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晚林】孔子性-天模式的確立與性善論的證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7-10 21:04:03
標簽:性善論
張晚林

作者簡介:張晚林,號抱經堂,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北大冶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在湖南科技大學哲學係任教,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哲學與(yu) 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兼職湖南省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有《徐複觀藝術詮釋體(ti) 係研究》《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美的奠基及其精神實踐——基於(yu) 心性工夫之學的研究》《“道德的形上學”的開顯曆程——牟宗三精神哲學研究》《荀子譯注(選本)》等。於(yu) 2009年以自家之力量創辦弘毅知行會(hui) ,宣揚儒學聖教,踐行“知行合一”之精神。

孔子性-天模式的確立與(yu) 性善論的證成

作者:張晚林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hui) 科學版)》2022年第4期


摘要:我們(men) 若隻在知解中以天-性模式了解天與(yu) 人的關(guan) 係,天雖創造了人,但這隻是自然形態的創造,天與(yu) 人俱是物化的自然存在者。由此,人性就隻能在這種物化的自然形態下得以理解,人性即是人之材性。而切就材性自身,雖難斷其善惡,但決(jue) 不可能是純善。在天-性模式下,天對於(yu) 性之善有給予義(yi) ,但若人不能回應天的這種給予,則善隻有形式義(yi) ,並無真實的活動義(yi) 。隻有在性-天模式下,人能回應天的這種給予,善才能被確證為(wei) 人性的一種真實能力。這正是孔子的工作。孔子在真切活潑之道德生活中,對天與(yu) 人性之關(guan) 係作了扭轉,即把自然生成論形態的天-性之關(guan) 係扭轉為(wei) 道德形而上學形態的性-天之關(guan) 係,由此開啟中國文化史上的天人性命之學。這種哥白尼式的扭轉使得孔子對於(yu) 人性有其超曠的諦見,這根本表現在:孔子把“天”由自然形態的創造者轉化為(wei) 在道德踐履中的對話者,正是在與(yu) 天的對話和回應中人類才有真正的道德,而這種真正的道德乃是人之性,孔子稱之為(wei) 仁,故仁與(yu) 天是貫通的。通過這樣的透顯與(yu) 解析,孔子的人性論就非常清楚了,即在孔子所扭轉的性-天模式下,必然會(hui) 證成人的自由與(yu) 性善。也就是說,性-天模型乃是孔子所確立的基本人性論模式,在這種模式之下,其人性論必然是純粹的性善論,且這種模式成為(wei) 後來儒者闡發性善論大旨所遵守的基本模型。

 

關(guan) 鍵詞:孔子;儒學;人性論;天-性模式;性-天模式;性善論;仁

 


一、相關(guan) 理論概述及把握人性之根本方法

 

陸象山謂孟子之學乃是對夫子之道的“十字打開”,可見,孟子之言性乃秉承孔子之精神而來者。但因為(wei) 在《論語》中,孔子對於(yu) 人性並無積極的表示,隻有兩(liang) 句提到“性”字,即子貢所說之“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以及其自語之言“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論語·陽貨》)前一句子貢明確表示,孔子之言“性”不可得而聞,後一句隻是“相近”“相遠”二字,其究竟如何亦不得而知。這樣,孔子的人性論究竟如何,現代學人對之曆來存在爭(zheng) 議,概括言之,蓋有下麵3種觀點:第一,性善論,開孟子、《中庸》論性之先河。現代新儒學代表人物徐複觀、牟宗三、唐君毅皆執持此種觀點。第二,性無善無惡論乃至性惡論,開告子、荀子人性論之先河。王國維、傅斯年、陳來、東(dong) 方朔俱執持此論。第三,多層麵之人性論,為(wei) 後世各家論性之源頭。龔道運、趙法生執持是說。

 

此3種觀點究竟何者為(wei) 是?在下判斷之前,我們(men) 應該先搞清楚,在怎樣的觀點之下觀察人性,才是“人”之性?一般以為(wei) ,人之性乃是一種靜態的存在,有其固有的性“相”,以科學之觀察分析即可,但這種觀察分析人性之方法乃英人休謨在其名著《人性論》中所使用之方法,而非中國先賢特別是孔孟以降所運用之方法。是以唐君毅認為(wei) ,本科學之觀察分析“以看中國思想之性論與(yu) 人性論之原始,乃一入路上之大歧途;亦永不能真知中國先哲論性之主要涵義(yi) 所存,價(jia) 值所在,與(yu) 其思想發展之跡,何以如此之故者”[1](P2)。那麽(me) ,中國先哲論人性之方法如何?唐君毅進一步說:

 

中國先哲之人性論之原始,其基本觀點,首非將人或人性,視為(wei) 一所對之客觀事物來論述其普遍性、特殊性或可能性等,而主要是就人之麵對天地萬(wan) 物,並麵對其內(nei) 部所體(ti) 驗之人生理想,而自反省此人性之何所是,以及天地萬(wan) 物之性之何所是。緣是而依中國思想之諸大流,以觀人之性,則人雖為(wei) 萬(wan) 物中之一類,而不隻為(wei) 萬(wan) 物之一類;人之現實性不必能窮盡人之可能性,而欲知人之可能性,亦不能如人之求知其他事物之可能性,而本推論與(yu) 假設以客觀知之;而當由人之內(nei) 在的理想之如何實踐,與(yu) 如何實現以知之[1](P2)。

 

中國先哲之論人性乃論其善惡,而西方哲人之論人性乃論其機能。論人性之機能取靜態之科學觀察分析之法可也,蓋休謨與(yu) 康德俱取此進路,亦可謂是自然人性論者之進路。然論人性之善惡卻不能套此法而用之,須在活潑的精神生活中始知之。人之精神生活之最高形態是宗教,則人性之善惡唯有在人通達宗教的時候始可知。牟宗三謂孔子“踐仁知天”,徐複觀謂“天命對孔子是有血有肉的存在,實際是‘性’的有血有肉的存在”[2],唐君毅謂孔子“所以上達客觀而超越之天命天道,而由下學時習(xi) 之功,以自成其性者”[1](P9),蓋皆切就孔子“下學而上達”之活潑的精神生活而說之,可謂善會(hui) 者也。一旦人作如此之體(ti) 會(hui) ,則人性必為(wei) 善。因此,性善論與(yu) 別的人性論(性惡論、性無善無惡論)並不在同一平台上,性善論是在動態的精神生活中體(ti) 會(hui) 出來的,而別的人性論俱是在靜態經驗事實的基礎上觀察分析出來的。當然,基於(yu) 靜態經驗事實基礎上的觀察分析並非不對,但論人之性僅(jin) 基於(yu) 此卻不夠,這也就是為(wei) 什麽(me) 孟子以為(wei) 即使味、色、聲、臭、安逸確實是人性,但人也不應該把它們(men) 作為(wei) 人之性,人性當有高義(yi) 在焉,但基於(yu) 靜態之觀察分析焉能知之,其必在活潑的精神生活中體(ti) 會(hui) 證悟。一旦有此體(ti) 會(hui) 證悟,則由形下之觀察分析所雲(yun) 之性俱可承認,但人性非僅(jin) 限於(yu) 此,其必有形上根基。故程子曰:“孟子言性,當隨文看。不以告子‘生之謂性’為(wei) 不然者,此亦是性也,彼命受生之後謂之性爾,故不同。繼之以‘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yu) ?’然不害為(wei) 一。若乃孟子之言善,乃極本窮源之性。”(《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第三)孔孟怎麽(me) 會(hui) 看不到告子所說的性無善無惡或荀子所說的性惡,又豈能不認可?但在其活潑的精神生活中,必能開辟人之宗教潛能,故必以為(wei) 此等人性終非究竟,因人性根源於(yu) 宗教,故人性與(yu) 宗教是相互通達且互為(wei) 圓成者。這意味著,若人性沒有宗教的奠基,則淪為(wei) 自然人性論;反之,若宗教沒有人性的開辟,則淪為(wei) 膜拜乃至迷信。因此,在真切活潑之精神生活中把握人性,乃自孔子以來之正宗儒者采用的根本方法,而我們(men) 理解孔子的人性論必須由此種方法為(wei) 進路。

 

因此,上述3種觀點中,第二、三種觀點俱是基於(yu) 靜態的經驗觀察或經典章句之分析,雖非完全誤解孔子之人性論,然不能得其究竟,因其為(wei) 自然人性論者之進路也;第一種觀點雖基於(yu) 活潑之精神生活而來,然隻是點到為(wei) 止,並未展開;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學者宋立林謂之“隱性的性善論”。本文即在活潑之精神生活的觀察分析的基礎上展開這種論述,從(cong) 而證成孔子作為(wei) 嚴(yan) 格的性善論者之因由及其內(nei) 涵。“嚴(yan) 格”意味著不折不扣且非常明顯,即孔子是非常明顯的性善論者。

 

二、孔子對天人關(guan) 係的扭轉及其對人性超曠的諦見

 

前文說過,若要知人性之善惡,須在活潑之精神生活中始可。“天生德於(yu) 予。”(《論語·述而》)這正是孔子在活潑之精神生活中體(ti) 會(hui) 到的,天給了一種規定性(德)於(yu) 自己,但同時,孔子自己更要回應天所給予的這種規定性而承擔大的使命。這句話雖然是孔子自況,但實際上,在孔子看來,天生德於(yu) 所有的人,由此,每個(ge) 人都應回應天所給予的這種規定性而承擔大的使命。正是基於(yu) 人這種對於(yu) 天的回應,使得孔子絕不是一個(ge) 自然人性論者,因為(wei) 自然人性論者並不主張人對於(yu) 天的回應。更進一步地說,若孔子是一個(ge) 自然人性論者,他就無法證成“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也無法證成“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一言以蔽之,若孔子是一個(ge) 自然人性論者,他就無法證成作為(wei) 宗教形態的儒學道統,他本人也不可能成為(wei) 儒學道統之宗主。這在教理上說一定如此,無論孔子說了些什麽(me) 。但事實上,孔子不但證成了作為(wei) 宗教形態的儒學道統,且他本人成為(wei) 了宗主而受世代中國人的禮敬與(yu) 祭祀。孔子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論語·子罕》)若孔子不是在真切活潑之精神生活中洞徹人性在天人之間的大義(yi) ,僅(jin) 依據意氣浮明與(yu) 世情俗誌,焉能有如此大之使命感與(yu) 擔當精神去扭轉文運與(yu) 世道?由此可知,以自然人性論者之進路我們(men) 決(jue) 不可能知孔子對人性之把握。

 

那麽(me) ,孔子為(wei) 什麽(me) 對於(yu) 人性沒有明確的積極表示呢?這裏引入牟宗三的分析或許可解學人之惑,更可明其中之大義(yi) 。牟宗三認為(wei) ,盡管子貢謂孔子“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但“孔子對於(yu) ‘性與(yu) 天道’並非不言,亦並非無其超曠之諦見”[3](P186)。那麽(me) ,孔子超曠之諦見表現在哪裏呢?答曰:仁也。我們(men) 知道,孔子盛言“仁”,據統計,“仁”之一字在《論語》中出現凡109次,屬於(yu) 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我們(men) 還知道,孔子崇尚周文,克己複禮一直是他的理想,故“禮”字在《論語》中雖出現頻率也很高,凡74次,但其出現頻率顯然還是不及“仁”字。由此可見,孔子雖欽慕周公,崇尚周文,“禮”固重要但依然不是他心目中的核心觀念,其核心觀念隻能是“仁”。孔子雖盛言“仁”而鮮言“性”,但牟宗三認為(wei) ,若沒有孔子對於(yu) “仁”的開發與(yu) 彰顯,儒家傳(chuan) 統特別是思孟學派對於(yu) “性”之開發亦是不可能的。牟宗三說:

 

諸觀念要發展到此積極麵之性之建立,非通過孔子之仁不能出現。孔子本人對此或許已有憧憬,然正式消化而建立此種積極麵之性,說是孔子後繼者之工作,則較妥當而順適。因為(wei) 這種意義(yi) 之性並不通常,乃是一新創造,而促成此創造,孔子之仁是一本質而重要之關(guan) 鍵[3](P186)。

 

“性”並不通常,乃至對於(yu) 一個(ge) 踐行的人,“性”並非顯見者,亦不必至於(yu) 去關(guan) 心“性”,“性”當是弘教者關(guan) 心之事,踐行者隻是在造次顛沛不離於(yu) 仁德的工夫中。但一個(ge) 人在篤實地踐行仁德之工夫中,對“性”必有所照見,必有所開發,此乃必然者,至少像孔子這樣的造道者必然有所照見與(yu) 窺探。依牟宗三的講法,孔子是在開朗精誠、清通簡要、溫潤安安、陽剛健行的美德中遙契性與(yu) 天道,而非就性與(yu) 天道作抽象的擬議也。他說:

 

孔子雖未就性與(yu) 天道而作智測,然而其環繞聰明、勇智、敬德而統之以仁,由踐仁以知天,則實已逼顯出“不自生以言性而自德以言性”之途徑,孟子、《中庸》、《易傳(chuan) 》即順此途徑以進,此為(wei) 仁教踐仁知天應有之義(yi) 。孔子不言,而其教未始不函,則後人言之有何傷(shang) ?[3](P190)

 

此詩一般的語言對於(yu) 孔子何以不言“性與(yu) 天道”作了存在的體(ti) 會(hui) 與(yu) 同情之了解,從(cong) 文字上看,這些理解在《論語》中雖找不到直接的文字依據,但其決(jue) 非天馬行空之遐想與(yu) 比附,而是體(ti) 道者對生命之默契與(yu) 感應,“天地之間,隻有一個(ge) 感與(yu) 應而已,更有甚事?”(《二程遺書(shu) 》卷十五)誠能有此默契與(yu) 感應,則語語莫逆於(yu) 心,字字相視而笑,隨處無不是“性與(yu) 天道”之開示;若不能有此默契與(yu) 感應,就算語語言性,字字天道,亦不過古人之糟魄而己,焉能有所教誨和開示哉?!故程子曰:“凡看《語》、《孟》,且須熟讀玩味。須將聖人言語切己,不可隻作一場話說。”(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序說》)若我們(men) 真能切己地理解《論語》,則孔子對於(yu) 性與(yu) 天道確乎有明確的表示,且我們(men) 不必就“性”字之兩(liang) 句語錄而言。同時,性、天道亦不是各自分言者,性必可通達天道,或者說,須就天道而言始可言人性。子貢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蓋上古之傳(chuan) 統未有性與(yu) 天道分言之者,言性必切就天道而言也。這是孔子為(wei) 人性確立的基本模型,也是孔子對中國文化最大的貢獻,其作為(wei) 儒學道統的宗主即因此而立,惜乎其大義(yi) 淹沒於(yu) 荊棘榛蕪之中,其苗之秀久而不得出焉。

 

在孔子之前,人性的基本模型是天-性。即人性來自於(yu) 天,屬於(yu) 原始的自然人性論形態,這種自然人性論雖籠罩在原始宗教的機栝之中,但還不是真正的宗教,因為(wei) 人性對於(yu) 天沒有回應,即人沒有在活潑之精神生活中有所體(ti) 會(hui) 與(yu) 證悟。這是一種實在論地、神話象征地如此說,而不是一種天人合一之教。下麵結合相關(guan) 的曆史史料我們(men) 具體(ti) 加以分析:

 

劉子曰: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yi) 威儀(yi) 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yang) 之以福,不能者敗之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春秋左氏傳(chuan) 》成公十三年)

 

“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意謂:人乃天地所生。顯然,這是就人這個(ge) 自然存在而說其生命之所由來,此乃自然生成論。上古“生”“性”互訓,則人之性雖得自於(yu) 天,但這僅(jin) 僅(jin) 是生成上的給予,並無別義(yi) 在焉。同時,此時人們(men) 所認知的“天”亦是物質性的天,故其給予人之性亦是物質性的材質義(yi) 。“生之謂性”論者大多取這個(ge) 意義(yi) 上的“天”,“生之謂性”實質是“天生之謂性”,但因“天”乃物質性的,故“性”亦是材質義(yi) 。告子、荀子、董仲舒、王充等皆由此一線而來者。因人性是中性的、材質的,故不能證成宗教,隻能重外在的禮法,“君子勤禮”即重禮法之謂也。由此可知,此時雖有天-性之聯結,但因為(wei) 二者是純物質性的聯結關(guan) 係,與(yu) 孔子所開啟的天人性命之教相去甚遠。

 

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大雅·烝民》)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於(yu) 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周頌·維天之命》)

 

這兩(liang) 則出自《詩經》的史料所表達者與(yu) 《左傳(chuan) 》之史料不同。《左傳(chuan) 》之史料說明人之生或材質之性來自於(yu) “天”,這兩(liang) 則史料則說明人的道德根基來自於(yu) 天,也就是人的道德之性來自於(yu) “天”,或“天”給予了人道德之性。二者所表達的內(nei) 容雖然不同,但二者天人關(guan) 係的模式都是一樣的,即都是天-性。隻是《左傳(chuan) 》之史料表材質之性,《詩經》之史料表道德之性,但無論是哪一種“性”,“天”在其中隻有根基給予的意義(yi) ,此外無別義(yi) 在焉。

 

通過上述對《左傳(chuan) 》與(yu) 《詩經》的史料分析,我們(men) 可知,在天-性之模式中,無論其“性”是材質性的,還是道德性的,都隻是生成的給予義(yi) ,也就是說,他們(men) 俱是自然生成論的。亦即,人性之自然生成論並非一定隻是適合於(yu) 套在“生之謂性”下講材質之性,亦可以套在“生之謂性”下講道德之性,是以程明道曰:“天隻是以生為(wei) 道,繼此生理者即是善也。”(《二程遺書(shu) 》卷第二上)也就是說,在天-性之模式下,人性一定隻能講成自然生成論;這種自然生成論隻是實在論意義(yi) 上的交代義(yi) 、解析義(yi) ,即隻是交代或解析材質之性或道德之性源自於(yu) 哪裏。而切就材性自身,雖難斷其善惡,但決(jue) 不可能是純善。即便天-性模式下,天對於(yu) 性之善有給予義(yi) ,但若人不能回應天的這種給予,則善隻有形式義(yi) ,並無真實的活動義(yi) 。隻有在性-天模式下,人能回應天的這種給予,善才能被確證為(wei) 人性的一種真實能力。這正是孔子的工作。

 

當然,《詩經》中的兩(liang) 則史料分別被孟子與(yu) 子思引入他們(men) 的作品中,證明性善與(yu) 誠之工夫,但這是經過孔子對天人關(guan) 係做了轉換之後的事,其意義(yi) 有了哥白尼式的轉化,即由原來的天-性這種生成關(guan) 係更進而強調性-天之間的通達關(guan) 係。若我們(men) 拋開孟子與(yu) 子思的轉化,則這兩(liang) 則史料很可能表達的就隻是天-性模式下的自然生成論,這就與(yu) 孔子之教毫無關(guan) 係,或者說,其立場是前孔子之教的。

 

那麽(me) ,孔子對天人關(guan) 係做了什麽(me) 轉換呢?答曰:孔子在真切活潑之精神生活中做了根本模式的轉化,即由自然生成論形態的天-性模式轉變為(wei) 道德形而上學形態的性-天模式。當然,天-性模式並非無意義(yi) ,孔子亦並非不承認與(yu) 接受,但在這種模式之外,更應該強調性-天之模式,因為(wei) 隻有這種模式才能證成宗教。孔子正是通過這種轉換以後,開啟了中國文化上的天人性命之學,而這種天人性命之學乃是一種理性宗教。現在的問題是:我們(men) 如何通過《論語》的相關(guan) 論述來揭示孔子的這種性-天之模式?孔子建構扭轉天人關(guan) 係中的天-性模式而為(wei) 性-天模式,主要表現在如下4點:其一,“天”由創造者轉化為(wei) 在道德中的對話者;其二,真正的道德以及仁作為(wei) 人之性;其三,仁與(yu) 天之貫通;最後,在性-天模式下證成人的自由與(yu) 性善。由此四者,則孔子對於(yu) 人性之“憧憬”可得而明也,孔子是明確的性善論者,且這種性善論並非自然人性論者所說的性善論。這意味著,儒家所說的性善論必然蘊含著人是一種宗教性存在。

 

三、“天”由自然形態的創造者轉化為(wei) 在道德中的對話者

 

在原始的宗教階段,雖然人們(men) 時常提到“天”,因為(wei) “天”是最後的創造者,同時,“天”也會(hui) 惠顧有德行的人,故有“天命靡常,惟德是輔”(《尚書(shu) ·多士》)之說,但此時“天”隻是作為(wei) 偉(wei) 大的臨(lin) 照者或監察者而存在,人匍匐在“天”的威嚴(yan) 之下。到孔子那裏,“天”的角色已經開始發生變化,孔子曰:“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則“天”由臨(lin) 照者或監察者變為(wei) 了對話者或交流者,此時,人不再匍匐在天的威嚴(yan) 之下。臨(lin) 照者或監察者與(yu) 對話者或交流者相異,前者起監督與(yu) 懲罰作用,天人之間的關(guan) 係是由天到人,人始終是受製的、被動的;後者有交感與(yu) 影響功能,天人之間的關(guan) 係是天人互為(wei) 感通,一方麵,天固依然起監督與(yu) 懲罰作用,但另一方麵,人不再始終是受製的、被動的,而是人可以通達於(yu) 天,或者說,天的靈現在於(yu) 人的德行,最後人與(yu) 天契合,完成天人合一的終極形態。故朱子釋之曰:“‘知我者其天乎!’便是人不及知,但有天知而已,以其與(yu) 天相合也。”(《朱子語類》卷第四十四)孔子歎曰:“莫我知也夫!”(《論語·憲問》)作為(wei) 聖者的孔子在世間是沒有一個(ge) 交流者的,他的交流者隻有天。這意味著,人之最好最高之交流者不是人而是天,當天成為(wei) 人的交流者的時候,不但天顯現了其本然的存在,而且人也完成了其人之為(wei) 人。因此,當人的存在成為(wei) 了最高形態的聖者的時候,他往往是孤獨的,他隻能孤獨地去麵對超越的神聖者,此所謂“對越上帝”也。

 

我們(men) 不妨來看《論語》中下麵一段對話:

 

王孫賈問曰:“與(yu) 其媚於(yu) 奧,寧媚於(yu) 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yu) 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

 

奧,常尊之地;灶,權尊之所。這句話是由祭祀而隱喻人之行為(wei) :奧,意味著德行之常道,即真正的道德行為(wei) ;灶,意味著世俗的規則。世間之事常是如此,人們(men) 以德行之常道行事一般難有作為(wei) ,而世俗之規則卻往往立即見效,王孫賈作為(wei) 衛之權臣,顯然精於(yu) 此道。但孔子卻認為(wei) ,若人們(men) 不能踐行真正的道德,僅(jin) 依賴世俗之規則以期優(you) 遊於(yu) 世間,則必然會(hui) 遭遇困境,最終是無法解決(jue) 的。“獲罪於(yu) 天,無所禱也”表達的正是這個(ge) 意思。因為(wei) 真正的道德是通達於(yu) 天的,這意味著不能踐行真正的道德就一定會(hui) 獲罪於(yu) 天。踐行真正的道德既是一種道德行為(wei) ,亦是一種宗教行為(wei) ,或者說,宗教隻有通過道德才有意義(yi) 。我們(men) 再看另一則對話: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於(yu) 上下神祗。’”子曰:“丘之禱久矣。”(《論語·述而》)

 

子路希望在神靈之間為(wei) 孔子祈福,但在孔子看來,真正的祈福顯然不是這種形式,而是踐行真正的道德行為(wei) ,孔子自身一直都是這樣做的,故自謂“丘之禱久矣”。這意味著,若無真正的道德,一切的祈福無異於(yu) 狂妄或迷信;祈福意味著真正道德的踐行。朱子與(yu) 其弟子的對話更有助於(yu) 我們(men) 對這句話的理解。《朱子語類》卷第三十四載:

 

叔器問:“‘子路請禱’,注下是兩(liang) 個(ge) 意思模樣。”曰:“是。但《士喪(sang) 禮》那意卻隻是個(ge) 小意思。”良久,雲(yun) :“聖人便是仔細。若其他人,便須叫喚罵詈,聖人卻問‘有諸’,待他更說,卻雲(yun) 是‘禱久矣’。這如‘與(yu) 人歌而善,必反之而後和之’樣。卻不是他心裏要恁仔細,聖人自是恁地仔細,不恁地失枝落節,大步跳過去說。”

 

上文所說的“注”是指朱子《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對這一句的注釋,朱子的注釋中有:“《士喪(sang) 禮》疾病行禱五祀,蓋臣子迫切之至情有不能自已者,初不請於(yu) 病者而後禱也。”(《論語章句集注》卷第四)蓋這是古典禮儀(yi) 之規製,但朱子以為(wei) ,這一段表達的主要不是這個(ge) 意思,之所以不是這個(ge) 意思,乃因為(wei) 若無真正的德行,則這種禮儀(yi) 也無異於(yu) 迷信,孔子本人未必相信。但孔子也不認為(wei) 祈禱是沒有意義(yi) 的,關(guan) 鍵是怎樣才是真正的祈禱?故孔子問子路曰:“有諸?”意思是:有祈禱這種事嗎?更準確地說,有這樣祈禱的嗎?子路當然沒有明白孔子的意思,而是引用經典作為(wei) 回答,孔子最後答曰:“丘之禱久矣。”意思是:祈禱當然是有意義(yi) 的,隻是我所理解的祈禱與(yu) 你子路理解的不一樣而已,我無時無刻不是在祈禱。孔子沒有立即對子路說“不要祈禱”,而是反問“有諸”,這就意味著,孔子並不反對祈禱,而是要子路去思考怎樣才是真正的祈禱?所謂聖人“不恁地失枝落節,大步跳過去說”,其意正在此也。是以宋儒謝良佐曰:

 

此非夫子不禱,語子路以禱於(yu) 鬼神之理也。鬼神可以誠意交,則禱之理有也;不可以誠意交,則禱之理無也。使其無,不禱可也;使其有,則夫子之誠意亦足矣。故曰:“丘之禱久矣。”(《論語精義(yi) 》卷第四上)

 

對《論語》中的這兩(liang) 則對話,孔子特別重視“祈禱”的意義(yi) 。那麽(me) ,什麽(me) 是“祈禱”呢?答曰:“祈禱”就是以神聖者的名義(yi) ,把人最莊嚴(yan) 最重要的東(dong) 西置於(yu) 祂的保護之下,且通過喚起人的最莊嚴(yan) 最重要的東(dong) 西而與(yu) 神聖者交流;若沒有這種交流,就不是“祈禱”,而是匍匐膜拜。祈禱說明神聖者是可以交流的,但與(yu) 其交流是有條件的,否則,就“無所禱也”。這個(ge) 條件在孔子看來隻能是德行,德行成為(wei) 了人與(yu) 天交流的唯一通道。沒有德行,天隻是一個(ge) 偉(wei) 大的創造者;有了德行,天就成為(wei) 了人的交流者、協助者。但人完全沒有必要知道這種協助存在於(yu) 什麽(me) 地方,他隻需要知道“為(wei) 了配得上這種協助,每個(ge) 人自己必須做些什麽(me) ,卻是根本的,因而對每個(ge) 人都是必要的”[4]。真正的德行必至於(yu) 完成天人之間的交流。通過天人之間的交流而能夠心安才是道德的最高最後之裁決(jue) ,亦即真正的道德裁決(jue) 。《論語·陽貨》載:當孔子與(yu) 宰我討論是否該遵守“三年之喪(sang) ”的古製時,孔子並沒有向宰我解釋,“三年之喪(sang) ”是如何的合理,遵守它會(hui) 帶來怎樣好的結果,而是問宰我:如果不遵守這一古製,你會(hui) 心安嗎?(《論語·陽貨》)孔子的這一“安乎”的追問亦可謂是“大哉問”,因為(wei) 這一追問透露了道德之最高最後之裁決(jue) 。《說文》訓“安,靜也”。孔子“安乎”之問不是訓斥與(yu) 責罵,而是讓宰我自處地去與(yu) 最高存在者天進行交流,若一個(ge) 人在這個(ge) 地方毫無羞愧,那麽(me) ,任何原則的苛求及人與(yu) 人之間的交流都是無用的。當宰我答之“安”後,孔子回以“女安,則為(wei) 之”,這表示宰我沒有與(yu) 天進行有效的交流,自然孔子也無法與(yu) 宰我進行交流了,最後不歡而散。這意味著真正的道德裁決(jue) 的失效,宰我也不可能是一個(ge) 仁者。也就是說,當一個(ge) 人不能把天作為(wei) 對話者或交流者的時候,一切道德都可能是偽(wei) 善,且從(cong) 根本上說是不可教化的。

 

四、真正的道德以及仁作為(wei) 人之性

 

通過對以上兩(liang) 段話的分析,我們(men) 可知,在孔子那裏,道德與(yu) 宗教是不隔的;不但二者不隔,且合則雙贏,離則兩(liang) 失,即超越的天才能證成道德。但問題是,怎樣的道德才與(yu) 宗教不隔呢?若道德隻是經驗世界的權衡與(yu) 選擇,或者人為(wei) 製定的規則,則道德或為(wei) 經驗之物,或為(wei) 抽象規則,無論屬於(yu) 何種形態,它並不具有神性,又與(yu) 宗教有什麽(me) 關(guan) 係呢?孔子一再表示,“鄉(xiang) 原,德之賊也”,“道聽而塗說,德之棄也。”(《論語·陽貨》)說明孔子對於(yu) 什麽(me) 是真正的道德有過深入的思考,像“鄉(xiang) 原”“道聽而塗說”根本不是真正的道德,自然就與(yu) 宗教沒有了關(guan) 係。孔子為(wei) 我們(men) 展示了人與(yu) 道德的關(guan) 係,有助於(yu) 我們(men) 深入地分析孔子心中的道德。我們(men) 不妨來看下麵這段話: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wei) 政》)

 

依據宋儒尹焞的解釋:“輗者,轅端橫木,縛軛以駕牛者也。軏者,謂轅端上曲鉤橫,以駕馬者也。”(朱熹:《論語精義(yi) 》卷第一下)輗與(yu) 軏雖功能不同,但分別是大車與(yu) 小車的重要構件,若大車沒有輗,則其不成為(wei) 大車;若小車沒有軏,則其不成為(wei) 小車。也就是說,無輗即無大車,無軏即無小車。輗、軏與(yu) 車是分析的關(guan) 係,若以謂詞來表示這種關(guan) 係就是:x(C(x)→N(x))。這個(ge) 公式讀作:對於(yu) 所有的X,若X是車(以C表示),則X必然有輗或軏(以N表示)。一言以蔽之,這個(ge) 公式意味著,若沒有輗或軏就沒有車。孔子以輗或軏與(yu) 車之關(guan) 係為(wei) 喻是為(wei) 了說明人與(yu) 信的關(guan) 係,即若沒有輗或軏就是沒有車成立的話,那麽(me) ,沒有信就沒有人也成立。也就是說,人與(yu) 信也是分析的關(guan) 係,若以謂詞來表示這種關(guan) 係就是:x(M(x)→S(x))。這個(ge) 公式讀作:對於(yu) 所有的X,若X是人(以M表示),則X必然有信(以S表示)。以上兩(liang) 個(ge) 公式在形式上是完全一樣的,由此,這個(ge) 公式意味著若沒有信就沒有人的存在或到來。這個(ge) 意思孔子在另外一處也有所表示: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yu) 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yu) 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

 

這一段話常被世人批評,謂孔子乃道德專(zhuan) 製主義(yi) 者。“兵”固然可去,難道“食”也可去,而獨留下“信”嗎?若“信”與(yu) “兵”及“食”一樣,是外在於(yu) 人的擺出來的事物,則“信”未見得比“食”重要,至少若以“民以食為(wei) 天”之古訓來看,“食”當比“信”更重要。但孔子當然不是這樣來看待“信”的,即孔子不是把“信”等同於(yu) “兵”與(yu) “食”這樣的可以擺置出來的外在事物,而“信”是人的基本的內(nei) 在規定性。在孔子看來,“信”作為(wei) 人的最基本的內(nei) 在規定性,標誌了人作為(wei) 人而存在;換句話說,若沒有“信”也就沒有了人的存在。若以邏輯關(guan) 係式表示就是人→信。→表示蘊涵關(guan) 係,這個(ge) 關(guan) 係式讀作:人蘊涵“信”。這種關(guan) 係式進一步表示:一方麵,人是“信”的充分條件,即隻要有了真正意義(yi) 上的人,那麽(me) ,就一定有“信”;另一方麵,“信”是人的必要條件,即若沒有“信”,那麽(me) 就沒有真正意義(yi) 上的人。“民無信不立”正是要體(ti) 現“信”作為(wei) 真正的人的必要條件。這裏決(jue) 無道德專(zhuan) 製主義(yi) 的問題,除非人放棄成為(wei) 真正的人之追求,若不放棄,則“信”是不可少的;“信”的放棄亦即是人的放棄。後來孟子進一步曰:“有諸己之謂信。”(《孟子·盡心下》)這意味著,有了“信”,自己作為(wei) 人才站立了起來;或者說,人作為(wei) 人而站出來就是“信”,“信”就是人作為(wei) 人而站立出來。是以宋儒謝良佐曰:“有諸己之謂信,人而無信,則無諸己矣,孔孟論信如此。”(朱熹:《論語精義(yi) 》卷第一下)可見,“信”並不是擺置出來的人可以自由選擇的諸種事物之一,猶如“兵”與(yu) “食”一樣,似乎不選擇“信”亦可以的。“信”具有絕對性,唯有它才能帶來人的存在,如果人的存在自身具有絕對性的話,其絕對性的具體(ti) 體(ti) 現就在“信”那裏。因此,“信”根本不是一種可供選擇的道德,而是顯示人的存在自身的道德。當孔子說“民無信不立”的時候,他講的“信”並非一般的誠信問題,而是“有諸己之謂信”,即顯示人自身存在的真正道德問題。

 

但儒學一般由“仁”而不是“信”來表示作為(wei) 人自身存在的真正道德,因為(wei) “仁”乃全德,因此,“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換成“人而無仁,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則更好;其實,這層含義(yi) 在後來的子思與(yu) 孟子那裏已經表現出來了:“仁者,人也。”(《中庸》這句話是引自孔子,表明是孔子所說)又,“仁也者,人也。”(《孟子·盡心下》)子思與(yu) 孟子這兩(liang) 句類似的話意味著:人這種存在者依靠“仁”來定義(yi) 。“仁”可以說是人這種存在者之根本準則(其實,“仁”以準則言之根本不準確,但先暫且如此言,其實義(yi) 詳後),用康德的話說,“仁”對於(yu) 人而言是定言式命令,而不是假言式命令。定言式命令不需要任何別的條件,隻要是人就必須接受這個(ge) 命令;而假言式命令則需要別的條件,這說明了“仁”的無條件性。“仁”的這種無條件性意味著唯有“仁”才能確證人作為(wei) 人而存在,故孔子對我們(men) 說:“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衛靈公》)這意思是告訴我們(men) :若“仁”沒有了,人就淪為(wei) 了一個(ge) 純粹的肉體(ti) 生命,故我們(men) 須以生命來捍衛“仁”這種絕對價(jia) 值,隻有它在,我們(men) 才能作為(wei) 人而存在,“仁”是確證人的一個(ge) 原則。“仁者,人也。”這個(ge) 命題是一個(ge) 分析命題,即“仁”可以在“人”那裏先天地被分析出來。孟子嚐引孔子之讚《烝民》詩曰:

 

《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wei) 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孟子·告子上》)

 

彝亦可謂是“仁”。正因為(wei) 人秉有“仁”這種根本準則,人才能喜好現實中的德行,不然,所有現實中的德行都可能是對道德的敗壞。易言之,除了“仁”之外,所有現實中其他的德行都不能稱之為(wei) 絕對意義(yi) 上的道德。絕對意義(yi) 上的道德與(yu) 現實無關(guan) ,不過是生命之自定其方向、自顯其大能。故孔子曰:

 

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

 

前麵說過,把“仁”作為(wei) 人這種存在者之根本準則其實是不準確的,因為(wei) 任何準則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皆是外在的、形式的,而顯示人自身之存在的東(dong) 西不可能是這樣的東(dong) 西。所謂“仁”是人這種存在者的根本準則實則是說:“仁”是人這種存在者的根本機能,隻有人表現了這種基本機能的時候,人才是人自身。當我們(men) 問“什麽(me) 是真正的道德”的時候,根本不是為(wei) 了去追尋一條萬(wan) 古不變的律則,並以之作為(wei) 衡量一切德行的尺度。在孔子看來,這樣的一種尺度是根本沒有的,故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若人不能彰顯“仁”這種機能,任何律則(如周代的禮樂(le) 製度)都可能變得很壞。因此,林放問“禮之本”時,孔子讚之以“大哉問”,表明林放看到了其中的問題。所以,孔子無論是問:“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還是問:“人而不仁,如禮何”,都不是去追問一個(ge) 外在的律則,而是要開顯一種人之內(nei) 在的機能,或許是唯有人才具有的一種機能,亦即可以彰顯人這種存在者之獨特性自身的機能。這樣看來,道德的使命或者說真正道德的唯一使命就是“仁”之機能的開發,唯有“仁”之機能顯現出來時,人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人;在真正的人沒有到來之前,人類所有的道德都還不是真正的道德,都還隻是經驗性的道德應用。所以,“仁”可謂是一種真正的道德機能,而這種道德機能與(yu) 真正意義(yi) 上的人是相互等價(jia) 的,或者說是互為(wei) 蘊涵的。人成為(wei) 真正意義(yi) 上的人乃是一切學問與(yu) 德行的首要目標,一切的道德學首先要追問這個(ge) 問題,不然所有的道德學都可能掛空而沒有擊中真正的道德問題,故孔子曰:“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論語·憲問》)“為(wei) 己”就是人自身就是目的而決(jue) 不是手段,但當我們(men) 說“人自身就是目的而決(jue) 不是手段”的時候,是指精神意義(yi) 上的人、道德意義(yi) 上的人,即真正意義(yi) 上的人,而不是肉身的人,肉身的人不但不是目的,恰恰是人的負累與(yu) 禍患。“吾所以有大患者,為(wei) 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老子》第十三章)此言雖出自道家,但卻是儒道兩(liang) 家共守之義(yi) 。若以孔子之言“道二,仁與(yu) 不仁而已矣”說之,則人隻有真正的人與(yu) 飲食之人的區別,而飲食之人乃是不道德的人,因為(wei) 真正的道德在飲食之人那裏是從(cong) 來沒有出現過的。孔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論語·憲問》)這並不是說飲食自身是可恥的,而是說,飲食之人從(cong) 未把人之為(wei) 人作為(wei) 自己的準則,而是把人之為(wei) 人之外的原則作為(wei) 自己唯一的準則,而這準則是不能由人之為(wei) 人自身推出來的,即它並非包含在人自身之中,因而是可恥的。真正意義(yi) 上的人的出現,即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出現,依賴於(yu) 真正道德的踐行,而真正道德的踐行又依賴於(yu) 人之道德機能——仁的開發。人的道德機能——仁的開發對於(yu) 道德是原則性的,真正的道德必須從(cong) 這裏出發。康德說:“原則中的錯誤比原則的應用中的錯誤更大”[5]。若沒有仁的開發(原則),則人類所有的現實德行(應用)可能都是極其邪惡的。故孔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論語·裏仁》)“仁者”是一原則,在這一原則之下,好人、惡人都不會(hui) 成為(wei) 問題;若沒有這一原則,則好人、惡人都可能不在道德的立場上。所以,不管德行之原則而究現實之德行,猶如“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jue) ”(《孟子·告子下》)也。同時,若沒有仁的開發,則人作為(wei) 人而存在就找不到一個(ge) 更好的確證,或者說,依據別的方法都不能使人成為(wei) 人。所以,對於(yu) 人而言,仁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高的標誌性存在,故孔子曰:“好仁者,無以尚之。”(《論語·裏仁》)

 

現在,我們(men) 依據“仁者,人也”和“好仁者,無以尚之”這兩(liang) 句話就可以進一步說明人之性。“仁者,人也”這個(ge) 表述若轉化為(wei) 直言命題,則是:所有的人都是仁的,或所有的人都具有仁這種機能。我們(men) 知道,直言命題又稱性質命題,即直言命題中的謂項是主項的性質。在“所有的人都具有仁這種機能”這個(ge) 命題中,主項是“所有的人”,謂項是“仁這種機能”;由此,這個(ge) 命題意味著“所有的人”都具有一種性質,即“仁這種機能”;也就是說,“仁這種機能”是“所有的人”的性質,亦即,沒有一個(ge) 人例外地不具有仁這種機能。簡言之,人之性就是仁。但人之機能有很多,欲望亦是所有的人的機能,故“所有的人都是具有欲望的”與(yu) “所有的人都是具有仁的”同時成立。這樣,欲望也是人之性。但孔子還告訴我們(men) ,欲望雖是人之性,但欲望並不是人最高的、標誌人之作為(wei) 人而存在的性,而仁則是這種性。所以,我們(men) 在貞定人之性時,就不能把仁與(yu) 欲望並列俱作為(wei) 人之性,因為(wei) 動物也有欲望,其在此不能區別人與(yu) 動物。而仁則為(wei) 人所獨有,是以隻有仁才能作為(wei) 人之性,唯有它才能確證人作為(wei) 人而存在。我們(men) 通過對《論語》中孔子相關(guan) 格言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人之性是仁。

 

前賢牟宗三說孔子對人性所有憧憬乃至超曠之諦見近乎躍然而出了,但牟宗三隻是渾然體(ti) 會(hui) 地說之,我們(men) 今日考究而縷析之,以此言為(wei) 歸結,當為(wei) 確然者也。

 

五、仁與(yu) 天之貫通

 

僅(jin) 雲(yun) “人之性是仁”尚不是最後的結論,因為(wei) 這個(ge) 結論依然是不清楚的,盡管我們(men) 說明了仁是人所獨有的、最高的機能,它確證了人作為(wei) 人而存在。但仁作為(wei) 人的機能確證了人的存在,即人自身的機能確證了人的存在,這不是同義(yi) 反複嗎?這又能告訴我們(men) 什麽(me) 東(dong) 西呢?這相當於(yu) 說:人之性是人之性。這種A=A的邏輯表達式使我們(men) 在知識上一無所獲。問題現在到了這裏:我們(men) 如何理解仁。

 

我們(men) 可以給仁下個(ge) 這樣的定義(yi) :仁是每個(ge) 人所固有的且可通達於(yu) “天”的內(nei) 在力量。隻有這樣理解仁的時候,我們(men) 對人性之特質才是真正有所把握與(yu) 認知的。其實,孔子總是把“仁”與(yu) “天命”聯係起來講。如:

 

子罕言利,與(yu) 命與(yu) 仁。(《論語·子罕》)

 

這一句話在訓詁上存在爭(zheng) 議。魏晉之何晏把“與(yu) ”字理解為(wei) 連詞,謂利、命、仁三者“寡能及之,故希言也。”(皇侃:《論語集解義(yi) 疏》卷五)依何晏的理解,孔子很少言及利、命和仁這三者。何晏的這種理解一直得到了宋儒程朱及其門弟子之認可。但宋人史繩祖首先提出異議,他說:“蓋子罕言者獨利而已,當以此句作一義(yi) 。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許,此句別作一義(yi) 。與(yu) 者,許也。”(《學齋占畢》卷一)清人焦裏堂在《論語補疏》卷一中也持質疑之觀點:“《論語》稱‘子以四教’、‘子之所慎’、‘子不語’、‘子絕四’,下目俱平列。此‘子罕言利’為(wei) 句,下用兩(liang) ‘與(yu) ’字,明與(yu) 諸例為(wei) 異。”也就是說,若孔子的確是罕言利、命與(yu) 仁三者,則其句式應該是:子罕言利、命、仁,而不是:子罕言利,與(yu) 命與(yu) 仁。但同時,焦裏堂又不認可史繩祖訓“與(yu) ”為(wei) “許”,他的理由是:“吾與(yu) 點也”,訓“與(yu) ”為(wei) “許”可,“然與(yu) 點指人之可與(yu) ,用以指仁,辭不協”。由此,他提出自己的理解:“孔子言義(yi) ,不多言利,故雲(yun) ‘子罕言利’。若言利則必與(yu) 命並言之,與(yu) 仁並言之。利與(yu) 命並言,與(yu) 仁並言,則利即是義(yi) 。子罕言三字呼應兩(liang) ‘與(yu) ’字,味其詞意甚明。”(《論語補疏》卷一)焦裏堂之質疑與(yu) 理解無疑是有洞見的,“子罕言利”是符合孔子之精神的,若說孔子罕言“仁”與(yu) “命”顯然不符合孔子之精神及《論語》文本之事實。程伊川謂“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論語精義(yi) 》卷第五上),命之理固微,仁之道固大,但儒家向來是“極高明而道中庸”,故孔子曰:“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述而》)豈有不說之理焉?但問題是,如何說?命之微因仁之大而見,仁之大因命之微而顯,二者雙向互動,故“與(yu) 命與(yu) 仁”應如焦裏堂之理解,即“命”與(yu) “仁”並言也。既如此,我們(men) 再來看“命”之含義(yi) 。何晏《論語集解》雲(yun) :“命者,天之命也。”這一理解基本得到了後世的一致認同,朱子認為(wei) 僅(jin) 從(cong) 字麵上看無從(cong) 確定:“命有二:‘天命’之命固難說。隻貴賤得喪(sang) 委之於(yu) ‘命’,亦不可。”(《朱子語類》卷第三十六)但顯然“天命之命”的理解比“命運之命”更好。既然“命”為(wei) “天命之命”,則“與(yu) 命與(yu) 仁”的意思是:孔子所說仁的時候一定是牽連著天命,即仁一定通達天命的。是以牟宗三說:“仁與(yu) 天之實義(yi) 之合一,其門實正在開著。一個(ge) 聖人而無宇宙之襟懷,乃不可思議者”[6](P420)。我們(men) 再來看《論語》最後一句話:

 

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也。(《論語·堯曰》)

 

對這一句話中的“命”,漢代孔安國釋之為(wei) “窮達之分”(邢昺:《論語注疏》),則“命”是“命運之命”。但在孔安國之前的《韓詩外傳(chuan) 》就不是這樣理解的:

 

子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言天之所生,皆有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無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無仁、義(yi) 、禮、智,順善之心,謂之小人。故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韓詩外傳(chuan) 》卷六)

 

這種理解得到了《論語正義(yi) 》的作者劉寶楠的讚同,認為(wei) “其義(yi) 極精”,“命”當是德命,而不是孔安國所說的祿命,“蓋言德命可兼祿命也”。顯然,劉寶楠是有見地的,即若一個(ge) 人要安於(yu) 窮達之祿命,一定要通達於(yu) 天命,不然,他在祿命處就會(hui) 無所不用其極,故尹焞曰:“知命者,知命而安之,窮通得喪(sang) ,無所動其心,故可為(wei) 君子。”(《論語精義(yi) 》卷第十下)可見,通達於(yu) 天命乃是安於(yu) 祿命的條件,“不知命”的“命”固然可指天命與(yu) 祿命,但一個(ge) 人通達天命必須是在先的,不然,他即不能成為(wei) 君子。君子是“仁”的體(ti) 現,而“仁”又必須通達“天命”始為(wei) 可能。

 

綜上所述,“仁”即是人固有的通達於(yu) 天的道德力量,前麵講過,“仁”乃是人之性,可見,人性自身固有的模式即是:性-天。這是孔子通過其德行之光向我們(men) 展示出來的。故牟宗三說:“孔子暫舍天道性命不言,轉而言仁,亦重視主觀性原則也。……自主觀麵所言之仁與(yu) 心性,與(yu) 自客觀麵所言之天道與(yu) 性命,最後必歸於(yu) 為(wei) 一也。……天道之實由性見,性之實由仁與(yu) 心見。故仁、心、性、天其實一也”[6](P365)。一言以蔽之,“性本天者也”(《劉子全書(shu) 》卷二《易衍》第八章),豈妄言也哉?!

 

六、性-天模式證成人的自由與(yu) 性善

 

通過對《論語》這兩(liang) 句話的分析,我們(men) 可知,仁一定是要上升到天、通達於(yu) 天的,隻有這樣,我們(men) 才能安於(yu) 仁;若仁僅(jin) 僅(jin) 是世情與(yu) 俗德,世人之紛爭(zheng) 尚或不能平,焉能安之?孔子曰: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論語·堯曰》)

 

宋儒範祖禹釋之曰:

 

有諸己而體(ti) 之曰安,知其善而為(wei) 之曰利。安仁者,樂(le) 天者也;利仁者,畏天者也。(《論語精義(yi) 》卷第二下)

 

仁者固安於(yu) 仁,乃因天而安也;智者固利於(yu) 仁,乃因天而利也。若仁不能通達於(yu) 天,安與(yu) 利俱無也,豈世情俗誌而可妄言安、妄言利者乎?德國詩人荷爾德林的詩句“地上可有尺規?——絕無”其實表達的是類似的意思。這句詩依據海德格爾的解釋就是:若大地隻是人所居住的純粹塵世,從(cong) 而與(yu) 上天對立起來,那是絕對無尺度可言的。塵世的尺度最終來自於(yu) 上天[7]。純粹的塵世既無尺度,則我們(men) 何安之有?未有競利圖私而真能安之者也。朱子與(yu) 其門弟子之對話即表此意。

 

問:“‘安仁者,非顏閔以上不知此味’,便是聖人之事乎?”曰:“是。須知‘非顏閔以上不知此味’,到顏閔地位知得此味,猶未到安處也。”(《朱子語類》卷第二十六)

 

“安仁者,非顏閔以上不知此味”這句話本是程門高弟謝上蔡所說,見《論語精義(yi) 》卷第二下。“安仁”非顏閔這樣德行極高且有形上通達者不能也,“安”乃是最高之德行,故孔子數言“安”也。如“察其所安”(《論語·為(wei) 政》)、“老者安之”(《論語·公冶長》)、“恭而安”(《論語·述而》)、“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上述所有這些“安”字俱不是一般的“安寧”或和諧之意,不然,就隻是世俗的道德,而不是聖人之教。俗語雲(yun) :“心安理得。”若不心安,焉有理之得也?而心安總是來自於(yu) 天的,是以清儒顏檢曰:“唯天之求,心安理得,而後即安焉。”(《重刻寒鬆堂集序》)

 

聖人之教一定要有形上通達而極於(yu) 天,故儒家有“安行”、“利行”與(yu) “勉行”之別,當人至於(yu) “安行”的時候,不但道德有了力量,且人之性也圓滿了。人之性圓滿時,則“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論語·子張》)。程伊川釋之曰:“子貢言性與(yu) 天道,以夫子聰明言;綏之斯來,動之斯和,以夫子德性言。”(《論語精義(yi) 》卷第十上)這意味著“綏之斯來,動之斯和”正是孔子之德性對於(yu) “性與(yu) 天道”之通達的體(ti) 現。當人安於(yu) 仁的時候,意味著他通達於(yu) 天臻於(yu) 完成,同時意味著人性臻於(yu) 圓滿,這也意味著人的自由。孔子自雲(yun) :“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踰矩。”(《論語·為(wei) 政》)程伊川釋之曰:“七十從(cong) 心,然後至於(yu) 命。”(《論語精義(yi) 》卷第一下)這裏的“命”顯然是天命,即人通達天命的完成。此時,人既“從(cong) 心所欲”,又不會(hui) “踰矩”,這意味著最高自由的實現,也是最高道德的實現。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說人性的圓滿必然是最高的道德與(yu) 最高的自由同時到來,二者缺其一,人性一定不是圓滿的。美國學人喬(qiao) 治·麥克林說:

 

自由並非是在我們(men) 世界的客體(ti) 之間所做的選擇,也不是指導我們(men) 生活的普遍原則的內(nei) 在選擇,它更多是一種通過我們(men) 完善自我和完全實現自我的方向或目的而實現的一種自我肯定。這意味著在不夠完善時的探尋和在達到完善時的一種歡欣[8]。

 

道德在人性中成就,自由亦隻能在人性中成就;道德是人的本性,自由亦是人的本性。本性養(yang) 成一分,道德就成就一分,自由也增加一分,道德與(yu) 自由是相互回溯的,道德與(yu) 自由的這種相互回溯就意味著性善,即人性在自由的時候必然是道德的,這不就是說明人性自身就是善的嗎?道德-自由-性善是三位一體(ti) 的。

 

當人性圓滿養(yang) 成之時,道德與(yu) 自由得以最高實現,但人性圓滿總是在與(yu) 天的通達中實現的。謝林說:“隻有人是在上帝中,並且正是通過這種在-上帝-中-存在,人才有能力自由”[9]。我們(men) 亦可以說:隻有是在通達於(yu) 天時,並且正是通過這種在-天-中-存在,人才有能力道德,也才有能力自由。然而,人之在-天-中-存在,不是發生學上的事實問題,而是人在修養(yang) 工夫中回應天的問題;這意味著,人可能既沒有能力道德,也沒有能力自由,這個(ge) 中的中心問題是:人能回應天嗎?

 

從(cong) “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這句話來看,孔子認為(wei) 人是可以回應天,且必須回應天的,即回應天乃人人固有之能力。天乃至善之最高存在,天豈有不善之理?人既有天生之能力回應至善之天,則在孔子那裏,性善論就呼之欲出了,這是對孔子之於(yu) 人性之憧憬的闡釋後所必然蘊含的結論,性善論之大門已開,不在其說不說也。邵堯夫《答人書(shu) 意》詩雲(yun) :“仲尼言正性,子輿言踐形。二者能自得,殆不為(wei) 虛生。”(《伊川擊壤集》卷四)子輿乃孟子的字。邵堯夫的意思很清楚,孔子對於(yu) 人之性是有其正見的,而孟子正是承襲了孔子的正見而言踐形的,孟子既曰“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孟子·盡心上》),則示聖人一定已明性矣。朱子亦曰:“蓋孔子時性善之理素明,雖不詳著其條,而說自具。”(《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答陳器之》第二書(shu) )朱子之此種結論看似獨斷,然必有所真見、有所覺悟也,此真見與(yu) 覺悟乃由真切活潑之精神生活而來。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又,“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論語·顏淵》)若不是基於(yu) 性善論,這些說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七、結語:性-天關(guan) 係之於(yu) 儒學人性論之意義(yi)

 

但性善論之成立並不是建立在人有一種向賢者看齊的示範力量,因為(wei) 僅(jin) 有這種力量是不夠的。康德認為(wei) ,示範隻是使道德所要求的東(dong) 西變得直觀,故隻能用來鼓勵,它對於(yu) 道德卻不是本質的,因為(wei) 這種示範力量最終依賴的是人的主觀的道德情感,故賢者的示範力量之於(yu) 人並無普遍性。道德要有力量一定是基於(yu) 人性對天的震動、回應與(yu) 承受之上,孔子曰:“有能一日用其力於(yu) 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論語·裏仁》)僅(jin) 僅(jin) 依靠賢者的示範,孔子不會(hui) 那麽(me) 自信“未見力不足者”,隻有在對天的震動、回應與(yu) 承受中,人才能夠有這種自信。在孔子看來,人之人性中必然會(hui) 有對天的震動、回應,從(cong) 而自覺地生發道德的力量。也就是說,性-天之關(guan) 係即人性對天的回應必然內(nei) 在地蘊含著性善論。因此,性善論的最終成立一定是基於(yu) 對天的震動、回應與(yu) 承受。可以說,孔子扭天-性之關(guan) 係而為(wei) 性-天之關(guan) 係,為(wei) 儒學的人性論確立了基本模型,後來的儒者正是在這種模型之下進一步闡發性善論之大旨的。這對於(yu) 儒學來說,無異於(yu) 定海神針,不然,儒學就是一種世俗的道德,決(jue) 不可能成為(wei) 天人性命相貫通的純粹理性宗教;果爾,儒學不但無法修身養(yang) 性,且其道德亦成為(wei) 了相對道德。此豈為(wei) 儒學焉?!所以,要理解孔子的性善論,我們(men) 不能僅(jin) 限於(yu) 孔子關(guan) 於(yu) 人性的直接表述,而是要從(cong) 其德行中挖掘其超曠的諦見。莊子曰:“聖人懷之,眾(zhong) 人辯之以相示也。”(《莊子》)本文的闡發或許正在此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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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喬治·麥克林.傳統與超越[M].幹春鬆,楊鳳崗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0.99.
 
[9](德)謝林.對人類自由的本質及其相關對象的哲學研究[M].鄧安慶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