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性、天命之性與(yu) 氣質之性——儒家忠德視閥下朱熹人性論的三個(ge) 維度與(yu) 表征
作者:歐陽輝純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寧夏社會(hui) 科學》2017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三月十四日丁卯
耶穌2017年4月10日
摘要:忠德思想和人性論是儒家倫(lun) 理思想兩(liang) 個(ge) 重要的議題。朱熹作為(wei) 理學集大成者,將此兩(liang) 者納入了他的理學體(ti) 係之中。在儒家忠德視閥下,朱熹的人性論具有三個(ge) 重要的維度和表征:一、自然之性。它是人性本能,有自然和義(yi) 理雙重性質,但主要還是體(ti) 現為(wei) 人的本能性,無所謂善與(yu) 惡。二、天命之性。它是純善的,是人們(men) 應當追求的。在朱熹之前,天命具有“人格化”、“德性化”、“規範化”、“宗教化”的表症,朱熹將天命“天理化”、“規律化”,使得他的“天命之性”走向了一條道德經驗主義(yi) 和道德先驗主義(yi) 的路徑。三、氣質之性。它有善有惡。朱熹認為(wei) ,人性本善,但是人在經曆人生體(ti) 驗和社會(hui) 經驗過程中,用朱熹的話說,就是人在社會(hui) 上“袞來袞去”,會(hui) 受到善與(yu) 惡的雙重影響,最後形成人性的善與(yu) 惡的氣質之性。因此為(wei) 了追求人性的善即天命之性,就要做到“存天理、滅人欲”,將人性的善性彰顯出來。朱熹的人性論為(wei) 後世儒家知忠、修忠和行忠提供了理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的基礎。
關(guan) 鍵詞:朱熹;人性論;自然之性;天命之性;氣質之性
【正文】
人性論是中國政治史想和中國倫(lun) 理思想史的重要議題之一。徐複觀先生說:“人性論是以命(道)、性(德)、心、情、才(材)等名詞所代表的觀念、思想,為(wei) 其內(nei) 容的。人性論不僅(jin) 是作為(wei) 一種思想,居於(yu) 中國哲學思想史中的主幹地位,並且也是中華民族精神形成的原理、動力。”[1]《序》P2朱熹(1130-1200年)作為(wei) 理學集大成者,在儒家忠德視閥中,有怎樣的內(nei) 涵與(yu) 表征?我們(men) 嚐試從(cong) 朱熹人性論的自然之性、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三個(ge) 維度來闡釋,以便拋磚引玉。
一、自然之性
《說文解字》說:“性,人之陽氣,性善者也,從(cong) 心,生聲。”因為(wei) 許慎是漢代人,受漢代陰陽學的影響甚大。但是他在解釋“性”時,並沒有說明“性”的特點,更沒有解釋“性”字的本質含義(yi) 。徐複觀先生認為(wei) ,“性”子乃由“生”字孽乳而來。[1]P5“生”最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經出現。[2]P25其實,在先秦典籍中,“性”和“生”可以互用。徐灝在《說文解字注箋》中說:“生,古性字,書(shu) 傳(chuan) 往往互用。《周禮·大司徒》‘辯五土之物生’,杜子春讀生為(wei) 性。《左傳(chuan) ·昭公八年》,‘民力凋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言莫保其生也。”[1]P5傅斯年先生在《性命古訓辨證》也說:“獨立之性字為(wei) 先秦遺文所無,先秦遺文中皆用生字為(wei) 之。”[3]P9這是解釋“性”與(yu) “生”字之間的關(guan) 係。但是,這並不是從(cong) “人性”的角度上來解釋“性”字。徐複觀先生在《中國人性論史》一書(shu) 中認為(wei) ,由現在可以看到有關(guan) “性”字最早的典籍加以歸納,“性”之原義(yi) ,應指人生而即有之欲望、能力等而言,尤如今日所說之“本能”。[1]P5
我們(men) 認為(wei) ,將“性”從(cong) “人性”的角度來解釋,應當在《論語》中首先使用,這是從(cong) 道德意義(yi) 上來解釋“性”,具有強烈的人文色彩。《論語》中提到“性”的地方有兩(liang) 處,按照朱熹的解釋,《論語》中的“性”主要有兩(liang) 種屬性:自然屬性和義(yi) 理屬性。
其一,自然屬性。“子曰:‘性相近,習(xi) 相遠也。’”[4]P176這裏的“性”指的是人生而具有的“人性”。換言之,這裏的“性”指人的自然本性。但是,朱熹對此的解釋改變了這種“性”,將這種“性”設定了“時間”,為(wei) “性”置於(yu) “氣質之性”的體(ti) 係作了充分的論證,盡管這種論證已經偏離了孔子說的人生而具有的“性”。也就是說,朱熹認為(wei) 這裏的“性”是“氣質之性”。朱熹說:“此所謂性,兼氣質而言者也。氣質之性,固有美惡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則皆不甚相遠也。但習(xi) 於(yu) 善則善,習(xi) 於(yu) 惡則惡,於(yu) 是始相遠耳。程子曰:‘此言氣質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則性即是理,理無不善,孟子之言性善是也。何相近之有哉?’”[4]P177朱熹說“性”“其初”“人性”是一樣的,但是經過後天的學習(xi) ,“習(xi) 於(yu) 善則善,習(xi) 於(yu) 惡則惡”,最後才“始相遠耳”。但是,其實孔子在整個(ge) 《論語》中,也沒有說明,“性”到底是“善”還是“惡”或者是“亦善亦惡”。
其二,義(yi) 理屬性,即天理之性。“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而聞也。’”[4]P79這句話大概是子貢聽了孔子的學說之後做的概括。因為(wei) 子貢談到孔子的“天道”與(yu) 本文議題關(guan) 係不大,姑且不論。[①]孔子講的“性”究竟指的什麽(me) ,不同的學者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朱熹認為(wei) ,這裏的“性”具有義(yi) 理的屬性,屬於(yu) 他的天理體(ti) 係的組成部分。朱熹說:“文章,德之見乎外者,威儀(yi) 文辭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ti) ,其實一理也。言夫子之文章,日見乎外,固學者所共聞;至於(yu) 性與(yu) 天道,則夫子罕言之,而學者有不得聞者。蓋聖門教不躐等,子貢至是始得聞之,而歎其美也。程子曰:‘此子貢聞夫子之至論而歎美之言也。’”[4]P79這裏朱熹解釋的“性”,與(yu) “性相近”的“性”完全不同。他已經把“性”解釋為(wei) “義(yi) 理之性”了。
那麽(me) ,在朱熹看來,人性[②]到底是什麽(me) ?朱熹繼承了二程、張載關(guan) 於(yu) “性”的學說,認為(wei) “性”就是人心中“天理”的體(ti) 現。他說:“程子說:‘性即理也’,此說最好。”[5]P63還說:“伊川‘性即理也’,橫渠‘心統性情’,二句顛撲不破。”[5]P93在《孟子集注》中,他明確指出:“性者,人之所得於(yu) 天之理也。”[4]P332“天理”在“人性”上的表症就是“性”。朱熹說:“性者,心之理;情者,性之動;心者,性情之主。”[5]P89
朱熹認為(wei) ,“人性”就是“天理”的體(ti) 現,而“人性”的內(nei) 涵包括仁義(yi) 禮智信、忠孝禮義(yi) 廉等。朱熹說:“在人,仁義(yi) 禮智,性也。”[5]P63-64還說:“忠自裏麵發出,……忠,是要盡自家這個(ge) 心。”[5]P123
按照朱熹的邏輯,“性”就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ti) 現,而“人性”在現實中體(ti) 現為(wei) 仁義(yi) 禮智信、忠孝禮義(yi) 廉恥等,因此,這樣,“人性”就成為(wei) 儒家忠德的理論基礎。
二、天命之性
最早出現“天命”的材料應該是《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yu) 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4]P54對“天命”的解釋,在朱熹之前,主要有以下幾種解釋:
天命“人格化”。“天命”指的是“天誌”,即天的意誌,具有“祿命”的目的性。何晏《論語集解》引“子曰:知天命之終始。”黃侃引用王弼的話說:“天命廢興(xing) 有期,知道終不行也。”這裏的“天命”大致指的是“天誌”。傅斯年在《性命古訓辨證》中直接說:“孔子所謂天命,指天之意誌,決(jue) 定人事之成敗吉凶禍福者,其命定論之色彩不少。”[3]P163這裏,我們(men) 發現“天命”中的天具有人格的意誌,“天命”決(jue) 定了認識的“人事之成敗吉凶禍福”。這就是所謂的“祿命”。
如何才能得到“祿命”?《中庸》說得很清楚:“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6]P697人隻有遵循天德意誌,樂(le) 善好施,成就大德,才能獲得上天賜予的“祿命”。
從(cong) “天命”的曆史溯源上來看,天命觀可追溯到夏朝,《禮記》中說:“夏道尊命,事鬼神而遠之。”[6]P724夏商兩(liang) 代的統治者非常自負地認為(wei) ,自己就是“天命”的繼承者。他們(men) 往往以“天命”的代理者而自居。[7]P53譬如,夏朝開國君王啟與(yu) 有扈氏大戰於(yu) 甘時就說:“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8]P88這是以天命者自居。《尚書(shu) 》也說:“有夏服天命。”[8]P291還說:“有殷受天命。”[8]P291隻是“有夏昏德,民墜塗炭”[8]P110,才導致夏王朝滅亡。《西伯戡黎》記載紂王的話說:“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8]P184他這也是以“天命”的代理者自居。最後由於(yu) “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8]P211,最後被西周所滅。
夏商兩(liang) 代統治者以“天命”自居,最後導致國家滅亡,這對取得勝利的周代統治者來說,不能不引起警惕和反思。在《召誥》中周公說:“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8]P291這裏,顯示出了西周時期人們(men) 對“天命”的敬畏。
天命“德性化”。周公認為(wei) ,把握“天命”,要得到“天”的眷顧,對於(yu) 統治者來說,就要做到“有德”。他提出統治者要“明德慎罰”、“敬德保民”,“以德配天”。這樣才能享受“天命”。《詩經》也說:“假樂(le) 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yu) 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9]P447這是將天命“德性化”的一種體(ti) 現。
天命“規範化”。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子認為(wei) ,“天誌”是自然界給自身“立法”和給社會(hui) 秩序立“規矩”的原則和理論基礎。他把天命“規範化”。他說:“我有天誌,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shu) 不可勝載,言語不可盡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yu) 仁義(yi) 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10]P197“天誌”其實就是“天命”,是“天下之明法”,這就等於(yu) 為(wei) 整個(ge) 自然和人類社會(hui) “立法”和定“規矩”。[7]P54可以說,墨子以“天誌”為(wei) 理論基礎的自然觀,已經突破了“天”的宗教性,賦予了“天”以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懷,使得“天”具有了“義(yi) 理”的性質[7]P54
天命“宗教化”。漢代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思想家,汲取了陰陽和五行思想,將“天命”置於(yu) 他的“天人感應”學說體(ti) 係中,他將天命“宗教化”。他認為(wei) 人事的一切安排,都應當符合“天命”尊卑自然的秩序,否則就要受到上天的懲罰。他說:“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見其光。高其位,所以為(wei) 尊也;下其施,所以為(wei) 仁也;藏其形,所以為(wei) 神;見其光,所以為(wei) 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見光者,天之行也。”[11]P164-165
董仲舒說,人有五髒,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季。他說:“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nei) 有五髒,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占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le) ,副陰陽也;心有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lun) 理,副天地也;此皆暗膚著身,與(yu) 人俱生,比而偶之弇合,於(yu) 其可數也,副數;不可數者,副類。皆當同而副天,一也。是故陳其有形以著無形者,拘其可數以著其不可數者。以此言道之亦宜以類相應,猶其形也,以數相中也。”[11]P356-357
同時,董仲舒還認為(wei) ,如果統治者不服從(cong) “天命”,上天是要通過自然災害譴責的。他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shang) 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luan) 也。”[12]P4022董仲舒“這種思想把自然現象和社會(hui) 現象混同起來,以社會(hui) 現象理解自然現象,又反過來用自然現象說明社會(hui) 現象[13]P68,目的是為(wei) 了規勸統治者實行“仁政”。正如他自己所說:“《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11]P31但是,這畢竟是一種神秘主義(yi) 的虛構。
在經曆天命“人格化”、“德性化”、“規範化”、“宗教化”之後,朱熹對待“天命”,有自己的認識,他將天命“天理化”、“規律化”,走向了一條道德經驗主義(yi) 和道德先驗主義(yi) 的路徑。朱熹對孔子說的“五十而知天命”的解釋是這樣:“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yu) 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4]P54天命是“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就主要指事物的規律性。換言之,也就是朱熹在《大學章句》中引用劉圻父的話,“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中說的“理”。
朱熹解釋的“天命”其實就是“天理”,指具有規律性的東(dong) 西。他說:“知天命,是知這道理所以然。如父子之親(qin) ,須知其所以親(qin) ,隻緣元是一個(ge) 人。凡事事物物上,須是見它本原一線來處,便是天命。”[5]P552還說:“天命是源頭來處。”[5]P553這裏我們(men) 可以看出,朱熹明顯地擺脫了天命“人格化”、“德性化”、“規範化”、“宗教化”的束縛,將“天命”推向一個(ge) 更高的境界。所以,在朱熹看來,“在人力所不能達到的一種極限、界限之外,即是在人力所不能及之處,確又有一種對人發生重大影響的力量,這便是命。”[14]P421其實朱熹將“天命”解釋為(wei) 規律性的、理性的東(dong) 西,是把握了儒家精神對“天命”的解讀。其實孟子也說過:“孔子進以禮,退以義(yi) ,得之不得曰‘有命’。”[4]P317朱子是繼承了孟子傳(chuan) 統儒家對“天命”的解釋,並且做了積極的發揮,是把握了儒家“天命”的精髓。
既然“天命”具有“事物所以當然之故”,那麽(me) 究竟怎樣來把握這種“當然之故”?朱熹這裏力挺了理學道德理想主義(yi) 的風格,堅持認為(wei) ,“天命”的“當然之故”存在於(yu) 道德之中。也就是說,朱熹認為(wei) ,儒家的“天命”是超越了人間的功利、算計、權勢、物欲等各種誘因,是完全純然的一種超功利的道德。朱熹說:“知天命是從(cong) 不惑來。”[5]P553-554還說:“知天命,便是不惑到至處,是知其所以然,如事親(qin) 必孝,事君必忠之類。”[5]P557
朱熹從(cong) “天命”解讀出道德的內(nei) 容,是把握了孔子以來“五十而知天命”的倫(lun) 理精髓。這正如徐複觀先生指出的那樣:“道德而歸之餘(yu) 命,則此道德乃超出於(yu) 人力之上,脫離一切人事中利害打算的幹擾,而以一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力量影響到人的身上,人自然會(hui) 對之發生無可推諉閃避的責任感和信心。”[14]P422
忠德作為(wei) 人們(men) 立身行事的一種德性和德行,自然就是屬於(yu) 道德範疇。所以,在朱熹的視野中,“天命”自然就成為(wei) “忠德”理論的可行性的基礎。因此,“知忠”、“行忠”就具有和“知天命”一樣重要的意義(yi) 和價(jia) 值。也就是說,在朱熹看來,“‘知天命’乃是將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生根於(yu) 經驗界中的道德,由不斷地努力而將其內(nei) 在化、自律化,以使其生根與(yu) 超經驗之上。”[14]P423同理,“忠”也是如此。
因此,朱熹把“天命”當成了忠德可能性的基礎,對此做了充分的邏輯論證,也為(wei) 忠德的修養(yang) 與(yu) 踐行提供了理論基礎。這正如徐複觀先生概括的那樣:“知天命,是由經驗界回轉向超經驗界,是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回轉為(wei) 內(nei) 在的自律性的道德,有此一回轉,道德始能純化、絕對化,始能生穩根。但純化、絕對化後的道德,生穩根後的道德,依然要表現於(yu) 經驗界中,並且應當在經驗界中發揮更大的實踐效率,否則隻是觀念上的遊戲。”[14]P426朱熹的忠德情況,正和“天命”一樣,所以,“天命”就成為(wei) 忠德修養(yang) 和忠德行為(wei) 可能性的理論基礎。
三、氣質之性
如果說“天命之性”是純善的話,那麽(me) “氣質之性”就是善與(yu) 惡的混合體(ti) 。這是朱熹“氣質之性”的主要理念。
“氣質之性”首先見於(yu) 張載的《正蒙·誠明篇》。張載說:“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15]P23氣質之性主要指人後天形成的與(yu) 人的生理和心理相結合而產(chan) 生的穩定的人性。朱熹說:“論氣質之性,則以理與(yu) 氣雜而言之。”[5]P76這種“雜”就具有清、臭、濁之分。朱熹說:“先生言氣質之性,曰:‘性譬之水,本皆清。以淨器盛之,則清;以不淨之器盛之,則臭;以汙泥之器盛之,則濁。本然之清,未嚐不在。但既臭濁,猝難得便清。故“雖愚必明,雖柔必強”,也煞用氣力,然後能至。’”[5]P72這就是說,氣質之性有善有惡,“淨器盛之,則清;以不淨之器盛之,則臭;以汙泥之器盛之,則濁”。這裏的“清”指人性之善,“臭”“濁”指人性之惡。朱熹說:“天地間隻是一個(ge) 道理。性便是理。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隻緣氣質之稟各有清濁。”[5]P68
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氣質之性有善有惡呢?朱熹認為(wei) ,人的本性本來都是善的。這裏他繼承了孟子的性善說,認為(wei) 人性之善是自然的。他有時候,把這種善與(yu) 惡,合稱為(wei) “氣稟”。他說:“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來善底,有生下來便惡底,此是氣稟不同。且如天地之運,萬(wan) 端而無窮,其可見者,日月清明氣候和正之時,人生而稟此氣,則為(wei) 清明渾厚之氣,須做個(ge) 好人;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常,皆是天地之戾氣,人若稟此氣,則為(wei) 不好底人,何疑!”[5]P69人的這種稟氣,在人經曆人生體(ti) 驗和社會(hui) 經驗,受到善惡的雙重影響,用朱熹的話說,就是人在社會(hui) 上“袞來袞去”,最後人的善惡就不同了。他說:“人所稟之氣,雖皆是天地之正氣,但袞來袞去,便有昏明厚薄之異。蓋氣是有形之物。才是有形之物,便自有美有惡也。”[5]P68這裏朱熹肯定了氣質之性的社會(hui) 性。這是朱熹人性論的進步。
朱熹把人性的善與(yu) 惡的存在稱之為(wei) “氣稟有定”。這種“定”,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後天形成的。一個(ge) 人在社會(hui) “稟得精英之氣”,就是聖人,“稟的衰薄”就是愚人。他說:“稟得精英之氣,便為(wei) 聖,為(wei) 賢,便是得理之全,得理之正。稟得清明者,便英爽;稟得敦厚者,便溫和;稟得清高者,便貴;稟得豐(feng) 厚者,便富;稟得久長者,便壽;稟得衰頹薄濁者便為(wei) 愚、不肖,為(wei) 貧,為(wei) 賤,為(wei) 夭。”[5]P77這裏朱熹解釋了,為(wei) 什麽(me) 有的人是賢人、善人、聖人,而有的人卻是無知的、愚蠢的人,甚至是貧窮、下賤和短命的原因,主要就是“稟得”的“氣”不同。最後,他總結說:“人之氣稟有多少般樣,或清或濁,或昏或明,或賢或鄙,或壽或夭,隨其所賦,無不有以全其性而盡其宜,更無些子欠闕處。”[5]P1568
著名學者張立文先生認為(wei) ,朱子的氣稟有定論,有兩(liang) 個(ge) 方麵的作者用:一是把聖賢與(yu) 眾(zhong) 人下民之間劃一道鴻溝,論說聖賢與(yu) 下民的貧富貴賤的差別,不是人為(wei) 的,而是氣稟所定的。二是把聖賢與(yu) 眾(zhong) 人、下民的等級差異,說成是氣稟所定的。[16]P329但是,人們(men) 如何才能接受“氣稟之性”中“善”的東(dong) 西,成為(wei) 賢人、聖人和君子呢?朱熹認為(wei) ,這樣的過程就是“變化氣質”的過程。甚至認為(wei) ,人生就是一個(ge) “變化氣質”的過程。
什麽(me) 是“變化氣質”?朱熹認為(wei) ,“變化氣質”的過程就是“存天理,滅人欲”的過程。他說:“聖賢千言萬(wan) 語,隻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5]P207還說:“學者須是革盡人欲,複盡天理,方始是學。”[5]P225“存天理,滅人欲”,在朱熹看來就是一個(ge) 道德教育的過程,是人不斷將外的他律性的善的規範,內(nei) 化為(wei) 人的自律性的善的德性。他說:“克得那一分人欲去,便複得這一分天理來。”[5]P1047當然,朱熹這裏說的“存天理,滅人欲”中的“人欲”,指的是人過度膨脹的私性,不是指正常的滿足人們(men) 需要的衣食住行。他說:“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5]P224
前文我們(men) 已經提到,朱熹認為(wei) ,忠德作為(wei) 人的德性和德行,是“天理”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是善的。所以,人的“變化氣質”的過程,其中一個(ge) 重要的內(nei) 容,就是對“忠”的修養(yang) 和踐行。朱熹說:“忠,以心言;信,以事言。青是青,黃是黃,這便是信。未有忠而不信,信而不忠,故明道曰:‘忠信,內(nei) 外也。’這內(nei) 外二字極好。”[5]P482而賢人之道、君子之道、聖人之道的一個(ge) 基本的內(nei) 容就是忠信之道。忠與(yu) 信,本來就是一體(ti) 兩(liang) 麵,所以,忠道,就是信道,信道,就是忠道。一個(ge) 是內(nei) ,一個(ge) 是外,“二字極好”。因此,君子要固守忠信之道,時時注意修煉和踐行。朱熹說:“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4]P12因此,通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氣質之性”是忠德修養(yang) 和踐行可能性的理論基礎。
總之,在儒家忠德視閥下,朱熹的人性論具有自然之性、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三個(ge) 維度和表征。這三者共同構成了朱熹完整的人性論體(ti) 係,對後世儒家知忠、修忠和行忠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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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張立文.朱熹評傳(chuan) [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
注釋:
[①]“天道”,劉寶楠認為(wei) 是指“易道”。劉寶楠在《論語正義(yi) 》中說:“孔子五十學《易》,惟子夏、商瞿晚年弟子,得傳(chuan) 是學,然則子貢言性與(yu) 天道,不可得聞,《易》是也。”徐複觀先生否定這種看法。
[②]人性論在朱熹之前,很多思想家都有詳細論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人性善,以孟子為(wei) 代表。二是人性惡,以荀子為(wei) 代表。三是人性有善有惡,以戰國周人世碩、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和漢代揚雄為(wei) 代表等為(wei) 代表。四是人性三品說,以董仲舒、韓愈為(wei) 代表。五是性善情惡,以李翱為(wei) 代表。六是人性善惡由“習(xi) ”來決(jue) 定,以宋代王安石為(wei) 代表。參閱歐陽輝純:《理念與(yu) 行為(wei) 的統一:中國倫(lun) 理思想論集》,新北,花木蘭(lan) 文化出版社,2015年,第25-32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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