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峰】《周易》對中國哲學史研究之重要意義——以若幹重要問題為例兼論重寫中國哲學史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3-11 19:58:59
標簽:《周易》、中國哲學史、漢易、理學、老子

《周易》對中國哲學史研究之重要意義(yi) ——以若幹重要問題為(wei) 例兼論重寫(xie) 中國哲學史

作者:金春峰(人民出版社哲學編輯室編審)

來源:《周易研究》2018年第3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初二日甲辰

          耶穌2019年3月8日

 

內(nei) 容提要:《周易》是中國哲學的源頭活水,不理解《周易》就不能寫(xie) 好與(yu) 理解好中國哲學史。以往之中國哲學史研究,由於(yu) 對《周易》及漢代易學沒有正確認識,導致了對中國哲學史之重要思想的係列錯解。對此,我們(men) 以對《老子》第四十二章、周敦頤《太極圖》與(yu) 《太極圖說》、二程思想和朱熹《仁說》的解讀需要深切把握《周易》及漢代易學思想為(wei) 例,指出馮(feng) 友蘭(lan) 、牟宗三、勞思光等諸先生在中國哲學史研究上的缺失。新時代應該有新的真正能夠挺立中國文化主體(ti) 性的《中國哲學史》著作,正確解讀《周易》經傳(chuan) 及其發展史是成功重寫(xie) 中國哲學史的最重要的前提。

 

關(guan) 鍵詞:《周易》/中國哲學史/漢易/老子/理學

 

《周易》本身是中國哲學史的重要部分,在此不論。本文要談的是,不了解《周易》就不能寫(xie) 好與(yu) 理解好中國哲學史。試舉(ju) 數例說明。

 

一、對《老子》第四十二章的解讀

 

《老子》第四十二章是老子哲學思想的重要章節,原文為(wei)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wan) 物。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衝(chong) 氣以為(wei) 和。

 

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自名也。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人之所教,我亦教人。故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wei) 教父。

 

馮(feng) 友蘭(lan) 先生《中國哲學史新編》說:“《老子》的這幾句話,可以作宇宙形成論的解釋,也可以作本體(ti) 論的解釋。如果作宇宙形成論的解釋,一、二、三都是確有所指的。道先生出來一個(ge) 什麽(me) 東(dong) 西,這是一,這個(ge) 一又生出來些什麽(me) 東(dong) 西,就是二或三。二、三都是確有所指的具體(ti) 的東(dong) 西,如天地萬(wan) 物之類。如果作本體(ti) 論的解釋,一、二、三都不是確有所指,不是什麽(me) 具體(ti) 的東(dong) 西。隻是說,無論道生多少東(dong) 西,總有一個(ge) 是先生出來的,那就叫一。有一個(ge) 東(dong) 西,同時就有它的對立麵,那就是二。二與(yu) 道加起來就是三。從(cong) 三以後,那就是天地萬(wan) 物了。就《老子》四十二章來說,它大概是一種宇宙形成論的說法,因為(wei) 它在下文說:‘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衝(chong) 氣以為(wei) 和。’照下文所說的,一就是氣,二就是陰陽二氣,三就是陰陽二氣之和氣,這都是確有所指的具體(ti) 的東(dong) 西。”①

 

這也是今天多數注家的觀點。但這種解讀實是不到位的,一般化的;也可以說是“以西套中”的。

 

解讀本章的關(guan) 鍵是正確地解讀“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這句話。將其解釋為(wei) “對立統一”,雖然不錯,但實是泛泛之談。蓋“負陰”“抱陽”之確切的含義(yi) ,未予點明。

 

“負陰抱陽”之“負”與(yu) “抱”不是隨意的。“負陰”指背負陰,陰在上。“抱陽”指腹抱陽,陽在下。物在上叫“背負”,猶如騾馬背物。故《準南子·精神訓》即引為(wei) :“萬(wan) 物背陰而抱陽。”柳宗元《蝜蝂傳(chuan) 》寫(xie) 一小蟲喜背東(dong) 西,樂(le) 此不疲,叫“蝜蝂”。“負陰抱陽”——陰在上,陽在下,這種特定配置所形成的“對立統一”關(guan) 係才能引起兩(liang) 者的對流、交流,就是所謂“衝(chong) 氣”。蓋陽的本性是往上,陰的本性是往下,陰陽如此配置,就能發生“衝(chong) 氣”的運動變化。故“衝(chong) 氣”並非另一種與(yu) 陰陽並列的“氣”。如果是“背陽而負陰”,或是平列,就不能交通成和,使萬(wan) 物相生相繼。故“和”乃“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之“和”,乃“交通成和而萬(wan) 物生焉”之“和”。解“和”為(wei) “和氣”是錯誤的;解“衝(chong) ”為(wei) “盅”為(wei) “虛”,也是不到位的。

 

將此規律或天道應用到政治上,就是“天視自我民視”,在上位者要自居於(yu) 下,以百姓之心為(wei) 心。故下麵接著說:“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自名也。”就是說,王公自稱為(wei) “孤家”“寡人”或“不穀”,用人們(men) 所厭惡的“名稱”自稱,就是自覺放低身段,居於(yu) 下位。因為(wei) 惟有如此,才能政通人和。相反,高高在上,強梁妄為(wei) ,不把在下者當回事,則必導致不得好死的下場。

 

故“或損之而益”,即謙受益,滿招損。自居於(yu) “人之所惡”是損,但結果是得益。損下以自肥是“益”,最終導致失敗——益之而損。這道理是人人都用以教誡人的,我亦用這道理教人。歸結為(wei) 一句話:“故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wei) 教父”,我用這作為(wei) 最首要的教條。馬其昶:“周《金人銘》雲(yun) :‘強梁者不得其死。’老子所說即此《銘》,意思是,強出頭、高高在上的,沒有好下場。”

 

故老子此章是一整體(ti) ,上下貫通,本末貫通,天人合一,有體(ti) 有用;缺了下一部分,就有體(ti) 無用,有天道而無人事,那就與(yu) 中國文化與(yu) 哲學的特性違背了。蔣錫昌《老子校詁》說:“本章上下文詞似若不接。”高亨、陳柱、嚴(yan) 靈峰、關(guan) 鋒及陳鼓應諸注《老》大家皆持此種觀點,說“疑為(wei) 三十九章文字移入”②。所以如此,即因不懂“負陰抱陽”的確切意義(yi) 。

 

本章反映中國文化起源於(yu) 農(nong) 業(ye) 生態,具《易》《老》同源之特點,與(yu) 古希臘哲學以手工業(ye) 、航海業(ye) 為(wei) 文化之背景不同,亦反映中國哲學著眼於(yu) 社會(hui) 、人生、曆史經驗的總結這一特點。周人戰勝殷人,《周書(shu) 》總結經驗教訓,歸結為(wei) “天視自我民視”。《周易》把它上升為(wei) “天道”,用卦符形式表達為(wei) 泰卦——“乾”(天)在下,“坤”(地)在上以表達其“普遍性”。老子所述則以“命題”形式上升為(wei) 理論形態。故本章亦體(ti) 現老子哲學之邏輯、辯證法與(yu) 曆史相統一的進路。黑格爾式的辯證法隻講對立統一,對立鬥爭(zheng) ,視其為(wei) 客觀自然過程。中國哲學以“生生”為(wei) “天地之大德”,講“和實生物”。“和”不僅(jin) 僅(jin) 是客觀自然規律,亦內(nei) 在具有“生物”之價(jia) 值取向。

 

本章強調“衝(chong) 氣”,“衝(chong) ”有強力、強勁、猛衝(chong) 的意思,非如此不能使陰陽融合,產(chan) 生新物。如水衝(chong) 刷河岸,力量驚人。鄉(xiang) 間迎客,“衝(chong) 杯糖茶”,非用力攪拌,糖不能融於(yu) 茶水而成糖茶。這是老子哲學的精神,是外柔內(nei) 剛,外靜內(nei) 動的精神。

 

讀懂了“萬(wan) 物負陰而抱陽”,上麵講的“道生一”之“生”就是“存在”的意思。道獨立無二,其存在是“一”,但內(nei) 在地包含有兩(liang) 個(ge) 對立方麵——陰與(yu) 陽。陰與(yu) 陽乃一體(ti) 兩(liang) 麵,不可分割,故謂“一生二”。此“生”是邏輯上的先後,即“有一就有二”,“二”存在於(yu) “一”之中。“二生三”,“三”即存於(yu) “二”——“負陰抱陽”之交流運動中,當其交通成“和”時就有眾(zhong) 多新“物”出現,故“三”代表“萬(wan) 物”。《淮南子·天文訓》:“道始於(yu) 一,一而不生,故分而為(wei) 陰陽,陰陰和合而萬(wan) 物生。”對老子本章的理解是正確的。

 

由此可見,學懂《周易》,將其運用於(yu) 《老子》的解讀上,是如何地重要了。

 

二、對《太極圖》與(yu) 《太極圖說》之解讀

 

周敦頤《太極圖》與(yu) 《太極圖說》在哲學上為(wei) 宋明理學奠定了基礎。但馮(feng) 友蘭(lan) 、牟宗三、勞思光先生等諸中哲史大家對它的解讀卻是很不能令人滿意的。

 

《太極圖》從(cong) 上到下大約分為(wei) 五個(ge) 部分。最上一圈,朱熹題為(wei) “無極而太極”;接下來是左右黑白相間相反的一對卦——左離右坎,題為(wei) 陽動(左)陰靜(右)。毛奇齡《太極圖說遺議》稱此為(wei) 《水火匡廓圖》。這是第二層。接著為(wei) 金、木、水、火、土五行,分列為(wei) 五圈(五圈之下又有一小圈,合計為(wei) 六圈)並有線相連,毛氏稱為(wei) 《三五至精圖》,為(wei) 第三層。再下來是左右分列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的圓圈,為(wei) 第四層。最下方即標識“萬(wan) 物化生”四字的圓圈,為(wei) 第五層。馮(feng) 友蘭(lan) 先生解第二層為(wei) “取坎填離”,說黑白相間的左邊一半是陽陰陽,就是一個(ge) 離卦;右邊一半是陰陽陰,就是坎卦。“取坎填離”,就是把坎卦中的那個(ge) 陽爻取過來,填在離卦之中,替代那個(ge) 陰爻。這樣左邊那一半就成為(wei) 乾卦,右邊那一半就成為(wei) 坤卦。有學者認為(wei) 這即內(nei) 丹術所謂由“小周天功”升至“乾坤交媾”之“大周天功”。③第三層有五行,馮(feng) 先生認為(wei) 與(yu) 《易傳(chuan) 》不合,說:“《係辭》本來說:‘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可是周敦頤在這裏卻不講八卦而講五行。這大概可以幫助說明,《太極圖》的前身是《無極圖》。因為(wei) 《無極圖》在這一層上是‘五氣朝元’,所以《太極圖》不用八卦而用五行了。”(《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ce) ,第68頁)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諸先生主編之《宋明理學史》亦認為(wei) 此圖是道教煉丹的《太極先天之圖》,“太極”由“無極”而生,“無極”是最高範疇,乃老子“有生於(yu) 無”思想。④牟宗三先生的《心體(ti) 與(yu) 性體(ti) 》在解說中則幹脆刪掉五行及有關(guan) 文字,使《圖》有首無身,殘而不全。⑤勞思光先生的《新編中國哲學史》則原文直錄,不分層加以解說,因不知此圖構成之所以然,故處處強調其文字義(yi) 理相互矛盾。⑥

 

實際上,圖之“太極”源於(yu) 《係辭》“易有太極”章。既然“太極”為(wei) 《易》所本有,就不可能為(wei) “無”或由“無”所生。按《周易》,陰陽無始無終,“周流六虛,惟變所適”,不是由“無”生出的。二程講易學,本子周氏《太極圖》《圖說》,指明“陰陽無始,動靜無端”。用圖表示,第一個(ge) 圓圈即表《圖說》自“太極動而生陽”至“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之全部天道內(nei) 容。其中繞圓周而運動的是天地之氣,陰與(yu) 陽乃氣之運動形成的兩(liang) 種不同狀態,猶如錢塘江的潮水,高潮後麵便是低潮。高潮是陽,低潮是陰。朱熹說:“陰陽隻是一氣,陽之退便是陰之生。不是陽過了,又別有個(ge) 陰生。”“陽氣隻是六層(六爻),隻管上去,上盡後下麵空缺處便是陰。”(《朱子語類》卷六十五)死板地以為(wei)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複靜,靜而生陰”,動靜有時間的先後,是不對的。

 

以離卦和坎卦表示左陽與(yu) 右陰,源於(yu) 《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邵雍認為(wei) 此是先天卦位:乾上坤下,左離右坎(或離東(dong) 坎西)。如此,坎水與(yu) 離火平列,不上下相重,即“不相射”。離表陽,坎表陰。《太極圖》即用此種卦位表左陽右陰。邵雍講先天卦位,源於(yu) 華山道士陳摶。周敦頤年輕時在京師研習(xi) 《周易》,是可能知曉這種卦位的。

 

下麵接著講五行、四時,蓋《周易》經《易傳(chuan) 》至漢代,有一大的變化,即以律曆說《易》,如司馬遷所指出:“易著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yu) 變。”(《史記·太史公自序》)陰陽四時五行已成為(wei) 一個(ge) 體(ti) 係,有如今通行之《京氏易傳(chuan) 》。今《京氏易傳(chuan) 》中“納甲”即四時、律曆,加上“五行”,皆與(yu) 吉凶生克相聯係。今《京氏易傳(chuan) 》學界認為(wei) 係活動於(yu) 宣元之世的京房所著,但司馬遷已見與(yu) 此類似的《易傳(chuan) 》。

 

馬王堆帛書(shu) 《要》篇說:“故《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盡稱也,故為(wei) 之以陰陽;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故為(wei) 之以上下。”劉大鈞先生指出:“細讀《要》篇此段文字,我們(men) 方知《史記·太史公自序》所言‘《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yu) 變’,確為(wei) 有傳(chuan) 之教。‘水火金土木’配之幹支是納甲筮法運算的重要依據,‘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疑即‘納甲’六親(qin) 之‘父母’‘子孫’‘官鬼’‘妻財’‘兄弟’也。如非言說‘兄弟’,何以曰‘先後’也。正是‘《易》著陰陽四時五行’方有‘納甲’演算中後人發揮出的……內(nei) 容。……案司馬遷之父司馬談曾從(cong) 武帝時的易學博士楊何學《易》,故‘《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yu) 變’之說必得之楊何也。由此而觀之,從(cong) 田何而傳(chuan) 至楊何的西漢今文《易》旨,確由孔子傳(chuan) 來也。我們(men) 雖然不能僅(jin) 據這些簡約的文字而定孔子所傳(chuan) 之占筮方法中有納甲筮法,然而細考這些文字確與(yu) 納甲筮法相合。且《要》篇在如上文字之後緊接著說:‘有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wan) 勿(物)盡稱也,故為(wei) 之以八卦。’此即孔子講《損》《益》二卦之:‘益之為(wei) 卦也,春以授夏之時也,萬(wan) 勿(物)之所出也,長日之所至也……授[損]者,秋以授冬之時也,萬(wan) 勿(物)之所老衰也,長[夕]之所至也。’(《要》)其由《損》《益》二卦之風雷山澤亦即四個(ge) 卦象,而解釋由於(yu) 陰陽二氣之消長變化而生成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變化,此即‘卦氣’說也。而《衷》篇所謂‘歲之義(yi) 始於(yu) 東(dong) 北,成於(yu) 西南,君子見始弗逆’,此亦是孔子在《要》篇中以‘卦氣’講《損》《益》二卦之大要也。”⑦

 

這種《易》學,其天道觀之理論基礎,董仲舒表述為(wei) 陰陽五行之宇宙運行圖式:

 

天地之氣,合而為(wei) 一,分為(wei) 陰陽,判為(wei) 四時,列為(wei) 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金木水火各奉其主,以從(cong) 陰陽,相與(yu) 一力而並功,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yang) 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天辨在人》)

 

中者,天地之太極也,日月之所至而卻也,長短之隆,不得過中,天地之製也。(《循天之道》)

 

和者,天地之正也,陰陽之平也,其氣最良,物之所生也。(《循天之道》)

 

《太極圖》與(yu) 《圖說》即上述內(nei) 容之圖示。其中“五行”為(wei) 圓周上的方位:東(dong) 方為(wei) 木為(wei) 春,南方為(wei) 火為(wei) 夏,西方為(wei) 金為(wei) 秋,北方為(wei) 水為(wei) 冬,中為(wei) 空虛為(wei) 土。圖之曲線所示,即由春、木、東(dong) 而夏、火、南,而秋、金、西,而冬、水、北,經土而複至春、木、東(dong) 。一氣運行於(yu) 其中,所謂“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故“五氣”不可機械地以為(wei) 陰陽真的分而為(wei) 五種“氣”。

 

道教《先天無極圖》或《水火匡廓圖》《三五至精圖》皆源於(yu) 魏伯陽《參同契》。但魏乃東(dong) 漢末年人,《參同契》乃京房易學之轉為(wei) 道教養(yang) 生之一支,其本原是京房《易傳(chuan) 》或西漢易學。而這些圖亦非《參同契》所有,來曆不明。以之為(wei) 《太極圖》之所本,實乃大謬。

 

周敦頤對《易傳(chuan) 》包括《說卦》等有精深體(ti) 研。故《圖說》引《說卦》,又引《文言》,而以“誠”概括《太極圖》與(yu) 《圖說》之精神、義(yi) 蘊,融《中庸》與(yu) 《易傳(chuan) 》為(wei) 一體(ti) ,天人合一,可謂慧眼獨創,真正為(wei) 宋明理學與(yu) 儒學的複興(xing) ,建立了天道性命之學的基礎。“誠”包含多重含義(yi) :一是實然,真實無妄;一是定然,必定如此,不可能不如此;一是自然,自己如此,非外力使其如此;一是精誠,精神專(zhuan) 一;一是實誠,誠心誠意。就聖人言,“誠”是其精神境界,亦是人倫(lun) 道德之理——仁義(yi) 禮智信之性理的體(ti) 現,所謂“誠、神、幾,曰聖人”(《通書(shu) 》),《太極圖》與(yu) 《圖說》有價(jia) 值體(ti) 係之支配,非純自然的“宇宙生成論”。

 

作為(wei) 哲學,《太極圖》與(yu) 《圖說》其文化背景乃中國古有的作為(wei) 立國立民之本的農(nong) 業(ye) 與(yu) 農(nong) 業(ye) 生態。作為(wei) 宇宙圖式,它的最早的表現,即以北鬥為(wei) 中軸(“太極”)之時空結合之農(nong) 業(ye) 時序,所謂“鬥柄東(dong) 指,天下皆春;鬥柄南指,天下皆夏;鬥柄西指,天下皆秋;鬥柄北指,天下皆冬。”(《鶡冠子·環流》)春夏秋冬與(yu) 東(dong) 南西北構成依次相繼的生態時空區,以後即演化為(wei) 陰陽五行學說。在《呂氏春秋·十二紀》《淮南子·時則訓》及《禮記·月令》中,它表現為(wei) 政令時則。漢儒將其整合而係統化理論化,發展為(wei) 陰陽五行四時之宇宙運行生化圖式,並配以道德屬性,而使陰陽循環往複,萬(wan) 物生長收藏,生生不息,成為(wei) “天心”之體(ti) 現,《太極圖》與(yu) 《太極圖說》即體(ti) 現這一精神。

 

勞思光先生離開中國文化與(yu) 哲學的這一大背景,置《太極圖》與(yu) 《圖說》於(yu) 古希臘原子論構成的宇宙生成背景下,謂五行二氣化生萬(wan) 物雲(yun) 雲(yun) ,“所涉及者隻是‘是如此’之問題,而非‘應如此’之問題。”⑧“萬(wan) 有皆為(wei) 太極所決(jue) 定”,“無‘未定項’(價(jia) 值)可以成立”⑨。殊不知此乃先生“錯置”文化背景,“以西套中”所造成。

 

三、對二程思想的定性

 

二程思想的解讀是理解宋明理學的一大關(guan) 鍵。近代以前,宋代儒學一般被分為(wei) 濂、洛、關(guan) 、閩四係。“洛學”統稱二程。馮(feng) 友蘭(lan) 先生《中國哲學史新編》劃分二程為(wei) 兩(liang) 大係,一是程顥心學,一是程頤理學。牟宗三先生承此擴而大之,以周敦頤、程顥、張載、陸象山、胡宏、王陽明、劉蕺山為(wei) 一係(從(cong) 中又劃出胡宏、劉蕺山為(wei) 一小係),稱為(wei) 心學;程頤、朱熹為(wei) 一係,稱為(wei) 理學。馮(feng) 先生說:“程頤所講‘理’是一類事物的規定性,有多少類事物,就有多少理。哪一類的事物就是哪一個(ge) 理的例證,哪一個(ge) 理和哪一類具體(ti) 事物的關(guan) 係,是一般和特殊的關(guan) 係,是一個(ge) 概念的內(nei) 涵和外延的關(guan) 係。”(《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ce) ,第115頁)又說:“程顥所說的道是自然之道,是自然趨勢,這種趨勢所生的東(dong) 西也都有其自然趨勢,每一種東(dong) 西所有的自然趨勢就是它的性。所以他雖然也講天理,但不注重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分別。程頤極度注重這種分別,這是因為(wei) 他們(men) 兄弟二人的思想,在根本上有所不同。”(《中國哲學史新編》下冊(ce) ,第124頁)

 

牟先生發揮馮(feng) 先生這一說法,謂程頤所講“形而上之道隻是理”,乃“對於(yu) 陰陽氣化之‘然’所作的存有論的解析”(《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二冊(ce) ,第260頁);又說:“格物為(wei) 即物而窮其存在之理,窮客觀實然者之所以然之理。”(《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一冊(ce) ,第17頁)程顥思想則是“心學”。但兩(liang) 先生這種說法,實乃“以西套中”,並不能成立。

 

柏拉圖的“共相”說是由數學、幾何學與(yu) “物理學”抽象提升、成為(wei) 形而上的。其共相、“理”即一類物體(ti) 之“類”本質——表述此“類”本質的名詞之內(nei) 涵。二程對“形上形下”的看法,則是倫(lun) 理道德的進路,亦由闡釋《周易·係辭》而來。故前者之“共相”具客觀、普遍之必然性,因數學、物理定律是具客觀、普遍性的,屬於(yu) 實然必然領域,康德所謂“理論理性”領域;後者屬康德所謂“實踐理性”領域,兩(liang) 者性質不同。道德不能成為(wei) 物體(ti) 之“類”本質及其名詞之“內(nei) 涵”,是很顯然的。道德乃“應然”,是心——理性認為(wei) 應該做的具普遍性品格的格準,故不可以“共相”視之。

 

二程講天道、天理的語錄主要如下:

 

天理雲(yun) 者,這一個(ge) 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元無少欠,百理具備。(《遺書(shu) 》卷二上)

 

“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天理雲(yun) 者,百理具備,元無少欠,故“反身而誠”。(同上)

 

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不獨人爾,物皆然。都自這裏出去,隻是物不能推,人則能推之。雖能推之,幾時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幾時減得一分?百理俱在,平鋪放著。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元來依舊。(同上)

 

理則天下隻是一個(ge) 理,故推至四海而準。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同上)

 

這個(ge) 義(yi) 理,仁者又看做仁了也,知者又看做知了也,百姓又日用而不知,此所以“君子之道鮮矣”。此個(ge) 亦不少,亦不剩,隻是人看他不見。(同上)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備,元無少欠。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動來?因不動,故言寂然。雖不動,感便通,感非自外也。(同上)

 

以上“二先生語”,可以視為(wei) 程顥所說,亦可視為(wei) 程頤所說,無法區分。其中,“天理”“道理”“君道”“孝道”“義(yi) 理”及“仁”“知”“君子之道”等皆指道德,以“天理”名之,取其是自然底道理、非天意安排,亦非人力所可左右之意。程頤說:“莫之為(wei) 而為(wei) ,莫之致而致,便是天理。”(《遺書(shu) 》卷第十八)謝良佐說:“所謂天理者,自然底道理,無毫發杜撰。今人乍見孺子將人於(yu) 井,皆有怵惕側(ce) 隱之心,方乍見時,其心怵惕,即所謂天理也。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內(nei) 交於(yu) 孺子父母兄弟,惡其聲而然,即人欲耳。……所謂天者,理而已。隻如視、聽、動、作,一切是天。天命有德,便五服五章,天討有罪,便五刑五用。渾不是杜撰做作來。學者直須明天理,為(wei) 是自然底道理,移易不得。”(《上蔡語錄》上)照二程的說法,動物也有“天理”。程頤說:“物有自得天理者,如蜂蟻知衛其君,豺獺知祭。禮(天理)亦出於(yu) 人情(自然)而已。”(《遺書(shu) 》卷十七)但禽獸(shou) 不能“推”,隻是一種本能,人則對之有自覺,能推廣擴充,但這些道德準則卻不增不減,所謂“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元來依舊”。這些“天理”雖謂“推至四海而準”,“考諸三王不易”,但它終究不能離開人群、“人心”而為(wei) 客觀之必然。“子之為(wei) 子”並不由“子道”而來,乃父子關(guan) 係所定。“君之為(wei) 君”並不由“君道”而來,乃君臣關(guan) 係所定。“子道”“君道”依存於(yu) 社會(hui) 之父子君臣關(guan) 係。即便程頤等以之為(wei) “天理”,它也不能派生現實世界之具體(ti) 的君臣父子關(guan) 係,與(yu) “共相論”說法不同。馮(feng) 、牟兩(liang) 先生的說法是混淆兩(liang) 者的性質與(yu) 區別了。程顥說:“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終無所汙。此何煩人力之為(wei) 也?有流而未遠,固已漸濁。有出而甚遠,方有所濁。有濁之多者,有濁之少者。清濁雖不同,然不可以濁者不為(wei) 水也。如此,則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則疾清。用力緩怠,則遲清。及其清也,則卻隻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則性善之謂也。故不是善惡在性中為(wei) 兩(liang) 物相對,各自出來。此理,天命也,順而循之則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則教也。自天命以至於(yu) 教,我無加損焉。此‘舜有天下而不與(yu) 焉’者也。”(《遺書(shu) 》卷一,端伯傳(chuan) 師說。未注明誰語,《宋元學案·明道學案》列有此條,朱子亦以此為(wei) 明道語。)此即“天理自然”,堯舜不能加損之義(yi) 。

 

標明為(wei) 程頤所說者,如:

 

衝(chong) 漠無朕,萬(wan) 象森然已具。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道上麵一段事無形無兆,卻待人旋安排引入來,教入塗轍。既是塗轍,卻隻是一個(ge) 塗轍。(《遺書(shu) 》卷十五)

 

這是本末貫通之說。“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即“隻是一個(ge) 塗轍”。程頤說:“性命孝弟隻是一統底事,就孝弟中便可盡性至命。至於(yu) 灑掃應對與(yu) 盡性至命,亦是一統底事,無有本末,無有精粗,卻被後來人言性命者別作一般高遠說。”(《遺書(shu) 》卷十八)程顥說:“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遺書(shu) 》卷十三)這與(yu) “共相論”思想性質不同。其他語錄亦是此種精神。所講“理”和“則”內(nei) 涵是“各有其所”,即為(wei) 君止於(yu) 仁之類,皆是相應於(yu) 君臣父子之人際關(guan) 係而有的,屬於(yu) 應用倫(lun) 理學範疇。

 

二程關(guan) 於(yu) 形上形下的論述,則皆由詮釋《係辭》而來。如程頤謂: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道也。如一闔一辟謂之變。(《遺書(shu) 》卷三)

 

一陰一陽之謂道……所以陰陽者道。既曰氣則便是二。言開闔已是感。既二,便有感。所以開闔者道,開闔便是陰陽。老氏言感而生氣,非也。陰陽開闔本無先後。不可道今日有陰,明日有陽。如人有形影,蓋形影一時,不可言今日有形,明日有影,有便一齊有。(《遺書(shu) 》卷十五)

 

此皆源於(yu) 《係辭》“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一陰一陽”指陰陽之氣前後相繼的運行,程頤認為(wei) 其所以然在於(yu) 兩(liang) 者形成了“感”“應”的關(guan) 係,這就是“道”。故程頤謂:“天地之間,隻有一個(ge) 感與(yu) 應而已,更有甚事。”(《遺書(shu) 》十五)“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yu) 也。”(《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三鹹卦解)“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wan) 物……觀天地交感化生萬(wan) 物之理,與(yu) 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wan) 物之情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然而識之可也。”(同上)講感與(yu) 感通,與(yu) “共相論”思想精神大異。“性”的內(nei) 涵主要指道德屬性。

 

程顥關(guan) 於(yu) 形上形下的語錄,一見於(yu) 批評張載以“清虛一大為(wei) 天道”,說“此乃以器言而非道也”(《遺書(shu) 》卷十一)。又一則為(wei) :“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惟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隻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意謂“道”即理即性,為(wei) 形而上;氣稟成形為(wei) 器,乃形而下。但性即在氣稟之中,是不即不離的關(guan) 係。反求默識,即可心領神會(hui) 這一道理。“性”指人之善性。

 

程顥論述自然規律說:

 

天地萬(wan) 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遺書(shu) 》卷十一)

 

夫天之生物,有長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乎?天理如此,豈可逆哉!(同上)

 

服牛乘馬皆因其性而為(wei) 之,胡不乘牛而服馬乎?理之所不可。(同上)

 

聖人致公,心盡天地萬(wan) 物之理,各當其分。佛氏總為(wei) 一己之私,是安得同乎?聖人循理,故平直而易行。異端造作,大小大費力,非自然也,故失之遠。(《遺書(shu) 》卷十四)

 

“無獨必有對”就是辯證法講的“對立統一”規律。萬(wan) 物之自然本性不同,故要用它,須順其本性,不能違其本性。這也是講規律(原理),與(yu) “性”沒有關(guan) 係;以此為(wei) 據,說“性是自然趨勢”,是錯置了語錄論述的對象與(yu) 意義(yi) 。

 

程頤亦有類似說法。如:

 

天之氣亦自然生生不窮,至如海水,因陽盛而涸,及陰盛而生,亦不是將已涸之氣卻生水。自然能生,往來屈伸隻是理也!盛則便有衰,晝則便有夜,往則便有來!(《遺書(shu) 》卷十五)

 

道則自然生生不息。(同上)

 

道則自然生萬(wan) 物。(同上)

 

近取諸身,百理具在。屈伸往來之義(yi) 隻於(yu) 鼻息之間見之。屈伸往來隻是理,不必將既屈之氣複為(wei) 方伸之氣。生生之理,自然不息。(同上)

 

如果據這些語錄,說程頤所講“性”是“自然趨勢”,也是錯誤的。

 

四、對朱熹《仁說》之解讀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孟子以惻隱之心釋仁,漢儒以“二人偶”說仁。程顥以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說仁,又以手足痿癉為(wei) 不仁。程頤以“公而以人體(ti) 之”講仁。朱子在《論語集義(yi) 》《論語訓蒙口義(yi) 》等著作中發揮二程思想,對仁的解說無創見,但乾道八年寫(xie) 《仁說》卻提出全新的觀點與(yu) 說法。《仁說》說:

 

天地以生物為(wei) 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為(wei) 心者也,故語心之德,雖其總攝貫通無所不備,然一言以蔽之,則曰仁而已矣。(《文集》卷六十七)

 

以“天地生物之心”作為(wei) 仁的天道根源或形上根據,以“愛人利物之心”說仁。這是繼承《易傳(chuan) 》、漢易及周敦頤《太極圖說》與(yu) 《通書(shu) 》而加以創新的。朱熹解《太極圖說》,提出:“蓋人物之生,莫不有太極之道焉。然陰陽五行,氣質交運,而人之所稟獨得其秀,故其心為(wei) 最靈,而有以不失其性之全,所謂天地之心,而人之極也。”(《太極圖說解》)其義(yi) 和《仁說》一致。

 

《仁說》包含有兩(liang) 個(ge) 係統:一是自然陰陽理氣係統;一是“天地生物之心(太極、誠體(ti) )”的道德價(jia) 值係統。離開春夏秋冬,元亨利貞無所憑依,而無以表現其為(wei) 生物之德;離開元亨利貞,春夏秋冬也將隻是一純自然現象,而無以表現“天地好生之大德。故朱熹說:

 

須知所謂純粹至善者,便指生物之心,方有著實處也。(《文集》卷四十七《答呂子約》)

 

天地之帥,則天地之心,而理在其中也。(《語類》卷六十八)

 

要識仁之意思,隻是一個(ge) 渾然溫和之氣,其理則天地生物之心。(《語類》卷六)

 

天地之心是仁。人之稟賦接得此天地之心,方能有生,故惻隱之心在人亦為(wei) 生道也。(《語類》卷九十五)

 

“天地生物之心”是《複·彖》提出的。《朱子語類》卷七十一雲(yun) :“伊川言‘一陽複於(yu) 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一段,蓋謂天地以生生為(wei) 德,自‘元亨利貞’乃生物之心也。但其靜而複,乃未發之體(ti) ;動而通焉,則已發之用。一陽來複,其始生甚微,固若靜矣。然其實動之機,其勢日長,而萬(wan) 物莫不資始焉。此天命流行之初,造化發育之始,天地生生不已之心於(yu) 是而可見也。若其靜而未發,則此之心體(ti) 雖無所不在,然卻有未發見處。此程子所以以‘動之端’為(wei) 天地之心,亦舉(ju) 用以該其體(ti) 爾。”又雲(yun) :“十月陽氣收斂,一時關(guan) 閉得盡。天地生物之心,固未嚐息,但無端倪可見。惟一陽動,則生意始發露出,乃始可見端緒也。言動之頭緒於(yu) 此處起,於(yu) 此處方見得天地之心也。……在人則喜怒哀樂(le) 未發時,而所謂中節之體(ti) 已各完具,但未發則寂然而已,不可見也。特因事感動,而惻隱、羞惡之端始覺因事發露出來,非因動而漸有此也。”以“天地生物之心”對應人“喜怒哀樂(le) 未發時”之心。以“陽氣發動”對應“因事感動,而惻隱、羞惡之端始覺因事發露出來”之情。這是心學講法。

 

《仁說》總結說:

 

蓋仁之為(wei) 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發而此體(ti) 已具,情之既發,而其用不窮(遍及一切感應接應之物而無所限)。誠能體(ti) 而存之,則眾(zhong) 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門之教所以必使學者汲汲於(yu) 求仁也……

 

認為(wei) 本心仁體(ti) 是萬(wan) 事萬(wan) 化與(yu) 百行之本,故學者求仁之要隻在存其本有之仁心以修、齊、治、平;而存心之要則在克除己私,複乎天理,也即複乎仁心之明,使之無所不在,無不周流貫徹,即便讓國、餓死,也決(jue) 不使仁心受害,而寧肯“殺身以成仁,舍身以取義(yi) ”。心學思想極其鮮明圓融。

 

馮(feng) 友蘭(lan) 先生說朱熹“‘天地生物之心’是一純邏輯的講法”⑩。牟宗三先生則將其置於(yu) 理氣兩(liang) 分、形上形下的架構下加以解構,說:“天地生物之心,若從(cong) 正麵有心而觀之,心隻是理之定然義(yi) ,心被吞沒於(yu) 理。‘天地無心而成化’,若從(cong) 反麵無心之義(yi) 而觀之,心隻成氣化之自然義(yi) ,心被吞沒於(yu) 氣。”“天地生物之心被融解為(wei) 理與(yu) 氣,其自身遂成虛托。”(《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三冊(ce) ,第236頁)這是以西解中導致的錯解。

 

朱熹《孟子集注》說:“仁義(yi) 禮智皆天所與(yu) 之良貴,而仁者天地生物之心,得之最先而兼統四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也,故曰尊爵。在人則為(wei) 本心全體(ti) 之德。”《孟子或問》卷一發揮說:“不忍者心之發,而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之所以為(wei) 心者也。是心之存,則其於(yu) 親(qin) 也,必知所以親(qin) 之;於(yu) 民也,必知所以仁之;於(yu) 物也,必知所以愛之矣。然人或蔽於(yu) 物欲之私而失其本心之正,故其所發有不然者;然其根於(yu) 天地之性者則終不可得而亡也。故間而值其不蔽之時,則必隨事而發見焉……古之聖王所以博施濟眾(zhong) 而仁覆天下,亦即是心而推之而已(此即孟子推廣、擴充之極好闡釋),豈自外至哉。’”《朱子語類》卷五十載:“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是得天地生物之心為(wei) 心也。蓋無天地生物之心,則沒這身。才有這血氣之身,便具天地生物之心矣。”程顥講手足痿癉為(wei) 不仁,朱熹亦以“天地生物之心”解之,謂:“蓋謂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物所得以為(wei) 心,則是天地人物莫不同有是心,而心德未嚐不貫通也。雖其為(wei) 天地,為(wei) 人物,各有不同,然其實則有一條脈絡相貫。故體(ti) 認得此心,而有以存養(yang) 之,則心理無所不到,而自然無不愛矣。才少有私欲蔽之,則便間斷,發出來愛,便有不到處。故世之忍心無恩者,隻是私欲蔽錮,不曾認得我與(yu) 天地萬(wan) 物心相貫通之理。故求仁之切要,隻在不失其本心而已。若夫‘博施濟眾(zhong) ’,則自是功用,故曰‘何幹仁事’,言不於(yu) 此而得也。”(《朱子語類》卷九十五)將朱熹這些重要思想一律說成“虛脫”,朱熹就不成其為(wei) 朱熹,中國哲學亦不成其為(wei) 中國哲學了。

 

馮(feng) 友蘭(lan) 、牟宗三、勞思光諸先生之所以會(hui) 對上述中國哲學史之重要思想錯解,原因即在於(yu) 對《周易》及漢代易學沒有正確認識。

 

勞思光先生認為(wei) 中國哲學的特點是講所謂“主體(ti) 性”,但漢人思想完全違背這點,勞先生斥其為(wei) “卑陋無足道”。他的《新編中國哲學史》漢代部分隻勉強講了《淮南子》、揚雄、王充。對董仲舒與(yu) 漢代易學皆一刪了事。牟宗三先生認為(wei) 中國哲學以孔孟為(wei) 正統,主要特點是講心體(ti) 性體(ti) “既存有,又活動”。董仲舒思想乃“氣化宇宙論”,是孔孟的大倒退。馮(feng) 友蘭(lan) 先生認為(wei) 中國哲學主題是講一般與(yu) 個(ge) 別,共相與(yu) 殊相的關(guan) 係,雖對董仲舒思想有解說,但沒有講《京氏易傳(chuan) 》,更沒有把它與(yu) 董仲舒的陰陽五行天道運行圖式相聯係。他的《中國哲學史新編》專(zhuan) 辟一章講《緯書(shu) 中的世界圖式》,據《乾鑿度》講陰陽、四象、四時、八卦,卻沒有五行。據《乾坤鑿度》講“太易從(cong) 無入有”,亦無五行;認為(wei) “緯書(shu) 的這種宇宙發生論是經過道教而傳(chuan) 至周敦頤的”。(《中國哲學史新編》中冊(ce) ,第214頁)故對周之《太極圖說》不能從(cong) 源流與(yu) 發展上,從(cong) 與(yu) 漢代易學的聯係上作正確解讀而錯解,不是偶然的。

 

追溯而上,則皆由於(yu) 諸先生對《周易》不能有正確認識。馮(feng) 先生說:“從(cong) 來源上說,《周易》完全是占卦的書(shu) 。人在占卦時,對於(yu) 卦辭和爻辭總還有一些解釋。這些解釋有一大部分也是從(cong) 當時的生活經驗和生產(chan) 知識得來的,所以其中也有一定的合理的成分。”(《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ce) ,第84頁)零零碎碎,評價(jia) 是很低的。勞思光先生認為(wei) 陰爻陽爻兩(liang) 符號僅(jin) 表奇偶。卦爻辭的意義(yi) 僅(jin) 由其排列可見出有“物極必反”之義(yi) 。乾坤列於(yu) 六十四卦之首,“乾”表形式義(yi) ,“坤”表質料義(yi) ,有如亞(ya) 理士多德所講形式因、質料因。(11)其解說與(yu) 中國文化背景及《周易》本義(yi) 與(yu) 文化背景完全脫離。

 

馮(feng) 、牟、勞等先生不了解,作為(wei) “文本”,《周易》有“聖人之道四焉”,占卜隻是其用之一。許多卦體(ti) 與(yu) 卦名及卦辭爻辭皆精心編纂,實乃周人曆史經驗與(yu) 哲學智慧之凝聚,亦乃其人生經驗與(yu) 政治智慧之總結,反映了周人文化與(yu) 哲思之極高水平及中國文化與(yu) 智慧之特異精神。例如:泰卦與(yu) 否卦反映“天視自我民視”之曆史經驗與(yu) 教訓。“拔茅茹以其彙”,認為(wei) 抓住了這個(ge) 總綱與(yu) 根本,即可政通人和。否則即會(hui) 處處碰壁,閉塞難行。謙卦講謙德無一不吉。坤卦講為(wei) 臣為(wei) 下之道。“履霜堅冰至”,踏實負重,厚德載物,必有好結果。乾卦講“乾乾夕惕”,養(yang) 精蓄銳,奮起有為(wei) ,可以終登高位。大過卦講君子“獨立不懼”,“枯楊生稊”,“枯楊生華”,“遁世無悶”。如此等等。至《大象傳(chuan) 》,對各卦宗旨有簡明而水平極高的總結,成為(wei) 政治、人生、道德和哲學的極好教材。(12)《係辭》《說卦》等即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把《周易》推進至新階段的。

 

“五四”提倡民主與(yu) 科學,伴隨而有疑古思潮的當紅。《周易》被認為(wei) 主要是占卜迷信之書(shu) ,是科學的對立麵,應予批判否定。諸先生的中國哲學史研究中對《周易》的看法反映了這一思潮的影響。

 

在方法上,諸先生之中國哲學史研究往往以西套中,以論帶史,也是受當時全盤西化潮流影響的結果。牟先生、勞先生雖講中國文化的主體(ti) 性,但並未能真正挺立中國文化的主體(ti) 性,仍深陷於(yu) 這種思潮而不自知。

 

現在我們(men) 進入新時代了,應該有新的真正能挺立中國文化主體(ti) 性的《中國哲學史》著作。對《周易》經傳(chuan) 及其發展史之正確解讀,乃是新《中國哲學史》成功的最重要的前提。諸先生的中國哲學史著作,反映他們(men) 時代的時代精神,其正麵的積極貢獻應予充分肯定,不能否定。但從(cong) “五四”到現在,一百年過去了。中國現在進入了社會(hui) 主義(yi) 新時代,新時代有新時代的條件和要求。寫(xie) 出一部新的中國哲學史,為(wei) 民族文化自信樹立堅實基礎,這是研究《周易》之學人所責無旁貸的。

 

注釋:

 

①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新編》上冊(ce)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34—335頁。下引該書(shu) ,僅(jin) 隨文標注書(shu) 名、冊(ce) 數與(yu) 頁碼。

 

②轉引自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09年,第231頁。

 

③參見鄭吉雄《易圖象與(yu) 易詮釋·周敦頤〈太極圖〉及其相關(guan) 詮釋問題》,台北:樂(le) 學書(shu) 局,2002年,第239頁。

 

④參見侯外廬等主編《宋明理學史》(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8、61頁。

 

⑤參見牟宗三《心體(ti) 與(yu) 性體(ti) 》第一冊(ce) ,台北:正中書(shu) 局,1968年,第358頁。下引該書(shu) ,僅(jin) 隨文標注書(shu) 名、冊(ce) 數與(yu) 頁碼。

 

⑥參見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三卷上,台北:三民書(shu) 局,1983年,第104頁。

 

⑦劉大鈞《周易納中筮法》,北京:學林出版社,2012年,第6頁。

 

⑧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三卷上,第105頁。

 

⑨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三卷上,第107頁。

 

⑩參見馮(feng) 友蘭(lan) 《新理學·性心》,載《三鬆堂全集》第四卷,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11)參見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一卷,第83頁。

 

(12)參見金春峰《人文典範的原創——〈周易〉導讀與(yu) 簡注》,北京:東(dong) 方出版社,2010年;劉大鈞《周易概論》,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8年。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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