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四原則”
作者:楊國利(航天中心醫院醫患關(guan) 係促進部)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國醫學倫(lun) 理學》2017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閏六月廿四日甲戌
耶穌2017年8月15日
摘要:儒學能否複興(xing) 的關(guan) 鍵取決(jue) 於(yu) 其理論的解釋力,對現實的建構力,以及其對西方文化的比較優(you) 勢等三大方麵。本文嚐試的是在生命倫(lun) 理學和醫學領域中探討儒學的解釋與(yu) 建構力,以及其比較優(you) 勢。(1):“由大量相互衝(chong) 突的初始原則構成的”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當其被拿來並原封不動地進入中國臨(lin) 床醫學,且成為(wei) 中國臨(lin) 床倫(lun) 理活動的指導原則時,必會(hui) 引發諸多問題,甚至可能令本土文化支撐的醫患道德倫(lun) 理基礎崩潰,同時引發新的道德與(yu) 倫(lun) 理困境與(yu) 混亂(luan) ,因此建構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是必要的、必須的。(2):倫(lun) 理學中的原則主義(yi) 與(yu) 情境主義(yi) 之間如何平衡與(yu) 妥協不僅(jin) 是現實生活的難題,更是生命倫(lun) 理學永恒的挑戰,孔子思想為(wei) 戰勝此種挑戰提供了思想源。(3):與(yu) 西方文化中政治化的公平概念不同的是,孔子儒學的公平思想不僅(jin) 具有外在的自然基礎,而且是標準的、充滿內(nei) 容的道德倫(lun) 理原則,這是孔子儒學比較優(you) 勢的基礎、來源與(yu) 根本保證。(4):儒學思想的基礎與(yu) 主體(ti) 是原則主義(yi) 的,且不拒絕情境主義(yi) 。(5):與(yu) 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四原則"不同的是在儒學"四原則"中,公平和尊重自主這兩(liang) 個(ge) 道德倫(lun) 理原則都屬於(yu) 原則主義(yi) 的範疇,而“知止”與(yu) 功利主義(yi) 的不傷(shang) 害或有利原則兩(liang) 者是情境主義(yi) 的基礎。(6):“知止”原則是儒學道德美德與(yu) 倫(lun) 理原則的內(nei) 在核心精神所在,而在儒學諸外在的道德倫(lun) 理原則中公平是第一原則。
關(guan) 鍵詞:孔子儒學;公平;尊重自主;有利原則;人文醫療
中國臨(lin) 床醫學中存在的諸多現實的倫(lun) 理學問題之成因,既有現實醫療情境多樣性與(yu) 複雜性的一麵,更有拿來主義(yi) 的倫(lun) 理學理論本身不僅(jin) 有問題而且水土不服的一麵。這兩(liang) 方麵的問題互相影響、相互交叉,不僅(jin) 令微觀的臨(lin) 床醫療陷入更深的困境,也令宏觀醫療政策充滿不確定與(yu) 盲目性。例如,人民日報曾發文感歎:中國的醫患關(guan) 係越來越被格式化為(wei) 消費者關(guan) 係。
“由大量可能相互衝(chong) 突的初始原則構成的[6]376”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其內(nei) 在的分裂、矛盾在西方本土的學術界內(nei) 部所引發的爭(zheng) 論,莫衷一事,真可謂百病纏身。當這種內(nei) 部分裂、內(nei) 在充滿問題的外來文化理論,被拿來且強勢指導中國的臨(lin) 床醫學實踐活動時,其對臨(lin) 床醫療活動的影響,可謂既有積極性的一麵,但更多的可能是令臨(lin) 床醫療活動中存在的倫(lun) 理問題更複雜、更嚴(yan) 重,甚至出現舊病未愈,新病又層出不窮的現象,以及還可能造成原本沒有倫(lun) 理問題的醫療活動,反而因為(wei) 引入了有問題的倫(lun) 理原則,進而引發了全新的倫(lun) 理問題,破壞了醫療本來的和諧性。
拿來主義(yi) 者忘記獨立思想能力,他們(men) 的倫(lun) 理鼓噪常自相矛盾。例如,一方麵在科研倫(lun) 理中鼓噪,隻要知情同意,自願自我選擇出賣身體(ti) 作試驗品,這種交易可以得到道德辯護,但是同樣的知情同意,自願自我選擇出賣自己身體(ti) 一部分的某器官(例如代孕或器官買(mai) 賣),就得不到道德辯護。因此,建構中國生命倫(lun) 理學,重樹和培養(yang) 獨立的倫(lun) 理思想風氣與(yu) 能為(wei) ,以解決(jue) 中國臨(lin) 床醫學的現實問題,已經成為(wei) 了中國醫學界必須要麵對和解決(jue) ,且是刻不容緩要處理的重大任務和使命。此外,基於(yu) 中國文化的中國生命倫(lun) 理學還有可能幫助解決(jue) 、治療、治愈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內(nei) 在固有的問題與(yu) 疾病。
麵對“後現代的哲學困境”[[1]],美國生命倫(lun) 理學家恩格爾哈特教授呼籲:“中國需要為(wei) 自己建構一個(ge) 生命倫(lun) 理學”[1] XI。作為(wei) 一種呼應,本文粗淺地探討孔子儒學思想中的生命醫學倫(lun) 理學原則的獨立性、自主性及其價(jia) 值。
一、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四原則”的內(nei) 容
(一)、公平原則
傳(chuan) 統中國有關(guan) 公平的文獻記錄散見於(yu) 不同的文本中,例如①《禮記·大同》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2]] ;②《孔子家語·論禮》中:“子夏曰:‘何謂三無私?’子曰:‘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3]];③《呂氏春秋·貴公》中:“昔先聖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則天下平矣。平得於(yu) 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陰陽之和,不長一類;甘露時雨,不私一物;萬(wan) 民之主,不阿一人。天無私覆也,地無私載也,日月無私燭也,四時無私行也。行其德而萬(wan) 物得遂長焉[[4]]”。
“大道”是自然界的共相,代表一般與(yu) 普遍,是如日、月、星、辰等諸存在物之所以存在的共同基礎。在儒學中“大道”不是信條而是客觀現實與(yu) 事實;“大道”不是人為(wei) 主觀“密謀”的封閉信條,而是人人可見的開放事實。“大道”的本性與(yu) 本體(ti) 是“公”;“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則是“天下為(wei) 公”所追求的目標與(yu) 結果,也就是“平”。因此,在儒學思想中“公平”這個(ge) 名詞內(nei) 在的具有因果關(guan) 係的屬性,而不是單純的、本體(ti) 性的與(yu) 簡單性的獨立概念。“公平”是對作為(wei) 自然存在物的大道及其本性最簡約、最簡單的描述、概括與(yu) 總結。“大道”一致性地對待萬(wan) 物的結果是萬(wan) 物間呈現出的差異性、多樣性和多重性,也就是“選賢與(yu) 能”、或適者繁榮與(yu) 適者生存。
公平的本體(ti) 論重要許諾之一是平等。在自然中的關(guan) 係分為(wei) 兩(liang) 大類,①是一對多的關(guan) 係,②是一對一的關(guan) 係。在描述一對多關(guan) 係時用公平表述,而當描述一對一關(guan) 係時,用平等表述,它們(men) 的內(nei) 涵都是一致性。公平主要用於(yu) 表述在上與(yu) 下的關(guan) 係中,上要對所有的下都保持一致性,而平等重點關(guan) 注的是在平行性的關(guan) 係中要保持相互間的一致性。例如人人生而平等的語句中所隱含的是人和人之間的平行性的平等關(guan) 係;在我要公平話語中,通常所指向的是要向對待他人一樣對待我,也就是要一致性地對待他人和我。
公平的本體(ti) 論之另一重要許諾是公正。“天下為(wei) 公”的公平之目的是實現“選賢與(yu) 能”。賢與(yu) 能中所隱含的是差別、是不平等,因此差別和不平等是公的結果,也就是公正。“我要公正”中所要求的的是在公平的前提下證明和證實我自己的獨特性,證明我與(yu) 他人之間的不同。公正所指向、所描述的是個(ge) 體(ti) 的價(jia) 值、個(ge) 體(ti) 的獨立性、獨特性,也就是差異性或比較優(you) 勢,或曰個(ge) 體(ti) 自由、個(ge) 人主義(yi) 。
仁愛是公平的本體(ti) 論之另一重要許諾。以公平為(wei) 前提和基礎的“選賢與(yu) 能”中所隱含的重要價(jia) 值和意義(yi) 之一是差等的愛,也就是“選”和“與(yu) ”中對個(ge) 體(ti) 間差異的證實、證明。以“天下為(wei) 公”為(wei) 前提、以“選賢與(yu) 能”為(wei) 基礎的儒學差等的仁愛精神與(yu) 原則不是歧視、不是偏見,而是公平、公正與(yu) 平等的現實化與(yu) 情感化。
公平的本體(ti) 論許諾的核心精神是一致性,即孔子所言的“吾道一以貫之”[[5]]中的一致性。公平不僅(jin) 是儒學道德倫(lun) 理的基礎與(yu) 大前提,而且也是其首要的與(yu) 無所不在的初始原則。例如儒學中庸的前提與(yu) 基礎是天命,而天命就是大道、是公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5] 25。因此,在儒學中公平不僅(jin) 應是宏觀政策的基礎,更應是醫生“不可須臾離也”的初始原則。
(二)、尊重自主原則
尊重與(yu) 自主屬於(yu) 兩(liang) 個(ge) 既相互關(guan) 聯又不同的倫(lun) 理道德原則。尊重是對象性的,因此其必存在於(yu) 關(guan) 係中,而自主則是本體(ti) 性的、很個(ge) 體(ti) 化的原則。尊重是平等的本體(ti) 論許諾及其實現方式,而自主則是公正的本體(ti) 論許諾和其實現方式。因此,尊重自主也是公平的本體(ti) 論許諾之一,更是其實現路徑和基本方法之一。
“天下為(wei) 公”的公平所追求的目標是“選賢與(yu) 能”,而賢與(yu) 能所指向的是差異,而差異則是自主的結果。有公平必有差異:外在的公平是衡量內(nei) 在差異的尺度、標準與(yu) 原則所在,而外在的差異是內(nei) 在自主的結果並由內(nei) 在不同決(jue) 定。因此,以公平為(wei) 前提的“選”和“與(yu) ”意味著證明與(yu) 證實差異,也意味著尊重差異、尊重自主,故:“天下為(wei) 公”中的公平即是尊重自主。此外,為(wei) 了防止與(yu) 消除差異被極端化而導致損害與(yu) 破壞尊重自主原則中的平等精神之風險,孔子又特別強調:“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yang) [[6]]”,以此作為(wei) 公平的底線原則,或曰消極的尊重自主原則,這樣就防止並消除了把殘疾人當劣等人或沒有價(jia) 值的生命的納粹主義(yi) ,也就是不適者不會(hui) 被主動鏟除,並由此在根源於(yu) 自然法則的天然公平與(yu) 服務於(yu) 人倫(lun) 的倫(lun) 理道德公平間構築了一道文化屏障。
隻有許諾是不夠的。因此,如何將原則所許諾的理想變成可操作、可執行、可實現的方法以及可分享和可共享的利益與(yu) 實在,這不僅(jin) 是倫(lun) 理學,而且也是社會(hui) 生活的重要問題。在儒學經典文獻《論語·裏仁》中,通過對孝這一儒學重要道德倫(lun) 理原則的討論,孔子對尊重自主原則的操作性、執行性進行了精彩、精細與(yu) 精致的係統論述:“子曰:‘事父母:幾諫,見誌不從(cong) ,又敬不違,勞而不怨’。[5] 103”這段話可以將其轉述成:如果出現了不一致的觀點、意見或決(jue) 策時,①尊重意味著必須要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即“幾諫”,相反隱匿不同意見這不是真尊重而是真不尊重,即“匿怨而友其人[5] 117”真不是尊重;“於(yu) 吾所言無所不說[5] 180”也不是真尊重;②尊重意味著服從(cong) ,即“敬不違”:“敬”意味著尊重,“不違”指向的是服從(cong) 與(yu) 順從(cong) ;③尊重意味著一種心態,即“勞而不怨”的服從(cong) 中應持有的一種主觀心理與(yu) 情緒狀態。尊重他人意味著節製自己的思想與(yu) 行為(wei) ,也就是“於(yu) 止,知其所止[5] 8”中的“知止”原則。尊重即知止。尊重自主意味著知止,知止意味著節製,意味著原則主義(yi) ,意味著:“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5] 71”。
(三)、不傷(shang) 害或有利原則
在西方文化中,不傷(shang) 害原則是功利主義(yi) 的消極原則,而有利原則是其積極原則。在實踐中功利主義(yi) 的這兩(liang) 個(ge) 原則是最具爭(zheng) 議並常常引發兩(liang) 難衝(chong) 突的原則。爭(zheng) 議與(yu) 衝(chong) 突的根源之一在於(yu) 如何在原則主義(yi) 的原則性與(yu) 情境主義(yi) 的具體(ti) 性之間獲得平衡與(yu) 妥協。
原則主義(yi) [[7]]意味著根據外在的初始原則作為(wei) 思想與(yu) 行動的選擇依據和標準。與(yu) 原則主義(yi) 相對應的應是情境主義(yi) :它要求應主要根據內(nei) 在的、現實的、個(ge) 體(ti) 化、具體(ti) 化的內(nei) 在情感欲求及理性需求作為(wei) 思想與(yu) 行為(wei) 選擇的依據和標準。在孔子儒學思想中的仁、義(yi) 、禮、智、信、忠、孝等都具有原則主義(yi) 的特征,而這些初始原則如何具體(ti) 化為(wei) 具體(ti) 行為(wei) 的具體(ti) 準則,以達成“講信修睦”的現實目標,就需要在原則主義(yi) 和情境主義(yi) 之間進行平衡與(yu) 妥協,這在儒學文本文獻中有具體(ti) 案例供參照。
案例一。“曾子有過,曾皙引杖擊之。仆地,有間乃蘇,起曰:‘先生得無病乎?’魯人賢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門人:‘參!來。汝不聞昔者舜為(wei) 人子乎?小棰則待笞,大杖則逃。索而使之,未嚐不在側(ce) ;索而殺之,未嚐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非王者之民,其罪何如?[[8]]”在這個(ge) 案例中,曾子當時的行為(wei) 屬於(yu) 堅守孝的初始原則之原則主義(yi) 者,並得到了眾(zhong) 人的讚揚。但是,孔子卻從(cong) 不傷(shang) 害與(yu) 有利原則視角對曾子這樣的原則主義(yi) 的孝行進行了批判性反思,且對其持批評和否定的態度。孔子認為(wei) :作為(wei) 初始原則的孝不是僵死的信條與(yu) 教條,而是有彈性的並以能夠促進生活和諧為(wei) 目標的功利主義(yi) 準則,因此在當時的特定情景下曾子應選擇逃走,而不是“敬不違”的尊重與(yu) 服從(cong) 。
案例二。“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親(qin) 於(yu) 其身為(wei) 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吾豈瓠瓜也哉?焉能係而不食?[5] 258”因孔子先有:“親(qin) 於(yu) 其身為(wei) 不善者,君子不入也”這樣的教導與(yu) 承諾,而這種承諾、教導在孔子的學生內(nei) 心中已經外化為(wei) 了一種初始原則,成為(wei) 限製與(yu) 節製孔子及其門生們(men) 的道德倫(lun) 理性的行為(wei) 準則。因此,在子路看來孔子應“佛肸召,子欲往”的意願違反了他曾經的諾言,違背了團隊的初始原則。為(wei) 此,孔子為(wei) 自己的情境主義(yi) 行為(wei) 進行了辯護:“吾豈瓠瓜也哉?焉能係而不食?”孔子的辯護是:諾言很重要,初始原則很重要,但是根據情境主義(yi) 需求做出某種暫時性的、變通性選擇,並不意味著會(hui) 破壞初始原則內(nei) 在的基本價(jia) 值:“不曰堅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緇”,即堅硬的不會(hui) 因為(wei) 反複磨擦而喪(sang) 失其固有的堅硬本性,白的不會(hui) 因為(wei) 被汙染而喪(sang) 失其白色的內(nei) 在本性。
在具體(ti) 情境中麵對原則主義(yi) 和情境主義(yi) 間的衝(chong) 突,孔子也同樣的困惑與(yu) 感歎:“子曰:‘能以禮讓為(wei) 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wei) 國,如禮何?’[5] 101”“禮讓”意味著堅持與(yu) 堅守原則主義(yi) ,而“何有”則指向的是順從(cong) 和順應情境主義(yi) 。對於(yu) 具體(ti) 情境中的個(ge) 體(ti) 而言,禮讓的原則主義(yi) 常常意味著犧牲個(ge) 人的現實利益,意味著放棄個(ge) 人利益、意味著不公正。例如,空曠的大街上等待綠燈亮時再通過,喪(sang) 失的是自己的時間與(yu) 效率。在“禮讓”的原則主義(yi) 的原則性與(yu) 不禮讓的情境主義(yi) 的具體(ti) 性之間如何選擇與(yu) 取舍、如何知止,以及何者更具優(you) 先性,這不僅(jin) 是常見的生活問題,也是常見的道德倫(lun) 理難題?
(四)知止原則
“知止”語出《大學》:“緡蠻黃鳥,止於(yu) 丘隅。於(yu) 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5] 8”在人倫(lun) 、在人的思想行為(wei) 中,要實現“知止”首先要“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5] 206正名之後是“定分”[[9]]以劃定個(ge) 體(ti) 行為(wei) 的邊界。有定分才能知止。
羅斯在《正當與(yu) 善》[[10]]一書(shu) 中有關(guan) 義(yi) 務譜係的討論,就是通過“正名”理清概念的內(nei) 涵與(yu) 外延;“定分”確定行為(wei) 邊界以“知止”。羅斯的“事實義(yi) 務簡單地說就是我的真實義(yi) 務。事實上,對羅斯來說,倫(lun) 理學的整個(ge) 問題可說就是在任一既定的情況下了解什麽(me) 是我的事實義(yi) 務的問題。當然義(yi) 務意味著,當不考慮一個(ge) 情況中的其他相關(guan) 因素時,我應該做什麽(me) ”。
儒學的正名、定分與(yu) 知止要求在各種各樣的可能性的具體(ti) 情境中,特定當事人要明白什麽(me) 是當下自己的事實義(yi) 務,什麽(me) 不是自己的事實義(yi) 務,明確自己的行為(wei) 邊界,即明確“知止”的正當性與(yu) 邊界所在。現實中不知止所引發的問題非常的複雜與(yu) 嚴(yan) 重,甚至是災難性的。事實上,中國醫務界似乎就從(cong) 來都沒有對自己的義(yi) 務進行分類的意識、教育與(yu) 主動積澱。常常是:一句救死扶傷(shang) 、實行人道主義(yi) 的道德口號就混淆了社會(hui) 分工的必要性與(yu) 重要性,忘記了知止的重要性。醫務界、醫療機構這種不“知止”所導致的直接後果是出現“合成謬誤”、整體(ti) 醫療無秩序與(yu) 醫療的“癌性病態繁榮狀態”[[11]]。
二、儒家生命倫(lun) 理四原則的合理性與(yu) 比較優(you) 勢探討
(一) 公平背後“何物存問題在”與(yu) 中、西方公平觀間的異同
“本體(ti) 論的問題,簡言之就是關(guan) 於(yu) 何物存在的問題,(也就是)討論兩(liang) 種不同的問題:一個(ge) 是何物實際存在的問題,另一個(ge) 是我們(men) 說何物存在的問題,前者是關(guan) 於(yu) 本體(ti) 論的事實問題,後者則是語言使用中的所謂本體(ti) 論的許諾問題。[[12]]”
西方文化中的“公正概念不是源自外在於(yu) 社會(hui) 的某些理性的或自然的基礎,而是源於(yu) 隨著政治社群的發展而內(nei) 在提出的標準”[7] 227;“現在的社會(hui) ,無論從(cong) 哪一方麵看,除了平等的信條之外,再沒有別的基礎”[[13]]。因為(wei) 平等與(yu) 公正是內(nei) 在標準與(yu) 信條,因此需要“為(wei) 平等(這一信條)而密謀”[[14]]。這種政治“密謀”的目的是“進攻教會(hui) 堡壘”[[15]],與(yu) 教會(hui) 思想進行競爭(zheng) ,以建立“人類不再被視為(wei) 墮落的被創造物,在負罪感的重壓下被迫勞動[16] 60”的新信條,並用新的政治信條代替“控製著人們(men) 的那些繁瑣的舊有習(xi) 俗”[[16]]。因此,西方的公平思想在本體(ti) 論上沒有外在的事實基礎,而更多是沒有事實支撐的許諾、且主要是政治許諾。儒學公平的本體(ti) 論之事實基礎是蘊涵在諸如日、月、星辰等中的大道,大道就是日、月、星、辰等個(ge) 別或殊相中的共相,而其本體(ti) 論的許諾是一致性。因此,孔子儒學思想中的這些觀念背後有物存在,這決(jue) 定了儒學的公平是描述性的客觀概念而非人為(wei) 建構的、單純的主觀觀念。故:建基於(yu) 開放事實的孔子儒學思想中的公平與(yu) 公正原則是基於(yu) 對自然存在的客觀描述性概念,而非主觀密謀或根據價(jia) 值優(you) 先原則進行主觀選擇的結果。儒學的公平思想是始終如一、一以貫之地保持名詞概念的內(nei) 在一致性與(yu) 完整性。儒學的公平思想不僅(jin) 以外在的自然事實為(wei) 依據與(yu) 基礎,而且其本體(ti) 論許諾也必受事實約束的。因此,具有客觀性的儒學公平其本質特征是充滿確定性,而與(yu) 之相反的是西方文化中主觀密謀的政治平等與(yu) 公正則充滿了不確定性。
從(cong) 西方啟蒙運動的思想來源看,有跡象和證據揭示並支持西方的平等觀可能受到儒學啟蒙[17]62,[[17]]的結果。如果這一點能夠被證明證實,那麽(me) 在公平思想方麵中西文化就不存在相互間能否通約的問題,而其本身就具有內(nei) 在的一致性,但因為(wei) 西方平等觀的無根與(yu) 片麵化吸收中國文化平等思想,由此可能造成中西文化平等觀間出現明顯的不同。例如: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的承諾之一乃是一種以個(ge) 人權力為(wei) 基礎的平等主義(yi) 的政策[1]Ⅴ”,而“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的儒學所承諾的應是以公平為(wei) 基礎的個(ge) 人主義(yi) 的衛生保健政策。
儒學公平思想具有開放與(yu) 完整的統一性,而西方公平理論的突出特點卻是封閉與(yu) 支離破碎性。在西方文化中的公正、平等、公平觀念是“源於(yu) 隨著政治社群的發展而內(nei) 在提出的標準”,並因“密謀”而封閉。麵對公平這名詞,密謀者們(men) 猶如麵對同一頭大象的眾(zhong) “盲人”,有足夠的空間進行拚湊或密謀出各自的信條,學術也在密謀中百花齊放般繁榮。因此,“在自由主義(yi) 的後傳(chuan) 統世界觀中產(chan) 生的、正好匹配現代西方標榜的個(ge) 人權利、個(ge) 人自主的自由主義(yi) 倫(lun) 理觀的特殊道德,在總體(ti) 上是失衡的且不完整的”[[18]],原因或在於(yu) 其平等思想是毫無外在事實基礎支撐的、不受約束的一種本體(ti) 論許諾。
(二) 原則主義(yi) 、情境主義(yi) 之間的張力
原則主義(yi) [7] 376通常是外在的與(yu) 曆史性的,而情境主義(yi) 則是內(nei) 在的與(yu) 現實性的。“鄭人買(mai) 履”的經典寓言故事充分展現了兩(liang) 者間的不同:完全以尺子為(wei) 標準選或製鞋,這是原則主義(yi) 者;完全以腳試或造鞋時,這是情境主義(yi) 者。現代生活中,在空蕩蕩的大街上仍然堅守紅綠燈作為(wei) 通行與(yu) 否的標準,這是原則主義(yi) 者;相反不遵守紅綠燈,而僅(jin) 根據自己內(nei) 心對現實情境的判斷和當下的內(nei) 在現實需求采取行動,這屬於(yu) 情境主義(yi) 者。公平與(yu) 尊重自主原則中的外在性,決(jue) 定了它們(men) 與(yu) 原則主義(yi) 具有內(nei) 在的一致性,而有利和不傷(shang) 害的功利主義(yi) 的內(nei) 在性價(jia) 值標準決(jue) 定了它們(men) 與(yu) 情境主義(yi) 間的一致性。
“天人合一”中“天”的外在性所指向的是原則主義(yi) ,而“人”則代表著情境主義(yi) ,“知止”在合一,即原則與(yu) 情境間要達成統一性、一致性與(yu) 和諧性。在人倫(lun) 領域,天的公平所指向的是人的一般性與(yu) 社會(hui) 性,而人的公正所支撐的情境主義(yi) 所指向的則是人的特殊性與(yu) 個(ge) 體(ti) 性。每個(ge) 醫生的醫療活動都是曆史性、一般性的原則主義(yi) 與(yu) 現實性、特殊性的情境主義(yi) 間的互動過程,其知止的目標在追求兩(liang) 者間的通約與(yu) 合一。
天的“道心”之原則主義(yi) 與(yu) 人的“人心”之情境主義(yi) 間存在張力,即:“兩(liang) 者雜於(yu) 方寸之間,而不知所以治之,則危者愈危,微者愈微,而天理之公卒無以勝夫人欲之私矣。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5]21即:與(yu) 人欲中情境主義(yi) 的私相比較,天理中原則主義(yi) 的公本應具有優(you) 先性。儒學之存正天理之公在於(yu) 養(yang) 護人欲之私,而不是所謂的“存天理,滅人欲”。
(三) 作為(wei) 自然法則與(yu) 思想行為(wei) 準則的“知止”
源於(yu) 對自然事實“緡蠻黃鳥,止於(yu) 丘隅[5]8”的觀察而建立的“知止”原則,首先是自然法則,而其在人倫(lun) 領域所許諾的行為(wei) 準則是“克己複禮為(wei) 仁”[5] 191。在這裏“仁”止於(yu) 禮,而“禮”所指向的是原則主義(yi) ,“己”所許諾的則是情境主義(yi) 。現實生活、現實醫療中各種法律、法規、規範或指南,以及諸如理性精神、科學精神等都屬於(yu) 禮的範疇,而人的具體(ti) 而現實的各種需求、欲望,以及情感活動、主觀願望都是情境主義(yi) 的內(nei) 涵。“知止”在於(yu) 以原則主義(yi) 為(wei) 核心,平衡原則主義(yi) 與(yu) 情境主義(yi) 之間的矛盾與(yu) 衝(chong) 突。
在醫學上的原則主義(yi) 拒絕個(ge) 人經驗與(yu) 個(ge) 案醫療,而情境主義(yi) 則注重個(ge) 人經驗與(yu) 個(ge) 案醫療。以病人生物性軀體(ti) 的疾病(disease)為(wei) 使命任務的科學醫療,其本質是原則主義(yi) 的;而以治療病人精神心理上的病痛(illness)為(wei) 基本任務和使命的人文醫療,更傾(qing) 向於(yu) 情境主義(yi) ,因為(wei) 病人的精神需求本身就是很情境化的。原則主義(yi) 是保證情境主義(yi) 合理性、正當性的前提和基礎。在具體(ti) 醫療情境中,醫生的言行是止於(yu) 並堅持原則主義(yi) 的公平性、理性和科學性,還是在堅持或不違反原則的同時順應情境主義(yi) 的公正性、彈性與(yu) 靈活性,這是決(jue) 定醫療質量高低的關(guan) 鍵所在,更是衡量醫生醫療能力的重要標準。對科技醫療而言,原則主義(yi) 比情境主義(yi) 更重要,但在人文醫療[[19]]過程中情境主義(yi) 比原則主義(yi) 具有更優(you) 先的價(jia) 值。
好醫生的基本能力在於(yu) 知止,在其能夠將原則主義(yi) 的原則性、理性與(yu) 情境主義(yi) 的靈活性、彈性進行有機的結合。不論是醫療診斷決(jue) 策,還是治療幹預決(jue) 策都是將原則主義(yi) 的原則與(yu) 情境主義(yi) 中的現實具體(ti) 情境間進行通約或曰找到最大公約數的過程,也是將外在的初始原則有機地嵌入具體(ti) 情境的過程。醫務人員應該是即堅持原則主義(yi) 的科學與(yu) 理性精神,又不失情境主義(yi) 靈活性與(yu) 彈性的專(zhuan) 業(ye) 人士,非常善於(yu) 知止的專(zhuan) 業(ye) 人士。
三 、理論啟示
(一)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的獨立性與(yu) 自主性
作為(wei) 啟蒙運動的最重要的遺產(chan) 之一的西方文化中的公平觀,盡管其可能是被儒學啟蒙的結果,但是作為(wei) 本體(ti) 論許諾與(yu) 政治性信條,其無外在事實作基礎這一點不僅(jin) 決(jue) 定了其與(yu) 儒學公平觀間的本質差別,也決(jue) 定了孔子儒學思想中的生命倫(lun) 理學是完全不同於(yu) 西方文化的、具有獨立與(yu) 自主性的生命倫(lun) 理學: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是內(nei) 在邏輯嚴(yan) 謹且具有統一性的完整係統論,而西方生命倫(lun) 理學則是各種初始原則的集合體(ti) 。
(二)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的獨特性
在公平、尊重自主、不傷(shang) 害和知止等儒學的四原則中,公平與(yu) 尊重自主原則屬於(yu) 原則主義(yi) 的範疇,而不傷(shang) 害的功利主義(yi) 原則與(yu) 知止原則主要屬於(yu) 情境主義(yi) 的原則,這一點是其與(yu) 西方生命醫學倫(lun) 理學“四原則”[7]間的巨大差異所在。
(三)儒家生命倫(lun) 理學的價(jia) 值
鑒於(yu) “現代的希望一直是試圖發現一種標準的、充滿內(nei) 容的道德[1]1”,而孔子儒學的公平觀具有滿足“現代的希望”的潛力與(yu) 潛質,即成為(wei) 標準的、充滿內(nei) 容的道德倫(lun) 理原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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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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