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王妻子太姒的一個(ge) 夢
作者:賈連翔
來源:《文匯學人》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十月十六日己未
耶穌2018年11月23日

《程寤》是一篇《逸周書(shu) 》中存目的先秦文獻,其文本亡佚已久,僅(jin) 在一些漢晉時期的著作,如《潛夫論》《博物誌》,以及唐宋類書(shu) 《藝文類聚》《太平禦覽》等保存了一部分佚文。2008年,清華大學收藏了一批戰國時期的典籍類竹簡,經過兩(liang) 年的整理研究,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yu) 保護中心的研究團隊發表了第一輯整理報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其中收錄了《程寤》一篇。該篇原簡未見有篇題,整理者根據傳(chuan) 世文獻的引文判定其即收入《逸周書(shu) 》的《程寤》,故以此名篇。清華簡《程寤》的發表,為(wei) 討論出土文獻與(yu) 傳(chuan) 世文獻的關(guan) 係提供了珍貴的資料,引起了國內(nei) 外漢學界極大的興(xing) 趣。近日,美國漢學家、南開大學訪問教授、芝加哥大學教授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yu) 保護中心舉(ju) 辦的“王國維學術講座”上發表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題目為(wei) 《說杍:清華簡〈程寤〉篇夢占新釋》,對《程寤》篇的內(nei) 容做了通讀譯解,並就文中所載的“夢占”做了深刻的詮釋。
《程寤》篇敘及周文王的妻子太姒的一個(ge) 夢,因為(wei) 太姒對這個(ge) 夢感到十分驚奇,所以讓文王為(wei) 她占夢。文王自己也不敢直接占這個(ge) 夢,他通過一係列占筮祭禱的手段,才最終判定這是一個(ge) “吉夢”。而後文王和太子發(即以後的周武王)一起“並拜吉夢,受商命於(yu) 皇上帝”,並給太子發說明這個(ge) 夢的政治含義(yi) ,借機向他傳(chuan) 授了一些治理國家的原則和方法。不難看出,此事與(yu) 周人豔稱的“文王受命”關(guan) 係密切,本篇簡文的重新發現,使大家得以了解整個(ge) 事件的發生時間和來龍去脈。
夏含夷先生在演講中以簡文原始字形、隸定釋文、通行字釋文和英語譯文四者對照的方式,對《程寤》篇全文進行了釋讀和譯解,重點討論了清華簡《程寤》篇的開頭,即太姒的夢和周文王占夢的故事。

夏先生認為(wei) ,這次夢的內(nei) 容比較簡單,簡文稱:“大姒夢見商廷惟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杍樹於(yu) 厥間,化為(wei) 鬆柏棫柞。”這是夢的核心內(nei) 容,其中的關(guan) 鍵是六種樹木的象征意義(yi) ,即:棘、杍(“梓”字的古文字形)、鬆、柏、棫、柞。《程寤》篇雖然早佚,然中國中古時代文獻多有引錄其片斷者,最早的引文見於(yu) 西晉張華的《博物誌》,其中對這部分的記載稱:“太姒夢見商之庭產(chan) 棘,乃小子發取周庭梓樹,樹之於(yu) 闕間,梓化為(wei) 鬆柏棫柞。”所用文字和清華簡《程寤》篇非常相似,自然是與(yu) 清華簡《程寤》同源的版本。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張華的引文與(yu) 清華簡《程寤》的內(nei) 容有兩(liang) 三處微妙的不同,這些差異可能非常重要。清華簡《程寤》篇發表後所引起的許多討論,都拘泥於(yu) 中國中古類書(shu) 的引文,而曲解了《程寤》的原意,因此,夏先生對這個(ge) 問題做了專(zhuan) 門的闡述。
目前學界對簡文中的“鬆、柏、棫、柞”的象征意義(yi) 提出了多種看法,雖然內(nei) 容各不相同,但是多認為(wei) 這四種樹木是從(cong) “杍(梓)樹”變化出來的,這是基於(yu) 對簡文“化為(wei) ”一詞的理解,這個(ge) 詞在原簡中是寫(xie) 作上下合文的形式(見下圖)。夏先生認為(wei) ,這個(ge) 所謂“共識性”的解釋應是一個(ge) 誤解,如果我們(men) 仔細對比中古時代文獻中對《程寤》的引文就可以認識到這個(ge) 問題。

從(cong) 《博物誌》《太平禦覽》等文獻中的引文來看,直到北宋初年,《程寤》不但尚未失傳(chuan) ,並且可能至少有兩(liang) 種不同的版本一直在流傳(chuan) 。因為(wei) 古人對夢會(hui) 普遍產(chan) 生好奇,所以中國傳(chuan) 統類書(shu) 中含有“夢”的內(nei) 容的章節,常常引用早期古書(shu) 中關(guan) 於(yu) 夢的故事。因此,從(cong) 西晉張華(232—300)所著的《博物誌》到宋李昉(925—996)等所編的《太平禦覽》,才會(hui) 引用《程寤》的文字。夏先生按照年代的早晚,將這些中古時代的引文分成A、B兩(liang) 個(ge) 大類型:
A型包括四種,包括《博物誌》卷八(約289年)、《藝文類聚》卷七十九(624年)、《太平禦覽》卷八十四(983年)和同書(shu) 的卷三百九十八(983年),其中以《太平禦覽》卷八十四為(wei) 代表,引文曰:“十年正月,文王自商至程。太姒夢見商庭生棘,太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之於(yu) 闕間,梓化為(wei) 鬆柏柞棫。覺而驚,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發,命祝以幣告於(yu) 宗廟群神,然後占之於(yu) 明堂,及發並拜吉夢,遂作《程寤》。”
B型亦有四種,包括《宋書(shu) ·符瑞誌上》(493年)、《藝文類聚》卷八十九(624年)、《文選·石闕銘》注(658年)和《太平禦覽》卷三百九十七、卷五三三(983年),其中以《太平禦覽》卷三百九十七為(wei) 代表,文曰:“又《程寤》曰:‘文王在翟,太姒夢見商之庭產(chan) 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於(yu) 闕間,化為(wei) 鬆柏棫柞,驚以告文王。文王曰:召發。於(yu) 明堂拜,告夢,受商之大命。’”
A、B兩(liang) 個(ge) 類型很可能反映兩(liang) 種不同的版本。這兩(liang) 個(ge) 不同的版本最清楚的表現在於(yu) 《太平禦覽》卷八十四和卷三百九十七的引文,二者都明確地提到“《程寤》”,但所引內(nei) 容含有各種衝(chong) 突,所以不可能是引自同一個(ge) 版本。比如卷八十四謂“文王自商至程”,而卷三百九十七則稱“文王在翟”,地名迥然不同。更重要的是,二者對夢的敘述也含有重要的不同。卷八十四謂:“太姒夢見商庭生棘,太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之於(yu) 闕間,梓化為(wei) 鬆柏柞棫。”卷三百九十七則言:“太姒夢見商之庭產(chan) 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於(yu) 闕間,化為(wei) 鬆柏棫柞。”尤其是前者的“梓化為(wei) 鬆柏柞棫”與(yu) 後者的“化為(wei) 鬆柏棫柞”差別重大,也是現代讀者所以誤解《程寤》篇所載樹木的象征意義(yi) 的原因。
卷八十四說“梓”(亦即竹簡本的“杍”)“化為(wei) 鬆柏柞棫”,而卷三百九十七的“化為(wei) 鬆柏柞棫”則沒有明確主語,應該是省略了第一句話中的“棘”。然而由於(yu) 另外一個(ge) 訛誤,這個(ge) 主語的關(guan) 係不易見。卷八十四和卷三百九十七引文皆稱“樹(之)於(yu) 闕間”,這裏的“闕”不能作“門闕”理解,竹簡本作“氒”,即古代漢語第三人稱所屬代詞“厥”,相當於(yu) “其”字。“厥間”隻能是指前句“小子發取周廷杍樹於(yu) 厥間”的“棘”之間。棘是多根連接的灌木,這裏象征著商王朝,杍或梓則象征周王朝,所以太子發將杍樹於(yu) 棘之間,當然是預告武王之克商。如此,A型和B型引文最重要的分別是“化為(wei) 鬆柏柞棫”句子是否帶有“梓”字作主語,A型有,B型沒有。清華簡《程寤》篇發表以後,相應的一句話雖然讀作“化為(wei) 鬆柏柞棫”,與(yu) B型一樣,但是大多數學者引用張華《博物誌》和《太平禦覽》卷八十四“梓化為(wei) 鬆柏柞棫”的A型引文,說《程寤》原文應該帶有“杍”或“梓”。夏先生利用西方文獻學分析方法認為(wei) 這是一個(ge) 誤解。
從(cong) 19世紀德國文獻學家樂(le) 克曼(Karl Lachmann,1793—1851)開始,西方文獻學發展了嚴(yan) 格的校勘學原則,其中最有名的原則叫作“文獻樹”(德文Stammbaum)。簡而論之,“文獻樹”原則將文獻的不同版本描繪成一個(ge) 樹狀結構,各個(ge) 獨立的版本分成一支,每一支又可以分成多數分支,分支的多寡不會(hui) 影響分析,隻有獨立的支才能說明文獻的流傳(chuan) 。按照上麵分析,中古時代《程寤》引文的A、B兩(liang) 型,代表兩(liang) 個(ge) 獨立的版本,這是文獻樹的一條大支。清華簡《程寤》因為(wei) 和傳(chuan) 世本絕無關(guan) 係(在中古時代,這個(ge) 寫(xie) 本一直都在墓葬裏頭,因此不可能對當時的傳(chuan) 世本發生任何影響),所以形成另一條大支。下圖中每一支代表一個(ge) 異文,本例中的異文是“化為(wei) 鬆柏柞棫”的句子是否帶有“梓”字作主語,可以利用“+梓”和“-梓”來代表(見下圖)。

按照樂(le) 克曼的原則,無論每一大支有多少分支,隻需要參考兩(liang) 邊的大支就可以了。這個(ge) 邏輯很簡單:分支之間有互引關(guan) 係,不是獨立證據,因此不能說明大支是怎樣發生的。另一個(ge) 原則是如果兩(liang) 個(ge) 大支之間有同一個(ge) 異文,那個(ge) 異文應該是原文,因為(wei) 一個(ge) 文獻在傳(chuan) 授過程當中總會(hui) 發生各種改變,但是很難想象同一個(ge) 改變會(hui) 獨立地發生兩(liang) 次。如果兩(liang) 個(ge) 完全獨立的大支是一樣的,就說明原文沒有經過改變。在《程寤》的文獻樹中,清華簡一支是“-梓”(無論是寫(xie) 作“梓”還是“杍”),而傳(chuan) 世文獻的一支也有“-梓”,所以《程寤》原文應該是“-梓”。也就是說,這句話原文應作“化為(wei) 鬆柏柞棫”。根據這個(ge) 原則,夏先生認為(wei) 中古時代引文的“梓化為(wei) 鬆柏柞棫”是後來發生的異文。
通過這番對文本流傳(chuan) 變化的討論,《程寤》篇此句的本義(yi) 也就清楚了,意即商庭的棘化為(wei) 鬆柏柞棫,也就是說商庭的惡臣化為(wei) 周庭的善臣。所以太姒的這個(ge) 夢毫無疑問是一個(ge) 吉夢,不但象征周朝即將克服商朝,並且商朝惡臣也會(hui) 服從(cong) 於(yu) 周王。
既然是個(ge) “吉夢”,為(wei) 何簡文後麵又稱太姒“寤驚,告王。王弗敢占”?夏先生認為(wei) 這與(yu) 梓樹的象征意義(yi) 有關(guan) 係。清華簡《程寤》將“梓”寫(xie) 作“杍”,“杍”是“梓”的古文字形,意思完全一樣。《本草綱目》雲(yun) “梓為(wei) 百木長,故呼梓為(wei) 木王”,這個(ge) 象征意義(yi) 是大家都關(guan) 注到的。然而,“杍”的寫(xie) 法也暗指此樹的另外一個(ge) 象征意義(yi) 。在《尚書(shu) 大傳(chuan) 》中,“橋木”和“梓樹”有相反的意義(yi) :“橋者,父道也。梓者,子道也。”梓所依象征“子道”當然是因為(wei) 此樹的名稱含有“子”字。如果要理解《程寤》的夢,這個(ge) 象征意義(yi) 恐怕非常重要。“杍”不但象征周朝,並且也象征周王的“子”——亦即周武王太子發。因此,《程寤》謂“小子發取周廷杍樹於(yu) 厥間”,而不說文王取周庭杍樹於(yu) 厥間。這樣的象征意義(yi) 一定會(hui) 驚動太姒,她會(hui) 理解這個(ge) 夢的含義(yi) 為(wei) 預示著文王即將去世。同樣,太姒告文王的時候,文王也會(hui) 感到恐怖而“弗敢占”。盡管如此,文王最終也一定意識到人無法避免一死,因此,他也隻得承認這是一個(ge) 吉夢。
在做了上述報告之後,夏含夷教授也發表了一些學術感悟。他認為(wei) ,出土文獻的研究既要遵循傳(chuan) 統觀點,又要敢於(yu) 否定成說,還要在兩(liang) 者基礎上提出新的見解。這所有的一切都應當建立在細致研究的基礎之上,不應當簡單地依附於(yu) 信古、疑古等單一的學術理念。
同時,作為(wei) 一名海外漢學家,夏先生將西方文獻學的方法,以案例的形式引入中國的出土文獻研究領域,無疑也拓寬了大家的學術視野,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據夏含夷受邀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yu) 保護中心“王國維學術講座”中所作報告整理)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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