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國元 王大印】陽明“臨終遺言”獻疑與辨證——兼論《陽明先生年譜》嘉靖本與全書本的差異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5-17 12:51:32
標簽:王陽明

陽明“臨(lin) 終遺言”獻疑與(yu) 辨證——兼論《陽明先生年譜》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的差異

作者:鄧國元 王大印

來源:《現代哲學》2021年第2期


 

    要:文本的差異要求我們(men) 思考陽明“臨(lin) 終遺言”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的“此心光明”還是黃綰《行狀》中的“為(wei) 可恨耳”與(yu) 《哀感》《當道書(shu) 》的論述相“矛盾”表明周積問陽明遺言的情形是緒山編著《年譜》過程中的人為(wei) 設計。嘉靖本《年譜》既有黃綰《行狀》的“為(wei) 可恨耳”也有全書(shu) 本《年譜》“此心光明”的記載。自黃綰《行狀》到嘉靖本《年譜》再到《年譜》全書(shu) 本,呈現出從(cong) 增加到刪減的關(guan) 係,證明《行狀》所載“為(wei) 可恨耳”方為(wei) 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實際,“此心光明”是緒山編寫(xie) 《年譜》的杜撰。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內(nei) 容上存在差異。陽明從(cong) 祀孔廟、對陽明思想的理解以及對後學中新思想動向的反省,是緒山將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形成全書(shu) 本《年譜》中進行增改刪減的原因。

 

關(guan) 鍵詞:臨(lin) 終遺言此心光明為(wei) 可恨耳《陽明先生年譜》嘉靖本全書(shu) 本;

 

作者簡介: 鄧國元,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shu) 院副教授;;王大印,貴州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碩士生

 



在王陽明(1472-1529)生命曆程中,記載於(yu) 《王文成公全書(shu) 》【1】(下文簡稱《全書(shu) 》)卷34《陽明先生年譜》【2】(下文簡稱《年譜》)的“臨(lin) 終遺言”“此心光明,亦複何言”,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義(yi) ,這不僅(jin) 是研究陽明生平的要點,甚至成為(wei) 陽明思想世界和人格精神的象征。然細考相關(guan) 文獻可以發現,陽明臨(lin) 終遺言存在不同的記載,特別是黃綰(1480-1554)在《陽明先生行狀》(下文簡稱《行狀》)中記述的“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內(nei) 容存在顯著差異。這種文本的差異表明,在考察陽明臨(lin) 終遺言時需要作仔細分辨與(yu) 討論。同時,嘉靖本《年譜》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黃綰《行狀》在相關(guan) 內(nei) 容的記載上皆有異同,個(ge) 中情況也值得認真分析,這是研究陽明臨(lin) 終遺言問題的關(guan) 鍵。本文以相關(guan) 文獻和學界已有研究為(wei) 基礎,對陽明臨(lin) 終遺言提出獻疑與(yu) 辨證,以呈現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本來實際。鑒於(yu) 陽明臨(lin) 終遺言涉及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內(nei) 容上的差異問題,本文也擬對兩(liang) 種《年譜》略作文獻上的比較考察。

 

 

關(guan) 於(yu) 王陽明生平及思想曆程載於(yu) 《全書(shu) 》卷32-34,由錢德洪(1496-1574)主要負責編撰的《年譜》無疑是最主要的文獻和依據。在陽明人生曆程中,最後時刻的臨(lin) 終遺言是其中的關(guan) 鍵內(nei) 容。全書(shu) 本《年譜》嘉靖七年戊子(1528)“十一月丁卯,先生卒於(yu) 南安”條下載:

 

是月廿五日,逾梅嶺至南安。登舟時,南安推官門人周積來見……遂問道體(ti) 無恙。先生曰:“病勢危亟,所未死者,元氣耳。”積退而迎醫診藥。廿八日晚泊,問:“何地?”侍者曰:“青龍鋪。”明日,先生召積入。久之,開目視曰:“吾去矣!”積泣下,問:“何遺言?”先生微哂曰:“此心光明,亦複何言?”頃之,瞑目而逝,二十九日辰時也。【3】

 

就陽明臨(lin) 終遺言而言,此處記載涉及兩(liang) 個(ge) 要點:其一,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具體(ti) 內(nei) 容為(wei) “此心光明,亦複何言”;其二,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見證人是南安推官門人周積(1483-1565)【4】。這裏“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臨(lin) 終遺言,不僅(jin) 成為(wei) 陽明生命曆程的重要節點,也可謂其人格精神與(yu) 思想境界的標誌。不過,黃綰在《行狀》中針對陽明臨(lin) 終遺言有不同記載,也引出了問題:

 

十月初十日,複上疏乞骸骨,就醫養(yang) 病……至大庾嶺,謂布政使王公大用曰:“爾知孔明之所以付托薑維乎?”大用遂領兵擁護,為(wei) 敦匠事。廿九日至南康縣,將屬纊,家童問何所囑。公曰:“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遂逝。【5】

 

黃綰《行狀》此處文字同樣涉及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內(nei) 容:其一,陽明最後遺言的內(nei) 容為(wei) “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其二,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見證人是其家童。顯然,相較於(yu) 全書(shu) 本《年譜》的“此心光明,亦複何言”,《行狀》中“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的記載,不僅(jin) 存有差異,甚至可以說相反,前者為(wei) “無憾”,後者則是“有恨”。同時,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見證人從(cong) 門人周積變成家童,也可謂截然不同。全書(shu) 本《年譜》與(yu) 黃綰《行狀》所載文本的差異促使我們(men) 思考:陽明臨(lin) 終遺言當如黃綰《行狀》所載,還是如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見證人是門人周積,還是家童?【6】

 

依據文獻產(chan) 生時間先後,先對黃綰《行狀》作討論。按照湛若水(1466-1560)在《陽明先生墓誌銘》(下文簡稱《墓誌銘》)中“甘泉子挈家閉關(guan) 於(yu) 西樵山煙霞之洞,故友新建伯陽明王先生之子正億(yi) 以其嶽舅禮部尚書(shu) 久庵黃公之狀及書(shu) 來請墓誌銘”【7】的論述可知,黃綰寫(xie) 就《行狀》後,曾安排陽明之子正億(yi) (1526-1577)攜《行狀》和書(shu) 信拜訪甘泉,並向甘泉求作《墓誌銘》。而據《墓誌銘》中“久庵公為(wei) 之狀,六年而後就,慎重也”【8】的內(nei) 容,可知黃綰《行狀》完成於(yu) 陽明逝世6年後,即嘉靖十三年(1534)。無論是就黃綰與(yu) 陽明之間特別的“亦師亦友亦親(qin) 家”【9】關(guan) 係,還是就《行狀》在陽明生平傳(chuan) 記文獻時間上的早出,以及從(cong) 甘泉所說之“慎重”來看,足以說明《行狀》是“後世學者了解、洞悉王陽明生平事跡最可靠、最權威的文本之一”【10】。這也表明在考察陽明臨(lin) 終遺言時,需要重視和肯定《行狀》所載文本的可靠性、權威性。

 

再來討論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的文獻。單就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周積為(wei) 陽明生命最後時刻見證者這一方麵,作為(wei) 《年譜》主要編撰者的錢緒山,在其他文獻中有著不同論述,呈現了不同信息。陽明逝世後,緒山曾作《遇喪(sang) 於(yu) 貴溪書(shu) 哀感》(下文簡稱《哀感》),其中有記雲(yun) :

 

嘉靖戊子八月,夫子既定思、田、賓、潯之亂(luan) ,疾作……二十一日逾大庾嶺,方伯王君大用密遣人備棺後載。二十九日疾將革,問侍者曰:“至南康幾何?”對曰:“距三郵。”曰:“恐不及矣。”侍者曰:“王方伯以壽木隨,弗敢告。”夫子時尚衣冠倚童子危坐,乃張目曰:“渠能是念邪!”須臾氣息,次南安之青田,實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午時也。是日,贛州兵備張君思聰,太守王君世芳,節推陸君府奔自贛,節推周君積奔自南安,皆弗及訣,哭之慟。【11】

 

緒山於(yu) 《哀感》中也論及陽明生命最後情形。較之黃綰《行狀》和全書(shu) 本《年譜》,《哀感》並沒有記載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具體(ti) 內(nei) 容,但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相同的是,《哀感》也提到周積。值得注意的是,《哀感》雖論及到周積,但明確指出周積“奔自南安”而“弗及訣”,即沒有見到陽明最後一麵。這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中周積為(wei) 陽明臨(lin) 終遺言見證人的論述不一致,存在明顯“矛盾”。鑒於(yu) 《哀感》作於(yu) 陽明逝世6年(1534)後【12】,《年譜》作於(yu) 陽明逝世35年(1563)後的情況,顯然前者的記載當更接近實際情況。同時,基於(yu) 《哀感》中周積等人沒有見到陽明最後一麵的事實,陽明最後時刻的見證人就不可能是其門人,而更應該是“夫子時尚衣冠倚童子危坐”中的童子。另外,緒山在《謝江廣諸當道書(shu) 》(下文簡稱《當道書(shu) 》)中透露的信息與(yu) 這裏的討論也直接相關(guan) :

 

冬暮,寬、畿渡錢塘,將趨北上。適廣中有人至,報父師陽明先生以病告,沿途待命,將逾庾嶺矣。即具舟南迎,至蘭(lan) 溪,忽聞南安之變。慌怖三問三疑,奔至龍遊,傳(chuan) 果實矣……在吾師以身許國,死複何憾,獨不肖二三子哀恨之私,有不能一日解諸懷耳。夫子講學四十餘(yu) 年,從(cong) 之遊者遍海內(nei) ,沒乃無一人親(qin) 含襚,殮手足,以供二三子之職,哀憫何甚!【13】

 

細節內(nei) 容暫且不論,單從(cong) 緒山此處“夫子講學四十餘(yu) 年,從(cong) 之遊者遍海內(nei) ,沒乃無一人親(qin) 含襚,殮手足,以供二三子之職,哀憫何甚”,特別是“沒乃無一人親(qin) 含襚,殮手足”的記述來看,充分表明陽明逝世時沒有弟子在身邊的事實。這不僅(jin) 與(yu) 《哀感》中周積等去見陽明最後一麵“皆弗及訣”的記載相一致,更足以說明全書(shu) 本《年譜》所謂周積問陽明“何遺言”的內(nei) 容,完全可能是後來緒山在編寫(xie) 《年譜》過程中的杜撰【14】。合而觀之,就陽明生命最後時刻的見證者而言,《哀感》中“夫子時尚衣冠倚童子危坐”,周積等人來見陽明最後一麵“皆弗能訣”,以及《當道書(shu) 》中“無一人親(qin) 含襚,殮手足”的記述,無疑與(yu) 黃綰《行狀》中家童問陽明“何所囑”的內(nei) 容相一致。這更證明陽明臨(lin) 終情形當如黃綰《行狀》所載,實為(wei) “家童問”是也。進而不難得出結論: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具體(ti) 內(nei) 容當如黃綰《行狀》所載,是“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而非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的“此心光明,亦複何言”。不過,在明確得出此結論之前,需要圍繞全書(shu) 本《年譜》中“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記述作進一步考察,以呈現其產(chan) 生的過程與(yu) 原由。

 

 

由緒山負責編撰、所載陽明臨(lin) 終遺言為(wei) “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年譜》,刊刻於(yu) 隆慶六年(1572)的全書(shu) 本。同樣是緒山負責編撰的,還有早於(yu) 全書(shu) 本,即成書(shu) 於(yu) 嘉靖四十二年(1563)、刊刻於(yu) 嘉靖四十三年(1564)的嘉靖本《年譜》【15】。嘉靖本《年譜》也載有陽明生命最後時刻,特別是臨(lin) 終遺言的內(nei) 容,其中“十一月丁卯,先生卒於(yu) 南安”條下載:

 

是月廿五日,逾梅嶺至南安。登舟時,南安推官門人周積來見……遂問道體(ti) 無恙否。先生曰:“病勢危亟,未死者,元氣耳。”侍者垂泣,以家事、嗣子問。先生歎曰:“何須及此。”少頃曰:“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時時作越聲,訝吉安何無一人至者。廿八日晚泊,問:“何地?”旁對曰:“青龍鋪。”明日,召積入。久之,開目視曰:“吾去矣!”積泣下,問“遺言?”微笑曰:“此心光明,複何言?”頃之,瞑目而逝,蓋二十九日丁卯辰時也。【16】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由於(yu) 全書(shu) 本《年譜》是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而形成的特殊版本,如果依據《年譜》來討論陽明生平及臨(lin) 終遺言,那麽(me) 相對於(yu) 全書(shu) 本,嘉靖本無疑更具有優(you) 先性。具體(ti) 就嘉靖本《年譜》此處文本來看,結合上文不難發現如下信息:其一,同於(yu) 後來全書(shu) 本,嘉靖本《年譜》也載有周積向陽明問遺言,陽明答之曰“此心光明,複何言”的內(nei) 容;其二,與(yu) 全書(shu) 本相比,嘉靖本載有侍者以家事、嗣子問,陽明在作“何須及此”之歎後,答之曰“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的內(nei) 容,後者則無。就第一方麵而言,上文已指出,《年譜》中記載周積向陽明問遺言的情形,與(yu) 緒山在《哀感》《當道書(shu) 》的相關(guan) 說法相矛盾。考慮到《哀感》《當道書(shu) 》在所作時間【17】皆早於(yu) 嘉靖本《年譜》的情況,完全可以依據二者的記述判定嘉靖本《年譜》中所載為(wei) 非,即所謂周積向陽明“問遺言”的情形,當是後來緒山編寫(xie) 《年譜》的人為(wei) 設計,並不符合陽明最後時刻的實際。就第二個(ge) 方麵而言,嘉靖本《年譜》所載的內(nei) 容,顯然與(yu) 黃綰《行狀》中家童問,陽明答曰“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的記載相一致。這不僅(jin) 反證黃綰《行狀》所載內(nei) 容的客觀性和權威性,更表明緒山在編撰《年譜》中陽明臨(lin) 終情形時,對黃綰《行狀》中的相關(guan) 記述有著直接的借鑒吸取。

 

綜上信息,不難發現以時間先後而論,陽明臨(lin) 終遺言存在黃綰《行狀》、嘉靖本《年譜》,以及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而形成的全書(shu) 本《年譜》三種文獻。對比三種文獻所涉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內(nei) 容,存在如下兩(liang) 個(ge) 信息:其一,相對於(yu) 黃綰《行狀》所載“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嘉靖本《年譜》在對前者直接吸取,表述為(wei) “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的情況下,增加了“此心光明,複何言”的內(nei) 容;其二,相對於(yu) 嘉靖本《年譜》,全書(shu) 本《年譜》則刪除了前者的“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隻保留“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記載。在此,存在兩(liang) 個(ge) 問題:

 

就第一方麵而言,緒山在編撰嘉靖本《年譜》中,為(wei) 何在對黃綰《行狀》所載文本有直接吸取的同時,人為(wei) 增加周積問陽明遺言,陽明答“此心光明,複何言”的內(nei) 容? 對此,並沒有直接的文獻說明其中理據,但基本可以確定,這與(yu) 整個(ge) 中晚明對陽明的推崇與(yu) “神話”有直接關(guan) 聯【18】。徑直言之,作為(wei) 弟子的緒山,為(wei) 了彰顯與(yu) 推崇陽明“正麵”形象,在編撰《年譜》過程中杜撰了周積問陽明遺言的情形,增加了陽明答“此心光明,複何言”的記載。當然,這也就意味著無論緒山在嘉靖本《年譜》中人為(wei) 增加該部分記載的理據與(yu) 目的何在,陽明臨(lin) 終遺言非“此為(wei) 光明,複何言”,而更應該如黃綰《行狀》所載。

 

就第二方麵而言,在原載有“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的情況下,緒山為(wei) 何在將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過程中刪除該內(nei) 容,隻保留“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記載?對此,顯然可以從(cong) 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年譜》的編撰原因作答。單就緒山而言,並未看到其對從(cong) 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年譜》的編撰原因和過程的具體(ti) 說明,這不免增加回答該問題的難度。不過,鑒於(yu) 全書(shu) 本《年譜》是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過程中形成的特殊版本,可以從(cong) 《全書(shu) 》刊刻的角度來回答這一問題。關(guan) 於(yu) 《全書(shu) 》的刊行過程,此處限於(yu) 主題不作具體(ti) 考察,但可以明確的是,《全書(shu) 》的刊行與(yu) 陽明從(cong) 祀孔廟有直接關(guan) 係。對此,朱鴻林明確指出,由於(yu) 參與(yu) 刊行《全書(shu) 》之人實際參與(yu) 了朝廷關(guan) 於(yu) 陽明從(cong) 祀孔廟的爭(zheng) 議與(yu) 過程,因此可以判定《全書(shu) 》的刊行與(yu) 陽明從(cong) 祀孔廟有直接的關(guan) 係【19】。換言之,《全書(shu) 》的刊行是為(wei) 陽明從(cong) 祀孔廟的“大局”服務。具體(ti) 到《年譜》,則當如楊正顯所言,從(cong) 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的增減和刪改,正是為(wei) 了陽明從(cong) 祀孔廟,即塑造一個(ge) 合於(yu) 從(cong) 祀孔廟標準的陽明【20】,陽明從(cong) 祀孔廟是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年譜》增減和刪改的標準和目的。綜合朱鴻林、楊正顯的研究及觀點,意味著嘉靖本《年譜》所載的“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也包括黃綰《行狀》原有的文本),並不符合陽明從(cong) 祀孔廟的標準,需要予以刪除。畢竟相較於(yu) “此心光明”的“正麵”,“為(wei) 可恨耳”這樣的“負麵”內(nei) 容顯得與(yu) 從(cong) 祀孔廟“不合時宜”。

 

總之,陽明臨(lin) 終遺言,從(cong) 黃綰《行狀》“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到嘉靖本《年譜》“惟未得與(yu) 諸友了學問一事,為(wei) 可恨耳”,“此心光明,複何言”,再到全書(shu) 本《年譜》“此心光明,亦複何言”,存在從(cong) 黃綰《行狀》到嘉靖本《年譜》的增補,再從(cong) 嘉靖本《年譜》到全書(shu) 本《年譜》的刪減過程。進而,基於(yu) 三者有關(guan) 陽明遺言的具體(ti) 內(nei) 容,以及彼此之間從(cong) 增補到刪減的關(guan) 係,足以表明黃綰《行狀》所載的“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才是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實際,陽明臨(lin) 終情形的見證人為(wei) 家童、侍者,而嘉靖本和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門人周積問“何遺言”,陽明答“此心光明,亦複何言”的內(nei) 容,則出自緒山等《年譜》編寫(xie) 者的杜撰,反映的是對陽明的推崇以及陽明從(cong) 祀孔廟的大局。

 

 

上文表明,嘉靖本《年譜》是考察並確定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關(guan) 鍵,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之間存在內(nei) 容上的差異。鑒於(yu) 學界對嘉靖本《年譜》,以及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之間的同異少有介紹討論,本節擬對兩(liang) 種《年譜》所載內(nei) 容中重要而顯著者略作文獻上的比較考察,在呈現二者內(nei) 容上具體(ti) 差異的同時,對其中原由及意義(yi) 作一定分析。

 

陽明思想形成發展中,發生在弘治五年壬子(1492),陽明21歲時的“格竹”是重要事件。其中,嘉靖本《年譜》在“五年壬子,先生二十一歲,在越”條下載:

 

始在京師,遍求考亭遺書(shu) 讀之。因思先儒謂“眾(zhong) 物必有表裏精粗,即一草一木,皆涵至理,不可不察。”官署前多竹,即取竹格之;苦求其理不得,病作而止。乃貶誌,為(wei) 辭章之習(xi) 。【21】

 

全書(shu) 本《年譜》同條的記載則為(wei) :

 

是年為(wei) 宋儒格物之學。先生始侍龍山公於(yu) 京師,遍求考亭遺書(shu) 讀之。一日思先儒謂“眾(zhong) 物必有表裏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聖賢有分,乃隨世就辭章之學。【22】

 

比較來看,全書(shu) 本相較於(yu) 嘉靖本有兩(liang) 點主要差異:其一是將此條的內(nei) 容揭標為(wei) “是年為(wei) 宋儒格物之學”,其二是增加了“先生自委聖賢有分”的文字。就第一點來說,首先體(ti) 現的是對格竹事件及性質的概括,將格竹與(yu) 陽明18歲時在迎親(qin) 途中“始慕聖學”而拜訪婁諒(1422-1491),婁諒“語宋儒格物之學”,謂“聖人必可學而至”23聯係起來,突出陽明思想形成發展過程中,尤其是格竹一事與(yu) 宋儒(朱子)格物之學的關(guan) 聯。就第二方麵言之,體(ti) 現了緒山自覺把格竹事件與(yu) 陽明在成化十有九年癸卯(1483),12歲之時“讀書(shu) 學聖賢”關(guan) 聯起來,這不僅(jin) 意味著早年讀書(shu) 學聖賢是格竹的內(nei) 在動力,也表明“聖賢有分”的困惑與(yu) 緊張是推動陽明思想進一步變化與(yu) 發展的問題意識。當然,這樣的分析和結論構成了相對於(yu) 嘉靖本,緒山在全書(shu) 本《年譜》中增補“是年為(wei) 宋儒格物之學”和“先生自委聖賢有分”的理據與(yu) 目的。

 

正德三年(1508)的龍場悟道是陽明心學思想的標誌事件。對於(yu) 龍場悟道,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所載也有不同。嘉靖本《年譜》“三年戊辰,先生三十七歲,在貴陽”條下載:

 

是年先生始悟格物致知。龍場在貴州西北萬(wan) 山叢(cong) 棘中……因念:“聖人當之,或有進於(yu) 此者。”忽中夜思格物致知之旨,若有語之者,寤寐中不覺叫呼躑躅,從(cong) 者皆驚。自是始有大悟,乃嘿記五經證之,因著《五經臆說》。【24】

 

全書(shu) 本《年譜》該條下載雲(yun) :

 

先生始悟格物致知。龍場在貴州西北萬(wan) 山叢(cong) 棘中……因念:“聖人處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語之者,不覺呼躍,從(cong) 者皆驚。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乃默記五經之言證之,莫不吻合,因著《五經臆說》。【25】

 

枝節內(nei) 容暫且不論,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在龍場悟道上最顯著的差異在於(yu) ,後者增加了為(wei) 人熟知的“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即所謂“先生始悟格物致知”的龍場悟道的確切內(nei) 容。如何看待全書(shu) 本《年譜》增加該內(nei) 容的意義(yi) ?可從(cong) 兩(liang) 方麵略作回答:其一,單就嘉靖本《年譜》所載龍場悟道來看,事實上並不能對其中所謂“是年先生始悟格物致知”的具體(ti) 所指有一確切結論,這或許是緒山在全書(shu) 本《年譜》中增補“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的原因;其二,與(yu) 前一方麵內(nei) 容相關(guan) 聯,如果緒山在編撰全書(shu) 本《年譜》時未作內(nei) 容上的增補,而是徑直采用嘉靖本《年譜》的記載,意味著我們(men) 在考察龍場悟道時,必然會(hui) 出現不同的問題與(yu) 麵向。換言之,如果基於(yu) 嘉靖本《年譜》的記載,即無“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yu) 事物者誤也”的內(nei) 容,那麽(me) 當如何把握“是年先生始悟格物致知”的具體(ti) 所指?如何理解和定位“龍場悟道”的內(nei) 涵與(yu) 意義(yi) ?

 

在將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形成全書(shu) 本《年譜》過程中,緒山還增加了一些按語。全書(shu) 本《年譜》正德“五年庚午,先生三十九歲,在吉”,“十有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論實踐之功”條(嘉靖本《年譜》無此揭標)下,緒山有雲(yun) :

 

按:先生立教皆經實踐,故所言懇篤若此。自揭良知宗旨後,吾黨(dang) 又覺領悟太易,認虛見為(wei) 真得,無複向裏著己之功矣。故吾黨(dang) 穎悟承速者,往往多無所成,甚可憂也。【26】

 

此條按語不載於(yu) 嘉靖本《年譜》。緒山為(wei) 何要在全書(shu) 本《年譜》中增補這一內(nei) 容?結論言之,緒山增加此按語,是針對陽明提出良知宗旨後,“吾黨(dang) 又覺領悟太易,認虛見為(wei) 真得,無複向裏著己之功”,“吾黨(dang) 穎悟承速者,往往多無所成”“可憂”現象的有感而發,融入了緒山對後學有悖於(yu) 陽明“實踐之功”思想現象的批判性思考。換言之,陽明後學中一些思想現象與(yu) 問題成為(wei) 緒山反省批判的對象,並影響其在將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形成全書(shu) 本《年譜》過程中的編撰。

 

加上前文臨(lin) 終遺言及這裏格竹、龍場悟道、實踐之功條下之按語,表明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在內(nei) 容上存在差異。從(cong) 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年譜》有具體(ti) 內(nei) 容上的刪減與(yu) 增補,也有揭標的概括和按語的增加。而從(cong) 嘉靖本到全書(shu) 本《年譜》的增減與(yu) 修改,除了前文提到的陽明從(cong) 祀孔廟外,還有緒山對陽明思想的理解和概括,以及對陽明後學中一些思想現象的反省等原因。

 

綜上所論,從(cong) 黃綰《行狀》到嘉靖本《年譜》,再到《年譜》全書(shu) 本,體(ti) 現出以“為(wei) 可恨耳”“此心光明”為(wei) 內(nei) 容的增補到刪減的過程與(yu) 關(guan) 係,表明黃綰《行狀》所載的“他無所念,平生學問方才見得數分,未能與(yu) 吾黨(dang) 共成之,為(wei) 可恨耳”方為(wei) 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確切實際,陽明臨(lin) 終遺言的見證者是侍者、家童,而非門人周積。相對於(yu) 黃綰《行狀》中的“為(wei) 可恨耳”,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增補和保留的“此心光明”,反映了後學對陽明的推崇,以及服務於(yu) 推動陽明從(cong) 祀孔廟的大局。總之,陽明臨(lin) 終遺言是“為(wei) 可恨耳”,而非“此心光明”。此外,以“臨(lin) 終遺言”“格竹”“龍場悟道”“論實踐之功”條下之按語為(wei) 內(nei) 容作考察,顯示緒山將嘉靖本《年譜》編入《全書(shu) 》、形成全書(shu) 本《年譜》過程中,存在內(nei) 容上的增減和刪改。陽明從(cong) 祀孔廟、對陽明思想的理解概括以及對後學中某些思想現象的批判反省,構成緒山在編撰全書(shu) 本《年譜》過程中作增減刪改的原因。嘉靖本與(yu) 全書(shu) 本《年譜》在具體(ti) 內(nei) 容上的差異及其意義(yi) ,值得作更全麵的討論。

 

注釋
 
1本文的《王文成公全書》的文獻依據是[]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下文相關引文均引自此版本,不再贅述。
 
2《陽明先生年譜》有全書本和嘉靖本,關於兩個版本之間的關係和差異,詳見下文論述。
 
3[]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463頁。
 
4按照地域劃分,周積屬於浙中王門,然黃宗羲《明儒學案》未載其學行。
 
5[]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579頁。
 
6陳來已注意到全書本《年譜》與黃綰《行狀》記載上的差異,但未作明確結論。(參加陳來:《有無之境:王陽明哲學的精神》,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第398399頁。)
 
7[]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5371538頁。
 
8同上,第1543頁。
 
9錢明:《王陽明及其學派論考》,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4108頁。
 
10張宏敏:《黃綰道學思想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128頁。
 
11[]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601頁。
 
12陳來:《有無之境:王陽明哲學的精神》,第399頁。
 
13[]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603頁。
 
14鄒建峰:《陽明夫子親傳弟子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78頁注釋。
 
15關於全書本與嘉靖本《年譜》之間的關係,徑直言之,全書本是嘉靖本在編入《全書》過程中形成的特殊本子,即《全書》卷32-34的內容。
 
16[]錢德洪編、羅洪先考訂、龔曉康等點校:《陽明先生年譜》,龔曉康、趙永剛主編:《王陽明年譜輯存》,貴陽:貴州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162頁。此點校本以刊刻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的《陽明先生年譜》為底本。
 
17緒山《當道書》所作時間不可考,但應早於《年譜》完成的時間。
 
18錢明:《從“聖域”走向“神壇”的王陽明——中晚明神話王陽明的當代警示》,《貴陽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2期。
 
19朱鴻林:《〈王文成公全書〉刊行與王陽明從祀爭議的意義》,《孔廟從祀與鄉約》,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年,第125150頁。
 
20楊正顯:《王陽明〈年譜〉與從祀孔廟之研究》,《覺世之道:王陽明良知說的形成》,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85323頁(附錄二)。
 
21龔曉康、趙永剛主編:《王陽明年譜輯存》,第12頁。
 
22[]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3481349頁。
 
23同上,第1348頁。
 
24龔曉康、趙永剛主編:《王陽明年譜輯存》,第20頁。
 
25[]王守仁撰,吳光、錢明等編校:《王陽明全集》,第13541355頁。
 
26同上,第13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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