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香】王陽明“良知即是易”之邏輯演繹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8-02 23: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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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良知即是易”之邏輯演繹

作者:張春香

來源:《江漢論壇》2018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廿一日丙寅

            耶穌2018年8月2日

 

作者簡介:張春香,貴州師範大學貴州陽明文化研究院教授。貴州貴陽550025

 

內(nei) 容提要:王陽明良知哲學體(ti) 係的建構源於(yu) 易,最後又歸於(yu) 易,晚年更是明確提出“良知即是易”。王陽明的良知哲學體(ti) 係是以“身、心、意、知、物是一件”邏輯地展開的。通過這一線索,王陽明回答了“良知”主體(ti) 如何認知對象世界、“良知”本體(ti) 如何形成、“良知”主體(ti) 如何建構自身意義(yi) 世界等問題,並最終將“人心”“道心”的關(guan) 係納入到“良知即是易”的思維框架當中,從(cong) 而將認識論、本體(ti) 論、價(jia) 值論統一於(yu) “易道生生”的方法論,從(cong) 哲學思維方法層麵建構起基於(yu) 生命實踐的活潑潑的“良知”體(ti) 係。

 

關(guan) 鍵詞:王陽明/良知/易/哲學思維

 

標題注釋:貴州省教育廳高校人文社會(hui) 科學研究基地項目“實踐生成論視域下的王陽明‘知行合一’研究”(2016517046)。

 

王陽明把“讀書(shu) 學聖賢”①當作人生第一等事。早年博覽群經,出入佛老,經過謫官龍場、居夷處困、動心忍性的三年磨礪,陽明“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②,此“聖人之道”,即是“良知”。陽明言其“良知固徹天徹地”③,是“從(cong) 百死千難中得來”④,“良知二字,實千古聖聖相傳(chuan) 一點滴骨血也”⑤。晚年更是回顧說:“吾良知二字,自龍場以後,便已不出此意。”⑥陽明“良知說”的形成與(yu) 發展是自1508年龍場悟道以後20餘(yu) 年沉思與(yu) 實踐的結果。寧藩之變後,1521年陽明居於(yu) 南昌,明確提出“致良知之教”⑦,他說:“良知”如“舟之舵”,是心學的主腦,“‘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yi) ”⑧,“心之良知是謂聖。聖人之學,惟是致此良知而已”⑨。陽明一生,少年立誌讀書(shu) 學聖賢,中、晚年用生命踐履其以成聖為(wei) 目標的“良知”學說,為(wei) 後世建構起一個(ge) 充滿著生機與(yu) 活力的“良知”體(ti) 係,而其“良知”哲學體(ti) 係之建構,源於(yu) 易,最後又歸於(yu) 易,晚年更是明確提出“良知即是易”。本文將以王陽明關(guan) 於(yu) “身”、“心”、“意”、“知”、“物”的邏輯演繹為(wei) 線索,從(cong) “良知”主體(ti) 如何認知對象世界、“良知”本體(ti) 如何形成、“良知”主體(ti) 如何建構自身意義(yi) 世界、“良知”即是生生不息之易道,來論證“良知”如何合宇宙本原與(yu) 人學本原為(wei) 一體(ti) ,如何把認識論、本體(ti) 論、價(jia) 值論統一於(yu) “易道生生”的方法論之中,從(cong) 哲學思維方法層麵建構起基於(yu) 生命實踐的活潑潑的“良知”體(ti) 係。

 

一、“良知”主體(ti) 如何認知對象世界

 

王陽明哲學思想中,“良知”是一個(ge) 最高亦最核心的理論,以“良知”為(wei) 核心建構其哲學體(ti) 係是王陽明晚年思想成熟期的主要特征。哲學認識論所探討的問題是主體(ti) 與(yu) 客體(ti) 之間或雙主體(ti) 間對象性關(guan) 係如何形成的問題。陽明所言“良知”,是主體(ti) 的良知;陽明所言“心”,是以“良知”為(wei) 主體(ti) 的心;陽明心學,即是以“良知”為(wei) 核心的心學體(ti) 係。那麽(me) ,良知主體(ti) 如何認知對象世界呢?先來回顧一下對陽明影響頗深的前人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的論述。

 

孔子在《論語·述而》篇中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cong) 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⑩孔子所言“多聞”、“多見”之“知”,是學而知之,隻是“知”的第二層次;“不知而作之”即生而知之,也即主體(ti) 自然而然、合乎天道地做人做事,孔子認為(wei) 這才是最高層次的“知”。王陽明曾引孔子之言“吾有知乎哉?無知也”(11),得出“良知之外,別無知矣”(12)的結論,那麽(me) 可以說在陽明思維結構中,“良知”即是主體(ti) 認識外部對象世界的唯一方法。

 

北宋張載明確區分“見聞之知”與(yu) “德性所知”。他認為(wei) “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因為(wei) 己之聞見是極為(wei) 有限的,故隻是根據自己之所聞見,不能盡天下之物;“德性所知,不萌於(yu) 見聞”,而是以窮理為(wei) 盡物,而盡物即欲盡心。“德性所知”是“神化”所得,他說:“《易》謂‘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13)他釋“神”為(wei) 天德,為(wei) 體(ti) ;釋“化”為(wei) 天道,為(wei) 用。人能效法天地生生之德,順應陰陽二氣的變易法則,不為(wei) 自我的生死存亡所累,不計較生活中利害得失,達到“窮神知化,與(yu) 天為(wei) 一”(14)的最高境界,就會(hui) “德盛而自致”(15),這即是德性之知。二程則說“聞見之知,非德性之知。物交物則知之,非內(nei) 也,今之所謂博物多能者是也。”(16)也是明確“德性之知”與(yu) “聞見之知”的區別在於(yu) “內(nei) ”,即內(nei) 心。

 

王陽明則以“良知”替代前人所說的“德性之知”,不僅(jin) 把“良知”與(yu) “見聞之知”相區分,而且側(ce) 重於(yu) 論證“良知”與(yu) “聞見之知”內(nei) 在的邏輯關(guan) 係。他說:“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yu) 見聞,而亦不離於(yu) 見聞。”(17)“大抵學問功夫隻要主意頭腦是當,若主意頭腦專(zhuan) 以致良知為(wei) 事,則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wan) 緒,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18)良知並不是起於(yu) 見聞,但見聞卻是良知之發用流行的結果;良知又離不開見聞,致良知必須以見聞作為(wei) 基礎。這即是說良知是自本自根的,但其發用流行則為(wei) 萬(wan) 事萬(wan) 物。那麽(me) 良知如何發用流行而為(wei) 萬(wan) 事萬(wan) 物呢?筆者從(cong) 陽明論及身、心、意、知、物的關(guan) 係入手探討,主要見於(yu) 以下兩(liang) 段文字:

 

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ti) 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yu) 事親(qin) ,即事親(qin) 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仁民愛物,即仁民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yu) 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中庸言“不誠無物”,大學“明明德”之功,隻是個(ge) 誠意。誠意之功,隻是個(ge) 格物。(19)

 

九川曰:“如何是誠意功夫?”……先生曰:“……隻要知身、心、意、知、物是一件。”九川疑曰:“物在外,如何與(yu) 身、心、意、知是一件?”先生曰:“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視、聽、言、動?心欲視、聽、言、動,無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但指其充塞處言之謂之身,指其主宰處言之謂之心,指心之發動處謂之意,指意之靈明處謂之知,指意之涉著處謂之物:隻是一件。意未有懸空的,必著事物,故欲誠意則隨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歸於(yu) 天理,則良知之在此事者無蔽而得致矣。此便是誠意的功夫。”(20)

 

“身、心、意、知、物是一件”,這是陽明良知體(ti) 係邏輯展開的總綱。“物在外,如何與(yu) 身、心、意、知是一件?”九川這一疑問也是今人理解王陽明思想遇到的普遍性問題,筆者嚐試著來解決(jue) 這一問題。

 

首先是王陽明如何論“身”與(yu) “心”的關(guan) 係。何謂“身”?耳、目、口、鼻、四肢合成於(yu) “身”,“指其充塞處言之謂之身”,即物質之身。何謂“心”?“指其主宰處言之謂之心”,即靈明之心。耳、目、口、鼻、四肢所合成的“身”必須由“心”來統領,身心一體(ti) ,無心則無身,無身則無心,強調“心”對“身”的統領作用。這一體(ti) 之身心是立於(yu) 天地之間活潑潑的生命主體(ti) ,也是天、地、人“三才”格局中的中位之人。王陽明“良知”體(ti) 係以“身”、“心”作為(wei) 立論出發點,以宇宙天地作為(wei) 生命主體(ti) 的活動空間,展開其良知體(ti) 係的內(nei) 在邏輯演繹。

 

其次是王陽明論“身心”與(yu) “意”的關(guan) 係。心之發動即為(wei) 意,實是身心之發動即為(wei) 意。在陽明看來,身動心必動,身動心不動是不可能的,身隨心動,身隨意動,所以陽明隻言心之發動,省略了身之動,實即是身動含攝於(yu) 心動之中。陽明曾說,“我今說個(ge) ‘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21),身動理所當然是行,意念發動也是行,這是今天避免誤讀陽明“知行合一”思想的關(guan) 鍵。

 

第三是王陽明論“意”與(yu) “物”之關(guan) 係。何謂“意”?意是指“心之發動處”。何謂“物”?物是指“意之涉著處”。意不但指向具體(ti) 事物,還指向人事活動,“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22)。陽明這裏,事與(yu) 物已打通,主體(ti) 活動之事即物,如事親(qin) 事君、治國安民、仁民愛物、讀書(shu) 聽訟、視聽言動等日常生命活動都歸於(yu) 意所指向之物,意向活動過程在王陽明這裏,納入到主體(ti) 實踐活動過程中。實踐活動既包含主體(ti) 內(nei) 心的意向活動,也包含了主體(ti) 外在行為(wei) 的實踐活動。但意不能懸空,必要附著於(yu) 事物,因此,意的發動必指向於(yu) 物,“凡意之所用無有無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無是意即無是物”(23)。意的本質是變動不居,是動態的生成,是有目標的指向,它就像是一座橋梁,連接著心與(yu) 物。心的涵攝萬(wan) 物必須通過意的流動生成來完成。

 

第四是王陽明論“意”與(yu) “知”的關(guan) 係。變動不居的“意”還連接著“心”與(yu) “知”。意的流動,必是善惡並存,天理與(yu) 人欲並存,因此要通過“格物致知”“去其人欲而歸於(yu) 理”,此“理”即是“知”,是意之本體(ti) ,是心之本體(ti) ,是明覺之“良知”,是“良知”無蔽而顯現,也即大道彰顯。在這裏,意念的流動是主體(ti) 與(yu) 外部世界對象性關(guan) 係形成的方法。這樣,認識論的問題也因為(wei) 意念的生生不息而變成了一個(ge) 方法論問題。

 

二、“良知”本體(ti) 如何形成

 

“身之主為(wei) 心,心之靈明是知,知之發動是意,意之所著為(wei) 物”(24),身心一體(ti) 的生命主體(ti) 立於(yu) 天地之中。因為(wei) 意識的流動指向外物,外物因為(wei) 意識的投射而有了存在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但對其存在價(jia) 值及意義(yi) 的評判卻依賴於(yu) 主體(ti) 之良知。宇宙天地、人類社會(hui) 都有其大本大原,“蓋無本以自立,則事事皆病耳”(25),陽明哲學體(ti) 係以“良知”為(wei) 核心,“良知”既是身心之本,也是宇宙本原。陽明關(guan) 於(yu) 良知本體(ti) 的提法隨處可見,分別從(cong) 不同的側(ce) 麵展示出“良知”全貌,大體(ti) 可以歸納為(wei) 以下幾個(ge) 特點:

 

第一,人之虛靈即良知,“虛靈不昧,眾(zhong) 理具而萬(wan) 事出。”(26)

 

第二,“虛靈不昧”的良知是真知,涵攝萬(wan) 理,發用流行萬(wan) 物,“良知隻是一個(ge) ,隨他發見流行處,當下具足,更無去求,不須假借”(27),是“天然自有之中”,“此良知之妙用,所以無方體(ti) ,無窮盡,‘語大天下莫能載,語小天下莫能破’者也”。(28)

 

第三,真知是未發之中、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ti) ,人人之所同具:“但不能不昏蔽於(yu) 物欲,故須學以去其昏蔽,然於(yu) 良知之本體(ti) ,初不能有加損於(yu) 毫末也。知無不良,而中、寂、大公未能全者,是昏蔽之未盡去,而存之未純耳。”(29)

 

第四,良知本體(ti) 恒照,無時無處不在,但有時會(hui) 或放或蔽而不明,需要明覺:“良知者,心之本體(ti) ,即前所謂恒照者也。心之本體(ti) ,無起無不起,雖妄念之發,而良知未嚐不在,但人不知存,則有時而或放耳。雖昏塞之極,而良知未嚐不明,但人不知察,則有時而或蔽耳。雖有時而或放,其體(ti) 實未嚐不在也,存之而已耳;雖有時而或蔽,其體(ti) 實未嚐不明也,察之而已耳。”(30)

 

第五,天地萬(wan) 物,本吾一體(ti) ,人心即道心,良知即道,道即良知:“夫人者,天地之心,天地萬(wan) 物,本吾一體(ti) 者也”(31),“道心者,良知之謂也”(32),“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33),“道即是良知”(34),“蓋四書(shu) 、五經不過說這心體(ti) ,這心體(ti) 即所謂道,心體(ti) 明即是道明,更無二。此是為(wei) 學頭腦處。”(35)

 

心之本體(ti) 即良知的呈現也必須通過意的流動生成來完成。陽明遊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他:“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yu) 我心亦何相關(guan) ?”(36)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yu) 汝心同歸於(yu) 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37)一個(ge) “看”字,心之意指向於(yu) 花,心與(yu) 花之間由此成為(wei) 對象性關(guan) 係。在陽明身、心、意、知、物的邏輯演繹中,意之動是橋梁,搭起的是身心與(yu) 良知、身心與(yu) 物、良知與(yu) 物之間的邏輯關(guan) 係。

 

意無惡念,即直指心之虛靈明覺之處,即是本然之良知的自然呈現。這時心之意完全合乎心之虛靈明覺,也即合乎本然之良知,合乎天理,合乎天地生生大道,也即直指本心,生命主體(ti) 自身意義(yi) 世界因為(wei) 良知的自然呈現而得以彰顯。

 

意有惡念,需為(wei) 善去惡,通過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等後天的功夫,以複歸心之虛靈明覺處,即是良知的後發顯現,是明覺之良知。生命主體(ti) 自身的意義(yi) 世界即在致良知的過程中得以建構,良知慢慢呈現明覺之態,同樣合乎天理,合乎天地生生大道。

 

陽明晚年受命出征廣西思恩、田州,將行時與(yu) 弟子王畿(汝中)、錢德洪在越城天泉橋論道,提到“利根之人”和“本體(ti) 受蔽”之人,前者即直指本心,後者則需為(wei) 善去惡,才能回歸本心。

 

一是“利根之人,直從(cong) 本源上悟入”(38)。這是陽明回應弟子王畿關(guan) 於(yu) 四句教的疑問。王畿舉(ju) 陽明四句教“無善無惡是心之體(ti) ,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39),肯定良知本體(ti) 是無善無惡,但提出第一句“無善無惡心之體(ti) ”與(yu) 後麵三句存在矛盾,他說:“此恐未是究竟話頭。若說心體(ti) 是無善無惡,意亦是無善無惡的意,知亦是無善無惡的知,物是無善無惡的物矣。若說意有善惡,畢竟心體(ti) 還有善惡在。”(40)陽明說:“人心本體(ti) 原是明瑩無滯的,原是個(ge) 未發之中。利根之人一悟本體(ti) ,即是功夫,人己內(nei) 外,一齊俱透了。”(41)陽明所言“利根之人”是指已悟透“良知”即天道生生的人,此類人視聽言動都合於(yu) 天地生生之道,具天賦良知,因此,他們(men) 對待世間萬(wan) 物之思維方法,是直指良知本根。對這類利根之人來說,良知,既是人學本體(ti) ,又是宇宙本原,人學本體(ti) 與(yu) 宇宙本原直接合而為(wei) 一。

 

二是“本體(ti) 受蔽”之人需“為(wei) 善去惡”,以回歸本心。陽明認為(wei) 還有不同利根之人的第二類人,他們(men) “不免有習(xi) 心在,本體(ti) 受蔽,故且教在意念上實落為(wei) 善去惡。功夫熟後,渣滓去得盡時,本體(ti) 亦明盡了”(42)。這類人因為(wei) 意動產(chan) 生善惡,所以必須讓他們(men) 知善知惡,繼而為(wei) 善去惡,直到複歸天命之性,複歸天賦良知,與(yu) 天地生生之道相契合,從(cong) 而達到人學本體(ti) 與(yu) 宇宙本原合而為(wei) 一。這裏,複歸本原是需要一個(ge) 過程的。這是一個(ge) 知善知惡、為(wei) 善去惡的意識及靈魂淨化過程,一種去蔽而複歸心性本原和宇宙本原的思維方法。最後陽明說:“汝中之見,是我這裏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見,是我這裏為(wei) 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為(wei) 用,則中人上下皆可引入於(yu) 道。若各執一邊,眼前便有失人,便於(yu) 道體(ti) 各有未盡。”(43)那麽(me) 何為(wei) 性?如何複性?這是陽明導出“良知即是易”這一終極命題的重要一環。

 

三、“良知”主體(ti) 如何建構自身意義(yi) 世界

 

天地之間,人這一生命主體(ti) 本是天賦良知,隻因世間人欲生起,惡念叢(cong) 生,所以需要為(wei) 善去惡,通過複性以回歸良知本原,以合乎天地生生之道。陽明說:“性是心之體(ti) ,天是性之原,盡心即是盡性”(44),“心也,性也,天也,一也”(45),那麽(me) 性與(yu) 知是什麽(me) 關(guan) 係呢?

 

知是理之靈處。就其主宰處說,便謂之心;就其稟賦處說,便謂之性。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無不知敬其兄,隻是這個(ge) 靈能不為(wei) 私欲遮隔,充拓得盡,便完;完是他本體(ti) ,便與(yu) 天地合德。自聖人以下,不能無蔽,故須格物以致其知。(46)

 

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這心之本體(ti) ,原隻是個(ge) 天理,原無非禮,這個(ge) 便是汝之真己。這個(ge) 真己,是軀殼的主宰。若無真己,便無軀殼,真是有之即生,無之即死。(47)

 

“知是理之靈處”,天理下落人心而為(wei) 知;作為(wei) 身心之主宰,謂之心;性指人性,是上天所賦予人這一生命主體(ti) 的先天稟賦,陽明又言“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則謂之性”。理,即天,也即天理,既是宇宙之本原,又是人學之本原。身心之本是天賦之性,“心即性,性即理”(48),天理下落人心,即為(wei) 性,性為(wei) 人學本原。陽明為(wei) 何要說“性是心之體(ti) ”,性是人之“真己”?“性”與(yu) “良知”又是什麽(me) 關(guan) 係?在陽明那裏,“良知即是天植靈根”,是天理下落人心的凝聚之處,是主體(ti) 之人去欲去惡的終極歸宿,是人學本原,所以有“見得透時便是聖人”之說。陽明言性,更多是從(cong) 人學本原這個(ge) 層麵而言,性隻是陽明良知的內(nei) 涵之一。從(cong) 這個(ge) 層麵看,性即良知,但不等於(yu) 良知;良知含性,但不限於(yu) 性。“人隻要在性上用功,看得一性字分明,即萬(wan) 理燦然。”(49)聖人率性而行,本合乎道;聖人以下,不能率性而為(wei) ,因此需要修道,需要接受教化,以複其性體(ti) 。如果達到中和位育便是盡性至命,便是複其性體(ti) ,亦如《易·係辭傳(chuan) 》所謂“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便是致良知。良知本體(ti) 得以形成,天道得以盡顯,人性合乎天道,宇宙本原與(yu) 人學本原合二為(wei) 一。

 

“複性”之旨必歸於(yu) “至善”。《大學》開篇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陽明說,至善是心之本體(ti) ,但亦未嚐離卻事物,隻有那些“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50)的人才能達到至善,而至善不是學問思辨之功,也非禮儀(yi) 到位,而是心無私欲之蔽。至善之境,即是聖人境界,即是主體(ti) 建構自身意義(yi) 世界的最高境界。聖人之心無人欲之雜,猶金之純度極高,合乎天理良知,此即聖人至善境界。陽明把人之境界分為(wei) 三種:

 

第一種是“生知安行”境界。“夫‘盡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聖人之事也。”(51)生知,即生而知之;安行,即順道而行,“如欲孝親(qin) ,生知安行的隻是依此良知,落實盡孝而已”(52);生知安行,是與(yu) 天為(wei) 一、自然而至的聖人境界。

 

第二種是“學知利行”境界。“‘存心、養(yang) 性、事天’者,學知利行,賢人之事也。”(53)存心,是人不能盡心、知性、知天,良知被私欲所阻,故須加存之之功。天之所賦予我者,心也,性也,賢人已有一心為(wei) 善之念,“吾但存之而不敢失,養(yang) 之而不敢害”,“必存之既久,不待於(yu) 存而自無不存,然後可以進而言盡”(54)。存心越久,私欲不存,則賢人可進入聖人境界。

 

第三種是“困之勉行”境界。“‘夭壽不貳、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學者之事也。”(55)此類人不明白死生夭壽皆有定命,心中尚存夭壽之心,當然與(yu) 天為(wei) 二,故要使其“一心於(yu) 為(wei) 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56)。俟者,立也。“立”者,創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類。凡言“立”者,都是過去未嚐有而今始建立之謂。困知勉行者,蔽錮已深,必須加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之功,去除私障,方能依真知而行。“俟天命”即通過修身以複性,依良知而行,則此類人也可入聖人境界。此等聖人境界,需從(cong) 自己良知上真切體(ti) 認:“自己良知原與(yu) 聖人一般,若體(ti) 認得自己良知明白,即聖人氣象不在聖人而在我矣。”(57)常人“必欲此心純乎天理,而無一毫人欲之私,此作聖之功也”(58)。此作聖之功,即複性。複性之方法即是大學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

 

《大學》格物、致知、誠意、正心是儒家“內(nei) 聖”功夫。良知被私欲遮蔽,需複其本性,陽明依然是循著《大學》的思路在講如何複其本性,如何致良知。但他如此解釋“格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yu) 正也。”(59)何為(wei) 正?事物合乎生生大道,即是正;良知被私欲遮蔽,即是不正,所以格物即要去欲複性,回歸良知天理。格物是致知的功夫,知是心之本體(ti) ,是良知。心自然會(hui) 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這即是不假外求的良知。良知的發用流行,如無私意障礙,則是合乎天理;但聖人之外的普通人一般做不到無私意障礙,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複理,即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60)。陽明批評朱子析“心”與(yu) “理”為(wei) 二矣,而提出“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yu) 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yu) 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61)致知,即致吾心之良知;格物,即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心與(yu) 理合而為(wei) 一。當人問“如何致知”時,陽明說,“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底準則”(62)。意念著處,知是知非的是自心之良知,也即天理,順良知天理而行,便是為(wei) 善去惡的工夫。如果去心上尋個(ge) 天理,這即是所謂“理障”。隻有念念致良知,將此障礙窒塞一齊去盡,良知本體(ti) 才複其本然狀態,這種良知的本然狀態是至誠無息,是隨物見形,學、問、思、辨、篤行之功,亦不過致吾心之良知而已。

 

陽明通過複性致良知,讓主體(ti) 建構自身意義(yi) 世界,達到至善的聖人境界。“至善者性也”(63)。性原本無一毫之惡,故曰“至善”;止於(yu) 至善,是複其本然之良知也。至善是此心純乎天理之極,“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陽明告誡:“善念發而知之,而充之;惡念發而知之,而遏之。知與(yu) 充與(yu) 遏者,誌也,天聰明也。聖人隻有此,學者當存此。”(64)“既去惡念,便是善念,便複心之本體(ti) 矣。譬如日光,被雲(yun) 來遮蔽,雲(yun) 去,光已複矣。若惡念既去,又要存個(ge) 善念,即是日光之中添燃一燈。”(65)為(wei) 善去惡,修身養(yang) 性,達到聖人境界即是至善。關(guan) 於(yu) 聖人至善之境,陽明提到三個(ge) 方麵:

 

良知,心之本體(ti) ,即所謂性善也,未發之中也,寂然不動之體(ti) 也,廓然大公也。何常人皆不能而必待於(yu) 學邪?中也,寂也,公也,既以屬心之體(ti) ,則良知是矣。(66)

 

第一,至善是“寂然不動”,自然“感而遂通”。“寂然不動”,是安靜祥和之態,是良知至善應有之內(nei) 涵。陽明說:“人之本體(ti) 常常是寂然不動的,常常是感而遂通的。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67)

 

第二,至善是“未發之中”,自然“發而中節”。“未發之中”是體(ti) ,“發而皆中節之和”是用,“體(ti) 用一源”,有是體(ti) 即有是用。有“未發之中”,即有“發而皆中節之和”。陽明說“喜怒哀樂(le) 本體(ti) 自是中和的。才自家著些意思,便過不及,便是私”(68)。但“未發之中”並不是常人都有,因此陽明說:“今人未能有‘發而皆中節之和’,須知是他‘未發之中’亦未能全得”(69),但“知得過不及處,就是中和。”(70)陽明所論“中和”,既是宇宙天地之大本大原,也是人心之大本大原,宇宙之原與(yu) 人心之本,合於(yu) 良知,歸於(yu) 至善。

 

第三,至善是“廓然大公”,自然“物來順應”。廓然,即空曠、寂靜、遠大的樣子;公者,正也。“廓然大公”是良知本體(ti) 內(nei) 涵之一。陽明強調天地之間人心是正道,符合天道生生之理,所以要“物來順應”。隻要做到“物來順應”,自然歸於(yu) 天地之正道,這是良知至善應有之內(nei) 涵。

 

“寂然不動”、“未發之中”、“廓然大公”是至善之境,是良知本體(ti) ;“感而遂通”、“發而中節”、“物來順應”達到至善之境的方法,是良知發用流行的方法。在王陽明這裏,聖人至善之境界與(yu) 達到至善之方法合而為(wei) 一,即良知。良知,即本體(ti) ,即方法。

 

四、“良知即是易”:“良知”即是生生不息之易道

 

在身、心、意、知、物的邏輯演繹中,陽明區分了“道心”與(yu) “人心”,他說:“心一也,未雜於(yu) 人謂之道心,雜以人偽(wei) 謂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71)心隻是唯一,心未雜於(yu) 人,即心無私念欲望障蔽,則是心體(ti) 也即良知本體(ti) 的自然呈現,也是宇宙本原、生生不息之易道的自然呈現,此時人心與(yu) 道心為(wei) 一體(ti) ;心雜以人偽(wei) ,即心因為(wei) 意念的流行發動而產(chan) 生人為(wei) 的情感、欲望,此時之人心有一個(ge) 正與(yu) 不正的問題。人的情感、欲望並不可怕,隻需為(wei) 善去惡,複歸天賦之性,即合於(yu) 生生不息之易道,則人心得其正,人心合於(yu) 道心。道心失其正,即是良知本體(ti) 被私欲遮蔽而無法呈現。準確理解陽明“道心”與(yu) “人心”的關(guan) 鍵在於(yu) ,道心與(yu) 人心都不是純靜態的心,如果理解成純靜態的心,必然導致人心與(yu) 道心為(wei) 二的結果:“道無方體(ti) ,不可執著。卻拘滯於(yu) 文義(yi) 上求道,遠矣。”(72)道心與(yu) 人心,應該在一個(ge) 動態的人心發動、意念流動過程中來把握,道心與(yu) 人心隻是意念的指向問題。道心與(yu) 人心指向天賦良知,則是至善;追逐於(yu) 物,則道心失其正,需要複性、致良知來歸其正。可以這樣說,意念的流動、良知的呈現,是理解道心、人心問題的關(guan) 鍵所在,也是理解陽明關(guan) 於(yu) “人心與(yu) 萬(wan) 物同體(ti) ”的關(guan) 鍵所在。陽明說:

 

問:“人心與(yu) 物同體(ti) ,如吾身原是血氣流通的,所以謂之同體(ti) 。若於(yu) 人便異體(ti) 了,禽獸(shou) 草木益遠矣,而何謂之同體(ti) ?”先生曰:“你隻在感應之幾上看,豈但禽獸(shou) 草木,雖天地也與(yu) 我同體(ti) 的,鬼神也與(yu) 我同體(ti) 的。”請問。先生曰:“你看這個(ge) 天地中間,甚麽(me) 是天地的心?”對曰:“嚐聞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甚麽(me) 叫做心?”對曰:“隻是一個(ge) 靈明。”“可知充天塞地中間,隻有這個(ge) 靈明。人隻為(wei) 形體(ti) 自間隔了。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地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鬼神沒有我的靈明,誰去辯他吉凶災祥?天地鬼神萬(wan) 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wan) 物了。我的靈明離卻天地鬼神萬(wan) 物,亦沒有我的靈明。如此,便是一氣流通的,如何與(yu) 他間隔得?”又問:“天地鬼神萬(wan) 物,千古見在,何沒了我的靈明,便俱無了?”曰:“今看死的人,他這些精靈遊散了,他的天地萬(wan) 物尚在何處?”(73)

 

在這段大家耳熟能詳的論述中,陽明展開了這樣一種邏輯推演:

 

第一步,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同體(ti) ,其根本即在人心那一點靈明;第二步,心之靈明通天、通地、通萬(wan) 物,即在於(yu) 一個(ge) “通”字;第三步,靠什麽(me) “通”?氣也,“同此一氣,故能相通”(74),“一氣流通的,如何與(yu) 他間隔得”;第四步,“靈明”充天塞地之間,即是“氣”充天塞地之間。氣是不固定、無方體(ti) 、最難捉摸的,而且“天地氣機,元無一息之停”,然而需有個(ge) 主宰,這個(ge) 主宰即是心體(ti) 良知。陽明就是這樣完成了他的邏輯推演。

 

理解這一推理過程的關(guan) 鍵在於(yu) ,氣的生生不息。氣的生生不息即是良知的生生不息,即是《易傳(chuan) 》所講“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謂易”中的“生生”,陽明晚年更是明確說:“良知即是易,‘其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惟變所適。’此知如何捉摸得?見得透時便是聖人。”(75)這是陽明明確提出“良知即是易”,並且引用《周易》係辭來解釋良知的變易、生生不息之特征。最能體(ti) 現王陽明哲學思想之精華的《傳(chuan) 習(xi) 錄》中就有多處論及良知、易道“生生不息”之特性,茲(zi) 列舉(ju) 如下:

 

陽明說,“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循著良知發用流行將去,即無不是道。”(76)當學生請問“執中無權猶執一”時,陽明說:“中隻有天理,隻是易。隨時變易,如何執得?”(77)“中”即良知,去執一,講權變,隨時變易。“中”本是易道應有之內(nei) 涵。

 

陽明說,“與(yu) 其為(wei) 數頃無源之塘水,不若為(wei) 數尺有源之井水,生意不窮。”(78)“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雖彌漫周遍,無處不是,然其流行發生,亦隻有個(ge) 漸,所以生生不息。如冬至一陽生,必自一陽生,而後漸漸至於(yu) 六陽,若無一陽之生,豈有六陽?陰亦然。惟其漸,所以便有個(ge) 發端處;惟其有個(ge) 發端處,所以生;惟其生,所以不息。譬之木,其始抽芽,便是木之生意發端處;抽芽然後發幹,發幹然後生枝生葉,然後是生生不息。若無芽,何以有幹有枝葉?能抽芽,必是下麵有個(ge) 根在。有根方生,無根便死。無根何從(cong) 抽芽?”(79)陽明以塘水與(yu) 井水作比較,言易道良知即如有源之井水,“生意不窮”,生生不已。“漸”講過程,“漸”之端即根、即源,即孟子“仁義(yi) 禮智”四端。有源即有生,生生不息,即是萬(wan) 物自然生成變化的過程。“仁”的造化生生不息之理與(yu) “義(yi) ”、“禮”、“智”的造化生生不息之理一樣,都是良知的造化生生不息之理,都是易道生生之應有內(nei) 涵。

 

以“仁”論“生”,並非陽明獨創。宋初以來,周敦頤即明確提出以“仁”論“生”;程顥更將《易》之“生生”之義(yi) 與(yu) “仁”相貫通;朱熹在二程的“仁說”與(yu) “天地以生物為(wei) 心”的基礎上,將仁與(yu) 天地生物之心聯結在一起,得出“仁也者,天地所以生物之心也,而人物之所得以為(wei) 心者也”(80)的精辟之論;陽明受前人影響不容置疑,然其論“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更強調一個(ge) “漸”,他用“一陽”到“六陽”發生的過程,來強調“仁”意即“生意”流行發用之過程,更突顯了易學生成性思維的過程性與(yu) 創生性。

 

陽明說,“天地氣機,元無一息之停”(81),天地之間隻是一氣流通,而氣之流通,本無片刻停息,但需良知為(wei) 其主宰,天地之氣機才會(hui) 循道而行,人之情性也才會(hui) 順天而為(wei) 。順天應民才符合生生之易道。

 

陽明說,“‘未發之中’即良知也,無前後內(nei) 外而渾然一體(ti) 者也”(82)。他批評周子“靜極而動”之說是把陰陽動靜截然各自為(wei) 一物,強調陰陽一氣、動靜一理,理者,良知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以至於(yu) 無窮也,才是生生不息之易道。

 

陽明強調意念是活潑潑的,是不息的,又用川水的長流不息來形容自家心性活潑潑的,喻天地的生生不息,亦即良知的生生不息,即易道的生生不息。陽明強調“良知即是天植靈根,自生生不息”(83),“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84),良知自然生生不息,自然合乎生生不息之易道。

 

孟子浩然之氣是陽明氣論的根源,也是陽明良知的源頭,陽明說:“孟子‘集義(yi) ’工夫,自是養(yang) 得充滿,並無餒歉;自是縱橫自在,活潑潑的:此便是浩然之氣。”(85)這縱橫自在,活潑潑的浩然之氣,即是陽明所言那一點靈明,即是良知,即是易。同樣,陽明用“天地間活潑潑地”、“鳶飛魚躍”來形容“良知的流行不息”。(86)

 

五、結語

 

“良知即是易”,天地間活潑潑的,自然生生不息,都是吾良知的發用流行。良知是宇宙本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生生之理,妙用無息,而常體(ti) 不易,有如天之運轉,有如日月之往來,無有間斷,生生不息;良知是人學本原,是天植靈根,是造化的精靈,是至善的聖人之境。人居宇宙天地之中,宇宙本原涵蓋人學本原,故《易》有“明於(yu) 天之道而察於(yu) 民之故”之說,“民故”與(yu) “天道”相通,即是宇宙本原與(yu) 人學本原的相通,相通之處即在於(yu) “良知”,相通之法即在於(yu) “良知”之“生生”,在於(yu) 易道之“生生”。王陽明“良知”哲學體(ti) 係的建構,源於(yu) 易,最後又歸於(yu) 易,他的著述中直接論易的著作並不多,但易道生生之理卻無時無處不體(ti) 現在他的思想和行動中。

 

從(cong) 學術理論上看,他的“吾有知乎哉?無知也”,“良知之外,別無知矣”,以“不知”為(wei) “知”,正是融方法論於(yu) 認識論之中;他的“良知”是本體(ti) ,“致良知”是工夫,多處論及本體(ti) 即工夫,正是融方法論於(yu) 本體(ti) 論之中;他的“生知安行”直指聖人境界,“學知利行”、“困之勉行”通過複性而入聖人境界,更是融方法論於(yu) 價(jia) 值論中。“良知”統一認識論、本體(ti) 論、價(jia) 值論於(yu) 方法論之中,統一的根基即在於(yu) 實踐,在於(yu) “知行合一”。

 

從(cong) 人生實踐來看,陽明終其一生都以“成聖”為(wei) 人生第一等事,可以說百死千難,一生無悔,最後留下一句“此心光明,亦複何言!”溘然長逝於(yu) 出征途中。王陽明以其人生的踐履印證其“良知”學說,學理的邏輯與(yu) 思想家生命的曆程實現了完美的統一。王陽明的人生是實踐的人生,王陽明的理論是實踐的理論,實踐的人生與(yu) 實踐的理論交相輝映,曆久彌新。王陽明詮釋了生命的真正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所在:生命的本質,是生生不息,是生成變易;生命是一個(ge) 曆史的過程;生命的價(jia) 值和意義(yi) 即體(ti) 現在這一曆史過程之中;生命的最高境界體(ti) 現為(wei) 合乎宇宙天地生生大道的良知之自然呈現,是生命的自由、人格的尊嚴(yan) 、人性的複歸,直至人類的解放。這正與(yu)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尤其心學,立基於(yu) 形而下的人倫(lun) 日用實踐,而最終要解決(jue) 的是形而上的心靈超越與(yu) 天人貫通問題相契合。

 

注釋: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11)(12)(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1)(82)(83)(84)(85)(86)[明]王守仁:《王陽明全集》,吳興(xing) 、錢明等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7、1354、1290、1290、1412、1290、1411、80、312、80、80、80、80—81、6—7、102—103、109—110、53、53、27、149、17、96、96、71、69、89—90、58、81、120、17、122、122、133、133、133、133、133、133、6、98、39、41、17、18、2、49、126、49、49、49、49、66、74、28、7、51、105、29、25、112—113、70—71、139、22、2、130、8、24、140—141、122、142、78、21、24、29—30、34、72、115、119、121、139頁。

 

⑩劉寶楠:《諸子集成·論語正義(yi) 》,中華書(shu) 局1954年版,第149頁。

 

(13)(14)(15)[宋]張載:《張子正蒙》,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18、119、119頁。

 

(16)[宋]程顥、程頤:《二程集》,中華書(shu) 局2004年版,第317頁。

 

(80)[宋]朱熹:《朱子全書(shu) 》第23冊(ce) ,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709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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