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勤福】秦漢之後鄰裏關係與禮儀教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10-16 14:18:37
標簽:教化、鄰裏

秦漢之後鄰裏關(guan) 係與(yu) 禮儀(yi) 教化

作者:湯勤福(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所教授、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講座教授)

來源:《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1年第4期


摘    要:古代中國以農(nong) 為(wei) 本,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與(yu) 居住關(guan) 係的發展趨勢是從(cong) 生產(chan) 勞動相對分散、居住相對集中,趨向生產(chan) 勞動分散、居住也相對分散。民眾(zhong) 無論居住集中還是分散,鄰裏之間關(guan) 係非常重要,它與(yu) 國家管理直接相關(guan) 。儒家倡導由基層鄉(xiang) 裏機構承擔民眾(zhong) 教化,以構建和諧的社會(hui) 秩序和鄰裏關(guan) 係。秦輕視儒家禮教,鄰裏關(guan) 係相對緊張。兩(liang) 漢儒家崛起,較為(wei) 重視建立穩定的社會(hui) 秩序以及和諧的鄰裏關(guan) 係,重視對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化。西漢末年出現塢堡壘壁,這種居住形式延續到魏晉南北朝。在戰爭(zheng) 頻繁的時期,鄰裏關(guan) 係出現扭曲和異化,禮儀(yi) 教化廢弛。唐宋是裏居變化的關(guan) 鍵時期,鄉(xiang) 裏製最終被廢棄,集中圈住形式壽終正寢,私學的興(xing) 盛與(yu) 宗族的崛起,士大夫們(men) 承擔起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化,由此鄰裏關(guan) 係產(chan) 生巨大變化。古代中國的鄰裏關(guan) 係變化受到經濟條件、政治狀況的製約,禮儀(yi) 教化重視與(yu) 否和士大夫們(men) 努力是分不開的。

 

關(guan) 鍵詞:秦漢之後;鄰裏關(guan) 係;禮儀(yi) ;教化;

 

作者簡介:湯勤福,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所教授、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講座教授 


 

古代中國以農(nong) 為(wei) 本,廣大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區域的生產(chan) 與(yu) 居住兩(liang) 者關(guan) 係的發展趨勢是:從(cong) 生產(chan) 勞動相對分散、居住相對集中,趨向生產(chan) 勞動分散、居住也相對分散。就具體(ti) 轉折時間來看,大致唐宋是變化的關(guan) 鍵時期。民眾(zhong) 無論居住集中還是分散,鄰裏之間關(guan) 係非常重要,尤其是民眾(zhong) 裏居與(yu) 國家管理直接相關(guan) 。古代中國又非常重視禮儀(yi) 教化,將禮儀(yi) 教化視為(wei) 安國治民的重要措施。學界對秦漢之後民眾(zhong) 居住形式、鄰裏關(guan) 係、禮儀(yi) 教化有不少成果【1】,但以斷代研究為(wei) 多,缺乏統貫研究,將它們(men) 結合起來研究更為(wei) 罕見。那麽(me) 中國古代—尤其是離我們(men) 較近的秦統一之後形成的集權禮製下的民眾(zhong) 居住形式與(yu) 鄰裏關(guan) 係究竟如何?這種居住形式與(yu) 禮儀(yi) 教化究竟存在何種關(guan) 係?筆者認為(wei) 將它們(men) 結合起來進行統貫性研究十分必要,而且是個(ge) 值得深入探索的問題。

 

一 鄰裏關(guan) 係的重要性

 

《左傳(chuan) 》雲(yun) :“親(qin) 仁善鄰,國之寶也。”【2】這是把處理好鄰國關(guan) 係當作治國寶器。曆代統治者與(yu) 思想家們(men) ,對“親(qin) 仁善鄰”之重要性有著深刻的認識,並引申到對普通百姓進行教化上,這在當時及對後世的影響極大。在中國曆史上,不少帝王及政治家不但認識到“善鄰”之重要意義(yi) ,將其作為(wei) 治國理政之首務與(yu) 要義(yi) ,而且在社會(hui) 治理方麵,將此四字作處理鄰裏關(guan) 係的不刊之論。

 

《周禮》在禮製教化方麵構建出了一幅井然有序的宏偉(wei) 藍圖。教化民眾(zhong) 、安邦定國是大司徒的職責。大司徒以祀禮、陽禮、陰禮、樂(le) 禮等在內(nei) 的“十二教”及包括六德、六行、六藝在內(nei) 的“鄉(xiang) 三物”來教化民眾(zhong) ,以“鄉(xiang) 八刑”來懲戒不孝、不睦等八種行為(wei) ,此即所謂“國有常刑”【3】。以大司徒為(wei) 首的地官體(ti) 係下有一個(ge) 自上而下推行教化的官員係統,設置了鄉(xiang) 師、鄉(xiang) 老、鄉(xiang) 大夫、州長、黨(dang) 正、族師、閭胥、比長等屬官,輔助推行教化。這些屬官作為(wei) 各級長官,也大都負有掌管各級教化工作的相應職責,如鄉(xiang) 師“各掌其所治鄉(xiang) 之教”,鄉(xiang) 大夫“各掌其鄉(xiang) 之政教禁令”,州長“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黨(dang) 正“各掌其黨(dang) 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4】,族師“則屬民而讀邦法,書(shu) 其孝弟睦姻有學者”,閭胥“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sang) 紀之數,聚眾(zhong) 庶;既比,則讀法,書(shu) 其敬敏任恤者”【5】。

 

《周禮》並非是當時實施之禮,但從(cong) 作者的構思來看,禮儀(yi) 教化一直貫穿到鄉(xiang) 裏之間,深入涉及鄰裏關(guan) 係。按照《周禮》說法,百姓“五家為(wei) 比,使之相保;五比為(wei) 閭,使之相受;四閭為(wei) 族,使之相葬;五族為(wei) 黨(dang) ,使之相救;五黨(dang) 為(wei) 州,使之相賙;五州為(wei) 鄉(xiang) ,使之相賓”,疏雲(yun) “此經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相賓等,皆是民間之事,故雲(yun) 所以勸民也”【3】,從(cong) 中可看出百姓之間應有的和睦的鄰裏關(guan) 係。這當然是先秦儒家思想指導下的一種理想的鄰裏關(guan) 係,考之相關(guan) 典籍,儒家學者大致讚同這種鄰裏關(guan) 係。《逸周書(shu) 》雲(yun) “老弱疾病,孤子寡獨,為(wei) 政所先”,又雲(yun) “飲食相約,興(xing) 彈相庸。耦耕□耘,男女有婚,墳墓相連,民乃有親(qin) ”【6】。孟子也說:“死徙無出鄉(xiang) ,鄉(xiang) 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qin) 睦。”【7】傳(chuan) 為(wei) 漢代韓嬰所著的《韓詩外傳(chuan) 》也追敘道:“古者八家而井田……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憂,患難相救,有無相貸,飲食相招,嫁娶相謀,漁獵分得,仁恩施行,是以其民和親(qin) 而相好。”【8】從(cong) 這些典籍記載可以看出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一是儒家學者主張友好和睦的鄰裏關(guan) 係,這是國家穩定和發展的前提條件。二是當時國家是通過基層行政力量來係統地教化百姓,引導百姓遵從(cong) 禮教,以營造和諧的生活氛圍,達到社會(hui) 融洽、民和國安之目的。

 

然而現實與(yu) 儒家理想是有一定差距的,這可以從(cong) 秦國商鞅變法中對民眾(zhong) 的管控來加以分析。商鞅變法“令民為(wei) 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yu) 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yu) 降敵同罰”【9】,秦律也規定,“賊入甲室,賊傷(shang) 甲,甲號寇,其四鄰、典、老皆出不存,不聞號寇,問當論不當”【10】,說明秦自商鞅變法後以什伍為(wei) 形式的圈住裏居比較普遍,采用連坐法來迫使鄰裏相互監督、相互揭發的冷酷方法,與(yu) 儒家提倡的親(qin) 睦、和諧的鄰裏關(guan) 係相去甚遠。其實,春秋至戰國時期戰爭(zheng) 頻繁,為(wei) 鞏固自身統治和擴展實力,采納嚴(yan) 厲的管控措施也是理所當然之事。然而儒家鄰裏關(guan) 係的觀點,也常被統治者采納,乃至成為(wei) 他們(men) 炫耀施行仁政、推行教化之根據。要之,統治者們(men) 極其清楚儒家有關(guan) 鄰裏關(guan) 係的觀點對國家掌控百姓、鞏固政權以及穩定社會(hui) 有著重要作用,因此絕大多數帝王對儒家倡導的鄰裏關(guan) 係是欣賞的,也不遺餘(yu) 力對民眾(zhong) 進行教化,推行儒家禮儀(yi) 。

 

由於(yu) 儒家經典三禮影響巨大,秦統一之後的各王朝大多利用三禮來進行教化,在鄰裏關(guan) 係方麵自然也會(hui) 以此為(wei) 準。當然,就先秦而言,沒有也不會(hui) 特意製訂適應於(yu) 普通民眾(zhong) 的禮儀(yi) ,因而普通民眾(zhong) 行用的禮儀(yi) 應當是參照相關(guan) 禮儀(yi) 而等而下之。孔子學生中既有貴族出身者,也有普通百姓如工商或平民,因而這些普通百姓行用的禮儀(yi) 當是參照其他貴族子弟的禮儀(yi) 而略有變化。隻是由於(yu) 資料極其匱乏,先秦普通百姓的禮儀(yi) 無法詳敘,但至少秦漢之後保存在《儀(yi) 禮》中的《鄉(xiang) 飲酒禮》《鄉(xiang) 射》《喪(sang) 服》,《禮記》中的《曲禮》《射儀(yi) 》《鄉(xiang) 飲酒義(yi) 》等篇,是其重要的行用參考內(nei) 容。其實,這些篇目原來都是行用於(yu) 貴族、士大夫之中,但其中一些基本禮儀(yi) 同樣適用或說可以用來教化普通百姓。例如《鄉(xiang) 飲酒義(yi) 》一文能夠清楚地看出它對地方民眾(zhong) 的教化功效,而且後世也非常強調行鄉(xiang) 飲酒禮。《鄉(xiang) 飲酒義(yi) 》強調鄉(xiang) 飲酒禮“立賓以象天,立主以象地,設介、僎以象日月,立三賓以象三光”,“經之以天地,紀之以日月,參之以三光,政教之本也。”【11】通俗地說,該禮禮儀(yi) 以賓主象征天地,以介僎象征日月,也就是禮儀(yi) 是取法於(yu) 對天地日月的尊崇,是出於(yu) 天地大法的,因此芸芸眾(zhong) 生必須遵循它。該禮強調尊長養(yang) 老,規定:“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yang) 老也。民知尊長養(yang) 老,而後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yang) 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君子之所謂孝者,非家至而日見之也,合諸鄉(xiang) 射,教之鄉(xiang) 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11】顯然這一禮儀(yi) 起到了尊長養(yang) 老、慕賢尚齒的作用,凸現出鄉(xiang) 飲酒禮在促進鄰裏和諧方麵的功效,以達到禮具而“國可安”,即最終達到穩定國家、鞏固統治的目的。

 

二 秦漢的鄰裏關(guan) 係

 

從(cong) 禮儀(yi) 教化角度來討論自先秦到秦漢之後對農(nong) 村基層民眾(zhong) 的管控,必須與(yu) 農(nong) 村基層和管理機構、民眾(zhong) 居住形式相關(guan) 聯。因為(wei) 隻有通過這些基層管理機構,國家管控民眾(zhong) 、對民眾(zhong) 進行教化才能得以落實。

 

禮儀(yi) 教化與(yu) 鄰裏關(guan) 係密切相關(guan) ,國家提倡什麽(me) 禮儀(yi) ,對民眾(zhong) 進行怎樣的管控、進行怎樣的教化,是形塑該時期鄰裏關(guan) 係的最為(wei) 重要的因素。就國家對農(nong) 村基層民眾(zhong) 管控來說,秦一統天下後仍沿襲商鞅變法管控民眾(zhong) 的方式,以吏為(wei) 師,用嚴(yan) 格的法律來束縛百姓。在秦統治者眼裏,儒家思想僅(jin) 起備顧問的作用,不作為(wei) 重要的統治思想【12】,因此儒家倡導的一些禮儀(yi) 也很難獲得推廣與(yu) 行用。在保存至今的有關(guan) 秦代的文獻中,沒有鄉(xiang) 飲酒、鄉(xiang) 射等禮的記載,推測秦朝大概沒有或很少采納這些禮儀(yi) 。比較清楚的是,秦朝采用什伍製度編製民籍,將民眾(zhong) 圈住在一地,外設圍牆,由裏正管理裏門鎖鑰,出入嚴(yan) 加管控,鄰裏相互監督、相互告發,以連坐之法來懲戒百姓,因而鄰裏之間關(guan) 係也就會(hui) 顯得緊張或說扭曲。

 

漢初儒家思想複蘇,然自高祖起崇尚黃老,儒家並沒有獲得足夠重視。史稱“漢興(xing) ,然後諸儒始得修其經藝,講習(xi) 大射鄉(xiang) 飲之禮……然尚有幹戈,平定四海,亦未暇遑庠序之事也”【13】,即使叔孫通修禮儀(yi) ,也隻是主要製訂了朝會(hui) 儀(yi) 等重大禮儀(yi) ,未恢複鄉(xiang) 飲酒禮。武帝雄才大略,比較重視鄉(xiang) 村禮儀(yi) 建設,元朔元年十一月下詔曰:“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lun) ,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xiang) 黨(dang) 之訓哉?”【14】元朔五年六月,又詔:“導民以禮,風之以樂(le) ……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ju) 遺舉(ju) 禮,以為(wei) 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xiang) 黨(dang) 之化,以厲賢材焉。”【14】“崇鄉(xiang) 黨(dang) 之訓”“導民以禮,風之以樂(le) ”雖未明確說是否舉(ju) 行鄉(xiang) 飲酒禮,但十分明確規定了地方長官負責對地方民眾(zhong) 進行禮儀(yi) 教化,即要求加強農(nong) 村基層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育,其實應當可以認定是舉(ju) 行鄉(xiang) 飲酒禮的。董仲舒生活在武帝時代,他聲稱:“聖人之道,眾(zhong) 隄防之類也。謂之度製,謂之禮節。故貴賤有等,衣服有製,朝廷有位,鄉(xiang) 黨(dang) 有序,則民有所讓而不敢爭(zheng) ,所以一之也”【15】;又說:“北方者水,執法司寇也。司寇尚禮,君臣有位,長幼有序,朝廷有爵,鄉(xiang) 黨(dang) 以齒,升降揖讓,般伏拜謁”【16】,這裏“鄉(xiang) 黨(dang) 有序”“長幼有序”“鄉(xiang) 黨(dang) 以齒,升降揖讓”正是鄉(xiang) 飲酒的禮儀(yi) 。西漢末年,宣帝於(yu) 五鳳二年下詔批評“郡國二千石或擅為(wei) 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xiang) 黨(dang) 之禮,令民亡所樂(le) ,非所以導民也”【17】。成帝“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鄉(xiang) 飲酒禮”【18】。由此可見西漢自武帝起大致都行用鄉(xiang) 飲酒禮。西漢對農(nong) 村管控類似秦朝,一般集中圈住【19】,因此行用此禮當比較方便。

 

西漢末年出現了有軍(jun) 事防禦性質的塢堡壘壁,這種居住形式的改變,使國家失去了對基層民眾(zhong) 的管控權。東(dong) 漢豪強或百姓為(wei) 自保而建造的有防禦性能的堡塢壁壘或莊園也普遍存在,這從(cong) 出土的東(dong) 漢陶樓可見一斑。當然,為(wei) 了更有效地防止民眾(zhong) 反抗和管控民眾(zhong) ,為(wei) 了征收賦稅與(yu) 征發徭役,東(dong) 漢政府在戰爭(zheng) 平息之後,也一定會(hui) 毀棄一些高溝深壘的防禦工事,盡可能地迫使民眾(zhong) 回歸秦西漢那種集中圈住、便於(yu) 管控的裏居形式。

 

值得強調的是,西漢末年的戰亂(luan) ,破壞了原有的鄰裏關(guan) 係,因此東(dong) 漢政府十分重視恢複和睦的鄰裏關(guan) 係,以求得恢複社會(hui) 安寧與(yu) 經濟的發展。東(dong) 漢“凡鄉(xiang) 黨(dang) 飲酒,必於(yu) 民聚之時,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即以儒家禮儀(yi) 來教化百姓。史稱光武帝建武三年,司徒伏湛“奏行鄉(xiang) 飲酒禮,遂施行之”【18】,顯然東(dong) 漢初就關(guan) 注到鄉(xiang) 飲酒禮的重要性。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帝始率群臣躬養(yang) 三老五更於(yu) 辟雍,行大射之禮。郡國縣道行鄉(xiang) 飲酒於(yu) 學校,皆祠先聖先師周公孔子,牲以太牢。”【20】盡管不知光武帝時的鄉(xiang) 飲酒禮在哪個(ge) 層麵,但明帝時顯然從(cong) 中央到地方都已經行用鄉(xiang) 飲酒禮了,這無疑對儒家禮儀(yi) 教化的普及是具有促進作用的。

 

班固為(wei) 東(dong) 漢早期人,曾參加白虎觀會(hui) 議,撰成《白虎通》。該書(shu) 明確宣稱:“鄉(xiang) 曰庠,裏曰序。庠者庠禮義(yi) ,序者序長幼也……古者教民者,裏皆有師,裏中之老有道德者為(wei) 裏右師,其次為(wei) 左師,教裏中之子弟以道藝、孝悌、仁義(yi) ”【21】,“所以十月行鄉(xiang) 飲酒之禮何?所以複尊卑長幼之義(yi) 。春夏事急,浚井次牆,至有子使父,弟使兄,故以事閑暇,複長幼之序也。”【22】在當時儒家學者看來,“朝廷之禮,貴不讓賤,所以明尊卑也。鄉(xiang) 黨(dang) 之禮,長不讓幼,所以明有年也。宗廟之禮,親(qin) 不讓疏,所以明有親(qin) 也。此三者行,然後王道得,王道得,然後萬(wan) 物成”【23】。顯然這從(cong) 理論上闡明包括鄉(xiang) 飲酒之禮在內(nei) 的三種禮儀(yi) 與(yu) 國家穩定與(yu) 發展的關(guan) 係。進一步說,就鄰裏關(guan) 係而言,它是衡量一個(ge) 人德行的重要方麵,因此古人非常注意在鄉(xiang) 裏日常行為(wei) 的規範。鄭玄是東(dong) 漢晚年人,他注《鄉(xiang) 飲酒禮》曰:“今郡國十月行鄉(xiang) 飲酒禮,黨(dang) 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yu) 序,以正齒位之禮。”【24】“今郡國十月行鄉(xiang) 飲酒禮”是非常明確的東(dong) 漢十月行鄉(xiang) 飲酒禮的證據。正齒位包括兩(liang) 層意思,一是尊老,一是尊官爵,這是自先秦儒家宣揚的鄉(xiang) 飲酒禮的重要內(nei) 容。顯然,從(cong) 東(dong) 漢光武帝起到東(dong) 漢末,鄉(xiang) 飲酒禮當是行用的,禮儀(yi) 教化工作大多正常進行。據《後漢書(shu) ·周燮傳(chuan) 》引“《謝承書(shu) 》曰‘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xiang) 曲不善者皆從(cong) 其教’”【25】。這也看得出當時鄉(xiang) 裏行用禮儀(yi) 教化的狀況。但從(cong) 現存兩(liang) 漢有關(guan) 鄉(xiang) 飲酒禮的記載來看,大多行於(yu) 朝廷中央或州郡縣地方官府,行於(yu) 鄉(xiang) 裏的記載甚少,但不能說鄉(xiang) 裏不行用該禮,至少可以說鄉(xiang) 裏一級基層機構的管理人員赴縣裏參加有關(guan) 儀(yi) 式,然後在鄉(xiang) 裏推廣,以教化百姓,促進了鄰裏關(guan) 係的和諧。

 

三 魏晉南北朝鄰裏關(guan) 係的異化

 

東(dong) 漢末年天下大亂(luan) ,軍(jun) 閥橫行,戰爭(zheng) 不斷,社會(hui) 動蕩,民眾(zhong) 流離失所。就魏晉南北朝整體(ti) 來著眼,集中圈住式的裏居遭受極其嚴(yan) 重的破壞,而典型的居住形式則是堡塢壘壁,當然在相對穩定時政府則會(hui) 采用或推行鄉(xiang) 裏製度,沒有防禦功能的裏居當然也是客觀存在的。【26】盡管民眾(zhong) 居住形式有了很大變化,但這一時期各國(朝)統治者仍然比較注意鄉(xiang) 裏的穩定與(yu) 鄰裏關(guan) 係的和諧,對民眾(zhong) 進行教化也有所記載。

 

早在建安八年七月,曹魏便下令對地方基層進行禮儀(yi) 教化:“喪(sang) 亂(luan) 已來,十有五年,後生者不見仁義(yi) 禮讓之風,吾甚傷(shang) 之。其令郡國各修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xiang) 之俊造而教學之,庶幾先王之道不廢,而有以益於(yu) 天下。”【27】史稱何夔擔任曹操丞相東(dong) 曹掾,曾建議:“以賢製爵,則民慎德;以庸製祿,則民興(xing) 功。以為(wei) 自今所用,必先核之鄉(xiang) 閭,使長幼順敘,無相踰越。”【28】夏侯玄也主張選官當“參以鄉(xiang) 閭德行之次,擬其倫(lun) 比,勿使偏頗”【29】。曹魏欲於(yu) 地方郡縣興(xing) 學校、講教化,重視鄉(xiang) 閭意見,顯然是進行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化,對改善鄰裏關(guan) 係具有一定作用。曹魏地方長官或士大夫對普通民眾(zhong) 進行教化的事例頗多,如明帝即位,劉劭“出為(wei) 陳留太守,敦崇教化,百姓稱之”【30】,劉虞為(wei) 幽州牧,“清靜儉(jian) 約,以禮義(yi) 化民”【31】,杜襲“征拜巴郡太守,率身正下,以禮化俗”,“遷濟陰太守,以德讓為(wei) 政,風移俗改”【32】。“敦崇教化”“以禮義(yi) 化民”“以禮化俗”及“風移俗改”都含有對基層民眾(zhong) 進行禮儀(yi) 教化之意,其中包含著構建良好的鄰裏關(guan) 係的因素。更典型的是田疇。他不臣公孫瓚,辭官北歸,“率舉(ju) 宗族他附從(cong) 數百人”,“遂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養(yang) 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yu) 家”,“疇乃為(wei) 約束相殺傷(shang) 、犯盜、諍訟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yu) 條。又製為(wei) 婚姻嫁娶之禮,興(xing) 舉(ju) 學校講授之業(ye) ,班行其眾(zhong) ,眾(zhong) 皆便之,至道不拾遺。”【33】田疇熟悉儒家禮儀(yi) ,否則不會(hui) “製為(wei) 婚姻嫁娶之禮,興(xing) 舉(ju) 學校講授之業(ye) ,班行其眾(zhong) ”。實際上,除婚喪(sang) 禮儀(yi) 外,鄉(xiang) 飲酒禮中規定的日常尊長養(yang) 老、慕賢尚齒、仁義(yi) 孝悌則是教化基層民眾(zhong) 的主要內(nei) 容,這對鄰裏關(guan) 係的正常化有著重要作用。需要強調的是,至少在傳(chuan) 世文獻中無論是曹魏中央或地方州郡縣都未見行用鄉(xiang) 飲酒禮的確切記載,蜀漢、孫吳相關(guan) 記載亦未詳。因而有理由說,三國時期由於(yu) 戰爭(zheng) 頻發,尤其是原來作為(wei) 傳(chuan) 統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中原地區遭受極其嚴(yan) 重的破壞,民眾(zhong) 逃亡他鄉(xiang) 或躲入堡塢,因而很難正常地行用鄉(xiang) 飲酒禮,或許個(ge) 別地方官員或士大夫會(hui) 以鄉(xiang) 飲酒禮來教化百姓,但在戰爭(zheng) 環境之下,絕大多數地方似難推行。因此,失去原來集中圈住形式的民眾(zhong) 受到的教化應當相對有限,在這種情況下,鄰裏關(guan) 係受到一定的衝(chong) 擊或破壞也是必然的。【34】

 

西晉伊始,情況發生了變化。晉武帝一統天下,曾推行鄉(xiang) 裏製度,【35】民眾(zhong) 集中圈住形式一度恢複。西晉重視禮製,按吉、凶、賓、軍(jun) 、嘉五禮體(ti) 係撰成了一代禮典—《新禮》。這一禮典雖未保存下來,但據點滴史料可拚湊行用鄉(xiang) 飲酒禮的大致情況。蕭梁沈約《宋書(shu) 》明確記載:“武帝泰始六年十二月,帝臨(lin) 辟雍,行鄉(xiang) 飲酒之禮。詔曰:‘禮儀(yi) 之廢久矣,乃今複講肄舊典。賜太常絹百匹,丞、博士及學生牛酒。’鹹寧三年,惠帝元康九年,複行其禮。”【36】武帝批評前代廢棄鄉(xiang) 飲酒禮,下令恢複行用,自然可肯定西晉行用了此禮。不過,這段記載存在問題,成書(shu) 於(yu) 唐初的《晉書(shu) 》稱泰始六年“冬十一月,幸辟雍,行鄉(xiang) 飲酒之禮,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37】,兩(liang) 者相差一個(ge) 月。《冊(ce) 府元龜》兩(liang) 者都有記載。【38】另外,按照上述記載,武帝泰始六年是始行用鄉(xiang) 飲酒禮時間,其實也有誤。《水經注》有段記載:“漢石經北有晉《辟雍行禮碑》,是太(泰)始二年立。”【39】其下楊守敬有一段按語:“《晉書(shu) ·武帝紀》,泰始六年十一月,幸辟雍,行鄉(xiang) 飲酒之禮。二年,無辟雍行禮事。近洛陽出土有《晉辟雍碑》,文雲(yun) ,泰始三年十月始行鄉(xiang) 飲酒、鄉(xiang) 射禮,六年正月又奏行大射禮,其年十月行鄉(xiang) 飲酒禮,並稱皇太子鹹寧三年十二月行鄉(xiang) 飲酒禮,四年二月行大射禮,碑立於(yu) 鹹寧四年十月。所雲(yun) 泰始三年十月事,即此《注》所指,足征二年為(wei) 三年之訛。所雲(yun) 泰始六年十月事,即《晉書(shu) 》所載,足征十一月衍一字。今碑與(yu) 酈氏所見各一碑,蓋泰始三年嚐刻石紀事,後又綜紀泰始、鹹寧諸事於(yu) 一碑也。”【40】楊守敬以碑“十月”為(wei) 據,指出《武帝紀》“十一月”為(wei) 誤,然未指出《禮誌》中“十二月”同樣為(wei) 誤。據唐人杜佑《通典》“泰始六年、元康五年,二行鄉(xiang) 事,皆於(yu) 辟雍”,自注曰:“鄉(xiang) 事,鄉(xiang) 飲酒禮也。”【41】此處無元康九年之事。然《通典》所載元康五年行用鄉(xiang) 飲酒禮,未見《宋書(shu) 》記載,《冊(ce) 府元龜》也僅(jin) 記載“惠帝元康九年臨(lin) 辟雍,行鄉(xiang) 飲酒之禮”【42】,無五年行用之事,故《通典》五年可能實為(wei) 九年之誤。鑒此,大致可判斷西晉行用時間為(wei) 泰始三年十月、六年十月、鹹寧三年十二月、惠帝元康九年。

 

需要注意的是,晉武帝行鄉(xiang) 飲酒禮於(yu) 辟雍,即於(yu) 大學(太學)行禮。杜佑說西晉“武帝泰始七年、惠帝元康三年”【41】於(yu) 大學行釋奠禮,這與(yu) 兩(liang) 漢沒有差異。但這條史料隻說明武帝、惠帝行鄉(xiang) 飲酒禮是在中央舉(ju) 行的,沒有涉及地方州郡是否舉(ju) 行。東(dong) 晉皇帝也在辟雍行釋奠禮,“東(dong) 晉明帝之為(wei) 太子,亦行釋奠禮。成、穆、孝武三帝,皆親(qin) 釋奠,惟成帝在辟雍,自是一時製也。孝武以大學在水南懸遠,有司議依穆帝升平元年,於(yu) 中堂權立行大學釋奠,禮畢,會(hui) 百官六品以上。”【41】大學確實是行釋奠禮、紀奠先聖先師的場所,然鄉(xiang) 飲酒禮與(yu) 釋奠並非一禮。鄉(xiang) 飲酒禮著重於(yu) 尊老尚齒,目的在建立和諧的禮儀(yi) 秩序,釋奠禮則主要紀奠先聖先師,目的是崇學,然其間亦會(hui) 行鄉(xiang) 飲酒,尊三老五更。然兩(liang) 者畢竟不是一回事。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均為(wei) 朝廷中央行鄉(xiang) 飲酒禮,不能等同地方也行此禮。其實文獻上很難找到兩(liang) 晉在地方上行鄉(xiang) 飲酒禮的直接記載。晉人劉毅上書(shu) 論改善政治,稱治道有八損,其中提到“昔在前聖之世,欲敦風俗,鎮靜百姓,隆鄉(xiang) 黨(dang) 之義(yi) ,崇六親(qin) 之行,禮教庠序以相率,賢不肖於(yu) 是見矣”【43】。換句話說,“欲敦風俗”就需要對鄉(xiang) 黨(dang) 之義(yi) 、六親(qin) 之行進行教化,這是由鄉(xiang) 裏“庠序”來完成的,屬鄉(xiang) 裏對屬地之普通士人及百姓進行的教化。東(dong) 晉範寧批評當時“凡庸競馳,傲誕成俗”的吏治,強調選官“宜驗其鄉(xiang) 黨(dang) ,考其業(ye) 尚,試其能否,然後升進”【44】,顯示出範寧認為(wei) 應當重視鄉(xiang) 裏對士人德才考核的作用。盡管兩(liang) 晉或許地方上也偶爾行用鄉(xiang) 飲酒禮,但從(cong) 劉毅、範寧之語可以反證兩(liang) 晉時期鄉(xiang) 裏基層機構不太重視鄉(xiang) 飲酒的作用了。總之,西晉惠帝時爆發八王之亂(luan) ,東(dong) 晉門閥製度興(xing) 盛,在這種曆史條件下,原來那種鄉(xiang) 裏製度必然遭受嚴(yan) 重衝(chong) 擊,因此鄉(xiang) 裏教化似難以正常進行。

 

南北朝時行用釋奠禮史有明載,當然這是南北各政權在朝廷中央行用此禮,在鄉(xiang) 裏行用鄉(xiang) 飲酒禮的記載仍很罕見。《魏書(shu) 》明確記載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十月甲戌詔曰:“鄉(xiang) 飲禮廢,則長幼之敘亂(luan) 。孟冬十月,民閑歲隙,宜於(yu) 此時導以德義(yi) 。可下諸州,黨(dang) 裏之內(nei) ,推賢而長者,教其裏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順、夫和、妻柔。不率長教者,具以名聞。”【45】太和十年已經實行鄰裏黨(dang) 三長製,故此詔所稱“黨(dang) 裏”即鄉(xiang) 裏,這是北魏基層機構曾經實施鄉(xiang) 裏教化的最為(wei) 明確的例證。但是這一製度堅持多久是值得懷疑的,因為(wei) 孝明帝時李崇上奏請置學時明確要求“道發明令,重遵鄉(xiang) 飲,敦進郡學,精課經業(ye) ”【46】,“重遵鄉(xiang) 飲”一語可看出太和之製在各地並未能很好地堅持下來。《周書(shu) 》載西魏一條:大統十六年“太祖之奉魏太子西巡也,至原州,遂幸賢第,讓齒而坐,行鄉(xiang) 飲酒禮焉”【47】。這自然是特例,雖有一定的教化意義(yi) ,但決(jue) 不能等同普遍行用鄉(xiang) 飲酒禮。《隋書(shu) 》有明確記載:“隋製,國子寺,每歲以四仲月上丁,釋奠於(yu) 先聖先師。年別一行鄉(xiang) 飲酒禮。州郡學則以春秋仲月釋奠。州郡縣亦每年於(yu) 學一行鄉(xiang) 飲酒禮。”【48】就這兩(liang) 條記載來分析,自北魏到西魏北周盡管地方仍有行用鄉(xiang) 飲酒禮的記載,但不會(hui) 普遍實施,究其原因則是南北朝時戰爭(zheng) 較為(wei) 頻繁,基層鄉(xiang) 裏製度受到嚴(yan) 重破壞而導致的。隋文帝統一南北,重新構建鄉(xiang) 裏製度,建立了“五五”遞進的黨(dang) 、裏、保三長製,【49】廣大民眾(zhong) 再次按規定集中居住,因而鄉(xiang) 飲酒禮也製度化了,這一製度也被唐宋接受並延續下去。【50】

 

總而言之,魏晉南北朝時期戰亂(luan) 頻繁,民眾(zhong) 圈居形式破壞,居住形式的改變,導致禮儀(yi) 教化無法正常化。盡管朝廷在辟雍釋奠時行用過鄉(xiang) 飲酒禮,但與(yu) 鄉(xiang) 裏教化仍有間隔,企望實現真正的和諧鄰裏關(guan) 係似畫餅充饑。顏子推撰《顏氏家訓》,是當時“時代的悲劇”【51】的寫(xie) 照,其中不乏批評道德低下、禮廢儀(yi) 亂(luan) 的人事現象。如“為(wei) 父所寵,失於(yu) 教義(yi) ”的梁學士,“年登婚宦,暴慢日滋”【52】而導致最終被懲處。顏氏還批評那種“兄弟不睦,則子姪不愛;子姪不愛,則群從(cong) 疏薄;群從(cong) 疏薄,則僮仆為(wei) 讎敵”【52】的社會(hui) 現象。在這個(ge) “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wei) 常”【52】的時代,鄉(xiang) 裏出現“狎侮賓客,侵耗鄉(xiang) 黨(dang) ”【52】的現象也就不難理解,鄰裏關(guan) 係的異化也成為(wei) 必然的結果。

 

四 唐宋之後鄰裏關(guan) 係的變遷

 

唐高祖時實行鄉(xiang) 裏製度,規定“百戶為(wei) 裏,五裏為(wei) 鄉(xiang) 。四家為(wei) 鄰,五家為(wei) 保。在邑居者為(wei) 坊,在田野者為(wei) 村。村坊鄰裏,遞相督察”(11)53,也就是說,唐初隻是將隋朝黨(dang) 、裏、保的鄉(xiang) 裏製度略加改變,但對農(nong) 村百姓實行集中居住、嚴(yan) 加管控則毫無二致。

 

在這個(ge) 基礎上,唐朝重視鄉(xiang) 裏作用,強調基層教化的功效。高祖曾下詔要求“裏閈相從(cong) ,共尊社法。以時供祀,各申祈報。兼存宴醑之義(yi) ,用洽鄉(xiang) 黨(dang) 之歡。且立節文,明為(wei) 典製”【54】。太宗同樣非常重視鄉(xiang) 裏教化,他在《即位大赦詔》聲稱:“其有至孝純著,達於(yu) 鄉(xiang) 黨(dang) ,征詣闕庭,厚加褒擢。節義(yi) 之夫,貞順之婦,州府列上,旌表門閭。”【55】在《存問並州父老璽書(shu) 》中也要求地方“父老宜約勒鄉(xiang) 黨(dang) ,教導後生,親(qin) 疏子弟,務在忠孝,必使風俗敦厚,異於(yu) 他方”【56】。唐初奠定的鄉(xiang) 裏製度,強調基層的教化作用,這對普通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化自然會(hui) 起到積極作用,也為(wei) 建立良好的鄰裏關(guan) 係起到了一定的功效。【57】高宗時,吏部侍郎魏玄同上奏時引裴子野之語來闡述選官問題:“居家視其孝友,鄉(xiang) 黨(dang) 服其誠信,出入觀其誌義(yi) ,憂難取其智謀。煩之以事,以觀其能;臨(lin) 之以利,以察其廉。”【58】這裏不難看出唐朝政府在選用官員時非常重視他們(men) 居住鄉(xiang) 裏時的道德品質,這正體(ti) 現出鄉(xiang) 裏教化的功用。生活在玄、肅、代時期的獨孤及在《福州都督府新學碑銘》中表示:“州縣之教,達於(yu) 鄉(xiang) 黨(dang) ;鄉(xiang) 黨(dang) 之教,達於(yu) 眾(zhong) 庶矣。”【59】稍晚一些的董晉也期盼“孝弟聞於(yu) 鄉(xiang) 黨(dang) ,學校興(xing) 於(yu) 裏閭,刑戮廢於(yu) 戎行,鞭撲弛於(yu) 官署”【60】。可見,唐朝恢複了傳(chuan) 統儒家宣揚的鄉(xiang) 裏教化製度,以促進民眾(zhong) 道德的提高和社會(hui) 的安寧和諧。

 

宋初鄉(xiang) 裏製度繼唐而來,因此也非常重視鄉(xiang) 裏教化。太宗詔曰:“念中外臣庶之家,各有子弟,或自來有乖檢慎,為(wei) 鄉(xiang) 黨(dang) 所知,雖加戒勖,曾不悛改者,並許本家尊長具姓名聞於(yu) 州縣。”【61】強調對那些“宗族所共棄,鄉(xiang) 黨(dang) 所不容者,並當嚴(yan) 加誘掖,俾之悛改。其聞義(yi) 不服,為(wei) 惡務滋者,即須條具姓名以聞,當議寘於(yu) 刑辟”【62】。仁宗慶曆四年詔曰:“州若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官為(wei) 教授,三年而代;選於(yu) 吏員不足,取於(yu) 鄉(xiang) 裏宿學有道業(ye) 者,三年無私譴,以名聞。”規定不準選“行虧(kui) 孝弟,有狀可指”【63】之人入仕。可見宋朝政府對官宦及子弟進行嚴(yan) 格管教,重視地方學校,關(guan) 注鄉(xiang) 裏輿論,力圖發揮鄉(xiang) 裏教化作用,就這一角度來說,宋朝是承襲唐朝的。【64】

 

需要指出的是,宋初沿襲《周禮》提出的鄉(xiang) 裏基層機構承擔管理與(yu) 教化職能,即談到鄉(xiang) 裏教化時都強調鄉(xiang) 裏一級基層機構的職責,故而農(nong) 村基層管理人員相對比較穩定。但在基層管理上有一個(ge) 轉變過程:宋朝建立初,最基層有裏正、戶長、鄉(xiang) 書(shu) 手,負責課督賦稅,一般由鄉(xiang) 村較富裕的一二三等主戶輪流承擔,故稱差役。這就是所謂的職役製度。鄉(xiang) 、裏仍負有教化責任。但“開寶七年廢鄉(xiang) 分為(wei) 管,置戶長主納賦,耆長主盜賊、詞訟”【65】,即農(nong) 村基層組織鄉(xiang) 被廢除了,地方基層管理職能出現根本性改變,即他們(men) 不再承擔鄉(xiang) 民的教化,僅(jin) 保存為(wei) 國家收取賦稅、催辦賦役、管理地方治安的職能。這是由於(yu) 當時農(nong) 村散居現象日趨普遍,【66】集中圈住式裏居形式不適合當時現狀而逐漸退出曆史舞台。正是這種轉變,原來經濟上尚能夠受益的鄉(xiang) 役承擔者,逐漸轉而成為(wei) 國家賦役的承擔者,故而導致一些應役者以各種方式逃避應役,造成了鄉(xiang) 村基層管理者的不穩定,嚴(yan) 重影響到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穩定與(yu) 國家的財政收入。因而神宗熙寧變法,實施保甲法與(yu) 募役法,允許納錢雇募,雖說完成了農(nong) 村基層管理機構職役化的轉變,也一定程度上維護並加強了對鄉(xiang) 村基層的管控,但鄉(xiang) 村基層管理機構的教化職能從(cong) 此喪(sang) 失殆盡。

 

雖然北宋政府放棄了鄉(xiang) 裏基層管理機構的教化職能,但實際上宋代鄉(xiang) 村的基層禮儀(yi) 教化工作已由居住鄉(xiang) 裏的士大夫們(men) 承擔起來了。應該說,前代居住鄉(xiang) 裏的士大夫們(men) 也進行過基層禮儀(yi) 教化工作,但唐宋在地方教育上已經有了巨大變化,民眾(zhong) 居住形式有了變化,因而士大夫所承擔的教化職責也起到了極大變化。其中變化最顯著者:一是唐朝從(cong) 法製上規定可以辦私學,書(shu) 院興(xing) 起,但不甚普遍;到宋代私學則極為(wei) 興(xing) 盛,士大夫廣泛建置書(shu) 院、辦私塾。二是宋代私學教育規模超過官學,培養(yang) 了大批人才。三是都保製取代了鄉(xiang) 裏製,對民眾(zhong) 的教化方式產(chan) 生了變化。

 

秦朝禁止私人辦學,以吏為(wei) 師,對廣大民眾(zhong) 的儒家禮儀(yi) 教化則不甚措意。西漢直到惠帝時才廢除“挾書(shu) 令”,允許公開傳(chuan) 播各家各派的知識。漢初便有儒家學者私下傳(chuan) 授儒家經典,直到東(dong) 漢末仍見之史載。但兩(liang) 漢私學一般不承擔禮儀(yi) 教化職責,而是由基層鄉(xiang) 三老來負責。【67】魏晉南北朝時官學不常,故學者私相傳(chuan) 授更為(wei) 普遍,【68】但各朝政府公開允許或鼓勵私人辦學、進行基層民眾(zhong) 禮儀(yi) 教化的史料極為(wei) 罕見。然而至唐代出現重大變化。唐朝官學有國學、太學及地方州縣學,到開元二十一年五月,玄宗勅:“諸州縣學生,專(zhuan) 習(xi) 正業(ye) 之外,仍令兼習(xi) 吉凶禮。公私禮有事處,令示儀(yi) 式,餘(yu) 皆不得輒使。許百姓任立私學,欲其寄州縣受業(ye) 者亦聽。”【69】這是允許百姓在地方上立私學,【70】預示著鄉(xiang) 裏私學教育的完全開放。【71】而且地方諸生需學習(xi) 各種禮儀(yi) ,在必要時“令示儀(yi) 式”,這樣有利於(yu) 地方的禮儀(yi) 推廣與(yu) 禮儀(yi) 教化。開元二十六年正月,玄宗又敕:“古者鄉(xiang) 有序,黨(dang) 有塾,將以宏長儒教,誘進學徒,化民成俗,率由於(yu) 是。其天下州縣,每鄉(xiang) 之內(nei) ,各裏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授。”【69】這裏規定每鄉(xiang) 各裏置一學,以便誘進學徒、化民成俗,可見玄宗時期對鄉(xiang) 裏教育更為(wei) 重視。在鄉(xiang) 裏辦學,自然包含禮儀(yi) 教育內(nei) 容,對鄰裏關(guan) 係的和諧確實會(hui) 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當然也無需誇大當時鄉(xiang) 間裏學的規模與(yu) 普遍性,因為(wei) 德宗貞元三年正月右補闕宇文炫“請京畿諸縣鄉(xiang) 村廢寺,並為(wei) 鄉(xiang) 學,並上製置事二十餘(yu) 件。疏奏,不報”【69】,這一史料似乎透露出並未達到玄宗每鄉(xiang) 各裏置學的要求。盡管如此,唐政府允許私學,觸發了士大夫興(xing) 辦書(shu) 院的熱情,雖說數量不多,但開了後世書(shu) 院之先河。從(cong) 禮儀(yi) 教化角度來考慮,唐朝私學、書(shu) 院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起基層鄉(xiang) 裏禮儀(yi) 教化的責任。

 

宋代私學、書(shu) 院在唐代基礎上有較大發展,仁宗時已有“天下士鄉(xiang) 學益蕃”【72】之說。宋代與(yu) 唐代相比,私學在更大程度上與(yu) 宗族的發展結合在一起。東(dong) 晉南朝之俗,宗族之內(nei) 分居各爨,親(qin) 屬關(guan) 係相對較為(wei) 疏離,【73】而唐朝宗族製度大致可溯源於(yu) 北朝。北魏孝文帝定士族等級,與(yu) 山東(dong) 高門聯姻,其目的是使少數民族的皇親(qin) 國戚的社會(hui) 地位獲得漢族士族的認同。女方家族的社會(hui) 地位極為(wei) 重要,尤其是山東(dong) 士族女方家族有著極其重要的社會(hui) 地位與(yu) 禮法資源,因此孝文帝納漢女為(wei) 皇後,為(wei) 諸弟娶漢女時還下詔雲(yun) :“太祖龍飛九五,始稽遠則,而撥亂(luan) 創業(ye) ,日仄不暇。至於(yu) 諸王娉合之儀(yi) ,宗室婚姻之戒,或得賢淑,或乖好逑。自茲(zi) 以後,其風漸缺,皆人乏窈窕,族非百兩(liang) ,擬匹卑濫,舅氏輕微,違典滯俗,深用為(wei) 歎。”【74】可見母黨(dang) 強弱、舅氏顯微對於(yu) 皇室會(hui) 產(chan) 生重要影響,故北朝宗族重母黨(dang) 、妻黨(dang) 。如果母黨(dang) 、妻黨(dang) 不強,那麽(me) 宗族的發展或受到很大局限。唐人總結北朝山東(dong) 士族的特征曰:“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下縣隔”【75】,“兄弟齊列而更以妻族相陵”【76】,這都表明母黨(dang) 、妻黨(dang) 的重要性,其實唐代也有相似的風氣。宋代宗族則重男性一係,采用“敬宗收族”來增強家族的團結與(yu) 擴展家族勢力,因此宗族的強大使宋代在知識傳(chuan) 承方麵也有了很大改觀,原來儒學以父子相傳(chuan) 的家學為(wei) 主要形式到宋代出現改變,形成以宗族辦學、師徒相承的形式。

 

宋代之後,私學、書(shu) 院承擔起鄉(xiang) 裏的禮儀(yi) 教化重任。《文獻通考》稱:宋代“州縣之學,有司奉詔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輟,不免具文;鄉(xiang) 黨(dang) 之學,賢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規後隨,皆務興(xing) 起”【77】,強調鄉(xiang) 黨(dang) 私學超越州縣官學。這裏的鄉(xiang) 黨(dang) 之學指儒家學者所建的各地書(shu) 院及鄉(xiang) 村所辦私塾,其中書(shu) 院既有民辦官助,也有純粹民辦者。士大夫不但熱衷於(yu) 政府辦的地方學校,也熱衷於(yu) 書(shu) 院教學,授徒傳(chuan) 承學問。北宋名臣範仲淹“守蘇州,首建郡學,聘胡瑗為(wei) 師。瑗立學規良密,生徒數百”【78】,這蘇州“生徒數百”確實規模不算小,而且範仲淹是自己掏錢辦州學,實是具有典範意義(yi) 。從(cong) 兩(liang) 宋書(shu) 院情況來說,北宋初年書(shu) 院受到朝廷鼓勵而有較大發展,【79】之後相對沉寂,而南宋則由於(yu) 道學興(xing) 盛,書(shu) 院再度獲得極快發展。據統計,兩(liang) 宋共新建書(shu) 院173所,北宋占21.39%,南宋占78.61%,顯然南宋書(shu) 院有極大的發展。【80】值得注意的是,宋代書(shu) 院不但招收所在地士大夫家族子弟,而且也招收外地來求學的生徒。就宋代書(shu) 院教學的主要目的來看,它並非為(wei) 科舉(ju) 而辦學,而是更注重對人們(men) 的道德教化,禮儀(yi) 教育則是道德教化的重要內(nei) 容之一。宋代書(shu) 院製度被元明清諸朝所接受,隻是元代書(shu) 院為(wei) 官辦,山長實為(wei) 朝廷官員。明清兩(liang) 代書(shu) 院更為(wei) 發展。據鄧洪波先生統計:唐五代有47所,官辦3所,民辦39所,不詳5所;宋代共720所,官辦110所,民辦509所,不詳101所;元代共296所,官辦51所,民辦181所,不詳63所,其他1所;明代共有1 699所,官辦972所,民辦507所,不詳216所,其他4所;清代共3 868所,官辦2 190所,民辦935所,不詳721所,其他22所,合計唐至清共有書(shu) 院6 621所,官辦3 324所,占50.2%,民辦與(yu) 不明占49.4%,其他27所,占0.4%。鄧洪波先生還統計出無創建年代、無創建人的424所書(shu) 院,按照鄧先生說法,可歸入民辦之例,如此官辦占47.2%,民辦52.4%,不詳0.4%。【81】總之,中國書(shu) 院中民辦大致略高於(yu) 官辦。

 

當然,書(shu) 院的發展與(yu) 政治密切相關(guan) ,如明代曾在嘉靖、萬(wan) 曆、天啟共12次大規模禁毀書(shu) 院,【82】可見書(shu) 院的興(xing) 盛與(yu) 否完全由國家政治動向所決(jue) 定。大致說來,唐到元,民辦書(shu) 院大大高於(yu) 官辦,充分說明了士大夫們(men) 宣化禮教、傳(chuan) 承中國文化的熱情。尤其是兩(liang) 宋時期,國家對士大夫思想管控相對較為(wei) 鬆弛,因而士大夫熱衷於(yu) 辦書(shu) 院,許多書(shu) 院主持人便是著名思想家或學者,在儒學轉型時期他們(men) 力圖宣揚自己的學術觀點,促進了中國傳(chuan) 統思想文化的發展,對民眾(zhong) 的禮儀(yi) 教化作出了貢獻。(1)83明清兩(liang) 代對士大夫思想控製極嚴(yan) ,因而官辦書(shu) 院便高於(yu) 民辦書(shu) 院,說明官方對書(shu) 院的控製趨於(yu) 嚴(yan) 厲。明清書(shu) 院的政治走向非常明顯地說明中國封建專(zhuan) 製主義(yi) 在走向沒落之時,政治對教育的幹涉。我們(men) 不否認書(shu) 院教育在傳(chuan) 承中國傳(chuan) 統文化方麵作出的貢獻,也不否認書(shu) 院在民間深入宣揚和推行傳(chuan) 統禮儀(yi) 的曆史事實,更無意否定對民眾(zhong) 處理好鄰裏關(guan) 係上所產(chan) 生的積極作用,但應當看到明清兩(liang) 代書(shu) 院教育整體(ti) 趨向於(yu) 陳腐,為(wei) 維護專(zhuan) 製主義(yi) 體(ti) 製效力的意向極為(wei) 突出。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自宋神宗變革開始,都保製代替了鄉(xiang) 裏製,保甲法的施行使地方治安由地方民眾(zhong) 來負責,在宗族勢力日益發展的前提下,宗族在保甲製度上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自古以來的鄉(xiang) 裏製完全衰敗,再也無法恢複。也就是說,原來鄉(xiang) 裏製的基層教化功能被宗族化的以書(shu) 院為(wei) 代表的鄉(xiang) 裏之學取代,基層治安功能被保甲製取代,鄉(xiang) 裏基層管理人員負責教化的職責逐漸演變為(wei) 由士大夫來承擔,鄉(xiang) 裏製走向沒落是曆史的必然。

 

五 結語

 

綜上所述,自先秦而來的古代鄰裏關(guan) 係演化與(yu) 鄉(xiang) 裏禮儀(yi) 教化的關(guan) 係大致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ge) 方麵:

 

首先,傳(chuan) 統的鄰裏關(guan) 係受到農(nong) 業(ye) 社會(hui) 的深刻影響。

 

古代中國屬於(yu) 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傳(chuan) 統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需要相對密集的勞動,故民眾(zhong) 大多居住相近,朝夕相處,需要通過共同努力或協作才能解決(jue) 生活、生產(chan) 中遇到的問題,因此古代鄰裏關(guan) 係的演化便與(yu)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密切相關(guan) 。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發展與(yu) 否的決(jue) 定性因素是生產(chan) 力的發展,在科學技術不發達的古代中國,人的增殖起著相當大的作用。古代中國的人口既存在自然繁殖的增長趨勢,又受到頻繁的戰爭(zheng) 、嚴(yan) 重的自然災害的影響,因此人口增殖呈現為(wei) 一種波浪型發展的態勢,自秦統一到元末明初約在數千萬(wan) 到一億(yi) 人口之間徘徊。大致說來,一個(ge) 王朝有較長穩定時期,那麽(me) 人口增加明顯,而動蕩時期則人口下降。在人口增殖較多時期,民眾(zhong) 便需要開墾更多田地來維持生活,因此會(hui) 從(cong) 甲地向乙地不斷擴展,【84】最終在乙地形成新的生活聚落,產(chan) 生新的鄰裏關(guan) 係。但這種新的鄰裏關(guan) 係隻是原來鄰裏關(guan) 係的翻版或延續,仍是賈疏所說的民眾(zhong) “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相賓”【85】等內(nei) 容,不會(hui) 產(chan) 生新的內(nei) 涵。然而在戰爭(zheng) 頻繁之時,民眾(zhong) 因躲避戰爭(zheng) 而逃亡,或避入堡塢壘柵之中,原來的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受到影響,原有的鄰裏關(guan) 係被打破,從(cong) 而結成新的鄰裏關(guan) 係。這種鄰裏關(guan) 係已經割斷了原來長期相處之後形成的親(qin) 友、情感等因素,盡管可能仍會(hui) 含有一定的“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相賓”等內(nei) 容,但更多的則是生存競爭(zheng) 關(guan) 係。

 

其次,傳(chuan) 統的鄰裏關(guan) 係受到統治思想、統治措施的影響。

 

秦統一,統治者為(wei) 了鞏固自己的統治、防止六國民眾(zhong) 反抗,對廣大民眾(zhong) 實行嚴(yan) 格管控,民眾(zhong) 實行集中圈住方式,由基層機構管理人員管控居住地鎖鑰,並實行連坐法來迫使民眾(zhong) 服從(cong) 管理,因此鄰裏關(guan) 係含有較多的相互監督、相互告發因素,鄰裏交往便會(hui) 謹小慎微,鄰裏關(guan) 係趨於(yu) 扭曲。漢繼秦而立,漢初實行黃老之治,相對說比秦的管控有所放鬆,但農(nong) 村廣大民眾(zhong) 仍然實行集中圈住形式。這種裏居形式方便收取賦稅、征發徭役和進行管控。漢代廢除連坐法,促使民眾(zhong) 的鄰裏關(guan) 係得到相對和解,從(cong) 而導致相對和諧的鄰裏關(guan) 係,“相保、相受、相葬、相救、相賙、相賓”的鄰裏關(guan) 係成為(wei) 社會(hui) 主流。實際上,秦和漢兩(liang) 種不同的鄰裏關(guan) 係,不同程度地在曆代延續著。

 

一些政治或經濟的變革措施,也會(hui) 對鄰裏關(guan) 係產(chan) 生影響。如商鞅變法時期對民眾(zhong) 的管控,自然導致與(yu) 原來不同的鄰裏關(guan) 係;王安石變法時實行都保製、保甲製,自然也導致新的鄰裏關(guan) 係的形成。西晉實行的品官占田蔭客製,南北朝至唐前期實行的均田製,乃至曆朝曆代移民政策,都會(hui) 對鄰裏關(guan) 係產(chan) 生較大影響。

 

再次,傳(chuan) 統的鄰裏關(guan) 係與(yu) 禮儀(yi) 教化密切關(guan) 聯。

 

儒家思想對傳(chuan) 統中國有著深刻的影響,尤其在修身養(yang) 性的道德修為(wei) 方麵更為(wei) 突出,而鄰裏關(guan) 係恰恰與(yu) 人之道德關(guan) 係極為(wei) 緊密。因而在古代中國,各王朝的統治者大多重視對各種人等進行禮儀(yi) 教化,力圖構建和諧的鄰裏關(guan) 係,穩定社會(hui) 秩序,最終達到鞏固自己統治的目的。在史書(shu) 中,中國古代各王朝對孝子順孫、義(yi) 夫節婦、或誌行聞於(yu) 鄉(xiang) 閭,或數世同居共爨者往往旌表門閭,加以表彰和倡導。而對那些橫行鄉(xiang) 裏、不孝不敬者加以懲處。更為(wei) 突出的是,中國古代無論是薦舉(ju) 製還是科舉(ju) 製,大多注重鄉(xiang) 裏輿論,以此來了解和規範貴族豪門、士人學子的品行,作為(wei) 升官任職重要的參考因素。各王朝還經常推行鄉(xiang) 飲酒、鄉(xiang) 射禮來宣揚尊老序齒,達到構建和諧鄉(xiang) 裏秩序的目的。

 

第四,古代士大夫在構建和諧鄰裏關(guan) 係、對民眾(zhong) 進行禮儀(yi) 教化方麵作出了突出貢獻。

 

盡管各王朝統治者倡導和諧的鄰裏關(guan) 係,但具體(ti) 推行教化民眾(zhong) 、宣揚和諧鄰裏關(guan) 係者則是各王朝的士大夫們(men) 。中國古代的士大夫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熟稔儒家經典,因而不但注重自身道德修養(yang) ,而且懷有治國理政的抱負,【86】期盼實現儒家大同世界,因此將敬老愛幼,推己及人作為(wei) 行為(wei) 準則,宣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87】;而“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88】是許多士大夫追求的理想境界。如曹魏王昶訓誡子侄:“孝敬仁義(yi) ,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孝敬則宗族安之,仁義(yi) 則鄉(xiang) 黨(dang) 重之,此行成於(yu) 內(nei) ,名著於(yu) 外者矣。”【89】北魏宋隱臨(lin) 終告戒子侄曰:“苟能入順父兄,出悌鄉(xiang) 黨(dang) ,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則足矣,不勞遠詣台閣。”甚至聲稱:“若忘吾言,是為(wei) 無若父也,使鬼而有知,吾不歸食矣。”【90】類似如此教導子弟者史不絕書(shu) 。宋人趙彥衛曾說:“比閭之法,所以保養(yang) 斯民,相生相養(yang) ,使鄰裏各有恩義(yi) 。秦漢間,但令有罪相糾,而風俗壞矣。欲行三代之政,則比閭之法,不可不講。”【91】這體(ti) 現出士大夫對鄰裏關(guan) 係的重視。

 

宋代之後宗族崛起,蟄居鄉(xiang) 裏的士大夫們(men) 在鄰裏禮儀(yi) 教化中的作用是十分明顯的。北宋神宗時,藍田呂氏家族編著的《呂氏鄉(xiang) 約》,規範家族在鄉(xiang) 裏的行為(wei) ,在當時及後世產(chan) 生巨大影響。元儒程端禮公開宣稱:“又必擇友,舉(ju) 行藍田呂氏《鄉(xiang) 約》之目。使德業(ye) 相勸,過失相規,則學者平日皆知敦尚行實,惟恐得罪於(yu) 鄉(xiang) 評,則讀書(shu) 不為(wei) 空言,而士習(xi) 厚矣。必若此,然後可以仰稱科製經明行修,鄉(xiang) 黨(dang) 稱其孝弟,朋友服其信義(yi) 之實,庶乎其賢才盛而治教興(xing) 也,豈曰小補。”【92】

 

宋代宗族崛起,對宗族子弟的道德教育與(yu) 文化教化極為(wei) 重視,各種典籍中記載宋人建書(shu) 院、書(shu) 屋、學堂、精舍之事不絕。如宋人楊宗卿對其師沈氏建書(shu) 屋來教化宗族子弟是備加讚賞:“昔太府公首尚禮樂(le) ,義(yi) 教士類,授伊洛傳(chuan) ,建塾於(yu) 河之南,額曰‘海隅書(shu) 屋’,至今及門英賢濟濟,永昌先生、隱齋夫子鹹繼述之,此誠沈氏元運之所由興(xing) 也。即杭之龜山書(shu) 院、永嘉之五峰書(shu) 院,無以逾此。”【93】《卞氏蒙養(yang) 齋記》批評“自學校弛,聖賢教法無複影響。壞其真醇,鑿其渾龐,支離邪僻,日前滔滔”【94】的現象,對卞氏建蒙養(yang) 齋對族內(nei) 兒(er) 童進行教育深表讚譽。施宿記萬(wan) 卷堂:“在新昌縣石溪鄉(xiang) 。先達石待旦始剏堂貯書(shu) ,又為(wei) 義(yi) 學三區,號上、中、下書(shu) 堂,使學者迭升之人,以此勉勵成名者眾(zhong) 。傍又置議善閣,占山水之勝。”【95】元代類似記載也甚多,危素提及北宋陳襄後人“作家塾,以奉先聖先師,並祀公焉。置田一百五十畝(mu) ,以贍其費,聘名師以教子弟”【96】。元成宗大德三年,江浙西道提舉(ju) 學事鄧文原作《吳氏義(yi) 塾記》,對有田三百畝(mu) 的“吳氏義(yi) 塾”大為(wei) 稱頌:“師生廩餼有度,講肄有業(ye) 。童冠鼓篋而來者逾百員,盍舉(ju) 以旌善。”【97】至於(yu) 明清兩(liang) 代則有更多記載,正如趙青藜《倪氏紫山書(shu) 院記》中所說的那樣:“凡故家巨姓之聚族而居者,又各就其社以立義(yi) 學”,“以教同族之子弟”,“入其裏,弦誦之聲相聞,蓋涇之於(yu) 文學自其天性。彬彬乎,鄒魯之遺風矣!”【98】雖說趙氏之說或有誇大之處,但宗族立學教育族內(nei) 子弟確實是普遍現象,這對禮儀(yi) 傳(chuan) 播及和諧鄰裏關(guan) 係的建立有著極為(wei) 重要的作用。

 

總之,古代中國的鄰裏關(guan) 係受到經濟條件、政治狀況的製約,受到諸王朝的重視和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士大夫們(men) 的推崇;古代中國對基層民眾(zhong) 進行禮儀(yi) 教化,則是隨著時代變遷而有所變化。這對當今建設良好的鄰裏關(guan) 係、對廣大國人進行禮儀(yi) 教育不無參考作用。

 

注釋
 
1 學界對秦漢之後居住形式、鄰裏關係有頗多成果。除論文中引證外,主要有:王毓銓:《漢代“亭”與“鄉”“裏”不同性質不同行政係統說—“十裏一亭……十裏一鄉”辨正》,《曆史研究》 1954年第2期;[日]越智重明:《裏から村へ》,《九州大學東洋史論集》,1973年;趙克堯:《論魏晉南北朝的塢壁》,《曆史研究》 1980年第6期;[日]宮川尚誌:《六朝時代的村》,劉俊文主編:《日本學者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四卷),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齊濤:《魏晉隋唐鄉村社會研究》,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5年;[日]堀敏一:《魏晉南北朝時代の‘村’をぐつて》,《中國古代の家と集落》,東京:汲古書院,1996年;韓昇:《魏晉隋唐的塢壁和村》,《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2期;薛瑞澤:《漢代鄰裏關係研究》,《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3年第4期;夏毅輝:《漢末魏晉南北朝塢壁考論》,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年;具聖姬:《兩漢魏晉南北朝的塢壁》,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章義和:《關於南朝村的淵源問題》,《福建論壇》 2005年第4期;侯旭東:《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年;劉再聰:《村的起源及“村”概念的泛化—立足於唐以前的考察》,《史學月刊》 2006年第6期;薛瑞澤:《六朝鄰裏關係研究》,《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郭浩:《從漢“裏”談長沙走馬樓吳簡中的“裏”和“丘”》,《史學月刊》 2008年第6期;莊華峰:《魏晉南北朝社會》,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9年;朱莉娜、賈俊俠:《漢代關中地區聚落形態及其政治經濟景觀》,《唐都學刊》 2013年第3期;王彥輝:《秦漢時期的鄉裏控製與邑、聚變遷》,《史學月刊》 2013年第5期;陳偉:《秦漢簡版“居縣”考》,《曆史研究》 2017年第5期;魯西奇:《漢代鄉裏製度的幾個問題》,《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8年第6期。有關禮儀教化成果更多,不勝枚舉。
 
2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隱公六年,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50頁。
 
3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〇《地官·大司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78頁;第367—368頁。
 
4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二《地官·大司徒》,第405、414、422、425頁。
 
5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三《地官·大司徒》,第433、437頁。
 
6 黃懷信、張懋熔、田旭東:《逸周書匯校集注》(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96、398頁。
 
7 焦循:《孟子正義》卷二七《滕文公上》,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358—359頁。
 
8 韓嬰撰、許維遹集釋:《韓詩外傳集釋》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43頁。
 
9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二,顯王十年,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47頁。
 
10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頁。
 
11 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五九《鄉飲酒義》,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433頁;第1428頁。
 
12 湯勤福:《秦晉之際:五禮製度誕生研究》,《學術月刊》 2019年第1期。
 
13 《史記》卷一二一《儒林傳》“太史公曰”,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117頁。
 
14 《漢書》卷六《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66—167頁;第171—172頁。
 
15 董仲舒著、蘇輿義證:《春秋繁露義證》卷八《度製》,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231頁。
 
16 董仲舒著、蘇輿義證:《春秋繁露義證》卷一三《五行相生》,第365頁。
 
17 《漢書》卷八《宣帝紀》,第265頁。
 
18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五九《帝王部》,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659頁;第659頁。
 
19 湯勤福:《論秦漢聚落“裏居”形式的演化》,《人文雜誌》 2020年第9期。
 
20 《晉書》卷二一《禮誌下》,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670頁。
 
21 陳立:《白虎通疏證》卷六《辟雍》,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261—262頁。
 
22 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五《鄉射》,第247頁。
 
23 陳立:《白虎通疏證》卷二《社稷》,第126頁。
 
24 《後漢書》卷九四《禮儀誌上》,第3109頁。
 
25 《後漢書》卷五三《周燮傳》,第1742頁。
 
26 湯勤福:《魏晉南北朝鄉村聚落的變遷》,《中州學刊》 2020年第8期。
 
27 《三國誌》卷一《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24頁。
 
28 《三國誌》卷一二《何夔傳》,第381頁。
 
29 《三國誌》卷九《夏侯玄傳》,第296頁。
 
30 《三國誌》卷二一《劉劭傳》,第618頁。
 
31 《三國誌》卷八《公孫瓚傳》引《魏書》,第241頁。
 
32 《三國誌》卷二三《杜襲傳》引《先賢行狀》,第665頁。
 
33 《三國誌》卷一一《田疇傳》,第341頁。
 
34 湯勤福:《魏晉南北朝鄉村聚落的變遷》,《中州學刊》 2020年第8期。
 
35 《晉書》卷二四《職官誌》,第746—747頁。
 
36 《宋書》卷一四《禮誌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367頁。
 
37 《晉書》卷三《武帝紀》,第60頁。
 
38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五九《帝王部》稱十二月,第913頁;卷七九《帝王部》稱十一月,第660頁。《舊唐書》卷一四九《歸崇敬傳》:“晉武帝亦作明堂、辟雍、靈台,親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無具體時間(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017頁)。杜佑:《通典》卷七三《禮三十三》亦稱十二月,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2007頁。
 
39 酈道元撰、陳橋驛校證:《水經注校證》卷一六《穀水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402頁。
 
40 酈道元撰,楊守敬、熊會貞疏,楊甦宏、楊世燦、楊未冬補:《水經注疏補》(中編)卷一六《穀水注》,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423頁。
 
41 杜佑:《通典》卷五三《禮十三》,第1472頁。
 
42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五九《帝王部》,第660頁。
 
43 《晉書》卷四五《劉毅傳》,第1275—1276頁。
 
44 《晉書》卷七五《範汪傳附範寧傳》,第1987頁。
 
45 《魏書》卷七下《高祖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62—163頁。
 
46 《魏書》卷六六《李崇傳》,第1472頁。《北齊書》卷三六《邢邵傳》第476頁,稱此奏歸為“楊愔與魏收及邵請置學”,實誤,因為從楊愔經曆來看,不可能在靈太後時期與魏收、邢邵上書。
 
47 《周書》卷二五《李賢傳》,北京:中華書局,1971年,第416頁。
 
48 《隋書》卷九《禮儀誌四》,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81—182頁。
 
49 《隋書》卷二四《食貨誌》,第680頁。
 
50 這裏從鄉裏教化角度來論述,不涉及其他問題。王美華《禮製下移與唐宋社會變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158頁)指出從先秦至明清鄉飲酒禮存在發展變化:“在這個發展演變過程中,不僅鄉飲酒禮的名與實皆曾有變易,就是其組織、主導方式亦曾有變化。而這些發展演變,主要就是在唐宋時期……隨著‘賓貢’儀式從鄉飲酒禮的概念中剝離出去,鄉飲酒禮漸趨明確定位為地方基層社會中‘尊德尚齒’的禮儀儀式。”
 
51 王利器:《顏氏家訓集解·敘錄》(增補本),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頁。
 
52 王利器:《顏氏家訓集解》(增補本)卷一《教子》《兄弟》《後娶》《治家》,第13頁;第27頁;第34頁;第44頁。
 
53 《舊唐書》卷四八《食貨誌上》,第2089頁。
 
54 高祖:《立社詔》,董誥等:《全唐文》卷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7頁。
 
55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八四《帝王部》,第986頁。
 
56 王欽若等:《冊府元龜》卷一七二《帝王部》,第2074頁。
 
57 太宗朝出現貞觀之治,有所謂“海內升平,路不拾遺,外戶不閉,商旅野宿”之說,可見當時禮儀教化之成果,反映出和睦的鄰裏關係。
 
58 《舊唐書》卷八七《魏玄同傳》,第2851頁。
 
59 獨孤及:《昆陵集》卷九《福州都督府新學碑銘(並序)》,文淵部閣四庫全書本,第228頁。
 
60 董晉:《義陽王李公德政碑記》,董誥等:《全唐文》卷四四六,第4559頁。
 
61 佚名:《宋大詔令集》卷一九〇《誅李飛雄誡勵天下詔》(太平興國三年五月乙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696頁。《宋史》卷四六三《劉文裕傳》(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3547頁)載詔:“中外臣庶之家,子弟或有乖檢,甚為鄉黨所知,雖加戒勖曾不悛改者,並許本家尊長具名聞,州縣遣吏錮送闕下,當配隸諸處。敢有藏匿不以名聞者,異時醜狀彰露,期功以上悉以其罪罪之。”
 
62 佚名:《宋大詔令集》卷一九〇《誡飭士庶子弟甥侄等詔》(太平興國六年十一月癸醜),第696頁。
 
63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四七,仁宗慶曆四年三月乙亥,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3564頁。
 
64 宋代重視鄉裏輿論的例證極多,無需贅敘。
 
65 徐鬆:《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321頁。
 
66 包偉民:《中國近古時期“裏”製的演變》,《中國社會科學》 2015年第1期。
 
67 毛禮銳、瞿菊農、邵鶴亭《中國古代教育史》“漢代的私學”中指出:除一般蒙學之外,“當時私學之盛,雖因官學名額有限,並非人人可入;更重要的是私學教授如上麵列舉的多屬當代經師鴻儒,跟著他們學習,一方麵有利於學業的精進;一方麵也有利於以後的生活出路”,顯然私學局限於少量“經師鴻儒”的私下傳授,其目的除研習儒家經典外,便是謀求仕進,這與禮儀教化關係不大。對廣大民眾而言,則由“鄉三老對人民進行教化”(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170、173頁)。
 
68 陳英:《魏晉南北朝私學的曆史地位》,《甘肅教育學院學報》 1999年第1期。該文指出魏晉南北朝時國學時辦時輟是私學興起的原因之一。
 
69 王溥:《唐會要》卷三五《學校》,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634—635頁;第635頁;第635頁。
 
70 長孫無忌等:《唐律疏議》卷二三稱:“私學者,即禮雲‘家有塾,遂有序’之類。”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420頁。
 
71 唐之前家族內部教育一直是存在的,也是允許的。唐允許辦私學,不再限製在族內教育,而是國家層麵的完全開放。
 
72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四,仁宗景祐元年正月癸未,第2661頁。
 
73 當然有同居共爨者,史書上也有少量旌表這類家族的例證。但從同居共爨數量上說,遠遠不及宋代之後普遍。
 
74 《魏書》卷二一上《鹹陽王禧傳》,第535頁。
 
75 《新唐書》卷九五《高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842頁。又《資治通鑒》卷二〇〇雲:“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第6318頁。
 
76 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一九五,唐太宗貞觀十二年正月乙未,第6135頁。
 
77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四六《學校考七》,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340頁。
 
78 《宋史》卷三一四《範仲淹傳附純祐傳》,第10276頁。
 
79 趙旗:《宋代書院興起的背景》,《中國書院》第四輯,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
 
80 陳元暉、尹德新、王炳照編著:《中國古代的書院製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25—26頁。
 
81 鄧洪波:《中國書院教育概論》,《中國書院》第五輯,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
 
82 鄧洪波:《明季三毀書院及其影響》,《中國書院》第七輯,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另可參見古偉瀛:《明清變局下的書院》,《中國書院》第五輯,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
 
83 如《呂氏鄉約》、朱熹《家禮》都對基層民眾的禮儀教化起到重大作用。
 
84 陳偉:《裏耶秦簡牘校釋·前言》(第二卷)列有數例農民開墾荒地的簡,雖說這是開墾近城荒地,但隨著近城荒地開墾完畢,人口增殖必然會向遠處拓展。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15頁。
 
85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一〇《地官·大司徒》,第367頁。
 
86 宋代理學崛起,更是把《大學》八綱領“格物”“致知”到“治國”“平天下”當作他們人生踐履之信條。
 
87 焦循:《孟子正義》卷三《梁惠王上》,第86—87頁。
 
88 範仲淹:《範仲淹全集·範文正公文集》卷八《嶽陽樓記》,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195頁。
 
89 《三國誌》卷二七《王昶傳》,第744頁。
 
90 《魏書》卷三三《宋隱傳》,第773—774頁。
 
91 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九,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157頁。
 
92 黃宗羲:《宋元學案》卷八七《靜清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2933頁。
 
93 楊宗卿:《重修海隅書屋記》,陳建華、王鶴鳴主編:《中國家譜資料選編·教育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52頁。
 
94 真德秀:《卞氏蒙養齋記》,陳建華、王鶴鳴主編:《中國家譜資料選編·教育卷》,第103頁。此文不見真氏文集,自有可能偽托。但其中宣揚的含義則可視為時人之思想。
 
95 施宿:《嘉泰會稽誌》卷一八《拾遺》,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影印本,第6497頁。
 
96 危素:《陳氏古靈台書院記》,陳建華、王鶴鳴主編:《中國家譜資料選編·教育卷》,第399頁。
 
97 鄧文原:《吳氏義塾記》,陳建華、王鶴鳴主編:《中國家譜資料選編·教育卷》,第190頁。
 
98 趙青藜:《倪氏紫山書院記》,陳建華、王鶴鳴主編:《中國家譜資料選編·教育卷》,第344—3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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