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東京】鄭玄“文王受命”問題考論

欄目:《原道》第39輯
發布時間:2021-03-17 15:52:50
標簽:《詩經》、受命觀念、文王受命、鄭玄

鄭玄“文王受命”問題考論

作者:秦東(dong) 京(中山大學哲學係博士研究生)

來源:《原道》第39輯,陳明、朱漢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20年11月出版

 

內(nei) 容摘要:“受命”不僅(jin) 是一個(ge) 王朝合法性的重要標誌,據《六藝論》,天對聖王的授命亦可視作“六藝”形成中最重要的事件。然而鄭玄對“受命”的理解在其注釋體(ti) 係中非常複雜。

 

就“文王受命”而言,鄭玄注《緯書(shu) 》已經呈現出兩(liang) 種對“文王受命”的不同說法,其注《書(shu) 》箋《詩》對“文王受命”的理解則有兩(liang) 個(ge) 來源:“受命”觀念取自《緯書(shu) 》,文王受命後所做大事則來自《書(shu) 傳(chuan) 》。

 

值得注意的是,當鄭玄同時接受這兩(liang) 種來源不同的文獻時,其對作為(wei) 文王受命標誌性事件的文王斷虞、芮之訟的理解已悄然變化,其顯示著一種“受命”觀念的轉變:《書(shu) 傳(chuan) 》以諸侯歸附作為(wei) 王者“受命”的標誌,在此理解下,文王因斷訟而受命。

 

當鄭玄接受《緯書(shu) 》中五帝通過祥瑞對王者受命時,文王斷訟僅(jin) 為(wei) 文王受命後所做的事情之一,並不具有“受命”的意義(yi) 。

 

關(guan) 鍵詞:《詩經》;鄭玄;文王受命;受命觀念

 

 

 

(《書(shu) 傳(chuan) 》)

 

“受命”觀念在漢代非常重要,所謂“王者必受命而後王”,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受命”乃是新王朝的始點,是其獲得合法性的標誌。鄭玄也不例外,《詩經·小雅·節南山》鄭《箋》雲(yun) :“昊天不自出政教,則終窮苦百姓。欲使昊天出圖書(shu) 有所授命,民乃得安。”其注《文王序》更明言“文王受天命而王天下”。

 

此外,在《六藝論》中,鄭玄更將“受命”與(yu) “六藝”的興(xing) 作聯係起來,將之視為(wei) “六藝”形成過程中最重要的事件,所謂“六藝者,圖所生也。河圖、洛書(shu) 皆天神言語,所以教告王者也”。

 

“六藝”由“圖”而生,而“圖”,即天神教告王者的河圖、洛書(shu) ,“其實皆是天命”。“受命”問題在鄭玄的整個(ge) 注釋體(ti) 係中非常複雜,本文的目的在於(yu) 試圖對鄭玄理解的“文王受命”作一較全麵的考察。

 

一、孔穎達對“文王受命”的討論

 

孔穎達在《大雅·文王疏》中對“文王受命”進行了詳細討論,基本觀點可概括為(wei) 兩(liang) 點:其一,鄭玄所理解的“文王受命”指文王於(yu) 戊午蔀二十九年受赤雀丹書(shu) ,逾年改元;其二,鄭玄此種理解在其整個(ge) 注釋體(ti) 係中是一致的。

 

對於(yu) “文王受命”指文王受“赤雀丹書(shu) ”,孔穎達除引用鄭玄《洛誥注》“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魚,皆七年”外,又雲(yun) :“以讖緯所言文王之事最為(wei) 詳悉,……說文王之事隻言赤雀丹書(shu) 。”而對於(yu) 諸《緯》關(guan) 於(yu) “文王受命”或言“赤雀”,或言“鳳皇”,或言“鳥”,孔穎達認為(wei) “文雖不同,其實一也”。

 

對於(yu) “文王受命”在戊午蔀二十九年,孔穎達雲(yun) :“《尚書(shu) 運期受》引《河圖》曰:‘蒼帝之治,八百二十歲立戊午蔀。’注雲(yun) :‘周文王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易類謀》雲(yun) :‘文王比隆興(xing) 始霸,伐崇,作靈台,受赤雀丹書(shu) ,稱王製命,示王意。’注雲(yun) :‘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時赤雀銜丹書(shu) 而命之。’……以此知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卽是赤雀所命之年也。”

 

此外,孔穎達根據鄭玄《書(shu) 序注》和《毛詩譜》得出鄭玄認為(wei) 文王受命逾年改元。而孔穎達在其討論中,參合使用鄭玄《緯書(shu) 注》《尚書(shu) 注》《毛詩譜》等著作,可見孔氏認為(wei) 鄭玄對於(yu) “文王受命”的理解在其整個(ge) 注釋體(ti) 係中是一致的。

 

 

 

(鄭玄)

 

然而,鄭玄對於(yu) “文王受命”的理解是否如孔穎達所說的那樣?本文接下來將分四節進行討論。孔穎達既然認為(wei) 鄭玄所理解的“文王受命”為(wei) 文王受赤雀丹書(shu) ,“讖緯所言文王之事最為(wei) 詳悉”,而“所論圖書(shu) 莫過《中候》”,那麽(me) 《中侯》是如何理解“受命”的,便是筆者首先要討論的問題。

 

二、《中侯》中的“受命”觀念

 

鄭玄作《六藝論》,將《中侯》增入“六藝”之中,與(yu) 《詩》《書(shu) 》同列。其采《尚書(shu) 緯》,以《中侯》與(yu) 《尚書(shu) 》同源,均為(wei) 黃帝玄孫帝魁之書(shu) ,並經孔子刪述,可見鄭玄對《中侯》的重視。

 

《中侯》散亡,全書(shu) 大略言河、洛“受命”之事。《合符後》言武王“受命”雲(yun) :“(太子發)渡於(yu) 孟津中流,受文命待天謀,白魚躍入王舟,王俯取魚,長三尺,赤文有字,題目下名授右。王維退,寫(xie) 成以二十字,魚文消。有火自上複於(yu) 王屋,流為(wei) 烏(wu) ,其色赤,其聲魄,五至以穀俱來。”

 

在《緯書(shu) 》中,授命王者的乃是太微五帝,即《春秋緯·文耀鉤》所謂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紉、白帝白招炬、黑帝汁光紀。然而五帝並不對王者直接授命,還需借助靈瑞,即“白魚”“赤烏(wu) ”。

 

對於(yu) “赤烏(wu) ”,《合符後》雲(yun) :“赤烏(wu) 成文,雀書(shu) 之福。”鄭雲(yun) :“文王得赤雀丹書(shu) ,今武王致赤烏(wu) ,俱應周尚赤。”則赤色代表周所尚之色。而“白魚”,其雲(yun) “魚者,水精”,則“魚”代表殷之水德,而“白”為(wei) 殷之正色,白魚入武王之舟,則殷紂為(wei) 武王所擒殺。

 

《中侯》所言“受命”尚有兩(liang) 處值得注意。第一,“受命”之圖書(shu) 多有文字,雖然有些文字並非當時所通行。武王所得白魚“赤文有字”,武王“寫(xie) 成以二十字”。周公得洛書(shu) “赤文成字”,周公“援筆以時文寫(xie) 之”。

 

湯受命伐桀,黑鳥化為(wei) 黑玉,赤勒有“元精天乙,受神福命之:予伐桀命克,予商滅夏天下服”之文。天授命的信息以文字的形式傳(chuan) 達,則解讀天命就成了一件認字的工作,並且以文字傳(chuan) 達天命意味著天命是清楚直接而且很少有歧義(yi) 的,是天“諄諄然命之”的。

 

第二,“受命”之內(nei) 容為(wei) 尚未發生或尚未施行之事,天通過授命對受命之人昭示未來,或直接發布行事命令。堯所得河圖昭示了曆代帝王興(xing) 亡之數,秦穆公得白雀昭示了秦家的興(xing) 亡,文王得赤雀則被解讀為(wei) 上天命文王伐崇。對於(yu) 受命之人而言,其可以通過執行天所命之事以助成天命,此即“應天命”。

 

有了《中侯》對於(yu) “受命”的理解,我們(men) 接下來就可以回到《緯書(shu) 》,具體(ti) 討論鄭玄注《緯》是如何理解“文王受命”的。

 

三、鄭注《緯書(shu) 》中的“文王受命”

 

《易緯·乾鑿度》對於(yu) “文王受命”有一較完整的曆法,而鄭玄諸《注》多與(yu) 此有關(guan) ,筆者的討論將從(cong) 此開始。

 

《毛詩正義(yi) 》引《乾鑿度》雲(yun) :“曆元名,握先紀,日甲子,歲甲寅。”又雲(yun) :“今入天元二百七十五萬(wan) 九千二百八十歲,昌以西伯受命。”注雲(yun) :“受洛書(shu) 之命為(wei) 天子。”

 

 

 

(《毛詩正義(yi) 》)

 

孔穎達雲(yun) :“依《三統曆》,七十六歲為(wei) 一蔀,二十蔀為(wei) 一紀,……凡紀首者皆歲甲寅日甲子,即以甲子之日為(wei) 初蔀名,甲子蔀一也;滿七十六歲,其後年初日次癸卯,即以癸卯為(wei) 蔀首二也;從(cong) 此以後,壬午為(wei) 蔀三也;……乙酉蔀二十也,是一紀之數。終而複始,後紀還然。”

 

依此,我們(men) 可以算出“天元二百七十五萬(wan) 九千二百八十歲”所當何蔀及此年幹支,表述為(wei) 公式即“1蔀=76年;1紀=76×20(蔀)=1520年;2759280年=1520×1815+480(年)”,因而“天元二百七十五萬(wan) 九千二百八十歲”包括1815紀餘(yu) 480年。

 

此480年歸入下一紀:“480=76×6+24”。此處480年包括6蔀餘(yu) 24年,此24年進入此紀第七蔀,即戊午蔀,因而“天元二百七十五萬(wan) 九千二百八十歲”為(wei) 戊午蔀二十四年。依《三統曆》,每紀紀首均“歲甲寅日甲子”,480年正當8個(ge) 甲子,因而戊午蔀二十四年為(wei) 癸醜(chou) 年,即“文王受命”在戊午蔀二十四年,癸醜(chou) 年。

 

《乾鑿度》又雲(yun) :“入戊午蔀二十九年,伐崇,作靈台,改正朔,布王號於(yu) 天下,受錄應河圖。”注雲(yun) :“受命後五年乃為(wei) 此改。應猶如也,如前聖王所得河圖之書(shu) 。”孔氏雲(yun) :“既雲(yun) ‘入戊午蔀二十九年’,雖連以伐崇、改正之事,雲(yun) ‘受錄應《河圖》’,則二十九年之文為(wei) 受錄而發。受錄者,即謂受丹書(shu) 王命之錄也。”

 

孔穎達認為(wei) 二十九年為(wei) 受錄而發,則文王二十九年“受錄”,所謂“受錄”即“昌以西伯受命”,依鄭《注》,其乃“洛書(shu) 之命”,依孔《疏》,其亦“赤雀丹書(shu) ”。然而孔氏解釋與(yu) 鄭《注》抵牾。鄭雲(yun) “受命後五年乃為(wei) 此改”,則鄭玄並不認為(wei) 此是文王受命之年。

 

 

 

(孔穎達)

 

對於(yu) “受錄應河圖”,鄭雲(yun) :“應猶如也,如前聖王所得河圖之書(shu) 。”則鄭玄認為(wei) “受錄應河圖”在於(yu) 說明文王受命與(yu) 前聖王受命之間的關(guan) 係,即文王所受洛書(shu) 與(yu) 前聖王所得河圖之書(shu) 為(wei) 一事。

 

此正如《六藝論》中,鄭玄認為(wei) 河洛圖書(shu) 雖然依據所受之時是否太平而有正變之分,授受形式亦有分別,然而就其均為(wei) 教告王者的天神言語來說則是相同的。以文王受命為(wei) 戊午蔀二十四年亦與(yu) 《雒師謀注》相合。其雲(yun) :“數文王受命,至魯惠公末年,三百六十五歲。”

 

孔穎達雲(yun) :“案三統之術,隱公元年歲在己未,其年前惠公之末年,歲在戊午,計文王受命是戊午之年,下至惠公末年,六複戊午,當三百六十年矣。”孔穎達以文王於(yu) 二十九年受命,故所算結果為(wei) 三百六十年,與(yu) 鄭《注》“三百六十五歲”相差五年,而如果用二十四年計算,則從(cong) 文王受命到魯惠公末年恰好三百六十五年。

 

然而,鄭玄《緯書(shu) 注》又有文王受命為(wei) 戊午蔀二十九的說法,《尚書(shu) 運期受注》有“周文王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易類謀注》則有“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時赤雀銜丹書(shu) 而命之”。

 

此外,《緯書(shu) 》在述說文王受命時有兩(liang) 條明顯不同的脈絡。其一,文王受“赤雀丹書(shu) ”多與(yu) 伐崇、作靈台、稱王相聯係,並認為(wei) 文王於(yu) 豐(feng) 受此丹書(shu) 。《易類謀》:“文王比隆興(xing) 始霸,伐崇,作靈台,受赤雀丹書(shu) ,稱王製命,示王意。”

 

《中侯·我應》:“周文王為(wei) 西伯,季秋之月甲子,赤雀銜丹書(shu) 入豐(feng) ,止於(yu) 昌戶,再拜稽首受。……王曰:於(yu) 戲!斯在伐崇。……作靈台,緩優(you) 暇紂。文王告武王曰:‘我稱非早,一人固下。’”注雲(yun) :“我稱王非為(wei) 早,欲以一人心固臣下。”

 

其二,文王受命與(yu) 文王演《易》相關(guan) ,而從(cong) 來不與(yu) 文王伐崇等事同時出現。《易緯·通卦驗》:“有人侯牙,倉(cang) 姬演步,有鳥將顧。”孔穎達雲(yun) :“其意言文王得赤雀而演《易》。”《易緯·是類謀》:“子乙世配醜(chou) 子,予姬昌赤丹雀書(shu) 也。演恢命,著紀元苞。”注雲(yun) :“文王受丹赤雀書(shu) 而演,謂作《易》。”

 

 

 

鄭注《緯書(shu) 》對於(yu) “文王受命”同時有戊午蔀二十四年與(yu) 二十九年兩(liang) 說,且存在對於(yu) 文王受命不同的敘述脈絡,但這並不意味著鄭玄認為(wei) 文王曾兩(liang) 次受命。就《乾鑿度》而言,鄭玄認為(wei) 二十九年乃是“文王受命後五年”。

 

對於(yu) 《雒師謀》來說,與(yu) 之同屬於(yu) 《中侯》的《我應》記述了赤雀銜丹書(shu) 命文王伐崇侯虎的事情,而《雒師謀》中“文王既誅崇侯虎”與(yu) 之相應。因而就《中侯》文本內(nei) 部而言,對鄭《注》最自然地理解當為(wei) 文王於(yu) 戊午蔀二十四年受赤雀丹書(shu) 。

 

總之,在鄭注的語境裏,文王兩(liang) 次受命之說並不能成立。換言之,盡管鄭玄注《緯書(shu) 》對於(yu) “文王受命”同時存在戊午蔀二十四年與(yu) 二十九年兩(liang) 說,《緯書(shu) 》散亡,從(cong) 現存的文獻來看,此兩(liang) 說可能隻是鄭玄依據不同的文獻作出的不同解釋。

 

四、《毛詩箋》《毛詩譜》《尚書(shu) 注》的理解

 

《尚書(shu) ·洛誥》雲(yun)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鄭雲(yun) :“文王得赤雀,武王俯取白魚,皆七年。以文武受命七年而崩,周公不敢過其數也。”由此,鄭玄注《尚書(shu) 》認為(wei) 文王受命就是得赤雀。

 

《詩經·小雅·節南山》雲(yun) :“不自為(wei) 政,卒勞百姓。”鄭雲(yun) :“昊天不自出政教,則終窮苦百姓。欲使昊天出圖書(shu) 有所授命,民乃得安。”則鄭玄箋《詩》以昊天出圖書(shu) 作為(wei) 王者受命的標誌。

 

對於(yu) “圖書(shu) ”,《六藝論》雲(yun) :“河圖洛書(shu) 乃天神言語,所雲(yun) 教告王者也。太平嘉瑞,圖書(shu) 之出必龜龍銜負焉,黃帝、堯、舜、周公是其正也;……文王赤雀止於(yu) 戶,……是其變也。”由此,文王所受“赤雀丹書(shu) ”就是昊天所出之圖書(shu) 。

 

因而鄭玄注《書(shu) 》、箋《詩》對於(yu) “受命”的理解取自《緯書(shu) 》,具體(ti) 到“文王受命”,則為(wei) 文王受“赤雀丹書(shu) ”。

 

對於(yu) 其受命之年,《泰誓序》雲(yun)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鄭雲(yun) :“十有一年,本文王受命而數之,是年入戊午蔀四十歲矣。”戊午蔀四十年當文王受命十一年,則其受命元年為(wei) 戊午蔀三十年。

 

《詩譜》雲(yun) :“以曆校之,文王受命十三年辛未之歲殷正月六日殺紂。”文王受命十三年為(wei) 辛未年,則元年為(wei) 己未年,即戊午蔀三十年,兩(liang) 者一致。孔穎達又據鄭玄《緯書(shu) 注》,得出文王於(yu) 二十九年受命,逾年改元。

 

 

 

(《詩譜》)

 

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在此期間,文王多方征伐,為(wei) 武王一舉(ju) 克殷掃除了障礙。對於(yu) 此七年間文王所做大事,《尚書(shu) 大傳(chuan) 》雲(yun) :“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二年伐於(yu) ,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

 

又雲(yun) :“文王一年質虞、芮,二年伐於(yu) ,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畎夷,紂乃囚之,四友獻寶乃得免於(yu) 虎口,出而伐耆。”鄭玄注《書(shu) 》箋《詩》對此均有所引用。其注《西伯戡黎序》雲(yun) :“紂聞文王斷虞、芮之訟,後又三伐皆勝,而始畏惡之,拘於(yu) 羑裏。……紂得散宜生等所獻寶而釋文王,文王釋而伐黎,明年伐崇。”

 

而箋《大雅·綿》“混夷駾矣”時,則雲(yun) :“混夷,夷狄國也。……是之謂‘一年伐混夷’。”據孔《疏》,鄭玄注《書(shu) 傳(chuan) 》“四年伐畎夷”時曾引用過“混夷駾矣”一句,則此處“是之謂‘一年伐混夷’”當即《書(shu) 傳(chuan) 》之文。在文王此七年間所做事情中,與(yu) 本文主題最相關(guan) 的在於(yu) 斷虞、芮之訟,筆者接下來對此略作討論。

 

文王斷虞、芮之訟最早出現在《大雅·綿》“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鄭雲(yun) :“虞、芮之質平,而文王動其綿綿民初生之道,謂廣其德而王業(ye) 大。”鄭玄此《箋》乃是基於(yu) 對《綿序》以及大王與(yu) 周家王業(ye) 關(guan) 係的理解而發,《綿箋》雲(yun) :“至大王而德益盛,得其民心而生王業(ye) 。”則周室王業(ye) 生於(yu) 大王。

 

《序》雲(yun) :“《綿》,文王之興(xing) 本由大王也。”大王德益盛,文王廣其德,大王生王業(ye) ,文王本之大王而興(xing) ,故此《箋》認為(wei) 文王斷虞、芮之訟是“廣其德而王業(ye) 大”。此外,《皇矣》雲(yun) :“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誕先登於(yu) 岸。”毛《傳(chuan) 》:“岸,高位也。”鄭於(yu) 此處易《傳(chuan) 》,雲(yun) :“誕,大。登,成。岸,訟也。天語文王曰:……欲廣大德美者,當先平獄訟,正曲直也。”

 

鄭“登,成也”的訓釋與(yu) 毛《傳(chuan) 》對“虞、芮質厥成”之“質”的訓釋相同,其“先平獄訟”,把“登”理解為(wei) “平”亦同於(yu) 彼處毛《傳(chuan) 》。而“廣大德美”亦與(yu) 前引“廣其德”相合。

 

因而筆者認為(wei) 此處鄭《箋》“欲廣大德美者,當先平獄訟”即為(wei) “虞、芮質厥成”而發。值得注意的是天語文王先平獄訟,意味著文王斷訟在天語文王之後,即文王斷訟在其受命之後。

 

至此我們(men) 看到,鄭玄注《書(shu) 》箋《詩》時接受了《緯書(shu) 》的“受命”觀念以及“文王受命”為(wei) 文王受赤雀丹書(shu) 的說法。在此觀念下,文王斷虞、芮之訟隻是文王受命後所做的事情之一。

 

依孔氏文王受命逾年改元的說法,其在文王受命後一年,即戊午蔀三十年,而此一事件的意義(yi) 被鄭玄表述為(wei) 文王在大王“德益盛”“生王業(ye) ”的基礎上“廣其德而王業(ye) 大”。然而,筆者接下來將指出的是,鄭玄的這種理解實際上背離了《書(shu) 傳(chuan) 》、乃至毛《傳(chuan) 》的“受命”觀念。

 

五、“虞、芮質厥成”與(yu) “文王受命”

 

《書(shu) 傳(chuan) 》雲(yun) :“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那麽(me) 文王斷虞、芮之訟對於(yu) 《書(shu) 傳(chuan) 》到底意味著什麽(me) ?

 

對於(yu) “文王受命”,《書(shu) 傳(chuan) 》雲(yun) :“天之命文王,非啍啍然有聲音也,文王在位而天下大服,施政而物皆聽,命則行,禁則止,動搖而不逆天之道,故曰天乃大命文王。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

 

《書(shu) 傳(chuan) 》此段當取自《孟子·萬(wan) 章上》,《萬(wan) 章上》通過孟子與(yu) 弟子萬(wan) 章的對話集中討論了孟子對於(yu) 王者“受命”這一問題的理解,其雲(yun) :“萬(wan) 章曰:‘堯以天下與(yu) 舜,有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yu) 人。’‘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yu) 之?’曰:‘天與(yu) 之。’‘天與(yu) 之者,諄諄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與(yu) 事示之而已矣。……昔者堯薦舜於(yu) 天而天受之,暴之於(yu) 民而民受之。

 

 

 

(孟子)

 

故曰:天不言,以行與(yu) 事示之而已矣。’曰:‘敢問薦之於(yu) 天而天受之,暴之於(yu) 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yu) 之,人與(yu) 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yu) 人。……’”

 

在這段對話中,孟子首先肯定了天子之位不能由天子與(yu) 人,而隻能由天授予。對孟子而言,匹夫成為(wei) 天子需要兩(liang) 個(ge) 條件:首先要有天子薦之於(yu) 天而天受之,其二要有天下之人的歸附,即“暴之於(yu) 民而民受之”。

 

有天子薦之於(yu) 天,是匹夫成為(wei) 天子的必要條件。然而從(cong) 孟子對於(yu) 堯舜等禪讓過程的敘述中我們(men) 看到,有了這個(ge) 條件也隻是成為(wei) 未來天子的候選人之一,甚至隻是第二候選人,相比於(yu) 天子之子,其並不具有優(you) 先性,而真正對於(yu) 天子之位具有決(jue) 定性作用的乃是天下的歸附。

 

天下的歸附在《孟子》有兩(liang) 種表述,一是“天下之民”從(cong) 之,一是“天下諸侯”從(cong) 之。在以封建大一統對古史進行想象時,天子並不直接麵對天下之民,天子建國以治民,諸侯作為(wei) 天子與(yu) 天下之民的中介,天子與(yu) 諸侯的關(guan) 係反而是直接的,一方麵天子通過對諸侯進行賞罰黜陟獲取天下民心,另一方麵天子“天命”的獲得與(yu) 保持也依靠諸侯的歸附來實現。

 

有了這種“受命”觀念,我們(men) 就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王斷虞、芮之訟對於(yu) 文王受命到底意味著什麽(me) 。在《大雅·綿》中,向來以質略著稱的毛《傳(chuan) 》卻向我們(men) 詳細講述了文王斷訟的過程,其雲(yun) :“虞、芮之君,相與(yu) 爭(zheng) 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焉?’乃相與(yu) 朝周。

 

入其竟,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wei) 大夫,大夫讓為(wei) 卿。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zheng) 田為(wei) 間田而退。天下聞之,而歸者四十餘(yu) 國。”

 

文王斷訟的結果就是諸侯國的歸附。由於(yu) 諸侯的歸附可以作為(wei) 王者“受命”的標誌,因而文王斷訟就成為(wei) 文王受命最為(wei) 關(guan) 鍵的事件。毛公對於(yu) 《綿》一詩的解釋也能為(wei) 這一理解提供支持。

 

 

 

(《詩經》)

 

《序》雲(yun) :“《綿》,文王之興(xing) 本由大王也。”聯係處於(yu) 《大雅》首篇的《文王》,則此處所說“文王之興(xing) ”當指文王受命作周,即《序》所謂“《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因而,在《毛詩》的語境下,《綿》一詩實際是要討論文王受命與(yu) 大王之間的關(guan) 係,並且《詩序》認為(wei) 文王受命“本由大王”,即即大王之時已有受命之端。

 

毛《傳(chuan) 》在《綿》中對於(yu) 大王遷岐事有一段不同尋常的論述,其雲(yun) :“古公處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聞之,君子不以其所養(yang) 人而害人。二三子何患乎無君?’去之,踰梁山,邑乎岐山之下。

 

豳人曰:‘仁人之君,不可失也。’從(cong) 之如歸市。”此段幾乎全部襲自《孟子·梁惠王下》。就《綿》一詩而言,毛《傳(chuan) 》與(yu) 鄭《箋》有幾處不同,與(yu) 本文討論相關(guan) 者有兩(liang) 處。

 

 

 

(鄭《箋》)

 

其一,毛《傳(chuan) 》認為(wei) 沮漆之水在岐山周原之地,而鄭玄則認為(wei) 其處於(yu) 豳地。對於(yu) 沮漆之水的不同定位關(guan) 係著毛、鄭對“綿綿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的理解。毛雲(yun) :“民,周民也。……土,居也。沮,水。漆,水也。”則毛公認為(wei) 周民興(xing) 起於(yu) 大王居岐山周原之時。鄭玄認為(wei) 沮漆之水處豳,則周民興(xing) 起於(yu) 豳地。

 

如果周民興(xing) 起於(yu) 大王居岐,而太公遷岐之時,豳民“從(cong) 之如歸市”就非常重要。大王遷岐,正值周生死存亡之秋,豳人不從(cong) 則周就此滅亡。其二,大王在周原所有的施為(wei) 都依賴於(yu) 從(cong) 豳地遷去的豳眾(zhong) 。

 

因而可以說大王遷岐時,豳人“從(cong) 之如歸市”就意味著周家王跡的興(xing) 起。《孔叢(cong) 子·居衛》也說:“(大王遷岐)豳民之束修奔而從(cong) 之者三千乘,一止而成三千乘之邑,此王道之端也。”

 

相比於(yu) 大王遷岐時豳人“從(cong) 之者如歸市”,文王斷虞、芮之訟後歸附的不再是民,而是“四十餘(yu) 國”,豳人的歸附意味著周家王業(ye) 的興(xing) 起,則諸侯的歸附當標誌了文王的受命。

 

既然《書(shu) 傳(chuan) 》對於(yu) “受命”的理解來自《孟子》,在《孟子》的“受命”觀念下,毛《傳(chuan) 》給我們(men) 講述了一個(ge) 文王因斷虞、芮之訟而“受命”的故事,則我們(men) 有理由推斷,《書(shu) 傳(chuan) 》所謂“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也當指文王因斷訟而受命,並且此年為(wei) 文王受命一年。

 

至此可知,盡管鄭玄對“文王受命”的理解接受了《書(shu) 傳(chuan) 》的說法,但當他同時接受《緯書(shu) 》中的“受命”觀念時,其理解下的文王斷訟卻與(yu) 《書(shu) 傳(chuan) 》有極大分別:

 

就時間先後而言,鄭玄認為(wei) 文王斷訟在其受命之後,而《書(shu) 傳(chuan) 》則認為(wei) 斷訟在其受命前或與(yu) 受命同時;就斷訟的意義(yi) 而言,鄭玄認為(wei) 文王斷訟隻是在大王的基礎上“廣其德而王業(ye) 大”,而《書(shu) 傳(chuan) 》卻認為(wei) 文王因斷訟而受命。

 

六、結語

 

《尚書(shu) ·泰誓》雲(yun)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天之視聽需要通過民之視聽來察知。順此以往,則天意的表達最終被落實為(wei) 民意,而作為(wei) 王朝起始最重要事件的天命授予也被落實為(wei) 民心的歸附,在封建大一統王朝的想象下,則表現為(wei) 天下諸侯的歸附。

 

《易》講“順乎天而應乎人”,此時的天其實已成為(wei) 依附於(yu) 人的存在。然而隨著五行災異及讖緯等的興(xing) 起,天的獨立地位被提出來並複雜化,因此便有了“太微五帝”以及昊天上帝。

 

 

 

當然,“天”作為(wei) 有意識的存在體(ti) 被提出來,並不意味著民不再重要,隻是民的地位發生了變化,從(cong) 天意的表達者變成天意如此表達的前提,正如《文王箋》所說“文王初為(wei) 西伯,有功於(yu) 民,其德著見於(yu) 天,故天命之以為(wei) 王,使君天下也”。

 

本文主要立足於(yu) 《詩經》,梳理出鄭玄對於(yu) “文王受命”的理解,尤其是其與(yu) 《孟子》、《書(shu) 傳(chuan) 》、毛《傳(chuan) 》在“受命”觀念上的差異。我們(men) 現在已經不可能相信天是由六個(ge) 有著非常拗口名字的上帝組成,也不會(hui) 相信這與(yu) 我們(men) 現今的政治命運會(hui) 有什麽(me) 聯係,然而這卻是我們(men) 反思古典思想的一個(ge) 環節。

 

在此基礎上,我們(men) 對於(yu) 古典思想可以有更深刻的思考。此外,鄭玄在《六藝論》中明言“注《詩》宗毛為(wei) 主,其義(yi) 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別也”。除了鄭玄與(yu) 毛《傳(chuan) 》一些細節上的差異,本文更想嚐試去做的是揭示出兩(liang) 者之間一些更根本的分歧,因而這也是我們(men) 理解鄭玄“詩學”乃至其思想的一個(ge) 必要步驟。

 

 

責任編輯:近複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