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樸民】熊劍平:知行合一:王陽明兵學思想管窺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0-14 23:50:01
標簽:兵學思想、軍事史、王陽明

熊劍平:知行合一:王陽明兵學思想管窺

作者:黃樸民(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熊劍平,國防科技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

來源:《浙江社會(hui) 科學》,2020年第9期

 

摘要: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陽明不僅(jin) 精研儒學,還對包括《孫子兵法》在內(nei) 的古典兵學有過深入研究。他善於(yu) 將用兵理論運用到戰爭(zheng) 實踐,在平叛戰爭(zheng) 中有很好的運用,成為(wei) “知行合一”的最好注腳。就戰爭(zheng) 觀而言,他主張“求善”與(yu) “去患”;就實力運用來說,他力倡“兵民合一”;就戰爭(zheng) 謀略的運用而言,他注重奇正結合。正因如此,兵儒合流的特征,在他身上有著集中的體(ti) 現。

 

關(guan) 鍵詞:王陽明;兵學思想;軍(jun) 事史;兵儒合流;

 

王陽明曾自稱“不習(xi) 軍(jun) 旅”1和“將略平生非所長”1,但這顯然隻是自謙之詞。事實情況是,他在兵學上的建樹,並不亞(ya) 於(yu) 儒學領域。《明史》認為(wei) ,“終明之世,文臣用兵製勝,未有如守仁者也”2,這並非誇張之詞。作為(wei) 領兵作戰的軍(jun) 事家,王陽明在鎮壓江西一帶盜賊和平定寧王朱宸濠的叛亂(luan) 中,都率領明軍(jun) 取得勝利。作為(wei) “揭知行合一之說”1的重要思想家,兵儒合流的特征在他身上有著集中體(ti) 現。考察這一“心學化的兵學”3,也可對陽明學的“行動哲學特征”有很好的認知。4

 

一、“求善”與(yu) “去患”:對傳(chuan) 統戰爭(zheng) 觀的繼承

 

從(cong) 傳(chuan) 世史籍中可以不難看出,王陽明曾對古代兵學經典有過深入研究,對“求善”與(yu) “去患”等傳(chuan) 統戰爭(zheng) 觀,有較多繼承。

 

王陽明學習(xi) 古代兵典的心得,集中體(ti) 現於(yu) 《武經七書(shu) 評》。在這本書(shu) 中,王守仁對《孫子》《吳子》等兵經作了要言不煩的評點,從(cong) 中尤其可見他研習(xi) 古典兵略的功力。例如,對《孫子》的《火攻篇》,王陽明點評到:“火攻亦兵法中之一端耳,用兵者不可不知,實不可輕發。”1這樣的點評,顯然與(yu) 孫子“非危不戰”非常契合。相對於(yu) 這種忠實的解讀,王陽明也有自己的發揮之處,比如對《軍(jun) 爭(zheng) 篇》,王陽明點評到:“善戰不戰,故於(yu) 軍(jun) 爭(zheng) 之中,寓不爭(zheng) 之妙。”1這是巧妙運用了《老子》的“不爭(zheng) 之術”對《孫子》的“軍(jun) 爭(zheng) 之法”進行解讀,更突出和強調了“不爭(zheng) ”的作用。

 

對於(yu) 幾部著名的兵學經典,王陽明也注意進行比較分析。對於(yu) 《孫子》《吳子》這兩(liang) 部兵典,王陽明論述了其中區別:“《吳子》握機揣情,確有成畫,俱實實可見之行事,故始用於(yu) 魯而破齊,縱入於(yu) 魏而破秦,晚入於(yu) 楚而楚伯。身試之,頗有成效。彼《孫子兵法》較《吳》豈不深遠,而實用則難言矣。想《孫子》特有意於(yu) 著書(shu) 成名,而《吳子》第就行事言之,故其效如此。”1在王陽明看來,《吳子》比《孫子》更趨於(yu) 實用,是一部立足於(yu) 實戰的兵法,而且在戰場上也有實際功效。至於(yu) 《孫子》,雖立意更深,卻不如《吳子》實用,所以就實用性來說,《吳子》更勝一籌。這個(ge) 認識顯然與(yu) 很多人不同,體(ti) 現出王陽明的獨到見解。至於(yu) 《尉繚子》《唐太宗李衛公問對》這些兵書(shu) ,王陽明認為(wei) ,它們(men) 的價(jia) 值要比《孫子》《吳子》等而下之,所以在選擇品評之時,他隻選擇那些在他看來有一定價(jia) 值的篇章。就《唐太宗李衛公問對》而言,王陽明認為(wei) 它隻能算是《孫子》《吳子》的注腳而已:“李靖一書(shu) ,總之祖孫吳而未盡其妙,然以當孫、吳注腳亦可。”1從(cong) 這些評語和態度可以看出,王陽明對古代兵學經典並不是一味的盲從(cong) ,而是有著自己獨立的思考和獨到的見解。將《唐太宗李衛公問對》等當作《孫子》的注解,稍晚時期的茅元儀(yi) 也有這樣的認識,不知是不是從(cong) 王陽明這裏受到啟發。

 

王陽明一度將講學宗旨定位為(wei) “致良知”。在平定叛亂(luan) 之後,更是將他的全部思想凝練為(wei) “致良知”三字。5這其實是基於(yu) “人性皆善”的認知。1他的“求善”“去患”的戰爭(zheng) 觀與(yu) 此密切相關(guan) ,而且也與(yu) 傳(chuan) 統戰爭(zheng) 觀有著密切聯係,從(cong) 中繼承較多,而且論述更加具體(ti) 化。王陽明始終將戰爭(zheng) 視為(wei) “凶器”或“危物”,是對老子和墨子等先哲的繼承。他一直認為(wei) 戰爭(zheng) 是迫不得已才能使用的手段。在《平茶寮碑》中,他指出:“兵惟凶器,不得已而後用。”1“不得已而後用”體(ti) 現了他對戰爭(zheng) 的基本態度,王陽明此後還在一篇祭文中再次用到,說明他對戰爭(zheng) 的態度是一貫的。在這篇祭文中,他出於(yu) 感傷(shang) ,再次強調了戰爭(zheng) 的殘酷性:“古者不得已而後用兵,先王不忍一夫不獲其所,況忍群驅無辜之赤子而填之於(yu) 溝壑?且兵之為(wei) 患,非獨鋒鏑死傷(shang) 之酷而已也。所過之地,皆為(wei) 荊棘;所住之處,遂成塗炭。民之毒苦,傷(shang) 心慘目,可盡言乎?邇者思、田之役,予所以必欲招撫之者,非但以思、田之人無可剿之罪,於(yu) 義(yi) 在所當撫,亦正不欲無故而驅爾等於(yu) 兵刃之下也......”1既然是迫不得已才發起戰爭(zheng) ,王陽明更希望通過政治手段來平息紛爭(zheng) 。比如就叛亂(luan) 而言,他更主張安撫,而不是立即發起征討。在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的一份奏疏中,王陽明詳細論述了征討戰爭(zheng) 的“十患”與(yu) 政治安撫的“十善”。很顯然,“十善”與(yu) “十患”形成了鮮明對比,可以立即看出他對戰爭(zheng) 的態度,那就是“求善”和“去患”。

 

什麽(me) 叫“十患”呢?王陽明總結為(wei) 這樣十條:“傷(shang) 伐天地之和,虧(kui) 損好生之德”;“兵連不息,而財匱糧絕”;“潰散逃亡,追捕斬殺而不能禁”;“百姓饑寒切身,群起而為(wei) 盜”;“益狂誕而無所忌”;“慘毒可憂,尤有甚於(yu) 饑寒之民”;“百姓連年兵疲,困苦已極”;“重失三省土人之心,其間伏憂隱禍,殆難盡言”;“為(wei) 邊夷拓土開疆”;“變亂(luan) 隨生,反覆相尋,禍將焉極”。1

 

既然發起征伐戰爭(zheng) 有此“十患”,所以在他看來,“今日之舉(ju) ,莫善於(yu) 罷兵而行撫”1,更何況安撫之舉(ju) 存有“十善”。那麽(me) “十善”包括哪些內(nei) 容呢,王陽明總結如下:

 

活數萬(wan) 無辜之死命,以明昭皇上好生之仁,同符虞舜有苗之征,使遠夷荒服無不感恩懷德,培國家元氣以貽燕翼之謀,其善一也。息財省費,得節縮贏餘(yu) 以備他虞,百姓無椎脂刻髓之苦,其善二也。久戍之兵得遂其思歸之願,而免於(yu) 疾病死亡脫鋒鏑之慘,無土崩瓦解之患,其善三也。又得及時耕種,不廢農(nong) 作,雖在困窮之際,然皆獲顧其家室,亦各漸有回生之望,不致轉徙自棄而為(wei) 盜,其善四也。罷散土官之兵,各歸守其境土,使知朝廷自有神武不殺之威,而無所恃賴於(yu) 彼,陰消其桀驁之氣,而沮懾其僭妄之心,反側(ce) 之奸自息,其善五也。遠近之兵,各歸舊守,窮邊沿海,鹹得修複其備禦,盜賊有所憚而不敢肆,城郭鄉(xiang) 村免於(yu) 驚擾劫掠,無虛內(nei) 事外,顧此失彼之患,其善六也。息饋運之勞,省夫馬之役,貧民解於(yu) 倒懸,得以稍稍蘇複,起呻吟於(yu) 溝壑之中,其善七也。土民釋兔死狐悲之憾,土官無唇亡齒寒之危,湖兵遂全師早歸之願,莫不安心定誌,涵育深仁而感慕德化,其善八也。思、田遺民得還舊土,招集散亡,複其家室,因其土俗,仍置酋長,彼將各保其境土而人自為(wei) 守,內(nei) 製瑤、僮,外防邊夷,中土得以安枕無事,其善九也,土民既皆誠心悅服,不須複以兵守,省調發之費,歲以數千官軍(jun) ,免踣頓道途之苦,居民無往來騷屑之患,商旅能通行,農(nong) 安其業(ye) ,近悅遠來,德威覃被,其善十也。1

 

王陽明在詳細論述發起征伐戰爭(zheng) 的“十患”之後,又總結出推行安撫政策、避免陷入戰爭(zheng) 的“十善”,這兩(liang) 者形成了鮮明對比,究竟應該如何取舍,已經一目了然。

 

在對戰爭(zheng) 的危害性進行深入分析之後,王陽明擔心仍然無法說服皇帝,繼續基於(yu) 利害關(guan) 係對其進行深度剖析。他指出,之所以有人積極主張發起征討戰爭(zheng) ,是因為(wei) 他們(men) 心存“二幸四毀”之念。所謂“二幸四毀”,王陽明總結為(wei) :“下之人幸有數級之獲,以要將來之賞;上之人幸成一時之捷,以蓋日前之愆;是謂二幸。始謀請兵而終鮮成效,則有輕舉(ju) 妄動之毀;頓兵竭餉而得不償(chang) 失,則有浪費財力之毀;聚數萬(wan) 之眾(zhong) ,而竟無一戰之克,則有退縮畏避之毀;循土夷之情,而拂士夫之議,則有形跡嫌疑之毀;是謂四毀。”1在王陽明看來,由於(yu) 存在“二幸蔽於(yu) 其中,而四毀惕於(yu) 其外”,所以會(hui) 造成很多人“寧犯十患而不顧,棄十善而不為(wei) ”。1這當然會(hui) 造成令人痛心疾首的局麵出現,理應努力避免。

 

王陽明之所以力排眾(zhong) 議,堅決(jue) 反對無端發起戰爭(zheng) ,是因為(wei) 他切身經曆了戰爭(zheng) ,親(qin) 眼目睹了戰爭(zheng) 的危害。在他看來,戰爭(zheng) 是否發起,要進行得失衡量,要進行利害比較。如果可以通過招撫等手段實現“不戰而屈人之兵”,那就一定努力去爭(zheng) 取,切不可將百姓推入戰爭(zheng) 的火海之中。6也就是說,戰爭(zheng) 一定是最後的手段,而不是最佳的手段,隻有到了迫不得已之時才能使用。

 

二、“嚴(yan) 守乘弊”的備邊思想

 

王陽明所處的時代,大明王朝已經在拖著日益沉重的步伐緩慢步入衰落期。此時的明政權處於(yu) 風雨飄搖之中,可謂內(nei) 憂外困。作為(wei) 憂國憂民的儒者,王陽明深入思考對策,認為(wei) 第一要務是“備邊”,消除邊陲之患。所以他上書(shu) 朝廷《陳言邊務疏》,積極為(wei) 整飭邊務建言獻策。

 

至於(yu) “備邊”的主要措施,在他看來,關(guan) 鍵是這樣八條:“一曰蓄材以備急;二曰舍短以用長;三曰簡師以省費;四曰屯田以足食;五曰行法以振威;六曰敷恩以激怒;七曰捐小以全大;八曰嚴(yan) 守以乘弊。”1表麵看是八條建議,實則是從(cong) 四個(ge) 方麵出發,全麵闡述了他的備邊主張,闡發了消除邊患的措施和策略。

 

王陽明首先強調的是人才隊伍建設,即“蓄材以備急”和“舍短以用長”。這就是說,不僅(jin) 要重用人才,而且要做到用人之所長。所謂“蓄材以備急”,就是強調加強人才儲(chu) 備。王陽明認為(wei) ,“三軍(jun) 之所恃以動,得其人則克以勝,非其人則敗以亡”,也就是說,能不能得到足夠多的人才,能不能重用人才,是勝敗的關(guan) 鍵。1他接著以南宋為(wei) 例,說明人才的重要性。當時南宋偏安江南,既有宗澤、嶽飛、韓世忠這些武將,也有李綱等人為(wei) 相,尚且不能製止金人南下,大明王朝一統天下,疆域更加遼闊,如果不能做好人才儲(chu) 備,萬(wan) 一遇到虜寇長驅而入,則無以禦之。那麽(me) ,如何選拔人才,選拔什麽(me) 樣的人才呢?王陽明也有自己的見解。他認為(wei) ,當務之急是選拔“文武兼濟之才”,因為(wei) 武舉(ju) 僅(jin) 可以得到“騎射搏擊之士”,得不到那些“韜略統馭之才”。那些公侯之家教讀出來的讀書(shu) 人,也不過是虛應故事,無所裨益。所以,他建議改革選拔人才的製度,把那些“文武兼濟之才”選拔出來,既“習(xi) 之以書(shu) 史騎射”,也“授之以韜略謀猷”;至於(yu) 兵部的官員,自尚書(shu) 以下,包括侍郎在內(nei) ,都要每年更迭,派出去巡邊,了解邊情:“使之得以周知道裏之遠近,邊關(guan) 之要害,虜情之虛實,事勢之緩急,無不深諳熟察於(yu) 平日”。1王陽明認為(wei) ,隻有在平時做好人才儲(chu) 備,發生緊急情況時,才可以從(cong) 容應對。有了人才,還要注意使用方法,尤其是要做到“舍短以用長”。王陽明認為(wei) ,人非聖賢,有所長必有所短,有所明必有所蔽。他還以吳起、陳平等名人為(wei) 例,說明了這個(ge) 問題。所以,在使用人才時,一定要做到用人之長,這就是“使功不如使過”的道理。

 

第二是軍(jun) 備物資的儲(chu) 備和保障,即“簡師以省費”和“屯田以給食”。所謂“簡師以省費”,就是實行精兵政策,減少軍(jun) 費開支。孫子指出:“日費千金,然後十萬(wan) 之師舉(ju) 矣。”6用兵作戰,耗費巨大,如果在北部邊境與(yu) 敵軍(jun) 作戰,則消耗更大。所以,王陽明認為(wei) 隻有“簡師一事,猶可以省虛費而得實用”1,這正是“兵貴精不貴多”的道理。在王陽明看來,按照當時的規模計算,一萬(wan) 人之內(nei) ,“取精健足用者三分之一”即可,隻此便可省減無窮之費。除了精簡部隊之外,王陽明積極主張“屯田以給食”。他借“兵以食為(wei) 主”1的道理指出,邊境戍邊需要“邊關(guan) 轉輸,水陸千裏”1,這正是孫子所說的“國之貧於(yu) 師者遠輸”6的道理。要想減少軍(jun) 費開支,更好地解決(jue) 邊境官兵的吃飯問題,就要讓那些沒有戍邊任務的非戰鬥部隊積極參加屯田,令他們(men) “分屯其地,給種授器,待其秋成,使之各食其力”。在王陽明看來,這雖然未必能徹底解決(jue) 邊境部隊的補給問題,但也至少可以降低軍(jun) 費開支,是萬(wan) 全之長策。

 

第三是加強軍(jun) 隊的管理,也即“行法以振威”和“敷恩以激怒”。在王陽明看來,當時的明軍(jun) 在部隊管理問題方麵出現了問題,以至於(yu) “朝喪(sang) 師於(yu) 東(dong) 陲,暮調守於(yu) 西鄙,罰無所加,兵因縱弛”。王陽明列舉(ju) 李光弼、狄青等名將治軍(jun) 的例證,說明從(cong) 嚴(yan) 治軍(jun) 的重要性。所以,他建議皇帝,必須要對那些坐失戰機的人從(cong) 嚴(yan) 治罪,以嚴(yan) 格的軍(jun) 法服眾(zhong) ,如此則“士卒奮勵,軍(jun) 威振肅”。王陽明主張,在加大懲處力度的同時,也要提高對士卒的獎賞,多關(guan) 心邊關(guan) 將士的疾苦,此即“敷恩以激怒”。他從(cong) 引用《孫子兵法》“殺敵者,怒也”一句入手,認為(wei) 明軍(jun) 前方失利、士氣消沮之際,尤其要注意激發軍(jun) 隊的士氣。6至於(yu) 如何激發部隊的士氣,需要真正關(guan) 心士卒的疾苦,包括其父母子弟的疾苦,對於(yu) 死難將士,也要加強撫恤,這樣便既可以讓“死者皆無怨尤”,也可以讓“生者自宜感動”。在此基礎上,再挑選強壯之士,“宣以國恩,喻以虜仇,明以天倫(lun) ,激以大義(yi) ”,進一步做好賞罰,就可以讓士卒牢記父兄之仇,以報朝廷之德。

 

第四是戰略戰術,即“捐小以全大”和“嚴(yan) 守以乘弊”。

 

什麽(me) 叫“捐小以全大”呢,王陽明引用《老子》的名言“將欲取之,必固與(yu) 之”7和《孫子兵法》的名言“佯北勿從(cong) ,餌兵勿食”6,說明“捐小全大”的道理。王陽明指出,當今敵寇勢力強大,所以一定要探清虛實,不要輕易盲動,如果對方挑逗或誘惑時,不要輕易應對。對方或捐棄牛馬而偽(wei) 逃,或掩匿精悍以示弱,或詐潰而埋伏,或潛軍(jun) 而請和,這都是誘我以利。如果每次都慌張應對,那就會(hui) 造成部隊奔逐疲勞,損失威重,讓對方的陰謀得逞。所以,戰與(yu) 不戰,都應該以我為(wei) 主,牢牢把握主動權,一旦出現戰機,那就要乘勢發起致命一擊。

 

至於(yu) “嚴(yan) 守以乘弊”,說的還是戰略戰術問題。王陽明借用《孫子兵法》“善戰者,先為(wei) 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一句,說明加強戰備、增加防守實力的重要性。6王陽明分析認為(wei) ,“中國工於(yu) 自守,而胡虜長於(yu) 野戰”。為(wei) 了揚長避短,那就要加強防守,一麵做好敵情偵(zhen) 察工作———“遠斥候以防奸,勤間諜以謀虜”,一麵加強部隊的訓練工作———“熟訓練以用長,嚴(yan) 號令以肅惰”,與(yu) 此同時加強獎賞力度,提振士氣———“頻加犒享,使皆畜力養(yang) 銳”。隻有多管齊下,才可以使得己方立於(yu) 不敗之地,再抓住戰機,“一戰而破強胡”。王陽明希望達成的效果是:“我食既足,我威既盛,我怒既深,我師既逸,我守既堅,我氣既銳”,如此則是“周悉萬(wan) 全”,真正的所謂“不可勝者”。而且這會(hui) 帶來此長彼消的效益:“我足,則虜日以匱;我盛,則虜日以衰;我怒,則虜日以曲;我逸,則虜日以勞;我堅,則虜日以虛;我銳,則虜日以鈍。”這樣一來,就不必擔心敵寇不除,可以達成“勝於(yu) 萬(wan) 全,立於(yu) 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者”的效果。1

 

王陽明在《陳言邊務疏》中所總結的八條,我們(men) 按照今天的標準可以歸納為(wei) 四點,其主旨則集中為(wei) “戍邊”,這其中自然更強調“嚴(yan) 守”,主要是為(wei) 了應對北方遊牧民族的入侵。其中所談用兵之理,雖然如他自謙的那樣,是“兵家之常談”和“為(wei) 將者之所共見”,但大都直陳時弊,道出了明軍(jun) 症結所在,所以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yi) ,同時也反映出他對古典兵略的熟悉程度。

 

三、兵民結合的平叛方略

 

明朝發展至中期以後,已經身處內(nei) 憂外患的激蕩旋渦之中。所以,王陽明雖然極力反對戰爭(zheng) ,但他本人卻多次被動地卷入戰爭(zheng) 之中,被迫多次在戰爭(zheng) 舞台之上展示自己的軍(jun) 事才華,儼(yan) 然成為(wei) 一名“救火隊員”。當時,因為(wei) 南方各地相繼爆發叛亂(luan) ,王陽明的很多精力都花在了平叛戰爭(zheng) 上,他的後半生幾乎都是馬背上度過,在南方各地指揮接踵而至的平叛戰爭(zheng) ,並就此形成豐(feng) 富的政略和戰術思想。總結其方略,其中最為(wei) 主要的有這幾條。

 

第一,兵民結合,重用民兵。

 

王陽明針對明朝官兵戰鬥力低下的弊端,主張大膽地選用民兵,甚至是實現“家家皆兵”和“人人皆兵”,以此推進兵製的改革。1如果無法做到這些,也要盡量在民眾(zhong) 之中選拔士兵,以此加強軍(jun) 隊的戰鬥力。在征召到彪悍的民眾(zhong) 之後,就需要立即教會(hui) 他們(men) 掌握戰鬥技能,再推到戰爭(zheng) 前線。嘉靖期間的抗倭鬥爭(zheng) ,已經轉移大量招募民兵,其實也與(yu) 王陽明的創始之功有關(guan) 。就實際效果而言,大量吸納民兵進入軍(jun) 隊,無疑為(wei) 當時戰鬥力已經羸弱不堪的明軍(jun) 補充了新鮮血液,是一項非常具有針對性同時也是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新舉(ju) 措。

 

王陽明對明軍(jun) 的戰鬥力一度深感失望。他十分清楚,明朝官府之兵已經積重難返,無法滿足平叛戰爭(zheng) 的需要。他對明軍(jun) 的評語是四個(ge) 字:“有名無實。”1每當遇到火災或盜竊等案件發生,急需這些人執行任務的時候,他們(men) 都是坐視觀望的態度,並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予以策應。不僅(jin) 如此,他們(men) 中間還有一些人不守法律,私自接受賄賂,對百姓威逼利誘,套取利益。有時候捕獲一兩(liang) 盜賊,也是巧行詐騙之事,乘機勒索財物。有的則是定期進行敲詐,稍有不從(cong) ,則百般羅織罪名,甚至是對賊徒采取縱容和隱瞞的態度,私下分贓。這些官兵,腐敗而且狡猾,想去捉拿追責,卻苦於(yu) 找不到實際罪證。

 

在王陽明看來,那些衛所的軍(jun) 丁,因為(wei) 故籍分散各處,對當地的情況了解不多,並且無法做到戮力同心。領導他們(men) 的府縣機構等,也缺少禦寇之方,就此造成指揮領導的乏術。使用這些人作戰,這其實就是“以羸卒而當強寇,猶驅群癢而攻猛虎”1,必然缺少勝算。何況在遇到盜賊猖獗之時,請示調撥軍(jun) 隊破費時日,軍(jun) 隊在往返的路途也會(hui) 耽擱很多時間,甚至經年不見救兵,這樣自然會(hui) 喪(sang) 失征討的最佳時機。何況在這征調軍(jun) 隊的過程中,所耗費的軍(jun) 費過於(yu) 龐大,動輒逾萬(wan) 。姑且不論這些遠道趕來的軍(jun) 隊戰鬥力不濟,難以達成平叛效果,即便是盜賊聽說官兵殺到,也會(hui) 早已遁跡山林,無從(cong) 尋覓。可是,一旦等到這些軍(jun) 隊撤走,那些叛賊又故態複萌,甚至比之前更加猖獗。這樣做的結果便是:“群盜習(xi) 知其然,愈肆無憚。百姓謂莫可恃,競亦從(cong) 非。”1

 

對於(yu) 巡捕軍(jun) 職官員的腐敗,對於(yu) 衛所官兵的無能,王陽明都洞如觀火,所以指揮平叛戰爭(zheng) ,並不完全指望這些人。他除了積極主張對這些腐敗分子充斥軍(jun) 隊采取“就便裁革”的措施之外,還建議大膽選用民兵,作為(wei) 軍(jun) 力的補充。1也就是說,在當地百姓中選拔一些勇武之士,對他們(men) 組織必要的軍(jun) 事訓練,令其掌握必備的作戰技能,再逐步充實到平叛隊伍之中。在沒有戰事的和平時期,可以利用這些人做好防衛工作,一旦遇到戰亂(luan) ,就可以及時對其進行征調,投入戰鬥之中。這樣就可以實現王陽明所追求的效果:“各縣屯戍之兵,既足以護防守截;而兵備募召之士,又可以應變出奇。”1

 

王陽明積極主張選用民兵,除了看到官兵的腐敗和無能之外,也是看到了民兵在實際平叛戰爭(zheng) 中的各種利好。他指出,平叛戰爭(zheng) 所麵對的作戰環境非常複雜,往往是山穀險隘,林木茂深,而且這些險隘之地,多被盜賊占據。他們(men) 占據有利地形,往往乘間劫掠,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如果選用民兵,將平叛戰爭(zheng) 與(yu) 當地百姓的直接利益掛鉤,能夠激發他們(men) 的戰鬥力。而且,作為(wei) 當地百姓,一定更加熟悉當地的地形條件,可以充當向導,協助剿匪行動的展開。何況選調本地民兵,還可以極大地節約軍(jun) 費開支,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財用耗竭,兵力脆寡”等問題。1

 

至於(yu) 選調民兵的具體(ti) 實施辦法,王陽明也進行了深入探討:

 

首先是保證足夠數量的人員,尤其注意在民間選拔那些勇猛健壯之人,充實到軍(jun) 隊中來。王陽明指出,首先是精心挑選:“為(wei) 此案仰四省各兵備官,於(yu) 各屬弩手、打手、機快等項,挑選驍勇絕群,膽力出眾(zhong) 之士,每縣多或十餘(yu) 人,少或八九輩;務求魁傑異材,缺則懸賞召募。大約江西、福建二兵備,各以五六百名為(wei) 率;廣東(dong) 、湖廣二兵備,各以四五百名為(wei) 率。中間若有力能扛鼎,勇敵千人者,優(you) 其廩餼,署為(wei) 將領。”1不僅(jin) 如此,還要注意合理編排:“為(wei) 此仰鈔案回道,通將所屬向化義(yi) 民人等,悉行查出,照依先行定去分數,行令各選部下驍勇之士,多者二三百人,少者一百人,或五十人,順從(cong) 其便,分定班次。”1除此之外,還要找到合適的統領人員:“所募精兵,專(zhuan) 隨各兵備官屯紮,別選素有膽略屬官員分隊統押。”1

 

其次是做好日常的訓練和管理,使得士卒掌握必備的作戰技能,聽從(cong) 指揮,服從(cong) 調遣。對此,王陽明強調:“教習(xi) 之方,隨材異技;器械之備,因地異宜;日逐操演,聽候征調。各官常加考校,以核其進止金鼓之節。本院間一調遣,以習(xi) 其往來道途之勤。資裝素具,遇警即發,聲東(dong) 擊西,舉(ju) 動由己;運機設伏,呼吸從(cong) 心。”1不僅(jin) 要抓好訓練,還要加強管理:“除耕種之月,放令歸農(nong) ,其餘(yu) 農(nong) 隙,俱要輪班上操。仍於(yu) 教場起蓋營房,使各有棲息之地;人給口糧,使皆無供饋之勞;效有功勤者,厚加犒賞;違犯約束者,時與(yu) 懲戒。如此則號令素習(xi) ,自然如身、臂、手指之便;恩義(yi) 素行,自然興(xing) 父兄子弟之愛;居則有禮,動則有威,以是征誅,將無不可矣。”1通觀王陽明重視民兵的做法,可以在先秦時期找到久遠的源頭,非常接近於(yu) 管仲“寓兵於(yu) 農(nong) ”之術,也與(yu) 法家“耕戰”思想大抵相仿。這不僅(jin) 是針對當時的現狀所采取的權宜之計,也能夠長期推行戍邊之策。可貴的是,王陽明不僅(jin) 是如此主張,同時也將這些理論積極付諸實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二,攻治結合,攻心為(wei) 上。

 

長期熟讀兵書(shu) 戰策的王陽明,對於(yu) 指揮作戰很有一番心得。但他深知,用兵作戰絕非易事,所謂“兵難遙度,不可預料”1,尤其是在平叛戰爭(zheng) 中,遇到的對手更加狡猾凶狠,難以捉摸,所以更要講究策略。他分析敵情指出,賊寇聯絡多省,橫跨千裏,勢力已經非常強大。他們(men) 一麵“占據居民田土數千萬(wan) 頃,殺虜人民,尤難數計;攻圍城池,敵殺官兵,焚燒屋廬,奸汙妻女;其為(wei) 荼毒,有不忍言”,一麵據守“深山茂林,東(dong) 奔西竄”,“強者設險以拒敵,黠者挾類而深逃”1,確實很難對付,尤其難以根治。行蹤不定的賊寇,經常讓明軍(jun) 束手無策。對此,王陽明主張采取“攻治結合”的方法,在加大軍(jun) 隊討伐力度的同時,更講究“攻心戰”,尤其主張以“攻心為(wei) 上”。這些設想和方略,他寫(xie) 進了《攻治盜賊二策疏》《赴任謝恩遂陳膚見疏》等奏疏之中。

 

麵對叛賊生亂(luan) ,一般人都會(hui) 首先想到“攻”,立即發兵攻打。但是這樣做,畢竟付出代價(jia) 太大,戰爭(zheng) 成本太高,並非上策。在《攻治盜賊二策疏》中,王陽明首先也提及這個(ge) “攻”。他認為(wei) ,由於(yu) 明軍(jun) 兵少,而且供給不足,要想通過進攻戰來對賊寇形成威懾,必須要付出巨大努力才行。所以王陽明希望皇帝給予他執行賞罰之重權,使得他有“便宜行事”的機會(hui) ,而且不以時日為(wei) 限,給他足夠的訓練兵眾(zhong) 的時間,給他“伸縮自由,相機而動”的空間,“一寨可攻則攻一寨,一巢可撲則撲一巢”,積小勝為(wei) 大勝,便可以在“省供饋之費,無征調之擾”的情況下,最終實現“日剪月削,使之漸盡灰滅”的戰略目標。

 

王陽明既希望皇帝征調確具戰鬥力的軍(jun) 隊與(yu) 叛賊決(jue) 戰,同時希望做好後勤物資的補給,給予充足的保障。基於(yu) 常規的戰爭(zheng) 邏輯,如果將賊兵預計為(wei) 兩(liang) 萬(wan) ,則明軍(jun) 需要出兵十萬(wan) ,隻有“南調兩(liang) 廣之狼達,西調湖湘之土兵,四路並進,一鼓成擒”1,這才可以達成“庶幾數十年之大患可除,千萬(wan) 人之積怨可雪”的目標。本著除賊務求徹底的原則,征調大軍(jun) 攻打是首選良方。但是,依照當時的條件,姑且不說無法迅速征調,即便是征調到足夠數量的軍(jun) 隊,如何保障糧草也是一個(ge) 難題。戰爭(zheng) 畢竟“日費千金”,“積粟料財,數月而事始集”,而且“轉輸之苦,重困於(yu) 民”。1四境之民,已經非常疲困,如果再加以大兵,民眾(zhong) 將何以堪命?所以,在他看來,四處征調大軍(jun) ,“大舉(ju) 夾攻,誠可以分咎而薄責,然臣不敢以身謀而廢國議”1。因此,征調大軍(jun) 圍剿賊寇,“勞師遠征”,並非上佳選擇。“大兵之後繼以重役,竊恐民或不堪”,更非“禦盜安民之長策”。1

 

那麽(me) ,什麽(me) 才是最佳方案呢?王陽明認為(wei) ,所謂“攻治結合”,才是最佳方案。這種“攻治結合”,以“攻”為(wei) 本,但更求“攻心”,尤以“攻心為(wei) 上”。這一層意思,他在《赴任謝恩遂陳膚見疏》中有著較為(wei) 係統的闡述。

 

當時,岑猛父子為(wei) 禍西南,王陽明雖然重病纏身,但還是被朝廷委以平叛的重任。王陽明認為(wei) ,“岑猛父子及其黨(dang) 惡數人而已,其下萬(wan) 餘(yu) 之眾(zhong) ,固皆無罪之人”,如果因為(wei) 這數人,而付出沉重代價(jia) ,“不顧萬(wan) 餘(yu) 之命,竭兩(liang) 省之財,動三省之兵,使民男不得耕,女不得織”,就顯得得不償(chang) 失。所以他主張釋放那些“無罪之民”,即被脅迫的眾(zhong) 多無辜百姓,以此收買(mai) 人心。不僅(jin) 如此,他還積極建議就此釋放岑猛父子,不再繼續追責,放棄大兵追剿:“宜釋此二酋者之罪,開其自新之路”,努力通過攻心戰來使得“蠻夷悅服”。1在王陽明看來,這是收買(mai) 人心之舉(ju) ,可在一定程度上分化和瓦解叛軍(jun) 。在經過一番安撫政策之後,如果遇到少數叛賊繼續“頑梗自如”,則再發重兵予以討伐,有針對性地重點打擊那些頑固分子。

 

王陽明之所以立足於(yu) “攻心”,是因為(wei) 他對當時前線的戰局非常了解,也是一種不得已的選擇。當時,平叛大軍(jun) 將叛賊四麵圍困,卻無法占據優(you) 勢,就此陷入困境。麵對如此局麵,王陽明憂心忡忡。他分析指出,因為(wei) 叛軍(jun) “堅其必死之誌以抗我師”,所以導致“我兵之所以雖眾(zhong) 而勢日以懈,賊雖寡而誌日以合,備日密而氣日以銳者也”的局麵,1官兵已經成為(wei) 強弩之末,其勢不能穿魯縞。即便繼續堅持下去,也會(hui) 造成重大傷(shang) 亡。既然是因為(wei) 無法攻克叛賊而忽然宣布釋放他們(men) ,是否會(hui) 就此造成紀綱不振,王陽明認為(wei) 完全不必有此顧慮。因為(wei) 古代的聖人,都曾用這種方法贏得民心,而使得“萬(wan) 世稱聖”。何況這種“多調軍(jun) 兵,多傷(shang) 士卒,多殺無罪,多費糧餉”的行為(wei) ,也不足以振揚威武,信服諸夷。所以不能因為(wei) 殺戮二酋的激憤之情,而忘記或犧牲兩(liang) 省之民的利益。如果太過於(yu) 急功近利,陷百姓於(yu) 水火,那就一定不是“國家之福,生民之庇”1。

 

第三,設官定編,分而治之。

 

在完成田州一帶的平叛任務之後,如何防止賊寇卷土重來,也是一件棘手之事。王陽明認為(wei) ,必須在設官和用人上花點心思。他力主攻心為(wei) 上,也就是這個(ge) 原因。除了在戰爭(zheng) 中做好攻心戰之外,更要注意在平時做好安撫工作,從(cong) 而力爭(zheng) 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人心向背的問題。這其中的關(guan) 鍵,就是用人,選對幹部,並且放在合適的崗位之上。所以他接連陳書(shu) 朝廷,先後寫(xie) 出《地方緊急用人疏》《地方急缺官員疏》《處置平複地方以圖久安疏》等奏疏,建議立即加大地方官員的選拔使用力度。選用什麽(me) 樣的人才能擔負起這一重任呢,王陽明根據自己長期在一線指揮平叛的經驗,建立了他的選人標準。這個(ge) 標準如果簡單概括,就是十六個(ge) 字:“夷情土俗,備能諳悉,謀勇才能,足當一麵。”1從(cong) 中可見,王陽明格外強調官員們(men) 對於(yu) “夷情土俗”的掌握程度。在他看來,隻有尊重地方民俗,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xi) 慣,才能做到“於(yu) 以順其情不違其俗,循其故不異其宜”1,保證民眾(zhong) 各安其所,並力爭(zheng) 實現“目前既可以得撫定綏柔之益,而日後又可以免困頓煩勞之擾”1的目標。

 

對此,王陽明撰寫(xie) 《處置平複地方以圖久安疏》,提出了多條富有針對性的建議。首先是“設流官知府,以製土官之勢”。他認為(wei) ,如果保留土官,也許隻能保持數年太平,並不是長久之策。十餘(yu) 年後,“其眾(zhong) 日聚,其力日強,則其誌日廣,亦將漸有縱肆並兼之患”,所以必須要設流官知府對其加以節製。其次是“仍立土官知州,以順土夷之情”。即便是在匪首岑猛被殺之後,王陽明仍然建議保留設立土官。之所以如此設官,主要是看到“岑氏世有田州,其係戀之私恩久結於(yu) 人心”,所以要順應各夷之情,而且希望取得連鎖效應,令別處土官保持安定:“即此一舉(ju) ,而四方之土官莫不畏威懷德,心悅誠服,信義(yi) 昭布,而蠻夷自此大定矣。”再次,是“分設土官巡檢,以散各夷之黨(dang) ”。在一定的時間段保留土官,隻是權宜之計,要想求得徹底根治,必須要抓住時機對各大小頭目進行分化和瓦解,分解他們(men) 的權力。至於(yu) 分解的辦法,就是在“州”之外設“甲”,每三甲或二甲設立一個(ge) 巡檢司,歸屬流官知府。同時也可以分立若幹土巡檢司,聽任其土俗自治,但這些土巡檢司同樣歸屬流官知府。王陽明認為(wei) ,隻有這樣分而治之,才能根治匪患,並且“足以散土夷之黨(dang) ,而土俗之治,複可以順遠人之情,一舉(ju) 而兩(liang) 得”。

 

在長期的平叛戰爭(zheng) 中,王陽明不僅(jin) 對戰爭(zheng) 問題有了深入思考,也對如何禦民進行研究。他深知,社會(hui) 動蕩、人心思變的根本原因,是出自社會(hui) 治理,為(wei) 此他積極倡導並大力推行“十家牌法”,試圖借此來加強社會(hui) 管製,進而從(cong) 源頭上減少盜賊和叛亂(luan) 的出現。

 

何為(wei) “十家牌法”,王陽明有非常詳細的總結:“仍編十家為(wei) 一牌,開列各戶姓名,背寫(xie) 本院告諭,日輪一家,沿門按牌審察動靜;但有麵目生疏之人,蹤跡可疑之事,即行報官究理。或有隱匿,十家連罪,如此庶居民不敢縱惡,而奸偽(wei) 無所潛形。為(wei) 此,仰鈔案回道,即行各屬府縣,著落各掌印官,照依頒去牌式,沿街逐巷,挨次編排,務在一月之內(nei) 了事。該道亦要嚴(yan) 加督察,期於(yu) 著實施行,毋使虛應故事。仍令各將編置過人戶姓名造冊(ce) 繳院,以憑查考;非但因事以別勤惰,且將旌罰以示勸懲。”1由此可見,“十家牌法”的根本目的,是希望能夠對百姓實行定位化管理,再通過連坐之法加以嚴(yan) 格約束,有點類於(yu) 管仲等人推行的“什伍之法”。一旦出現住來曆不明之人,或者妄行狡偽(wei) 欺竊之事,乃至私通賊寇、傳(chuan) 遞情報、窩藏奸宄等,都可以及時被發覺,也更容易為(wei) 官府所查考和追責。

 

與(yu) “十家牌法”相配套的還有保長製。他要求“於(yu) 各鄉(xiang) 村推選才行為(wei) 眾(zhong) 信服者一人為(wei) 保長,專(zhuan) 一防禦盜賊”1。為(wei) 了促使保長在防禦盜賊方麵發揮積極作用,王陽明加大了對保長的問責,具體(ti) 策略則是:“但遇盜警,即仰保長統率各甲設謀截捕。其城郭坊巷鄉(xiang) 村,各於(yu) 要地置鼓一麵,若鄉(xiang) 村相去稍遠者,仍起高樓,置鼓其上,遇警即登樓擊鼓;一巷擊鼓,各巷應之,一村擊鼓,各村應之,但聞鼓聲,各甲各執器械齊出應援,俱聽保長調度,或設伏把隘,或並力夾擊;但有後期不出者,保長公同各甲舉(ju) 告官司,重加罰治。若鄉(xiang) 村各家皆置鼓一麵,一家有警擊鼓,各家應之,尤為(wei) 快便。此則各隨財力為(wei) 之,不在牌例之內(nei) ,俱仰督令各縣即行推選增置,仍告諭遠近,使各知悉。各府仍要不時稽察,務臻實效,毋得虛文搪塞,查訪得出,定行究治不貸。”1王陽明對自己設計的這一“息盜安民”之策頗為(wei) 自信,認為(wei) 可以實現“見善互相勸勉,有惡互相懲戒,務興(xing) 禮讓之風,以成敦厚之俗”的目標,1於(yu) 是不遺餘(yu) 力地在各州各縣大力推行,先後頒發《十家牌法告諭各府父老子弟》《行廉州府情查十家牌法》《申諭十家牌法》《申諭十家牌法增立保長》等,將其作為(wei) 一項新政極力在各地推行。很顯然,這“十家牌法”,已被他視為(wei) “剪除盜賊,安養(yang) 小民”的一味良方。

 

第四,賞罰有據,從(cong) 嚴(yan) 治軍(jun) 。

 

王陽明深知,要想贏得平叛戰爭(zheng) 的勝利,除了約束百姓、加大獎懲力度之外,更要對軍(jun) 隊從(cong) 嚴(yan) 治理。在平叛前線,他尤其注意通過加大賞罰力度來提振士氣,提高部隊的戰鬥力。根據江西按察司整飭兵備帶管分巡嶺北道副使楊璋等人的奏呈,又“尋諸官僚,訪諸父老,采諸道路,驗諸田野”,積極尋找平叛良策。他認為(wei) ,治理失當和約束不嚴(yan) ,是導致匪患日益嚴(yan) 重的根本原因。在《申明賞罰以勵人心疏》中,王陽明指出:“盜賊之日滋,由於(yu) 招撫之太濫;招撫之太濫,由於(yu) 兵力之不足;兵力之不足,由於(yu) 賞罰之不行。”1所以,在他看來,江西一帶之所以叛亂(luan) 連連,並且難以根除,根子正是出在管理上。不僅(jin) 是百姓的治理出現問題,就連官府的征剿大軍(jun) 也紀律鬆散,所以導致匪寇越剿越多。因此,王陽明多次強調應該加大獎懲力度、從(cong) 嚴(yan) 治軍(jun) 。

 

當時,負責平叛的明軍(jun) 普遍存在驕惰之氣。王陽明在經過實際調查之後指出:“南、贛之兵素不練養(yang) ,類皆脆弱驕惰,每遇征發,追呼拒攝,旬日而始集;約束齎遣,又旬日而始至;則賊已兗(yan) 載歸巢矣。或猶遇其未退,望賊塵而先奔,不及交鋒而已敗。”1這種現狀,令王陽明痛心不已。使用這樣的軍(jun) 隊來抵禦賊寇,正如“驅群羊而攻猛虎”,根本不可能取得平叛戰爭(zheng) 的勝利,也一定無法達成招撫的目標。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王陽明一麵反對“招撫之太濫”,一邊著手整飭隊伍,加大對明軍(jun) 的管理力度,更加大獎懲的力度。他指出:“古之善用兵者,驅市人而使戰,收散亡之卒以抗強虜。今南、贛之兵尚足以及數千,豈盡無可用乎?然而金之不止,鼓之不進;未見敵而亡,不待戰而北。何者?進而效死,無爵賞之勸;退而奔逃,無誅戮之及;則進有必死而退有幸生也,何苦而求必死乎?吳起有雲(yun) :‘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雖有百萬(wan) ,何益於(yu) 用?凡兵之情,畏我則不畏敵,畏敵則不畏我。’今南、贛之兵,皆畏敵而不畏我,欲求其用,安可得乎!故曰‘兵力之不足,由於(yu) 賞罰之不行’者,此也。”1在王陽明看來,明廷包括《大明律》在內(nei) 的各種法典已經足夠詳細,但並沒有得到貫徹和執行:“今朝廷賞罰之典固未嚐不具,但未申明而舉(ju) 行耳。”就獎懲製度而言,尤其講究“賞不逾時,罰不後事”,必須做到秋毫無犯,否則就無法達到“齊一人心而作興(xing) 士氣”的作用。當時,正是由於(yu) 製度落實不嚴(yan) ,尤其是獎懲的執行不力,導致局麵異常被動。那些已經被招撫的盜賊,因為(wei) 沒有得到預期的獎賞,所以並不甘心接受招安。就在叛亂(luan) 得到短暫平息之後,等到官府大軍(jun) 班師沒幾日之後,他們(men) 就會(hui) 卷土重來,於(yu) 是山林之間就會(hui) 重新出現賊寇呼嘯成群的局麵。至於(yu) 那些參與(yu) 平叛的部隊,也早已習(xi) 慣於(yu) 這種局麵,往往瞞報軍(jun) 情,邀功求賞,導致局麵無法收拾。所以,必須要加大對這種行為(wei) 的懲處力度。如果膽敢“有遲延隱匿,巡撫巡按三司官即便參問,依律罷職充軍(jun) 等項發落”1,總之,隻有對那些瀆職官員從(cong) 重處罰,才能從(cong) 根本上杜絕各種亂(luan) 象的發生。

 

王陽明一貫主張從(cong) 嚴(yan) 治軍(jun) ,始終強調“申明賞罰,以勵人心事”1,並非隻在戰時才重視。例如,在《萬(wan) 鬆書(shu) 院記》中,王陽明說:“譬之兵事,當玩弛偷惰之餘(yu) ,則必選將閱伍,更其號今旌旗,懸非格之賞以倡敢勇,然後士氣可得而振也。”1再如《預整操練》中,他主張:“效有功勤者,厚加犒賞;違犯約束者,時與(yu) 懲戒。”1總之,在主張從(cong) 嚴(yan) 治軍(jun) 、嚴(yan) 格執行各種獎懲紀律方麵,王陽明與(yu) 眾(zhong) 多軍(jun) 事家的主張是完全一致的。《明史》評論王陽明“提弱卒,從(cong) 諸書(shu) 生掃積年逋寇,平定孽藩”2,他之所以能以弱卒戰勝強敵,除了富有戰爭(zheng) 謀略之外,鐵腕治軍(jun) 也是一件重要法寶。

 

第五,巧用謀略,詭道勝敵。

 

王陽明不僅(jin) 對包括《孫子兵法》在內(nei) 的古典兵學理論有過深入研究,而且善於(yu) 將用兵理論運用到戰爭(zheng) 實踐,並在平叛戰爭(zheng) 中立下赫赫戰功。由此也傳(chuan) 遞給後人傳(chuan) 統以儒者文武兼備、足智多謀的新形象。輫0)

 

公元1517年前後,麵對江西南部、福建西部一帶盜賊蜂起的局麵,因為(wei) 兵部尚書(shu) 王瓊的器重,王陽明臨(lin) 危受命,被提拔其為(wei) 右僉(qian) 都禦史,巡撫南、贛。麵對“盜賊蜂起”的局麵,輫1)王陽明大膽地改革部隊的編製,輫2)前線帶兵將領都改為(wei) 臨(lin) 時委派,而不再由朝廷直接任命,並強調了逐級追罪,加強了對副將以下將士的管理。與(yu) 此同時,他從(cong) 清除內(nei) 奸著手,仔細排查奸細,為(wei) 進剿行動打下了基礎。此後,王陽明命令部隊佯退,再出其不意發動攻擊,一舉(ju) 攻破山賊。雖說盜賊勢力強大,王陽明率領不多的文職官吏和偏裨軍(jun) 校迅速平叛,“自是境內(nei) 大定”輫3)。

 

當寧王朱宸濠起兵謀反之後,王陽明再次成為(wei) 救火隊員。他一麵緊急征調兵馬糧草,一麵火速傳(chuan) 檄各處,通知守軍(jun) 勤王。他又以朝廷的名義(yi) 向各府縣傳(chuan) 遞聲討朱宸濠的檄文,實則是為(wei) 了巧妙隱藏己方的行動計劃。檄文中謊稱“直搗南昌”實則是為(wei) 了敲山震虎,使得朱宸濠不敢輕舉(ju) 妄動。輫4)等到朱宸濠率軍(jun) 襲擊南京時,王陽明召集各路兵馬攻打南昌。此後,王陽明派兵沿途設伏,靜等朱宸濠回兵。叛軍(jun) 由此而大敗,朱宸濠逃跑過程中被活捉。這次叛亂(luan) 僅(jin) 持續三十五天就被平定。當初,京城內(nei) 外都得知叛亂(luan) 的消息,朝臣大多都感到震驚和恐懼,隻王瓊胸有成竹地說道,“王伯安居南昌上遊,必擒賊”,沒過多久果然收到勝利的消息。輫5)

 

從(cong) 平叛戰爭(zheng) 的順利獲勝不難看出王陽明的用兵智慧以及過人的文韜武略。雖說熟讀儒家經典,王陽明並沒有受到儒家仁義(yi) 道德的束縛。看到情勢緊急,王陽明不拘一格地大膽運用偽(wei) 造檄文的辦法來威懾對手,體(ti) 現出他出眾(zhong) 的膽識,也反映出他靈活務實的一麵。精研《孫子兵法》的王陽明,用兵多用詭詐之術。得知敵我雙方兵力上存在差距,他便巧妙地通過“形人”之術,即使用欺騙手法來穩住對手。輫6)在得知叛軍(jun) 圍攻安慶之後,王陽明指揮軍(jun) 隊攻打南昌,則是巧妙運用了孫子“以迂為(wei) 直”的策略,輫7)也與(yu) 孫臏“圍魏救趙”之策相仿佛。對於(yu) 情報的重視,巧妙使用間諜等,也與(yu) 孫子的用兵方略頗有相似之處。由此可見,王陽明身上體(ti) 現了明顯的兵儒合流的特征。更為(wei) 可貴的是,王陽明不僅(jin) 下大力氣精研古代兵典,同時也善於(yu) 在戰場上靈活地加以運用。確如一貫主張的“知行合一”那樣,王陽明將兵家的用兵謀略與(yu) 儒家的治國安邦之策很好地結合起來,並通過用兵理論與(yu) 戰爭(zheng) 實踐的結合,推動了兵學與(yu) 儒學的融通。輫8)

 

注釋:
 
(1)(2)(4)(7)(8)(9)(10)(12)(13)(14)(15)(16)(17)(18)(19)(21)(22)(23)(25)(26)(27)(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王守仁:《王陽明全集》,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60、744、262、1187、1186、1188、1189、6、947、964、467、467、467、467、467、285、285、285、285、285、285、285、635、1091、526、526、1091、526、526、526、542、526、526、542、170、311、311、311、318、462、462、462、462、476、479、476、531、531、610、610、307、307、307、307、298、252、542頁。
 
(3)(69)(71)(73)(74)(75)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337、1337、1335、1335、1336、1336頁。
 
(5)錢明:《王陽明的兵學術與武備策》,《浙江學刊》2019年第1期。
 
(6)岡田武彥:《王陽明大傳》,重慶出版社2015年版,第4頁。
 
(11)張學智:《中國儒學史·明代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80頁。
 
(20)(24)(28)(29)(31)(32)(76)(77)楊丙安:《十一家注孫子校理》,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57、37、42、46、193、87、146、169頁。
 
(30)樓宇烈:《老子道德經注》,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93頁。
 
(70)錢明:《王陽明兵學著作考述》,《江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2期。
 
(72)具體措施在《明史》中有記錄:“二十五人為伍,伍有小甲;二伍為隊,隊有總甲;四隊為哨,哨有長,協哨二佐之;二哨為營,營有官,參謀二佐之;三營為陣,陣有偏將;二陣為軍,軍有副將。皆臨事委,不命於朝;副將以下,得遞相罰治。”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1335頁。輫8)丁濤、鍾少異:《試論王陽明軍事思想的學術價值與影響》,《貴州文史叢刊》2018年第1期。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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