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蘇東坡的“高考作文”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20-07-08 18:14:08
標簽:蘇東坡、高考作文

【吳鉤】蘇東(dong) 坡的“高考作文”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五月十七日辛亥

          耶穌2020年7月7日

 

 

 

宋仁宗皇祐二年正月,萬(wan) 物生發的初春時節,仁宗任命翰林學士歐陽修為(wei) 權知貢舉(ju) ,翰林學士王珪、龍圖閣直學士梅摯、知製誥韓絳、集賢殿修撰範鎮並權同知貢舉(ju) ,館閣校勘梅堯臣為(wei) 點檢試卷官,主持當年的科舉(ju) 禮部試(省試)。

 

這是值得寫(xie) 入中國千年科舉(ju) 曆史的一屆考試,從(cong) 這屆考試開始,流行於(yu) 仁宗朝曆年科場的“太學體(ti) ”文風終於(yu) 被歐陽修淘汰掉。

 

“太學體(ti) ”是慶曆四年(1046)朝廷創建太學之後風行一時的科場詞賦、策論文體(ti) ,其特點宋人多有總結:“務為(wei) 險怪之語”,“求深者或至於(yu) 迂,務奇者怪癖而不可讀”,“以新奇相尚,文體(ti) 大壞”,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講人話,有如時下某些學者以艱澀、怪譎文風寫(xie) 出來的所謂學術論文。

 

“太學體(ti) ”的興(xing) 起與(yu) 國子監直講石介的倡導有密切關(guan) 係,石介看不慣仁宗朝初期流行的華麗(li) 文體(ti) ,在太學講課時,便有意識引導太學生寫(xie) 文章時使用冷峻、佶屈的文辭,“因其所好尚,而遂成風”。

 

歐陽修崇尚平實、說人話的古文,很不喜歡“太學體(ti) ”,所以,借著擔任嘉祐二年貢舉(ju) 主考官的機會(hui) ,對“太學體(ti) ”文風“痛加裁抑”,評卷時候,但凡用“太學體(ti) ”寫(xie) 的詞賦、策論,都給予極低的評分,將擅長寫(xie) “太學體(ti) ”文章的考生“黜之幾盡”。到了放榜時,人們(men) 發現“時所推譽,皆不在選”,那些“太學體(ti) ”文章寫(xie) 得得心應手、大家都以為(wei) 必高中無疑的太學生,幾乎都落榜。

 

落榜的太學生非常憤怒,等歐陽修上朝時,將他圍堵在路上,“群聚詆斥之”,開道的街司邏吏都無法製止。不知哪一個(ge) 考生還寫(xie) 了一篇《祭歐陽修文》,投入歐陽修家中,由於(yu) 是匿名文章,官府也無從(cong) 追究責任。

 

在策論答卷中,有一篇文風與(yu) “太學體(ti) ”大異其趣的論文《刑賞忠厚之至論》,引起了點檢試卷官梅堯臣的注意,梅堯臣負責第一輪閱卷,對考生答卷作出初步的篩選,然後將入圍的答卷交給其他考官作第二輪閱卷。梅堯臣十分讚賞這篇《刑賞忠厚之至論》,便把文章推薦給主考官歐陽修。

 

《刑賞忠厚之至論》的論點,如果翻譯成現代話語,大約就是“論疑罪從(cong) 無”。文中提到一個(ge) 典故:“《傳(chuan) 》曰:賞疑從(cong) 與(yu) ,所以廣恩也;罰疑從(cong) 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wei) 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le) 堯用刑之寬。”文章的辭章、立意都讓歐陽修拍案叫絕,隻是歐陽修對文中“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的說法,卻不知出自何典,問梅堯臣:“此出何書(shu) ?”梅堯臣說:“何須出處。”

 

歐陽修以為(wei) 自己一時想不起出處而已,有意將這篇文章列為(wei) 第一等。不過,歐陽修又有點懷疑此文可能出自門人曾鞏之手筆,若將門人文章評為(wei) 第一,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歐陽修考慮再三,將那篇論文列為(wei) 第二名。

 

乃至拆封放榜,歐陽修才知道《刑賞忠厚之至論》的作者並不是曾鞏,而是一位來自四川眉州的年輕舉(ju) 子,叫做蘇軾,虛齡二十二歲。歐陽修對梅堯臣說:“此郎必有所據,更恨吾輩不能記耳。”放榜之後,高中的考生照例要入謝主考官。入謝時,歐陽修便問蘇軾:“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此見何書(shu) ?”蘇軾說:“事在《三國誌》、《孔融傳(chuan) 注》。”

 

歐陽修回去翻閱這部書(shu) ,卻一無所得。他日,又問蘇軾。蘇軾說:“曹操滅袁紹,以袁熙妻賜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操驚問何經見,融曰:‘以今日之事觀之,意其如此。’堯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對蘇軾的杜撰典故及解釋,歐陽修歎服:“此人可謂善讀書(shu) ,善用書(shu) ,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

 

 

 

蘇軾參加的嘉祐二年進士科禮部試,一共考四場:第一場試詩賦,第二場試論,第三場試策,第四場試經義(yi) 。試詩賦即考生根據給定的題目與(yu) 韻腳現場創作若幹首詩賦;試論類似於(yu) 命題作文,按題目寫(xie) 一篇短論;試策,即出題者就時務提出若幹具體(ti) 問題,讓考生發表見解;試經義(yi) 則是出題者從(cong) 儒家經書(shu) 中截取一句話,請考生闡述其蘊含的義(yi) 理。

 

蘇軾在第一場考試中,所作詩賦被評不合格;第二場試論得第二(《刑賞忠厚之至論》即應試的短論),第三場試策成績未詳,第四場試經義(yi) 得第一。綜合四場成績,順利登科,獲得進入殿試的資格。如果不是那篇《刑賞忠厚之至論》得到歐陽修與(yu) 梅堯臣的賞識,蘇軾很可能會(hui) 在嘉祐二年落第。如果落第,他的人生命運又將改寫(xie) 。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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