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英】《詩經》學公案再認識

欄目:經學新覽
發布時間:2017-01-10 14:15:35
標簽:

《詩經》學公案再認識

作者:徐正英(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臘月初三日丙申

          耶穌2016年12月31日

 

 

 

《詩經》研究領域存在一些長期未能解決(jue) 的學術懸案,這些公案直接關(guan) 涉到詩經學的根基,但傳(chuan) 世文獻本身已無力解決(jue) ,若想有所推進,唯有把眼光轉向出土文獻。

 

“孔子刪詩說”首見於(yu) 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稱“古者《詩》三千餘(yu) 篇,及至孔子,去其重”,為(wei) “三百五篇”。但是到了唐代,孔穎達編纂《詩經正義(yi) 》時,開始對該學說提出質疑,其核心理由是“書(shu) 傳(chuan) 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孔子所錄,不容十分去九”。此後,不承認孔子刪詩活動者代不乏人,並陸續增加了諸如“詩三百”之名由來已久、孔子八歲時吳公子季劄所觀周樂(le) 演奏順序已與(yu) 今本《詩經》篇序相近、布衣孔子不得代表官方刪詩、孔子本人僅(jin) 自稱“樂(le) 正”而未曾言過“刪詩”、孔子若刪詩則不可能留存“淫詩”等等新的理由。肯定“刪詩說”者則又對新的否定理由逐一駁難。但遺憾的是,對孔穎達的核心理由,始終無力顛覆,因為(wei) 《國語》《左傳(chuan) 》稱引賦誦詩篇確實多見於(yu) 今本《詩經》而少“逸詩”。有學者又變換思路,以劉向校理《管子》《荀子》等十去其九之例,類推孔子編訂《詩經》十去其九的可能性,以回護“刪詩說”,惜也僅(jin) 是間接推測而非實證。2012年清華簡第三冊(ce) 《周公之琴舞》公布,為(wei) 肯定“孔子刪詩說”提供了經典實證。該組詩以周公還政、成王嗣位為(wei) 內(nei) 容,存詩兩(liang) 組,周公儆毖成王一組僅(jin) 餘(yu) 前半首4句,成王自儆詩存完詩9首,每首8句。這9首半詩確為(wei) 《詩經》“逸詩”無疑,因為(wei) 第1首就是今本《詩經·周頌》中的《敬之》篇,而從(cong) 第1首到第9首詩連續用音樂(le) 依次標識“元納啟曰”至“九啟曰”,是一個(ge) 有機整體(ti) 。既然第1首是《詩經》作品,後8首也必然是刪除之前的《詩經》作品。由兩(liang) 組詩前小序明言各為(wei) 9章樂(le) 曲可知,該組竹簡一次性貢獻了8首“逸詩”文本和9首“逸詩”數目,可謂“逸詩”大宗,隻是周公的9首作品僅(jin) 保存前半首而已。更為(wei) 重要的是,《周公之琴舞》組詩為(wei) “十分去九”刪詩幅度和顛覆孔穎達否定“刪詩說”的理由提供了經典範本。組詩9首被刪除了8首,今本《詩經》僅(jin) 留1首,九去其八不就是“十分去九”嗎?九去其八的文本還啟示我們(men) 重新認識司馬遷“去其重”的雙重含義(yi) ,即不僅(jin) 是刪除不同版本的重複篇目,還是同時刪除同一版本中的相近篇目。兩(liang) 個(ge) 層次的“去其重”,孔子將“三千餘(yu) 篇”刪定為(wei) “三百五篇”就在情理之中了。

 

《周公之琴舞》組詩中的小序還說明,今本毛詩各首作品前的小序可能戰國時代已有,漢代人隻不過是根據時代需要作了增補完善而已。

 

《國語·魯語》載,魯國大夫閔馬父說“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yu) 周太師”,閔馬父這段表述本身有多義(yi) 性,所以,《詩經》中今存五篇《商頌》是商朝人的作品還是商人後裔宋國人的懷古之作,抑或是正考父本人的創作,便成為(wei) 西漢以降爭(zheng) 論不休的問題。王國維《說商頌》運用“二重證據法”確認《商頌》晚於(yu) 商朝以後,宋頌說成了主流觀點。但是,近年隨著新的甲骨文大量湧現和研究的不斷深入,其“宋頌說”的核心理由不僅(jin) 被陸續顛覆,而且《商頌》乃商朝作品的直接實證也陸續被發現。王國維所謂甲骨文稱族名隻稱“商”不稱“殷”,稱開國之君“商湯”隻稱“大乙”等不稱“湯”,甲骨文不記武丁伐荊楚內(nei) 容,而《商頌》中“商”與(yu) “殷”交錯出現,直稱“湯”、講述武丁伐荊楚內(nei) 容等“宋頌”理由原來很有說服力,但近年人們(men) 卻從(cong) 新出甲骨文中發現並釋讀出了稱“殷”、稱“唐(湯)”、記述武丁伐荊內(nei) 容的刻辭,原有理由不攻自破。在此基礎上,一批學者又從(cong) 甲骨文中釋讀出了多次重複出現的“學商”“奏商”“舞商”詞匯,並確認其意思即為(wei) “學《商頌》”“奏《商頌》”“舞《商頌》”,表現的是商朝貴族子弟舉(ju) 辦祭祀活動前反複舉(ju) 行的盛大“彩排”,其學習(xi) 、演奏和表演的都是《商頌》內(nei) 容。可見,“商頌”是商代的作品,應該是沒有多少可以懷疑的了。

 

關(guan) 於(yu) 《詩經》“國風”的作者與(yu) 性質問題,南宋朱熹之前有“太師陳風”說、“王官采詩”說、“諸侯獻詩”說、“賢聖發憤之作”說等等,到朱熹認為(wei) 國風是是民間歌謠,此定性以致成為(wei) 了今人的主流認識。其實,民歌未必符合“國風”的真實身份。道理很簡單,《論語》中孔子對其兒(er) 子伯魚說“人而不為(wei) 《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麵而立也與(yu) ”,《左傳(chuan) 》中季劄觀樂(le) 至《周南》《召南》稱其為(wei) “始基之矣”,他們(men) 不僅(jin) 將“國風”中的“二南”視為(wei) 立身之本,而且還視為(wei) 立國之本、王業(ye) 之基。上博簡《孔子詩論》孔子評《關(guan) 雎》為(wei) “情愛也”,“以色喻於(yu) 禮”,“反納於(yu) 禮”,稱其是一首愛情詩,但其立意在於(yu) 表達的是對愛情婚姻的依禮相求。再如,被視為(wei) 民間情歌的《漢廣》,實際是一首反映西周貴族“留車反馬”之禮的樂(le) 歌。孔子認為(wei) 這首詩讚頌的是男主人公的“智”,其智在於(yu) “不求其不可得,不攻其不可能”,“不亦智恒乎”,說他有超常的智慧。為(wei) 什麽(me) 呢?“遊”乃“父母在,不遠遊”之“遊”,解為(wei) 出行,詩中“遊女”並非遊玩之女,而是出行即出嫁之女;尹榮方認為(wei) “之子於(yu) 歸”是實寫(xie) 其嫁到了男方,而不是男方想象中的假設;“言秣其馬”不是男子想象著騎馬迎接,是實指女子嫁到男家後男子每天代喂女方送親(qin) 的馬匹。依《禮記·昏義(yi) 》,周朝貴族“成婦禮”規定,女子出嫁後的前三個(ge) 月為(wei) 準媳婦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培訓期”,“培訓”合格在丈夫家廟中舉(ju) 行“成婦禮”後,方能與(yu) 丈夫正式同房,至此,娘家送親(qin) 的馬匹方能返還娘家而將車子留下,以備未來探親(qin) 之用。故《漢廣》一詩讚頌女子成婚接受“培訓”期間,男子堅持同院不同居的守禮精神和大智慧。漢、江喻禮的不可逾越。“錯薪”乃迎娶時的“照燭前馬”之禮。如上借助出土文獻對“二南”作品性質所解之例,當然就可以立身立國了。依此類推,“國風”的大部分作品,很可能確實並非民間歌謠。此外,孔子所斥“鄭聲淫”不包括《詩經》中的鄭國詩歌、“詩言誌說”產(chan) 生於(yu) 孔子時代,也都可以從(cong) 上博簡中找到實證。

 

責任編輯:柳君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