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春】王弼易學的經學前見與義理新意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1-13 17:31:56
標簽:義理易學、天人問題、王弼

王弼易學的經學前見與(yu) 義(yi) 理新意

作者:董春

來源:《周易研究》2019年第5期


作者簡介:董春(1985-),男,山西晉中人,山東(dong) 大學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儒學高等研究院博士後。

 

內(nei) 容提要:魏晉之際,王弼確立了以義(yi) 理解《易》的詮釋範式,這一詮釋範式固然受到了道家思想的影響,但其主要目的仍然是要解決(jue) 如何探求《周易》本意的問題。王弼的易學思想並沒有繞開漢代經學的“前見”而另辟蹊徑,他對體(ti) 用關(guan) 係的思考,乃是對漢易中的天人感應、陰陽災異說之反思,他認為(wei) 隻有透過此紛繁複雜的現象去尋求至高不變的本體(ti) ,方能對此天人問題有一根本性的認知,從(cong) 而為(wei) 規範人事提供依據。王弼對象數詮釋範式的批判,固然有“援道入儒”亦或是“於(yu) 形上學深有體(ti) 會(hui) ”的因素所在,但就其根本而言王弼的這種反思乃是東(dong) 漢經學簡化運動的繼續,是在批判象數注經派的基礎上,對解讀經典本意方法的尋求。

 

關(guan) 鍵詞:王弼/義(yi) 理易學/天人問題/詮釋方法/Wang Bi/meanings-and-principle approach to the Changes/relationship between Heaven and human beings/hermeneutic methods

 

標題注釋: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麵上資助(2018M642677);山東(dong) 大學基本科研業(ye) 務費項目資助;泰山學者工程專(zhuan) 項經費資助項目。

 

中國古典哲學的傳(chuan) 承和創新無不建立在經典詮釋的基礎之上。自諸子時代之後,學者思想的創新多依托於(yu) 經典注釋,士人通過注釋經典傳(chuan) 遞自身的學術思想,經、傳(chuan) 、注之間的互動構成了中國古典哲學的發展史。在漢代成為(wei) “五經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因魏晉之際特殊的曆史、學術環境而被王弼賦予了玄學內(nei) 涵,經學典籍《周易》成為(wei) “三玄”之一,為(wei) 玄學理論的產(chan) 生和發展奠定了基礎。故學者對這一時期的易學研究多集中於(yu) 其哲理玄思。但值得注意的是,王弼所麵對的乃是融合了漢代經學的問題意識和思維模式的《周易》。雖然史料並無明確的關(guan) 於(yu) 王弼易學傳(chuan) 承的記載,但在當時象數詮釋方式已經成為(wei) 易學之主流,王弼學易必然要了解象數之學,故在其注《易》的過程中象數學和道家之學①共同構成了其易學的“前見”。這種“前見”不是消極的,不僅(jin) 不可避免,而且是其義(yi) 理詮釋範式形成的基礎,這一“前見(Vorurteile)和前見解(Vormeinungen),並不是解釋者自身可以自由支配的。解釋者不可能事先就把那些使理解得以可能的生產(chan) 性的前見(die Produktiven Vorurteile)與(yu) 那些阻礙理解並導致誤解的前見區分開來”②。目前學界對於(yu) 王弼易學當中的老子之學、哲理玄思、象數義(yi) 理之爭(zheng) 等多方麵已有深入的研究,但對王弼易學“前見”中的經學意識關(guan) 注度不夠,忽視了漢代易學當中的天人關(guan) 係問題以及經典詮釋方法對王弼易學思想形成和發展的影響。有見於(yu) 此,本文擬對王弼易學中的經學意識進行研究和探討。

 

一、漢易的經學內(nei) 涵與(yu) 理論困境

 

《周易》通過六十四卦的陰陽互動變化,以“變易”為(wei) 核心鋪陳出蘊含無窮智慧與(yu) 意義(yi) 的宇宙,形成了獨有的理論體(ti) 係。後世讀者在麵對這一複雜的經典時,常常會(hui) 有種種疑惑:《周易》的本義(yi) 是什麽(me) ?聖賢作易的目的為(wei) 何?我們(men) 要從(cong) 何種角度去理解《周易》?以此問題意識為(wei) 出發點,人們(men) 會(hui) 根據時代需求對經典進行解讀,這種解讀實質上是一種經典文本和詮釋者視域的融合,人們(men) 在經典的基礎上依據時代的需求來彰顯其所蘊含的微言大義(yi) 。因此,《周易》的經典性並不意味著經典智慧可以超越時空,成為(wei) 亙(gen) 古不變的真理,其所蘊含的智慧總是隨著時代在不斷發展,故從(cong) 何種角度去詮釋《周易》就成為(wei) 經典詮釋者所必須要解決(jue) 的首要問題。《周易》古經本用於(yu) 占筮,這套占筮體(ti) 係通過融象數、義(yi) 理為(wei) 一的模式實現溝通天人的目的。《易傳(chuan) 》在此基礎之上,融貫古今,將人生價(jia) 值應然之境與(yu) 宇宙運行實然之動相結合,真正地融象數義(yi) 理為(wei) 一體(ti) ,形成了易學所特有的天人之學,至此,易學作為(wei) 特色鮮明的專(zhuan) 門之學正式形成。《周易》經傳(chuan) 共同建構的這門具有高度原創性和無限開放性的學問,隨著社會(hui) 曆史的發展而不斷被賦予新的內(nei) 容,易學亦在此曆史的長河當中新意迭生。

 

漢初,《周易》雖未遭秦火而傳(chuan) 者不絕,但易學在西漢前期為(wei) 論證王權合法性所發揮的作用有限,故在文帝、景帝之前甚至未曾有《易經》博士,直到武帝之際楊何易學方才得以立,如《漢書(shu) ·儒林傳(chuan) 》所載:“初,《書(shu) 》唯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③而楊何易學所堅持的仍是以傳(chuan) 解經的詮釋方法,與(yu) 董仲舒、公孫弘等積極通過天人相應之說充實儒家外王學不同,仍聚焦於(yu) 易經本身內(nei) 涵的闡釋,這也使得《周易》無法適應當時統治者的需求,並未受到統治者的重視。當時,董仲舒為(wei) 論證漢代政權之合法性,通過《春秋》公羊學對天人問題進行了探索,“它不僅(jin) 要探討天的本體(ti) 及其演化規律,更要從(cong) 天人關(guan) 係上去尋求大一統中央集權專(zhuan) 製統治的神學背景及其存在的根據,並對殷周以來的天命觀予以總結和再造。”④故他將陰陽災異說引入到儒學經典詮釋當中,通過儒學論證漢代帝國政權的合法性,儒學成為(wei) 帝王神道設教、溝通天人的重要學說,這使得儒學的地位得到極大的提高,推動了儒學經學化的進程。這種經學乃是“把陰陽五行說提到神學的體(ti) 係上來,把‘天’提到有意誌的至上神的地位上來,把儒家倫(lun) 常的父權(它作為(wei) 封建秩序的表征)和宗教的神權以及統治者的皇權三位一體(ti) 化”。⑤這使得陰陽災異說成為(wei) 詮釋儒學經典的重要理論。

 

在這種背景下,易學隻有融入當時今文經學所主張的學術潮流當中,方能受到認可和重視。故孟喜通過“改師法”借助陰陽五行災異之說對易學進行了創造性詮釋,曆經焦延壽、京房形成了一套以言陰陽災異、四時五行為(wei) 主的“卦氣”之說。特別是京房之易學體(ti) 係,將《周易》的卦爻符號與(yu) 四時、五行、幹支結合,開始以八經卦、六十四別卦為(wei) 基礎,通過卦爻符號之變化,去模擬宇宙運行,解釋人事變化。《周易》之功用亦如京房所言:“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lun) 而明王道……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⑥故至漢元帝之時,除了宣帝末期已立於(yu) 學官的施、孟、梁丘易之外京房易亦被立於(yu) 學官。這套以卦氣說為(wei) 基礎的象數詮釋模式立足於(yu) 儒學的價(jia) 值體(ti) 係,以天人感應理論為(wei) 基礎,使得易學真正地融入漢代經學發展的脈絡當中,對定人倫(lun) 、明王道發揮了重要作用。正如皮錫瑞先生所言,這套理論“以為(wei) 人主至尊,無所畏憚,借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猶加恐懼修省”。⑦

 

東(dong) 漢時期,受古文經學的影響,易學亦開始由天人感應之學向經典注釋轉型。東(dong) 漢末年,以鄭玄、荀爽、虞翻為(wei) 代表的注經派,雖繼承和發展了西漢以來的卦氣之說,但其目的是要發掘這套複雜的象數符號背後的意蘊所在,並以此為(wei) 基礎去詮釋經傳(chuan) 文本當中符號與(yu) 文字之間的關(guan) 係,故其學術重心已經轉移到尋求卦象與(yu) 卦辭、爻辭之間的對應關(guan) 係上來。其主要特點就是通過創造各種象數體(ti) 例來解釋《周易》經傳(chuan) 的文字內(nei) 容。在這種視域當中,符號和文字圓融無礙,《周易》所昭顯的萬(wan) 物生化的道理經由陰陽消長、卦象變化展現出來,易學所蘊含的聖人之意也由此而發。在他們(men) 看來,如果不對象數有一透徹的理解,隻注重表麵的文字訓詁就喪(sang) 失了《周易》當中觀象係辭之精蘊,義(yi) 理也失去了所賴以生發的根源。故而象數易學家們(men) 從(cong) 易學符號為(wei) 我們(men) 所表征的象,以及卦辭所透顯出的意出發,注重細節的考證和構建,注重探尋卦辭背後的象數依據,認為(wei) 隻有在象辭合一的模式下方能開顯《周易》當中的義(yi) 理底蘊,解開《周易》所蘊含的所有奧秘。在此種理念的指導下,以鄭玄、荀爽、虞翻為(wei) 代表的易學諸家,通過豐(feng) 富和完善象數方法,打破了卦與(yu) 卦之間的相對界限,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視為(wei) 一動態的、有著密切關(guan) 聯的整體(ti) 係統。

 

綜上,漢代象數易學詮釋範式可分為(wei) 兩(liang) 大方向,一種是在西漢今文經學的背景之下產(chan) 生的以孟喜、焦延壽、京房為(wei) 代表的重視言陰陽災異的象數占驗派,他們(men) 所重視的乃是將易學融入法天道、設政教的今文經學的大潮流當中,這套理論體(ti) 係如唐君毅先生所言:

 

吾意此漢代之易學本質,初乃一由卜筮以預知未來之興(xing) 趣,與(yu) 一般哲學科學之自然知識之興(xing) 趣,道德倫(lun) 理政治興(xing) 趣之複合物;其中心問題,則為(wei) 如何依於(yu) 當時之自然知識,配合於(yu) 五行之係統,與(yu) 易經所原有之八卦係統,而求形成一整個(ge) 之自然宇宙觀,以明天道。再用之於(yu) 人事,以趨吉避凶,得福免禍。⑧

 

象數占驗派所創立和發展的“卦氣”“納甲”之說發展了易學神道設教的功用,他們(men) 試圖通過究天人之際而通古今之變,這就極大地豐(feng) 富和完善了易學當中天人之學的內(nei) 容。西漢易學諸家試圖以此體(ti) 係為(wei) 契入點挺立士人之擔當意識,承擔應有的責任,為(wei) 人道提供一個(ge) 終極的價(jia) 值依據。但是這套“天人之學”將當時對宇宙自然的認知,包括五行理論、自然運轉都納入易學體(ti) 係當中,這也導致了西漢孟、焦、京易學陷入了對陰陽災異、天人感應等神學內(nei) 容的過分執迷,最後陷入了讖緯神學的泥淖之中,這使得由《易傳(chuan) 》所確立的思辨哲學倒退為(wei) 一種信仰神學,成為(wei) 人們(men) 預測災異、占驗吉凶的工具。

 

另一種則是以鄭玄、荀爽、虞翻為(wei) 代表的象數注經派,他們(men) 繼承和發展了費直的古文易,並受到了當時今古文融合學風的影響,注重文本注釋。西漢的孟、焦、京易學雖亦有經典注釋的內(nei) 容,但是自劉歆治《左傳(chuan) 》“引傳(chuan) 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yi) 理備焉”⑨之後逐漸登上曆史舞台的古文經學對象數易學家注解經典的影響更大。這一時期,象數易學逐漸由言災異而向文本詮釋轉化,這種詮釋模式直至東(dong) 漢末年經過鄭玄、荀爽、虞翻等人的努力才真正得以確立。這套詮釋方法聚焦於(yu) 文本詮釋,通過創造易學體(ti) 例而去詮釋象、辭之間的關(guan) 係。他們(men) 不僅(jin) 堅持了以傳(chuan) 解經的方法,而且通過爻辰、升降、卦變、互體(ti) 等諸多體(ti) 例的構建,完善和豐(feng) 富了易學的詮釋模式。這些象數形式與(yu) 義(yi) 理構成易學的一體(ti) 兩(liang) 麵,使得易學能夠貫通天地、融攝古今,使得象數體(ti) 例的建構服務於(yu) 還原經典本義(yi) 。但是這套象數體(ti) 例並未“建立在人文理性的義(yi) 理闡發基礎之上,而是立足於(yu) 將義(yi) 理的絕對象數化、甚至將象數直接等同於(yu) 義(yi) 理這一極端的象數形式”,⑩這也使得象數易學陷入了“案文責卦,有馬無乾”的理論困境當中。

 

二、對天人問題的新思考

 

易學不是一個(ge) 封閉的價(jia) 值體(ti) 係和思想模式,而是一個(ge) 極具開放性、創新性的學術體(ti) 係。人們(men) 雖以探尋《周易》原意為(wei) 目的,但在詮釋過程中總會(hui) 將自己的觀點融入其中。漢易最具特色的“卦氣說”便是易學家在經學思潮的影響下,將對天人關(guan) 係的認知落實到易學中而產(chan) 生的。漢代經學家對於(yu) 天人問題的思考,主要是為(wei) 當時政權的合法性提供理論支撐,因此其陰陽五行理論的背後蘊含著其試圖通過探索天道運行來為(wei) 人世立法的期許,這種期許落實到易學當中,就產(chan) 生了以孟喜、焦贛、京房創立和發展的“卦氣”之說。這套象數體(ti) 係集中於(yu) 對宇宙生化之妙的探索,認為(wei) 人生存於(yu) 天地自然之間,生命的價(jia) 值植根於(yu) 此生生不息的天地造化之中,故而隻要了悟此天地的生化之妙,即可對人生價(jia) 值之應然有一透徹的理解。因此,這個(ge) 時期的易學研究集中於(yu) 對宇宙之生化流行的研究,注重探索如何以天道規範人事的方法。故其通過將八卦係統與(yu) 當時的自然知識體(ti) 係——五行係統相結合,以陰陽五行之說來模擬天地變化、四時運轉。這一理論堅持天具有絕對的權威性,故對天意的把握成為(wei) 規範人事的重要準則,而其最終目的就是要為(wei) 統治者意識形態的合法性提供理論支撐,並對其不合“天意”之處提出“譴告”。

 

漢魏之際,麵對戰亂(luan) 頻繁、社會(hui) 分崩離析的狀況,士人更關(guan) 注如何在亂(luan) 世之中安頓自己的生命,因此他們(men) 在經典當中所尋求的不再是如何探求天意、為(wei) 帝王統治合法性提供依據等問題,而是將學術重心轉移到個(ge) 體(ti) 生命當中,注重追求生命的自由。易學當中的這套神秘的天人之學對於(yu) 當時學者也已經喪(sang) 失了吸引力,王弼易學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chan) 生的。故李鼎祚認為(wei) “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11)。然而李鼎祚忽視了王弼易學的問題意識,在《周易》當中對人道的思考乃是建立在對天地之道認知的基礎上的。王弼《易》注並沒有忽視這一點,他並非不關(guan) 注天道,而是試圖從(cong) 天道運行中找出一個(ge) 可以適用於(yu) 天人的整體(ti) 規律。又因王弼受道家思想的影響,故他在注解《周易》的過程中“立論以為(wei) :‘天地萬(wan) 物皆以無為(wei) 本。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存者也。陰陽恃以化生,萬(wan) 物恃以成形,賢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無之為(wei) 用,無爵而貴矣’”(12)。但這並不意味著王弼的思考已經脫離了易學,他的思考仍然建立在對漢代易學中的天人問題歸納和總結的基礎之上。

 

近代自湯用彤先生提出“王弼之偉(wei) 業(ye) ,固不在因緣時會(hui) ,受前賢影響。而在其穎悟絕倫(lun) ,於(yu) 形上學深有體(ti) 會(hui) ”(13)以來,學界研究多從(cong) 本體(ti) 論出發,對王弼易學中的體(ti) 用問題展開了探討。這些爭(zheng) 論其實忽視了王弼易學當中的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那就是王弼《周易注》的問題意識。義(yi) 理詮釋範式的確立固然有王弼通過注解《老子》而對“形上學的新體(ti) 會(hui) ”及其“穎悟絕倫(lun) ”的因素所在,但是王弼的問題意識乃是植根於(yu) 《周易》的,他的理論體(ti) 係乃是建立在對漢代易學“天人之學”反思的基礎之上的。誠如王曉毅教授所言:“有不少學者認為(wei) ,王弼哲學是本體(ti) 論哲學,因此,‘無’與(yu) ‘有’之間不是母子式生成關(guan) 係,而僅(jin) 僅(jin) 是本質(本)和現象(末)之間的關(guan) 係。這些觀點著重強調了王弼玄學和漢儒宇宙生成論的區別,有不少可取之處,但卻有商榷之處。開魏晉玄學本體(ti) 論先河的王弼哲學,畢竟剛剛從(cong) 漢代宇宙生成論的母胎中脫胎出來,因而帶有明顯的過渡色彩。”(14)無論是王弼之本體(ti) 論還是其對“有”“無”關(guan) 係的思考,其實就是漢代易學中的“天人問題”,他所要尋找的乃是對“天人關(guan) 係”能夠起決(jue) 定作用的那個(ge) “本”。如王弼注《複》時提到:

 

複者,反本之謂也。天地以本為(wei) 心者也;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wan) 物,雷動風行,渾化萬(wan) 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也。若其以有為(wei) 心,則異類未獲具存矣!(15)

 

王弼的出發點不再是漢代易學所主張的天人宇宙之學,而是將對天人關(guan) 係的認知更進一步,在此渾化萬(wan) 變的天地萬(wan) 物之中尋求那個(ge) 萬(wan) 物得以化生、政治人倫(lun) 原則得以確立的“天地之心”,而這需要有更高的抽象思維能力,正如湯一介先生所言:“玄學(玄遠之學)則更進一步,把討論天地萬(wan) 物存在的根據問題作為(wei) 中心課題,要為(wei) 政治人倫(lun) 找一形而上學的根據。”(16)在王弼看來,漢代易學中對天人關(guan) 係的認知雖然通過陰陽消息、五行生克的理論體(ti) 係將變化萬(wan) 千的世界涵攝其中,但是如果過分執迷於(yu) 研究外界的種種變化,無疑就會(hui) 陷入舍本逐末的困境當中。而要了悟此一“天地之心”就必須透過此紛繁複雜的變化尋求那個(ge) 至高不變的本體(ti) ,方能對此天人問題有一根本性的認知,從(cong) 而作為(wei) 人生價(jia) 值的本源。

 

在王弼看來漢代易學試圖通過卦氣、納甲之說去窮盡自然界變化的做法並沒有抓住天人關(guan) 係的本質,故他提出:“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yu) 有,故常於(yu) 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王弼集校釋》,第548頁)他認為(wei) 漢代易學所宣揚的天人同構的關(guan) 係所能夠解釋的隻是具體(ti) 的問題,而要抓住天人關(guan) 係的本質,則需尋求天道運行背後的根據。因此王弼認為(wei) 需在此陰陽五行生化之有當中尋求萬(wan) 物存在的不陰不陽、不柔不剛的最根本的萬(wan) 物所由之極——道體(ti) 。在他看來,這個(ge) 道體(ti) 以其無為(wei) 而化生萬(wan) 物,故萬(wan) 物能自然而然,和諧相處。落在個(ge) 體(ti) 生命而言則是主體(ti) 心境自然而然,對萬(wan) 物不加施為(wei) 。因此,寂然至無既是萬(wan) 物存在的本體(ti) ,又是個(ge) 體(ti) 性命的最高境界。“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wei) 心;聖王雖大,以虛為(wei) 主。故曰以複而視,則天地之心見;至曰而思之,則先王之至睹也。”(《王弼集校釋》,第93頁)以此觀之,王弼對天人問題的認知並未繞開經學的“前見”而另辟蹊徑,他所建構的義(yi) 理之學乃是在對漢易天人問題反思的基礎之上,結合了老子之玄思而形成的,他試圖以此體(ti) 用之學去解決(jue) 易學的天人之學陷入到災異說的困境,這種義(yi) 理詮釋模式並非簡單的援道人儒的結果,而是在當時特定的時代和學術背景下,對易學當中天人問題的創造性詮釋。

 

三、詮釋方法的新探索

 

湯用彤先生認為(wei) :“新學術之興(xing) 起,雖因於(yu) 時風環境,然無新眼光新方法,則亦隻有支離片段之言論,而不能有組織完備之新學。故學術,新時代之托始,恒依賴新方法之發現。”(17)魏晉之際,王弼《周易注》以全新的視野對《周易》做出了創造性解讀,促使易學由象數詮釋範式向義(yi) 理詮釋範式轉化,使得《周易》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煥發出新生命。但自湯先生提出“王弼為(wei) 玄宗之始,深於(yu) 體(ti) 用之辨,故上采言不盡意之義(yi) ,加以變通,而主得意忘言”(18)以來,學者大多沿著這個(ge) 方向,把王弼易學詮釋方法的這一創見歸功於(yu) 其從(cong) 《老子注》中確立的體(ti) 用之學,注重本體(ti) 論對此種詮釋方法的影響。如牟宗三先生就認為(wei) :“由《明彖》而至一多、體(ti) 用之觀念;由《明象》而至‘立象以盡意’,‘得意而忘象’之觀念。前者為(wei) 本體(ti) 論,後者為(wei) 方法論。”(19)王葆玹先生亦認為(wei) :“王弼所主張的‘得意存象’即是‘得本知末’,亦即‘崇本舉(ju) 末’原則在認識問題上的應用。”(20)餘(yu) 敦康先生更是直接提出:“體(ti) 例是形式,哲學思維是內(nei) 容,形式是服從(cong) 於(yu) 內(nei) 容的。王弼在《明彖》中,借助於(yu) ‘一爻為(wei) 主’的體(ti) 例,發揮了一套‘以寡治眾(zhong) ’、‘以一製動’、‘統宗會(hui) 元’、‘約以存博’、‘簡以濟眾(zhong) ’的本體(ti) 論的思想……王弼對體(ti) 例的研究,乃是對蘊含於(yu) 《易傳(chuan) 》中的本體(ti) 論哲學的一種反思和創造性的發展。”(21)這些觀點均將王弼義(yi) 理詮釋範式的確立歸功於(yu) 其從(cong) 《老子》當中體(ti) 悟而來的體(ti) 用之學。誠然,新方法論的產(chan) 生與(yu) 其哲學思維是密切相關(guan) 的,但方法總是為(wei) 目的而服務的,王弼對易學詮釋方法的探索乃是為(wei) 了注解經典,還原《周易》之本意,故我們(men) 還需從(cong) 經典詮釋方法發展的角度對這種方法進行思考和研究。

 

據《隋書(shu) ·經籍誌》記載:“後漢陳元、鄭眾(zhong) 皆傳(chuan) 費氏之學。馬融又為(wei) 其傳(chuan) ,以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chuan) 》。魏代王肅、王弼,並為(wei) 之注。自是費氏大興(xing) 。”(22)王弼易學源於(yu) 費氏古文易,古文易的複興(xing) 得益於(yu) 東(dong) 漢古文經學的盛行,這個(ge) 時期經學詮釋逐漸與(yu) 政治相分離,以文字訓詁作為(wei) 其主要手段,試圖通過文字訓詁而闡明聖人之意。這意味著古文經學已相對地從(cong) 政治中獨立出來,專(zhuan) 注於(yu) 文本詮釋。易學詮釋亦是如此,鄭玄、荀爽、虞翻之學均注重還原經典本義(yi) ,因此這一時期的象數易學模式亦如前文所述由重占驗而向重注經轉化。象數注經派在闡釋經典本意的過程中醉心於(yu) 象數體(ti) 係的建構,試圖去尋求卦象與(yu) 卦辭、爻辭之間的一一對應關(guan) 係,這極大的豐(feng) 富和完善了易學的象數詮釋模式,但也使得易學當中的義(yi) 理內(nei) 涵被遮蔽在繁雜的象數體(ti) 例當中。故王弼義(yi) 理詮釋範式首先要解決(jue) 的問題便是如何透過這種種繁雜的象數模式尋求其背後的義(yi) 理內(nei) 涵,但這並不意味著他要完全否定象數,這是因為(wei) 《周易》與(yu) 其他經典的不同之處就在於(yu) 其獨有的象數體(ti) 係,象數作為(wei) 易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義(yi) 理的闡發過程中是不可缺失的。王弼所要解決(jue) 的是東(dong) 漢注經派在詮釋《周易》的過程中因過度詮釋而造成的象數體(ti) 例繁瑣之弊,讓詮釋方法重新回歸到對經典本意的探求之中。在王弼的《周易注》中我們(men) 亦發現諸多象數體(ti) 例的存在,(23)因此我們(men) 可以說王弼易學堅持了以傳(chuan) 解經之真精神,在一定程度上還原了易學的本來麵貌。

 

在《周易略例·明象》篇當中,他明確闡明了自己對於(yu) 漢代象數易學的看法:

 

是故觸類可為(wei) 其象,合義(yi) 可為(wei) 其征。義(yi) 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wei) 牛?義(yi) 苟應健,何必乾乃為(wei) 馬?而或者定馬於(yu) 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則偽(wei) 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ti) 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縱複或值,而義(yi) 無所取。(《王弼集校釋》,第609頁)

 

王弼所關(guan) 注的最為(wei) 核心的問題乃是對經典本意的探求,他認為(wei) 漢易象數詮釋範式的根本缺陷在於(yu) “失原”,即過分注重外在形式的建構,而使得聖人作《易》之精蘊被遮蔽。在王弼看來,無論是卦辭還是卦象均為(wei) 表意的一種方式,故曰:“觸類可為(wei) 其象,合義(yi) 可為(wei) 其征。”外在形式是為(wei) 詮釋經典本意而服務的,因此他將詮釋的重心放到理解經典當中。這種義(yi) 理詮釋範式與(yu) 象數詮釋範式的差別在於(yu) ,在象數詮釋範式看來,言和象就是聖人之意的表達,理解了言與(yu) 象的關(guan) 係,就能夠理解聖人之意;而在王弼看來,外在的物象和語言隻是表意的工具,工具固然重要,但形式並不能代替內(nei) 涵,所以他認為(wei) 漢代象數易學乃失去了詮釋方法的最根本所在,雖然有著精巧的體(ti) 例設計,但卻“義(yi) 無所取”。

 

因此,在這個(ge) 基礎上王弼提出: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yu) 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yu) 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王弼集校釋》,第609頁)

 

王弼“得意忘象”的詮釋方法,前人已多有研究,筆者也曾就得意忘象的方法做過相關(guan) 研究。(24)這種詮釋方法毫無疑問受當時所盛行的言意之辨的影響,他在言意之辨的基礎上對漢代繁瑣的注經模式進行了反思,認為(wei) 漢代象數易學過於(yu) 注重外在形式而忽略了《周易》所傳(chuan) 達的聖人之意。在王弼看來,無論是卦辭還是卦象都是為(wei) 了表達聖人之意而服務的,象數作為(wei) 易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義(yi) 理的闡發過程中是不可缺失的,義(yi) 理內(nei) 容的表達離不開象數形式,但亦不能以形式替代內(nei) 容。故在他看來漢代象數易學當中每字都要尋求其物象來源的詮釋方法過分誇大了象數的功用,如虞翻在注《無妄》六三爻“無妄之災,或係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之時就提出:

 

上動體(ti) 坎,故稱“災”。四動之正,坤為(wei) 牛,艮為(wei) 鼻、為(wei) 止,巽為(wei) 桑、為(wei) 繩。係牛鼻而止桑下,故“或係之牛”也。乾為(wei) “行人”,坤為(wei) “邑人”。乾四據三,故“行人之得”。三係於(yu) 四,故“邑人之災”。或說:以四變,則牛應初震,坤為(wei) 死喪(sang) ,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25)

 

在虞翻的這套象數體(ti) 係中,卦辭有“災”就需要找出坎象,有“牛”就需要找出坤象,卦辭必須與(yu) 卦象一一對應。但是《無妄》上卦為(wei) 乾,下卦為(wei) 震並無坎象,故他通過將二三四互體(ti) 為(wei) 艮,三四五互體(ti) 為(wei) 巽,巽上爻動而變為(wei) 陰爻,尋找到了坎象。王弼為(wei) 了克服此種過度取象的弊端,創立了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詮釋方法,以發掘義(yi) 理內(nei) 涵為(wei) 主要目的。王弼的這種詮釋方法雖然抓住了象數之弊,開創了義(yi) 理詮釋範式之先河,但毫無疑問這種方法也有著其不足之處,那就是對《周易》當中象數的功用有否定過勇之嫌,正如王夫之所言:

 

王弼曰:“筌非魚,蹄非兔。”愚哉,其言可乎!筌、蹄一器也,魚、兔一器也,兩(liang) 器不相為(wei) 通,故可以相致,而可以相舍。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統之乎一形,非以相致,而何容相舍乎?“得意忘象、得象忘言”,以辨虞翻之固陋則可矣,而於(yu) 道則愈遠矣。(26)

 

在《周易》當中象與(yu) 意不單單是一個(ge) 工具和目的的關(guan) 係,二者是統一於(yu) 易道之中的,如果真按王弼此種得意忘象之法,會(hui) 造成人們(men) 對觀物取象之道的忽視。《周易》通過象辭互詮,建構了一個(ge) 象數、義(yi) 理合一的易學理論體(ti) 係,如《周易》中的《鼎》便是通過鼎去象征鼎之養(yang) 人功能以及作為(wei) 權利的象征,以烹飪之功用來比喻事物調劑成新的道理,並告誡政治統治者如何行使權利,經濟天下之理。在《周易》當中,象與(yu) 意乃是不可完全分割而對立的,因此我們(men) 固然不能過分拘泥於(yu) 象,但如果僅(jin) 僅(jin) 為(wei) 了理解義(yi) 理而忽視了卦象,那麽(me) 這個(ge) 象所表達的多層內(nei) 涵也有可能被忽略掉。因此,魏晉時期的易學詮釋範式由重象數轉向講義(yi) 理,由重文本轉向重玄思,玄學易通過深刻的哲學性思維和義(yi) 理內(nei) 涵超越了漢代象數易學繁瑣的解經模式,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象數易學的問題意識已經融入了易學發展之中,王弼在《周易》詮釋過程當中無論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都已經受到了經典思想和理念的影響,他在詮釋過程當中所使用的語言和理念看似出自自身,其實已經是不自覺地受到經典本身和傳(chuan) 注的影響。

 

通過對王弼易學中經學前見的考察,我們(men) 發現在易學發展的曆程中,詮釋者和詮釋文本有著一種很微妙的關(guan) 係,每一個(ge) 詮釋者在解讀經典之前會(hui) 受到經典的熏陶以及前人思想和理念的影響,這些都構成了經典詮釋者的“前見”,而如何去考察這種“前見”亦或“前理解”對詮釋者思想的影響乃是我們(men) 厘清易學發展內(nei) 在脈絡的重要一環。就王弼而言,他所麵對的《周易》文本不僅(jin) 僅(jin) 包括《周易》經傳(chuan) 的內(nei) 容,還有經曆了漢代經學詮釋之後的、融合了陰陽五行之說的“卦氣”理論以及在古文經學影響下產(chan) 生的象數注經模式。雖然在三國特殊的曆史、學術思想的影響下,王弼開始反思這套象數詮釋範式的不足,開創了易學義(yi) 理詮釋範式,使得易學詮釋範式由重象數轉向講義(yi) 理,由重文本轉向重玄思,但對經典的理解從(cong) 來不會(hui) 脫離經典的曆史,易學已有的經學內(nei) 涵並未因新加入的因素而喪(sang) 失,而是以新的麵貌出現在了王弼的《周易注》當中。

 

注釋:
 
①關於王弼注《易》援引《老子》已經成為學界之共識,而對王弼注《易》《老》先後問題有學者曾提出異議,但學界一般認為王弼注《老》在前,注《易》在後。本文亦從此說,認為王弼易注受到了老子思想的影響。
 
②[德]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402頁。
 
③[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620-3621頁。
 
④吳雁南,秦學頎,李禹階主編《中國經學史》,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第58頁。
 
⑤侯外廬等《中國思想通史》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89頁。
 
⑥郭彧《京氏易傳源流》,北京:華夏出版社,2007年,第38-39頁。標點筆者略做改動。
 
⑦[清]皮錫瑞《經學曆史》,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06頁。
 
⑧唐君毅《中國哲學原論·原道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506頁。
 
⑨[漢]班固《漢書》,第1967頁。
 
⑩劉玉建《漢代易學通論》,濟南:齊魯書社,2012年,第295頁。
 
(11)[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5頁。
 
(12)[唐]房玄齡等《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236頁。
 
(13)湯用彤《湯用彤全集》第四卷,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8頁。
 
(14)王曉毅《王弼宇宙本體論新探》,載《孔子研究》1990年第2期,第43頁。
 
(15)[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336-337頁。下引該書,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
 
(16)湯一介《郭象與魏晉玄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2頁。
 
(17)湯用彤《湯用彤全集》第四卷,第24頁。
 
(18)湯用彤《湯用彤全集》第四卷,第24頁。
 
(19)牟宗三《才性與玄理》,《牟宗三先生全集》第二冊,台北: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2003年,第119頁。
 
(20)王葆玹《正始玄學》,濟南:齊魯書社,1987年,第321頁。
 
(21)餘敦康《何晏王弼玄學新探》,北京:方誌出版社,2007年,第137頁。
 
(22)[唐]魏徵等《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12頁。
 
(23)今人對此已多有研究,詳見田永勝《論王弼易學對兩漢象數易學的繼承》,載《周易研究》1998年第3期;宋錫同《王弼“得意忘象”解〈易〉方法辨析》,載《周易研究》2007年第6期;張沛《王弼〈易〉注對“漢代象數”的舍棄與保留》,載《人文雜誌》2014年第1期;劉雅萌《以象數掃落象數——王弼〈周易注〉對漢易象數的變革》,載《中州學刊》2017年第8期。
 
(24)董春《論王弼“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易學詮釋路徑》,載《周易研究》2016年第3期。
 
(25)[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274頁。
 
(26)[清]王夫之《周易外傳》,載《船山全書》第一冊,長沙:嶽麓書社,2011年,第1029頁。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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