 值,僅(jin) 從(cong) 墨家名學來看,其學術貢獻有四點:第一,“別墨”於(yu) 兩(liang) 種流派之間,別尋出一種“執中”的名學,這是墨家名學的第一種貢獻;第二,對於(yu) 科學方法的應用,這是第二種貢獻;第三,真正科學的精神,這是第三種貢獻;第四,墨家“法”的觀念,上承儒家“象”的觀念,下開法家“法”的觀念,這是第四種貢獻。總而言之,“古代哲學的方法論,莫如墨家的完密。……從(cong) 此以後,無論哪一派的哲學,都受此種方法論的影響。”【24】甚至墨子之後的道家莊子、儒家荀子,都不同程度地擁有墨家的“名學”思想。在1958年台北版的《中國古代哲學史》“自記”中,胡適依然堅信自己這種書(shu) 寫(xie) 哲學史方式的“開山作用”,甚至提出宋明儒學程朱陸王“尊德性”與(yu) “道問學”兩(liang) 條路子的不同,實質也隻是一個(ge) “名學方法”的爭(zheng) 論。“我這本書(shu) 的特別立場是要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個(ge) 學派的‘名學方法’(邏輯方法,即是知識思考的方法),認為(wei) 這是中國哲學史的中心問題。……所以我這本哲學史在這個(ge) 基本立場上,在當時頗有開山的作用。可惜後來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人,很少能夠充分了解這個(ge) 看法。”【24】

 

應該說,胡適對於(yu) 邏輯方法與(yu) 科學精神的執著態度,對於(yu) 掃蕩當時學界不切實際的空疏學風有其積極意義(yi) 。不過,胡適對其美國老師杜威“實用主義(yi) ”的崇仰,轉化為(wei) 一種“整理國故”的“實證主義(yi) ”態度;對近代疑古思潮的推崇,轉化為(wei) 一種對先秦諸子哲學史料“一概闕疑”【24】的方法,然後再以“實證主義(yi) ”與(yu) “一概闕疑”的態度與(yu) 方法建構“中國哲學史”,無疑存在一種臆測、肢解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極大風險。陳寅恪借助於(yu) 對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的“審查報告”,提出了一種“同情之了解”的態度與(yu) 方法,以表示自己對於(yu) 胡適建構“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深深憂慮,也表明了對胡適“實證主義(yi) ”和“一概闕疑”態度與(yu) 方法的解構立場。

 

陳寅恪明確提出,撰著中國古代哲學史,應對古人之學說具有一種“了解之同情”的態度與(yu) 方法,當然這是基於(yu) 對於(yu) 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的讚賞而提出的。“蓋古人著書(shu) 立說,皆有所為(wei) 而發;故其所處之環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則其學說不易評論。”【25】對於(yu) 古代哲學家的哲學思想,必須具備藝術家欣賞藝術作品的眼光和精神,方能憑借遺存的哲學史材料,窺測古代哲學家之思想結構,真正了解古代哲學家的用意,“所謂真了解者,必神遊冥想,與(yu) 立說之古人,處於(yu) 同一境界,而對於(yu) 其持論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詣,表一種之同情,始能批評其學說之是非得失,而無隔閡膚廓之論。”【26】

 

陳寅恪認為(wei) ,這種“了解之同情”的態度與(yu) 方法,若應用不當,極易流於(yu) 穿鑿附會(hui) 之惡習(xi) ,所以有三種傾(qing) 向值得注意:其一,對於(yu) “散佚僅(jin) 存”的古代哲學家的文獻,若想整理成哲學史料,必須經過聯貫綜合的條理化、係統化。這種整理哲學史料的方法,胡適稱之為(wei) “貫通”,“貫通便是把每一部書(shu) 的內(nei) 容要旨融會(hui) 貫串,尋出一個(ge) 脈絡條理,演成一家有頭緒有條理的學說。”【27】陳寅恪認為(wei) ,這種貫通方法的根本在於(yu) 古代哲學家的思想,而非條理統係的嚴(yan) 密性。如果不能從(cong) 中尋覓古代哲學家真正的思想,即使申述學說的言論多麽(me) 條理統係,這種了解也不是“真了解”,甚至難免肢解古人的哲學思想。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對於(yu) 墨家名學的態度,即是一種明證,“此弊至今日之談墨學者而極矣。今日之談墨學者,任何古書(shu) 古字,絕無依據,亦可隨其一時偶然興(xing) 會(hui) ,而為(wei) 之改移,幾若善博者能呼盧成盧,喝雉成雉之比;此近日中國號稱整理國故之普通狀況,誠可為(wei) 長歎息者也。”【26】其二,對於(yu) “晦澀難解”的古代哲學家的文獻,必須經過解讀、闡釋的過程,才能納入哲學史的框架。但這種“同情之了解”的方法,切忌“依其自身所遭際之時代,所居處之環境,所熏染之學說,以推測解釋古人之意誌”【26】。妄自推測古人的哲學思想,難免會(hui) 導致南轅北轍之結果。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中,以晚清至近代盛行的科學方法、科學精神推測墨家哲學,以西方的生物進化論強加於(yu) 莊子、荀子之哲學思想【28】,恰恰違背了他一貫倡導的科學方法與(yu) 述學工夫29的基本精神,正如陳寅恪所雲(yun) :“今日之談中國古代哲學者,大抵即談其今日自身之哲學者也;所著之中國哲學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學史者也。”【30】其三,對於(yu) 哲學史料的真偽(wei) 與(yu) 哲學家思想之關(guan) 係,胡適主張考證哲學史料的真偽(wei) 是編撰哲學史的根本前提。按照晚清考據學的標準,以一種“一概闕疑”的態度看待東(dong) 周以前中國古史的很多文獻,斷定其或是真偽(wei) 參半,或是後人竄入,由此胡適嚴(yan) 厲批評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引證《尚書(shu) 》《列子》《淮南子》的做法,“高談‘邃古哲學’、‘唐虞哲學’,全不問用何史料。”【27】至於(yu) 《尚書(shu) 》,更沒有信史的價(jia) 值,“《尚書(shu) 》或是儒家造出的‘托古改製’的書(shu) ,或是古代歌功頌德的官書(shu) 。無論如何,沒有史料的價(jia) 值。”【27】陳寅恪則本著“同情之了解”的態度與(yu) 方法,主張哲學思想才是最終的判別依據,哲學史料的真偽(wei) 是相對的,“真偽(wei) 者,不過相對問題,而最要在能審定偽(wei) 材料之時代及作者而利用之。蓋偽(wei) 材料亦有時與(yu) 真材料同一可貴。如某種偽(wei) 材料,若徑認為(wei) 其所依托之時代及作者之真產(chan) 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偽(wei) 時代及作者,即據以說明此時代及作者之思想,則變為(wei) 一真材料矣。”【30】可見,陳寅恪的“同情之了解”的態度與(yu) 方法,既表征對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的認可與(yu) 肯定,也是對胡適“實證主義(yi) ”與(yu) “一概闕疑”態度與(yu) 方法的批評、解構,是一種符合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真正“哲學的”態度與(yu) 方法。

 

四、金嶽霖:“中國哲學的史”與(yu) “好的哲學史”

 

金嶽霖謙稱自己對於(yu) 中國哲學是“門外漢”,不過從(cong) 他給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的審查報告中,仍然能夠清晰透出其作為(wei) 邏輯學家的嚴(yan) 謹縝密與(yu) 哲學家的理論水平。金嶽霖認為(wei) ,在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之前,要解決(jue) 兩(liang) 個(ge) 相互關(guan) 聯的先決(jue) 問題:一是中國哲學的研究對象與(yu) 研究內(nei) 容,一是中國哲學的研究方式。第一,先秦諸子討論的問題,是否與(yu) 歐洲的哲學問題即“普遍的哲學問題”相一致,這是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一個(ge) 先決(jue) 問題。對此,馮(feng) 友蘭(lan) 在《中國哲學史》“緒論”中明確提出,“所謂中國哲學者,即中國之某種學問或某種學問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名之者。”【31】自古希臘柏拉圖以來,宇宙論、人生論、知識論成為(wei) 西方哲學的主要內(nei) 容,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義(yi) 理之學恰可對應於(yu) 西方哲學,“吾人觀上所述哲學之內(nei) 容,可見西洋所謂哲學,與(yu) 中國魏晉人所謂玄學,宋明人所謂道學,及清人所謂義(yi) 理之學,其所研究之對象,頗可謂約略相當。”【31】由此推斷,“中國哲學史”亦可名之為(wei) “中國義(yi) 理之學史”,相應“西方哲學史”亦可名之為(wei) “西洋義(yi) 理之學史”。在西學日益瓦解中國思想傳(chuan) 統的時代,“以歐洲的哲學問題為(wei) 普遍的哲學問題當然有武斷的地方,但是這種趨勢不容易中止。”【32】按照這種“普遍的哲學問題”的尺度,先秦諸子所討論的問題,“或者整個(ge) 的是,或者整個(ge) 的不是哲學問題;或者部分的是,或者部分的不是哲學問題;這是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先決(jue) 問題。”【32】無論是馮(feng) 友蘭(lan) 所說的“中國義(yi) 理之學史”,還是金嶽霖試圖解決(jue) 的“先決(jue) 問題”,體(ti) 現出二位先生在“中國哲學史”的研究對象與(yu) 研究內(nei) 容問題上通往“哲學的”思想理路的積極努力。

 

第二,先秦諸子是否按照依邏輯、說道理的方式,這是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另一個(ge) 先決(jue) 問題。“現在的趨勢是把歐洲的論理當作普通(遍)的論理。如果先秦諸子有論理,這論理是普通(遍)的呢?還是特別的呢?這也是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一先決(jue) 問題。”【32】對此,馮(feng) 友蘭(lan) 在《中國哲學史》“緒論”中,談到了哲學方法與(yu) 哲學論證的重要性,認為(wei) 哲學與(yu) 科學一樣,“皆係寫(xie) 出或說出之道理,皆必以嚴(yan) 刻的理智態度表出之。”【31】哲學思想必須依據邏輯方法,以講道理的方式加以論證。金嶽霖認為(wei) ,先秦諸子哲學能否成立,要看先秦諸子是否存在一種“論理”,若存在,那是屬於(yu) “實架子的論理”即理論,還是“空架子的論理”即邏輯【33】?先秦諸子作為(wei) 一種思想的存在形態,無疑屬於(yu) 一種“實架子的論理”。不僅(jin) 如此,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在談到先秦諸子時,從(cong) “哲學根本是說出一種道理來的道理”出發,亦即以“講道理”的方式表出哲學家之哲學思想,“馮(feng) 先生既以哲學為(wei) 說出一個(ge) 道理來的道理,則他所注重的不僅(jin) 是道而且是理,不僅(jin) 是實質而且是形式,不僅(jin) 是問題而且是方法。”【34】由此來看,馮(feng) 友蘭(lan) 所說的依據邏輯方法與(yu) 講道理的方式,“就是以論理的方式組織對於(yu) 各問題的答案”【34】。由此,先秦諸子在研究方式上【35】也獲得了一種“哲學的”合理性。

 

馮(feng) 友蘭(lan) 認為(wei)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亞(ya) 裏士多德,不僅(jin) 有形式上之係統,而且有實質上之係統,而中國哲學家尤其是先秦諸子哲學,至多有實質上之係統,而無形式上之係統。為(wei) 此馮(feng) 氏提出,一種哲學體(ti) 係,至少應該具備實質上之係統,“所謂哲學係統之係統,即指一個(ge) 哲學之實質的係統也。中國哲學家之哲學之形式上的係統,雖不如西洋哲學家;但實質上的係統,則同有之。”【36】金嶽霖在“審查報告”中,亦認可馮(feng) 氏所說,“哲學有實質也有形式,有問題也有方法。”【34】如果一種思想的實質和形式,與(yu) 西方“普遍哲學”的實質和形式相同,那這種思想無疑屬於(yu) 哲學形態。反之,如果一種思想的實質和形式,與(yu) 西方“普遍哲學”的實質和形式完全不同,那麽(me) 這種思想無疑不屬於(yu) 哲學形態。不過,金嶽霖認為(wei) ,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難度在於(yu) ,“有哲學的實質而無哲學的形式,或有哲學的形式而無哲學的實質的思想,都給哲學史家一種困難。”【34】這種“困難”亦可轉換為(wei) 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兩(liang) 種根本態度,“一個(ge) 態度是把中國哲學當作中國國學中之一種特別學問,與(yu) 普遍哲學不必發生異同的程度問題;另一態度是把中國哲學當作發現於(yu) 中國的哲學。”換句話說,“所謂中國哲學史是中國哲學的史呢?還是在中國的哲學史呢?”【37】

 

相對而言,第一種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態度無疑是一種理想的態度,既保證是“哲學的”,同時又是“中國的”。但是這種態度在當時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容易實現的。金嶽霖一方麵給予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創建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以一種合乎時代主題的評價(jia) ,認為(wei) 隻要歐洲的“普遍哲學”這種趨勢不中止的話,“現在的中國人免不了時代與(yu) 西學的影響”【34】,那麽(me) 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成為(wei) “在中國的哲學史”則是不可避免的。按照這樣一種推斷,“中國哲學史”隻能是“發現於(yu) 中國的哲學”,使用“發現”這個(ge) 術語,使人們(men) 不免想到歐洲殖民者對拉丁美洲殖民地的“地理大發現”,“中國哲學被發現的價(jia) 值之一就是進一步證成哲學的普遍性——源自西方的那些根本關(guan) 切與(yu) 思考方式在中國也是存在的。”【38】由此可以感知到金嶽霖對西方這種文化殖民主義(yi) 盛行於(yu) 中國哲學界的深深憂慮。

 

在西方哲學作為(wei) “普遍哲學”的時代,這種“成見”自然侵入了“中國哲學史”的書(shu) 寫(xie) 框架之中。金嶽霖認為(wei) ,哲學研究與(yu) 書(shu) 寫(xie) 哲學史不同,前者需要“成見”,亦即要求創發、建構自己的哲學體(ti) 係;後者要求客觀地描述、還原哲學家的哲學思想。但這種一味“依傍”西方哲學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是對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瓦解、撕裂,其直接後果是民族精神的遮蔽,思想係統的散亂(luan) ,傳(chuan) 統敘事的失語,在這些方麵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可謂較為(wei) 典型,“我們(men) 看那本書(shu) 的時候,難免一種奇怪的印象,有的時候簡直覺得那本書(shu) 的作者是一個(ge) 研究中國思想的美國人;胡先生於(yu) 不知不覺間所流露出來的成見,是多數美國人的成見。”【39】以這種西方哲學的“成見”占據主導地位所書(shu) 寫(xie) 的中國哲學史,“無論從(cong) 別的觀點看起來價(jia) 值如何,總不會(hui) 是一本好的哲學史。”【39】金嶽霖確知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創建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是把中國的哲學當作發現於(yu) 中國的哲學,中國哲學史就是在中國的哲學史。”【39】但金嶽霖依然明確提出了“中國哲學的史”,還是“在中國的哲學史”兩(liang) 者截然不同的書(shu) 寫(xie) 態度,這是作為(wei) 中國哲學家對西方哲學作為(wei) “普遍哲學”的一種憂慮,隱含著一代學人對於(yu) “中國哲學史”立根於(yu) “中國的”理論期許。

 

五、結語:“中國的”與(yu) “哲學的”雙重理路

 

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金嶽霖之“審查報告”,不僅(jin) 判定了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與(yu) 馮(feng) 友蘭(lan) 的《中國哲學史》(上下冊(ce) )創建“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學術價(jia) 值,亦對“中國哲學史”給出了與(yu) 胡適、馮(feng) 友蘭(lan) 不同的理解。這種理解體(ti) 現了一代學人對於(yu) 胡適、馮(feng) 友蘭(lan) 創建的“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憂慮、省思、期許,一方麵不得不認可西方哲學作為(wei) 建構“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必須“依傍”的標杆,另一方麵則是對於(yu) 西方哲學遮蔽、瓦解、撕裂中國思想傳(chuan) 統的痛心與(yu) 警覺。這種理解貫通著“中國的”與(yu) “哲學的”雙重思想理路,蔡元培以“中國民族的哲學思想發達史”,對應於(yu) “哲學家的哲學思想發達史”;金嶽霖以“中國哲學的史”、“好的哲學史”,對應於(yu) “在中國的哲學史”,明確了“中國民族的”、“中國哲學的”在“中國哲學史”的主體(ti) 地位。陳寅恪“同情之了解”的態度與(yu) 方法,防控了臆測、肢解中國哲學傳(chuan) 統的風險,堅持了“思想”比哲學史料更為(wei) 根本的學術信念;金嶽霖對於(yu) 書(shu) 寫(xie) 哲學史兩(liang) 個(ge) “先決(jue) 問題”即中國哲學的研究對象與(yu) 研究方式的探討,尤其是對於(yu) “論理學”與(yu) “講道理”論證方式的強調,確立了“中國哲學史”真正“哲學的”學科形態。

 

百年來“中國哲學史”學科形態的發展曆程,是對中國哲學傳(chuan) 統一次又一次的理解與(yu) 闡釋,而每一次理解與(yu) 闡釋,即是重新書(shu) 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過程。誠如馮(feng) 友蘭(lan) 所說:“寫(xie) 的哲學史,亦惟須永遠重寫(xie) 而已。”【40】不同的“中國哲學史”書(shu) 寫(xie) 過程,既包含著對“哲學的”不斷認知、不斷審視,也意味著對“中國的”敘事方式的不斷探尋,以哲學方式對“中國的”不斷追問。在哲學社會(hui) 科學“本土化”轉向【41】日漸興(xing) 起的時代,反思蔡元培之“序”和陳寅恪與(yu) 金嶽霖之“審查報告”對“中國哲學史”的不同理解,明確其“中國的”與(yu) “哲學的”雙重理路,尤其對“中國民族的”、“中國哲學的”主體(ti) 地位的理論期許,有益於(yu) 推動中國哲學界本土化敘事的深入探討,這也是本文撰寫(xie) 的初衷。


注釋
 
1 簡明:《哲學史二重性格的雙向透視--試比較陳寅恪和金嶽霖的〈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中州學刊》1998年第5期,第45頁。
 
2 此種觀點可以簡明先生、景海峰先生為代表。簡明先生認為,陳寅恪和金嶽霖分別從曆史學、哲學的不同側麵,審視中國哲學研究的一些基本問題,凝集了兩位先生對哲學史,特別是對中國哲學史研究的卓識和創見。參見簡明:《哲學史二重性格的雙向透視--試比較陳寅恪和金嶽霖的〈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中州學刊》1998年第5期。景海峰先生認為,陳寅恪“了解之同情”僅表示一種軟心腸的性情氣質,金嶽霖則是從學科視角對中國哲學史的解讀,相對而言,金嶽霖的解讀是準確的。參見景海峰:《中國哲學的現代詮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76頁。
 
3 此類觀點可以錢耕森先生、葛兆光先生、宋誌明先生、陳衛平先生為代表。錢耕森先生把陳寅恪看作是中國哲學史家,而非曆史學家,並從《審查報告》中整理出七點思想貢獻。參見錢耕森:《陳寅恪論中國哲學史》,《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葛兆光先生認為胡適、馮友蘭創立了“中國哲學史”的“典範”,這一典範即內容是中國的,形式和概念是西方的。重新書寫完整的中國哲學史已經成了再造文明的一環。參見葛兆光:《道統、係譜與曆史--關於中國思想史脈絡的來源與確立》,《文史哲》2006年第3期。宋誌明先生認為,蔡元培雖然沒有直接參與中國哲學史的編寫,但正是由於他倡導自覺哲學學科意識,才使中國哲學史學科建設成為可能。他是中國哲學學科建設的強有力的推動者。參見宋誌明:《蔡元培的哲學觀與中國哲學史學科初建》,《學習與探索》2014年第4期。陳衛平先生認為,“金嶽霖問題”把內在於中國哲學史學科獨立性的現代性與民族性的矛盾,尖銳地提到學術界麵前。參見陳衛平:《金嶽霖問題與中國哲學史學科獨立性的探求》,《學術月刊》2005年第11期。
 
4 錢耕森先生把陳寅恪看作是“中國哲學史家”。參見錢耕森:《陳寅恪論中國哲學史》,《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本文采用了這種說法,並推至蔡元培、金嶽霖二位先生。
 
5 陳黻宸:《中國哲學史》“總論”,《陳黻宸集》,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26,415,415-416頁。
 
6 謝無量:《中國哲學史》,《謝無量文集》第2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3,3,4,4頁。
 
7 陳壁生:《經學與中國哲學》,《哲學研究》2014年第2期。
 
8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30頁。
 
9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30頁。
 
10 蔡元培:《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胡適:《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3頁。
 
11 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432頁。
 
12 金嶽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7,437,438頁。
 
13 蔡元培:《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胡適:《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1,2頁。
 
14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522頁。
 
15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第19頁。
 
16 參見陳壁生:《經學與中國哲學》,《哲學研究》2014年第2期。
 
17 參見拙文:《截斷眾流:胡適與馮友蘭哲學史建構的共同取向》,《燕山大學學報》2021年第2期。
 
18 張誌強:《“經典時代”還是“子學時代”——“中國哲學史”的敘述開端與“中國文明的主體性”問題》,《中國哲學年鑒(2014年)》“專文”,北京:哲學研究雜誌社,2014年,第64頁。
 
19 蔡元培:《中國古代哲學史大綱序》,胡適:《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2,2頁。
 
20 呂思勉:《中國文化思想史九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2頁。
 
21 王國維:《王國維哲學論著集》,武漢:崇文書局,2020年,第84頁。
 
22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再版自序》,《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3頁。
 
23 參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101頁。
 
24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再版自序》,《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155-156,5-6,24頁。
 
25 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2頁。
 
26 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2,432-433,432頁。
 
27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27,23,23頁。
 
28 胡適以中國近代引譯的生物進化論,解釋莊子《齊物論》《秋水》《至樂》《知北遊》《寓言》等的思想,並認為荀子不讚成生物進化論。參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178-182頁,第211-212頁。
 
29 胡適認為,中國哲學史的整理需要一種“述學”的根本工夫,“述學是用正確的手段,科學的方法,精密的心思從所有的史料裏麵,求出各位哲學家的一生行事、思想淵源沿革和學說的真麵目。”參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胡適學術文集》第1卷,第14頁。
 
30 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2,433頁。
 
31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第7,6,5頁。
 
32 金嶽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5,435,436頁。
 
33 金嶽霖後來對此進行解釋說:“邏輯學從前譯為名學,稍後有人譯為理論學(疑當為論理學—引者),現在才譯音。如果我們把邏輯學譯成論理學,則論理學的對象,我們會很自然地叫它做論理。這個用法的論理兩字不就是理論,而所謂理論不就是論理。論理學的對象的論理完全是形式的架子,而不是把架子與實質熔為一爐的思想,後者才是理論。”參見《金嶽霖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21頁。由於金嶽霖給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下冊)撰寫審查報告時,學界仍將邏輯學譯為“論理學”,所以金嶽霖不得已用“空架子的論理”與“實架子的論理”,來區別邏輯與理論的不同。
 
34 金嶽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8,435,436,436,436頁。
 
35 李巍博士認為,對於作為現代學術的中國哲學而言,專業性而非合法性才是中國哲學的命脈所係。化解中國哲學的身份焦慮不是其研究對象的合法性問題,而是專業性的研究方式問題。參見李巍:《合法性還是專業性:中國哲學作為“方式”》,《江海學刊》2019年第2期。
 
36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第10頁。
 
37 這個問題在學界稱之為“金嶽霖問題”。參見金嶽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6頁。
 
38 程樂鬆:《理性預設、規範性與多元表達》,《中國社會科學》2021年第2期。
 
39 金嶽霖:《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審查報告》,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第437,437,437頁。
 
40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第14頁。
 
41 這種“本土化”轉向,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回歸中國哲學的本土傳統,並使之尤其是儒家思想社會科學化;另一是把一百多年來從西方移植過來的哲學社會科學體係,進行本土化、中國化的處理與過濾。最終目的是“把中國中國化”,改變一百多年來一直“把中國西方化”這種主流趨勢。參見王學典:《中國話語形成之路:西方社會科學的本土化和儒家思想的社會科學化》,《濟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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