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柯建新】以儒學智慧緩和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原則性爭議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1-07-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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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儒學智慧緩和異性戀與(yu) 同性戀的原則性爭(zheng) 議
    作者:徐柯建新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西曆2011年7月7日
    
    
    由呂麗(li) 萍轉發某牧師反同性戀的微博[①]以及簡短評語( “弟兄姊妹轉起來”和“給力”等)引發的爭(zheng) 議方興(xing) 未艾,大體(ti) 上,反對呂的文藝青年式自由主義(yi) 者(借用秋風的說法)在網絡上占了上方,他們(men) 以人人自由平等、反歧視等為(wei) 論證理由,看起來理直氣壯,而支持呂的宗教徒、自由保守主義(yi) 者似乎顯得理虧(kui) 。我並不是基督徒,對呂女士的其他方麵也不太了解,根據我所服從(cong) 的自由保守儒學的情理,先為(wei) 呂做一些辯護;再根據自由保守儒學的技藝,提出緩和爭(zheng) 議的一些思路。
    
    1、反同言論不違背言論自由與(yu) 信仰自由
 

   文藝青年式自由主義(yi) 者最講究言論自由與(yu) 信仰自由。依我之見,如果反同者既沒有要求在法律上禁止或幹預同性戀行為(wei) ,也沒有用實際行動幹預同性戀行為(wei) ,則反同性戀者的相關(guan) 言論隻是一種“反對”的表示,最多是發展成一種勸告不要搞同性戀的社會(hui) 輿論。文藝青年可以反駁這類反同言論,但也要承認這類反同言論合乎言論自由原則。
    
    反同言論有時也是一種需要尊重的信仰自由。將同性戀視為(wei) 罪,並不是法律意義(yi) 上的罪,而是基督教神學意義(yi) 上的罪。這是基督徒的觀念,是聖經上的話。大多數傳(chuan) 統宗教或民間信仰也反感同性戀,雖然反感的程度大小不一,至少是覺得同性戀怪怪的。儒家雖非宗教,也容忍同性戀,但儒家有深刻的宗教性傾(qing) 向,也不認為(wei) 同性戀是正常的。文藝青年堅持信仰自由原則,也就要容忍有些宗教信仰對同性戀的反對。
    
    2、審慎對待人類文明的大傳(chuan) 統
    
    當然,文藝青年不會(hui) 直接否定言論自由與(yu) 信仰自由的權利,他們(men) 會(hui) 認為(wei) 雖然你有這樣的反同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但言論、信仰的具體(ti) 內(nei) 容形式不夠合理。比如,有人建議基督教等在這個(ge) 問題上要改革,這個(ge) 建議實在是有些狂妄,因為(wei) 這幾乎是在建議基督徒不把聖經當作聖經,而是當作可用人的理性加以批判加以改編的普通文本。這種建議等於(yu) 是說宗教對人類的自由繁榮可有可無,甚至是阻礙了人類的自由與(yu) 繁榮,許多文藝青年就是這樣淺薄地對待宗教信仰、上帝、靈魂等等。
    
    比如,據說同性戀是極少數人與(yu) 生俱來的一種傾(qing) 向(問題可能更複雜,有的人據說天生是雙性戀),他們(men) 值得包容、同情與(yu) 支持。我關(guan) 注同性戀多年,從(cong) 最初覺得怪怪到現在對他們(men) 多了一些包容與(yu) 同情,但我發現自己無法徹底否定對同性戀(雙性戀)的某種不愉快、某種不安。無論文藝青年與(yu) 大眾(zhong) 傳(chuan) 媒如何力挺同性戀,說同性戀者“人家的性取向,怎麽(me) 著都不會(hui) 傷(shang) 害我”,等等,我相信,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人與(yu) 我一樣,最多是口服心不服。盡管他們(men) 可能會(hui) 被自由權利、政治正確之類的話語鎮住,還是會(hui) 不由自主地感到(而不是僅(jin) 僅(jin) 想到)同性戀不正常,令人不愉快、焦慮煩惱(有時甚至是反感、惡心)。這是一種強有力的廣泛性的近乎本能的心裏反應(甚至是生理反應),人類靠這種近乎本能的反應維係男女雙方的相互吸引、追尋著悲歡離合的愛情、創造了無數偉(wei) 大的文藝作品,最重要的是,人類自我繁衍的本能在某種程度上要靠對同性戀的反感來維係。
    
    要求異性戀不反感同性戀,那是絕對做不到的,再過一萬(wan) 年也做不到,異性戀占主導性的地位,這是人類社會(hui) 自我維持與(yu) 延續的一種本能選擇,此種本能必然反感同性戀。文藝青年與(yu) 大眾(zhong) 傳(chuan) 媒試圖改變這種反感,那簡直就是試圖反對人類的主流文明、反對絕大多數人形成的大傳(chuan) 統、反對絕大多數人的近乎本能。即使有一天,大多數人都不再反感同性戀,我敢說,那時候的人類不是現在的人類,而是另外一個(ge) 物種,可能盛行人的克隆。有些文藝青年或許覺得克隆人很新鮮有趣、甚至很先進健康,但我卻深感恐怖。我尊重異性戀,但我不會(hui) 假裝認為(wei) 同性戀、異性戀對於(yu) 人類或對於(yu) 個(ge) 人都是一樣的價(jia) 值,試圖改變悠久的並且得到廣泛認同的大傳(chuan) 統,是一種過於(yu) 傲慢的情懷,哪怕這種情懷是以同情少數派的名義(yi) 出現的。
    
    3、以儒學自由保守之道應付人間的含糊衝(chong) 突
    
    文藝青年說,異性戀者認為(wei) 同性戀者不正常已構成對同性戀者的歧視,這是一種過於(yu) 簡單化的思維,是將自由主義(yi) 的理念當作形式邏輯來演繹。靜心細想一下:對同性戀的不愉快當真是性別歧視、種族歧視意義(yi) 上的歧視嗎?與(yu) 對身體(ti) 有缺陷者的歧視、對不同地方人的歧視、對底層人的歧視等等性質一樣嗎?對同性戀的不愉快可能並非針對同性戀者,而僅(jin) 僅(jin) 是針對同性戀行為(wei) (及宣揚、鼓吹同性戀)這麽(me) 一個(ge) 現象,並非源於(yu) 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傲慢、也並非源於(yu) 異性戀者對同性戀者的憎恨(對他人的歧視不是源於(yu) 傲慢就是源於(yu) 憎恨),而僅(jin) 僅(jin) 是一種近乎本能的不愉快與(yu) 不安,歧視是世俗性的,而對同性戀的不愉快與(yu) 不安恐怕是宗教性的。某些宗教的教義(yi) 不過是確認了這種近乎本能的反應具有宗教性,也就是說,同性戀與(yu) 異性戀之間衝(chong) 突是宗教性的(原則性的),是不可能得到完全解決(jue) 的。如果我們(men) 處理得好的話,或許可以緩和這個(ge) 衝(chong) 突,但我認為(wei) ,某些文藝青年將不認可同性戀的言論提升到歧視(如同“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等)這樣的高度和深度,看似十分政治正確,其實是對政治生活的無知,他們(men) 是在加劇衝(chong) 突,而非緩和衝(chong) 突。
    
    同性戀的支持者或許會(hui) 指出,同性戀者的性向也與(yu) 生俱來的,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同性戀者的煩惱也可以說具有宗教性。這個(ge) 我願意承認。造物者偶然錯誤地或者不知為(wei) 何地將他們(men) 造成同性戀,異性戀者不應當代替造物者給同性戀者改變性向,因為(wei) 那也是一種僭越,同性戀者的問題還是留給同性戀者親(qin) 身去與(yu) 造物者麵對。同時,雖說同性戀有違人類文明的大傳(chuan) 統,但也必須承認,同性戀可能也構成了人類的一個(ge) 小傳(chuan) 統,對小傳(chuan) 統也需要給予容忍、甚至同情。我不讚成政府與(yu) 任何人幹預同性戀者在私底下、在屬於(yu) 他們(men) 的空間裏的行為(wei) ,更反對用法律製裁、以暴力反對同性戀者。最理想的狀態就是包容並讓他們(men) 的相關(guan) 思想與(yu) 行為(wei) 邊緣化,既不反對,也不支持,更不會(hui) 去大肆鼓吹同性戀者的權利主張。
    
    這樣一來,對同性戀又是不愉快、焦慮煩惱,又是容忍與(yu) 同情等,這似乎構成了一種含糊矛盾。但人類生活可能就是無法消除這類含糊矛盾,造物者的意圖無以揣度,大千世界繁雜難懂,沒有人能夠毫無弊端地找到一種理念將人類社會(hui) 生活詮釋成一個(ge) 各方麵完全協調的、合乎形式邏輯的體(ti) 係。有些文藝青年自由主義(yi) 者認為(wei) 他們(men) 的人人平等自由就是這樣的理念,在自由保守儒學看來,那隻是文藝青年的白日夢罷了,生活從(cong) 來就是不甚協調的、非形式邏輯的。有人說擁有平等的自由權利就夠了,但平等的自由權利隻是人造物,盡管是不可缺少的人造物,任何一個(ge) 社會(hui) 都不能光憑人人平等的自由權利的原則就足以自我維持下去,維持權利還需要其他原則(比如維係人類自我延續的社會(hui) 機製等)加以匹配。有人說不歧視同性戀早就是政治正確了,我覺得這種思維是將“政治正確”的各種原則當作公式來應用,公式能解決(jue) 數學與(yu) 邏輯問題,有時候也能解決(jue) 物理化學甚至生物問題,用來解決(jue) 人生問題與(yu) 社會(hui) 問題,恐怕要慎重些。政治正確的各種原則,用的不好的話,緩和不了衝(chong) 突,隻會(hui) 掩蓋問題轉移問題,甚至加劇衝(chong) 突。大多數的爭(zheng) 議難題是複雜的糾結的,需要我們(men) 尋找複雜多元的應對之路,訴諸“政治正確”,隻會(hui) 讓我們(men) 變得弱智。但依據儒者自由保守之智慧,在同性戀問題上,正如在其他問題上,尊重傳(chuan) 統,如有必要,在傳(chuan) 統的邊緣上審慎改進,這是依然是行得通的。
    
    4、婚姻關(guan) 係或夥(huo) 伴關(guan) 係
    
    同性戀在西方(特別是美國)成為(wei) 問題,是因為(wei) ,一方麵自由主義(yi) 成為(wei) 公認的政治教條,人人有權按照自己的選擇去自由生活,隻要不傷(shang) 害到他人,任何人都無權幹預,這就是政治正確;另一方麵,大部分的西方人(特別是美國人)信基督教,而基督教認為(wei) 同性戀是違背上帝啟示的“罪”。這兩(liang) 者之間形成了不可開交的原則性衝(chong) 突。而儒家傳(chuan) 統對同性戀行為(wei) 雖有看法,但大體(ti) 上能容忍同性戀行為(wei) ,並沒有高調地將同性戀視為(wei) 道德或宗教意義(yi) 上的罪,更不用說以權力或暴力幹預同性戀行為(wei) 了,當然更不會(hui) 認為(wei) 同性戀是一種值得高調宣揚的傾(qing) 向。低調的否認加低調的默許,是傳(chuan) 統儒學在同性戀問題上的中庸之道,雖不完美,但大體(ti) 上行得通。但基督教在當代中國的流行,和文藝派自由主義(yi) 者對同性戀反“歧視”的廣泛支持,慢慢地有了衝(chong) 突的苗頭。眼下中國的同性戀權利運動並不可觀,但那是大環境決(jue) 定的,大環境決(jue) 定了任何權利運動都不能順利地、聲勢浩大地展開。似乎有充分的理由認為(wei) ,大環境將會(hui) 在不遠的將來大有改變,各種權利運動將會(hui) 在大改變前後大肆展開,儒者應當事先考慮包括同性戀者權利問題者在內(nei) 的各種具體(ti) 的權利問題。
    
    同性戀者如果像其他群體(ti) ,如女權主義(yi) 者、少數族裔人,僅(jin) 限於(yu) 爭(zheng) 取在工作上、政治上不受歧視,這是完全正當的。但如果同性戀者也要“結婚”權利、收養(yang) 孩子的權利,這我不支持。收養(yang) 孩子會(hui) 帶來很多問題,而且支持同性戀收養(yang) 孩子的並不太多,這個(ge) 問題暫時不用討論。假如同性戀者不曾提出“結婚權利”等,那儒家也沒有必要去挑起原則性的爭(zheng) 議。但既然同性戀的中國支持者已經公開宣稱同性戀者有結婚的權利,並形成一股不容小視的輿論,儒家不能回避這個(ge) 原則性的衝(chong) 突。儒家並不幻想完全解決(jue) 衝(chong) 突,隻想降低衝(chong) 突的烈度,在維護大傳(chuan) 統之際包容小傳(chuan) 統。降低衝(chong) 突烈度的措施是:甚至可以考慮支持同性戀者在法律上爭(zheng) 取“夥(huo) 伴”名分,同時堅決(jue) 反對同性戀者在法律上爭(zheng) 取“婚姻”的名分。理由如下:
    
    自古以來結婚就是異性戀者的事,這個(ge) 傳(chuan) 統應當得到尊重。主張同性戀者有權利結婚是在衝(chong) 擊人類的基本價(jia) 值觀念,傷(shang) 害異性戀者的感情,因為(wei) 婚姻在曆史上從(cong) 來不僅(jin) 僅(jin) 是與(yu) 性與(yu) 情聯係在一起,而且是與(yu) 敬畏自然、敬畏傳(chuan) 統、敬畏神聖、人類延續之類的價(jia) 值觀念聯係在一起的。還是把他們(men) 單獨出來列為(wei) “夥(huo) 伴關(guan) 係”為(wei) 好,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他們(men) 的要求、維護他們(men) 的利益,同時也是在維護“婚姻”的傳(chuan) 統性。同性戀者向來在邊緣地帶,他們(men) 爭(zheng) 取夥(huo) 伴之類的名分,相對於(yu) 婚姻,也是邊緣,不會(hui) 對傳(chuan) 統造成太多衝(chong) 擊,相反,可能是在改進傳(chuan) 統,同時,這也表明儒家“正名”原則在新時代經過邊緣性的修正與(yu) 拓展,仍具有鮮活的生命力。
    
    假如法律允許同性戀與(yu) 異性戀有同樣的“結婚”的名分,同性戀者或許覺得平等了,異性戀者卻可能會(hui) 覺得委屈。如果同性戀者可以“結婚”,那麽(me) 儒家建議異性戀者寧可“不要結婚”。儒家將支持另一場運動,此社會(hui) 運動要求在法律上把異性戀叫做(比方說)“聖婚”,不叫“結婚”。那麽(me) 同性戀者是不是也要求“聖婚”呢?異性戀、同性戀既然不一樣,為(wei) 何非要以同一種名分結合?又不是讓他們(men) 單獨坐在公共汽車的前頭或後頭,不是種族隔離,這有何不公平?
    
    5、全國性爭(zheng) 議或地方性爭(zheng) 議
    
    7月4日共識網發布了徐賁先生的《高於(yu) 同性戀爭(zheng) 議的平等民權》,這篇文章似乎表明徐賁是典型的文藝青年之自由主義(yi) ,他的標題就是在掩蓋問題轉移問題,依據他的平等民權原則,似乎同性戀與(yu) 異性戀之間的原則性爭(zheng) 議有可能得到化解。不過,我感謝這篇文章給我一個(ge) 啟示:假如同性戀者非要爭(zheng) 取“結婚”名分而不僅(jin) 僅(jin) 是“夥(huo) 伴”名分,那麽(me) 反對同性戀“結婚”的一方,應當力求將全國性的爭(zheng) 議變為(wei) 州一級(在中國,就是省一級)的爭(zheng) 議,並且最好將州一級的爭(zheng) 議變成縣一級的爭(zheng) 議。應當由層級較低的地方議會(hui) 決(jue) 定這個(ge) 問題,全國議會(hui) 和最高法院應當拒絕表態,理由是尊重地方自治,尊重多元化,反對整體(ti) 性地貿然改變“婚姻”這一傳(chuan) 統。
    
    這思路的好處是降低衝(chong) 突的烈度,使衝(chong) 突雙方都可以擁有其偏好得到充分保護的州縣。不滿同性戀婚姻的人可以移民到不讚成同性婚姻的州縣,同性戀者可以從(cong) 反對同性戀婚姻的州縣移民到不反對同性戀婚姻的州縣。各州縣對這個(ge) 問題可能還會(hui) 提出更多的解決(jue) 方案,給了爭(zheng) 議中的雙方更多的比較與(yu) 權衡的機會(hui) ,衝(chong) 突雙方因此可比較從(cong) 容平和地繼續爭(zheng) 論,或許能更加拉近距離。
    
    6、央視在加劇衝(chong) 突
    
    據報道,呂麗(li) 萍去年拿下金馬影後榮銜,按慣例,金馬獎今年將邀她再度與(yu) 會(hui) 頒獎,但“反同誌”風波越演越烈,傳(chuan) 出金馬執委會(hui) 表示將暫緩邀她出席今年盛會(hui) 。執委會(hui) 執行長聞天祥表示,距離頒獎典禮還有一段時間,相信將有最理想的解決(jue) 方式。我不相信能有最理想的解決(jue) 方式,但這個(ge) 衝(chong) 突或許可以緩和,決(jue) 定暫緩邀請本身並沒堵死緩和衝(chong) 突之路,如果最終決(jue) 定不邀請,那可能是在加劇衝(chong) 突了。因為(wei) 決(jue) 定不邀請並非毫無道理的呂麗(li) 萍,已經是違背了公正、違背了慣例,而人類的自由與(yu) 繁榮是靠許許多多的慣例支撐起來的。演藝圈盛產(chan) 文藝青年式自由主義(yi) 者,一直有許多人在宣揚同性戀的各項權利,他們(men) 很高調,但演藝圈也一直有很多人依據健全的常識在低調地抵製著同性戀權利的高調化。金馬獎背後是整個(ge) 演藝圈,麵對的關(guan) 注者也包括衝(chong) 突雙方,金馬獎應當超越衝(chong) 突雙方,不要將自身當成某一方宣傳(chuan) 的工具。
    
    另據報道,央視某主持人在節目中說:我們(men) 尊重名人本人的信仰,但這並不等於(yu) 去認同一個(ge) 具有社會(hui) 影響力的公眾(zhong) 人物可以如此公開地對一個(ge) 在中國社會(hui) 還有些特殊的群體(ti) 去表達你的歧視。我們(men) 想對同性戀人群說一聲,套用一句我們(men) 非常熟悉的話,我可以不認同你生活的方式,但我願意捍衛你不同於(yu) 我的生活的權利,等等。有評論認為(wei) 這體(ti) 現了央視節目的包容性和開放性正在變大。我倒覺得,央視在如此明顯的原則性爭(zheng) 議當中,如此明顯地偏向一方,恐怕無助於(yu) 解決(jue) 問題。鑒於(yu) 央視經常代表官方,我們(men) 有理由認為(wei) 這違反了官方站民間爭(zheng) 議中應當力圖保持中立的原則;政府如果不想保持中立,那他應當偏向人類的主流傳(chuan) 統並想方設法緩和原則性衝(chong) 突,而不是跟在文藝青年後麵追求“政治正確”,假裝問題已經有了唯一正確的解決(jue) 方案。雖然我不是基督教徒,但我認為(wei) 經過現代詮釋後的今天基督教對同性戀者並不是歧視,而是一種對高調宣揚同性戀權利的限製(限製即包容同性戀行為(wei) 並使之邊緣化)。基督教意義(yi) 上的罪,並非單獨針對“同性戀者”,亦非法律意義(yi) 上的罪,甚至可能也不是道德意義(yi) 上的罪。有基督教在限製同性戀,對於(yu) 儒家和所有願意限製同性戀的人來說,這是一種好事,因為(wei) 宗教信仰屬於(yu) 自由主義(yi) 的第一要義(yi) ,甚至比言論自由還重要,基督教對同性戀的限製,是在將衝(chong) 突體(ti) 製化,與(yu) 無體(ti) 製化的衝(chong) 突相比,降低了衝(chong) 突的烈度。
    
    最後,讓我套用一句我們(men) 非常熟悉的話,對文藝青年自由主義(yi) 者說:你們(men) 可以不認同基督徒信仰的具體(ti) 內(nei) 容形式,但你們(men) 應當捍衛基督徒信仰的自由權利。在你們(men) 認真對待同性戀者的同時,也請你們(men) 認真對待爭(zheng) 議中的另一方。問題遠遠沒有解決(jue) ,也不可能得到徹底解決(jue) ,我們(men) 能做的,無非是緩和、降低衝(chong) 突的烈度,不要讓政治正確之類的話語掩蓋了舊問題、醞釀了新矛盾。同性戀者永遠是特殊群體(ti) ,無論中國外國,無論過去將來,我們(men) 不要幻想有一天他們(men) 不再是“中國社會(hui) 還有些特殊的群體(ti) ”。世間的事情常常是這樣的如悲觀主義(yi) 者所說的不完美、甚至矛盾重重,但悲觀主義(yi) 能夠給我們(men) 緩和矛盾的智慧。
    
    注釋:
    
    [①] 兩(liang) 個(ge) 微博:(羅馬書(shu)  1: 26-27 “因此,神任憑他們(men) 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men) 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wei) 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已身上受這妄為(wei) 當得的報應)和( 紐約州議會(hui) 昨晚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提案。這是美國第六個(ge) 通過類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個(ge) 州。求神憐憫這片日益墮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這裏法律規定反對同性戀會(hui) 被判刑,我也仍然要傳(chuan) 講:同性戀是罪。神愛罪人,但神恨惡罪!信靠耶穌,勝過罪惡,出死入生。)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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