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結連理——《朱子家禮·婚禮》的現代化
作者:田梅 (Margaret MihTillman)[①] 、田浩 (Hoyt Cleveland Tillman)[②]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十二日癸醜(chou)
耶穌2018年7月24日
鑒於(yu) 周室傾(qing) 頹,禮壞樂(le) 崩,孔子曾提出如果他能夠恰當地奉行古代禮儀(yi) ,那麽(me) 他就能轉變天下,如同展示事物於(yu) 自己的手掌之中那樣容易。[③]至二十世紀的中國,傳(chuan) 統的禮儀(yi) 不僅(jin) 曾遭到過現代批判,還經曆了文化大革命對之精神上的踐踏與(yu) 破壞,而如今,一位朱熹的後裔表示,如果他能把一項古老的家禮進行適當的現代化改造,將有助於(yu) 重新將中國社會(hui) 導向仁義(yi) 道德。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④]促使新婚夫婦拋棄了細致複雜的傳(chuan) 統婚禮儀(yi) 式,倚重於(yu) 法律的權威合法性,而非公開儀(yi) 式中所展現的社會(hui) 尊重與(yu) 認可。[⑤]然而,隨著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的改革開放與(yu) 經濟繁榮,許多中國家庭開始采用一種折衷地方式將中西禮儀(yi) 混搭的婚禮,並不惜為(wei) 婚禮一擲千金。在這種背景下,華東(dong) 師範大學古籍所教授、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原社長朱傑人先生,希望以對《朱子家禮·婚禮》的現代化改造為(wei) 基礎,促進和鞏固社會(hui) 文明。他計劃首先在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中對其進行推廣,最終普及到整個(ge) 社會(hui) 。《朱子家禮》對元代以降中華帝國晚期的禮儀(yi) 實踐有著廣泛地影響。我們(men) 在此以朱氏婚禮作為(wei) 案例,來考察朱傑人為(wei) 複興(xing) 儒家禮儀(yi) 所作的努力。朱傑人對朱熹婚禮儀(yi) 式進行的現代化改造與(yu) 重新恢複,隻是他對《朱子家禮》中的儒家家禮進行更新和推廣的第一步。朱傑人希望儒家的修身之學和中華文明的傳(chuan) 統價(jia) 值觀最終能在當代中國得以複興(xing) 。
研究方法
我們(men) 同意朱氏的觀點,即婚禮有時是對婚姻重要性的公開表達;但是我們(men) 仍然承認,沒有清晰的模式可以籍婚禮的儀(yi) 式來界定婚姻的性質。正如伊佩霞(Patricia Ebrey)教授指出的那樣,朱熹的儀(yi) 式顛覆了人們(men) 對社會(hui) 階層的普通期望,因為(wei) 儀(yi) 式正是為(wei) 社會(hui) 身份發生轉換的人所準備的慶典,通過讓他或她穿著精致的服飾及接受特別的待遇,使此人享有了一生中任何其他時候都無法期望得到的尊重。[⑥]典禮標誌著非比尋常的時刻,而非展現日常關(guan) 係。因此,以分析婚禮儀(yi) 式為(wei) 基礎去描繪婚姻性質的特點,雖非絕無可能,但也難以企及。盡管一些奉行女權主義(yi) 的學者已經僅(jin)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婚姻法作為(wei) 基礎分析了性別關(guan) 係,[⑦]但是我們(men) 的方法與(yu) 之不同,力圖通過口頭采訪來展現參與(yu) 者對性別平等和中國傳(chuan) 統等論題所希望傳(chuan) 達的看法。因此,本文認為(wei) ,朱氏婚禮可以被解讀為(wei) 一次公開的聲明,該聲明力圖去界定世係、世係的傳(chuan) 統和世係間關(guan) 係的構架。
為(wei) 了理解此這種儀(yi) 式的意義(yi) ,我們(men) 依賴於(yu) 曆史背景、口頭采訪、典禮文本和記錄儀(yi) 式的DVD光碟,同時按照儀(yi) 式的結構來組織我們(men) 文章。主要的信息來源是婚禮儀(yi) 式的錄像和隨附的手冊(ce) 《朱子婚禮現代版》,該手冊(ce) 隨後發表在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的雜誌《朱子文化》上。[⑧]這場婚禮於(yu) 2009年12月5日在上海西郊賓館舉(ju) 行。婚禮由三個(ge) 部分組成:傳(chuan) 統的中式婚禮、浪漫的西式婚禮、祝賀演說。我們(men) 對婚禮錄像的解讀,主要基於(yu) 對這場婚禮的參加者,尤其是朱傑人、他的兒(er) 子朱祁及他的兒(er) 媳鍾明的采訪,而其他信息提供者也提供了關(guan) 於(yu) 另外一些當代中國婚禮的情況。我們(men) 對婚禮錄像的解讀,還基於(yu) 我們(men) 對來自朱熹的婚禮儀(yi) 式的曆史變遷的理解、當代中國婚禮的背景以及朱傑人對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的參與(yu) 。盡管我們(men) 認為(wei) 把婚禮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來理解很重要,全文仍將從(cong) 如下三個(ge) 方麵展開討論:將中式婚禮置於(yu) 朱熹家禮的曆史變遷之中,將西式婚禮置於(yu) 中國當代婚禮的背景之中,以及將朱傑人的講話置於(yu) 他投身朱氏聯合會(hui) 以改良當代社會(hui) 的目標之下。通過對婚禮三部分的分析,我們(men) 指出,朱傑人希望通過此儀(yi) 式來宣稱,朱氏後裔與(yu) 過往曆史以及未來複興(xing) 中國傳(chuan) 統禮儀(yi) 與(yu) 價(jia) 值觀的潛在可能性息息相關(guan) 。
《朱子家禮》與(yu) 朱氏婚禮的現代版本
盡管有不少時人可能會(hui) 誤以為(wei) 朱傑人是在為(wei) 僵死的傳(chuan) 統招魂,朱傑人實際是踵行了朱熹的事業(ye) ,去更新和推廣儒家的禮儀(yi) 。正如朱傑人在他的修訂版婚禮的引言中所指出的,經典中的上古儀(yi) 式在宋代就已經變得不再可行,因此司馬光和朱熹才不得不修訂並簡化了這些禮儀(yi) 。[⑨]參酌了司馬光的《家範》和程頤對禮儀(yi) 意義(yi) 的解說,朱熹本人就曾更新了傳(chuan) 統禮儀(yi) 。舉(ju) 一個(ge) 具體(ti) 的例子:盡管古人要等三個(ge) 月才帶新娘進入宗廟行“奠菜禮”,司馬光采用宋代通行的做法,在新娘到達夫家後立刻行“奠菜禮”,而朱熹則將時間改在了第三天。[⑩]朱傑人則把婚禮移至象征性地代表雙方家祠的祭壇前。正如伊佩霞教授所指出的,相比於(yu) 前人,朱熹通過減省一些在宋代仍然流行的古禮,如“問名”、“納吉”、“請期”,進一步簡化了禮儀(yi) 。不過,朱熹允許在婚禮上奏樂(le) ,這是當時通行的做法,卻是一項程頤試圖加強的傳(chuan) 統禁令。[11]朱熹的弟子陳淳稱讚朱子家禮“酌古通今”,但仍然告誡人們(men) 不要刻板地奉行朱子的著述,因為(wei) 有些細節並非在所有地區都可行;此外,他鼓勵人們(men) 在領會(hui) 整個(ge) 文本精神內(nei) 核的基礎上做出自己的選擇。[12]與(yu) 此相似,朱傑人強調了那些他所認同的禮儀(yi) 核心價(jia) 值,但又進一步簡化其步驟,並修改了一些元素。他勤勉而真誠地試圖複興(xing) 傳(chuan) 統禮儀(yi) 核心,一個(ge) 頗具代表性的例子是:他對宋代的婚禮做了考證,並試圖恢複婚禮中新郎和新娘喝交杯酒的正確方式,即在對方喝過一半之後,再將酒杯交換給對方。
關(guan) 於(yu) 朱熹改造古禮並接受一些非正統的當代習(xi) 俗的動機和目的,各方學者有著不同的解釋。裴誌昂(Christian de Pee)尤其激烈地反對當代中國和西方學者(特別是伊佩霞)的觀點。這些學者認為(wei) ,朱熹接納一些時俗,是力圖拓寬對士大夫禮儀(yi) 地位和程序的社會(hui) 認可,並籍此加強士大夫階層的精英地位。裴誌昂教授卻指出,朱熹致力於(yu) 禮儀(yi) 的簡潔,“並非圖方便或順應時俗,與(yu) 之相反,這意味著一種對古禮濃縮式的呈現,一種對步驟的均衡縮減,而不是對時人所行的妥協。”[13]然而,裴誌昂在此的分析,是基於(yu) 對朱熹對比自己與(yu) 他人的意見的字麵詮釋。當裴誌昂尖銳地批判當代學者(特別是伊佩霞)聚焦於(yu) 精英對禮儀(yi) 加以關(guan) 注的社會(hui) 背景和地位義(yi) 涵時,也有類似的過度解釋。盡管如此,我們(men) 可以認同裴誌昂的如下觀點,即朱熹希望達到“對傳(chuan) 統儀(yi) 式成比例的縮減”,這種“對稱”利用典禮時空,使人們(men) 能夠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典禮。但是,對於(yu) 這些詮釋性要點的強調是否可以真正動搖伊佩霞及其他當代學者的研究路徑和研究成果,我們(men) 持懷疑態度。
朱熹簡化這些儀(yi) 式,不僅(jin) 是為(wei) 了使其更加實用,也是為(wei) 了使其更容易被更廣大的人群接受,而後世的中國知識分子繼承了這一趨勢。伊佩霞引用了高明教授的觀點,即朱熹將“義(yi) 理與(yu) 儀(yi) 文”、“理論與(yu) 實踐”融為(wei) 一體(ti) ,此外,她還強調,朱熹在“處理如何讓人們(men) 按照禮節行事的問題”上取得了新的進展。不過,伊佩霞也指出,朱熹的禮學著作並沒有為(wei) 如何遵從(cong) 禮儀(yi) 的步驟提供一個(ge) 簡明的指南,因為(wei) 他並沒有就如何舉(ju) 行這些禮儀(yi) 提供民族誌式的描繪。丘濬(1421-1495)的《家禮儀(yi) 節》,因其附有圖示而易於(yu) 查考,被認為(wei) 是明代諸多《朱子家禮》修訂版中最重要版本之一。朱傑人通過提供這次婚禮的CD錄像作為(wei) 民族誌式的記錄以及一種禮儀(yi) 的模式,進而詳細地闡明了這一趨勢。
推廣禮儀(yi) 的努力,隻是宋代大儒們(men) 龐大計劃中的一環,他們(men) 希望籍著禮製,去維護自己較高的社會(hui) 地位。宋儒們(men) 清楚,王朝法律禁止高級官員以外的任何人擁有家廟,他們(men) 通過“祠堂”,將禮儀(yi) 實踐延及於(yu) 下層官員和庶民。盡管經典和漢唐各朝對於(yu) 每個(ge) 階層可以祭祀幾代祖先有著極為(wei) 嚴(yan) 格的規定,宋儒普遍認為(wei) ,任何階層的人都可以祭祀四代祖先。通過擴大這一主張的社會(hui) 影響力,宋儒使得社會(hui) 流動在一定程度上比在漢唐時期更容易被人接受,因為(wei) 特定的禮儀(yi) 不再被局限於(yu) 少數統治階級。總體(ti) 而言,盡管有些逆流和不足,我們(men) 也許可以認為(wei) 宋代對婚儀(yi) 的改革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使人們(men) 在禮儀(yi) 方麵獲得更大程度上的“平等”。朱傑人的修訂進一步推進了這一趨勢,他希望所有中國人都能體(ti) 驗到傳(chuan) 統的典禮,同時通過朱熹婚禮的現代化版本享受到更平等的儀(yi) 式。
雖然宋代的婚禮有著這些相對而言朝向“平等”發展的趨勢,性別秩序仍然牢不可破。伊佩霞總結了禮儀(yi) 是被如何用來傳(chuan) 授男女互補與(yu) 男女有別:
在經典中,婚禮被認為(wei) 是以闡明男女有別來提倡社會(hui) 道德的。於(yu) 此,這種意圖似乎是通過反複讓男方及其家族主導儀(yi) 式來實現的,年輕的新郎將銘記他的權威,年輕的新娘則被灌輸以端莊柔順。或者正如司馬光所說,“男率女,女從(cong) 男,夫婦剛柔之義(yi) 自此始也。”[14]
性別區分的其他象征也蘊含在禮儀(yi) 的構架之中。例如,隻有男人可以向祖先致詞,而女人隻能靜默地提供食物。[15]朱熹雖然仍然信奉這些性別角色,他也在婚禮中包含了若幹這樣的情境:在女方家,新郎向新娘的家長或父親(qin) 下跪和鞠躬;而在婚禮當天的幾處其它情境下,新郎向新娘致禮。[16]此外,雖然向新娘致禮在我們(men) 看來可能僅(jin) 是一種缺乏實際意義(yi) 的姿態,這種致禮仍然在明清時期激起一些評注者的強烈反對。(這也表明,在明清時代,中國的性別觀念在某些方麵較朱熹更為(wei) 嚴(yan) 格。)這個(ge) 例子顯示,對儀(yi) 式進行現代化改革來包括更為(wei) “平等”的性別關(guan) 係時,會(hui) 遭遇到複雜局麵。正如葉翰(Hans van Ess)教授所指出的,儒家學說最成問題之處,在於(yu) 其獨裁性的權力構架,尤其是在性別等級秩序方麵。[17]現代化了的朱氏婚儀(yi) ,通過強化一些象征性的行為(wei) ,在一些方麵提高了新娘及其家族的地位,因此可以說,其設計在某種程度上,是為(wei) 了解決(jue) 性別平等方麵所存在的問題。不過,婚禮儀(yi) 式的總體(ti) 架構仍然強調了父係世係和孝道的重要性。
朱傑人在婚禮儀(yi) 式中保留了很多反映權威中心等級秩序和性別不平等的元素,這可能使很多當代的西方人和中國人感到困擾,但是他也在其現代化了的禮儀(yi) 中多有顧及,從(cong) 而根本性地修正了主流儒家的權威式傾(qing) 向。朱傑人保留了中國傳(chuan) 統儀(yi) 式中的很多保守元素,特別是在大聲宣讀的告命之詞當中。這些聲明直接來自《朱子家禮》。婚禮僅(jin) 在父母的允許下進行,父母命令和授權孩子結婚;一對新人仿佛毫無自主性。比如說,新郎的父母囑咐他:“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則有常。”新郎答道:“諾。惟恐不堪,不敢忘命。”[18]與(yu) 此類似,當新娘的父母就婚姻對她進行訓導,新娘也同樣承諾永遠不忘父母之命。父母也通過向祖先匯報家庭大事和祭酒來向祖先致敬,盡管他們(men) 祭酒時將酒灑在布上,而不是像朱熹在婚禮儀(yi) 式中所描繪的將酒灑在蘆葦上。由此,典禮保留了新郎和新娘在地位權力上的差別,權力結構亦保留了清晰的傳(chuan) 統性:從(cong) 祖先到後代,從(cong) 父母到子女,從(cong) 新郎到新娘。在對這對新人的采訪中,新郎和新娘指出,現代版的《朱子家禮·婚禮》仍然強調了對父母及其權威的尊重;不過,他們(men) 也著重指出,儀(yi) 式已經“與(yu) 時俱進”了。[19]與(yu) 之類似,朱傑人的妻子在另一個(ge) 場合評論說,朱傑人的現代版的婚禮“提高了婦女的地位,提高很多。”[20]
盡管現代版本的朱氏婚禮沿襲了朱熹典禮中的很多等級要素,但這些要素被柔化了,因其僅(jin) 以文本的形式呈現,而不再被當眾(zhong) 表演。新郎家庭和新娘家庭的通信在朱傑人的小冊(ce) 子和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雜誌的文章中得到了再現,但在公開演示中被省略了。比如,當新娘的家庭收到求親(qin) 信,他們(men) 回複:“某之女某某愚蠢,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21]不過,按照《朱子家禮》,如果女方的家長是新娘的弟侄,則要預先省略“愚蠢”一詞。[22]因此,朱傑人本來可以沿襲先例,省略輕蔑的用詞,不過他還是選擇不抹除這種“謙恭有禮”的姿態。此外,措辭強調“命令”出自新郎的家庭,這顯示了新郎家庭相較新娘家庭擁有更大的權威。當新娘家庭收到定婚禮物,他們(men) 的書(shu) 麵回複總結道:“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23]這些詞句反複體(ti) 現,相對於(yu) 新娘家庭,新郎家庭擁有更多的權力和權威。不過,這些話語並沒有在現代化的儀(yi) 式上公開呈現,而且朱傑人的儀(yi) 式省略了《朱子家禮》中對新娘的家長在收到新郎家庭書(shu) 信時鞠躬的指示。在朱祁和鍾明的婚禮中,新娘的寡母承擔了向新娘父係祖先匯報的任務,而我們(men) 在前文已經提到,這一角色在過去隻能由男性承擔。另外,現代化的結婚典禮還引入了某些在一定程度上更具平等色彩的儀(yi) 式和象征。
如果不考慮文本的傳(chuan) 統性和保守性特征,現代化的朱氏婚儀(yi) 對新娘和她的家庭,在審美層麵給予了特別的尊重。在現代化的中式婚禮上,新娘站在母親(qin) 旁邊的時候,新郎向新娘的母親(qin) 下跪致敬,但新娘並不向新郎的父母下跪。當然,有人可能會(hui) 引證《朱子家禮》中的先例,當新郎來接新娘時,他要向新娘的家長或父親(qin) 下跪鞠躬。不過,仍有兩(liang) 處顯著差異:新郎下跪,在《朱子家禮》中發生在家中這樣一個(ge) 私人場合之下,而在現代化的典禮中,下跪發生在婚禮這樣一個(ge) 公開的環境中;不僅(jin) 如此,因為(wei) 新娘鍾明站在了她的家長旁邊,於(yu) 是新郎下跪致敬的對象也將她包含了在內(nei) 。現代化的儀(yi) 式文本中也設計了新娘的父母都要接受新郎的致敬,因此文本清晰地指示,在未來的婚禮中,新郎既要向父親(qin) ,也要向母親(qin) 表達敬意。在朱熹的文本中,新郎每向新娘鞠躬一次,新娘要還禮兩(liang) 次。[24]但在現代化的儀(yi) 式中,新郎和新娘向彼此鞠躬,次數相同,時間相同,程度也相同。他們(men) 也作為(wei) 夫妻站在一起,向祖先、天地、以及雙方的父母鞠躬。因此,在鞠躬的象征性實踐中,新郎和新娘看起來具有平等的地位。
雖然新娘加入並服從(cong) 於(yu) 新郎的世係,她自己的世係也倍受尊重。在儀(yi) 式中,家中的男性對女性表現得謙恭有禮。出於(yu) 對新娘寡母的考慮,在婚禮的最後一部分——慶賀演說的前後,新娘的母親(qin) 和新郎的母親(qin) 並步進出禮堂,而新郎的父親(qin) 跟隨在後。這些具有審美意義(yi) 的姿態也許比典禮的文本缺少“契約性”,不過相較於(yu) 對中國傳(chuan) 統文獻的引用,它們(men) 更容易被客人“解讀”。由此,相比於(yu) 僅(jin) 僅(jin) 閱讀了典禮文本的讀者,出席婚禮的賓客可能會(hui) 對婚禮留下總體(ti) 上更為(wei) 平等的印象。
無論是審美還是禮儀(yi) 的實踐,都特別強調了婚禮儀(yi) 式的中國特色。在《朱子家禮·婚禮(現代版)》的序言中,朱傑人表示,他深切地擔憂西式婚禮的盛行會(hui) “割裂傳(chuan) 統,變亂(luan) 家法”,以至於(yu) “馴至國人竟不知吾國自有婚儀(yi) ,其禮則雅,其義(yi) 則深。”[25]朱傑人指出,其中一處將“西方元素”引入中式儀(yi) 式的地方,是伴娘和伴郎的加入。[26]兩(liang) 位伴娘在新娘之前步入禮堂。事實上,整個(ge) 婚禮的布置與(yu) 中國傳(chuan) 統的布置並不相同,紅毯通道更像對教堂結構上(而非功能上)的模仿。朱傑人似乎是出於(yu) 為(wei) 新娘考慮而增加伴娘的,這其中最有意義(yi) 的修訂,是將事先可能被排除在外的人包括到典禮當中。這些變化看似微不足道,但這種包容性對婚禮內(nei) 在的權威結構有著重要的影響。
最值得注意的是,例如在執行將新娘交給新郎的儀(yi) 式時,朱傑人的典禮重新定義(yi) 了“家長”,因而與(yu) 朱熹的體(ti) 係有了很大的不同。朱熹的禮儀(yi) 體(ti) 係非常強調“宗”(即嫡長子一支)的地位,必須由長子一支的男性後裔主持典禮,通過對年幼者賜酒和訓導舉(ju) 行“醮”禮。[27]對禮儀(yi) 的主持者必須出於(yu) 嫡長子一支的規定可能導致其來自疏遠的支係,與(yu) 此不同,十五世紀的邱濬允許生身之父主持冠禮、笄禮和婚禮,從(cong) 而減弱了對宗係的關(guan) 注。然而,沒有人試圖去改變家長的性別;比如,十九世紀的《四禮辨俗》強調:“婿與(yu) 婦不可主昏。”[28]按照這些規定,鍾明應由其父的男性親(qin) 屬交給新郎。盡管如此,朱傑人允許新娘的母親(qin) 擔當她的家長,雖然她是女性。由此,朱傑人進一步弱化了“宗”這樣一個(ge) 在之前強有力地糅合了代際和性別等級秩序的概念。朱熹對“宗”的強調加強了儒家傳(chuan) 統中的權威性傾(qing) 向。(這種權威性傾(qing) 向使儒家成為(wei) 了二十世紀早期被激進批判的主要目標。)雖然所謂“隻生一個(ge) 孩子”的政策其實更複雜[29],朱傑人也承認,政府的計劃生育政策讓“宗”的概念變得無關(guan) 緊要(因為(wei) 現在沒有那麽(me) 多男性的兄弟來為(wei) 了他們(men) 在家族中的地位競爭(zheng) )。因此,他的婚禮儀(yi) 式不僅(jin) 努力地去適應時代,同時也顯示了一種向更平等方向發展的意願。
新娘的母親(qin) 充分扮演了雙重角色:新娘的家長和新娘的母親(qin) 。比如說,當宣讀父母誡命時,她就承擔了父親(qin) 和母親(qin) 雙重角色,雖然這兩(liang) 個(ge) 角色在結構上如此相似。她首先念出了父親(qin) 的誡詞:“敬之,戒之,夙夜無違爾舅姑之命。”接著,她念出了母親(qin) 的誡詞:“勉之,敬之,夙夜無違爾閨門之禮。”[30]禮儀(yi) 的文本要求母親(qin) 在這個(ge) 時候去整理新娘的衣飾。據新娘後來告訴我們(men) ,這是她整個(ge) 婚禮中最為(wei) 感動的一刻。當母親(qin) 整理完她的衣飾並將她的手交給她的丈夫,鍾明感到自己快要哭出來了。相較而言,當新娘的母親(qin) 在婚禮的西式部分將她交給新郎,她並沒有如此感動——雖然她的母親(qin) 在那個(ge) 時候擁抱了她。這個(ge) 事例表明,即使是簡短的禮儀(yi) 姿態也可以意蘊深遠。
盡管朱傑人的儀(yi) 式保留了很強的年齡等級色彩,儀(yi) 式的組織過程卻反映了代際間相當大的自由度。雖然子女向父母跪拜,他們(men) 仍然主導了婚禮儀(yi) 式的一些審美決(jue) 策。例如,新郎和新娘選擇並訂製了傳(chuan) 統服裝。追隨當今的漢服熱潮,新人選擇了那個(ge) 時代的傳(chuan) 統服飾。因為(wei) 漢代罕有染料,他們(men) 放棄了流行的中國婚禮喜色——紅色,而選擇了淺褐色。[31]他們(men) 強調說淺褐色更為(wei) 柔和,也更能反映他們(men) 的個(ge) 性。[32]由此,我們(men) 可以用司馬光類似的主張來描述他們(men) 的決(jue) 定——婚禮當以莊肅為(wei) 尚,非以情色為(wei) 念。[33]朱傑人非常幸運,年輕的朱氏夫婦,尤其是新娘,理解並喜歡這些家庭傳(chuan) 統。
在個(ge) 人層麵,這對新人感到,舉(ju) 行一場婚禮,尤其是遵循朱熹的義(yi) 理舉(ju) 行這場婚禮,是非常重要的,因為(wei) 這些義(yi) 理對新郎的父親(qin) 意義(yi) 重大。新郎強調,從(cong) 他與(yu) 鍾明在婚姻登記處登記,並在那裏交換了戒指開始,他就已經感受到了婚姻的責任。盡管如此,他仍然希望能有一場公開的婚禮慶典,既為(wei) 了使他的妻子高興(xing) ,也為(wei) 了表達他對大家庭的尊重。[34]新娘則強調,婚禮可以幫助新人闡明他們(men) 對自己及婚姻的看法,促使他們(men) 將自己的生命完全融為(wei) 一體(ti) 。“儀(yi) 式的過程可以給予你力量和勇氣”,新娘說;令她驚訝的是,婚禮的中式部分對她有著特別的意義(yi) 和重要性。通常的婚禮套路強調西方的風俗,因而她的朋友和客人對婚禮的中式部分倍感著迷。不過,朱祁和鍾明仍然認為(wei) ,由於(yu) 西方審美觀的盛行,大部分中國的年輕夫婦仍然會(hui) 選擇標準化的“西式”婚儀(yi) ,而非經過現代化改造的朱氏婚儀(yi) 。[35]雖然這對朱氏新人更重視中式典禮,但他們(men) 在中式婚禮之後仍然舉(ju) 行了一場西式婚禮。
朱氏婚禮中浪漫西式部分的當代背景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朱傑人是在一個(ge) 不斷變動和改革的時代,投入到改造中國傳(chuan) 統儀(yi) 式的事業(ye) 中去的。比如說,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人類學家劉新指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以來,很多中國人開始在他們(men) 的禮儀(yi) 中采用一些“傳(chuan) 統的”做法,雖然這些傳(chuan) 統的形式已經具有了革命性的含義(yi) 或者“現代特征”。[36]當代典禮儀(yi) 式的商業(ye) 化使得代表象征意義(yi) 的標準詞匯進一步複雜化,因為(wei) 婚慶公司已經將來自多種傳(chuan) 統的成分打包提供給了消費者。在這一背景下,朱傑人的婚禮慶典跟隨了當代“創造傳(chuan) 統”的趨勢,不過,他對象征意義(yi) 的解讀更深地紮根於(yu) 經典的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處於(yu) 普遍流動之中,很難精心計劃和組織一場婚禮,以至於(yu) 以社會(hui) 團體(ti) 支持婚禮的傳(chuan) 統體(ti) 係難以為(wei) 繼。經濟的興(xing) 旺發展已創造了一套對婚姻的團體(ti) 支持和婚禮的公共屬性易變的的期望值,考慮及此,朱式的婚禮也是這樣一種嚐試,希望在特定的社會(hui) 團體(ti) 中重新引入和標準化一套共享的期望值。
作為(wei) 對社會(hui) 地位的界定和自我身份的表達[37],婚禮的重要性,可以從(cong) 改革開放以來日益增長的婚禮花費上體(ti) 現出來。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期,蔡文輝教授報告:“作為(wei) 四個(ge) 現代化建設下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結果,近些年來我們(men) 所見到的最具革命性的變化,就是昂貴的婚禮與(yu) 嫁妝的再現。”[38]雖然不同地區的習(xi) 俗差別很大,但新郎和新娘的家庭在訂婚時交換禮物,並且向參加婚禮的婦女兒(er) 童提供禮物,這在各地通常都被認為(wei) 是“傳(chuan) 統”的。我們(men) 在北京的信息提供者說,新娘家通常收到1001元或10001元(千裏挑一)的訂婚禮物,因為(wei) 新娘比“一千中的一個(ge) ”還要特殊。“千金”是對一個(ge) 女孩的美稱;就像萬(wan) 金是對男孩的美稱。新郎的家庭通常收到一份999元或9999元的訂婚禮物,象征著“天長地久”,因為(wei) “九”這個(ge) 數與(yu) 表示“時間長遠”的“久”字發音相近。根據蔡文輝教授的研究,新郎的彩禮從(cong) 1983年的800元,增長到1986年的3000-4000元;婚禮的開銷則從(cong) 1981年的平均3619元增長到1986年的5069元。[39]從(cong) 改革的早期開始,婚禮的價(jia) 格就持續以指數方式增長。據兩(liang) 個(ge) 獨立的上海被訪者估計,每桌婚宴通常花費5000元,而在上海,一場婚禮邀請五百客人並不罕見。另一個(ge) 上海的被訪者指出,現在很多年輕人在結婚時遇到了困難,因為(wei) 他們(men) 籌不到足夠的錢來買(mai) 婚房、籌辦婚禮,而這通常被認為(wei) 是結婚的必要條件。[40]中國政府反對這種過分炫耀財富的行為(wei) ,但並沒有直接實施禁止奢侈的法律。由此一來,沒有一種外部的製約可以抑製在後改革時代日益增長的奢侈婚禮。
這類大操大辦的婚禮經常給新婚夫婦和客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理論上,婚禮和葬禮的費用通過紅包被整個(ge) 團體(ti) 所分擔。根據對婚禮花費的估算,大城市的紅包通常是600,800或1000元,這對參加婚禮的客人通常是個(ge) 巨大的經濟負擔。一位北京的受訪者經常需要參加婚禮,因為(wei) 她丈夫的政府部門工作需要廣泛的聯係人。在某些月份,她需要在婚禮上花費4000元,這比她整月的收入還多——這裏的收入不僅(jin) 包括她的工資(不到1800元),還包括她的午餐補貼(200元)以及上一份工作的退休金(2000元)。因此,這對夫婦有時候要在婚禮上花費妻子的全部收入,僅(jin) 靠丈夫的收入維持生活。一位上海的大學教授說,他避免參加婚禮,因為(wei) “三場婚禮可能就要花費他整月的工資。”不過,拒絕婚禮的邀請會(hui) 令人感到困難和不舒服,尤其是考慮到被邀請者麵臨(lin) 著幫助分擔婚禮花費的巨大社會(hui) 壓力。比如一位北京的受訪者不願意參加一個(ge) 熟人的婚禮,於(yu) 是她沒有回應邀請。在接到對方多個(ge) 電話,包括婚禮當天的一個(ge) 電話之後,她和她丈夫還是出席了婚禮。而盡管婚禮的組織者費盡心力,宴會(hui) 當天仍有三桌空無一人。這些空桌也提供全部菜肴,其花費也需計入整個(ge) 婚禮的成本之中。因此,中國婚禮的花銷本該被紅包補償(chang) ,但婚禮的舉(ju) 辦者並不能完全確定怎樣規劃和計算紅包的總額。
為(wei) 了應對這種情況,一些當代的新人選擇簡化婚禮,甚至可以不顧傳(chuan) 統規範,並犧牲社會(hui) 認同。有一對新人決(jue) 定“裸婚”,即不穿著結婚禮服,不舉(ju) 行正式儀(yi) 式,隻進行民事登記。由於(yu) 政府的婚姻登記處現在周末也提供服務,他們(men) 甚至不必為(wei) 了結婚而請假。如此,這對夫婦還決(jue) 定“隱婚”,不向老板和同事公開他們(men) 的婚禮和婚姻狀況。他們(men) 隻在周末佩戴婚戒。不太清楚這對夫婦是不是在工作中感受到了壓力,因此要保持獨身;或者他們(men) 希望將他們(men) 的客人從(cong) 分擔婚禮花費的壓力下解脫出來;或者兩(liang) 者兼有。我們(men) 的受訪者強調,婚姻主要是兩(liang) 個(ge) 人之間的私事,與(yu) 社會(hui) 上的其他人關(guan) 係不大。由此,當他們(men) 減少了婚禮上的社會(hui) 團體(ti) 投資,他們(men) 亦與(yu) 婚禮的社會(hui) 方麵相脫離。盡管他們(men) 的父母沒法收回多年來參加其他婚禮時所投入的份子錢,他們(men) 的父母和其他很多父母還是表示尊重這對年輕夫婦的看法和決(jue) 定。除了個(ge) 人層麵的問題,婚禮也能承擔政治意義(yi) 。在《服飾何謂?》一文中,人類學家馬麗(li) 思主張,西式的婚紗提供給年輕的穆斯林婦女一個(ge) 穿戴“輕浮”衣飾以顯示她們(men) 性別特征的機會(hui) ,而她們(men) 平常是被禁止穿著性感衣物的。不顧來自家庭、宗教和政府當局的批評,這些女性通過選擇“西式”婚禮而非傳(chuan) 統回族婚禮,以使用一種“現代性”的表達,籍此抗議政府將她們(men) 歸類於(yu) “落後”的少數民族。[41]馬麗(li) 思總結道:“這種由婚紗消費者展現出來的力量——尤其是她們(men) 在沒有政府幹預的情況下,明確和展示她們(men) 自身身份的能力(在回族的例子中,這種身份界定與(yu) 政府的看法相對立)——說明伴隨著都市消費者革命,中國已經朝公共領域的創建邁出了關(guan) 鍵的一步。[42]
在這種背景下,年輕的朱氏夫婦做出了自覺的努力,通過婚禮來表現他們(men) 對雙方家庭的尊重。他們(men) 將婚禮首先描繪為(wei) 一樁“家事”,在二十八桌婚宴中僅(jin) 分配三桌給他們(men) 自己的朋友和老師。不過,他們(men) 對“家”的定義(yi) 包含了很多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的成員,這樣,出席他們(men) 的婚禮的其實是一個(ge) 極大被擴展了的“家”。雖然一些朱氏聯合會(hui) 的成員與(yu) 新郎和新娘聯係甚少,這對年輕的夫婦還是努力和每一位客人說話,以便讓他們(men) 感到賓至如歸。從(cong) 他們(men) 的角度來看,他們(men) 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去簡化婚禮,他們(men) 自己支付婚禮費用,甚至給與(yu) 父母一份小的“盈餘(yu) ”。雖然朱氏婚禮規模龐大且花費不菲,但婚禮的首要目的不是為(wei) 了炫耀財富;更確切地說,這對新人希望能和家族成員們(men) 分享他們(men) 的婚姻,並將自己的家庭介紹給對方。
為(wei) 了向新郎父親(qin) 所珍視的傳(chuan) 統致敬,這對新人努力簡化婚禮的“西式”部分。他們(men) 拒絕了很多婚慶公司打包提供的標準程式,包括切蛋糕,致祝酒詞,以及拋灑花束、大米和襪帶。他們(men) 將婚禮的“西式”部分限定為(wei) 一段簡短的表演,新娘的母親(qin) 將新娘交給新郎,而新郎向新娘獻上鮮花;他們(men) 也背誦誓詞並交換戒指,(在司儀(yi) 的建議下)稍後共持一隻裝有燃燭的碗並步再入禮堂,在到達終點時將蠟燭熄滅。他們(men) 說,考慮到時間的限製,他們(men) 努力將婚禮的每一個(ge) 部分限製在二十分鍾之內(nei) ,這樣客人才不會(hui) 感到疲憊或厭煩。
雖然這對新人很強調婚禮中式部分的審美價(jia) 值,他們(men) 仍然保留了婚禮的“西式”部分,來宣告誓言並浪漫地表達愛情。事實上,這對夫婦拒絕了朱傑人建議他們(men) 在中式婚禮結束後接吻的方案,因為(wei) 他們(men) 認為(wei) 這暗示在他們(men) 的頭腦裏(如果不是朱傑人的),傳(chuan) 統的中式婚禮和浪漫的西式婚禮之間有著嚴(yan) 格的區分。就像大部分東(dong) 亞(ya) 婚禮一樣,婚禮的西式部分是為(wei) 了表達浪漫愛情,而非出於(yu) 虔誠的基督教信仰。這對新人借用了西方文化中一些象征純潔和騎士精神的元素,如服裝、鮮花、熱吻、新郎揭開新娘的麵紗及新郎向新娘行單膝跪禮。更具體(ti) 地說,西式婚禮部分使用了借鑒於(yu) 西方的中式習(xi) 俗,比如,婚禮中包含有一段訂婚的場景。於(yu) 是,(盡管一夫一妻製其實已深深紮根於(yu) 西方的文化傳(chuan) 統),西式婚儀(yi) 貢獻了傳(chuan) 達愛意的語匯,而中式婚儀(yi) 則提供了許下承諾的結構。
婚禮向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以及更大範圍聽眾(zhong) 傳(chuan) 遞的信息
這對年輕夫婦希望舉(ju) 行一場中式婚禮,在一定程度上是為(wei) 了向朱傑人對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的參與(yu) 表達敬意。這次典禮不僅(jin) 是“複興(xing) 儒家”的學院派實踐,也是基於(yu) 特定家族傳(chuan) 統的特定儀(yi) 式。在婚禮的最後一部分,新郎的父親(qin) 具體(ti) 闡明了他對朱家獨特的傳(chuan) 統和身份的認識。朱傑人代表了自己的宗支,同時也希望整個(ge) 家族都能采用這種價(jia) 值觀和實踐。朱傑人強調婚姻是兩(liang) 個(ge) 家族的聯合,由此,他認定他的家族傳(chuan) 統無論在西方還是在當代中國都是獨特的。在這一家族傳(chuan) 統中,婚禮儀(yi) 式提供了一種培養(yang) 個(ge) 人美德、孝道義(yi) 務、公民責任以及愛國情操的途徑。
朱傑人十八分鍾的講話有助於(yu) 闡明這對新人和其兩(liang) 家族之間牢不可破的關(guan) 係。朱傑人首先感謝了鍾明的父母兩(liang) 家——父家鍾家和母家袁家——允許他們(men) 的愛女嫁入朱氏宗族。接著,他稱許了兒(er) 媳的眼光,在眾(zhong) 多追求者中選中了朱祁。他進一步說,自己最大的成就就是有朱祁這個(ge) 兒(er) 子,而最大的失敗就是沒能有個(ge) 女兒(er) ,所以,他必須感謝他的兒(er) 子,將這個(ge) 聰明、漂亮、活潑開朗且善解人意的女兒(er) 帶回了家。不過,朱傑人的演說並沒有僅(jin) 僅(jin) 停留在整個(ge) 婚禮的騎士氛圍上,而是特別強調了婚姻是聯合兩(liang) 個(ge) 家族的良機。因此,父母必須同意子女結婚,這樣,他們(men) 對下一代的貢獻才能得到認可和感謝。同時,這對新人的貢獻也得到了肯定。
朱傑人堅決(jue) 擁護中國傳(chuan) 統的家庭價(jia) 值,並明確將其與(yu) 他所認為(wei) 的西方價(jia) 值作了明確對比。他批評西方社會(hui) 離婚盛行,宣稱朱氏家禮是互盡責任的典範,鼓勵持久的互敬互愛。朱傑人指出,有別於(yu) 西式婚禮,朱氏婚禮在個(ge) 體(ti) 之外還強調家庭。他評論道,西方的婚姻讚美一男一女間的神聖結合,超越於(yu) 外界的批評和法律的管轄之外。他批評,由於(yu) 這種個(ge) 人自由,西方的伴侶(lv) “可以非婚同居,不要孩子,或者隨意離婚。”朱傑人強烈支持儒家傳(chuan) 統在維護家庭方麵的作用,他明確宣稱,這一傳(chuan) 統可以幫助抵禦“西方病與(yu) 現代病”。[43]由此,他不僅(jin) 批判了西方,還批判了那些他眼中一味追隨西方,而忽略了他心目中的大家庭與(yu) 社會(hui) 道德的權威性與(yu) 需求的人。
通過強調儒家傳(chuan) 統的家庭道德,朱傑人批判了今日中國年輕都市精英的眾(zhong) 多趨向。正如上文所指出的,為(wei) 了應對婚禮儀(yi) 式帶來的經濟和社會(hui) 負擔,很多年輕都市精英和他們(men) 的父母將婚姻看作“兩(liang) 個(ge) 人的私事”,甚至對他們(men) 的老板和同事“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不少我們(men) 的受訪者,包括一些為(wei) 人父母者,對年輕人在這樣的經濟和社會(hui) 壓力下做出如是選擇表示理解。盡管如此,朱傑人強調,公開的慶典,為(wei) 個(ge) 體(ti) 與(yu) 家庭在婚姻中實現聯合提供了舞台。通過引用《孟子》,朱傑人重申了“不孝有三,無後為(wei) 大”[44]的中國傳(chuan) 統觀念。繼而,他表達了他的喜悅,為(wei) 了如今兒(er) 媳的到來,更為(wei) 了將來孫子孫女的降生。由此,他批評了中國年輕的都市精英,他們(men) 經常被描繪為(wei) 婚後不要孩子,以維持他們(men) 的生活方式。當他感謝他的父祖傳(chuan) 遞下了朱子以降的特殊傳(chuan) 統時,他也把這對年輕的夫婦置於(yu) 了這一繼承序列之中。由此,他強調了朱熹家族作為(wei) 中國的儒家道德和傳(chuan) 統之繼承者的特殊地位。
為(wei) 了向鍾家介紹朱家,朱傑人開始解釋他們(men) 的家族和家風。他指出朱家的家風:“我們(men) 是一個(ge) 不同尋常的家庭,因為(wei) 當我們(men) 有點錢時,我們(men) 會(hui) 去買(mai) 書(shu) ,買(mai) 古董。”他說他對鍾明隻有一個(ge) 要求:按《朱子家訓》做人,按《朱子家禮》辦婚事。朱傑人驕傲地指出,鍾明熱情地接受了這些要求,所以他很有信心,鍾明會(hui) 成為(wei) 朱家的好媳婦。(在我們(men) 迄今所采訪到的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成員中,鍾明表達了她對朱傑人以推廣禮儀(yi) 提升社會(hui) 道德的龐大計劃的最大程度的明確支持。盡管朱氏聯合會(hui) 也試圖吸引年輕人,但其成員多是年長的男性家長,考慮到這一事實,鍾明不尋常的認同格外引人注目。)朱傑人同樣熱情地稱頌了他的母親(qin) ,她接受了朱家的價(jia) 值觀;他也感謝妻子對他在朱氏聯合會(hui) 中活動的支持。在陳述了家族女性的貢獻之後,他開始稱頌他的父親(qin) 。通過對這幾個(ge) 人進行了頌揚,朱傑人表現出,正是婚姻和家庭將他們(men) 團結在了一起。
在婚禮演說中,朱傑人解釋了孝道和愛國情操在他家的聯係。他的講話中包含了對他三年前過世的父親(qin) 的讚頌。老人最後的遺言是“台灣”,朱傑人將之解釋為(wei) ,老人要求一旦台灣回歸祖國,後代要將此消息通知他。為(wei) 了強調這一點,朱傑人提到了以統一祖國的愛國熱忱而聞名的南宋詩人陸遊(1125-1210),陸遊的臨(lin) 終遺言就是:“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通過聯係到婚禮中的祭酒精神,朱傑人展現了祖先與(yu) 後代之間的休戚與(yu) 共,由此,他建議所有聽眾(zhong) 都將祖國統一的消息也告訴他們(men) 的祖先。朱傑人進一步說,直到聽到了父親(qin) 的臨(lin) 終遺言,他才真正了解了父親(qin) ——為(wei) 什麽(me) 父親(qin) 會(hui) 冒著生命危險去蘇北投奔新四軍(jun) ,以及為(wei) 什麽(me) (在文革期間)父親(qin) 會(hui) 讓四個(ge) 孩子中的三個(ge) 到黑龍江和吉林去建設邊疆,等等。此外,朱傑人還看到了這種傳(chuan) 統在尊師重教和愛國奉獻方麵對他自己和他兒(er) 子造成的影響。朱傑人表揚了兒(er) 子,因為(wei) 他在美國獲得博士學位後,放棄高薪,回到祖國的上海交通大學任教。朱傑人為(wei) 父親(qin) 和兒(er) 子的愛國情操及公民責任感所感動,因為(wei) 這正體(ti) 現了朱熹的哲學和價(jia) 值觀。
考慮到父親(qin) 複雜的政治背景,朱傑人含蓄地矯正了其父的回憶。他雖然提及父親(qin) 冒著生命危險去蘇北投奔新四軍(jun) ,卻沒有解釋他父親(qin) 為(wei) 如何此勇於(yu) 冒險。後來他給這文章的作者解釋:“在國民黨(dang) 退出蘇南前,他們(men) 在我父親(qin) 所在的鐵路部門強製所有的員工加入國民黨(dang) ,因為(wei) 我的父親(qin) 文化最高,被指定為(wei) 區分部委員。共產(chan) 黨(dang) 的軍(jun) 隊接管了以後,我的父親(qin) 被定為(wei) ‘曆史反革命’而遭受了一輩子的折磨,直到文化大革命以後才得到正常公民的身份。”[45]朱傑人不僅(jin) 評述了死者的生平,也點明了其對仍生活在共產(chan) 主義(yi) 中國的子孫後代的影響。考慮到這番公開頌詞的重要性,朱傑人選擇這一場合來發表格外引人注目。朱傑人在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中的活動也有助於(yu) 恢複朱熹的名譽。朱熹在二十世紀,尤其是新文化運動和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到了批判,而一度形象蒙塵。在文革期間,朱熹被攻擊缺乏愛國熱情,不支持收複故土的戰爭(zheng) 。不過,除了在文革時期,中國的大部分學者承認,朱熹支持國家統一,盡管並不像一些主戰派人士那麽(me) 熱心和積極。[46]朱傑人並沒有特別強調朱熹在國家統一的立場,但他認為(wei) 正是因為(wei) 朱熹的道德哲學,而非具體(ti) 政策,更能闡釋和維護家庭責任、公民義(yi) 務和愛國奉獻。
在婚禮之後,朱傑人在朱氏聯合會(hui) 內(nei) 部對婚禮儀(yi) 式進行了推廣。例如他在於(yu) 馬來西亞(ya) 舉(ju) 行的聯合會(hui) 會(hui) 議上播放了兒(er) 子婚禮的錄像,據他自己說,引起了相當的關(guan) 注和積極的反響。此外,聯合會(hui) 的雜誌全文刊發了婚禮儀(yi) 式的文本及朱傑人的演講。在該文的導言中,雜誌引用了司儀(yi) 的話,他說自己從(cong) 未見過長達十八分鍾的“祝酒詞”,而令他驚訝的是,客人如此專(zhuan) 注地聆聽朱傑人的講話,並且顯然被此深深打動。編輯進一步指出,刊發此文是為(wei) 了讓整個(ge) 朱氏宗族都能看到此文,以便引起思考與(yu) 反響。他說,“也值得更多家庭更多人們(men) 的反思。”[47]除了對婚禮中出現的古典進行引用,朱傑人的文本還提供了這些引文的現代漢語譯本。可能有人會(hui) 說,有的譯文還可以更口語化一些,但是,這些譯文提供了一個(ge) 途徑,讓普通人也能了解古典婚禮儀(yi) 式中出現的關(guan) 鍵古文,這是一個(ge) 巨大的進步。在朱氏聯合會(hui) 的會(hui) 議上,聯合會(hui) 成員有時隆重地同聲朗讀《朱子家訓》。《家訓》與(yu) 其現代譯文一起,被印在各種傳(chuan) 單、卡片和實物上。在2010年於(yu) 吉隆坡舉(ju) 行的朱氏聯合會(hui) 會(hui) 議上,聯合會(hui) 的主辦者們(men) 樹立了以中英文雙語刻寫(xie) 的《朱子家訓》石碑,他們(men) 還舉(ju) 行了一個(ge) 比賽,讓中小學生記誦、默寫(xie) 中文的家訓。由此,朱氏聯合會(hui) 希望能讓古典傳(chuan) 統變得平易近人,無論這些人是聯合會(hui) 會(hui) 員,還是更廣大的人群。
演說不免具有公共性和說教性,但在演說接近結尾時,語調突然發生了令人驚訝的急轉。作為(wei) 總結,朱傑人直接對兒(er) 子說:“你把鍾明娶回了家,你就要對她負責,好好地愛她,嗬護她,就像愛自己的生命一樣愛自己的妻子,她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在這一點上,你不能學你的父親(qin) ,他不是一個(ge) 合格的丈夫,他不懂得愛護和照顧你的媽媽,否則將來你是要後悔的。”[48]盡管在場的每一個(ge) 人都會(hui) 知道,朱祁的生母在他小的時候就去世了,但朱傑人尖銳的自我批評讓人們(men) 感受到,妻子的死仍然沉重地壓在他的心上。這也解釋了他對加入朱家女性的熱忱歡迎和他對她們(men) 的珍視。朱傑人動情的呼籲也表明,他真誠地感受到了自己與(yu) 修身和孝道準則間深刻的個(ge) 人聯係。
總之,朱傑人的講話是對婚姻意義(yi) 的深刻評論,婚姻通過一係列複雜的孝道與(yu) 公民責任,為(wei) 小家庭與(yu) 宗族、祖先、社會(hui) 和國家的聯係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他轉引了朱熹對《禮記》的引用:“夫婚姻者,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也。”[49]由這段文字,朱傑人闡發道,婚姻是家庭之事、宗族之事、社會(hui) 之事,最終也是整個(ge) 國家之事。在這一點上,婚姻教導人們(men) ,不僅(jin) 要對自己的父母負責,也要對大家庭、整個(ge) 社會(hui) 以及天地萬(wan) 物負責。因此,新人要告祖宗、禮父母、拜天地。與(yu) 《大學》裏呈現的步驟相似,朱傑人也闡明了夫婦、家族、社會(hui) 和整個(ge) 世界之間的聯係。朱傑人講話關(guan) 於(yu) 婚姻的第一部分和關(guan) 於(yu) 家族傳(chuan) 統的第二部分有著相似的結構,這也加強了這種對應(從(cong) 個(ge) 人,到家族,到祖先,到社會(hui) ,到天下)。就像《大學》,朱傑人也試圖通過整合從(cong) 個(ge) 人到社會(hui) 的循序漸進的步驟,以實現多重目標。朱傑人不僅(jin) 希望向一個(ge) 家族介紹另一個(ge) 家族,也希望能將古與(yu) 今、小家庭與(yu) 全社會(hui) 連成一個(ge) 整體(ti) 。考慮到當代中國對婚姻的公共屬性的期待如此不穩固,朱傑人希望能以重建儒家的基礎來創建當代中國的社會(hui) 文明。在《朱子家禮》的序言中,朱熹表明,他希望將禮儀(yi) 付諸實踐,“庶幾古人所以修身齊家之道,謹終追遠之心,猶可以複見”,由此,他的禮書(shu) 能“於(yu) 國家所以崇化導民之意,亦或有小補。”[50]而朱傑人的雄心,與(yu) 之類似,而尤有過之。
結論
在二十世紀早期,嚴(yan) 複和陳煥章等中國知識分子,曾經倡導“孔教立國”,卻以失敗而告終。[51]鑒於(yu) 此,很多學者已經指出了“複興(xing) 儒家”的先天不足之處。其中,約瑟夫·列文森(Joseph Levenson,1920-1969)教授的觀點最為(wei) 尖銳,他認為(wei) ,在現代轉向之後,複古僅(jin) 僅(jin) 成為(wei) 一種“傳(chuan) 統主義(yi) ”,而非純粹意義(yi) 上的“傳(chuan) 統”。換句話說,當代中國人崇尚儒學,僅(jin) 僅(jin) 因為(wei) 它是本國的(“我的”),而非因為(wei) 它是正確的(“真的”)。一旦儒家成為(wei) 了文化工藝品,如果不能通過重塑進而將一段早已奄奄一息的曆史具體(ti) 化,則別無複興(xing) 之途。[52]當代中國尊孔的種種努力(如在2008年奧運會(hui) 的開幕式上),看起來更像是出於(yu) 實用主義(yi) ,而非真誠的信奉。不過,在當代中國複興(xing) 儒家的行動之中,朱傑人的努力具有特別的意義(yi) ,它強調來自朱熹的遺產(chan) ,強調家庭在當代社會(hui) 的基石作用,強調以禮儀(yi) 作為(wei) 複興(xing) 傳(chuan) 統的著力點。
朱傑人希望通過重新界定朱氏家族及其文化遺產(chan) ,來“複興(xing) 儒家”,或者說為(wei) 中國社會(hui) 重新奠定儒家基礎。他並不聲稱他會(hui) 修正整個(ge) 傳(chuan) 統,僅(jin) 僅(jin) 希望能重新引入傳(chuan) 統的美學和道德價(jia) 值。我們(men) 認為(wei) ,以聚焦於(yu) 家禮作為(wei) 起點,他的選擇十分有洞察力。從(cong) 曆史角度來看,家的確是儒家傳(chuan) 統生命力的重點。舉(ju) 例來說,在漢建元五年(前136年),儒家第一次被樹立為(wei) 國家正統。然而,漢代沒能處理好日益增長的社會(hui) 和政治問題,儒家也在漢末失去了正統地位,中國陷入了分裂和混亂(luan) 。儒家能在魏晉南北朝的亂(luan) 世中生存下來,首先就是因為(wei) 儒家與(yu) 中國的家禮息息相關(guan) ,而家庭觀念為(wei) 社會(hui) (特別是門閥)團結與(yu) 秩序提供了基礎。朱熹改革家禮,是希望能通過家族製度來為(wei) 儒家固本培元。同樣,朱傑人也希望通過禮儀(yi) 來為(wei) 家重建儒學基礎,因為(wei) 他意識到,不僅(jin) 僅(jin) 是儒家,更重要的,中國的家庭,也處於(yu) 危機之中。
盡管朱傑人對當代社會(hui) 的批評基於(yu) 對社會(hui) 問題的廣泛關(guan) 注,他仍然使用特別手段,來麵對個(ge) 人與(yu) 傳(chuan) 統家族和社會(hui) 的異化。政府官員和其他一些人都談及“西方病”對當代中國社會(hui) 的威脅,不過,他們(men) 試圖通過政治運動和審查製度來抵禦這些“精神汙染”。與(yu) 世界朱氏聯合會(hui) 這一民間組織類似,朱傑人也希望以發揚共享的禮節話語來促進社會(hui) 文明的進步。於(yu) 是,在這個(ge) 經濟壓力日益促使個(ge) 體(ti) 與(yu) 傳(chuan) 統婚俗脫離開來的社會(hui) 環境下,朱傑人對婚姻和婚禮的“公共”屬性加以倡導。朱傑人不僅(jin) 希望能夠抵禦“西方病”帶來的“精神汙染”,更希望能通過尊崇等級,來重建人與(yu) 祖先、與(yu) 社會(hui) 的聯係。朱傑人相信,儒家是(而不僅(jin) 應該是)中國家庭的基礎,家族作為(wei) 一種製度,其命運及其社會(hui) 角色,與(yu) 儒家修身實踐的命運直接相關(guan) :如果儒家的禮儀(yi) 再次複興(xing) ,它將使傳(chuan) 統的儒家家族製度重新煥發生機,並再次成為(wei) 個(ge) 人與(yu) 社會(hui) 之間的橋梁。
當朱傑人去複興(xing) 社會(hui) 和家族的禮儀(yi) 實踐,傳(chuan) 統再次獲得了“活生生”的力量。在當代的“辯論”中,一部分學者,如杜維明教授,認為(wei) 儒家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知識傳(chuan) 統,因而也可以靠文獻研究來加以複興(xing) ;而另一部分學者,如餘(yu) 英時教授和鄭家棟教授則批評,知識分子複興(xing) 儒家的努力過於(yu) 抽象。對餘(yu) 英時和鄭家棟來說,既然儒家已經不再是活的實踐,它就不可能複興(xing) ;或者正如餘(yu) 英時所喻,儒家隻不過是被其後代忽略,不再享受祭奠,以至於(yu) 饑腸轆轆的“遊魂”罷了。[53]朱傑人當然知道這一“辯論”,他正是以聚焦於(yu) 禮儀(yi) 實踐的做法來對之加以回應。正如鍾明的反思所指明的,禮儀(yi) 實踐,無論多麽(me) 不同尋常,總是一種能在參與(yu) 者和傳(chuan) 統美學之間建立感情聯係的活的實踐。傳(chuan) 統美學、禮儀(yi) 姿態和身體(ti) 動作提供了一個(ge) 舞台,文本中的儀(yi) 式得以表達為(wei) 社會(hui) 實踐,人們(men) 的心靈和行為(wei) 也在互動中得到了重塑。就像《大學》中指出的,這種禮儀(yi) 互動將為(wei) 整合個(ge) 人與(yu) 社會(hui) 提供基礎,這也正是朱傑人所期待的。
盡管朱傑人和其他很多中國人,都將當代中國社會(hui) 的道德淪喪(sang) 歸咎於(yu) 婚姻的風尚,這種風尚本身卻是由包括政治、製度和經濟原因在內(nei) 的很多因素促成的。朱傑人承認,朱熹強調宗係的家族製度,在大部分家庭頂多隻有一個(ge) 兒(er) 子的當代中國社會(hui) 已經變得不切實際。事實上,年輕夫婦更願將“家”定義(yi) 為(wei) 他們(men) 的三口之家,而非大家族。由此,僅(jin) 在父母陪伴下去婚姻登記處領證結婚的趨勢,可能事實上反映出中國當代的家庭結構——由核心家庭構成小支係,而支係之間的關(guan) 係日漸疏遠。“隱婚”可能僅(jin) 是這種離散化趨勢的一種表現。此外,保守人士抱怨,有些新娘家庭向新郎施壓,要求孩子隨母姓。不過,這種實踐根植於(yu) “入贅”的傳(chuan) 統習(xi) 俗,又被當代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所喚醒,畢竟,很多家庭沒有別的辦法來傳(chuan) 承家姓。此外,由於(yu) 規定隻能生育一個(ge) 孩子,因此如果沒有在充分相處之前就早早結婚,這似乎並沒有太多看得見的好處。更重要的,婚禮和婚姻的經濟成本可能鼓勵一些年輕伴侶(lv) 嚐試新的關(guan) 係結構。因此,很可能是節約而非奢侈,促生了當代中國的一些非傳(chuan) 統關(guan) 係。主流的中國倫(lun) 理學家很早就認為(wei) ,經濟特權和社會(hui) 道德之間存在著反比關(guan) 係,而在維護政治和社會(hui) 穩定的期許之下,當代中國掙紮於(yu) 促進兩(liang) 者共同進步的渴望中。事實上,為(wei) 數眾(zhong) 多的人仍然以傳(chuan) 統方式思考問題,而忽略了國家政策帶來的影響,這揭示出中國傳(chuan) 統知識分子的思維方式在相當程度上延續至今。因此,雖然朱傑人將儒家的道德視為(wei) 解決(jue) 社會(hui) 問題的實踐方案,但在實際運作中,它仍然可能成為(wei) 捍衛根深蒂固傳(chuan) 統信念的工具。
盡管有如列文森教授這樣的對當代儒家的尖銳批判,朱傑人仍然旗幟鮮明地尊崇儒家義(yi) 理,因為(wei) 他不僅(jin) 將儒家看作自己所繼承的遺產(chan) ,而且堅信儒家具有根本上的真理性並且有益於(yu) 世。既然婚慶公司和新人可以隨意“重鑄傳(chuan) 統”或采用外來的風俗,那麽(me) 批判朱傑人通過篡改權威來更新傳(chuan) 統就太不公平,尤其是他還追隨了朱熹的先例。除了再次闡明自己的家庭傳(chuan) 統,朱傑人也在這次公開的典禮中深深地融入了個(ge) 人特色,並引起了他的兒(er) 媳及眾(zhong) 多來賓的共鳴。朱傑人之所以做出這樣的努力,是因為(wei) 他清楚地認識並闡明了儒家複興(xing) 的支柱。
注釋:
[①] 田梅,美國普渡大學曆史係助理教授。2010年春合著此文時,她獲得了上海複旦大學文史研究院985研究基金資助,正在該院訪問。
[②] 田浩,美國亞(ya) 利桑那州立大學國際語言文化學院教授、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合著此文時,他正以美國教育部富布賴特—海斯(Fulbright-Hays)海外研究員身份在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進行學術交流。
[③] 見原文於(yu) 《禮記·仲尼燕居第二十八》:“明乎郊社之禮、褅嚐之義(yi) ,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另參《禮記·中庸第三十一》《論語·八佾第三》中亦有:“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yu) 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三次會(hui) 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
[⑤] Emily Honig and Gail Hershatter, Personal Voices: Chinese Women in the 1980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P.137.
[⑥] Chu Hsi (Zhu Xi), Chu Hsi’s Family Rituals: ATwelfth-Century Chinese Manual for the Performance of Cappings, Weddings,Funerals, and Ancestral Rites, translated, with annotation andintroduction, by Patricia Buckley Ebre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Press, 1991), Introduction, p. xxvi.
[⑦] For instance, please see Julia Kristeva, About Chinese Women, translated by AntiaBarrows, (New York: Urizen Books, 1977).
[⑧]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朱子文化》第23期(2010年1月),第16-20頁。由於(yu) 雜誌是公開出版的,因此引文來自於(yu) 雜誌,而非婚禮的手冊(ce) 。
[⑨]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8頁。關(guan) 於(yu) 朱熹禮學思想最新的詳細研究,參見殷慧《朱熹禮學思想研究》,湖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年。
[⑩] 參見Ebrey, tr., Chu Hsi’sFamily Rituals, 第54頁注20,第63頁注70。
[11] 同上,第53頁注17,第61頁注60。
[12] 參見Ebrey, Introduction,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 p. xxvi. 感謝柳立言先生慷慨的借給我們(men) 他所有的配有插圖的對香港中國傳(chuan) 統婚禮的多樣性的中英文雙語綜述的副本。參考the exhibition volume produced by the HongKong Museum of History and published by the Urban Council, 《本地華人傳(chuan) 統婚禮》 Local Traditional Chinese Wedding (Hong Kong:Friendship Publishing Co., 1987). 此外,參考LuRenshu 盧仁淑, Zhuzijiali yu Hanguo zhi lixue 《朱子家禮與(yu) 韓國之禮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
[13] 裴誌昂(Christian de Pee), The Writing of Weddings in Middle PeriodChina: Text and Ritual in the Eighth through the Fourteenth Centuries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7), pp.72-87, especially p.79. 另參柳立言(Lau Nap-yin)的書(shu) 評,載《通報》(T’oung Pao)第94.4期(2008年),第390-396頁。
[14] Patricia Buckley Ebrey, Confucianism and Family Rituals in ImperialChina: A Social History of Writing about Rites (Princeton: 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 1991), p. 82.
[15] 同上,pp. 23-24.
[16]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宋)朱熹撰、朱傑人、嚴(yan) 佐之、劉永翔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七冊(ce) ,卷三,899-901頁;另參Ebrey,in her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pp. 58-60, 64.
[17] 葉翰 (Hans van Ess), “Cheng Yi and His Ideas about Womenas Revealed in His Commentary to theYijing,” Oriens Extremus, No. 49 (2011).
[18]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卷三,第898頁;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9頁。
[19] 個(ge) 人訪談,2010年4月2日。
[20] 個(ge) 人評論,2010年3月22日。
[21]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卷三,第896頁;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19頁; 另參Ebrey,in her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p. 52。
[22]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卷三,第896頁;另參Ebrey, in her tr., ChuHsi’s Family Rituals, p. 52。
[23]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卷三,第897頁;另參Ebrey, in her tr., ChuHsi’s Family Rituals, p. 54。
[24]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卷一,第878頁;另參Ebrey, in her tr., ChuHsi’s Family Rituals, p. 12。
[25]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8頁及第17頁。
[26]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20頁,注2。
[27] Ebrey, Introduction, p. xxvii, to her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 我們(men) “禮法長子”的概念借用自de Pee, p.77.
[28] 李元春:《四禮辨俗》;討論見Ebrey, in her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 p. 50, n. 4.
[29] 計劃生育的情況很複雜,比如,對農(nong) 村戶口的居民來說,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則可以合法的生育第二胎(不過如果第二胎還是女孩,就不能再生第三胎了)。並且,按照現在的規定,則除了河南省之外,其他的省級行政區都允許城市戶口的居民生育兩(liang) 個(ge) 孩子,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現在的情況又有變化,是否需要再做說明?)
[30]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第七冊(ce) ,卷三,第898-899頁;朱傑人,第20頁;另參Ebrey,in her tr., Chu Hsi’s Family Rituals,p. 12。
[31] 這對夫婦的漢服是由一個(ge) 漢服社團提供。
[32] 朱傑人對此的評論見於(yu) 《朱子家禮:從(cong) 文本到現實——以婚禮為(wei) 例》一文,發表於(yu) 2010年6月22日武夷山和2010年10月21日清華大學的學術會(hui) 議。
[33] Ebrey, Confucianism and Family Rituals, pp. 82-83.
[34] 2010年4月2號個(ge) 人訪談 ,7月10號進行訪談時他們(men) 再次強調了這點。
[35] 2010年4月2號個(ge) 人訪談。
[36] 劉新 (Xin Liu), In One’sOwn Shadow: An Ethnographic Account of the Condition of Post-reform Rural China(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0), p. 81.
[37] 馬麗(li) 思(Maris Gillette)寫(xie) 道:“婚禮的奢侈或寒磣影響到了參與(yu) 其中的家庭的社會(hui) 地位。”參見”What’s in a Dress?” in Deborah Davis,ed., The Consumer Revolution in Urban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0), p.100.
[38]蔡文輝 (Wen-hui Tsai), “New Trends in Marriage and FamilyReform in Mainland China: Impacts from the Four Modernizations Campaign,” inShao Chuan Leung, ed., Changes in China(Lanham, MD: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and Charlottesville: White BurkettMiller Center of Public Affairs, University of Virginia, 1989), p. 239.
[39] 同上。
[40] Andrew Jacobs, “China’s Army of GraduatesFaces Struggle,” The New York Times, December 11, 2010, sec. World / AsiaPacific, www.nytimes.com
[41] 馬麗(li) 思 (Gillette), p. 195.
[42] 同上,p. 196.
[43]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7-18頁。在朱傑人回應我們(men) 草稿的文章中,他進一步闡述了他對朱熹婚儀(yi) 進行現代化的目的。參考他關(guan) 於(yu) 將朱熹的婚禮儀(yi) 式從(cong) 文本付諸實踐過程的文章:《〈朱子家禮〉:從(cong) 文本到實驗——以婚禮為(wei) 例》,首次宣讀於(yu) 2010年6月22日於(yu) 武夷山舉(ju) 行的第三次朱子文化節;他於(yu) 2010年10月20日至21日在清華大學召開的“人文學科與(yu) 價(jia) 值觀:朱子學國際學術會(hui) 議”上宣讀這篇文章,並後來收入陳來、朱傑人編,《人文與(yu) 價(jia) 值》(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
[44] 《孟子·離婁上》。
[45] 朱傑人在2010年給了作者解釋,但是因為(wei) 作者的記錄得有一點不正確,朱傑人在2018年用這兩(liang) 句話再解釋清楚。 7月23日的電子郵件。
[46] 朱熹是投降派的觀點,參見楊榮國主編《簡明中國哲學史(修訂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反駁意見參考朱瑞熙:《朱熹是投降派、賣國賊嗎?》,《曆史研究》,1978年第7期,第72-77頁。另參田浩:《功利主義(yi) 儒家:陳亮對朱熹的挑戰》(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最後一章。
[47]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6頁。
[48]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8頁。
[49] 朱傑人:《在兒(er) 子朱祁婚禮上的講話》,第17頁。另參Ebrey, in her tr., ChuHsi’s Family Rituals, p. 55,她使用了JamesLegge, The Chinese Classics (HongKong: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1961, reprint of Oxford, 1865-1995), vol. 2,p. 428.
[50] 《朱子全書(shu) ·朱子家禮》,第七冊(ce) ,序,第873頁;同時參見Ebrey, in her tr., ChuHsi’s Family Rituals, p. 4。當然,對“修身”和“齊家”的引用來自《大學》。
[51]田浩的意見參見以下文章:《儒學倫(lun) 理和經世思想——探討陳亮、陳煥章與(yu) 澀澤榮一的觀點》,收入田浩編《文化與(yu) 曆史的追索——餘(yu) 英時教授八秩壽慶論文集》(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09年),107-133頁;及“ConfucianEthics and Modern Chinese Development,” in Gerd Kaminski, ed. China’s Traditions: Wings or Shackles forChina’s Modernization (Vienna, Austria: Ludwig Bolzmann Institute, 2003),pp. 9-18.
[52] 約瑟夫·列文森(Joseph Levenson):《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2年。
[53] 餘(yu) 英時:《現代儒學的困境》,載杜維明編《儒學發展的宏觀透視》,台北:正中書(shu) 局,1997年,第32頁。餘(yu) 英時的這個(ge) 觀點,被梅約翰(John Makeham)的新書(shu) 用作書(shu) 名(Lost Soul: “Confucianism” in ContemporaryChinese Academic Discourse,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for the 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2008)。另參鄭家棟《當代新儒學史論》(南寧:廣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6、51-52、87頁;《斷裂中的傳(chuan) 統:信念與(yu) 理性之間》(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6、7、100-101、154、155頁。感謝梅約翰教授為(wei) 我們(men) 介紹了鄭氏的著作。
作者簡介:
田浩(Hoyt ClevelandTillman),哈佛大學博士、傑出校友,美國亞(ya) 利桑那州立大學曆史、哲學與(yu) 宗教學學院教授,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著名中國思想史研究專(zhuan) 家。主要研究領域為(wei) 宋代儒學史、思想史,代表作有《朱熹的思維世界》、《功利主義(yi) 儒家:陳亮對朱熹的挑戰》等。田浩教授一向主張從(cong) 曆史的角度來探討具體(ti) 曆史情境中的儒學存在,與(yu) 餘(yu) 英時等學者一起,代表了當今北美儒學研究格局中的一個(ge) 重要陣營。
田梅(MargaretMih Tillman),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碩士、博士候選人,師從(cong) 葉文心教授攻讀中國現代史,博士論文選題為(wei) :現代中國少兒(er) 心理學的引入及其對教育的影響(1900——1955年)。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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