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小年】中國在孔子遺產裏痛苦掙紮
欄目:天安門廣場立孔子像
發布時間:2011-01-24 08:00:00
中國在孔子遺產裏痛苦掙紮
作者:許小年
來源:中國經濟網
2011年1月11日,一座總高為9.5米的孔子青銅雕像在國家博物館北廣場落成,天安門地區又添文化新地標。
看到這條消息後,筆者發了條微博:“孔子被批60年,這銅像算是‘平反昭雪’麽?看來僅有GDP還是不行,一個民族要有精神和思想的認同,否則就會散掉。但認同誰呢?馬克思還是孔子?”改革開放30多年後,華夏民族碰上了前所未有的認同危機。
中國的漸進式改革意味著在不觸動基本的社會和政治結構的前提下,在經濟層麵上迅速推進市場化的改革,政府作為現有規則的執行者和現有秩序的維護者,發揮著較其他轉型國家政府更多的職能。然而強勢政府如同雙刃劍,一方麵保證了社會和經濟秩序的穩定,使中國免受前蘇聯、東歐國家經濟轉型之苦;另一方麵,由於缺少製約,政府越來越多地參與和幹預經濟活動,逐漸轉變成為帶有自身利益訴求的規則執行者,也就是通常所講的親自下場踢球的裁判。
這樣的裁判對社會公平的破壞是顯而易見的:機會嚴重不均,貪汙腐敗盛行,收入兩極分化。過去兩千年中困擾中國社會的痼疾再次顯現,人們自然想到用同樣悠久的儒家學說去應對。
與經濟的繁榮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思想的貧乏,生於“禮崩樂壞”時代的孔夫子勉為其難,再次披掛上陣。
孔子會發現,這一次賦予他的使命幾乎是無法完成的,他要為現代人找到新的核心價值觀,並為他們的精神尋求新的寄托。核心價值觀是現代社會秩序和遊戲規則的倫理基礎,社會精神則要滿足現代人對人生意義的探求。畢竟小康生活隻是延續生命的手段,對於亙古不變的問題——人為什麽活著,溫飽加深而不是緩解了精神上的焦慮。
孔子會發現,他所建立的儒家學說和現代的普世價值觀既有相容也有衝突之處。孔子主張“仁者愛人”,孟子講“民貴君輕”,與尊重個人權利的現代觀念不無呼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不失為樸素的理性主義。但在如何達成“仁”上,孔子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人特別是社會精英如君主和君子的自覺上。欲使“仁”成為他們的自覺,儒學就要成為他們的信仰。
現代社會卻是多元的,既有利益的多元,也有信仰的多元,帝王不可能再“獨尊儒術”,教皇也不能以基督的名義號令天下。在現代社會中,信仰是個人的私事,必須允許不同的信仰和平共存,允許儒、佛、道、基督、伊斯蘭等宗教以及無神論的和平共存。要想在多重信仰的環境中建立一致認同的遊戲規則,現代社會需要跨出重要的、也是儒家從未思考過的一步——私域和公域的分離,或者信仰和社會核心價值觀的分離。
信仰將被當作個人事務,完全留在私域中,公域中的機構特別是政府並不幹涉私域中的活動,這就是憲法所保證的公民信仰自由。公域的構建則需要從不同的信仰中,抽取共同的交集,作為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得到全體社會成員自覺和自願的認同。用中國人的話講,構建公域的原則就是“求同存異”。
現代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以個人為中心,主張每個人擁有同樣的權利,每個人是他自己的主人,任何人不得也不可能以任何名義決定他人的命運。儒家在個人權利上沒有也不可能像現代人這樣徹底,例如“小人”的權利就與君子的不同,婦女的權利就和男人的相異。
崇尚個人權利不會形成隔絕、分散的“個人孤島”,市場經濟消除了個人之間的冷漠。在為他人生產的市場經濟中,企業要想賣掉自己的產品賺錢,必先滿足他人的需求,利已必先利他。市場假借人的利已之心為社會服務,這是斯密的偉大發現。孔子講“克已複禮”,市場經濟中的個人不必克已,克己是不自然的,依靠克己維持的社會秩序因此是非常脆弱的。
在現代社會中,個人私欲的膨脹從外部受到法律的製約。為了保護每個人的權利,全體社會成員同意建立一組遊戲規則——法律,協調個人的活動,裁決個人之間的利益衝突。法律是眾多平等的個人簽訂的契約,而不是君王規範臣民行為的律令。法律具有強製力,而儒家一味宣揚的道德隻具精神的感召力。人是奇特的動物,“一半為天使,一半為野獸”,馴服野獸靠皮鞭——強製執行的法律,而儒家的失算就在“人之初,性本善”的假設上。
回顧曆史,孔子會發現,傳統其實並不在他一邊。雖說漢武帝廢黜百家,獨尊儒術,祭上神壇的是董仲舒修改過的儒學,而不是孔子和孟子為代表的早期儒家。董仲舒抽掉了民權,保留了秩序,儒學就此變為君王的統治術。對此漢宣帝講得再清楚不過,“漢家自有製度,本以王霸道雜之”。王道就是講仁義道德的儒家,霸道就是講強權政治的法家。在尋找現代社會認同時,人們應特別關注早期儒家,即孔孟的、沒有被閹割的儒家。
從早期儒家的民貴君輕思想到現代的權利與自由,其間有著太多的斷裂鏈條,一一拾綴補齊,起碼需要幾代人的努力。
重豎一尊銅像容易,重塑民族精神難。
孔子帶著他一貫的寬厚笑容,正注視著現代人在他的偉大遺產上痛苦地掙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