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shu) 》學與(yu) 漢代政治倫(lun) 理
作者:馬士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兩(liang) 漢《尚書(shu) 》學研究”負責人、曲阜師範大學特聘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二月初七日
耶穌2016年3月15日
《尚書(shu) 》提出了“天之斷命”、“續命於(yu) 天”、“剿絕其命”、“恭行天之罰”、“改殷之命”等說法,這表明商人、周人認為(wei) 其之所以能得天下,蓋由天命所賜,並將此倫(lun) 理哲學理念昭信於(yu) 天下,初步形成中國曆史上影響深遠的天命觀。
《尚書(shu) 》是中華民族原初曆史記憶和政治文化基因的有效載體(ti) ,集中體(ti) 現了上古虞、夏、商、周統治者的政治觀點、治政理念與(yu) 施政法則,以其無可比擬的思想智慧成為(wei) 曆代帝王將相必讀必遵的中華元典。
《尚書(shu) 》所涉諸多治政命題,如以“九州”、“十二牧”、“五服”等理念為(wei) 核心的大一統思想,以“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為(wei) 特質的民本天命觀,以“明德慎罰”為(wei) 主張的德治精神,以“君明臣諧”、“俊乂在官”為(wei) 標準的用人之道,以“柔遠能邇”為(wei) 理念的民族和平相處原則等,經過周秦學者的不斷詮釋,逐漸形成有益於(yu) 構建古代政治倫(lun) 理體(ti) 係的《尚書(shu) 》學傳(chuan) 統。早在孔子之前的王官之學時代,社會(hui) 就已形成“掌《書(shu) 》以讚治”、“執《書(shu) 》以造士”的普遍風尚,孔子及其後學將此官學傳(chuan) 統下移,構建起儒家政治倫(lun) 理哲學和德政說教,開啟並奠基了以“資政”為(wei) 特色的漢代《尚書(shu) 》學傳(chuan) 統。這一傳(chuan) 統對漢民族政治文化特色形成具有奠基意義(yi) ,對幾千年來中國政治哲學的產(chan) 生與(yu) 發展亦產(chan) 生巨大影響。
盡管飽受秦始皇“焚書(shu) 坑儒”及秦漢之際戰亂(luan) 的嚴(yan) 重破壞,《尚書(shu) 》在漢初僅(jin) 有29篇得以保存,但在漢代統治者的大力提倡及積極推動下,在官、私兩(liang) 個(ge) 層麵均得以普遍傳(chuan) 播,不同風格的《尚書(shu) 》學派隨之形成並流衍爭(zheng) 勝不斷。各家各派《尚書(shu) 》學詮釋的著力點均未超越資政化民的範疇,特別是在漢武帝“罷黜百家,表彰六經”之後,立為(wei) 官學的歐陽、大小夏侯三家《尚書(shu) 》今文學,多能把《尚書(shu) 》作為(wei) 立政治政的曆史依據用於(yu) 指導政治實踐,並取得了明顯的資政效果,直接影響了兩(liang) 漢政治社會(hui) 的變遷。
《尚書(shu) 》在漢代成為(wei) 實至名歸的帝王之書(shu) 。諸多人君研習(xi) 《尚書(shu) 》,尊崇《尚書(shu) 》學者,依《尚書(shu) 》布政、施政,促進漢代《尚書(shu) 》學社會(hui) 功用的發揮,如以《尚書(shu) 》決(jue) 獄、以《禹貢》治河、以《洪範》察變,等等。
以民為(wei) 本的天命觀對漢代立政倫(lun) 理的影響
在中國古代,敬畏天命常被視為(wei) 奉天治世的最大法則。在今傳(chuan) 《尚書(shu) 》中,“天”字出現107次,與(yu) 天同義(yi) 的“帝”字出現34次,由此足見《尚書(shu) 》諸篇之天命思想的多寡。《尚書(shu) 》提出了“天之斷命”、“續命於(yu) 天”、“剿絕其命”、“恭行天之罰”、“改殷之命”等說法,這表明商人、周人認為(wei) 其之所以能得天下,蓋由天命所賜,並將此倫(lun) 理哲學理念昭信於(yu) 天下,初步形成中國曆史上影響深遠的天命觀。
在早期《尚書(shu) 》學傳(chuan) 統形成過程中,《尚書(shu) 》宣揚的國運定於(yu) 天命的意識代代相傳(chuan) ,至秦漢時期得到強化,在兩(liang) 漢帝國建立與(yu) 鞏固等多方麵發揮了重要“建設性”作用。更有些漢代《尚書(shu) 》今文學學者敏感地意識到《尚書(shu) ·洪範》“五行”觀念的文化生成功能,將之與(yu) “五德終始”說、“三統三正”說結合並加以衍生和詮釋,誕生出新的天命轉移理論,如伏生《尚書(shu) 大傳(chuan) 》提出的“三統”說、劉向《洪範五行傳(chuan) 論》提出的“五行相生”說,進而將其作為(wei) 朝代更替的理論依據。這些觀念在鞏固漢帝國政權合法性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尚書(shu) 》宣揚的天、帝、天命等觀念並非主宰天下萬(wan) 物的神性宗教關(guan) 懷,而是一種“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天亦哀於(yu) 四方民”、“以小民受天永命”的民本關(guan) 懷。正是通過強調“天工,人其代之”、“天敘有典”、“天秩有禮”、“天討有罪”、“天命有德”等理念,《尚書(shu) 》得出了天意即民意的結論。漢代帝王在此理念影響下,常依據《尚書(shu) 》的民本天命觀警醒自己,動輒就下罪己詔,前漢文帝、宣帝、元帝、成帝,後漢章帝、和帝、安帝、順帝、桓帝等,都曾這樣自責,史書(shu) 均有載記。漢代儒者在以《尚書(shu) 》民本天命觀匡正人君方麵亦多有發明,如前漢穀永引《無逸》《文侯之命》戒成帝“毋逸豫”,班伯據《微子》《酒誥》戒成帝毋迷色淫酒。後漢郅惲引《尚書(shu) 》周公規勸成王“勿盤於(yu) 遊畋”之事戒光武帝“毋逸豫”,郎顗用《盤庚》“汝猷黜乃心,無傲從(cong) 康”諫順帝仁儉(jian) 施政,楊震用《洪範》戒安帝節用去奢,陳蕃亦引《尚書(shu) 》“無教逸欲”、“勿盤於(yu) 遊畋”戒桓帝“毋逸豫”。
大一統觀念對鞏固兩(liang) 漢帝國多民族統一的影響
《尚書(shu) 》學在漢代的大規模傳(chuan) 播,使得其中的許多觀念深入人心,整體(ti) 呈現出“弼成五服,至於(yu) 五千”、“九州混同,四海一家”一統天下的恢弘氣度,“萬(wan) 邦黎獻,共為(wei) 帝臣”、“海隅出日,罔不率俾”天下共主的氣概,“惇德柔遠”、“蠻夷華夏,莫不率服”民族和平的相處之道,《周書(shu) 》部分倡導的“封邦建國”理念不僅(jin) 為(wei) 漢代統治者所繼承,而且在各族民眾(zhong) 中產(chan) 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為(wei) 維護兩(liang) 漢帝國長達四百年的多民族統一發揮了巨大作用。
漢代常常借用《尚書(shu) 》“封建”誥命體(ti) 語言,如:武帝元狩六年(前117),策立皇子劉閔為(wei) 齊王、劉旦為(wei) 燕王、劉胥為(wei) 廣陵王,誥命三策中的“封於(yu) 東(dong) 土”、“封於(yu) 北土”、“封於(yu) 南土”語言,是仿自《康誥》“肆汝小子封在茲(zi) 東(dong) 土”;“惟命不於(yu) 常”,亦是活用《康誥》經文;“俾君子怠”係改《秦誓》“俾君子易辭”經文;“凶於(yu) 而國”更是直接引用《洪範》經文。漢宣帝地節元年(前69)六月間接引用《堯典》義(yi) 來封建宗屬,其下詔說:“蓋聞堯親(qin) 九族,以和萬(wan) 國。朕蒙遣德,奉承聖業(ye) ,惟念宗室屬末盡而以罪絕,若有賢材,改行勸善,其複屬,使得自新。”其中便蘊含了《尚書(shu) 》一以貫之的大一統理念。
漢代在處理邊遠民族事務時,往往采用《尚書(shu) 》中“協和萬(wan) 邦”、“敦德柔遠”、“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等策略。如:宣帝時,有學者謂“治國之道,由中及外,自近者始。近者親(qin) 附,然後來遠。百姓內(nei) 足,然後恤外”,並主張依《禹貢》疆域方五千,胡越之地在五千裏之外,荒服鄙遠,應割棄勿理,不宜出兵征服,以節省國力。再如:元帝時珠厓反亂(luan) ,賈捐之認為(wei) “非冠帶之國,《禹貢》所及……皆可且無以為(wei) ”,阻止發軍(jun) 南征,元帝聽信其言,下詔說:“其罷珠厓,民有慕義(yi) 欲內(nei) 屬,便處之;不欲,勿強。”
賢能治政法則對漢代治政倫(lun) 理的影響
《尚書(shu) 》另一核心要義(yi) 為(wei) 賢能治政法則的奠基,具體(ti) 體(ti) 現在君臣的德才並重標準以及和諧君臣關(guan) 係的構建兩(liang) 個(ge) 方麵。《尚書(shu) 》對唐堯、虞舜、大禹、成湯、文王、武王等帝王,對皋陶、伊尹、傅說、周公、召公等重臣,進行了多角度的型塑,但散中不散,集中刻畫了他們(men) 德才兼備的治政素質。賢能治政的關(guan) 鍵是“俊乂在官”,即把賢能者使用在關(guan) 鍵職位上。君王掌權,知人之明是其基本德性,作為(wei) 最高統治者,不僅(jin) 要善用賢能,而且要近賢遠佞,視臣如手足,“臣作朕股肱耳目”,並敢於(yu) 廣言納諫。《皋陶謨》說:“予違,汝弼,汝無麵從(cong) ,退有後言。”身為(wei) 天子,要能理性接受臣下的建議。為(wei) 臣之道,則要“允迪厥德,謨明弼諧”,重視自己的德行修養(yang) ,按照“九德”的標準不斷改進自身,恪守本職,勤政守法。漢代任薦大臣多遵循《尚書(shu) 》中的賢能治政法則。劉向引用《堯典》《皋陶謨》議論任薦大臣的重要性時說:“臣聞舜命九官,濟濟相讓,和之至也。眾(zhong) 賢和於(yu) 朝,則萬(wan) 物和於(yu) 野。故簫韶九成,而鳳皇來儀(yi) ;拊石擊石,百獸(shou) 卒舞。”陳忠疏奏三公典職之要時亦化用《尚書(shu) 》文本說:“臣聞三公上則台階,下象山嶽,股肱元首,鼎足居職,協和陰陽,調訓五品,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風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漢代任薦大臣遵循《尚書(shu) 》者很多,僅(jin) 舉(ju) 一例:光武帝拜高密侯鄧禹為(wei) 大司徒的策文說:“百姓不親(qin) ,五品不訓,汝作司徒,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基本沿襲《堯典》帝舜命契作司徒之文本。
漢代和諧君臣關(guan) 係的構建重在賞罰有道。治政之大本在於(yu) 刑賞,賞或罰是君王駕馭群臣的主要方法,《皋陶謨》說:“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又曰:“格則承之庸之,否則威之。”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wei) 惡者鹹懼。漢代統治者深諳此道,賞罰非常嚴(yan) 明,一直為(wei) 後世所稱道。如漢宣帝曾下詔說:“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尚書(shu) 》學者潁川太守黃霸因治郡有方,被宣帝賜爵關(guan) 內(nei) 侯,賞黃金一百斤,俸祿由八百石提升為(wei) 二千石。京兆尹趙廣漢為(wei) 官清廉,深受百姓愛戴,但因犯罪當斬,數萬(wan) 人為(wei) 其求情,甚至有願代其死者,漢宣帝為(wei) 嚴(yan) 明刑律,最終仍下令將其腰斬。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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