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六期講錄

欄目:會議講座
發布時間:2022-08-09 17:35:06
標簽:《孟子》通講第六期

“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六期講錄

來源:“洙泗社”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六月十六日戊辰

          耶穌2022年7月14日

 

2022年7月2日下午,由曲阜師範大學禮樂(le) 文化研究與(yu) 推廣中心、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喀什大學國學院聯合主辦,洙泗書(shu) 院、孟子書(shu) 院承辦的“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6期舉(ju) 行。本期由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副研究館員殷延祿擔任主講人、曲阜師範大學禮樂(le) 文化研究與(yu) 推廣中心主任宋立林擔任與(yu) 談人,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張鑫擔任主持人。活動主會(hui) 場設在孟子研究院,曲阜洙泗書(shu) 院、鄒城鄰聖明德學會(hui) 、壽光市傳(chuan) 統文化辦公室設立線下分會(hui) 場,同時約有50餘(yu) 位學友在線上參與(yu) 了活動。

 

 

 

主講人殷延祿先生

 

2·10“簞食壺漿”章

 

殷老師首先對本章的關(guan) 鍵字詞進行了梳理。其中,特別對“簞食壺漿”“亦運而已矣”等詞句進行了詳細解釋:

 

“簞食壺漿”,即用簞裝著食物,用壺裝著酒漿。簞是古代用來裝飯食的盛器,以竹或葦編成,圓形,有蓋。殷老師指出,“簞食壺漿以迎王師”,點出了“五旬而舉(ju) 之”的真正原因,不是什麽(me) 天的眷顧,也不是什麽(me) 兵車的強大,而是民心所向。

 

“亦運而已矣”句,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說:“運,轉也。言齊若更為(wei) 暴虐,則民將轉而望救於(yu) 他人矣。”姚永概解“運”曰:“徙也。謂徙而之他也。”

 

接著,殷老師對本章主旨及重要問題進行了深入闡發。

 

殷老師首先對本章的對話背景進行了介紹:齊宣王五年,燕王噲把燕國讓給他的相國子之,可是國人不服,將軍(jun) 市被、太子平進攻子之,子之反攻,殺了市被和太子平,齊宣王便派匡章率軍(jun) 趁機攻打燕國,很快取得勝利。

 

對於(yu) 輕而易舉(ju) 獲得的勝利,齊宣王歸之於(yu) 天意。事實上的情況是怎麽(me) 樣的呢?據《史記·燕世家》記載,“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君噲死,齊大勝。”齊國的速勝,根本不是什麽(me) 天意,而是燕王讓國的行為(wei) ,引發了國內(nei) 矛盾,眾(zhong) 叛親(qin) 離,無人應戰的緣故。欲望膨脹的齊宣王,為(wei) 了吞並燕國,在孟子麵前,不僅(jin) 把勝利歸之於(yu) 天意,而且還找了個(ge) 吞並燕國的理由——“不取,必有天殃”——意思是吞並燕國是天意,不能不取。

 

齊宣王為(wei) 何要對孟子說這些呢?顯然不是誠心誠意來征求孟子的意見,而是要借助孟子來為(wei) 自己吞並燕國的行為(wei) 增添正當性。孟子對這一切自然洞若觀火。更重要的是,在孟子的思想中天意與(yu) 民心是一致的:“昔者,堯薦舜於(yu) 天,而天受之;暴之於(yu) 民,而民受之……。《太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9·5)

 

所以,殷老師總結說,孟子對齊宣王所說的什麽(me) “人力不至於(yu) 此”“不取,必有天殃”不屑一顧,直言取燕與(yu) 否的理由,隻是也隻能是燕民的態度。

 

接著,殷老師又引姚永概在《孟子講義(yi) 》中說:

 

宣王之意,以萬(wan) 乘伐萬(wan) 乘,五旬而舉(ju) ,乃是天意,決(jue) 非人力,不知天意即視民意為(wei) 向背。故孟子首陳“民悅”“民不悅”二端,以定取之與(yu) 否。然當時燕民亦深悅齊師之下至,“簞食壺漿”之迎,亦必實有其事。特民非不愛燕而愛齊也,悅仁而惡不仁耳。“豈有他哉”二句,正解民心以悟之。“如水益深”三句,戒其勿恃此日之迎,終貽他日之畔。厥後燕人果自立君,齊幾亡國(注:見下一章)。則聖賢為(wei) 人謀國,固非策士貪一時之功者可比矣。又案“豈有他哉”二句,抑揚得神。“亦運而已矣”,句法妙絕,妙在一“運”字。此古人所謂煉字也。

 

殷老師說,“‘簞食壺漿’之迎,亦必實有其事。特民非不愛燕而愛齊也,悅仁而惡不仁耳”,這是值得一切執政者深思的。

 

對這一次的齊燕之戰,《史記·燕召公世家》還有這樣的記載:“構難數月,死者數萬(wan) 人,眾(zhong) 人恫恐,百姓離誌。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zhong) 以伐燕。”

 

殷老師指出,讀這段記載,不可簡單地說孟子勸齊宣王伐燕。即使孟子確實曾經勸齊宣王伐燕,我們(men) 也要明辨孟子對“伐”與(yu) “取”的嚴(yan) 正立場:“構難數月,死者數萬(wan) 人,眾(zhong) 人恫恐,百姓離誌”,燕王的行為(wei) 背離了民意——“伐”便有了正義(yi) 的基礎,便是行“文、武之時”,自然機“不可失也”;“如水益深,如水益熱”,一味行霸道,陷民眾(zhong) 於(yu) 水深火熱之中——“取”便背離了民眾(zhong) 的意願,結果必定是“亦運而已矣”。

 

最後,殷老師總結說,此章告訴我們(men) :孟子不是簡單的反戰者,他對戰爭(zheng) 的態度是審慎的,戰爭(zheng) 必須符合道義(yi) 、民意;孟子的民本思想,不僅(jin) 著眼於(yu) 一國,亦放眼於(yu) 天下。

 

十九大報告指出:

 

中國堅定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的權利,維護國際公平正義(yi) ,反對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yu) 人,反對幹涉別國內(nei) 政,反對以強淩弱。

 

不難理解,孟子的思想是今天中國外交政策的重要文化淵源。

 

2·11“謀於(yu) 燕眾(zhong) ”章

 

殷老師首先對本章的關(guan) 鍵字詞進行了梳理。其中,特別對“奚為(wei) 後我”“雲(yun) 霓”“重器”“旄倪”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

 

“奚為(wei) 後我”的“奚”,會(hui) 意。甲骨文寫(xie) 作,左右為(wei) 手(爪),中為(wei) 繩索捆著的人。本義(yi) 為(wei) 奴隸,有時也專(zhuan) 作女奴。傳(chuan) 世文獻“奚”字多假借作疑問代詞。“奚為(wei) 後我”的“後”,是“後”的簡化。下文“徯我後”的“後”是本字,君的意思。“徯”是等待的意思。

 

“雲(yun) 霓”,霓,虹霓,是太陽光穿過雲(yun) 層及空氣中的小水滴時,產(chan) 生反射而造成的一種色散現象。楊伯峻先生注:“虹霓旦見於(yu) 西則為(wei) 雨,暮見於(yu) 東(dong) 則雨止。”這裏的霓是現於(yu) 西方的雲(yun) 與(yu) 虹,為(wei) 下雨的征象。

 

“重器”,古代君王所鑄造的作為(wei) 傳(chuan) 國寶器的鼎之類。遷其重器,意味著滅亡其國家。《戰國策·燕策》之《樂(le) 毅報燕惠王書(shu) 》:“故鼎反乎曆室。”可為(wei) 齊國遷走燕國的重器(故鼎)的證明。

 

“旄倪”,即老人與(yu) 兒(er) 童。“旄”同“耄”,八十、九十歲的人叫做耄,這裏泛指老人。倪,從(cong) 人,“兒(er) ”(ní)聲。兒(er) ,甲骨文寫(xie) 作,象幼兒(er) 頭蓋未合,或象兒(er) 童的兩(liang) 個(ge) 角形發髻。倪,本義(yi) 為(wei) 小孩。

 

接著,殷老師圍繞本章主旨及重要問題做了三點闡發。

 

第一,殷老師指出,前一章,齊宣王欲取燕,孟子告誡他,取與(yu) 不取,不能聽從(cong) 欲望的衝(chong) 動,而應當順從(cong) 燕國民心。齊宣王不聽,於(yu) 是有了列國諸侯相約起兵,欲伐齊以救燕。齊宣王聞而恐懼。於(yu) 是向孟子詢問化解危機的策略。殷老師引姚永概《孟子講義(yi) 》說,孟子的回答,可分三段:“此章自‘後來其蘇’以上,先引湯事而解釋之,即為(wei) 末一段立一影子。‘今燕虐其民’至‘是動天下之兵也’,是言諸侯謀伐齊之本源。‘王速出令’以下,乃為(wei) 畫策。”

 

解讀孟子的回答,首先要看透齊宣王的心思:“不說諸侯謀救燕而曰‘謀伐寡人’,正見齊王滿肚皮仍是戀惜燕國不舍在,若說諸侯謀救燕,則齊王意中亦思及置君反燕矣。齊王隻見諸侯私心,言此隻與(yu) 寡人為(wei) 難耳。”(呂留良《四書(shu) 講義(yi) ·卷三十一·孟子二》)

 

殷老師說,孟子正是有鑒於(yu) 此,乃有“臣聞七十裏為(wei) 政於(yu) 天下者,湯是也。未聞以千裏畏人者也”之語。“七十裏”與(yu) “千裏”——地域差距何其大!“為(wei) 政於(yu) 天下”與(yu) “畏人”——事功差距何其大!以“七十裏”之地域而“為(wei) 政於(yu) 天下”與(yu) 以“千裏”之地域而“畏人”——人之所為(wei) 帶來的結果差距何其大!言語之間,實見嚴(yan) 厲,與(yu) 前幾章論“好貨”“好色”自有不同。循循善誘,寄托希望,“好君也”;厲厲作色,諫言醒過,“畜君何尤?”(2·4)

 

朱熹《孟子集注》引範祖禹語:“孟子事齊梁之君,論道德則必稱堯舜,論征伐則必稱湯武。蓋治民不法堯舜,則是為(wei) 暴;行師不法湯武,則是為(wei) 亂(luan) 。豈可謂吾君不能,而舍所學以徇之哉?”殷老師說,孟子的偉(wei) 岸,不在言語、不在善辯,而在尊堯舜法湯武、無恒產(chan) 而有恒心、格君心之非等等之中。

 

第二,殷老師談到,以“七十裏”之地域而“為(wei) 政於(yu) 天下”與(yu) 以“千裏”之地域而“畏人”的巨大差距,深究起來,也沒有什麽(me) 難解之處——民之“怨”與(yu) “望”而已;民之“怨”與(yu) “望”也沒有什麽(me) 難解之處——一“信”字而已;民之“信”也沒有什麽(me) 難解之處——“歸市者不止,耕者不變,誅其君而吊其民,若時雨降”而已。

 

張岱在《四書(shu) 遇·孟子·梁惠王下》中說:“怨與(yu) 望隻一意,精神全在‘天下信之’。‘信’字極妙,此‘信’不在臨(lin) 時。‘不止’‘不變’,全在師行有紀,正與(yu) 齊之取燕相反,非獨民情慶湯師之來。”

 

第三,殷老師指出,齊宣王問化解危機的計策,孟子答以“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謀於(yu) 燕眾(zhong) ,置君而後去之。”此等計策,與(yu) 同時代的縱橫家也是截然有別的,不是迫不得已的應變機巧。正如張居正在《四書(shu) 直解·孟子卷二》中說:“夫當戰國之時,皆急功利,尚權謀,而孟子之所為(wei) 齊王言者,一出於(yu) 正,可以觀聖賢之學術,與(yu) 王政之大端矣。”《日講四書(shu) 解義(yi) ·卷十四·孟子上之二》也說:“夫即伐燕一事,凡孟子所與(yu) 齊王言者,雖皆隨事匡救之說,然亦可以見聖賢之學術與(yu) 王政之大端,惜乎齊王親(qin) 見孟子而不能實用其言也。”

 

2·12“出爾反爾”章

 

殷老師首先對本章的關(guan) 鍵字詞進行了梳理。其中,特別對“鄒與(yu) 魯鬨”“莫之死”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

 

關(guan) 於(yu) “鄒與(yu) 魯鬨”,鄒是古國名,其地在今山東(dong) 省鄒城市附近,為(wei) 孟子母國。鬨,爭(zheng) 鬥。殷老師特別強調,“鬨”不可簡化為(wei) “哄”。“鬨”或寫(xie) 作“闀”,從(cong) 鬥從(cong) 巷,會(hui) 意私鬥。魯乃鄒的宗主國,兩(liang) 國爭(zheng) 鬥,可見宗主不仁、附屬不義(yi) 。“鄒與(yu) 魯鬨”,暗含譏諷,乃春秋筆法。“莫之死”,即莫死之。“之”指“有司”。

 

“莫之死”意思就是“沒有人為(wei) 有司犧牲。”

 

接著,殷老師圍繞本章主旨及重要問題做了三點闡發。

 

第一,殷老師引唐文治《孟子大義(yi) 》道:

 

仁政者,製其田裏,教之樹畜,薄其稅斂,用之以禮是也。何謂長?民之長也。何謂上?民之上也。長上者,所以治民之事,非剝民之財,以圖安富尊榮者也。欲求民之親(qin) 、責民之死,必在我先有可以親(qin) 、可以死之道。蓋長上與(yu) 民,本一體(ti) 者也。長上,民之腹心也,長上視民如手足,則民視長上如腹心。長上能與(yu) 民親(qin) 、為(wei) 民死,則民之親(qin) 之、死之也,如手足之衛腹心,不期然而然也。是故古之仁君,其對於(yu) 民負行政之責,其心常與(yu) 民為(wei) 一體(ti) ,休戚與(yu) 共,夫然後民乃親(qin) 之而死之也。此非強製而幸致之也,先有可以親(qin) 、可以死之道也。

 

後人讀此章書(shu) ,當知鄒之有司所以死者,實非魯人殺之也,鄒民殺之也;亦非鄒民殺之也,穆公殺之也。然穆公不行仁政,而有司不知諫,且樂(le) 為(wei) 穆公之爪牙,而吮民之膏血,以為(wei) 安富尊榮之地,則亦非穆公殺之也,自殺之而已矣。

 

殷老師點評說,唐先生對本章章旨的總結實在精彩。“自殺”之語,不僅(jin) 是對執政者的警醒,即對你我的為(wei) 人處世也有教益:許多別人的不友好,其實都是你我自找的。

 

第二,關(guan) 於(yu) “倉(cang) 廩府庫”作何用途?殷老師說,範祖禹有一個(ge) 妙解:“有倉(cang) 廩府庫,所以為(wei) 民也。豐(feng) 年則斂之,凶年則散之,恤其饑寒,救其疾苦。”(朱熹《孟子集注》引範氏語)

 

第三,殷老師結合自己的生活體(ti) 會(hui) ,談到了對成語“出爾反爾”的理解。他說,記得在學習(xi) 用詞造句的時候,就知道“出爾反爾”這個(ge) 成語,隻是當時隻知道它是反複無常,言行前後自相矛盾的意思。直到讀了《孟子》,才知道它有如此好的本義(yi) 。

 

反複無常、自相矛盾,是言或行的前後不一。你怎樣對待人家,人家就將怎樣回報你,是後果必有前因。

 

“出爾反爾”是經過了什麽(me) 樣的曆程,變得這樣麵目全非呢?生活中這樣的“麵目全非”太多了。曾幾何時,儒家的學問不是被批成“吃人的禮教”嗎?至今不是還有許多人,認為(wei) 儒家的學問是“糟粕”嗎?

 

殷老師總結道,經典是人類進步的燈塔,人們(men) 的好與(yu) 惡、走近與(yu) 遠去,一並構成它的偉(wei) 岸。好它惡它的人終究會(hui) 成為(wei) 過客,隻有經典站在曆史的遠處,放射它永遠的光輝。經典的光輝並不照耀所有的人。它把自己的光輝裹藏在飄著墨香的書(shu) 頁裏,隻有翻動書(shu) 頁的人,才能受到那光輝的照耀。

 

殷老師呼籲,做個(ge) 翻動書(shu) 頁的人吧,為(wei) 了我們(men) 的愚昧、過錯、無助!做個(ge) 翻動書(shu) 頁的人吧,為(wei) 了我們(men) 的自主、自信、自新。

 

2.13、2.14、2.15章

 

2.13、2.14和2.15章,均是記載孟子與(yu) 滕文公的對話,均和“滕國如何在大國間尋求生存”這一問題相關(guan) 聯,於(yu) 是殷老師將之放在一起來講。

 

殷老師首先對這三章的關(guan) 鍵字詞進行了梳理。其中,特別對“效死”“築薛”“耆老”“邑”“歸市”等字句進行了詳細解釋:

 

2.13章的“效死”:效,獻也,致也。效死,即獻出生命至於(yu) 死。指奮力而不顧生命。

 

2.14章的“築薛”,殷老師解釋道,薛是古國名,其地在今山東(dong) 滕縣東(dong) 南,不知在什麽(me) 時候為(wei) 齊所滅。齊滅薛後,齊威王以之封田嬰,田嬰因此號為(wei) 靖郭君。田嬰將築薛,可能正在孟子從(cong) 宋國到滕國的時候,所以滕文公以此相問。由此,殷老師還講述了劉向在《新序·雜事第二》中記錄的有關(guan) “靖郭君欲城薛”的一段趣事,對於(yu) 我們(men) 加深對此處文本的理解有著很好的作用。

 

2.15章的“耆老”,《禮記·曲禮》中說:“六十曰耆”;《說文解字》中說:“七十曰老”。

 

“邑”:動詞,建築城邑。

 

“歸市”,歸,趨往;市,市集。

 

接著,殷老師圍繞本章主旨及重要問題做了幾點闡發。

 

第一,殷老師說,孟子與(yu) 滕文公的交往早在滕文公為(wei) 世子的時候,那時滕文公出訪楚國,往返路過宋國,兩(liang) 次拜訪孟子,被孟子的學說深深打動(見5·1);執政後,便立派人將孟子接到滕國(見5·2、5·3、5·4)。積極推行孟子倡導的仁政王道,把一個(ge) 方圓不過五十裏的滕小國,治理得有聲有色。楊海文教授在《孟子解讀·滕文公》中說:“滕文公是戰國時期的一個(ge) 諸侯,也是《孟子》裏一個(ge) 很重要的人物。但是,先秦其他作品都沒有記載滕文公這個(ge) 人以及他的故事,隻有《孟子》把滕文公的故事記載了下來。這個(ge) 情況顯得很特別。”

 

殷老師指出,孟子遊說諸侯,前後二十餘(yu) 年,所遇隻有滕文公一位知音。滕文公隻存在《孟子》裏,也隻為(wei) 孟子而存在。這確實顯得特別,特別成一種恰好、一種路標,讓我們(men) 今天在反駁認為(wei) 孟子學說“迂遠而闊於(yu) 事情”的時候,多了一個(ge) 有力的實證。

 

孟子曾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7·7)“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是道理的溫情,“小役大,弱役強”是力量的囂張。可惜,孟子與(yu) 滕文公沒有好運氣,他們(men) 生活在一個(ge) 力量囂張的時代。在這樣的時代裏:“事齊乎?事楚乎?”(2·13)便成為(wei) 難以平衡的取舍;“齊人將築薛”(2·14)便成為(wei) 難以化解的恐懼;“竭力以事大國,則不得免焉”(2·15)便成為(wei) 難以避免的噩夢。這三章,白描了天下無道之下,小國圖存的無助——如此,不是讓我們(men) 更加盼望大國承擔起道義(yi) 的責任嗎?這三章,白描了天下無道之下,小國圖存的無助——如此,不是讓我們(men) 更加盼望仁政王道這個(ge) 孟子夢的實踐、實現嗎?

 

第二,麵對無道的現實,麵對滕文公無助的追問,孟子表麵上給滕文公指出了兩(liang) 條道路:一是卷鋪蓋走人;一是行仁政,加強戰備,爭(zheng) 取民心,寧為(wei) 玉碎,不為(wei) 瓦全。殷老師說,卷鋪蓋走人,向哪裏走?孟子沒有說。沒有說其實就是說了:天下無道,哪一個(ge) 諸侯不是齊、楚之君?哪一個(ge) 諸侯不是虎狼之人。兩(liang) 條路其實隻是一條路!孟子反對在惡勢力麵前的苟且,反對在外交上左右逢源的機巧,主張行仁政、誓與(yu) 國家共存亡!孟子果然還是那麽(me) 倔強。馮(feng) 夢龍在《孟子指月》中說:

 

力不能兩(liang) 事,欲擇一而事之,此隻在齊、楚上較量,與(yu) 本國全沒相幹。“是謀非吾所能及”,言是乃僥(jiao) 幸苟免之策我卻不知;非謙詞。“民勿去”由平時固結,民自不忍去。味“鑿”“築”“效死”,有許多綢繆捍禦意在,即次章所謂“強為(wei) 善”也。“是則可為(wei) ”,正教他此處著力下手做。此亦非萬(wan) 全之策,但自守之常道當如此耳。聖賢於(yu) 事變之際論是非,不論成敗。

 

“於(yu) 事變之際論是非,不論成敗”,正是孟子“倔強”的恰當解釋。

 

第三,由曆史回到今天,由滕國回到自身。殷老師說,你我常常不能像自己想象的那麽(me) 優(you) 秀,時刻被無助纏繞著。你我可能也做不到孟子那樣的“倔強”,但是,請不要苟且。為(wei) 了不苟且,你我需要幫助,誰能幫助你我?孟子曰:“中也養(yang) 不中,才也養(yang) 不才。”(8·7)賢能的人可以幫助你我。尊賢敬能,不是情感的付出,而是正能量的收獲。在限行防疫、居家防疫逐漸成為(wei) 常見的當下,請致敬那些時代的賢能之人——有時候也像你我一樣柔弱的堅定的逆行者。

 

最後,殷老師向我們(men) 分享了古人對這三章的高見:

 

關(guan) 於(yu) 2·13章,張栻在《南軒先生孟子說·卷第一》中說:“孟子謂‘是謀非吾所能及’,意以為(wei) 與(yu) 其望二國之矜已以求安,則不若思所以自強而立國。蓋在人者不可必,而在已者有可為(wei) 。”

 

關(guan) 於(yu) 2·14章,《日講四書(shu) 解義(yi) 》中說:“夫‘強為(wei) 善’一言,非止為(wei) 滕君目前之計,實有國家者經久之謀。漢儒董仲舒曰:‘強勉學問則聞見博而智益明,強勉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可謂得孟子之意矣。”

 

關(guan) 於(yu) 2·15章,張岱在《四書(shu) 遇·孟子梁惠王下》中說:“太王之遷,他無可考。誦《大雅·綿》,大抵物力強盛,非因狄而播遷也。孟子生平立言,不甚拘泥,或當時小有狄患乎?遷非為(wei) 狄也。學者不可不知。”

 

關(guan) 於(yu) 這三章,朱熹在《孟子集注·卷二·梁惠王章句下》引楊時語:“孟子所論,自世俗觀之,則可謂無謀矣。然理之可為(wei) 者,不過如此,舍此則必為(wei) 儀(yi) 秦之為(wei) 矣。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於(yu) 智謀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聖賢之道也。”

 

羅澤南在《讀孟子劄記》中說:“天下事有理有勢,勢有可為(wei) 不可為(wei) ,理則無時可以或失。戰國時,七國之勢皆有可為(wei) 者,徒逞一時之私欲,而不循天理之正,仁義(yi) 不施,德政無聞,亦終做事不成。雖以始皇之混一,亦不旋踵而即滅,此有其勢者,不可不以理也。滕介居強鄰,勢若累卵,即教發憤有為(wei) ,一時亦難自立,此時亦隻憑理之所當為(wei) 者做去,施愛民之政,效守死之力,而其事之在人、在天者,聽之而已,此勢之不可為(wei) 者,亦不可不循理也。事固有萬(wan) 難求全者,必欲僥(jiao) 幸苟免,理既已失,事亦無濟。古今來辱國喪(sang) 節者,率皆由此。孟子之言,豈遷論哉?”

 

2.16“後喪(sang) 逾前喪(sang) ”章

 

殷老師首先對這三章的關(guan) 鍵字詞進行了梳理。其中,特別對“嬖人”、“乘輿”、“不果”等字詞進行了詳細解釋:

 

“嬖人”,即受寵幸而地位卑下的人。趙岐注說:“愛幸小人也。”

 

“乘輿”,乘,甲骨文寫(xie) 作,下麵是一棵樹,上麵是一個(ge) 人。人站在樹上。乘的本義(yi) 就是人爬到樹上。《說文解字》說:“加其上曰乘。”引申為(wei) 駕馭、乘坐的意思。再由駕馭乘坐進一步引申為(wei) 馬車。表示馬車的時候,應該讀作shèng。輿:甲骨文寫(xie) 作,從(cong) “車”,從(cong) “舁”,“舁”亦聲。本義(yi) 是車箱,古代的車最初由人力擔抬,稱為(wei) “肩輿”,故從(cong) 象四手的“舁”。由於(yu) 車輿需要眾(zhong) 力才能抬起,故其後用來表示眾(zhong) 多之義(yi) 。“不果”,即不成。《詞詮》雲(yun) :“凡事與(yu) 豫期相合者曰果,不合者曰不果。”

 

接著,殷老師圍繞本章主旨及重要問題做了闡發。

 

殷老師說,本章是一篇難得的妙文,對此姚永概在《孟子講義(yi) 》裏有很好的評述:

 

此章敘事,用字妙極,用筆妙極。“魯平公將出”一“將”字,“公曰諾”一“諾”字,寫(xie) 出昏庸之君,其見賢也,難而又難,毫無決(jue) 斷。其信讒也,易而又易,曾不猶疑。便將當日平公情狀,和盤托出。“臧倉(cang) ”之上加“嬖人”二字,下加一“者”字,何等得神。“他日君出”數句,分明明知故問。“何哉”二字,又故作驚詫,已將小人輕刻佻巧口吻,描得窮形盡相。雖樂(le) 正克亦有“何哉”一句,然合上下文誦之,便覺樂(le) 正克之“何哉”詞氣正大,而臧倉(cang) 之“何哉”,意態尖酸,迥不侔矣。

 

姚先生繼續寫(xie) 道:

 

再味孟子“行,或使之”數語,聖賢之胸襟闊大,氣象平和,又是一番境界,令人惡鄙臧倉(cang) 之思,反為(wei) 之渙然冰釋,筆墨至此,真天工也。

 

此處,殷老師說,對臧倉(cang) 的“惡鄙之思”,不能“渙然冰釋”!這不僅(jin) 為(wei) 孟子,也為(wei) 許許多多的德才兼備的人——現實中德才兼備的人不能一展德才、奸邪的小人屢逞奸邪的事情何其多也!

 

張栻在《南軒先生孟子說·卷第一》中說過:“原平公之始將見孟子,非見善之明也,特以樂(le) 正子之言,而起敬耳。使其見之果明,則信之必篤,何至因臧倉(cang) 一言而遽止乎?”張居正也在《四書(shu) 直解·孟子上》中說:“夫往見孟子者,乃平公一念好賢之心,隻因臧倉(cang) 阻之,遂以不果。可見讒說易行,君心易惑,此明主任賢不可不專(zhuan) ,聽言不可不審也。”

 

殷老師接著說,原來孟子不得與(yu) 魯平公相見,症結不在臧倉(cang) 那裏,真正的原因是魯平公“見善不明”“信賢不篤”!雖然如此,還是不能“渙然冰釋”對臧倉(cang) 的“惡鄙之思”!不過對孟子的“不遇魯侯”,卻“渙然冰釋”了:“平公昏庸若此,縱使孟子見之,亦無行道之望也。”(唐文治《孟子大義(yi) 》)

 

最後,殷老師引陳來先生在《〈孟子〉七篇解讀·梁惠王》中的話作為(wei) 總結:

 

他(孟子)做這件事成不成,是放在一個(ge) 大的曆史景觀裏邊去把握。因為(wei) 曆史上來看,每一件事成或不成,它的因素很多,這就是“天也”。所以,人有這樣一種認識,這個(ge) 認識就變成一種胸懷,一種比較達觀的胸懷。

 

任何一件事情成與(yu) 不成,不是人完全所能夠決(jue) 定的,並沒有抹殺人的積極主動性。這就是我們(men) 要結合到前麵那個(ge) 2·14的時候所講的,要強為(wei) 善,這並沒有排斥你強為(wei) 善。我們(men) 說這件事不是人完全能掌握的,還有天的因素,但不是讓你躺倒不幹,人還是要強為(wei) 善。

 

 

 

與(yu) 談人宋立林老師

 

講讀結束後,宋立林老師就通講內(nei) 容進行了總結和補充。

 

宋老師首先強調,在學習(xi) 《孟子》時,通過對古人相關(guan) 解讀資料的選取、參考和溫習(xi) ,對於(yu) 今天更深層理解經典有著重要意義(yi) 。此外,宋老師還談及了幾個(ge) 問題:

 

首先,這幾章涉及了當時的戰爭(zheng) ,那麽(me) 孟子如何去看待戰爭(zheng) 呢?孟子的戰爭(zheng) 觀在這裏就有了非常清晰的體(ti) 現。同時,也讓我們(men) 看到了儒家聖賢和諸侯國君之間在立場上的差異,“所如者不合”是必然的。正如宋儒、明儒所講,這都是需要在肯定儒家聖賢之道是“循天理之正”這一點上,去比較、去解讀的。

 

其次,這幾章還涉及燕王噲禪讓事件的曆史背景問題。宋老師說,在郭店竹簡中有一篇文獻《唐虞之道》,有一種觀點就認為(wei) ,《唐虞之道》就是受到燕王噲禪讓事件的影響而出現的。但是宋老師認為(wei) 恰恰相反,應該是先有了這樣一種理論、觀點,才有了像燕王噲的實踐。當然這種實踐在當時的背景之下,一定是一場鬧劇。同時,這也應該引起我們(men) 對出土文獻與(yu) 曆史事件之間關(guan) 聯性的思考。

 

最後,宋老師還談到了遇與(yu) 不遇的問題。宋老師說,這是孔孟儒家共有的問題,也是每個(ge) 個(ge) 體(ti) 都會(hui) 遇到的人生之問。如何看待這一問題?涉及了儒家“窮達以時”的窮達觀。宋老師指出,由此看來,這幾章不僅(jin) 可以做政治上的解讀,也可以反過來引申到為(wei) 人處世之上,因為(wei) 道理都是相通的。讀了《孟子》之後,如何去看待一個(ge) 人所遭遇的困厄和無助,會(hui) 給我們(men) 很多有益的啟迪。孔孟都在講“我”的問題,“操之在我”,這是儒家非常重要的觀點。對於(yu) 命,儒家強調一方麵要擔負起天賦的使命,學了道、明了道,自然要去弘道,但是道行與(yu) 不行,不是“我”所能左右的,是聽天由命的事情。這對於(yu) 今天我們(men) 來看待曆史和自己的遭遇都有重要啟示。

 

與(yu) 談環節結束後,線上線下的學友對有關(guan) 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特別是圍繞“後喪(sang) 逾前喪(sang) ”的相關(guan) 話題,大家展開了熱烈討論。

 

針對這一問題,殷老師做了進一步補充。

 

殷老師指出,2·16“後喪(sang) 逾前喪(sang) ”章涉及一個(ge) 公案:孟子幾歲喪(sang) 父?通常的說法是孟子三四歲時喪(sang) 父。這個(ge) 說法有一個(ge) 比較模糊的證據,即東(dong) 漢趙岐《孟子題辭》:“孟子生有淑質,夙喪(sang) 其父,幼被慈母三遷之教。”夙喪(sang) ,自然是一個(ge) 大約的說法。有人提出,孟子父親(qin) 的去世,應在孟子成年以後。認同這個(ge) 說法的人也不少,主要的理由就在本章:“何哉,君所謂逾者?前以士,後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後以五鼎與(yu) ?”他們(men) 認為(wei) ,既然父親(qin) 去世的時候孟子已經是士的身份了,年齡怎麽(me) 可能是三四歲呢?這裏麵或許有誤解。

 

殷老師指出,喪(sang) 葬之禮與(yu) 祭祀之禮是有區別的。有什麽(me) 區別呢?“父為(wei) 大夫,子為(wei) 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wei) 士,子為(wei) 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中庸》)喪(sang) 葬之禮與(yu) 祭祀之禮的區別是:喪(sang) 葬之禮對應的是死者的爵位;祭祀之禮對應的是嫡子的爵位。如此,本章“前以士,後以大夫”的“士”是孟子父親(qin) 去世時候的爵位,而不是孟子喪(sang) 葬父親(qin) 時候自己的爵位。據本章“前以士,後以大夫”而推定“孟子父親(qin) 的去世,應在孟子成年以後”是不成立的。當然“前以士,後以大夫”也不能作為(wei) “孟子三四歲時喪(sang) 父”的佐證。

 

接著,殷老師又提出另一個(ge) 問題:孟母去世的時候應該使用什麽(me) 禮呢?殷老師說,自己曾經就此問題請教過山東(dong) 大學杜澤遜教授。杜教授回複說:

 

先秦禮分吉、凶、賓、軍(jun) 、嘉五類。葬禮即喪(sang) 禮,屬於(yu) “凶禮”。祭祀則屬於(yu) “吉禮”。凶禮舉(ju) 行的規格依照死者爵位進行,而祭禮的規格則依照死者嫡子的爵位進行。父親(qin) 的身份是士,則其子無論是士還是大夫,其父喪(sang) 葬規格隻能按照士的標準進行。至於(yu) 兒(er) 子母親(qin) ,則要看母親(qin) 的地位。如果母親(qin) 是正妻,即“夫人”,那麽(me) 喪(sang) 葬規格與(yu) 父親(qin) 等同,享受士的待遇。如果母親(qin) 隻是妾,則喪(sang) 葬待遇要低於(yu) 士。當然以上兩(liang) 種情況是禮製的原理。根據《春秋》等文獻的記載,還有兩(liang) 種實際存在的情況,一個(ge) 是如果國君對當事人母親(qin) 有特別的冊(ce) 命,提高了母親(qin) 的地位,則按照國君冊(ce) 命的地位實行葬禮。再一個(ge) 是即便不得到國君的冊(ce) 命,兒(er) 子有時也會(hui) 擅自提高母親(qin) 的地位,私自提高母親(qin) 的葬禮規格,即是所謂“母憑子貴”。

 

殷老師接著說,由上麵的討論,也引起我們(men) 對喪(sang) 禮、祭禮的關(guan) 注,對喪(sang) 禮、祭禮的關(guan) 注又不能不引起我們(men) 對古代禮的教化作用的思考:喪(sang) 禮舉(ju) 行的規格依照死者的爵位進行——一個(ge) 人身後蓋棺的“定論”,靠己不靠人;祭禮的規格則依照死者嫡子的爵位進行——一個(ge) 人祭祀父親(qin) 的規格,靠己不靠父。我們(men) 今天好講個(ge) 人的獨立,子是子父是父,人倫(lun) 關(guan) 係淡漠;古代的禮(當然不是全部的禮),讓父子相聯,進德不息。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yi) 忠信,樂(le) 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cong) 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11·16)殷老師指出,孟子的“天爵”“人爵”之辨,不是把“天爵”與(yu) “人爵”簡單地對立起來。他欣賞“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cong) 之”的態度,鄙視“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的作為(wei) 。“修爵”的路上,原是可能“天”“人”合一的——當然要明白,“修其天爵,而人爵從(cong) 之”,體(ti) 現了天爵高於(yu) 人爵的價(jia) 值原則;人爵隻有少數人可以獲得到,而天爵則是人人都具有的;天爵保證了每個(ge) 人都有與(yu) 生俱來的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都有實現其價(jia) 值與(yu) 尊嚴(yan) 的可能,從(cong) 而確立起人生的信念與(yu) 方向。

 

殷老師補充完畢後,曲阜師範大學的劉昭博士也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wei) ,“後喪(sang) 逾前喪(sang) ”的問題可以結合4.7章一起來看。4.7章中孟子與(yu) 弟子充虞討論棺槨用度,其中孟子更多談論的不是禮,而是情,強調要“盡於(yu) 人心”。就像《論語·陽貨》中孔子和宰我談到三年之喪(sang) 時,宰我不盡三年之喪(sang) 覺得於(yu) 心可安,但孔子認為(wei) 不盡三年之喪(sang) 的話,於(yu) 心是不可安的。孟子在這裏的情況是,他自己有能力和財力去用厚葬其母,雖然可能不合當時禮法,但是隻有這樣做了,於(yu) 心才是可安的。所以,這裏強調的,不是禮的辨析,而是情的表達,這種情可做兩(liang) 個(ge) 層麵的理解:第一層是為(wei) 母盡孝之情;第二層是實情之情,即當時有這個(ge) 條件的實際情況。

 

殷老師聽後表示,可能會(hui) 有此種情況,特別是孟子父親(qin) 如果去世很早,孟子母親(qin) 通過有良好的教育使孟子最終成人成才,由此帶來的孟子與(yu) 其母親(qin) 之間深深的情感,導致孟子做出“後喪(sang) 逾前喪(sang) ”“棺槨衣衾之美”就十分情有可原了。這需要我們(men) 作同情的理解。殷老師也指出,4·7章不從(cong) 世俗之禮的規定上談問題,而是直指人心,需要我們(men) 用心去體(ti) 味。其中有許多值得深思的地方。特別是在當下,所謂主張人權、主張“每一個(ge) 人都是自由的人”的觀念,對我們(men) 的家庭帶來了巨大衝(chong) 擊。比如,現在有許多親(qin) 人之間因為(wei) 房子、因為(wei) 錢財就跑到法院打官司。試問法律能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這些問題嗎?顯然是不能的。社會(hui) 的治理,不能簡單地用政和刑的辦法去管理,還需要“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孔子在講德與(yu) 禮、政與(yu) 刑的時候,也不是將二者簡單對立的,治理社會(hui) 這兩(liang) 個(ge) 方向缺一不可。雖然法律是對人的保護,但是僅(jin) 僅(jin) 靠法律是不可能解決(jue) 所有問題的,一定要回到人心,特別是要回到由血緣親(qin) 情生發出來的、推及出來的人與(yu) 人之間的人情上,隻有深刻體(ti) 會(hui) 到這些,才能更加深刻把握儒家要義(yi) ,更好繼承和弘揚儒家思想。

 

宋老師也表示讚同,他說,今天的時代當然要講法、講權利,但是僅(jin) 僅(jin) 有人權而沒人情,人的生命本身也是不完整的。隻保護物質上的權利,沒有人情的嗬護,人生的幸福便無從(cong) 談起。所以既要維護人權,也要嗬護人情,而儒家在這一方麵還有很多值得我們(men) 學習(xi) 的地方。

 

活動最後,大家對殷老師的講解、宋老師的與(yu) 談報以熱烈掌聲,“慢廬·慢讀”之《孟子》通講第六講活動圓滿結束。

 

 

 

孟子研究院現場聽眾(zhong)

 

 

 

洙泗書(shu) 院現場聽眾(zhong)

 

 

 

鄒城鄰聖明德學會(hui) 現場聽眾(zhong)

 

 

 

壽光市傳(chuan) 統文化辦公室現場聽眾(zhong)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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